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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 3847-2018代替 GB3847-2005、HJ_T 241-20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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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 3847-2018代替 GB3847-2005、HJ_T 241-2005).pdf

ICS Z GB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 3847-2018 代替 GB3847-2005 、HJ/T 241 -2005 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 Limits and measurement s for emissions from diesel vehicles under free acceleration and lugdown cycle (发布 稿)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为准。 2018 09 27 发布 2019 05 01 实施 生 态 环 境 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i 目 次 前 言 ii 1 适用 范围. 1 2 规范 性引 用文 件 . 1 3 术语 和定 义 . 1 4 检验 项目. 3 5 检验 流程 和要 求 . 4 6 外观 检验. 6 7 车载 诊断 系统 (OBD ) 检查 7 8 排气 污染 物检 测 . 7 9 数据 记录 、保 存和 报送 要求 . 8 10 在 用汽 车的 排放 监控 . 9 11 标 准实 施 . 9 附录 A (规 范性 附录 ) 自由加 速法 . 10 附录 B ( 规范 性附 录) 加载减 速法 . 12 附录 C ( 规范 性附 录) 不透光 烟度 计的 特性 和安 装要求 . 32 附录 D (规 范性 附录 ) 林格曼 烟度 法 . 36 附录 E ( 规范 性附 录) 车载诊 断OBD 系 统检 验 程序 42 附录 F (规范 性附 录) 检验报 告 49 附录 G (规 范性 附录 ) 实时上 报数 据项 . 56 ii 前 言 为贯彻 中华 人民共 和国 环境保护 法 和中 华人 民共和国 大气 污染防 治法 ,控制 汽 车污染 物排 放, 改善 环境 空气质 量, 制定 本标 准。 本标准是对 车 用 压 燃 式 发 动 机 和 压 燃 式 发 动 机 汽 车 排 气 烟 度 排 放 限 值 及 测 量 方 法 (GB 3847 -2005 ) 和 确 定压燃 式发 动机 在用 汽车 加载减 速法 排气 烟度 排放 限值 的 原则 和 方法 (HJ/T 241 -2005 ) 的修订。 参考了 压燃 式 发动机汽 车自由 加速法 排 气烟度测 量设 备技术 要求( HJ/T 395 -2007) 和 柴油 车加 载减 速工况 法对 设备 的基 本要 求( HJ/T 292 -2006 ) 。本标 准规 定了柴 油车自由 加速 法和加 载减 速法排气 污染 物排放 限值 及测量方 法。 本标准 同时 规定 了柴 油车 外观检 验、OBD 检查 的方 法和判 定依据 。 本标 准适 用于新 生产 柴 油汽车 下线 检验 、 注 册登 记检验 和在 用汽 车检 验。 本标准 也适 用于 其他 装用 压燃式 发动 机的 汽车。 本标 准不 适用 于低 速货车 和三 轮汽 车。 与车用压 燃式发动 机和 压 燃式发动 机汽车排 气烟 度排放限值 及测量方 法 (GB 3847 -2005 )相 比, 主要 修订 内容如 下 增加 了外 观检 验、OBD 检查等 内容 ; 增加 了检 验流 程和 检验 项目; 增加 了氮 氧化 物排 放限 值及测 量方 法, 并调 整了 烟度排 放限 值; 增加 了检 测记 录项 目和 检测软 件要 求; 明确 了环 保监 督抽 测内 容和方 法; 删除 了关 于压 燃式 发动 机以及 新生 产汽 车型 式核 准的要 求。 本标准 由 生 态环 境部 大气 环境司 和 法 规与 标准 司 组 织修订 。 本标准 起草 单位 中 国环 境科学 研究 院。 本标准 生态 环境 部 2018 年 09 月 27 日批 准。 本标准 自 2019 年 05 月 01 日起实 施, 自实 施之 日起 , GB 3847 -2005 和 HJ/T 241 -2005 同时废 止。 自本标 准实 施之 日起 ,现 有相关 地方 排放 检验 标准 废止。 本标准 由 生 态环 境部 解释 。 1 柴 油车污 染物排放 限值及 测量方法 ( 自由加 速法及加 载减速 法) 1 适用 范围 本标 准规定了 柴油车自由加速 法和加载 减速法排气污染 物排放限 值及测量方法, 以及 柴 油车外 观检 验、OBD 检 查 的方法 和判 定依据 。 本标准 适用 于新 生产 柴油 汽车下 线检 验、 注册 登记 检验和 在用 汽车 检验 。 本标准 也适 用于 其他 装用 压燃式 发动 机的 汽车 。 本标准 不适 用于 低速 货车 和三轮 汽车 。 2 规范 性引 用文 件 本标准 内容 引用 了下 列文 件或其 中条 款。 凡是 未注 明日期 的引 用文 件, 其有 效版本 适用 于本标 准。 GB/T 5181 -2001 汽车 排 放术语 和定 义 GB 7258 机 动车 运行 安全 技术条 件 GB 17691 车用 压燃 式、气 体燃料 点燃 式发 动机 排气 污染物 排放 限值 及测 量方 法 GB17691-2018 重型 柴油 车 污染物 排放 限值 及测 量方 法(中 国第 六阶 段) GB/T 17692 汽 车用 发动 机 净功率 测定 方法 GB 18352 轻型 汽车 污染物 排放限 值及 测量 方法 GB 19147 车用 柴油 HJ 437 车 用压 燃式 、气 体 燃料点 燃式 发动 机与 汽车 车载诊 断(OBD ) 系统 技 术要求 HJ 845 -2017 在用 柴油 车 排气污 染物 测量 方法 及技 术要求 (遥 感检 测法 ) 3 术语 和定 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标准。 3.1 净功率 net power 按 GB/T 17692 测得 的发 动 机净功 率。 3.2 压燃式 发动 机 compression ignition engine 采用压 燃原 理工 作的 发动 机(如 柴 油机 ) 。 3.3 不透光 烟度 计 opacity meter 附录 C 规 定的 、用 于连 续 测量汽 车排 气光 吸收 系数 的仪器 。 3.4 最高额 定转 速 maximum rated engine speed 指柴油 机所 允许 的全 负荷 最高转 速。 2 3.5 最低额 定转 速 minimum rated engine speed 发 动机 下列 三种 转速 中最高 者45 最 高额 定 转速;1000r/min ; 最低怠 速转速 。 或 制 造厂 要求 的更 低转 速。 3.6 轮边功 率 wheel power 指汽车 在底 盘测 功机 上运 转时驱 动轮 输出 功率 的实 际测量 值。 3.7 最大轮 边功 率MaxHP maximum wheel power 按本标 准规 定的 测量 方法 测量得 到的 轮边 功率 最大 值。 3.8 光吸收 系数 (k )optical absorption coefficient 表示光 束被单 位长 度排 烟 衰减的 一个系 数, 它是单 位体积 的微粒 数 n, 微粒 的平均 投影 面积 a 和微 粒的 消光 系数 Q 三 者的 乘积 。 3.9 林格曼 黑度 ringelmann blackness 将排气 污染 物颜 色与 林格 曼浓度 图对 比得 到的 一种 烟尘浓 度表 示法 , 分为 05 级 。 对 应 林格曼 浓度 图有 六种 , 0 级 为全白 , 1 级黑 度为 20 , 2 级为 40 , 3 级为 60 , 4 级为 80 , 5 级为 全黑 。 3.10 氮氧化 物 nitrogen oxide NO x指自排 气管 排放 的氮 氧化 物,包 括一 氧化 氮(NO ) 与二氧 化氮 (NO 2 )。 3.11 发动机 最大 转速 (MaxRPM )engine maximum speed 在 进 行 本 标 准 规定 的 测 试试 验 中 , 油 门 踏板 处 于 全开 位 置 时 测 量 得到 的 发 动机 最 大 转 速。 3.12 实测最 大轮 边功 率时 的转 鼓线速 度VelMaxHP actual velocity of maximum wheel power 指 在 进 行 本 标 准规 定 的 功率 扫 描 试 验 中 ,实 际 测 量得 到 的 最 大 轮 边功 率 时 的转 鼓 线 速 度。 3.13 混合动 力电 动汽 车 hybrid electric vehicle HEV 能够至 少从 下述 两类 车载 储存的 能量 装置 中获 得动 力的汽 车 可 消耗 的燃 料; 可 再充 电能/ 能 量储 存 装置。 3.14 汽车排 放检 验 vehicle emission inspection 指按照 法律 法规 和标 准规 定对汽 车进 行的 各项 排放 检验, 包括 新生 产机 动车 下线检 验 、 注册登 记检 验、 在用 汽车 排放检 验、 监督 抽测 等。 3.15 在用汽 车 in-use vehicle 指已经 注册 登记 并取 得号 牌的汽 车。 3.16 新生产 汽车 下线 检 验 inspection for new produced vehicle at end of production line 指新生 产汽 车出 厂 或 入境 前进行 的环 保检 验。 也适 用于销 售环 节进 行的 环保 检验。 3 3.17 注册登 记检 验 inspection for register vehicle 指汽车 注册 登记 前或 办理 注册登 记手 续时 进行 的环 保检验 。 3.18 在用汽 车检 验 inspection for in-use vehicle 指对已 经注册 登记 的 汽车 的检验 , 包括 在 用汽 车定 期检验 、 监 督性 抽检 及在用 汽车 办理 变更登 记和 转移 登记 前的 检验。 3.19 监督抽 测 supervision test 指在出 厂前 对新 生产 车的 抽检, 以及 在集 中停 放地、 维修地 和道 路上 对在 用汽 车进行 的 抽检。 3.20 车载诊 断 OBD 系统 (OBD system ) onboard diagnostic system OBD 指安装 在汽 车和 发动 机上 的计算 机信 息系 统, 属于 污染控 制装 置, 应具 备下 列功能 a ) 诊 断影 响 排 放性 能的 故 障; b )在 故障发 生时 通过 报警 系统显 示; c )通过 存储 在电 控单 元存 储器中 的信 息确 定可 能的 故障区 域并 提供 信息 离线 通讯。 3.21 环保信 息随 车清 单 vehicle environmental identification document VEID 指 关于 开展 机动 车和 非 道路移 动机 械环 保信 息公 开工作 的公 告 (国 环规 大 气[2016]3 号) 规定 的机 动车环 保信 息随车 清 单 , 包括企 业对 该车辆 满足 排放 标准 和阶 段的声 明 、 车 辆 基本信 息、 环保 检验 信息 以及 污 染控 制装 置 信 息等 内容。 4 检验 项目 4.1 汽 车环 保检 验项 目见 表 1。 4.2 新 生产 进口 汽车 入境 检验时 应按照表 1 规 定的 检验项 目进行 , 还 应符 合 其他标 准和 法规 要求 。 表 1 检 验项 目 检验项目 新生产汽车下 线 进口车 入境 注册登记 1 )在用汽车 1 )外观检验 (含 对污染控制装置 的检查 和环保信息随车清单 核查) 进行 进行 进行 进行 2 )车载诊断系统(OBD )检查 进行 进行 进行 进行 3 )排气污染物 检测 抽测 4 )抽测 4 )进行 进行 5 )注1 )符合免检规定的车辆,按照免检相关规定进行。 2 )查验污染控制装置 是否完好。 3 )适用于装有 OBD 的车辆。 4 )混合动力汽车的排气污染物 抽测应在最大燃料消耗 模式下进行。 5 )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检验按有关规定进行。 4 5 检验 流程 和要 求 5.1 新 生产 汽车 下线 检验 5.1.1 生 产企 业确 保所 有下 线车辆 污染 物控 制装 置与 随车清 单一 致。 5.1.2 生 产企业应完成车载诊断系统(OBD )检查。 排气污染物 检测 应至少按 照车型年产量 的 1 进 行加 载减 速法 (对 无法 手 动切 换 两 驱驱 动模 式的全 时四 驱车 和适 时四 驱等车辆 可以 采用 自 由加 速法。 ) 检测, 最小抽 查数 量 为 15 辆/ 年 , 年产 量不 足 15 辆的 车型 , 每辆 车均 应 进行检 测。 5.1.3 新 生产 汽车 下线 检验 流程见 图 1 。 检验 信息 按 附录 G 规定 报送信 息。 5.1.4 生 态环 境主 管部 门在 新车下 线环 节可 对车 辆进 行外观 检验 、OBD 检 查以 及 排气 污染 物 检测等 全部 检验 内容 。外 观检验 重点 查验 车辆 污染 控制装 置是 否与 随车 清单 内容 一 致。 5.1.5 对进口 车应 在入 境前 完成新 生产 汽车 下线 检验 , 并将检 验信 息报 送生 态环 境主管 部 门 。 车 辆登录 OBD 检 查 排气 污 染物 检测 ( 抽测 ) 信 息报 送 合格 合格 是 车辆调整 , 复 检 否 检 验结 束 , 下线 检 验 合 格 是 否 外 观检验图 1 新车 下线 环保 检验 流 程图 5.2 注 册登 记检 验项 目按 照表 1 规定 进行 ,按附录 G 规 定报 送信息 , 检验 流 程见 图 2。 5 车 辆登录 外 观检验 是 OBD 检查 排 气污 染物检测 (OBD 不断开 ) 信 息报 送 合格 合格 是 签发检验报告 , 维 修复检 签 发检 验 报告 , 检 验 结 束 否 否 合格 否 是图 2 注册 登记 检验 流程 图 5.3 在 用汽 车检 验项目 按照 表 1 规定 进行 , 检 验前 应进行 环保 联网 核查 , 查 验车辆 有无 环保 违规记 录。 按附 录 G 规 定 报送信息 , 检验 流程 见 图 3。 6 车辆登 录 外观检 验 是 OBD 检查 ( 按照图E.1 检 测 , 如无OBD 则进 行排 气污染 物检测 ) 排气污 染物检测 (OBD 不 断开 ) 信息 报送 合格 合格 是 签发检验 报告 , 维 修复检 签发 检验报 告 , 检 验 结束 合格 是 否 否 环保联网核 查 否图 3 在用 汽车 环保 检验 流 程图 6 外观 检验 6.1 新 生产 汽车 下线 6.1.1 检查 车辆 污染 控制 装 置 与环 保信 息随 车清 单内容 是否 一致 。 6.2 注 册登 记 6.2.1 查验 环保 随车 清单 是 否与信 息公 开内 容是 否一 致。 6.2.2 检查 车辆 污染 控制 装 置 和发 动机 与环 保信 息随 车清单 是否 一致 。 6.3 在 用汽 车 6.3.1 检查 被检 车辆 的车 况 是否正 常。 如有 异常 ,应 要求车 主进 行维 修。 6.3.2 检查 车辆 是否 存在 烧 机油 、 或者 严重 冒黑 烟现 象,如 有, 应要 求车 主进 行维修 。 7 6.3.3 检查 发动 机排 气管 、 排气消 声器 和排 气后 处理 装置的 外观 及安 装紧 固部 位是否 完好 , 如有腐 蚀、 漏气 、破 损或 松动的 ,应 要求 车主 进行 维修。 6.3.4 检查 车辆 是否 配置 有 OBD 系统 。 6.3.5 判断 车辆 是否 适合 进 行加载 减速 法检 测, 如不 适合( 例如 无 法手 动切 换 两 驱 驱动 模 式的全 时四 驱车 和适 时四 驱等 ) ,应 标注 。进 行加 载 减速法 检测 的, 应确 认车 辆轮胎 表面 无 夹杂 异 物。 6.3.6 变更 登记 、转 移登 记 检验时 应查 验污 染控 制装 置是否 完好 。 7 车载 诊断 系统 (OBD ) 检查 7.1 新 生产 汽车 下线 汽 车生 产企 业应 对每 辆车的 OBD 系统 通讯 进 行检查 ,确 认 OBD 系统 通讯 正 常方 可出 厂。 7.2 注 册登 记 检查车 辆是 否按 规定 要求 设置 了 OBD 接 口,OBD 通讯是 否正 常, 有无 故障 代码。 7.3 在 用汽 车 7.3.1 对配 置有 OBD 系 统 的在用 汽车 , 在完 成外 观 检验后 应进 行 OBD 检查 。 排气污 染物 检 验过程 中, 不可 断 开 OBD 诊断仪 。 7.3.2 OBD 检验 项目 包括 故障指 示器 状态 , 诊断 仪 实际读 取 的 故障 指示 器状 态 、 故障 代码 、 MIL 灯点 亮后 行驶 里程 和 诊断就 绪状 态值 ,具 体检 验流程 应按 照附 录 E 进行。 7.3.3 若车 辆存 在故 障指 示 器故障 ( 含电 路故 障 ) 、 故障指 示器 被激活、车辆与OBD 诊 断仪 的通讯 故障 、 仪表 板故 障 指示器 状态 与ECU 中 记载 的故障 指示 器状 态不 一致 时, 均判定OBD 检 查不 合格 。如 果就 绪状 态项未 完成 项超 过2 项, 应 要求车 主 在 充分 行驶 后 再 进行 复 检。 7.3.4 检验 机构 应使 用计 算 机数据 管理 系统 存储 所有 被检车 辆OBD 数据 ,不 得 人为篡 改数 据。 7.3.5 OBD 诊断 仪应 能实 现 对OBD检查 数据 的 实时 自 动传输 。 作为 排放 检验 一 部分 ,OBD 获 得的 信 息应 自动 保存 到计 算机系 统 中 。 7.3.6 对配 置有 远程 排放 管 理车载 终端 的在 用汽 车, 应查验 其装 置通 讯是 否正 常。 7.3.7 如车 辆污 染控 制装 置 被移除 , 而OBD 故障 指示 灯未点 亮报 警的 , 视为 该 车辆OBD 不合 格 。 8 排气 污染 物检 测 8.1 排 放限 值及 测量 方法 8.1.1 新生 产汽 车下 线 按照规 定进 行下 线车 辆排 放抽测 。排 放结 果 应 小于 8.1.2 规 定的 排放 限值 。生 产企业 也 可采用 其他 方法 进行 排放 检测, 但应 证明 其等 效性 。 新 定型 混合 动力 汽车 污染 物测试 应在 最大 燃料 模式 下进行 , 车辆 应具 备明 显可 见的最大 燃料消耗 模 式切 换开 关, 方便切 换为 最大 燃料 消耗 模式, 并能 在最大 燃料 消耗 模式 下正 常运 行 (包 括怠 速) ,便 于进 行 排放测 试, 且开 关位 置应 在汽车 使用 说明 书中 明确 说明 。 8.1.2 注册 登记 和在 用汽 车 有手动 选择 行驶 模式 功能 的混合 动力 电动 汽车 应切 换到最大 燃料 消耗 模 式进 行测试 , 如 8 无 最大 燃料 消耗 模式 , 则 切换到 混合 动力 模式 进行 测试 , 在测 试时 若发 动机 自动熄 火自 动切 换到纯 电模 式, 无需 中止 测试, 可进 行至 测试 结束 。 应按照 附 录 A 或 附录 B 规 定的方 法进 行检 测 , 其 检测 结果应 小于 表 2 规定 的排 放限 值 。 表 2 在 用汽 车 和 注册 登记 排放检 验排 放限 值 类别 自由加速法 加载减速法 林格曼黑度 法 光吸收系数 (m -1 ) 或 不透光度( ) 光吸收系数(m -1 ) 或不透光度 ( ) 1 )氮氧化物 ( 10 -6 ) 2 )林格曼黑度(级) 限值a 1.2 (40 ) 1.2 (40 ) 1500 1 限值b 0.7 (26 ) 0.7 (26 ) 900 注 1 ) 海拔高度高 于 1500m 的 地区加载减速法可以按照每增加 1000m 增加 0.25m -1 幅度调 整, 总调 整不得超过 0.75m -1 ; 2 )2020 年 7 月 1 日前限值 b 过渡限值为 1200 10 -6 。 8.2 结 果判 定 8.2.1 如果 污染 物检 测结 果 中 有任 何 一 项不 满足 限值 要求, 则判 定排 放检 验不 合格。 8.2.2 车辆 排放 有明 显可 见 烟度 或 烟度 值超 过林 格 曼 1 级, 则判 定排 放检验 不 合格。 8.2.2 加 载减 速法功 率扫描 过程中, 经修 正的轮 边功 率测量结 果不 得低于 制造 厂规定的 发动 机额定 功率 的 40 , 否则 判定为 检验 结果 不合 格 。 8.2.3 对于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后 生产 车辆 , 如果 OBD 检验 不 合格 , 也判定 排 放 检验不 合格 。 8.2.4 检验 完毕 后, 应签 发 机动车 环保 检验 报告 。报 告格式 见本 标准 附 录 F 。 8.2.5 禁 止使 用降低 排放控 制装置功 效的 失效策 略。 所有针对 污染 控制装 置的 篡改都属 于排 放检验 不合 格。 9 数据 记录 、保 存和 报送 要求 9.1 应通 过计 算机 系统 自动 检测、 记录 、传 输、 存储 及判定 OBD 检 查( 如适 用) 和 排气 污 染物检测 信 息, 并 使 用计 算机系 统记 录和 保存 外观 检验信息 。 应将 标准 中要 求进行 的仪 器检 查及检 定 ( 含校 准) 结果 自动储 存在 计算 机中 , 便 于生态 环境 主管 部门 查询 。 记录 和保 存 的 内容应 至少 包括 附 录 A 、 附录 B 、 附录 E 和附 录 G 中所列 内容 。 污 染物 检测 结果 为负 数或者 零, 应记 录 和 报告 为 未 检出 。 9.2 检 验机 构应 向生 态环 境主管 部门 实时 传输 检验 信息 。 9.3 下 级生 态环 境主 管部 门应按 照附 录 F 和附录 G 规定内 容, 实时 或按 规定 周 期向上 级生 态 环境主 管部 门上 报检验 信 息。 9.4 检 验报 告纸 质档 案保 存 期限应 不少 于 6 年, 电子 档案保 存期限 应 不少 于 10 年。 9.5 检 验( 含 OBD 检查 和 外观检 查 ) 工作 中, 如果 发现某 一车 型车 辆集 中出 现排放 超标 现 象,生 态环境 主管部 门应 做好记 录和取 证工作 ,填 写集 中超标 车型环 保查 验记录 表 ( 附 录 F ) 并上报 国务 院生态 环 境 主管 部门 , 同时 应将 记 录信息 通报 上级 生态 环境 主管 部 门和 同 级公安 交通 管理 、 市 场监 管 等有 关部 门。 9.6 汽车 生产 企业 的下 线检 验应通 过计 算机 系统 实时 自动检 测、 记录 、传 输、 存储, 依法 向 国务院 生态 环境 主管 部门 联网报 送。 9.7 进 口车 的下 线检 验信 息应在 入境 前向 国务 院生 态环境 主管 部门 完成 报送 。 9 10 在 用汽 车的 排放 监控 10.1 自本标准 实施之日 起 对在 用汽车 进 行的 排放检验( 包括定期 排放检验和监督 抽测) 应 符合本 标准 要求 。 10.1.1 在 用汽 车 排 气污 染 物 检测 应符合 本 标准 规定 的限值 a 。对 于汽 车保 有 量达到 500 万辆 以上 , 或 机动 车 为当 地首要 空气 污染 源 , 或按 照法 律法规 设置 低排 放控 制区 的城市 , 应在 充 分征求 社会 各方 面意 见基 础上, 经省 级人 民政 府批 准 , 并 依法 经 国 务院 生态 环境主 管部 门备 案 后, 可提前 选 用限 值 b ,但应 设置 足够 的实 施过 渡期 。 10.1.2 跨地 区检 测的 , 如 车 辆 登记 地或 检测 地中 有执 行限 值 b 的 , 应 符合 限值 b 要求 , 测量 方法允 许按 照检 测地 规定 的测量 方法 进行 。 10.1.3 车辆 应使 用符 合规 定的车 用油 品, 并按 要求 进行维 护保 养。 排放 检验 不合格 的, 维修 后复检 时, 应采 用首 次环 保检验 的排 气污 染物 排放 检测方 法进 行。 10.2 县级以上 生态环境 主管部 门对在用 汽 车进行监督抽 测,可在 机动车集中停放 地、维 修 地和实际 道 路上 进行 。抽 测内容 可包 括排 气检 测、OBD 检查 、 污染 控制 装置 查验和 随车 清 单核查 等内 容 。 对道路 上行 驶车 辆的 监督 抽测也 可按 照 在 用柴 油车 汽车排 气污 染物 排放 限值 及测量 方 法及技 术要 求 ( 遥感 检测 法) (HJ845-2017) 规定 的方法 和限 值进 行 , 一次 林格曼 黑度 超过 排放限 值, 判定 车辆 排放 不合格 。 采用自 由加 速法 等 对 车辆 进行监 督抽 测时 ,可 采用 本标准 规定 限值 的 1.1 倍 进行 判 定 。 10.3 注 册登 记检 验时 应进 行外观 检验 、OBD 检 查、 排气污 染物 检测 。 变 更或 转移登 记车 辆 的环保 检验 按照 当地 政府 规定, 但至 少要 进行 污染 控制装 置查 验 和 OBD 检 查 (如适 用) 。 10.4 对配置 远 程排放管 理车载 终端 并按 要求向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 实时 上报相关排 放数据 的 车辆, 省级 生态 环境 主管 部门根 据数 据上 报情 况可 以给予 免于 环保 上线 检验 。 11 标 准实 施 11.1 本标 准自 2019 年 5 月 1 日 起开 始实 施。 在全 国范围 内进 行的 汽车 环保 定期检 验应 采用 本标准 规定 的加 载减 速法 进行, 对无 法 按 加载 减速 法 进行 测试 的车 辆, 可采 用本标 准规 定的 自由加 速法 进行 。 11.1.1 新 生产 汽车 下线 检 验 自 2019 年 11 月 1 日 起 实施 。 11.1.2 注 册登 记、 在用 汽 车 OBD 检查 和 氮氧 化物 测 试 自 2019 年 5 月 1 日起 仅 检查并 报告 , 自 2019 年 11 月 1 日起 实 施。 11.1.3 全 国范 围实 施本 标 准规定 的限 值 b 具体 时间 , 国务 院 生 态环 境主 管部 门另行 发布 。 11.2 自本 标准 实施 之日 起 ,现有 相关 地方 排放 检验 标准废 止。 11.3 本标 准由 国务 院生 态 环境主 管部 门监 督实 施。 10 附录 A (规范 性附 录) 自由加 速 法 A.1 概述 本 附录 规定 了自 由加 速 法试验 条件 、车 辆准 备要求 、试 验方 法和 检测 软件 等技术 要求 。 A.2 试验 条件 A.2.1 试 验应 针对 整车 进 行。 A.2.2 试 验前 车辆 发动 机 不应停 机, 或长 时间 怠速 运转。 A.2.3 不 透光 烟度 计及 其 安装应 符合 附 录 C 规定 。 A.2.4 试 验应 采用 符合 国 家标准 的车 用燃 料。 可以 直接使 用车 辆油 箱中 的燃 料进行 测试 。 A.3 车辆 准备 A.3.1 车 辆在 不进 行预 处理 的情况 下也 可以 进行 自由 加速烟 度试 验。 但出 于安 全考虑 ,试 验 前应确 保发 动机 处于 热状 态,并 且机 械状 态良 好。 A.3.2 发 动机 应充 分预 热, 例如 在发 动机 机油 标尺 孔位置 测得 的机 油温 度至 少为 。如 果由于 车辆 结构 限制 无法 进行温 度测 量时 , 可以 通过 其他方 法判 断发 动机 温度 是否处 于正 常 运转温 度范 围内 。 A.3.3 在 正式 进行 排放 测 量前 , 应 采用 三次 自由 加 速过程 或其 他等 效方 法吹 拂排气 系统 , 以 清扫排 气系 统中 的残 留污 染物。 A.4 试验 方法 A.4.1 通 过目 测进 行车 辆排 气系统 相关 部件 泄漏 检查 。 A.4.2 发 动机 (包 括废 气涡 轮增压 发动 机) ,在 每个 自 由加速 循环 的开 始点 均处 于怠速 状态 , 对重型 车用 发动 机, 将油 门踏板 放开 后至 少等 待 10 秒钟。 A.4.3 在进 行自 由加 速测 量 时,必 须在 1 秒的 时间 内 ,将油 门踏 板连 续完 全踩 到底, 使供 油 系统在 最短 时间 内达 到最 大供油 量。 A.4.4 对 每个 自由 加速 测量 ,在松 开油 门踏 板前 ,发 动机必 须达 到断 油转 速。 对使用 自动 变 速箱的 车辆 ,应 达到 发动 机额定 转速 (如 果 无 法达 到 ,不 应小 于额 定转 速 的 2/3)。 在测量 过程 中 应 监测 发动 机转速 检查 是否 符合 试验 要求 (特 殊无 法测 得发 动机 转速的 车 辆除外 ) , 并将 发动 机转 速 数据实 时记 录并 上报。 A.4.5 检测 结 果取 最后 三 次自由 加速 烟度 测量 结果 的算术 平均 值。 A.5 检测 软件 A.5.1 检 测系 统软 件应 能够 与计算 机进 行数 据传 输、 存储和 判断 ,自 动打 印检 验报告 ,具 有 联网和 自动 报送 功能 。 11 A.5.1.1 检 测软件至 少应该 具有如下功 能自 动判断 车辆排放测 试结果 是否合 格;自动存 储 测试数 据 , 并 保证不 可被 人 为篡 改 ; 每 次测试 之前 系统应 进行 自检 ; 如 果出 现不符 合检 测 条 件,影 响正 常检 测时 ,系 统应能 够报 警并 自锁 ,直 到检测 条件 恢复 正常 。 A.5.2 检 测软 件自 动记 录 内容至 少应 包括 下述 项目 。 A.5.2.1 车辆 参数 车辆 识别 代号 (或 VIN 号 )与 发动 机号 ; 检 测站 和检 测员 编号 ; 检 测报 告编 号; 检 测日 期和 时间 ; 车 主姓 名、 地址 、电 话; 车 辆号 牌号 码 、 车牌 颜色、 初次 登记 日期 ; 累 计行 驶里 程数; 车 辆类 别、 制造 厂; 气 缸数 和发 动机 排量 ; 变 速箱 类型 ; 车 辆基 准质 量/ 最 大总 质量; 发 动机 额定 功率 ; 发 动机 额定 转速 ; 燃料/ 供 油系 统; 进 气方 式( 自然 吸气 、涡轮 增压 ) ; 排 气管 数量 ; 新 车达 到的 排放 标准 ; 检 验类 型( 初检 、复 检等) 。 A.5.2.2 环境 参数 相 对湿 度(); 环 境温 度( ); 大 气压 力(kPa)。 A.5.2.3 外观 检验 、OBD 检 查结果 A.5.2.4 检测 结果 每次检 测都 应分 别记 录自 由加速 法中 最后 三次 光吸 收系 数 k (m -1 )测量 结果 和平均 值 。 A.5.2.5 检测 过程 数据 检 测时 间(s); 每 一工 况时 间(s); 发 动机 转速 (r/min); 逐 秒检 测的 光吸 收系 数 k (m -1 )。 A.5.2.6 检测 设备 烟 度计 制造 厂; 烟 度计 名称 及型 号; 出 厂日 期; 上 次检 定日 期; 日 常检 查记 录; 比 对结 果记 录。 12 附录 B (规范 性附 录) 加载减 速 法 B.1 概述 本 附录 规定 了 加 载减 速 法检 测规 程 、 测试 设备 、检测 软件 、设 备检 查 等 技术要 求。 B.2 试验 方法 B.2.1 车辆 准备 B.2.1.1 对 车辆 及发 动机 的 要求 试验前 应该 对车 辆的 技术 状况进 行检 查 , 以 确定 待检 车辆是 否能 够进 行后 续的 排放检 测, 对车辆 的预 检要 求见 附 件 BA。待 检车 辆放 在底 盘测 功机上 , 按 照规 定的 加载 减速检 测程 序, 检测最 大轮 边功 率和 相对 应的发 动机 转速 和转 鼓表 面线速 度 (VelMaxHP ) , 并 检测 VelMaxHP 点和 80VelMaxHP 点的 排气光 吸收 系 数 k 及 80VelMaxHP 点 的氮 氧化 物。 排气光 吸收 系 数检测 应采 用分 流式 不透 光烟度 计。 加载减速过程中经 修正 的轮 边 功 率 测 量 结 果 不得 低于 制 造 厂 规 定 的 发 动机 额定 功 率 的 40 , 否则 判定 为检 验结 果不合 格。 B.2.1.2 试 验用 燃料 被测试 车辆 应 采 用符 合国 家标准 的市 售车 用柴 油 , 实 际测试 时 , 不 应更 换 油 箱中 的燃 料 。 B.2.1.3 车 辆预 检要 求 在按附 件 BA 进行 检查 时, 如果发 现受 检车 辆的 车况 太差, 不适 合进 行加 载减 速 法检测 , 应 对车 辆进 行 维 修后 才能 进行检 测。 对紧密 型多 驱动 轴车 辆 , 或 全时四 轮驱 动车 辆等 不能 按加载 减速 法进 行试 验的 车辆可 按 自由加 速法 进行 检测 ,其 他装用 压燃 式发 动机 的在 用汽车 应按 本标 准进 行排 放检测 。 检测过 程中 如果 发动 机出 现故障 , 使 检测 工作 中止 时, 必 须待 排除 故障 后重 新进行 排放 检测。 B.2.2 试验 程序 排放检 测由 三部 分组 成 第一部 分是 对车 辆进 行预 先检查 , 以 检查 受检 车辆 身份与 车辆 行驶证 是否 一致 , 以 及进 行排放 检测 的安 全性 ; 第 二部分 是检 查检 测系 统和 车辆状 况是 否适 合进行 检测 ; 第三部 分则 是进行 排放 检测 , 由 主控 计算机 系统 控制 自动 进行 排放检 测 , 以 保 证检测 过程 的一 致性 和检 测结果 的可 靠性 。 每条检 测线 至少 应设 置三 个岗位 , 一是 计算机 操作 岗位 , 二 是受 检车辆 驾驶 员岗位 , 三 是辅助 检查 岗位 ,各 岗位 人员均 应随 时注 意受 检车 辆在检 测过 程中 是否 出现 异常情 况。 B.2.2.1 预 先检 查 B.2.2.1.1 待检 车辆 完成 检 测登记 后, 驾驶 检测 员应 将车辆 驾驶 到底 盘测 功机 前等待 检测 , 并 进行车 辆的 预先 检查 。 预 先检查 的目 的是 核实 受检 车辆和 车辆 行驶 证是 否相 符, 并 评价 车辆 的状况 是否 能够 进行 加载 减速检 测, 按附 件 BA 规 定的程 序进 行预 先检 查。 B.2.2.1.2 在将 车辆 驾驶 上 底盘测 功机 前, 检测 员还 应对受 检车 辆进 行以 下调 整 B.2.2.1.2.1 中断车上所有 主动型制动功能和扭 矩控 制功能(自动缓速器 除外 ) ,例如中断制 动防抱 死系 统ABS 、 电 子 稳定程 序ESP 等。 对无 法 中断车 上主 动型 制动 功能 和扭矩 控制 功 13 能的车 辆, 可采 用自 由加 速法进 行排 放检 测。 B.2.2.1.2.2 关 闭车 上所 有以 发动机 为动 力的 附加 设备 , 如空 调系 统, 并切 断其 动力传

注意事项

本文(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 3847-2018代替 GB3847-2005、HJ_T 241-2005).pdf)为本站会员(残墨遗孤)主动上传,环境100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环境100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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