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环境100文库! | 帮助中心 分享价值,成长自我!

环境100文库

换一换
首页 环境100文库 > 资源分类 > DOC文档下载
 

财政部、农业部关于修订《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17).doc

  • 资源ID:7726       资源大小:25.50KB        全文页数:8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权限:游客/注册会员/VIP会员    下载费用:5碳币 【人民币5元】
快捷注册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微博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碳币 【人民币5元】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既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财政部、农业部关于修订《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17).doc

财政部、农业部关于修订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7 财政部、农业部关于修订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农〔 2017〕 42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业局,中央直属垦区 为加强和规范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推进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财政部会同农业部修订了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 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农业部 2017 年 4 月 28 日 附件 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推进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 2015〕 35 号)、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 2015〕 23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是中央财政公共预算安排用于农业资源养护、生态保护及利益补偿等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第三条 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由财政部会同农业部共同管理,按照 “ 政策目标明确、分配办法科学、支出方向协调、绩效结果导向 ” 的原则分配、使用和管理。 财政部负责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编制,会同农业部分配及下达资金,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绩效管理。 农业部负责相关规划编制,指导、推动和监督开展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工作,会同财政部下达年度工作任务(任 务清单),做好资金测算、任务完成情况监督,绩效目标制定、绩效监控和评价等工作。 第二章 资金支出范围 第四条 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耕地质量提升、草原禁牧补助与草畜平衡奖励(直接发放给农牧民,下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渔业资源保护等支出方向。 第五条 耕地质量提升支出主要用于支持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测土配方施肥、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方面。 第六条 草原禁牧补助与草畜平衡奖励支出主要用于支持对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的农牧民予以补助奖励,以及支持半农半牧区加强草原保护建设等方面 。 第七条 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支出主要用于落实草原禁牧补助和草畜平衡奖励基础工作、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和草牧业发展等方面。 第八条 渔业资源保护支出主要用于支持渔业增殖放流等方面。 第九条 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与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无关的支出。 第十条 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支持对象主要是农民、牧民、渔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承担项目任务的单位和个人。 第十一条 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可以采取直接补助、政府购买服务、贴息、先建后补、以奖代 补、资产折股量化、设立基金等方式。具体由省级财政部门商农业主管部门确定。 第三章 资金分配和下达 第十二条 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主要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主要包括工作任务(任务清单)和工作成效等。工作任务(任务清单)分为约束性任务和指导性任务两类,不同支出方向的工作任务(任务清单)根据任务特点、政策目标等选择相应的具体因素和权重进行测算分配资金。工作成效主要以绩效目标评价结果为依据。 第十三条 农业部于每年 5 月 15 日前,提出当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分支出方向的各省分配建议,函报 财政部。 第十四条 财政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 90 日内,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和农业部分配建议函等,审核下达当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抄送农业部和各地专员办。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在预算下达文件印发后 20 日内向社会公开。 第十五条 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属于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资金使用和管理 第十六条 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实行 “ 大专项+任务清单 ” 管理方式,除用于约束性任务的资金不允许统筹以外 ,各省可对其他资金在本专项的支出方向范围内统筹使用,并应当全面落实预算信息公开的要求。 第十七条 各级财政、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转结余的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按照财政部关于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农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和财政部、农业部下发的工作任务(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结合本地区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实际情况,制定本省年度资金使用方案,于 8 月 31 日前以正式文件报财政部、农业部备案,抄送当地专员办。 第十九条 各级农业主管部门 应当组织核实资金支持对象的资格、条件,督促检查工作任务(任务清单)完成情况,为财政部门按规定标准分配、审核拨付资金提供依据。 第五章 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第二十条 各级财政、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各地专员办根据财政部、农业部确定的年度工作任务(任务清单)和区域绩效目标,加强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预算执行监管,根据财政部计划安排开展监督检查,形成监管报告报送财政部。 第二十一条 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行绩效评价 制度,评价结果作为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 各级财政、农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资金分配、审核等工作中,存在违反规定分配资金、向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或项目)分配资金或者擅自超出规定的范围、标准分配或使用资金等,以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 三条 资金使用单位和个人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以及存在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中用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部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省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农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报财政部和农业部,抄送当地专员办。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省级、各省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专员办是指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农业主管部门是指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渔业、农垦等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农业部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 2017年 6 月 1日起施行。财政部 农业部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 2014〕 32 号)同时废止。

注意事项

本文(财政部、农业部关于修订《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17).doc)为本站会员(江山易美)主动上传,环境100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环境100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17 环境100文库版权所有
国家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6041442号-6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