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碳市场年度报告 2015.pdf
北京碳市场年度报告 2015Annual Report of Beijing Carbon Market 2015北京环境交易所北京绿色金融协会北京碳市场年度报告 2015作者邹 毅、刘晓嫣、许小虎、吴 越、高 原、申丽娜审定王 阳、綦久竑制作于晓琳饶淑玲、贺琼玉、张岳武等对本报告亦有贡献。索阅完整报告,请联系高 原010-66295772 饶淑玲010-66295570 声明本报告由北京环境交易所和北京绿色金融协会的碳市场研究分析团队编制完成,目的是为北京环境交易所的会员单位、北京绿色金融协会的会员单位以及碳市场的其他利益相关方了解北京碳市场的年度运行情况提供一个概览。本报告仅为行业内部专业交流,不用于商业用途,不是投资建议,亦不构成与碳市场交易相关的任何保证或承诺。北京环境交易所和北京绿色金融协会不承担任何机构或个人因使用本报告而产生的任何责任。版权所有 © 北京环境交易所有限公司、北京绿色金融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 CBEEX the transaction system run safely and effectively; the MRV and compliance work has been accomplished on time; the space for organization and natural person investors has been further enlarged; Beijing and Chengde city in Hebei Province has officially launched the cross-regional carbon emissions trading market; China’s first ever carbon allowances OTC Swap transaction has successfully taken place in Beijing market; etc.On 25th December 2015, Beijing DRC released an official document, adjusting the coverage of Beijing ETS from 10,000 tons CO2 to 5,000 tons CO2. Another more than 600 entities will be included into the Beijing ETS after this adjustment, and the amount of compliance entities will be doubled. With the expansion of compliance entities, the construction of Beijing carbon market will step into a new stage. At the same time, the construction of China national carbon market is speeding up. In the Joint Declaration of Climate Change between China-US Presidents which was published in September 2015, President Xi Jinping announced that China will launch its national carbon trading system in 2017. On 22nd January 2016, NDRC published a notice on launching the national carbon emissions trading market, which is the key instruction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China national carbon market.Confronting the challenges and opportunities, CBEEX will endeavor all efforts to build the local and national carbon markets in the coming years.摘要ABSTRACT651背景651.1 政策背景巴黎协定。 2015年12月达成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巴黎协定,作为一份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协议,为 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提供了依据。巴黎协定要求各方加强合作,把全球平均气温升高幅度较工业化前水平控制在 2 摄氏度之内,并为把升温控制在 1.5 摄氏度之内而努力;全球将尽快实现温室气体排放达峰,争取本世纪下半叶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根据协定,各方将以“自主贡献”的方式参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发达国家将继续带头减排,并加强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帮助后者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从 2023 年开始,每五年将对全球行动总体进展进行一次盘点,以帮助各国提高力度、加强国际合作,实现全球应对气候变化长期目标。巴黎协定的达成,中美气候合作尤其是“中国贡献”可谓举足轻重,而巴黎协定开启的全球强化减排进程,则为包括中国碳市场在内的全球碳定价体系发展壮大提供了强大的推动力。中央决策。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努力强化节能减排,不但是治理雾霾等严重空气污染问题的迫切需要,也是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经济转型的内在要求,而培育和建设碳市场,则是实现上述目标的重要一环。2015 年以来,中央制定了多项富有雄心的气候目标,并对碳市场建设提出了越来越明确的要求。在今年 3 月李克强总理向全国人大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以及 5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分别要求扩大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推动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9 月中旬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特别突出了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要求深化碳排放权交易试点,逐步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研究制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总量设定与配额分配方案;完善碳交易注册登记系统,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监管体系。9 月底,在习近平主席首次对美国事访问期间发布的中美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中国政府庄重承诺到2030年单位GDP碳排放比 2005 年下降 60 - 65,并将于 2017 年启动全国碳背景表 1.1 2015 年中国碳市场政策概览来源北京环境交易所整理,2015时间 文件 相关内容2015 年 3 月 2015 年政府工作报告 扩大碳排放权交易试点2015 年 5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深化交易试点,推动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015 年 9 月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深化碳排放权交易试点,逐步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研究制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总量设定与配额分配方案。完善碳交易注册登记系统,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监管体系2015 年 9 月 中美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计划于 2017 年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将覆盖钢铁、电力、化工、建材、造纸和有色金属等重点工业行业2015 年 11 月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建立健全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创新有偿使用、预算管理、投融资机制,培育和发展交易市场背景BACKGROUND87背景 BACKGROUND排放交易体系,覆盖钢铁、电力、化工、建材、造纸和有色金属等重点工业行业。11 月初,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进一步要求,“十三五”期间要建立健全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至此,在中央决策层面,我国已经面向 2030 年推出了明确连贯、富有雄心的低碳发展目标和衔接紧密、层层推进的碳市场建设路线图。国家发改委部署。 国家最高层就碳市场相关工作的重大政策宣示,实际上意味着从今年开始,全国碳市场建设已经进入起飞跑道。12 月初,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解振华在巴黎气候大会间表示中国正加快全国碳市场建设进度,组织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数据核算报告与核查,研究制定全国碳排放权总量设定和配额分配方案,制定市场监管规则,深入开展能力建设,推动碳排放权交易的立法进程,为 2017 年启动全国碳市场做好准备。此前,在七省市碳交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国家发改委也在开始着手构建和完善全国碳市场的规则体系。继 2014 年底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发布以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第二批 4 个以及第三批 10 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涵盖石油和天然气生产、石油化工、焦化、煤炭、电子设备制造、公共建筑运营等领域;组织召开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草案)涉及行政许可问题听证会”,就涉及的新设行政许可问题征询意见;同时针对应对气候变化法(初稿)也多次召开研讨交流会,征求政府及非政府组织意见,不断完善市场基础设施建设。这些基础准备工作,让 2017 年全国碳市场的蓝图越来越清晰。北京碳市场政策。 作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重要力量和关键组成部分,2015 年北京碳交易试点各项工作继续稳步推进。年初,北京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对排放报告报送、配额核发、履约等方面做了更加严格的规定。3 月下旬,北京市发改委连续发布关于责令重点排放单位限期报送碳排放核查报告的通知、关于开展 2015 年碳排放报告报送核查及履约情况专项监察的通知,通过严格执法有效规范了市场运行秩序,保证市场公开公平公正。随着 6 月履约期临近,为方便企业使用 CCER 履约及参与全国性减排市场,北京市还发布了重点排放图 1.1 七省市试点碳市场累计配额成交情况来源京津沪渝粤鄂深交易所,广东含配额拍卖数据,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北京环境交易所整理,201587单位使用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抵消履约流程相关问答、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北京试点履约抵消流程等文件,完善试点履约方式的同时,积极推动全国自愿减排市场发展。12 月底,北京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 2016 年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将纳入试点的重点排放单位门槛下调至年排放 5000 吨(含)二氧化碳,进一步扩大了北京试点的纳入范围。1.2 市场背景国家发改委 2011 年批准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北以及深圳等七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通过市场方式降低节能减排成本,推动实现低碳发展。七个试点省市基本囊括了东中西部的代表性地区,覆盖人口 2.63 亿,地区生产总值(GDP)超过 17 万亿元,排放总量约 24 亿吨二氧化碳,分别占全国的 19、27 和23。2013年6月以来,七省市试点碳市场相继启动并运行至今,已经顺利完成了一到两个履约期的工作,为2017 年即将启动的全国统一碳市场积累了丰富的机制设计和市场建设经验。全国市场情况。 截至 2015 年底,全国碳市场配额交易量接近8000万吨,交易额突破25亿元,市场交易日趋活跃,规模逐步放大。仅在 2015 年,全国七省市碳试点二级市场共成交碳配额2949万吨,较2014年大幅上升,占试点启动以来总成交量的 37.69。同时,随着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的备案签发,2015 年 CCER 交易量也突破千万吨,在多个试点的履约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各试点碳市场累计配额成交情况如图 1.1 所示。中碳指数走势。 为全面呈现七个试点碳市场的碳价走势及交易活跃程度,北京绿色金融协会于 2014 年推出中碳指数体系,包括中碳市值指数和中碳流动性指数。两只指数分别从价格和流动性两个维度入手,参考配额总量、成交量和成交额等,描绘市场走势。2015 年交易年度,中碳市值指数全年走势相对平稳,基本维持在 600点至 900 点间震荡,全年最高点为 913 点,最低点为 556点;相较 2014 交易年度,在全年交易量翻倍、交易额增长约 50 的情况下,七个试点碳市场的配额价格整体呈下降趋势,履约期价格波动尤其明显,而在履约期后,市场价格逐步恢复平稳。中碳流动性指数呈现明显的“履约效应”,即在履约期集中的 6、7 月份交易异常活跃,而在履约期结束后指数快速下跌并维持低位运行,但相较于 2014 年,2015 年全年交易分布更为均匀。图 1.2 中碳指数体系 2015 交易年度走势来源北京绿色金融协会,2015背景BACKGROUND1092市场建设1092.1 碳市场体系建设目前北京碳交易试点已形成“11N”的较为完备的政策法规体系(详见表 2.1),具体包括北京市人大立法、地方政府规章和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出台的配额核定方法、核查机构管理办法、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公开市场操作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碳排放权抵消管理办法以及北京环境交易所推出的碳排放权交易规则及细则等 20 余项配套政策文件与技术支撑文件,为试点建设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和碳市场健康发展提供了基础保障。2015 年,北京市发改委向全社会公开发布了北京市重点排放单位、报告单位名单以及第三方核查机构和核查员名单。2015年底,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重点排放单位范围调整通知,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2016 年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就下一年度重点排放单位范围、交易流程安排以及工作要求进行了详细说明。北京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主要内容涵盖覆盖范围、配额分配、MRV 制度、交易制度、市场监管、遵约制度、抵消制度、跨区域合作等关键要素。覆盖范围。 2013 和 2014 年度,北京市碳交易企业主要为热力生产和供应、火力发电、水泥制造、石化生产、其他工业以及服务业等固定设施排放单位,年直接与间接排放 1 万吨(含)以上的单位为重点排放单位,2013年度415家企业(单位)纳入重点排放单位,2014 年度新增重点排放单位至 543 家。2016 年起,北京市重点排放单位覆盖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固定设施和移动设施年二氧化碳直接排放与间接排放总量 5000 吨 含 以上,且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及其他单位,原有重点排放单位达到551家,新增重点排放单位约600家。配额分配。 北京市发改委核定履约企业的碳排放权配额,并进行逐年免费分配,同时预留不超过年度配额总量的 5 用于定期拍卖和临时拍卖。履约企业配额总量包括既有设施配额、新增设施配额、配额调整量三部分,其中既有设施配额核定采用历史总量和历史强度法,新增设施配额核定依据所属行业碳排放强度先进值测算,提出配额变更申请的单位经市发改委认定的可对排放配额进行相应调整。2016 年起,北京市对于原有重点排放单位和新增固定设施重点排放单位,配额核发依据重点排放单位2015 年新增设施实际活动水平及该行业碳排放强度先进值;对于新增移动源重点排放单位,其移动设施部分不区分既有设施和新增设施,配额分配依照历史强度法进行分配。MRV 制度。 北京市已经形成了完善的监测报告核证(MRV)体系,已建立碳排放数据电子报送系统,发布了 6 个行业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监测指南、核查程序指南、核查报告编写指南以及核查机构管理办法。北京市率先实行第三方核查机构和核查员的双备案制度,对碳排放报告实行第三方核查、专家评审、核查机构第四方交叉抽查,切实保障碳排放数据质量。2015 年 8 月核查机构由 19 家增加至 22 家,已备案的核查人员达到 276 名。交易制度。 北京环境交易所作为北京碳交易试点指定的交易平台,允许履约企业以及符合开户条件的非履约企业和自然人参与交易,其交易产品包括北京市配额(BEA)、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林业碳汇项目碳减排量以及节能项目碳减排量等 4 类产品。 交易方式包括公开交易和协议转让,其中公开交易方式的涨跌幅为当日基准价的 ±20。市场监管。 为防止潜在的市场操纵行为,北京碳市场从持仓量和交易价格两方面建立防火墙。最大持市场建设市场建设CAP1211仓量方面,北京履约机构不得超过初始配额与 100 万吨之和,非履约机构不得超过 100 万吨,自然人不得超过 5 万吨。价格预警方面,当配额日加权平均价格连续 10 个交易日高于 150 元 / 吨时,市发改委可组织临时拍卖;当配额日加权平均价格连续 10 个交易日低于 20 元 / 吨时,市发改委与市财政和金融监管等部门协商确定是否进行配额回购。遵约制度。 北京市要求相关单位 3 月 20 日完成排放报告,4 月 5 日完成核查报告,重点排放单位于每年6 月 15 日前完成上一年度的碳排放配额清缴工作(履约)。对未按规定报送碳排放报告或第三方核查报告且逾期未改正的,可以对排放单位处以 5 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按规定完成履约的重点排放单位,可根据其超出配额许可范围的碳排放量,按照市场均价的 3 至 5倍予以处罚。2016 年起,北京市要求原有报告单位需于 2 月 29日前报送2015年度碳排放报告,3月30日前报送第三方核查报告;新增重点排放单位于 1 月 30 日前报送2009-2015 年度碳排放报告,新增移动源单位需额外报送 2011-2014 年度碳排放报告(移动设施),新增重点排放单位应于 3 月 10 日前报送第三方核查报告。抵消制度。 在七个试点省市中,北京市率先出台了碳排放权抵消管理办法,允许重点排放单位使用以下经审定的碳减排量来抵消一定比例的碳排放1地方法规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在严格控制碳排放总量前提下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决定(2013 年 12 月 27 日)1政府规章 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京政发〔2014〕14 号)N地方规范性文件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京发改规〔2013〕5 号)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配额核定方法(试行)(京发改规〔2013〕5 号)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核查机构管理办法(京发改规〔2013〕5 号)北京环境交易所碳排放权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北京市碳排放配额场外交易实施细则(试行)(京发改规〔2013〕7 号)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公开市场操作管理办法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碳排放权交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定(京发改规〔2014〕1 号)北京市碳排放权抵消管理办法(试行)(京发改规〔2014〕6 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行业碳排放强度先进值的通知(京发改〔2014〕905 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开放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加强碳资产管理有关工作的通告(京发改〔2014〕2656 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京发改〔2014〕2794 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跨区域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发改〔2014〕2645 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京承跨区域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京发改〔2015〕1248 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 2015 年北京市重点排放单位及报告单位名单的通知(京发改〔2015〕1524 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北京市 2015 年新增碳排放权交易核查机构、核查员备案结果进行公示的通知(京发改 [2015]1567 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北京市 2015 年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机构和核查员名单的通知(京发改〔2015〕1704 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 2016 年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 京发改 [2015]2866 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 试行 重点排放单位范围的通知(京政发[2015]65 号)来源首都之窗,北京环境交易所整理,2015表 2.1 北京 ETS 政策法规体系市场建设 CAP1211关键要素 2015 年 2016 年覆盖范围区域范围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固定设施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固定设施和移动源排放气体种类 二氧化碳行业企业电力热力、水泥、石化、其他工业企业、服务业,543 家电力热力、水泥、石化、其他工业企业、服务业、城市轨道交通、公共电汽车客运,约 1100 家门槛重点排放单位 1 万吨碳(2009-2012)重点单位 5000 吨碳,固定设施单位(20092012),移动源单位的固定设施(2009-2012)、移动设施(2011-2014)报告单位 2000 吨标煤配额分配无偿分配 逐年分配配额核定 历史法和基准线法有偿分配 预留不超过年度配额总量的 5 用于拍卖,分为定期拍卖和临时拍卖MRV制度行业指南 6 个行业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碳排放监测指南,第三方核查程序指南,第三方核查报告编写指南核查机构 19 家 22 家报送系统 电子交易制度交易平台 北京环境交易所交易主体 履约企业、非履约企业、自然人交易方式 公开交易和协议转让涨跌幅 公开交易当日基准价的 ±20交易产品 BEA、CCER、林业碳汇项目碳减排量、节能项目碳减排量市场监管最大持仓量限制履约机构交易不得超过本单位年度配额量与 100 万吨之和非履约机构交易不得超过 100 万吨自然人不得超过 5 万吨价格预警 配额日加权均价连续 10 个交易日高于 150 元 / 吨时组织配额拍卖,低于 20 元 / 吨时进行配额回购遵约制度排放报告 3月20日前 原报告单位 2 月 29 日前,新增重点排放单位 1 月 30 日前核查报告 4月5日前 原报告单位 3 月 30 日前,新增重点排放单位 3 月 10 日前遵约日 6月15日前处罚未遵约按市场均价 3-5 倍罚款未按规定报送碳排放报告或核查报告可处 5 万元以下罚款抵消机制比例限制 不得高于年度核发碳排放配额量的 5地域限制京外项目减排量不得超过当年核发配额量的2.5,优先使用河北、天津等与本市签署应对气候变化、生态建设、大气污染治理等相关合作协议地区的核证自愿减排量类型限制 2013 年 1 月 1 日后,非工业气体及水电项目,非本市辖区内重点排放单位固定设施的 CCER 减排量; 2013 年 1 月 1 日后,本市签约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或启动实施的节能技改项目; 2005 年 2 月 16 日后,本市的碳汇造林项目和森林经营碳汇项目。跨区交易合作区域 河北省承德市主要政策 承德水泥行业直接与间接排放量大于 16 万吨(含)的排放单位; 承德水泥行业 2014 年和 2015 年控排系数分别为 0.989 和 0.980; 承德水泥行业新增设施碳排放强度先进值为 0.931t-CO2/ 吨水泥熟料; 承德减排项目可视同北京本地项目进行抵消使用。交易主体 承德符合条件的机构和自然人来源首都之窗,北京环境交易所整理,2015表 2.2 北京 ETS 关键要素市场建设CAP1413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节能项目碳减排量、林业碳汇项目碳减排量。碳抵消使用比例不得高于当年排放配额数量的5,其中来自京外项目产生的核证自愿减排量不得超过 2.5。项目类型上,北京市限制HFCs、PFCs、N2O、SF6 等工业气体项目及水电项目,并对节能项目和林业碳汇项目的产生时间进行了要求。跨区域合作。 2014 年 12 月,北京市发改委与河北省发改委、承德市政府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跨区域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启动京冀跨区域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承德市作为河北省的先行地区,辖区内 6 家水泥企业作为首批重点排放单位被纳入北京碳市场;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和自然人也可参与交易;承德的减排项目可视同北京本地项目进行抵消使用。2015 年,北京市发改委联合承德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京承跨区域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并积极开展与内蒙古自治区的跨区域合作。2.2 碳市场能力建设2015 年,北京环境交易所积极推进北京碳试点及全国碳市场建设,全面参与各项市场培育工作,不仅参与了多个涉及国家和地方层面碳市场机制设计的研究项目,还通过举办“碳交易”系列低碳培训,以及地坛论坛、中国角边会等活动,与市场各利益相关方广泛交流,持续普及低碳理念、促进碳市场发展。同时,为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更好地借鉴国际碳市场发展的成功经验,北京环境交易所还与美国、韩国、非洲等国家和地区的气候变化主管部门及交易机构签订了多项合作意向书,在能力建设、项目研发、会员合作等多个领域开展合作。2.2.1 研究开发北京环境交易所拥有一个经验丰富的碳市场研发团队。历年来,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环保部、商务部和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科委、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交通委、北京市金融局等主管部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英国驻华使馆等国际机构的指导和支持下,北京环境交易所承担、参与和管理了一批低碳战略及碳市场机制设计研究项目,成为国内重要的碳市场创新研究中心之一。机制设计研究。 2015 年,北京环境交易所承担、参与或管理了多个涉及国家和地方层面碳市场机制设计的研究项目,主要包括世界银行中国“市场伙伴准备基金”项目中国碳市场管理办法、管理机制和监管体系研究子项目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运行管理办法, 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跨区域碳排放权交易政策研究、市金融局北京碳期货及碳金融市场建设研究,以及亚洲开发银行北京市生态补偿市场化机制研究等项目。方法学开发。 为借助市场机制推进生态修复,北京环境交易所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的指导支持下,与大自然保护协会联合编制完成“小规模非煤矿区生态修复项目方法学”(编号CM-099-V01)。2015年 1 月,该方法学经国家发改委同意,作为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方法学(第五批)予以备案。方法学基于房山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开发而成,为房山等地非煤矿区生态修复碳汇项目开发提供了基础技术支撑。2.2.2 低碳培训资格培训。 2015 年北京环境交易所持续深入开展低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