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选择纺织业调研报告4:谁来守住污水处理的责任底线?.pdf
2 编写 组 成员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 ( IPE) 袁言,马莹莹 马军,李杰, 苑媛, Matthew Collins,郭美岑 绿色江南公众关注中心 方应君 ,田静 自然资源保护协会 ( NRDC) Linda Greer 绍兴市 朝露环保 公益服务中心 徐磬 石 致谢 感谢 SEE 基金会提供资金支持。 本文内容及意见仅代表作者的个人观点,与 SEE 的立场或政策无关。 感谢环保组织、学术界、企业界和环境管理部门人士的 大力协助 报告免责声明 本研究报告由公众环境研究中心撰写,研究报告中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本报告根据 公开、合法渠道获得相关数据和信息,并尽可能保证可靠、准确和完整。本报告不能作 为本研究中心承担任何法律的依据或者凭证。本研究中心将根据相关法律要求及实际情 况随时补充、更正和修订有关信息,并尽可能及时发布。对于本报告所提供信息所导致 的任何直接的或者间接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引用发布本报告,需注明出处为公众环境研究中 心,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 引用、删节和修改。 本报告之声明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归公众环境研究中心所有。 目录 1.引言 ........................................................................................................................ 1 2.印染废水间接排放的困境 ........................................................................................ 2 2.1 纳管企业达到新标准依然面临 诸多挑战 ............................................................ 2 2.2 集中治理导致 “集中污染 ” ................................................................................... 3 案例 1 萧山临江污水处理厂 巨型排污管道正深入江底 ............................. 6 案例 2 凯发新泉 国际水务企业屡屡超标违规 ......................................... 11 案例 3 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 污染物反复超标 .................................. 13 案例 4 常熟振新污水处理厂 污泥处置问题突出 ..................................... 15 3.探索印染废水集中处理解决方案 ........................................................................... 18 3.1 美国工业源集中处理经验 ................................................................................ 18 3.2 我国集中处理的现行责任关系探讨 ................................................................. 21 3.3 建立中国印染废水处理责任制的探索 .............................................................. 22 案例 5 三元模式 企业租下城镇污水厂作为预处理并承诺达标 ................ 23 案例 6 福懋尝试 将污水处理厂纳入供应链管理 ..................................... 27 案例 7 绍兴试点 在分质提标基础上进行集中预处理 .............................. 29 3.4 集中处理负荷减轻的最佳实践 ......................................................................... 30 4.多方合力完善集中处理责任制 ............................................................................... 32 4.1 政策建议 ........................................................................................................ 32 4.2 各方具体行动建议 .......................................................................................... 33 4.2.1 政府与纺织企业 全面公开监管信息和排放数据 .............................. 33 4.2.2 品牌 有必要将环境管理延伸到污水集中预处理设施 ....................... 34 5.纺织零售品牌供应链环境管理表现评价 ................................................................. 35 附录 I ....................................................................................................................... 41 一、政府加大治理力度 ......................................................................................... 41 二、纺织印染行业协会的行动 .............................................................................. 42 附录 II ...................................................................................................................... 44 附录 III ..................................................................................................................... 45 1 1.引言 2012 至 2013 年间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绿色江南、 朝露环保 、 环友科技 等多家环保组织联合 发布三期纺织业调研报告,对中国纺织业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了多次梳理,为政府、品牌、供应商提供建议。 面对社会对纺织业水污染影响和企业大面积超标排放的质疑,纺织业多个利益方经历了从否认、抵触到 正视问题 的显著转变 , 部分地方政府、行业协会、纺织品牌和供应商已经 开始积极行动 (详见附录 I) 。 然而,对于解决纺织业水污染的路径,业内依然存在不同意见。部分业内人士认为印染企业纳管排放带来的污染的责任应该全部由接收废水 的 污水集中处理厂承担,而不该追究企业的责任。加之 要 达到大幅加严的印染废水排放标准,面临土地、资金等现实挑战,他们要求大幅放松间接排放标准,并且希望摆脱对 企业 纳管排放的监控。 若没有纳管 企业的配合,集中污水处理厂很难保证对污染物进行充分的处理。处理厂的规模和处理类型 有限,不可能无限制地处理不同类别和流量的污染物。仅由集中 处理厂承担排污责任的观点,并不能有助于解决中国水环境问题的解决。因此,有必要建立明确的问责机制,避免企业超标排污进入集中处理厂,保证集中处理厂的正常运转和处理效果。 回应企业和行业协会的反复要求,在绍兴柯桥、湖州长兴等印染产业密集地区,开始建设印染废水集中预处理设施,意在以更宽松标准接收周边企业印染废水;与此同时,环保部也在 11 月 5 日发布了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287-2012)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将专门服务于纺织染整废水处理设施 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化学需氧量间接排放标准放宽至 50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间接排放标准放宽至 150mg/L。 而环保组织的调研结果则显示,印染废水集中处理存在严重问题。集中处理的技术和能力都不是万能的,由于责任不清,导致对预处理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进而导致污水排放超过污水厂的处理能力,实际上带来的是污染集中排放、环境集中污染。 据此,环保组织建议,建立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责任制。首先要在排放标准和环境容量的基础上,明确集中处理过程中污水厂和每一家纳管企业所应承担的责任,进而要强化对纳管排放的监管和监督, 明确每个印染企业自身所必须承担的预处理责任。 针对建立集中预处理设施的新变化,我们特别建议纺织品牌将负责集中预处理的污水处理厂作为其供应链的组成部分,并推动各方明确污水处理责任,避免集中预处理陷入吃大锅饭的痼疾,真正大幅减少纺织业污染排放,为水环境改善 做出 贡献。 2 2.印染废水 间接排放的 困境 2.1 纳管企业 达到新标准依然 面临诸多挑战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287-2012)( 以下简称新标准) 于 2013 年1 月 1 日开始实施,新标准的出台是为了解决纺织印染行业产能过于集中、局部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环境承受能力的问题,通过加严标准,遏制集中处理造成的集中污染,同时响应国家对纺织业大幅度节能减排的要求。 然而,新标准实施近两年,依然有大批印染企业不能达到间接排放标准。对印染行业来说,直接的挑战在于 资金投入 、 土地空间 和改造时间的困难 。 升级耗资巨大 以绍兴为例,在 2012 年纳管 COD 浓度要求 500mg/L 时,绍兴市、柯桥区印染企业在预处理设施建设方面的资金投入已达 30.4 亿元。 绍兴市环保局称,为达到 新标 200mg/L 的纳 管浓度 要求,所需的 设施升级新增投入就高达 50 亿元以上,平均每家企业新增 2000 万元 1。 土地空间紧缺 由于纺织印染行业废水中有机物浓度高、可生化性差,要达到纳管排放要求,需在当前处理设施基础上增加药剂投放和停留时间,或新建深度处理装置,这些都要求建设更多的处理设施, 而许多 印染企业 提出, 受征地指标或工业园规划的限制, 它们 缺少土地空间用于预处理设施改造。 改造时间有限 新标准于 2012 年 10 月 19 日发布, 2013 年 1 月 1 日开始实施。 2013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间,现有企业执行的是过渡性排放限值,以便企业升级改造;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现有企业与新建企业统一执行更严格新标准。新标即将全面生效,在过渡期较宽松标准下,部分省市最新一季监督性监测中现有企业的达标情况仍然不容乐观。企业用于改造的时间十分有限,现有企业的升级压力很大。 而更大的争论,在于废水纳管排入集中处理设施的印染企业,是否应该为其间接排放承担责任。部分纺织业内人士认为,既然印染企业与污水处理厂签有合同,那么纳管1 http//59.108.157.198/html/1/2014-04/10/09B/2014041009B_pdf.pdf 3 标准就不该如此严格,而达标排放也应该完全是污水厂的责任。 那么当前印染废水集中处理的现状 究竟如何是否能够独立承担起治理巨量印染废水 污染的责任呢 2.2 集中治理导致 “集中污染 ” 集中处理是指城市或工业园 区 通过 市政排水管网, 将区域内 污染源(包括工业污染源和生活污染源)产生 的废水进行 收集并 输送 至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 处理的模式 。这种模式既节省环保投资,提高处理效率, 又可采用先进工艺,进行现代化管理,因此有显著的社会、经济、环境效益 , 有利于城市规划 和 产业整合。 但环保组织的调研 结果 显示,大批 工业污水处理厂 的 排放 不能达到标准, 变成了 集中 “ 污染源 ” 。 根据中国水污染地图数据库的统计, 2008 年 至 2013 年 6 年间,各地先后建成的 3622 家 污水处理厂的违规监管记录达到了惊人的 4961 条,平均每座污水处理厂就约有 1.4 条 ,江苏 、浙江问题更为聚集 。 2 图 1 近年 污水处理厂 违规 监管记录 条数 变化 2 http// 302 3484471163 1204149702004006008001000120014001600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4 图 2 江苏 、浙江 地区 污水处理厂分 布 在 存在 超标排放 记录 的污水处理厂中,相当一批都 接纳工业废水,部分 污水处理厂甚至 是以接纳工业废水为主。工业废水 通常具有污染物浓度 高 、 成份复杂 、可生化性差的特点 , 而 不少地区把处理厂 当“泔水桶”, 各种 类型 的 污水 不加选择地全部接纳 , 从而导致“消化不良”, 污水处理效率大大降低,最终出现废水 排放超标 的情况 。 5 6 案例 1 萧山 临江污水处理厂 巨型排污管道正深入江底 萧山临 江污水处理厂位于 杭州市 萧山 区 东部围垦外十五工段,隶属于萧山区水务集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主要承担瓜沥、义蓬、坎山、党山、党湾、益农、靖江、南阳、衙前、河庄、新湾 11 个乡镇、街道以及江东 、临江两大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的集中处理。总设计规划为日处理量 100 万吨,一次规划分期实施,一期工程 于 2004 年 11 月开建, 2006 年 9 月正式运行,当前日处理能力为 30 万吨。 图 3 萧山 临江污水处理厂实景(引用自萧山网亮点工程展示栏目 3) 3 http// 7 2013 年 12 月 4 日 ,由 IPE、绿色江南等七家环保组织在京联合发布的绿色选择纺织 3 期报告曾记录了 萧山 临江污水处理厂存在的超标 排放 情况,现场调研的发现更加触目惊心排口水声隆隆、水体黑红,靠近后热气袭面、污水气味刺鼻,排放量非常“壮观”,泡沫伴随污水流出数公里之远,污水颜色与钱塘江江水形成一条明显的分界线。 图 4 2013 年 11 月调研 萧山 临江污水处理厂排污口 ( 拍摄绿色江南公众环境关注中心 ) 时至今日, 萧山 临江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情况依然不容乐观。根据浙江省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平台公布的数据,临江污水处理厂在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11 月 20日间, COD 时均值累计超标 58 次,氨氮超标 873 次 4;根据 IPE 污染地图数据库收录的监管记录, 2013 年至 2014 年的多次监督性监测报告中, 萧山 临江污水处理厂屡次出现超标排放情况。 表 1 萧山 临江污水处理厂 2013-2014 年污染地图环境监管记录 4 http//8089/nbjcsj/ 来源 超标污染物及超标倍数 2013 年第一季度杭州市重点污染源监测报告 氨氮( 1.03)、总氮( 0.835)、苯胺类( 0.39) 2013 年第二季度杭州市重点污染源监测报告 氨氮( 1.08)、总氮( 0.47)、苯胺类( 0.95) 2013 年第三季度杭州市重点污染源监测报告 苯胺类( 0.96) 2013 年第四季度杭州市重点污染源监测报告 苯胺类( 0.42)、色度( 0.01) 2014 年第一季度浙江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报告 总磷( 0.04)、总氮( 0.08)、苯胺类( 0.19) 2014 年第二季度浙江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报告 色度( 0.14)、悬浮物( 0.13)、苯胺类( 1.04) 2014 年 6 月 23 日杭州市重点国家监控企业污染 色度( 0.1)、苯胺类( 1.0)、悬浮物( 0.1) 8 在谷歌地球的卫星图上(见 图 5),原本可以清晰地看出旧排放口出水在排口下游形成的一条肉眼可辨的 “ 色带 ” ,而经过比对,这一位置恰恰就是新的外排管工程的施工位置(见 图 6)。 2014 年 9 月,我们在杭州湾现场考察时发现,萧山临江污水处理厂排放口附近有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大量建筑材料、以及伸到江里的临时桥梁(见 图 7)。 图 5 临江污水处理厂排口卫星图片( 视角海拔高度 1.27 千米, 2013.11.7.NASA 卫星拍摄) 图 6 临江污水处理厂外排管工程施工位置 5 5 http// 源监督性监测报告 9 图 7 环保组织现场调研萧山临江污水处理厂排放情况( 2014 年 9 月 24 日) 通过调研我们了解到,这是萧山临江污水处理厂正在进行的污水外排管工程,目的是将总排口转移至钱塘江底。根据 2013 年污水外排管工程中标结果,项目总投资高达 1.3468 亿元,该期工程项目概算 1.06 亿元 6。排海管工程完工时,每天的污水排放能力达到 70 万立方米,其中一期排放规模为 30 万立方米,而外排管将伸入钱塘江的距离为 220 米 7 2013 年 8 月, 萧山 临江污水处理厂 尾水 外排管陆域工程已竣工,目前海域工程正在施工 。可以预见,该项目海域工程 完工后, 污水处理厂 尾水 排 放 口将 远离岸边, 转 移至江底 ,尾水排放后会立即被江水稀释,排放更加隐蔽,公众更难以监督,环保部门取证也将更加艰难 。 2014 年 9 月 24 日,在现场我们看到,钱塘江边原来的排放口,依然有紫黑色冒着热气的废水排入江中,但水量已经较之前大大减少,然而就在这个排放口的上游一侧, 可以清楚看到 江中有黑水泛起。登上临时搭建的延伸到 江中一百多米的施工桥梁,只见桥下多股黑灰色水流似开锅般从江底翻涌而上,在江水中形成长长的黑灰色飘带,向下游扩散开。 同时, 公开信息显示 8, 萧山临江污水厂还在进行扩建和提标 工程,根据该 工6 http//115.236.5.25182/Bulletin/BulletinBrowse.aspxid1439 7 http// 8 临江污水厂曾于 2013 年底通过青年时报对三期报告披露的内容作出回应由于该污水处理厂同时处理萧山东部的纺织企业污水、其他工业废水和城镇生活污水,建厂时处理污水的标准综合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二级标准、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7-92)二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18918- 10 程的批前公示情况说 明 9,该扩建工程主要是扩建 20 万吨 /日的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已有 30 万吨 /日的污水处理设施,达到 50 万吨 /日的处理能力。项目总投资17 亿元,预计于 2016 年完工 10。 我们认为,萧山 临江污水处理厂需要硬件的升级扩容,但同时也需要在管理上进行改进,必须强化预处理要求,并通过明确对进水水质的细化监测来明确排放责任,同时通过对进 水水质 和出水水质 的全面信息公开, 接受公众的监督 。只有这样,扩容的集中污水处理厂才能够避免沦为更大的污染源。 萧山 临江污水处理厂的问题绝非个例。在调研中我们看到,并 非 只有 萧山 临江 处理厂 这样 地方工业园区 的污水处理厂 才会出现问题,部分上市公司和国际企业在内的污水处理厂也同样问题频发。 2002)一级 B 标,指标中只有尾水 COD 指标是按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7-92)执行。新标准从出台到施行只有 2 个月时间,时间不足以进行技术提升,但已制订扩建可提标方案, 2015 年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 B排放标准, COD 提升至 60mg/L 以内。 http// 9 http// 10 http// 萧山段 水环境治理 2014 年工作计划 (征求意见稿) .doc 11 案例 2 凯发新泉 国际水务企业屡屡超标违规 污染地图“绿色证券”数据库显示,凯发新泉这一被誉为亚洲一流的水处理企业,其下属关联方竟存在多达 33 条的环境违规记录。该企业在长三角运营多座污水处理厂,其中位于无锡、常熟、泰州的污水厂已是多次出现超标,而位于扬州、南通的 污水处理厂 亦有不良环境记录。 表 2 凯发集团下属污水处理厂主要违规记录的详情整理 关联方 地区 年份 处罚原因 凯发新泉污水处理 (乐平)有限公司 景德镇 2014,2013 环保不达标被限期整改,总排口总磷超标1.18 倍。 凯发新泉水务(无锡) 有限公司 无锡 2014,2013,2012,2011,2008 2014 年 1-6 月在线数据显示 COD,氨氮,总磷多次超标。 2011-2014 年多个季度的监督性监测结果超标。 凯发新泉水务(常熟) 有限公司 苏州 2013,2012,2009,2008 2013 年由于超标排放水污染物处罚 35 万元。在线监测数据显示 2012-2013 年 COD 多次超标 。 凯发新泉水务(泰州) 有限公司 泰州 2013,2012,2011,2010,2009 2013 年多个季度的监督性监测结果超标 。 凯发新泉水务(扬州) 有限公司 扬州 2013,2012,2009,2008 环境信用评价黄牌企业 。 凯发污水处理(明光) 有限公司 滁州 2013,2012 该 企 业 废 水 总 排 口 取 样 监 测 总 磷1.92mg/L,超标 2.84 倍。 廊坊凯发新泉水务 有限公司 廊坊 2012 2012 年省级挂牌督办的违法行为废水排口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均超标。责令限期治理并处罚。 凯发新泉水务(天台) 有限公司 台州 2012,2011,2008 2011, 2012 年污水处理厂监督性监测超标 。 凯发新泉污水处理 (如东)有限公司 南通 2012 2012 年 COD 最大浓度超标 。 12 其中位于常熟的凯发新泉 水务 (常熟)有限公司,就接收了包括福懋兴业(常熟)有限公司在内的多家纺织印染企业 的 工业废水。该处理厂总规模为 6 万吨 /日,一期为 3 万吨 /日,是一家以纺织印染污水为主、其它工业污水及生活污水为辅的综合性污水处理厂,为整个常熟东南经济开发区提供污水处理服务 11。根据 IPE 污染地图数据库检索结果,该处理厂近年存在多次环境监管记录,如 表 3所示。 表 3 凯发 新泉 ( 常熟)有限公司 的 环境监管记录 来源 环境监管记录内容 2012 年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凯发新泉水务(常熟)有限公司等 9 家单位实施限期治理的通知 生产废水不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或存在超总量排放现象,责令限期整改 。 2012年江苏省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 2012年度环保信用等级评价结果 环保信用等级为黑色 。 江苏省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 2013 年度环保信用评价结果 环保信用等级为红色 。 2014 年江苏省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 COD、氨氮浓度在线监测值多次超标 。 根据江苏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平台发布的实时数据, 2014 年 1 月 1日至 11 月 20 日,常熟凯发新泉污水处理厂 COD 时均值共超标 628 次,氨氮超标138 次。 11 http// 13 案例 3 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 污染物反复超标 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污水厂) , 是绍兴柯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其中绍兴市 40, 绍兴柯桥 60) 12,位于印染企业聚集的绍兴柯桥 区 滨海工业区内,东临曹娥江,北近钱塘江,距绍兴市区约 20 公里。主要承担绍兴市县两地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集中处理任务,服务区域面积达 1000平方公里,是迄今为止世界上最具规模的印染废水集中治理企业 13。 目前排入绍兴污水厂的印染企业仍在执行 2012 年 7 月起的纳管要求,即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 COD 纳管浓度须控制在 500mg/L 以下,氨氮执行 35mg/L 的纳管标准,并未对生化需氧量、总磷、苯胺、色度提出具体排放要求。 2014年第 3季度监督性季报显示,绍兴污水厂的进水 COD浓度高达 1200mg/L,不但超过 200mg/L 的进水 标准,甚至远远超过之前 500mg/L 的进水标准,这势必将增加污水厂的处理负荷。 关于该污水厂是否存在超标排放问题 ,此前曾有过争论 14。当地 相关政府部门回应称绍兴污水厂 14 次监督性监测季报都达标,并且 该厂也 在不断 进行 提标改造 15。而随着近期环境信息的更多公开和部分指标的加严,该污水厂的排放问题12 http// 13 http// 14 绿色和平潮流污流 纺织名城污染纪实 。 15 http// 14 渐渐清晰。 通过 IPE污染地图收集的监管记录我们看到,绍兴污水厂存在多条超标记录,其中包括色度、 COD、 氨氮 等污染物超标 ,见 表 4。 表 4 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的 环境监管记录 来源 超标污染物及超标倍数 2013 年第四季度浙江省重点污染源监测报告 色度( 2.2) 2014年第二季度第 4次 6月下旬 国控重点源监督性监测结果信息公开表 色度( 0.6) 2014 年第二季度浙江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报告 色度( 0.6) 2014 年第三季度污水厂监督性监测数据 色度 ( 1.22) 2013 年浙江省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平台 COD、总磷、氨氮 、 pH 在线监测 值多次 超标 从浙江省监督性季报公布的信息,我们发现, 2012 年就被环保组织呼吁公布的苯胺类印染行业特征污染物,绍兴至今仍未公布。据浙江省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平台的数据显示, 2014 年 1 月 1 日 到 11 月 20 日, COD 时均值超标 561 次,氨氮超标 89 次,总磷超标 202 次, pH 超标 83 次。 15 案例 4 常熟振新污水处理厂 污泥处置问题突出 振新污水处理厂位于江苏常熟市淼泉镇,集中处理周边 8 家印染企业的污水16, IPE 污染地图数据库检索结果显示,该处理厂 2007、 2011、 2012 年企业环境信用评级均为黄色企业, 2014年 1月 1日至 11月 20日期间在线监测多时段 COD、氨氮超标,超标情况汇总见 图 8。 图 8 振新污水处理厂 2014 年超标情况 16 http// 16 振新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也存在重大疑问。其自行监测方案显示,振新污水处理厂污泥倾倒于淼泉镇垃圾填埋场。据绿色江南现场调研走访发现,振新污水处理厂及多家印染企业的污泥在填埋场露天倾倒和堆放。现场各类污泥五颜六色,格外醒目。 图 9 填埋场堆放 数量巨大、五颜六色的污泥 现场调研 过程中绿色江南发现,印染企业和印染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倾倒在垃圾填埋场后并没有结束,而是用高压污水“冲刷” 平 污泥 ,难以想象,这是在江南如画的常熟出现的景象。 17 图 10 高压污水“冲刷”平污泥 为了解污泥状况,绿色江南对该垃圾填埋场的印染污泥进行了取样送样检测,送交 3 个污泥样品 中检出了苯胺类、硫化物和总铬等纺织业特征污染物。 2013 年10 月常熟市政府 发文要求自“ 2015 年 1 月起,对全市现有印染污泥填埋场全部实施封场,杜绝印染污泥简易填埋的处置方式。 ” 具体 检测结果 和当地政府要求见附录 II。 18 3.探索印染废水集中处理解决方案 3.1 美国工业源集中处理经验 1972 年,美国通过清洁水法,以恢复和维持国家水域的完整性,减少污染物排放,达到可渔有 游的水质。清洁水法有两个主要管控对象污染物直排入地表水的主体受“国家污染物排放消除体制”管控;将污染物排入集中污水处理系统的间接排放者受“国家预处理项目”管控。预处理项目要求间接排放者应获得排污许可证,方可将其污水排入处理厂。许可证通常要求企业在排入集中处理系统前对污染物做预处理,并对出水水质做出具体要求。 清洁水法从一开始就充分认识到工业预处理对集中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的影响。众所周知,一些污染物会干扰污水处理厂运行,导致废水未经处理或未充分处理就直排水体。有毒物质或不能被降解的持续性有机物可能导致“干扰”,此类物质不能被生物系统处理,会持续通过污水处理厂直排,造成鱼类死亡或其他毒害作用。此外,超过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的排污负荷也可能产生“干扰”尽管污水处理厂在较低负荷下有去除污染物的能力,当负荷过量时,处理能力变差,过量的污染物会进入水体或污泥中。 为了避免上述情况,美国在清洁水法中设立了严格的预处理条 例。国家污染物排放消除体制主要针对处理量超过五百万加仑 /日(约合 19000 吨 /日)的大型集中污水处理系统,以及接收可能影响处理效果污水的小型污水处理系统。 当前已有约 1600 家公共污水处理厂和 23000 个工业源在执行此项目,这些污水处理厂数目约占美国污水处理厂总数的 10,但其处理的废水量超过美国废水排放总量的 80,总量达到 320 亿加仑 /日(约合 1.21 亿吨 /日)。国家污染物排放消除体制被视为一次成功的尝试。 美国预处理条例是如何运作的 环境保护局的预处理条例为各个层级划分了责任,包括联邦、州、当地政府 、企业和公众。自 1978 年发布至今,条例内容经历了多次修订。 与其他大多数联邦和州政府主导实施的环境项目不同,预处理项目将最主要的责任分配给了各地政府。具体来说,集中处理系统(公共污水处理厂)自身是该项目的首要管理机构。当公共污水处理系统制定的预处理计划获得批准后,它即被赋予管控工业用 19 户间接排放的权利,州政府或环保局审批预处理计划的细节。 公共污水处理厂必须通过大量的准备工作才能获得执行预处理计划的许可,需要明确所有排入其处理系统的企业名和位置,辨明每家排污企业的污水性质和污染物量,告知排污企业其预处理限值 和要求,接收和分析企业的报告,取样和测定企业污水,评估紧急控制方案的需求,按时检查排污企业,调查不合规原因等。公共污水处理厂必须制定和落实其执法响应方案,应包括出现不合规情况时的详细的调查响应步骤,并保证充足的资源和专职人员落实执行。最为重要的是,公共污水处理厂必须采取公开告知和公众参与的形式来保证其运行的透明度。 即使污水处理厂被授权运行其预处理项目,州政府或环境保护局仍有监督项目执行和强制执法的责任。 预处理条例中排污企业的限值是如何制定的 所有的企业用户都必须遵守预处理条例中的禁止 条款 ,执行基于浓度 或产量的标准限值。在可行的情况下,环境保护局优先采用单位产品污染物排放限值,可以避免企业通过稀释作用降低污染物浓度而不进行实际处理的情况。 为设定排污许可证限值,公共污水处理厂首先应厘清所有排入其处理系统的企业,并辨明排入污染物性质和总量,进而判断哪些污染物可能导致“穿透”、“干扰”或污泥污染。所谓“穿透”是指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没有能力处理某种污染物,从而使该污染物未经任何转化或降解就 通 过公共处理系统,直接排入通航水域。而“干扰”是指污染物单独或联合排放导致抑制、破坏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处理运行或污泥处理、利用 或处置。借助这些信息,污水处理厂进行技术评估并确定其最大处理负荷,在该负荷下处理系统能够接收所有许可企业的排污,同时保证处理厂自身合乎许可,避免“穿透”和“干扰”情况的发生。最大处理负荷扣除背景源排放量后,剩余的工业负荷进行均分或按需分配给各企业。环境保护局为此提供充分的技术指导,协助公共污水处理厂开展此项工作。 EPA 的预处理标准根据潜在负面影响区分重点工业源( SIU)和普通工业源( IU),并分别对这两类排污者进行监管。重点工业源面临更为实质性的要求,它们一般有如下一项或多项属性 属于 35 类产生难处理废物的行业之一 每日向集中污水处理厂排放 95 吨以上污水 其排放量占污水处理厂旱季平均处理能力的 5以上 极有可能严重影响集中处理系统运行或违反预处理标准 /要求 20 监督和执法 所有的重点企业源必须持有有效的许可证,其中对出水限值、自行监测要求、采样、报告、通知和记录保存等事项做出具体规定。公共污水处理厂每年应对所有重点企业源进行至少一次监督检查,同时有权进行必要的采样,核实其预处理标准合规情况。 预处理要求的执行是国家预处理项目的关键元素。当有企业违反其许可证排污,公共污水处理厂有权责令整改其合规 问题。若该企业持续违规,污水处理厂有权下达停止令要求企业停止排污行为。在排污会对公众健康或福利造成极大威胁的紧急情况下,污水处理厂有权立即中止该企业的排污。污水厂能够对违法企业进行罚款收费,其金额应综合考虑该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持续时间、违法行为带来的经济利益、历史合规情况等。最后,污水厂可撤销企业的排污许可证,包括未准确报告排污成分的企业和拒绝污水厂方进行合理的 监督 、监测和取样的企业。 在预处理条例执行前期, EPA 意识到,在某些情况下污水厂不能落实执法。例如,当地官员施加政治和经济压力可能会 迫使污水厂人员不能执法。识别此问题后, EPA 加强了监管并制定新的规定,要求公共污水处理厂制定自身的执法响应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