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碳交易试点交易规则对比.docx
比较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广东 湖北 深圳 是否允许投资者参与 非履约企业( 300万门槛) 个人投资者( 100 万金融资产) 允许个人参加、经纪机构和投资机构 自营会员( 1000万)综合类会员( 1亿 ) 配额管理单位以外的企业( 50万)和个人( 10万) 投资机构、其他组织可以参与;其他组织和个人配额持有量不得超过 300万吨 允许投资者和个人参与,个人购碳不得超过 5万吨 个人投资者、经纪机构、公益机构 报告日期 企业应当于每年 3 月 31日前提交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并于每年 4 月 30日前提交第三方核查机构出具的核查报告 每年 4 月 30日前提交企业碳排放报告和第三方核查报告 每年 3 月 31日前提交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并于每年 4 月 30日前提交第三方核查机构出具的核查报告 每 年 4 月 20日前完成上年度排放量审定,调整上年度配额 未说明报告日期;编制碳排放信息报告并报送省发改委,需要委托核查机构核查 每年 2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前提交上一年度碳排放报告,每年 4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前提交核查报告 企业应当于每年3月 31日前提交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并于每年 4月 30 日前提交第三方核查机构出具的核查报告 未履行清缴配额义务处罚 按照市场均价的 3-4 倍对未履约排放量予以罚款 限期改正并在 3年内不得享受融资和政策优惠 五万至十万元 缴期届满前一个月配额平均价格的 3倍处罚 在下一年度配额中扣除未足额清缴部分 2倍配额,并处 5万元罚款 差额 1 倍以上 3倍以下罚款,不超过 15 万元,未清缴下一年度双倍扣除配额,未申报下一年度减半发放 配额市场价的三倍 履约当月之前连续六个月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平均价格 扣除下一年度配额 交易所 北京环境交易所 天津排放权交易所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 重庆碳排放权交易中心 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 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 深圳排放权交易所 交易方式 公开申报、竞价成交;协议转让 网络现货、拍卖交易、协议交易 挂牌竞价、协议转让 意向申报、成交申报、定价申报 挂牌竞价、挂牌点选、单向竞价、协议转让 定价转让、协商议价 电子竞价、定价点选和大宗交易 交易产品 北京配额、 CCER 天津配额 2013配额、 2014配额、 2015配额 重庆配额、 CCER 广东配额、 CCER 湖北配额、CCER、湖北 CCER 深圳配额、 CCER 投资者结构 履约企业和非履约机构 履约企业、经纪机构和合格个人投资者 控排企业、自营类会员和综合类会员 配额管理单位、合格企业和自然人 控排企业、新建项目、投资机构、其他组织和个人 控排企业、投资机构和个人 控排单位、投资机构和个人 公开市场操作 通过 5配额拍卖和回购 投放或回购配额的调控机制 未说明 未说明 3配额拍卖,发现价格 政府预留配额不超过 10,用于价格发现的不超过政府预留配额的 30 通过价格平抑储备配额出售用于履约;通过回购(不超 10)调节市场 风控机制 涨跌幅 20 涨跌幅 10 涨跌幅 30 涨跌幅 20 涨跌幅 10 未规定 涨跌幅 10 交易费用 挂牌交易双向0.75,协议转让 0.5;非履约机构开户费 5万,年费 3万,保证金 2万 双向 0.7;开户免费 双向万分之八 自营类会员资格费 5万,年费0.5 万;综合类会员资格费 50万,年费 3万 双向 0.7 双向 0.5; 综合会员会费15 万,年费 15万;经纪机构和投资机构会费10万,年费 5万 定价转让卖方4,协议转让双向 0.5 交易经手费0.6,竞价服务费 0.5,经纪机构佣金 0.3;控排企业年费 1.5万,经纪会员会费 20 万,年费10万;投资机构会费 5万,年费3 万;个人 0.2万会费,年费 0.1万 结算 建行、 T5 浦发银行 建行、浦发、兴业银行 招商银行;买入的交易产品当日不得卖出,卖出交易产品的资金可用于当日交易 浦发银行 建行、民生 建行、浦发、兴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