河南省2019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方案.doc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 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方案 为持续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改善全省水环境质量,落实涉及我委的各项任务,根据河南省 2019 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豫环攻坚办〔 2019〕 31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牵头负责的工作任 务 严格环境准入。 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和产业布局依法开展规划环评,严格项目环境准入,严格控制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环境风险项目。 (省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参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责任处室 工 业处 完成时限 持续推进 二、参与配合的工作任务 (一)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 1.深入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 按照 “ 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 ” 的要求,持续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 2019 年,省辖市建成区基本完成已排查发现的 154 处黑臭水体整治任务;首批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县(市)建成区基本消除已排查发现的 70 处黑臭现象;其余县城建成区基本完成已排查发现的 104 处黑臭水体的截污纳管、排污口整治任务。要持续深入排查,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并按要求填报至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对已完成整治任 务的黑臭水体,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果,达到长治久清,并按要求定期开展水质监测。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参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责任处室 城市处 完成时限 2019 年底 2.加快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 。 按照城镇污水处理 “ 提质增效 ”三年行动要求,继续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必须达到或优于一级 A排放标准,具备条件的县级以上污水处理厂全部建设尾水人工湿地。推进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系统改造,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要尽快实现管网全 覆盖;新建城区,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要与城市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做到雨污分流。 2019 年底,省辖市和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 95.7以上和 89.5以上;全省基本完成 91 个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工程及尾水湿地项目建设任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参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责任处室 城市处、地区处 完成时限 2019 年底 3.促进城镇污水再生利用 。 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单体建筑面积超过 2 万平方米的新建公用建筑要建设中水设施。以安阳、新乡、濮阳、商丘、周口、巩义、登封等缺水城市及水污染较重的区域为重点,加快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提高再生水利用率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参与,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责任处室 城市处 完成时限 持续推进 (二)打好全域清洁河流攻坚战 4.推进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断面整治。 郑州、洛阳、许昌、漯河、南阳、信阳 6 市,要以 2020年辖区内国家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 Ⅲ 类水为目标,全面实施水质改善措施,提升辖区水环境质量;安阳的安阳河、新乡的天然 渠、濮阳的马颊河、焦作的沁河、驻马店的洪河、商丘的浍河及大沙河、周口颍河等 8条河流所在省辖市,要以 2020年国家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 Ⅲ 类水为目标,实施水质改善措施,强化相关河流水污染防治;开封的城区黑臭水体及惠济河、平顶山的八里河、周口的城区黑臭水体、新乡的卫河、鹤壁的汤河、三门峡的宏农涧河、济源的济河,以及蟒河、共产主义渠等污染较重河流(水体)所在省辖市,要加强水污染防治综合治理,逐步消除劣 V类断面。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参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 责落实) 责任处室 地区处、城市处 完成时限 持续推进 (三)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水污染防治工作 5.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制定实施 2019 年度落后产能淘汰方案,并向社会公开。按计划实施城市建成区内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企业的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参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责任处室 工业处 完成时限 持续推进 6.全面推进企业清洁生产。 加强造纸、焦化、氮肥、农副食品加工、毛皮制革、印染、有色金属、原料药制造、电镀等水污染物排放行业 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或清洁化改造。推动规模以上涉水企业,按照国家鼓励发展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导向目录,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 (省生态环境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推进实施,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参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责任处室 环资处 完成时限 持续推进 7.节约保护水资源。 严格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台账监管,建立国家、省、市重点监控用水单位三级名录,加快节水产业发展。 2019 年年底,全省节水灌溉面积达到 2370 万亩左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 到 0.613以上,全省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 2015 年分别下降 20、 19以上。推进实施全省地下水超采区治理规划及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受水区、地面沉降区地下水压采方案,着力抓好地下水严重超采区综合治理工作。 (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参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责任处室 农经处、工业处 完成时限 2019 年底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要 充分发挥委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指挥部作用,加强统筹协调。专项指 挥部办公室(环资处)要做好衔接沟通,定期开展调度,压实目标责任。各责任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作为专项指挥部成员,要高度重视,梳理工作任务,建立台账,定目标、定责任、定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强督导检查。 各有关处室应结合工作实际,细化目标任务,加强对各地的业务指导,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三)完善信息报送制度。 继续实行重点工作周协调制度,各有关处室(局)要明确一名联络员 , 负责定期反馈工作进展情况。联络员名单请于 4 月 10 日前反馈至环资处。每月 3 日前 将 上月 工作进展情况 反馈至委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指挥部办公室(环资处) (邮箱 ) 附件省发展改革委 2019 年水污染防治攻坚重点工作台账 附 件 省发展改革委 2019 年水污染防治攻坚重点工作台账 序号 重点任务 年度重点工作 完成时限 责任处室 1.牵头任务 1 严格环境准入 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和产业布局依法开展规划环评,严格项目环境准入,严格控制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环境 风险项目。 持续推进 工业处 2.配合任务 2 深入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 配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按照 “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 ”的要求,持续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 2019 年底 城市处 3 加快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 配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城镇污水处理 “提质增效 ”三年行动要求,继续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 。 2019 年底 城市处 地区处 4 促进城镇污水再生利用 配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 持续推进 城市处 5 推进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断面整治 配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推进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断面整治。 持续推进 城市处 地区处 6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配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定实施 2019 年度落后产能 持续推 工业处 淘汰方案 。 进 7 全面推进企业清洁生产 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加强造纸、焦化、氮肥、农副食品加工、毛皮制革、印染、有色金属、原料药制造、电镀等水污染物排放行业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或清洁化改造。 持续推进 工业处 8 节约 保护水资源 配合省水利厅严格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台账监管,建立国家、省、市重点监控用水单位三级名录,加快节水产业发展。 2019 年底 农经处 工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