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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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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规划.docx

三明市“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 专 项 规 划 2016年 9月 前 言 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生态资源是三明最宝贵的资源,生态优势是三明最具竞争力的优势。近年来,三明市大力实施生态市 战略,积极开展国家级生态市、国家森林城市等示范创建, 2014年 10月,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确立了“念好发展经,画好山水画”工作主题,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三明南方林区生态文明建设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意见三明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全面落实中央、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体制改革的各项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努力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本规划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以及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为主要编制依据,进一步明确了“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是推进实施生态市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行动指南。规划期限为 2016 2020年。 第一章 建设现状 “十二五”以来,我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形成了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协调推进的良好态势,为“十三五”时期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第一节 “十二五”生态文明建设成就 “十二五”期间,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基本实现了规划目标,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成效明显。 一、生态创建稳步推进。 国家级生态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和国家森林城市等创建工作协同推进,我市被列为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获省级生态市称号,入围全国生态城市竞争力十强。泰宁县成为全省首批国家生态县,明溪、建宁通过国家生态县技术评估;全市 87.7的乡镇达到国家级生态乡镇标准, 88.1的村达到市级以上生态村标准; 4个村入选全国美丽乡村创建试点乡村, 13个村列入省级美丽乡村示 范村。全市建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 16个。 二、环境治理力度加大。 全市完成“四绿”工程 52.2 万亩,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 43.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 14平方米,主要交通干线道路可绿化里程绿化率达 95以上。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266.5万亩, 23个矿山“青山挂白”治理点完成治理面积 63.79万平方米,尤溪县被命名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十二五”期间,全市共实施减排项目 827个,脱硫、脱硝工程 61个,削减二氧化硫 3.9万吨、氮氧化物 6905.5吨、烟粉尘 8752.9 吨。饮用水源保 护、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业污染防治、生活污染治理力度加大,实施流域重点治理项目 190个,累计完成投资 17.5亿元,全市城区及 129个乡镇基本实现污水集中处理, 418个村庄完成村容村貌整治。 三、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下降,单位 GDP能耗累计下降 28.4。市区环境空气质量Ⅰ、Ⅱ级天数达标率 97.2,空气优良率连续 5年逐年提高, 10个县(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99以上,市区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辖区三条主要水系 17个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 98以上。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 75.89。 四、环境监管不断加强。 落实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推进水质自动站、环境监测站标准化、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的建立,大气、水、噪声等监测网络不断完善,全市共布设地表水常规水质监测断面 17 个,县级以上集中饮水水源监测点 21个,改造城市空气自动站 10个。扎实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 3.44万人次,排查企业 1.33万家次,挂牌督办违法企业 82家次,有效遏制了环境违法行为。 五、生态制度不断完善。 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三明南方林区生态文明 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启动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排污权交易等三项生态环保领域改革得到中央和省深改办肯定,“河长制”工作在全省推广,在全省率先开展生态综合执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试点工作,建立了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取消列入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农产品主产区的 8个县的地区生产总值考核,实行农业优先和生态保护优先的绩效考评方式。启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 专栏 1 三明市“十二五”生态市建设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分类 序号 名 称 单位 国家级 生态市指标 2015年 规划目标 2015年 完成情况 指标属性 经济发展 1 农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 /人 ≥ 8000 11750 12806 约束性 指标 2 第三产业占 GDP比例 ≥ 40 ≥ 40 34.2 参考性 指标 3 单位 GDP能耗 吨标煤 /万元 ≤ 0.9 ≤ 0.9 0.802 约束性 指标 4 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 立方米 /万元 ≤ 20 ≤ 20 103 约束性指标 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 0.55 0.6 0.575 5 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验收的比例 100 100 100 约束性 指标 生态环境保护 6 森林覆盖率 ≥ 70 ≥ 74.5 75.89 约束性 指标 7 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 ≥ 17 ≥ 17 21.72 约束性 指标 8 空气环境质量 达到功能区 标准 达标 达标,优良天数98.6 约束性指标 分类 序号 名 称 单位 国家级 生态市指标 2015年 规划目标 2015年 完成情况 指标属性 9 水环境质量 达到功能区标准,且城市无劣 V类水体 达标 达标,水质达标率 99 约束性指标 10 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 化学需氧量( COD) 二氧化硫( SO2) 千克 /万元( GDP) < 4.0 < 5.0 < 4.0 < 5.0 2.84 2.41 约束性指标 11 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100 100 100 约束性 指标 12 城市污水处理率 ≥ 85 ≥ 85 85.2 约束性 指标 工业用水重复率 ≥ 80 85 91 13 噪声环境质量 达到功能区 标准 达标 达标,属较好等级 约束性指标 14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 90 ≥ 90 ≥ 95 ≥ 90 98.5 98.4 约束性 指标 15 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平方米 ≥ 11 ≥ 12.5 14 约束性 指标 16 环境保护投资占 GDP的比重 ≥ 3.5 ≥ 3.5 3.8 约束性 指标 社会进步 17 城市化水平 ≥ 55 ≥ 55 56.3 参考性 指标 18 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 > 90 > 90 94.6 参考性 指标 第二节 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是进一步加快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期,三明作为“全国最绿省份的最绿城市”,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中肩负着先行先试、引领示范的历史使命。 当前,中央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日益明晰,全省上下不遗余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追求生态文明成为社会的广泛共识,我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备良好的先天基础和政策环境。但是,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三明生态环境保护的压力和难度加大,实现“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任务艰巨。主要表现在 一是保护与发展的矛盾不可避免。 “十三五”时期,三明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战略目标,必须保持经济的中高速增长和一定的投资强度,特别是我市产业重型化特征明显,发展经济必然会占用较多的生态空间和环境容量,我们将面临加快发展和加强保护双重压力的挑战。 二是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要求不断提高。 随着社会发展,社会公众对环境质量认知度和期望值越来越高,环境风险防范的意识越来越强,对饮水安全、垃圾处理、雾霾扬尘、噪声污染等与自身健康相关的生态诉求日益强烈,环境问题成为引发社会风险的重要因素之一。 三是局部性环境问题较为突出。 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 好,但流域性、区域性、行业性污染问题仍然突出,Ⅰ、Ⅱ类的优质水比例呈下降趋势,污染源有进一步向源头化、支流化发展趋势,东牙溪水库富营养化趋势加剧,沙溪流域水质超标现象时有发生。市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大,空气质量处于全省落后位置,特别是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实施后,大气污染防治压力将进一步加大。 四是生态制度和生态文化建设仍需加强。 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不够完善,责任约束机制落实力度需要加强,生态文化尚需精心培育,公众生态保护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第二章 总体要求 完善绿色发展理念,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 优势,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 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福建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念好发展经,画好山水画”工作主题,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为途径,以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为核心,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导向,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致力打造“水净、河清、天蓝、地绿、居怡”的美丽三明,建成生态空间合理、产业绿色低碳、资源高效利 用、生态环境优良、群众满意认可的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构建绿色布局。 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结构,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工业化、城镇化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强化重点产业布局、城镇规划建设的资源环境指标约束,促进生产空间集聚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形成与主体功能定位相适应的城镇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 二、加快绿色转型。 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致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强创新驱动能力建设,从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的全过程入手,制定从严从紧的环境政策,倒逼和促进 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三、共享绿色福利。 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持续抓好宜居环境建设,提升优质生态产品的供给能力,打造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示范区,满足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盼,让人民群众共建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四、树立绿色导向。 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理念,强化考核评价和市场驱动,加强制度配套衔接,探索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模式、新途径,在生态文明制度创新上先行先试。 第三节 建设目标 到 2020年,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 提升,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初步形成,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省前列,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 国土空间格局进一步优化。 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城镇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基本形成,城镇布局和形态更加优化,绿色低碳的城镇运营模式基本形成,经济、人口布局更加合理。“十三五”期间,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 15万亩以内(不突破省下达指标),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国土面积比重 45以上。 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和能耗强度均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范围内,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 比重达到 19,年用水总量控制在 26.62亿立方以内,全市平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 85以上,万元 GDP用水量降低到 130立方米以下,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 0.6,基本实现农业生产生态化、工业生产清洁化、服务业发展优质化。 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主要污染物减排总量控制在省下达指标范围内,市区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标准的天数比例保持在 95以上, 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 0.035毫克 /立方米,全市主要河流好于Ⅲ类水质的比例达到 100,全面消除劣 V类水。市县污水处理率达到 90以上,市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 98以上。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 44以上,绿地率达 4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 14.2平方米以上。 生态屏障作用进一步增强。 生态建设与生态修复持续推进,森林覆盖率保持在 73.87以上,森林蓄积量达 1.63亿立方米,林分树种结构优化,森林固碳、涵养水源能力明显增强。自然保护区占国土面积比例达 6.97以上。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 260万亩以上,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面积比重控制在 8.57以内。防灾减灾体系不断完善,应对气候变化能力不断增强。 生态制 度体系进一步健全。 基本形成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考核评价体系、资源环境保护与管理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等关键制度建设取得突破。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深入人心,生态文明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相适应。 专栏 2 三明市“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主要目标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15年 2020年目标 指标属性 1 单位 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20〕 完成省 下达指标 约束性 2 单位 GDP能源消耗降低 12.17 控制在省下达 指标内 约束性 3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14.5 19 约束性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15年 2020年目标 指标属性 4 单位 GDP用地面积 亩 /万元 0.07 比“十二五” 末下降 20 预期性 5 万元 GDP用水量 立方米 155 ≤ 130 约束性 6 年用水总量 亿立方米 25.22 26.62 约束性 7 农业灌溉用水有效系数 0.574 ≥ 0.6 预期性 8 耕地保有量 万亩 292.06 不低于省下达 指标 约束性 9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万亩 2.71 〔 15〕,不突破省 下达指标 约束性 10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化学需氧量 吨 48735 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内 约束性 氨氮 吨 5520 约束性 二氧化硫 吨 41285 约束性 氮氧化物 吨 37448 约束性 11 空气质量 城市优良空气天数比例 98.6 ≥ 95 约束性 城市细颗粒物( PM2.5)年均浓度 毫克 /立方米 0.03 ≤ 0.035 约束性 12 主要河流 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99 100 约束性 劣 V类水体比例 0 0 约束性 13 市县污水处理率 85.2 90 预期性 14 市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8.5 ≥ 98 预期性 15 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 / ≥ 82 预期性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 ≥ 90 预期性 16 森林覆盖率 75.89 73.87 约束性 17 森林蓄积量 亿立方米 1.62 1.63 约束性 18 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面积比重 9.07 ≤ 8.57 约束性 19 受保护地区占土地面积比例 21.72 ≥ 25 预期性 注 〔 〕为五年累计数。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优化国土开发格局 全面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优化城镇布局和产业布局,强化空间规划体系的引导和管控,构建科学合理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 一、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 (一)落实主体功能定位。 根据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等不同主体功能区定位,加快调整完善财政、产业、投资、人口流动、建设用地、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政策,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优化区域规划、重大项目布局,对不同主体功能区的产业项目实行差别化市场准入政策,探索在限制开发、禁止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推动三明生态工贸区等重点开发区域加快要素、产业、人口集聚,大力发展优势主导产业,打造高端产业及要素集聚平台。引导 6个农产品主产区县、 2个重点生态功能区县的人口、要素向县城集聚,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和城市化 开发,重点发展绿色生态产业,打造生态低碳发展示范区。严格控制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饮用水源地等禁止开发区域人类活动,促进人口、产业向其他区域有序转移。支持泰宁县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争取列入国家公园体制试点。 专栏 3 三明市主体功能区及省级以上禁止开发区域名录 定位 类 别 区域或名录 重 重点开发区域 梅列区、三元区、永安市、沙县 定位 类 别 区域或名录 点 开 发 重点开发城镇 明溪县 雪峰镇、城关乡、瀚仙镇、沙溪乡; 清流县 龙津镇、嵩口镇; 宁化县 翠江镇、城郊乡、石壁镇、城南乡; 建宁县 濉溪镇、里心镇; 泰宁县 杉城镇、朱口镇; 将乐县 古镛镇、水南镇、万安镇、余坊乡; 尤溪县 城关镇、梅仙镇、西城镇; 大田县 均溪镇、太华镇、上京镇、 石牌镇 限 制 开 发 农产品主产区 宁化县、尤溪县、将乐县、明溪县、清流县、建宁县 重点生态功能区 泰宁县、大田县 生态乡镇 永安市 安砂镇、罗坊乡、青水畲族乡、槐南乡、上坪乡、小陶镇; 沙县 南阳乡、郑湖乡、南霞乡、大洛镇、湖源乡、高桥镇、夏茂镇 禁 止 开 发 自然保护区 君子峰、龙栖山、闽江源、天宝岩、峨嵋峰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元格氏栲 、清流莲花山、宁化牙梳山、大田大仙峰、尤溪九阜山、三明罗卜岩等省级自然保护区 世界自然遗产 福建泰宁丹霞 风景名胜区 桃源洞-鳞隐石林、泰宁、玉华洞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天鹅洞、七仙洞-淘金山、瑞云山、九龙湖等省级风景名胜区 森林公园 泰宁猫儿山、三元、梅列仙人谷、将乐天阶山、建宁闽江源、永安九龙竹海等国家森林公园;梅列金丝湾、沙县大佑山、永安东坡、尤溪枕头山、尤溪罗汉山、宁化客家祖地、大田大谷山、大田一 顶尖、明溪雪峰山、明溪紫云、将乐金溪、清流大丰山、沙县天湖、沙县罗岩山、三明月亮湾、大田七星湖、宁化寨头里、清流桂溪、建宁小溪源、泰宁炉峰山等省级森林公园 湿地公园 永安龙头国家湿地公园 地质公园 泰宁世界地质公园;大金湖、宁化天鹅洞群、永安、三明郊野、清流温泉等国家地质公园;尤溪汤川、将乐玉华洞等省级地质公园 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 东牙溪水库、薯沙溪水库、南岐水库水源保护区,其他县级、乡镇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 (二)科学开发国土空间。 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将基本农田落地到户、上图入库,严格实施永久保护,确保到 2020年基本农田不少于 16.3 万公顷。科学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强化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的有效保护,将红线管控要求扩大到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实行生态保护红线分区分类管控,将生态功能保护和恢复任务落实到具体区域和具体地块,到 2017 年基本形成涵盖全市各类生态保护系统、管理有机衔接的生态管控格局,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扩大自然保护区面积。到 2020年,全市国土空间开发强度控制在 10以内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国土面积比重达 45以上。 (三)探索推进“多规合一”。 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推进“多规合一”,到 2017 年,指导推动所有县(市、区)实行“多规合一”。开展省级空间规划编制试点,研究制定全市省级空间规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支持永安市率先开展省级空间规划试点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路径。以“多规合一”为契机,构建统一的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推动多部门规划信息的互通共享和业务管理的衔接协调。 二、推进绿色城镇化 (一)优化城镇开发布局。 深入实施三明市新型城镇化规划( 2014-2020),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城镇化全过程,走以人为本、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实施“三城整合、多点联动、中心提升、特色支撑”战略,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加快推进行政区划调整、优化,加快三明市区与沙县、永安同城化,统筹推进“三沙”中心城区“两核六组团”和永安城区“一城三组团”建设,构筑“一带、双城、四片、四园区”总体空间格局,力争到 2020 年中心城市人口达 120 万人以上,建成区面积达 110平方公里。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和规模结构,推进“一融双新”工程,着力“建新城、修古城、管 老城”,加快各县中心城区向中小城市转变,形成“一轴、两带、四板块”城镇体系。发挥生态优势,做足山水文章,在规划布局上注重显山露水,把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等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全过程,注重留白、留绿、留旧、留文、留魂,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二)深化宜居环境建设。 加快划定城市“绿线”,提升城市绿地功能。结合城乡环境整治、城中村改造、弃置地生态修复等,加大社区公园、儿童公园、森林公园、郊野公园、立体绿化、街头绿化、绿道绿廊等规划建设力度,推进城市湿地保护与公园、城市植物园建设,规 划建设一批城市绿心,完善生态园林指标体系,建成国家森林城市。以海绵城市建设为引领,加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城市道路和公共停车场建设、排水防涝、内河整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城市品质、增强城乡综合承载能力、提升城乡运行效率。到 2020 年,全市城乡基础设施各项指标基本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市县供水普及率达 98以上,燃气普及率达 98以上,城区 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新建绿道系统 177.7公里,建成区绿地率达 4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 14.2平方米,建设一批独具特色的山水园林城市。 (三)推进绿色建筑发展。 严格落实强制性建筑节能标准,扩大强制执行范围。落实绿色建筑行动计划,全市公益性项目、大型公共建筑、 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建设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大力推广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住宅小区,积极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支持梅列区打造住宅产业化生产基地。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升级大型公共建筑、公共机构办公建筑的空调、照明、热水等建筑用能设备系统,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进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大力发展绿色建材,推动建筑信息模型( BIM)应用,提升建筑业信息化水平,促 进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智慧城市深度融合发展。 (四)大力发展绿色交通。 推进铁路、公路、航空等多种运输方式的高效衔接,到 2020 年,三明、沙县、永安各建成1 个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推动传统货运场站向物流园区转型,加快陆地港、公路港、物流园区建设,促进“港站一体化”发展,大力推广多式联运、甩挂运输等高效运输方式。推进普通国省道“美丽交通生态公路”建设,全面提升公路生态景观服务功能。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优化公交线网布局,推动公交向郊区或周边主要乡镇延伸,确保中心城市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超过 35。积极发展 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构建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实施新机动车排放标准,推广使用绿色环保标志标准的节能环保型车辆,逐步扩大非“绿标车”限行范围。严格执行老旧交通运输工具报废、更新制度,到 2017年基本淘汰“黄标车”。积极推广纯电动力、油电混合动力、天然气动力等新能源汽车,加快充电桩(站)、加气站等配套设施建设。扩大高速公路联网不停车收费( ETC)应用规模,推进交通一卡通建设。实施绿色照明示范工程,加快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在城市道路、高速公路、隧道等的应用。 三、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重点,修 编完善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和乡村规划,全市培育建成 100个左右中心村,打造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节点。按照“六好六美”标准,继续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建成 100个可看可学可推广、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示范村。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统筹农村饮水安全、改水改厕、垃圾处理和面源污染治理。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农村垃圾收集、处理和保洁的投入分担保障机制,完善乡镇垃圾处理或转运系统建设,普遍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全面完成重点流域 1公里范围内乡 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其他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推进市级以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建设,按照“一村一档”要求建立传统村落档案,统一设置保护标志,加强建设管理,保持传统村落的完整性、真实性、延续性。 第二节 推动产业绿色转型 找准供给侧改革发力点,充分发挥资源和生态优势,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进一步推动生产方式绿色化。 一、增强创新驱动能力。 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大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环境和制度环境,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提高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面,培育一批科技创新型领军企业。发挥三明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虚拟研究院机械装备分院、沙县省级智能制造试点载体作用,加快机科院、中节能、中通用科技创业孵化平台建设,鼓励民营机构、龙头企业、高等院校建设和运营专业科技孵化器。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加强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产学研中试基地和共性研发平台建设,构建开发共享互动的创新网络。力 争到 2020年,全市新增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5个、重点(工程)实验室 5个、专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 10个 ,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 2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 12。 二、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一)促进农业特色化。 实施千亿现代农业产业跨越发展行动计划,大力发展高优粮食、绿色林业、精致园艺、生态养殖、现代烟草等特色产业,提升永安和尤溪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三明(沙县)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清流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省级农民 创业园等“一区三园”建设水平,加快“中国稻种基地”建设,推动农业朝优质、高效、高产、生态、安全的方向发展。推进农业标准化和安全农产品生产,大力推广秸秆还田、“猪 -沼 -果(菜、茶)”等生态农业模式。完善农业品牌建设体系,推进农业标准化,加强农业“三品一标”认证,创建农特产品龙头品牌。壮大林业产业集群,大力发展红豆杉、金线莲、食用菌、中药材等林下经济,建设全国林下经济发展示范基地。 (二)促进工业低碳化。 贯彻实施中国制造 2025行动方案和“互联网 ”行动计划,全力抓龙头、铸链条、建集群,促进传统产业与科技嫁 接、与设计联姻、与品牌联动,实施“机器换工” 500家以上,促进汽车及机械装备、冶金及压延、林产加工、纺织等传统产业迈向中高端,到 2020 年,四大传统产业产值规模达到 4000 亿元,打造海西先进制造业基地。加快突破关键技术,大力发展生物医药及生物产业、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新兴产业,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化,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 15。引导企业和项目向生态工业园区集中,积极推进生态工业园建设,逐步形成“多园多链、多业共生”的生态产业发展模式。 (三)促进三产多元化。 大力发展现 代服务业,促进生产性服务业高端化、专业化,生活性服务业精细化、品质化,到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比达到 38。提升旅游产业,着力做强泰宁旅游龙头,完善三明旅游集散服务中心,打造沙溪百里画廊旅游经济带、向莆铁路动车旅游经济带、泉南高速公路旅游经济带,形成“一程多站式”旅游圈;整合提升绿野青山、源头活水、美中胜景的资源优势和独具特色的“五源”文化(闽江源、闽人源、闽学源、客家源、长征源),丰富旅游产品体系,新建国家 5A级旅游景区 2家以上、 4A级旅游景区 5家以上;突出“深呼吸、慢生活、大健康”主题,开发“深呼吸”旅游系列产品,加快泰宁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三明郊野国家地质公园建设,打造清新福建生态旅游核心区。壮大物流产业,发展综合物流、智慧物流、绿色物流,完善“物流节点 物流园区 物流配送中心”三级物流设施网络,在三明沙县机场、向莆铁路、南龙铁路等重要站场,规划建设综合物流枢纽,推动每个县(市、区)建成 1个综合性物流园区,打造海西区域性物流节点。大力发展互联网经济,培育农业合作、工业制造、智慧森林、竹业联盟、旅游文创、智慧三明等六大“云工程”,争创省级“互联网 ”先行试点,推进沙县下一代互联网产业试点基地建设,依托机科院海西分院,开展工业大数据创新应用试点,到 2020 年,培育 2家以上工业物联网示范应用龙头企业。加快创意产业发展,推进文化产业“一县一品牌、一县一园区、一县一实体”建设,支持省、市重点文化园区发展。培育健康养老产业,结合旅游资源,建设休闲养生、特色医疗等健康养老服务基地,构建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产业体系,推动泰宁打造华东地区知名的健康养老基地。 三、发展绿色低碳产业 (一)壮大节能环保产业。 加快中节能环保产业园建设,打造集研发、孵化、生产、展示、销售、服 务为一体的节能环保示范园区,带动节能环保企业集聚发展。促进大宗固体废弃物、尾矿伴生矿综合利用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工矿固体废弃物整套处理设备产业化。推进大田威斯特环保院士工作站建设,打造环保装备制造标准化生产基地。继续支持电动汽车发展,以中科动力为龙头,带动汽车零配件企业发展,打造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 (二)打造绿色能源产业。 继续推进三明核电、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前期工作,在宁化、尤溪、大田、清流、永安等地适度发展陆上风电,建成鸡公岽风电、泰宁池潭电厂扩建等项目。重点突破太阳能级硅材料技术,向配套材料、 关键装备和中下游应用产品延伸,在重点园区、农业大棚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加强正负极材料、电解液和电芯等电池核心件配套生产,开发电池模组及电池管理系统,打造新型动力电池制造和研发中心。开工建设中石化新疆煤制天然气外输管道三明段,建成海西天然气管网三明段一期工程,推进中石油西气东输三线龙岩 三明 南平支干线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天然气接收站、汽车加气站等下游产业发展。 (三)提升生物医药产业。 重点发展现代中药及天然植物药、医用酶制剂、生物技术药械等领域,培育以植物药为特色、以抗肿瘤药物为核心的特色医药板块。推进道地特 色药材规范化、规模化种植,延伸开发保健品、功能食品、美容护肤品等大健康产品。推进原料药产品开发,链接配套下游产业,突破药号审批环节,推动医药中间体向高端制剂升级。在金沙园建设生物医药产业园,与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合作建设医药产业科技孵化平台,推进单克隆抗体中试公共服务平台及治疗癌症中试基地建设,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 第三节 集约利用能源资源 一、深入推进节能减排。 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强化资源环境倒逼机制,把节能降碳目标和任务分解到各地各部门和重点企业。强化节能降碳源头控制,严把新上项目的资源消耗关 和环境保护关,督促和引导生产企业和重点用能单位执行节能降耗相关标准。健全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建立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公告制度,全面关闭国家明令取缔淘汰企业。落实差别电价、以奖代补、区域限批等政策,完善阶梯电价政策。实施节能改造、节能技术装备产业化、合同能源管理等重点工程,推行能效“领跑者”、节能发电调度、电力需求侧管理等新机制,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力实施工业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等节能技术改造。到 2020 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省下达指标内,单位 GDP 能耗控制在 0.65 吨标准煤以下,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控制在 58.3以下。 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推进重点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快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建设。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开发利用“城市矿产”,推进尾矿、废石、粉煤灰、废旧电子电器、废金属等资源综合利用,发展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再制造。在钢铁、建材、印染、PU革、化工、造纸、有色等行业推广采用先进适用清洁生产技术,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大幅削减工业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到 2020 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 85以上,建成 30家省级循环经济示范企业、 5个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 三、加强资源节约利用和保护 (一)水资源。 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水定产、以水定城,推行合同节水管理、水效“领跑者”等新机制,建设节水型社会。建立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逐步建立农业灌溉用水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高耗水工业企业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强化水库水源地保护与治理,加快县城以上应急备用水源建设,有效保障生活生产用水。到 2020年,全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 率达到 85以上,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低到 130立方米以下;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 0.6以上。 (二)国土资源。 建立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完善用地控制指标和定额标准,严格控制城市建设用地投放时序,在近期城市建设用地未使用完之前,不得使用远期用地。加强土地利用规划“三界四区”(规模边界、扩展边界、禁建边界,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和城乡规划“三区四线”(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绿线、蓝线、紫线和黄线)管理,落实土地用途管制。适度开发利用低丘缓坡地,加大农村土地整治、城乡建 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力度,推进旧城镇旧村庄旧厂房、低效用地等二次开发利用,强化闲置土地的清理处置,鼓励和规范城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合理确定土地开发建设强度,针对不同性质确定最大的合理容积率,提高工业用地密度和容积率。新增建设用地优先用于鼓励类新兴产业项目,传统产业用地原则上通过盘活存量和土地二次开发解决,禁止对高能耗、高污染、落后产能项目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供地。 (三)矿产资源。 引导矿产开发“三个集中、三个延伸”,规范矿业权市场与资源开发秩序,大幅降低资源消耗强度。对矿产资源实行节约使用 、清洁开发、高效生产,延长生态产业链,提高矿山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严格执行矿山准入政策,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矿山实行逐步退出,对砂石开采严加管控。对高速公路、主要河流沿线及重要景观地区的可视范围区域划定禁采区,禁止进行矿产开采。 (四)林业资源。 提升林业资源利用效率,引导林业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逐步淘汰高耗、低效的林产加工落后产能,推动林产加工业由初级加工向深度开发提升。实施国家储备林培育工程,通过人工林培育、现有林改造等措施,优化树种林种结构,促进森林提质增效。“十三五”期间,新建国家木材略储 备基地面积 47.11万亩,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达 95以上。 第四节 加强生态建设保护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加大环境保护的政策力度、工作力度和投入力度,增进绿色福利。 一、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 (一)加大自然保护区保护力度。 实施国家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工程,完善沿河流域、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饮用水源地的自然保护区网络。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重点实施对江河源头森林植被、典型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野生动物、野生植物极小种群主要分布区等关键区域抢救性保护。到 2020年,全市自然保护区占国土面积 6.97以上,湿地保有量达 51.47万亩以上。 (二)推进造林绿化和森林保护。 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加强森林抚育,增加森林蓄积量,提升森林生态功能。积极开展义务植树造林,推进城市片林、乡村公园绿地建设。推进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和铁路等交通干线两侧及一重山造林绿化。推进重点河段及湖库水生态系统修复与保护,开展主要江河干流、一级支流两侧及水库周围一重山的造林、补植。加强生态公益林管护,推行生态公益林“占一补一”政策,探索重点区位商品林和非国有生态公益林赎买机制。持续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 全面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开展天然林资源和生态功能监测。“十三五”期间,全市规划植树造林面积 111.69 万亩,实施森林抚育 363万亩以上,封山育林 125万亩以上,重点流域一重山可绿化宜林地绿化率达 100。 (三)加强矿山生态修复和水土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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