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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方标准《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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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方标准《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河 南 省 地 方 标 准 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组 二〇一九年七月 1 目 录 1 项目背景 . 3 1.1 任务来源 . 3 1.2 工作过程 . 3 2 行业概况 . 5 2.1 全国焦化行业发展概况 . 5 2.2 我省焦化行业发展概况 . 7 2.3 焦化行业发展趋势 12 3 标准制(修)订的必要性分析 . 14 3.1 国家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14 3.2 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行业发展规划中的生态环境要求 . 15 3.3 河南省关于焦化行业的相关要求 . 17 3.4 行业发展带来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 22 3.5 行业清洁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技术的最新进展 . 22 3.6 现行环保标准存在的主要问题 . 23 4 我省焦化行业产排污情况及污染控制技术分析 . 27 4.1 我省焦化行业 主要生产工艺及产污分析 27 4.2 我省焦化行业排污现状 . 31 4.3 焦化行业污染防治技术分析 . 36 5 焦化行业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环境影响分析 41 5.1 颗粒物 . 41 5.2 二氧化硫 . 42 5.3 氮氧化物 . 42 5.4 苯并 [A]芘 . 43 5.5 苯 . 43 5.6 酚类 . 44 5.7 非甲烷总烃 . 44 5.8 氰化氢 . 45 5.9 硫化氢 . 45 5.10 氨 . 45 2 6 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及确定依据 . 47 6.1 标准适用范围 47 6.2 标准结构框架 48 6.3 规范性引用文件 50 6.4 术语和定义 . 50 6.5 污染物项目的选择 53 6.6 污染物排放限值的确定及依据 . 54 6.7 其他污染控制指标的确定及依据 . 66 6.8 监测要求 . 75 6.9 达标判定 . 76 7 主要国家、地区及国际组织相关标准研究 78 7.1 主要国家、地区及国际组织相关标准 78 7.2 与国家、相关省市现行标准比较 . 81 8 实施本标准的成本效益分析 . 88 8.1 实施本标准的环境效益 . 88 8.2 实施本标准的成本分析 . 90 3 1 项目背景 1.1 任务来源 炼焦化学工业是工业发展的重要基础产业,同时也是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重点行业, 2019 年 4 月,国家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了 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 ),通过对包含焦化行业在内的钢铁行业实施超低排放,实现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河南省是焦炭生产大省, 2018年累计产量达到 2235.6万吨,控制我省焦化行业大气污染排放对我省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好 大 气污染防治攻坚 战,迫切需要全面加强 大气 污染防治工作 , 尤其是 强化我省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防治 工作 。 为 做好我省炼焦化学工业 污染控制、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2019 年 4 月, 河南省 生态环境厅决定开展河南省 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的制定工作,该项工作由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大气处牵头组织, 河南省冶金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作为技术承担单位,负责标准的制定工作。 1.2 工作过程 1成立标准编制组 2019 年 4 月,河南省地方标准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课题组成立,技术规范编制工作正式启动。 2编制 开题报告 2019 年 47 月, 在对国内外焦化行业相关法规、政策、 标准以及河南省焦化行业生产企业的规模、生产工艺、产排污情况进行资料收集和研读,并对我省焦化企业进行问卷调查和现场调研的基础上,编制组 完成 了 开题报告编制。 3标准开题论证会 2019 年 7 月 , 本标准开题技术论证会在郑州召开,技术论证专家组在听取标准4 编制组关于标准开题报告内容的汇报后,一致通过 标准开题报告的论证,并建议 ①强化省内外焦化企业生产工艺、产排污环节、污染物治理水平及排放情况等的调研、统计和分析; ② 结合我省环境管理要求,合理确定标准中污染物控制因子及排放限值。 4完成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公开征求意见 2019 年 7 月,标准编制组在对省内外焦化企业进行调研 并对 我省焦化企业在线监测数据、常规监测数据 进行统计分析后,结合我省环境管理的具体要求,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并于 2019年 7月下旬在郑州邀请河南省焦化企业生产及环保专家进行了技术论证,并广泛征求了省内焦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多次资料收集、调研、交流和讨论,标准编制组形成了河南省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及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并上报,于 2019 年 78 月向全省公开征求意见。 5 2 行业概况 2.1 全国焦化行业发展概况 焦化行业是以煤炭为原料 的产业, 中国构建了世界上 较为 完整、对煤资源开发利用 较 广泛、炼焦煤化工产品的价值潜力挖掘较为充分的独具中国特色的焦化工业体系。 根据国家统计局和中国炼焦行业协会统计数据, 截止到 2018年底,全国焦化生产企业 470多家,焦炭总产能 6.5亿吨,其中常规焦炉产能近 5.6亿吨,半焦(兰炭)产能 7000 万吨,热回收焦炉产能 1900 万吨。山西省、河北省产能超过 1 亿吨,山东省、陕西省、内蒙古自治 区产能超过 5000万吨。半焦(兰炭)生产主要集中在陕西、内蒙、宁夏、山西及新疆等地区,热回收焦炉主要在山西、山东等地区。 截止 2018年底,先后有 11 批获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焦化行业准入条件公告的大中型焦化企业 375家,准入焦炭产能 36216.6万吨,约占全国常规焦炉产能的 52.7, 其中常规焦炉准入产能占比为 53.7,热回收焦炉准入产能占比 91.1,半焦(兰炭)准入产能占比 17.9。 据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统计数据, 2018 年,我国焦炭产量 46820 万吨,产能利用率 72.0,占世界焦炭 产量 67.82;全国出口焦炭 961万吨,比 2017年增加 21.82,主要出口地区为印度、日本、马来西亚及欧美国家。 2018年,我国焦炭产量排名前八的省份依次为山西( 9256.2万吨)、河北( 4747.1万吨)、山东( 4098.6万吨)、陕西( 4024.9万吨)、内蒙古( 3374.1万吨)、河南( 2235.6万吨)、辽宁( 2213.7万吨)、新疆( 1674.4万吨),其产量占全国焦炭总产量的 68.35。2018年各省份焦炭产量及占比情况见表 2-1和图 2-1。 表 2-1 2018年各省焦炭产量及占比一 览表 省份 山西 河北 山东 陕西 内蒙古 河南 辽宁 新疆 其他 产量 /万吨 9256.2 4747.1 4098.6 4024.9 3374.1 2235.6 2213.7 1674.4 13869.8 占比 / 21.12 10.83 9.35 9.19 7.70 5.10 5.05 3.82 31.65 6 图 2-1 2018年各省焦炭产量占比 20092018年,我国焦炭、粗钢产量及焦钢比见表 2-2,相关变化趋势见图 2-2。 表 2-2 2009 2018年全国焦炭、粗钢产量及焦钢比一览表 年份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焦炭产量 /万吨 34502 38757 42779 44326 47691 43143 44778 44912 43143 46820 粗钢产量 /万吨 56800 62665 68327 71654 77904 82270 80383 80837 83173 92826 焦钢比 0.61 0.62 0.63 0.62 0.61 0.52 0.56 0.56 0.52 0.50 图 2-2 20092018年全国焦炭、粗钢产量及焦钢比变化趋势图 由图 2-2 可知, 2009 年至今全国粗钢产量持续增加,焦炭产量稳中有增,焦钢比逐渐降低。 山西 , 21.12河北 , 10.83山东 , 9.35陕西 , 9.19内蒙古 , 7.70河南 , 5.10辽宁 , 5.05新疆 , 3.82其他 , 31.650.000.100.200.300.400.500.600.700100002000030000400005000060000700008000090000100000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焦炭及粗钢产量万吨年份焦炭产量粗钢产量焦钢比焦钢比7 2.2 我省焦化行业发展概况 2.2.1 我省焦化行业规模现状 目前我省共有焦化企业 22 家,其中 15 家已通过了行业准入;现有 焦化 企业总设计产能达 2900万吨 /年, 位居全国第 6名; 其中超过 100万吨 /年的有 13家 ,具体见 表 2-。 表 2-3 河南省焦化企业名单 及产能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在县 /区 产能 ( 万吨 /年 ) 备注 1 河南中鸿集团煤化有限公司 ① 平顶山石龙区 130 / 2 平顶山市东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平顶山石龙区 130 / 3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京宝焦化有限公司 平顶山宝丰县 130 / 4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朝川焦化有限公司 ① 汝州市 90 / 5 汝州市汝丰焦化有限公司 ① 汝州市 70 / 6 汝州天瑞煤焦化有限公司 汝州市 100 / 7 洛阳龙泽能源有限公司 洛阳市汝阳县 50 / 8 宝丰县洁石煤化有限公司 平顶山宝丰县 140 / 9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许昌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① 许昌市襄城县 220 / 10 许昌亮源焦化有限公司 ① 许昌市襄城县 60 / 11 河南金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① 济源市 190 / 12 豫港(济源)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① 济源市 60 / 13 洛阳市榕拓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① 洛阳市孟津县 100 / 14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 ① 安阳市殷都区 430 / 15 林州新达焦化有限公司 ① 安阳市林州市 80 / 16 河南顺成集团煤焦有限公司 ① 安阳市安阳县 250 / 17 河南利源煤焦集团有限公司 (含河南利源燃气有限公司) ① 安阳市安阳县 260 / 18 河南鑫磊能源有限公司 ① 安阳市安阳县 130 / 19 河南豫龙焦化有限公司 ① 安阳市安阳县 60 / 20 信阳豫信轧钢实业有限公司(信钢焦化厂) ① 信阳市明港镇 60 / 21 济源市天龙焦化有限公司 济源市 100 停产 22 三门峡康威煤气焦化有限公司 三门峡渑池县 60 停产 注 ① 为已经准入企业名单 我省焦化企业中,除安钢焦化厂和信钢焦化厂为 钢焦联合企业 外,其余均为独立焦化企业。根据产能计算,我省独立焦化企业占焦化总产能的 83.1。 8 20092018年,河南省焦炭产量及变化情况见表 2-4和图 2-3。 表 2-4 20092018年河南省焦炭产量 年份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河南 /万 t 2163.1 2572.1 2416.9 2860.7 2706.7 2898.3 2942.4 2919.9 2290.8 2235.6 全国 /万 t 34502 38757 42779 44326 47691 43143 44778 44912 43143 46820 占比 / 6.27 6.64 5.65 6.45 5.68 6.72 6.57 6.50 5.31 4.77 图 2-3 20092018年河南省焦炭产量 由表 2-4及图 2-3,我省焦炭产量从 2009年到 2012年增长较快; 2012年到 2016年相对平稳; 2016 年以后,随着河南省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增大,以及相关的环保限产,我省焦炭年产量显著下降; 2018年我省焦炭产量 2235.6万吨,达产 77.09。河南省焦炭产量占全国焦炭产量的比例,由 2014年最高的 6.72,降至 2018年的 4.77,位列全国第六位。 2.2.2 我省焦化行业内企业地理分布 我省焦化企业 分布相对集中,主要位于平顶山、安阳、济源等煤炭主产区及邻近区域 ,见图 2-4。 2163.12572.1 2416.92860.7 2706.7 2898.3 2942.4 2919.92290.8 2235.60500100015002000250030003500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产量万吨年份河南省焦炭年产量9 图 2-4 河南省焦化企业分布图 从焦化企业在河南省各地市分布看,安阳市有 6家,平顶山市(含汝州)有 7家,许昌市有 2家,济源市有 3家(其中天龙焦化处于停产状态),洛阳市有 2家,三门峡市有 1家(停产状态),信阳市有 1家,河南省焦化企业数量分布见图 2-5。 图 2-5 河南省各地市焦化企业数量分布 672 231 102468安阳 平顶山 洛阳 许昌 济源 信阳 三门峡企业数量家各地市焦化企业数量10 从产能分布看,安阳市产能最大,为 1210万 t/a;平顶山(含汝州)次之,为 790万 t/a;具体产能分布见图 2-6。各地市产能占比见图 2-7。 图 2-6 河南省各地市焦化企业产能 图 2-7 河南省各地市焦化企业产能占比 2.2.3 我省焦化行业装备情况 我省各焦化企业装备情况如下 ( 1)炭化室高度 目前,河南省焦化企业共有各类焦炉 66 座,炭化室高度分布情况见表 2-5 和图2-8。 1210790150280 35060 600200400600800100012001400安阳 平顶山 洛阳 许昌 济源 信阳 三门峡产能万t/a各地市焦化行业产能安阳42平顶山27洛阳5许昌10济源12信阳2三门峡211 表 2-5 河南省焦化企业不同炭化室高度焦炉分布情况 序号 炭化室高度 数量 产能 产能比例 1 4.3m及以下 38 1230 42.4 2 4.3m6.0m 18 1000 34.5 3 6.0m及以上 10 670 23.1 图 2-8 我省焦化企业焦炉按炭化室高度分布情况 ( 2)装煤方式 我省大部分焦化企业采用捣固侧装的装煤方式,仅安钢焦化厂、信钢焦化厂及首山化工 1组 160万 t/a焦炉采用顶装装煤; 顶装焦炉总设计产能 650万吨 /年,捣固焦炉总设计产能达到 2250万吨 /年。 不同装煤方式占比见图 2-9。 图 2-9 河南省焦化企业装煤方式 4.3m及以下 , 42.44.3m6.0m, 34.56.0m及以上 , 23.1捣固侧装 , 77.59顶装 , 22.41不同装煤方式占比(以焦炭产量计)12 ( 3)熄焦方式 我省 22家焦化企业中 12家已经全部或部分采用干法熄焦,其余 采用 湿法熄焦。 2.2.4 小结 我省焦化行业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 1) 分布相对集中,主要位于平顶山、安阳、济源等煤炭主产区及邻近区域 ; ( 2)以独立焦化为主, 占焦化行业总产能的 83.1; ( 3) 我省 焦炭产量 与国内焦炭总产量的占比 由前几年最高的 6.72降至 2018年的 4.77, 占全国焦化企业的比重持续降低; ( 4) 4.3m 焦炉最多,共计 38 座, 占焦化行业总产能的 42.4,占比较高 , 而6m以 上 焦炉 占 焦化行业总产能的 23.1,大型焦炉占比相对较低 ; ( 5)装煤方式以捣固侧装为主,熄焦方式以干熄焦为主。 2.3 焦化行业发展趋势 目前,我国煤焦钢市场供需状况趋于平衡,但由于焦化产业集中度 相对 较低,市场的稳定性和可控性能力不强。应积极推动行业资产整合,通过企业兼并重组,结合工业园区建设,提高产业集中度,加强集约化发展。 随着我国废钢资源的逐年增加,钢铁企业废钢消费量将有所增加,尤其是今后我国电炉炼钢比例将逐步扩大,对焦炭需求的减量将逐步显现。 焦化行业环保达标任务紧迫而艰巨,必须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降低环境政策法规带来的经营风险。要从被动“补短板”转变为主动投入,不断提升环保治理水平;推进产学研协同攻关,尽快开发出先进适用、成熟可靠、高效经济的焦化全流程环保治理技术装备;已建成投用的环保设施,要抓好运行管理,不断总结实践经验。 焦化行业是在我国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中进行清洁能源转换的高效流程工业,转换我国煤炭产 量的近三分之一,在未来我国能源多元供给战略格局中,有望发挥重要作用,如在利用低阶煤炼焦、焦炉生产民用洁净焦、气化焦的技术开发方面已经取得初步成果,利用焦炉煤气生产天然气技术已经成熟,可为取消散煤燃烧实现煤改气13 提供清洁能源。同时,要围绕推动产业和产品向价值链中高端跃升目标开展科研攻关,优化延伸焦炉煤气、煤焦油、粗苯深加工产业链,实现产品多元化、分质化发展。要研究潜在的市场需求,以开发高端碳纤维为代表的先进碳材料等前沿新材料为突破口,抢占材料前沿制高点,大幅提升产品附加值。 此外,我省焦化行业的发展还有以下趋势 ( 1)焦炉等生产装备的大型化、自动化。根据焦化行业准入条件( 2014 年修订)对 工艺与装备 水平的要求“顶装焦炉炭化室高度≥ 6米、容积≥ 38.5立方米;捣固焦炉炭化室高度≥ 5.5米、捣固煤饼体积≥ 35立方米;企业生产能力≥ 100万吨/年”。近年来,我省新建或拟建的焦化项目呈现了焦炉等生产装备大型化、自动化的趋势,比如 7m以上的顶装焦炉在行业内较受青睐;同时设备的大型化、自动化也能够减少相关环节污染物的产生量。 ( 2)污染防治水平进一步提高。随着我省焦化行业排放控制要 求的逐步加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管能力的不断增强,以及企业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更先进更适合焦化行业特点的污染防治技术将得到开发和推广。 ( 3)我省焦化企业主要分布在安阳、平顶山和济源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区域环保压力较大;结合未来钢铁行业可能发生的布局调整,预计我省焦化企业的区域分布情况可能发生变化。 ( 4)产能及产量进一步压缩。根据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的要求,我省将加大独立焦化企业淘汰力度,京津冀传输通道城市实施“以钢定焦”,力争 2020年炼焦产能与钢铁产能比达到 0.4左右;推动实施一批水泥、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退城工程。据估算,我省未来焦炭产能预计压减 20,至 2320万吨左右。 ( 5)与其他行业深化融合。我省已经形成以焦化为基础的“炼焦 化产及深加工”,“炼焦 煤气深加工 尼龙化工”,“炼焦 煤气制氢 石油化工”,“炼焦 煤焦油(粗苯)深加工 精细化工(制药)、碳素”,“炼焦 煤气净化 城市或园区供气、供热、发电、制液化天热气、甲醇、二甲醚、乙二醇、合成氨”等多种产业链条,未来将与上下游相关行业进一步融合发展。 14 3 标准制(修)订的必要性分析 3.1 国家及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我国自国务院 2013年 9月发布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以来,发布了一系列焦化大气污染防控相关的政策、文件,具体见 表 3-1。 表 3-1 国家及生态管理部门关于 焦化行业大气污染防治 的 相关政策 序号 政策名称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主要内容 1 钢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原则(环办[2015]112号文) 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 12月 18日 新建焦炉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置;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区的项目采用密闭料场或筒仓,大宗物料采取封闭式皮带运输;焦炉烟气必要时配设硫化物和氮氧化物治理设施;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区的项目满足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地方另有严格要求的按其规定执行; 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提出项目实施后的环境监测计划和环境管理要求。提出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并与环保主管部门联网的要求 。 2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 国务院 2018年 6月 27日 优化产业布局, 新、改、扩建焦化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 ;加大区域产业布局调整力度,推动实施一批城市建成区焦化企业搬迁工程, 重点区域严禁新增焦化产能; 重点区域加大独立焦化企业淘汰力度,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实施 “以钢定焦 ”, 力争 2020年炼焦产能与钢铁产能比达到 0.4左右 ; 开展焦化 行业 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 2018年底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基本完成治理任务,长三角地区和汾渭平原 2019年底前完成,全国 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 ; 重点区域实施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加大秋冬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各地针对焦化 行业,制定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差别化管理 。 3 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8年第 9号) 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8年 1月 5日 自 2019年 10月 1日起,炼焦化学工业现有企业执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特别排放限值 ; 自 2018年 3月 1日起,新受理环评的建设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15 序号 政策名称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主要内容 4 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 环大气[2019]35号 ) 国家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 2019年 4月 22日 新建(含搬迁)钢铁项目(含焦化项目)原则上达到超低排放水平,具体为 焦炉烟囱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 超低排放限值分别为 10、 35、 150mg/m3; 装煤、推焦颗粒物超低排放限值为 10mg/m3; 干法熄焦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超低排放限值分别为 10、 50mg/m3; 推动现有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 2020年底前重点区域在力争 60左右产能完成改造, 2025年底前重点区域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基本完成,全国力争 80以上产能完成改造。 5 关于印发 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 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2019年 7月 1日 严禁新增焦化产能; 重点区域钢铁、水泥、焦化、石化、化工、有色等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VOCs排放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推进具备条件的焦化企业实施干熄焦改造,在保证安全生产前提下,重点区域城市建成区内焦炉实施炉体加罩封闭,并对废气进行收集处理 ; 焦化行业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规定安装和运行自动监控设施 ; 重点区域内焦化企业,应制定应急运输响应方案,原则上不允许柴油货车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进出厂区 。 由 表 3-1 可知, 为 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蓝天保卫战、 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是我国近期的重要目标之一,国务院和生态环境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要求我国焦化行业提高其污染控制水平,在这一背景下,我省出台更严格的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 是有益且必要的。 3.2 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行业发展规划中的生态环境要求 我国焦化行业产业政策、产业准入及行业发展规划中对焦化企业大气 污染防治均有相应要求,具体见 表 3-2。 由 表 3-2 可知,我国针对焦化行业提出了包括产业结构调整、行业准入和行业规划在内的一系列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对焦化行业的规模、工艺装备水平、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废气末端处理设施及排放水平等提出了要求,制定更严格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对于焦化行业产业升级、 污染物总量 减排都有较强的引导和促进作用。 16 表 3-2 我国产业政策、产业准入及行业发展规划中相关要求 类别 名称 主要内容 产业政策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 2011年本,2013年修正 ) 鼓励类煤调湿、风选调湿、捣固炼焦、配型煤炼焦、干法熄焦、导热油换热、焦化废水深度处理回用、煤焦油精深加工、苯加氢精制、煤沥青制针状焦、焦油加氢处理、焦炉煤气高附加值利用等先进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限制类未同步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煤、推焦除尘装置的炼焦项目;顶装焦炉炭化室高度 6.0米、捣固焦炉炭化室高度 5.5米, 100万吨 /年以下焦化项目,热回收焦炉的项目,单 炉 7.5万吨 /年以下、每组 30万吨 /年以下、总年产 60万吨以下的半焦(兰炭)项目 淘汰类土法炼焦(含改良焦炉);单炉产能 5万吨 /年以下或无煤气、焦油回收利用和污水处理达不到准入条件的半焦(兰炭)生产装置;炭化室高度小于 4.3米焦炉( 3.8米及以上捣固焦炉除外)(西部地区 3.8米捣固焦炉可延期至 2011年);无化产回收的单一炼焦生产设施; 5万吨 /年及以下的单套煤焦油加工装置( 2012年);单炉产能 7.5万吨 /年以下的半焦(兰炭)生产装置( 2012年);未达到焦化行业准入条件要求的热回收焦炉( 2012年) 产业准入 焦化行业准入条件( 2014年修订) 顶装焦炉炭化室高度≥ 6米、容积≥ 38.5立方米; 捣固焦炉炭化室高度≥ 5.5米、捣固煤饼体积≥ 35立方米; 企业生产能力≥ 100万吨 /年。 同步配套建设煤气净化(含脱硫、脱氨)和煤气利用设施 炼焦企业应同步配套密闭储煤设施以及煤转运、煤粉碎、装煤、推焦、熄焦、筛焦、硫铵干燥等抑尘、除尘设施,其中焦炉推焦应建设地面站除尘设施 炼焦企业应规范排污口建设,焦炉烟囱、地面除尘站排气烟囱和废水总排口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设置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监控 装置,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 纳入国家重点监控名单的焦化企业,应按要求建立企业自行监测制度,向属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自行监测方案,并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统一组建的平台上公布自行监测信息 焦化企业生产装置及储罐应同步建设尾气净化处理设施。 焦炉煤气脱硫以空气(氧气)再生脱硫循环液的再生装置应同步建设尾气净化处理设施。 行业发展规划 焦化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 优质炼焦煤配比降低 4保持焦炭质量不降低 200万吨及以上规模焦化企业基本实现能源管理中心和信息化管理模式 钢铁企业干熄焦装置配置率达到 90以上 炉煤气利用率达到 98以上 17 类别 名称 主要内容 化解过剩产能 5000万吨 焦化准入企业污染物排放基本达到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促进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明确焦炉烟囱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管式炉二氧化硫达标控制措施,苯并 a芘排放控制措施 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划 ( 2016-2020年 ) 要求开展焦炉和烧结烟气脱硫脱硝、综合污水回用深度脱盐等节能环保难点技术示范专项活动。 以专栏的形式将焦炉烟道气脱硫脱硝工艺作为示范推广的节能减排技术纳入到绿色改造升级发展重点中,明确要求企业应实施焦炉烟道气脱硫脱硝改造工程,达到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6171-2012)表 6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3.3 河南省 关于焦化行业的相关 要求 自国务院 2013年 9月发布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以来,河南 省人民政府及省环保厅也 发布了 大气污染防治相关 政策、文件, 对焦化项目的建设、管理及大气污染防治提出了相应要求, 具体 见 表 3-3。 表 3-3 河南省焦化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政策 序号 政策名称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主要内容 1 河南省 2014年度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河南省 人民政府 办公厅 2014年 5月 13日 严格控制审批焦炭、有色冶炼、电石等高耗能项目 按照计划要求制定相关政策 , 支持产能过剩“两高” ( 高耗能、高污染 ) 行业企业退出、转型发展 , 认真清理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炼焦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 2 河南省 2015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 河南省 人民政府 办公厅 2015年 2月 16日 完成焦化行业基础数据调查工作, 6 月底前完成 21台炼焦炉的脱硫综合治理,废气排放达到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6171-2012)要求,在线监测系统与环保部门联网; 加强工业堆场扬尘治理。开展工业堆场专项整治, 10月底前完成对电力、水泥、焦化、建材行业堆场的规范化整治和料仓与传送装置密闭改造 围绕环保重大需求,加强脱硫脱硝、高效除尘、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机动车尾气净化以及环境监测等方面先进适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推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 3 河南省 2016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 河南省 人民政府 办公厅 2016年 3月 9日 按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办公室要求 , 2016年 11 月 1日至 2017年 3月 31日 , 火电、钢铁、焦化、水泥、玻璃、锅炉等重点行业的所有企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18 序号 政策名称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主要内容 4 河南省 2017年持续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 河南省 人民政府 办公厅 2017年 1月 6日 建立重点行业全覆盖的监控体系。继续扩大重点污染源监控范围 , 2017年 6月底前 , 在全省电力、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铝工业、焦化、铸造、碳素、有色金属冶炼、陶瓷和有固定排气筒的砖瓦窑、耐材等企业以及 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安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 , 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 扩大错峰生产行业范围。在落实水泥、铸造、钢铁企业停产、限产的基础上 , 按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协作小组第七次会议要求 , 进一步扩大错峰生产范围 , 采取冬季采暖季节安排设备检修维护等措施 , 对焦化、碳素、耐材、砖瓦窑、以煤为燃料的玻璃生产企业和未达到超低排放的燃煤发电机组等重污染企业 , 实施停产、焖炉等错峰措施 5 河南省“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河南省 人民政府 办公厅 2017年 6月 30日 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对钢铁、焦化、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等重点行业实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实施重点行业企业限期达标排放改造。分流域、区域制定实施重点行业限期整治方案 , 升级改造环保设施 , 确保稳定达标。以钢铁、水泥、石化、有色、玻璃、燃煤锅炉、造纸、印 染、化工、焦化、氮肥、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毛皮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为重点 , 推进行业达标排放改造 6 河南省 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河南省 人民政府 办公厅 2018年 2月 6日 全面实施涉气企业特别排放限值改造。 2018年 10月1日起 , 铁合金、焦化和钢铁企业的炼铁、炼钢、轧钢工序全面执行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规定。 加快推进化工行业 VOCs治理。 2018年 7月底前 ,完成制药、农药、煤化工 ( 含现代煤化工、炼焦、合成氨等 ) 、橡胶制品等化工企业 VOCs治理。 完成重点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全面核实重点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完成情况 , 2018年 8月底前 , 完成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等行业和锅炉的无组织排放治理工作 科学实施钢铁、焦化、铸造行业错峰生产。 2018年采暖季 , 对全省钢铁企业实施限产 30以上 ( 含轮产 );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 , 对全省焦化企业实施延长出焦时间 36小时以上 ; 对使用煤、焦炭等为燃料的铸造企业 , 实施停产。对 2018年 10月底前稳定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的钢铁企业和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焦化企业 , 2019年 1月 1日至 3月 15日期间 , 原则上不再实施错 峰生产 , 但要按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纳入污染管控 细化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 7 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河南省 人大 2018年 3月 1日 在居民住宅区等人口密集区域和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及其周边,不得新建、改建和扩建石化、焦化、制药、油漆、塑料、橡胶、造纸、饲料等易产生恶臭气体的生产项目或者从事其他产生恶臭气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已建成的,应当逐步搬迁或者升级改造。 19 序号 政策名称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主要内容 8 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8年 9月 7日 从严执行国家、省重点耗煤行业准入规定 , 原则上禁止新建、扩建单纯新增产能的煤炭、煤电、钢铁、电解铝、水泥、玻璃、传统煤化工、焦化等 8大类产能过剩的传统产业项目。 新改扩建焦化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 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原则上禁止焦化行业新建、扩建单纯新增产能。 加大独立焦化企业淘汰力度 , 京津冀传输通道城市实施 “以钢定焦 ”, 力争 2020年炼焦产能与钢铁产能比达到 0.4左右。 严控 “两高 ”( 高耗能 、 高污染 ) 行业产能 。 原则上全省禁止新增焦化产能 ; 新建、改建、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 , 原则上不得利用公路运输。 推动实施一批水泥、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退城工程。省辖市政府要按照城市功能分区 , 结合城市规划调整 , 2018年年底前制定建成区钢铁等重污染企业对标改造、关停、转型、搬迁计划并向社会公开 以推动大宗物料及粮油等农副产品运输 “公转铁 ”为重点 , 鼓励焦化大型生产企业新建或改扩建铁路专用线 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综合整治 , 完成炼焦企业VOCs治理 2019年年底前 , 全省焦化力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城市建成区内焦炉实施炉体加罩封闭 , 并对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完成焦化行业物料运输、生产工艺 、堆场环节的无组织排放治理 , 建立管理台账 ; 对易产生粉尘的粉状、粒状物料及燃料实现密闭储存 , 对达不到要求的堆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 并停止使用。 在采暖季 , 实施焦化行业错峰生产 , 对 2018年 10月底前稳定达到超低排放的企业 , 当年给予错峰生产豁免政策激励。 在黄色及以上级别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 , 对焦化企业 , 厂区安装视频监控和门禁系统 , 实施应急运输响应。 加强焦化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 全面推进其清洁生产改造或清洁化改造。 9 河南省工业领域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 方案( 2018-2020年) 河 南省 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8年 12月 2日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承接产业转移指导目录,指导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加快承接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原则上不再承接焦化等产能过剩的传统产业 重点区域(指京津冀传输通道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济源 8市和汾渭平原洛阳、三门峡 2市及平顶山市) 落实产业发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产品目录 推动城市建成区、人口密集区、重点流域的焦化等重污染企业通过就地改造、域外搬迁、关停退出等方式,实现转型发展 加大独立焦化企业 淘汰力度,在全省范围内淘汰炭化室高度在 4.3米及以下的焦炉 20 序号 政策名称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主要内容 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以钢定焦”,力争 2020年炼焦产能与钢铁产能比达到 0.4左右 积极配合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开展“两高”(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产能准入,全省原则上禁止新建、扩建单纯新增产能的 焦化等产能过剩的传统产业项目 结合产业结构和企业污染排放绩效情况,针对焦化等高排放行业,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配合生态环境、发展和改革部门制定错峰生产方案,并细化到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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