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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将宝鸡市凤县列入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范围的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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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将宝鸡市凤县列入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范围的函.doc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将宝鸡市凤县列入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范围的函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将宝鸡市凤县列入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范围的函 (陕政函〔 2012〕 181 号) 文化部 2008 年 “512” 汶川大地震后,羌族文化遭到严重破坏。为抢救保护羌族文化,文化部决定设立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并将建设工作纳入国家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当时由于申报工作时间紧,我省仅将受灾影响较重的汉中市宁强县、略阳县列入了保护区范围。近年来,随着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工作的深入推进,文化部 门发现宝鸡市凤县羌族文化生态遗存更为丰富,当地挖掘、收集、整理、修复了大量羌族文化实物及资料,羌文化保护、传承和弘扬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 今年 7 月,我省组织专家组对凤县的羌族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和建设情况进行了考察,认为凤县羌族文化生态具有如下特点一是当地与羌族文化有关的历史文化遗存数量多,历史记载脉络清晰;二是羌族民俗活动与当今群众生活相互融合,传承有序;三是凤县与我省宁强县、略阳县及四川的汶川等属同一羌族文化生态长廊,列入后使生态区更加完整,有利于整体保护;四是近年来当地羌文化的展示展演活动广泛 开展,群众参与热情高;五是凤县县委、县政府重视,各相关部门紧密协作,齐抓共建,保护工作扎实有效;六是保护羌文化的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合理,投入较多,并已初具规模;七是羌文化保护与生态旅游紧密结合,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了一定影响。专家组认为凤县具备了列入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条件,建议将其列入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保护范围。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整体保护工作,增强保护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经省政府研究,建议贵部将凤县列入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保 护范围。 妥否,请复。 附件关于宝鸡市凤县羌族文化生态的调研报告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 ○ 一二年九月九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卫东 029-87284765) 附件 关于宝鸡市凤县羌族文化生态的调研报告 (陕西省专家组 2012 年 7 月) 2012 年 7月 25 日至 26日,我省组成由省文化厅副厅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主任蒋惠莉为组长的专家组一行 8人,对宝鸡市凤县羌族文化生态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有关情况如下 凤县位于我省西南部 ,地处川陕、秦陇要冲,素有 “ 川陕咽喉,秦陇锁钥 ” 之称。秦代在此设故道县,隶属陇西郡,汉、三国至西晋沿用故道县名。南北朝以后更名为梁泉县。明洪武时期降州(凤州)为县(凤县),凤县之名沿用至今。 一、凤县历史上长期属羌族聚居地 羌族源于史前时期古羌人,距今已有五六千年或更远的历史,生活在甘、青,主要活动于河湟一带。夏商周时期,羌人逐渐迁至陕西、河南、山西等地。凤县作为史前人类活动地之一和通往西南之交通要道,成了羌族人聚居地,留下了许多羌人文化遗存和文献记载。 春秋时期,凤县为氐羌所居。 通典 州郡六 176 卷记载 “ 凤县, „„ 春秋氐羌之所居 ” 。 秦时,凤县为羌族自治县。据中国民族政策史记述 “ 故道, „„ 今陕西宝鸡大散关东南一带,此地古代一直是羌戎聚居地方 ” 。秦代边疆少数民族聚居区设置的“ 道 ” ,与内地汉族地区设置的 “ 县 ” 是同一级别行政区划设置。因此,故道即为秦时羌族自治县。 两汉时期,凤县形成羌、氐、秦多民族杂居格局。据三国志 魏书记载 “ 故道,域有夷狄为道,故氐所居 ” 。华阳国志 汉中志记载 “ 武都郡故道、武都等县,土地险阻有麻田氐叟,多戎羌之民,其人半秦 ” 。 隋、唐、宋时期,凤县聚居大量羌人。隋书 地理志 29卷记载 “ 汉阳、临洮、宕昌、武都、同昌、河池、顺政、义城、平武、汶山皆连杂氐羌 ” 。西夏通史记载 “ 唐上元元年,泾、垄的党项羌部落及土谷浑十余万被唐凤羌节度使崔光远击破。党项羌、土谷浑降。因唐无暇顾及降众,羌兵滞留原地。 ” 新唐书 141卷和资治通鉴 221 卷记载 “ 同年冬党项羌又与岐、垄 ‘ 土贼 ’ 联合寇美原,击败唐秦、垄防御史韦伦。次年二月党项羌、奴刺寇宝鸡,焚大散关、屯兵凤州。 ” 凤州时为羌兵大本营。文苑英华记载 “ 党项羌凤州屯兵半年左右, 又寇宝鸡,好峙,党项羌勇,不少留居凤州。 ” 宋代潘自牧所著记纂渊海称 “ 梁泉本羌故地 ” 。 凤县羌族与略阳羌族有密切联系。据考,仇池羌国,以仇池山而得名。公元 196年,陕西略阳清水羌部落大帅杨腾之子杨驹率部 “ 始走仇池 ” 。公元 296 年,杨驹后裔,羌酋杨茂搜率众向晋王朝发动攻击,其子杨难敌攻陷汉中、安康,兼东汉水流域西段,建仇池国。公元 317年,茂搜逝,子杨难敌继位,与其弟杨坚头分领所部,坚头号右贤王,屯兵仇池,即今凤县。 以上史料记载充分说明凤县历史上羌人曾长期聚居,凤县羌文化与略阳、宁强羌文化同属陕南羌文化。 二、凤县羌文化特征明显 在凤县南部广大区域,即临近汉中、四川的偏远山区,当地许多群众至今保持着丰富的羌人文化习俗。一是在信仰习俗方面,羌族有崇尚白石的习俗,凤县至今有 “ 石敢当 ” 崇拜,亦称吞口崇拜;二是在饮食习俗方面,羌人有饮茶、咂酒、食腊肉等习俗,而在凤县瓦坝、温江寺等地仍有用鼎锅、围火炉、烧洋芋、喝罐罐茶,以及用麦仁、大米、大粒玉米酿酒的习惯,有吃酸菜搅团、做腊肉、挖野菜、吃水巴的习俗;三是在语言方面,凤县目前还保留使用着大量与四川汶川、理县、茂县、北川和汉中宁强、略阳等羌族十分近似或完全相同的方言词汇;四是在年节习俗方面,羌人有每年农历十月初一过羌年习俗,凤县亦有十月初一过节的习俗;五是在文化习俗方面,羌人能歌善舞,而凤县山歌数量多、内容丰富, “ 板凳龙 ” 等民俗文化流传至今。 1983年,在宝鸡市艺术馆组织的宝鸡民歌集编辑工作中,凤县民歌的数量占了宝鸡市十二个县区的近一半,其中 “ 盘山歌 ” 、 “ 十对花 ” 、 “ 耍钱歌 ” 等与现在的羌区歌谣极其相似。 种种民俗和文化传统,证明了凤县羌文化遗存印记深厚,凤县人与羌族人有着民俗的一致性、族源的同一性和文化的认同,羌文化特征十分明 显。 三、凤县多措并举保护羌族文化 凤县县委、政府十分重视羌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发展。 2007年以来,凤县在挖掘整理和抢救保护羌文化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 一是加强凤县羌文化研究。凤县山歌是羌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具羌族特色的文化符号。 2007 年初,凤县对全县山歌进行了摸底调研,并于当年举办了凤县民歌大赛。 2008年,凤县对羌文化遗迹开展了深入的挖掘和整理工作,在全县开展了羌舞、羌歌、羌语传习活动,邀请汶川、北川、青川等地专家学者到凤县指导工作。“512” 汶川大地震后, 温家宝总理作出了抢救和保护羌文化的指示,国家有关部门及时发出了紧急保护羌族文化遗产倡议书。凤县立足实际,进一步加大了羌文化的搜集整理和抢救保护,多次邀请世界自然联盟自然保护区委员会委员、四川省羌学研究会会长张善云先生到凤县指导工作,同时成立了中国凤县羌文化研究协会,系统地开展羌文化研究工作,先后整理、编辑出版了羌文化与凤县、凤州羌歌等,系统阐述了凤县古羌文化的起源和发展,整理羌歌 300首。 二是广泛开展羌文化传承弘扬和交流展示活动。 2008年以来,凤县把发展羌舞、羌歌作为保护和传承羌文化 的突破口,大力发展群众性活动。整理编排了群众喜闻乐见的羌舞、羌歌,大力推进羌舞、羌歌 “ 进机关、进乡镇、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 ” 的“ 五进活动 ” ,跳羌舞、学羌歌得到群众的热烈响应,并迅速形成了热潮,夜间跳羌舞成为凤县一道亮丽的风景线。高标准打造了羌文化情景剧 --凤飞羌舞,在县内进行常态化演出,并多次赴北京、深圳、西安等地演出,通过艺术形式将羌文化向省内外进行推介宣传。在抓好县内羌文化保护的同时,凤县高度重视与周边羌区的文化交流合作,多次成功举办了各类大型羌文化展示交流活动,先后发表了凤县宣言、保护传承 羌文化倡议,密切了地区间羌文化交流合作。如今,羌历年活动已成为凤县传统节日,每逢过年,都邀请四川理县、茂县、汶川、北川、青川等地羌族同胞来凤县共度节日,开展羌文化艺术、学术研讨,有效推动了凤县羌文化的挖掘传承。 三是大力实施羌文化专项保护。为进一步弘扬和保护羌文化, 2010年凤县启动了古羌文化旅游产业示范区项目建设,项目规划面积 平方公里,建设用地 亩,总投资 亿元,主要建设石头羌寨、羌文化演艺中心、羌族风情园等六个板块,目前石头羌寨索桥、大门、碉楼、羌文化展览馆和羌文化演艺中心 萨朗湖、瀑布等工程主体已完工。文化、文物部门在全县范围开展羌文化遗存收集工作,已收集羌文化特色鲜明的各类生产生活用品、物品 3000 余件。古羌文化旅游产业示范区项目建成后,将更有效地实现羌文化的保护传承。 四是全面促进羌文化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融合。结合城镇建设和旅游兴县战略,凤县积极推进羌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相融合,特别是羌文化与旅游产业的融合。围绕羌文化大力发展旅游等服务业,建成了尔玛人家、古羌风情园等一批羌文化特色鲜明的经济实体,倡导旅游从业人员穿羌服、跳羌舞、唱羌歌,涌现出了一批羌文化特征鲜明的民俗旅游服务产业。同时,加大对羌文化旅游商品的挖掘,开发了羌绣鞋垫、羌族布艺、羌族人物造像等旅游商品、纪念品。凤县旅游已经越来越全面地展示出了羌文化特号,实现了羌文化保护传承与经济社会的有效融合。 综上所述,专家组认为凤县具备纳入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保护范围的条件,建议按程序启动凤县纳入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保护范围的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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