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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2010—2020年)的若干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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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2010—2020年)的若干意见.doc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 2010 2020 年 的若干意见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 2010-2020年)的若干意见 (黑政发〔 2011〕 64 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实施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 2010- 2020 年)(以下简称规划),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 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紧密结合林区的实际,统筹安排,重点突破。要以增强生态功能、提高生态效益为核心,强化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巩固我国北方生态屏障、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大力培育林区 “ 造血功能 ” ,以生态主导型经济为主攻方向,积极争取国家大项目和政策的支持,积极培育和发展与资源环境相适应的接续和替代产业,坚持林中经济林区发展、工业经济林外发展,以发展产业项目增强林区经济内生动力。以改善民生为目标,大力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让林区人民充分享受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的成果。以理顺管理体制、转变经营机制为突破口,有序推 进林区各项改革,为林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动力。到规划期末,建成生态环境优良、产业特色鲜明、社会文明和谐、人民生活富裕的社会主义新林区。 (二)主要目标。到 2020年,规划区域森林覆盖率由 2009年(下同)的71. 1%提高到 73. 4%。森林面积由 1465. 6 万公顷提高到 1512. 8万公顷。活立木蓄积由 11. 4 亿立方米提高到 13. 9亿立方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幅保持在 14%以上。一、二、三产业结构由 392635调整到 204238。非传统木材生产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由 50%提高到 80%。城镇居 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4%以内。 二、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全面恢复和增强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 (三)认真贯彻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结合贯彻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落实规划确定的生态保护与建设任务,形 -2-成点状开发、面上保护的空间结构和环境友好型的产业结构,全面恢复和增强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 (四)停止森林主伐。从 2011年起,年采伐量由 447万立方米调减到 168万立方米,调减幅度为 62. 4%。到 2020年,累计减少森林资源蓄 积消耗 4700万立方米。 (五)实行分类经营。对于国家级公益林,以发挥生态效益为核心,实施封山育林,落实专人管护,林地内严格控制矿产资源勘探与开发。对于商品林,逐步完善以市场运作为主的经营管理机制,在保障生态功能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进行经营,严格执行国家采伐限额,加强 “ 三总量 ” (采伐总量、木材销售总量、木材运输总量)控制。 (六)强化森林管护与保护。继续推行森林资源管护经营责任制,采取专业队、职工联合、个人承包等形式,将管护与经营有机结合起来,建立管护经营责任人参与分配森林资源培育成果的新机 制。实行点、线、面布防,逐步建立健全包括预防、扑灭、检测等内容的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体系,森林火灾受灾率稳定控制在 1‰ 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 4. 5‰ 以下。 (七)加快森林资源培育。大力开展植树造林,采取人工造林、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等措施,加快恢复森林资源。以针阔混交、复层异龄为目标,调整和优化林分林龄结构、树种结构和林层结构,提高林分生长量和林分质量。到 2020年,完成人工造林 69万公顷,封山育林 350 万公顷,中幼龄林抚育 484 万公顷、森林改建培育 190 万公顷、低质低效林改造 376万公顷、改培 优质大径材商品林 78 万公顷。 (八)加强自然保护区和湿地的保护与建设。构建布局合理、类型齐全、功能完善的自然保护区体系,重点建设寒温带针叶林生态系统和温带红松针阔混交林生态系统、森林湿地生态系统,以及野生动物类型、野生植物类型、地质遗迹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建立一批集生态环境监测、野生动物救护、鸟类环志、科学研究等为一体的多功能保护区。加强界江界河以及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湿地植被和湿地生态系统。切实保护冻土带,推动五大连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到 2020 年,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总数达到 62个,其中国家级 23 个,省级 39个,总面积达 393 万公顷,占大小兴安岭林区面积的 18%。 (九)加大退耕还林力度。严格执行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对超坡地和严重沙化、退化耕地实施有计划的退耕还林,正确处理退耕还林与职工和农民增收、粮食生产、生态保护的关系。加大技术支持和补偿力度,做到退耕一片,还林一片,成林一片。 (十)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构建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流失治理和动态监测体系,依法防止新的人为水土流失。在规划区域实施一批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加大矿区生态综合治理,尽 快实施矿区植被保护与生态恢复工程,开展砂金过采区及废弃地的生态环境修复与整治。对大兴安岭林区的呼玛、松岭、漠河、塔河和伊春大西林,乌拉嘎金矿及嘉荫、爱辉区罕达汽和二站砂金过采区,金水、西岗子、黑宝山煤矿过采区,鹤岗采煤沉陷区及废弃地,按照 “ 量力而行、分步实施、急用先治 ”的原则,有计划地实施地质环境治理,尽快恢复森林植被。 三、发展接续替代产业,推进林区产业转型升级 (十一)突出发展林区产业。树立 “ 发展是根本、保护是前提、产业是基础 ” 的理念,把林区产业发展摆放在重要位置,为规划的实施奠定坚 实基础。充分发挥林区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良等优势,做大做强林下经济等优势传统产业,培育壮大资源精深加工等先进制造业和特色旅游产业。按照 “ 开发一点、保护一片、发展全局 ” 的原则有序发展生态矿业,不断壮大林区经济,增强林区发展后劲,逐步实现由林业经济向林区经济转变,由粗放型发展方式向集约型发展方式转变,由单一的林木经济向多元的复合型经济转变,由过度消耗木材资源向低碳环保型经济转变。到 2020 年,建立起林区现代产业体系。 (十二)大力发展绿色食品产业。充分利用林上和林下资源,按照规模化、集约化、绿色化的 发展方向,大力支持发展林下产业,积极吸纳林区人口转移和劳动力就业,把林区建设成为我国北方绿色生态食品、特色畜禽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扶持发展以有机黑木耳、蘑菇为主的食用菌产业和以蕨菜、黄花菜等为主的特色山野菜产业。合理保护和开发野生林产品资源,提高蓝莓、大果沙棘、榛子等野生果品的产业化水平;积极发展以有机大豆为主的特色种植业,建设全国脱毒马铃薯繁种基地和无公害大豆生产基地等;发展貂、狐、獭兔等珍贵皮毛动物和鹿、林蛙、山禽等特种经济动物养殖业,建设林区特色珍稀动物养殖基地。近期(特指 2015 年之前,下同)规划建 设 97 个重点项目,总投资 25. 1亿元。 (十三)做优林木深加工产业。坚持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相结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培育壮大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资源利用率高的林木精深加工产业。尽快形成初级产品、中端产品和高端产品各有侧重的产业链。积极发展循环经济,提高采伐、造材、加工剩余物及废旧木质材料的综合利用水平,实现林木资源的多环节加工增值。在黑河、加格达奇、伊春等地扶持若干家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品牌优势的大型木材精深加工企业,加快改造升级,提高产品加工度和档次。支持原料林基地建设,全面缓解停止主伐后木材加 工业原料缺口问题。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通过跨国并购、跨国经营,推进境外森林资源的合作开发和利用。近期规划建设 36 个项目,总投资 103. 8 亿元。 (十四)积极发展林区商贸服务业。适应林区经济转型和社会发展需要,依托中心城市、小城市和重点镇,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便捷的商贸物流网络体系。提高加格达奇、黑河、伊春等林区交通枢纽城市的物流中转能力。在黑河、漠河等口岸城市,形成集转口、过境、加工贸易、货物集散、国际商务为一体的口岸物流中心。围绕林区特色产品,构建大型跨区域绿色食品 交易市场、毛皮交易市场、北药产品集散市场、木材精加工产品和种苗交易市场,形成全国林特产品集散基地。进一步提升批发零售经销模式,培育壮大连锁经营、统一配送、代理制、电子商务等现代化经营模式。大力推进超市、便利店、专卖店、大卖场等新型业态向中小城镇延伸。加大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培育若干个集运输、仓储、检验、包装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型物流企业。近期规划建设 41 个项目,总投资 84. 6亿元。 (十五)壮大生态文化旅游业。突出开发森林、湿地、草原、冰雪和少数民族风情等林区特色旅游资源,加大区域合作,构建区域旅游 联盟,开发区域精品旅游线路,完善景区景点和旅游基础设施,打造国内外知名的避暑、度假、康体和健身等休闲生态养生旅游胜地。重点挖掘狩猎部落、民族文化、文化遗址、民俗风情等民族和民俗文化旅游资源,建设北方多民族、多文化生活体验基地。围绕中俄边境景观、异域风情、界河和境外旅游资源,建设边境观光基地。重点建设一批旅游小城镇,开发一批以乡村度假为特色的乡村旅游项目。加大区域旅游通道、重点旅游景区景点的道路建设,提高与旅游中心城镇的通达水平。加快建设不同档次的星级宾馆、绿色环保酒店、经济型酒店和家庭旅馆等,提高游客接待能 力。近期规划建设 58个项目,总投资 405. 1亿元。 (十六)扶持发展北药产业。充分利用林区 “ 绿色药库 ” 资源优势,发掘和传承民族医药精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和营销方式,尽快形成独具特色的北药产业体系。重点发展刺五加、五味子、防风、龙胆草和鹿、蜂等标准化种植和养殖,加大野生道地药材保护力度,建设北药特色原料供应基地。加强自主创新和产品研发,积极与国内知名中药企业和科研院所开展技术合作,实现北药生产技术现代化、质量标准化、产品规模化和品牌化,提升北药的精深加工水平,建设现代化的北药生产加工基地。近期规划建设51 个项目,总投资 140. 1 亿元。 (十七)培育发展清洁能源产业。推进林区替代能源建设,大力发展生物质能、风能和太阳能等新能源,切实提高清洁能源在林区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中的比重,解决林区替代能源问题。鼓励企业利用林业抚育剩余物、养殖业废弃物、林区灌木、秸秆、木材加工中产生的废弃物等发展生物质能源。在伊春、黑河、大兴安岭等条件具备的地区建设若干个风电场或分布式能源系统。在偏远地区采用电网延伸、风能与太阳能互补发电等方式,解决生产和居民生活用电问题。近期规划建设 68 个项目,总投资 799. 7 亿元。 (十八)加快建设矿业开发基地。在确保生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实施点状开发、适度规模、综合利用、梯度增值,建设大兴安岭与黑河地区能源矿产和铜金等有色金属、贵金属、黑色金属矿产开发基地,伊春地区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矿产开发基地,五大连池水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基地。近期规划建设 101个项目,总投资 492. 6 亿元。 (十九)集约开发能源矿产。建设区域煤炭开采与加工基地,以能源矿产资源利用最大化和生态环境影响最小化支撑林区生态保护和经济转型。重点以古莲河地区和黑宝山地区为主,在 2015年之前, 大兴安岭地区和黑河市煤炭产量分别达到 800 万吨和 1000万吨,并形成连接区域内外的煤炭运输通道。建设一批煤炭精深加工项目,力争煤炭加工转化率达到 70%。近期规划建设 31个项目,总投资 128. 1亿元。 (二十)综合开发金属矿产。坚持 “ 整装勘查、系统规划、点状开发、集聚发展 ”的原则,以矿产勘探为重点,以引进矿产冶炼加工新技术、新工艺为核心,引进战略投资者,重点发展铜、铁、铅锌、钼、金、银等多金属优势矿产资源开发,建设一批规模适度、综合利用、产业链长、附加值高的项目,实现矿产资源勘探、采选冶炼、加工一体化 ,将矿产开发业发展成主导产业,把大小兴安岭林区建设成全省生态矿业示范区。近期规划建设 36 个项目,总投资 177. 7亿元。 (二十一)高起点开发非金属矿产。依托我省丰富的石墨等非金属矿产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园区为载体,以抢占稀缺资源产业制高点为目标,运用高新技术,对石墨等非金属矿产实施绿色开发和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打造中国石墨城。加快勘探步伐,从严掌控资源。引进战略投资者,集成高新技术,依托专业园区,建设科技含量高、投资规模大、产业链条长、综合利用水平高、经济效益好、环境影 响小的产业集群,形成包括开采、粗选、精选、粗加工、精深加工、终端产品的生产和应用在内的完整产业链条。实施品牌战略,打造国内、国际市场的强势品牌。提高资源利用率,加强排污治理和尾矿综合利用。近期规划建设 27个项目,总投资130. 1 亿元。 (二十二)系统开发水气矿产。统筹规划和开发利用区域内丰富的地下矿泉水资源,实施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以骨干企业为龙头,尽快实现规模化开发、集约化经营、品牌化营销,把五大连池等地建成知名的地下矿泉水产业基地。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整合资源,培育龙头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矿 泉水深加工生产线,研发功能性等中高端矿泉水。运用现代营销手段,把五大连池等品牌培育成世界冷泉和寒地功能性饮品知名品牌,提高国内市场知名度和占有率。近期规划建设 7个项目,总投资 56. 7 亿元。 (二十三)集中力量建设接替产业集聚区。发挥各城镇及区域的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建设各具特色的产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引导林区产业向各城镇和园区集聚。完善设施,适度扩区,争取一批园区上升为国家级开发区。重点培育和建设大兴安岭对俄经济贸易合作区、黑河边境经济合作区、爱辉对俄进出口加工集聚区、伊春生态产业集聚区、鹤岗接替产 业集聚区、铁力产业集聚区、嘉荫边境经济合作园区、龙江森工现代木业加工园区、九三经济开发区、宝泉岭经济开发区,形成林区接替产业园区体系。 四、优化林区局、场和城镇布局,加快林区城镇化进程 (二十四)调整撤并林场(所)。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积极稳妥推进林场(所)撤并,以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改善林区居民生活环境。到 2020 年,撤并林场(所) 230 个。 (二十五)统筹推进林场(所)调整撤并。林场(所)调整撤并要与林区的中小城镇建设、基础设施改善、棚户区改造和产业发展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实 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共享和高效利用,推动林区城市化进程和经济转型,形成布局合理、集聚发展的空间开发新格局。 (二十六)优化林区城镇布局。统筹林区城镇化发展,总体规划、分步实施,逐步构建起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林区城镇体系。做大做强加格达奇、伊春、黑河等 3 个中心城市,以其完善的城市功能支撑现代产业的发展,引领林区经济转型。做特做优漠河、塔河、呼中、铁力、嫩江、五大连池、北安等县级小城市,以其资源禀赋和优良环境吸引林区产业和人口聚集。做活做实新林、孙吴、通河等中心镇,为林场(所)撤并和妥善安置 职工辟建文明家园。 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林区生产生活条件 (二十七)加快交通设施建设。经过 10年的建设,形成林区与周边地区、与中心城市以及与俄罗斯、蒙古贯通的较完善的交通运输网络。到 2020 年,林区内部道路的通达性和外部联系的通畅性得到明显改善,制约交通瓶颈基本消除。铁路客货运输能力基本满足林区生产生活发展的需求。形成比较完善的机场布局和支线航空网络。 (二十八)加快形成公路运输通道。重点建设林区通场公路、防火和专用通道,提高林区路网的养护等级。推进高等级公路、重点旅游景区 公路和进出口通道及资源运输通道建设,形成上连省道、外连周边市(地)、覆盖林区的公路交通网络。近期建设鹤哈高速鹤岗经伊春至绥化段、加绥高速加格达奇经嫩江、五大连池至北安段和伊春至北安、伊春至嘉荫等高速公路。建设国省干线漠河机场至北极村、京加公路白桦至嫩江段、鹤岗至名山、嫩江至黑河、加格达奇至黑河、加格达奇至漠河、塔河至呼玛、嘉荫口岸延伸等公路。 (二十九)完善铁路运输网络。加强林区既有铁路扩能提速改造,根据资源开发和旅游、边贸发展需要,加快主要干线、后方通道及口岸铁路的改造和建设,尽快形成漠河等林区重 要城镇至哈尔滨朝发夕至、夕发朝至的输送能力。启动新建铁路项目,提升林区对外运输能力和林区旅游的通达性。建设五大连池至北安、汤旺河至嘉荫、鹤北至名山、韩家园至呼玛至黑河铁路。实施滨洲线、哈佳线电化改造工程。实施富裕至漠河、佳木斯至鹤岗、滨北线、北黑线既有线扩能改造工程。规划研究新建黑河至黑宝山、莫力达瓦至讷河至五大连池、孙吴至逊克至乌伊岭、满归至古莲至洛古河、铁力至伊春铁路。 (三十)加大力度建设支线机场。大力发展支线航空,完善机场布局。加快加格达奇机场建设,尽快启动五大连池机场建设,加快黑河、漠河、 伊春机场的改造升级。在部分地区研究建设通勤机场。巩固现有航线,积极向沿海城市和俄罗斯远东城市延伸。 (三十一)推进林区电网改造。加大林区电网改造力度,尽快实现林区电网纳入区域大电网统一管理运营,提高林区电网整体供电能力,改善供电的可靠性,降低电网能耗。到 2015 年,彻底解决林区无电区域供电问题。 (三十二)加快林区生活设施建设。强化棚户区改造力度,争取用 2 年时间基本完成规划区内棚户区改造任务。逐步完善给排水设施,力争用 2至 3 年时间,解决饮水供给不足和饮用水不安全问题。到 2015年,林区自来水 普及率达到 90%以上。全面实施林区集中供热工程,在中心城市和部分小城市(镇)建设一批热电联产和生物质能源项目,逐步使林区城镇由独立供热向集中供热转变。加强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重点建设垃圾收集及清运系统、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垃圾中转站、污水处理厂等公用设施。 (三十三)改善森林管护和保护设施。大幅提高防火装备水平,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增强预警、监测、应急处置和扑救能力,防火公路密度达到每公顷 5 米。加强有害生物防治设施建设,提高林业灾害的预防和除治能力,加强林业管护设施建设。优化调整木材检查站布局,对现 有木材检查站进行维修、改建和调整。加大现代高新技术设备投入,配齐执法装备。开展监测技术研究,建立监测数据处理信息库,形成较完整的森林资源及生态监测网络体系。 六、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建设和谐文明的新林区 (三十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把构建日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作为促进林区和谐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努力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对于完成政企分开改革的林区,将林区企业职工和居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体系。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林区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加大林区 特困户、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救助力度,保证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三十五)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完善和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的政策措施,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发挥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项目建设对就业的带动作用,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扶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增加就业岗位。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制度,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努力降低失业率。 (三十六)逐步提高教育水平。优化教育结构,科学配置资源,提高教育质量,逐步实现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加快林区各类学校危旧房改造,建立健全维修改造的长效机制。到 2020年,林区中小学入学率均达到 100%,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 90%以上。 (三十七)不断改善医疗卫生条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基本医疗保障和基本药物制度。建设素质优良的卫生队伍,构建设施齐全、功能完备、服务优良的卫生服务体系,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基本建立起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体制接轨的新型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医疗保障一体化。 (三十八)大力繁荣文化事业。加快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体现文化事业的公益性。依托大小兴安岭林区特有文化资源,大力发展特色地域文 化。加大文化体制改革力度,促进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加快转变经营机制。加强基层文化建设和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建设生态文明教育基地。 七、推进改革和开放,实现国有林区体制机制创新 (三十九)稳步推进改革。把管理体制改革作为实施规划的重要保障,突破体制障碍、突破条块分割、突破部门利益、突破陈规旧习,在国家的支持下,多渠道消化改革成本,确保实现林区管理体制改革目标。同时,加快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和国有林权制度改革。实现改革力度、推进速度与企业和职工承受度高度统一,保证现有职工得到妥善安置,保证林区人 民生活水平得到稳步提高,保证企业竞争力明显增强,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统筹考虑,精心组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究改革步骤及配套措施,针对具体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做到最终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衔接、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顺利实现 “ 三分开 ” 。针对各林区不同的区情特点,按照最大限度解放林区生产力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进行多元化的改革探索,在实践中完善、提高。采取 “ 三步走 ” 的方式推进林区管理体制改革。 2011 年至 2012 年为多元探索阶段,各林区按照三种模式进行体制改 革的探索。 2013 年至 2014 年为总结提高阶段,总结改革探索过程中取得的经验,集中力量探讨解决难点问题的政策措施,为实现 “ 三分开 ” (行政管理、森林资源管理和企业经营分开)扫清障碍、奠定基础。 2015 年为改革到位阶段,在职工得到妥善安置、林区人民受益、企业竞争力明显增强的基础上,规划区域内林区彻底实现 “ 三分开 ” 。初步构建起符合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包容性增长要求的林区管理体制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经营机制。 (四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充分发挥地缘优势,积极开展对俄开放和对俄多领域合作,加强口 岸与通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实施 “ 走出去 ” 战略,促进我省林区产业升级和外向型林区经济的发展,培育林区新的经济增长点。发挥技术、设备、资金和人力资源等方面的优势,采取股权投资、企业重组、带资承包、有偿利用、参与建设等形式,开展对俄林业合作,提升对俄森林采伐、木材精深加工、林纸一体化和劳务输出等合作层次。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东北地区与俄罗斯联邦远东及东西伯利亚地区合作规划纲要( 2009- 2018 年)合作重点项目。利用口岸通道,依托资源型、出口加工型等省内外龙头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建设一批中俄综合加工园区、特色 加工园区、物流经贸园区、旅游基地等园区(基地)。 八、加强组织领导,保证规划顺利实施 (四十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规划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维护国家国土安全、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的高度,着眼于发挥大小兴安岭林区的特点和比较优势,从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迫切需求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大小兴安岭林区乃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发展战略。各有关市(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推动规划的落实。成立黑龙江省规划实施领导小组,对规划实施实行统一的 领导和组织。各有关市(地、局)、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机构,制定好配套政策和具体工作方案及推进措施,切实保护好大小兴安岭林区的生态,加快推进经济转型,促进大小兴安岭林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四十二)多元筹资,增加投入。用好管好国家投资,实现国家政策投资效益最大化。各级政府要积极筹措资金,支持规划的实施。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打造规划实施的融资平台,扩大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规模。优化投资创业环境,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规划实施区域。 (四十三)精心组织,责任到人。实行 规划实施目标责任制,建立规划落实的责任体系,把规划目标与责任分解落实到市(地)、县(市、区)和部门,每个季度进行检查,年终进行考核。 (四十四)广泛宣传,凝聚力量。各新闻媒体要广泛深入宣传规划精神、内涵和实施成果,动员全省人民支持和参与规划的实施,形成促进规划实施的浓郁氛围和强大合力。 附件 1.加强林区生态保护与建设实施方案 2.加快林区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 3.优化林区局场和城镇布局实施方案 4.改善林区基础设施实施方案 5.加快林区 社会事业发展实施方案 6.推进林区管理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实施方案 二 ○ 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 1 加强林区生态保护与建设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省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持续好转,建立林区生态保护与建设的长效机制,构建我国北方生态屏障,推动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和经济转型规划( 2010- 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规划要求,通过调减森林采伐量、完善森林分类经营、强化森林管护与保护、加快森林资源培育、加强自然保护区和 湿地的保护建设等措施,森林生态功能得到全面恢复和明显增强,为林区实现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到 2020年,规划区域森林覆盖率由 2009年(下同)的 71. 1%提高到 73. 4%。森林面积由 1465. 6万公顷提高到 1512. 8万公顷。活立木蓄积由 11. 4亿立方米提高到 13. 9 亿立方米。贮碳总量由 7. 19 亿吨增长到 7. 62 亿吨。 二、主要任务 (一)大幅调减森林采伐量。 从 2011 年起,按照国家批准的 “ 十二五 ” 期间森林采伐限额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方案)确定的木材产量,规划核心 区域的大兴安岭地区、伊春市、黑河市所属县(市、区)的地方国有林场和森工国有林区停止森林主伐,其他县(市、区)减少主伐产量,木材产量由 2009年的 447万立方米调减到 168万立方米,调减幅度为62. 4%。 1.妥善安置富余人员。积极落实规划的各项政策,将林区富余职工向森林管护、培育和抚育等岗位转移。加快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创造就业岗位。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鼓励林区富余职工自主创业。积极开展劳务输出,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林区富余职工。 2.不断完善社保体系。将林区职工纳入当地基本养老 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体系,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确保林区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加大林区特困户、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救助力度,保证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3.多途径解决林产工业原料缺口问题。开发利用境外森林资源,建立境外原料基地。与国际木材经销商建立战略联盟,为加工企业提供比较稳定的木材来源。加快原料林基地工程建设步伐,为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二)进一步完善森林分类经营。 以发挥生态效益为核心,严格管护管理国家级公益林,以经济效益为重点,科学合理地经营商品林 。根据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林资发 [2009]214号)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方案),国家级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面积分别为 613. 2 万公顷、657. 4 万公顷,比重分别为 48. 3%、 51. 7%。 1.调整完善森林分类经营区划。对规划区域内的林地进行国家级公益林的补进或调出,对地方公益林和商品林进行适度调整,建立起与国家级公益林体系相一致的森林分类体系。 2.逐步完善以财政资金为主的公益林补偿机制。建立公益林长效稳定的投入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地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建立起以 公益林管护为主体的考核指标和监督管理办法,形成公益林管护的竞争淘汰机制。 3.逐步完善商品林经营管理机制。加快推进和完善国有林试点、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鼓励林业职工、林农成为商品林经营主体,形成商品林的多元产权主体结构。建立商品林林权交易机制,规范林权流转方式和渠道。加快商品林经营步伐,提高林分质量、林地利用率和林地生产力,形成后备资源战略储备基地。以定向培育为手段,鼓励经营主体与林产品深加工企业合作,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多元化经营机制,实现商品林集约经营和产出最大化。采取林纸联合、林工商一体化、 企业经营等商品林培育模式,建立工业原料林、天然优质大径材和生态经济林基地。 (三)强化森林管护与保护。 建立健全森林资源全覆盖的管护体系。对规划区域内的 1487 万公顷森林全部实行管护经营。通过采取综合治理措施,逐步建立健全包括预防、扑灭、监测等内容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体系、森林火灾扑救应急体系、物质供应保障体系,确保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在 3‰ 以下,监测覆盖率达到 85%以上,火情监测覆盖率达到 90%,年均森林火灾受害率不超过 1‰ 。 1.落实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制。因地制宜采取专业队、职工联 合或个人承包等管护形式,将管护经营责任区落实到山头地块,管护责任落实到具体的林权管理单位和责任人,并对管护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坚持 “ 管护、经营、培育与利用相结合 ” 的原则,鼓励管护责任人培育森林资源,逐步建立管护责任人参与分配森林资源培育成果的新机制。 2.强化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构建以各级地方政府行政主要领导任本级森林防火总指挥的组织机构,促进防火管理规范化。加强森林防火专业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扑火队员工资待遇,进行防火技术、技能培训,提高森林火灾扑救能力,保持森林防火队伍稳定,促 进其专业化。 3.实施生态移民工程。实行 “ 远封近包 ” ,全面立体布防。对交通不便、人员活动稀少的远山区,以封禁管护为主,将分散的林区居民相对集中。对人口相对稠密、交通便利的林农交错区、近山区,以巡护管护为主。 (四)加快森林资源培育。 按照森林多种功能利用方向,对公益林和商品林采取不同的森林资源培育措施,改善森林质量下降、生态功能不完备的现状,实现森林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最大化。到2020 年,完成人工造林 69 万公顷,封山育林 350 万公顷,中幼龄林抚育 484 万公顷、森林改建培育 190 万公顷 、低质低效林改造 376万公顷、改培优质大径材商品林 78 万公顷。 1.坚持造林、更新与封育相结合。充分利用规划区范围现有宜林荒山荒地、火烧迹地、采伐迹地等无立木林地、疏林地面积,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实施人工造林、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对适合封育的天然中幼龄林进行封山育林,通过采取人工促进更新措施,培育新一代针阔混交林。 2.加强中幼龄林抚育。对林分结构相对合理,郁闭度 0. 8 以上的目的树种多、蓄积量偏高的过密林分进行抚育疏伐,实行蓄积和出材双向控制。对林分结构单一,目的树种少,蓄积量低,分布不均,有 部分天窗、空地的林分,按照 “ 间密补稀 ” 的原则,伐除影响目的树种生长的林木。 3.加快森林改建培育。对郁闭度 0. 4 至 0. 6,林木分布不均、林下更新不良和缺少幼苗幼树的林分进行 “ 改造型 ” 培育,增加珍贵树种比例,合理确定树种和经营密度进行补植。对郁闭度小于 0. 5的残破林分、宜林无林地以及部分疏林灌丛地,进行补植补造。 4.推进低质低效林改造和优质大径材商品林改培。采取综合改造或带状改造的方式,伐除无培育价值的非目的树种,人工更新适应性强的乡土树种。对于坡度 15 度以上采伐带采用横山设置,待改造带郁闭 成林后,再对保留带进行改造。集约化经营天然林商品林地,定向培育优质大径材商品林基地,实现资源培育与利用相结合,资源战略储备,短期内凸显森林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五)加强自然保护区和湿地的保护与建设。 加强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提高保护管理能力和水平,构建布局合理、类型齐全、功能完善的自然保护区体系。强化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开展自然保护区的考核与评估,积极推进实施地方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标准。对部分市、县级自然保护区加快提档升级。到 2020 年,国家、省、市级自然保 护区总数达到62 个,其中国家级 23个,省级 39 个,总面积达 393万公顷,占大小兴安岭林区面积的 18%,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比例达到 85%。 1.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区提档升级。推动多布库尔、绰纳河、岭峰、盘中、北安、公别拉河、友好湿地、五大连池山口、朗乡等自然保护区升级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尽快将汤原、萝北、鹤北红松林等自然保护区建成省级自然保护区。 2.切实保护湿地生态系统。新建库尔滨、萝北、黑龙江垦区、友好、上甘岭、五营、红星、乌伊岭、嘉荫、通河、爱辉、五大连池、逊克、新林、松岭、汤旺 河等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五大连池湿地补水工程,恢复湿地 12. 4 万公顷。小兴安岭森工林区退林还湿面积 2. 2万公顷,湿地生态恢复面积 10. 8万公顷。 3.全力推进五大连池国家自然保护区申报世界自然遗产。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世界自然遗产的要求,继续加大景区保护和原生态植被恢复力度,加强地质科考及生物生态演替的国际对比研究,整治景区及周边生态环境,保持和谐的自然和人文环境。 4.实施水源地、界江保护工程。重点实施加格达奇、黑河、伊春、西林、红星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提高水源地环境质量。实施洛 古河至名山黑龙江干流堤防及护岸工程。同时,开展冻土带保护与开发研究。 (六)开展环境综合治理。 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构建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流失治理和动态监测体系,依法防止新的人为水土流失。到 2020年,规划区域水土流失面积减少 60%,矿山植被恢复取得显著成效。 1.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对大小兴安岭水土流失严重地区,采取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治理方式,以小流域为单元进行综合治理,建设堤、坝、涵洞等水土保持设施,增强对自然灾害的防御能力,使林区的水土流失得到明显改善。 2.整治居民生活环境和工业污染。实施中心城镇的污水处理工程、农村生活垃圾污水以及畜禽养殖粪污综合治理工程、电力行业脱硫改造工程和燃煤锅炉烟气脱硫工程建设,加强大气污染的防治和节能减排,逐步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 3.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区的综合治理。实行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对砂金过采区等矿区废弃地实行土地整理,恢复植被和土地功能。对已建的矿山企业,依法制定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与保护措施。加大省级投入,重点对大小兴安岭林区老矿山地质环境进行综合治理,恢复矿山生态环境。 (七)加强森林生 态功能区保护与建设。 逐步调整森林生态功能区的人口布局和规模,加快构筑与生态功能区主体功能定位相适应的产业体系,建立起与森林生态功能区相应的补偿机制和考核体系,把森林生态功能区建设成以循环经济、绿色经济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产业强区。 1.引导人口向中心城镇集聚。按照 “ 规模适度、合理布局、分步实施、环境可承载 ” 的原则,加快构建具有林区特色的生态城镇体系,引导生态脆弱地区、自然保护区内的居民点和人口平稳有序地向基础条件较好、规模较大的乡镇、村屯转移。 2.严格限制矿产开发。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的 原则,提高准入门槛,从源头上限制矿产开发。对具备开发条件的资源区域,科学确定开发时序,实行点状开发、集约发展。明确区域内严格限制发展矿产加工业目录,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现有企业,探索通过设备折旧补贴、迁移补贴、土地置换等手段,实行产业转移或关闭。 3.推进大兴安岭地区建立国家级低碳经济示范区。以 “ 低碳产业、林业碳汇、低碳能源、低碳生活方式 ” 为主要内容,努力打造低碳、绿色、生态的品牌价值,积极探索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和路径。把大兴安岭建设成具有林区特色的国家级低碳经济示范区。 三、组建专题推进工作组 组建由省林业厅、森工总局、农垦总局、发改委、财政厅、水利厅、农委、国土资源厅、环保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大兴安岭、伊春、黑河、绥化、哈尔滨、佳木斯、鹤岗等市(地)政府(行署)为成员单位的专题推进工作组。省林业厅、发改委为组长单位。 附件 2 加快林区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 为推动我省大小兴安岭林区构筑以生态为主导的现代产业林区体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奠定林区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的基础,促进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和经济转型规划( 2010- 2020 年)(以下简称规划)的顺利实施, 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与目标 (一)总体要求。 树立 “ 保护是前提、发展是根本、产业是基础 ” 的理念,大力培育林区 “ 造血功能 ” ,积极争取国家大项目和政策的支持,加快林区经济转型步伐。要以经济转型促进生态保护,立足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充分发挥林区自然资源禀赋条件好、生态环境优良、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积极发展绿色、生态和大量吸纳就业的产业,实现由林业经济向林区经济的转型。 (二)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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