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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规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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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规划.pdf

2 南通市 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规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江苏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规划要求,进一步加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规划。规划实施范围为全市域。 一、基础和形势 “十二五”期间,市委、市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揽,以总量减排和生态建设为抓手,加强污染治理,严格环境监管,优化经济发展,建设生态城市,环境质量总体稳中趋好,主要污染物减排超额完成目标,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但总体上仍没有迈过高污染、高风险的阶段,环境 质量改善难度加大,环境风险防控任务较重,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不高。随着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全面实施和生态文明建设加速推进,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摆上优先地位,以更大力度推进长江生态保护,为建设美丽中国的南通篇章提供重要保障。 (一)工作成效 生态环境质量水平不断提升。 “十二五”期间, 全市 林木覆盖率达到 23.49,自然湿地保护率提高到 40.3。地表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在 100,III类以上地表水比例保持稳定。大气环境质量稳中趋好, 2015 3 年市区(不含通州区)空气 AQI达标率 67.7,位列全省第二;PM2.5浓度持续下降,平均浓度同比下降 14.03,降幅全省最大;酸雨污染显著减轻。土壤环境基本保持平稳。 治污减排工程项目加快推进。 “十二五”期间,全市持续实施“清水工程”,新增污水处理厂 18座、污水处理能力 29.7万 m3/d、污水主管网近 1595km,封堵排污口 100多个,规范化整治沿江排污口 36个,整治县乡河道近 1.5万段,村庄河塘 6.6万段(个)。实施“蓝天工程”五年行动计划,三大电厂全部完成脱硫脱硝改造,所有发电机组全部安装脱硫设施,划定了禁燃区范围。建设城乡压缩式垃圾中转站 115座,大型生活焚烧发电厂 4座,日处理能力达 4800吨。依法开展钢丝绳、印染、化工行业标准化整治;大力推进港闸区、通州南部地区、启东滨江化工园区污染集中整治。依法否决和劝退近 400个重污染项目,有效防止了重污染项目的上马。 2015年,全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 9.84万吨,氨氮排放量为 1.54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为 5.86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为 6.11万吨,分别比 2010年累计削减 19.07、 15.38、15.56和 26.74。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居全省前列。 生态 环境管理制度持续完善。 省内首创对化学品生产实行负面清单式管理,助推化工行业转型升级。省内率先试点实施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资源环境责任审计制度,省内首家开展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开展监管执法体系建设。连续三年开 4 展环境执法“亮剑行动”,开展“环保大检查”,依法严惩环境违法行为,构建重大问题化解平台。对全市 1800多家企业进行“环保信用”等级评定,落实绿色信贷政策。 2014年差别水价政策被省政府借鉴推广。 2015年“环保信用体系南通模式”被环境保护部和中国法学会评为“生态环境法治保障最佳事例”。出台南通 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划定 10大类 60个生态红线保护区,全市生态红线区域面积占比达 23.07,配套实施监督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多个文件。全面实施水环境区域生态补偿制度,探索推进陆海生态环境一体化管理模式。 (二)问题与挑战 环境质量改善难度加大,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有退化趋势。 经济总量仍将保持中高速增长,能源资源需求继续增加,复合型污染可能进一步加剧,污染物抑制增量、削减存量任务艰巨。流域性水污染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部分断面不能稳定达标。大气环境质量改善难度大,全市 PM2.5浓度( 58微克 /立方米)距二级标准( 35微克 /立方米)仍有不小差距,臭氧超标问题日益突出。土壤污染状况底数不清,历史遗留污染地块尚存安全隐患。畜禽养殖污染、农药化肥面源污染仍存在问题。生态系统功能下降,一些地方原有水系遭到破坏,河网调蓄能力下降,生态服务功能弱化。生物多样性、野生动植物栖息地面临威胁。 环境风险防控任务较重,饮用水安全保障压力加大。 沿江、沿海和各县(市)分散式布局的化工产业有待进一步集中。印染、 5 化工、钢丝绳等企业数量多,入园率不高,难以统一进行监管和实施污染治理,部分地区环境隐患多,引发社会不稳定。长江干流 岸线开发强度大,岸线利用布局不尽合理,生态保护岸线、生活岸线比例偏低。沿江饮用水安全风险防范任务艰巨,长江航道运输繁忙,长江南通段年均过境船舶流量超 100万艘次,日断面流量 2700余艘次(高峰时达 5000余艘次),货物流量达 11亿吨(危险货物超过 1亿吨),对水源地安全构成潜在威胁,发生事故和污染的可能性随时存在。 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不高,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设任重道远。能源结构以煤炭类化石能源为主,清洁能源使用比例较低,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不高,能源消费结构优化调整需加快推进。水资源利用效率有待提升, 2015年全市万元 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为 83立方米和 15立方米,水资源利用方式与我国东部地区平均水平及国外先进水平相比仍显粗放。资源约束趋紧,生态环境质量尚未根本好转,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暂未有效建立,生态环境监测预警制度不够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 (三)战略机遇 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确立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的总基调,统一了思想认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长江经济带 生态环境保护,出台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了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6 的总体战略。国家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联合印发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全面指导。省环境保护厅、发展改革委、水利厅联合印发了江苏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规划,对全省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重要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与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综合改革方案要求,我市加快推进生态 文明体制改革,为促进生态环境的整体性和系统性保护提供了有利契机。 “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三河三行业”整治、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等深入开展, 为推动我市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增添了新的动力。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日益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合力逐步形成,为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凝聚共识、协同发力奠定了社会基础。 总体来看,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不容乐观,挑战与机遇并存,要充分利用新机遇新条件,妥善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全面推动大保护,实现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 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 7 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污染治理的难点重点为突破口,以“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三河三行业”整治、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为主要抓手,严守资源利用上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建立健全长江生态环境协同共保机制,努力把长江建设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生态廊道。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尊重自然规律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基本理念,从长远利益出发,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压倒性的位置,在生态环境容量上过紧日子,自觉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和提高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统筹协调,系统保护。以长江干流为经络,以山水林田湖草为有机整体,统筹水陆、城乡、河海,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统筹产业布局、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构建区域一体化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系统推进大保护。 突出重点,综合施策。针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退化、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大、环境容 量偏紧等突出问题,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布局优化调整,严格控制城镇周边生态空间占用,科学利用长江岸线资源,加强退化水生态系统修复,加大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力度,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深化河网地区水污染治理及大气污染治理。 8 强化底线,严格约束。确立资源利用上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制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强化生态环境硬约束,确保长江生态环境只能更好、不能变坏。设定禁止开发的岸线、河流、区域、产业,实施更严格的管理要求。 改革创新,科技支撑。针对长江经济带整体性保护不足、累积性风险加剧、碎片化管理乏力等 突出问题,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体制改革,形成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共抓、共管、共享的体制机制。大力推进生态环保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有效支撑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重点工作。 (三)主要目标 到 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系统稳定性全面提升,河流、湿地生态功能基本恢复,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 建设和谐长江。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生态流量得到有效保障,全市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 46亿立方米以内,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至 50立方米 /万元以下,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至 12立方米 /万元以下。 建设健康长江。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增强,生物种类多样,自然保护区面积稳步增加,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逐步提升,主要河流生态评价优良率达到 70以上,湿地面积不低于 46.4万公顷,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 50以上。 建设清洁长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长江干流水质稳 9 定保持在优良水平,全市地表水省考以上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4.2,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 85,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消除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水体,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得到消除。 建设优美长江。空气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PM2.5浓度比2015年下降 20以上, AQI达标率达到 73.7。主要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 建设安全长江。涉危企业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基本健全,区域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到 2030年,水环境质量、空气质量和水生态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显著增强,生态环境更加美好。 专栏 1 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 指 标 2015年 2020年 [累计 ]1 合理利用水资源 ( 1)用水总量(亿立方米) 45 < 46 ( 2)万元 GDP用水量(立方 米 /万元) 83 50 ( 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立方米 /万元) 15 12 ( 4)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0.59 0.63 保育恢复生态系统 ( 5)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平方公里) 127.11 ( 6)长江干线及洲岛岸线开发利用率( ) ≤ 50 ( 7)森林 林木覆盖率( ) 23.49 24 林木蓄积量(亿立方米) 0.0287 0.0400 ( 8)湿地面积(万公顷) 46.4 46.4 维护清洁水环境 ( 9)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到 或优于III类比例( ) 100 100 10 专栏 1 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 指 标 2015年 2020年 [累计 ]1 ( 10) 地表水质量 地表水省考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III类水质比例( ) 2 其中国考断面达到或优于 III类水质比例( ) 64.53 ≥ 74.2 100 100 地表水省考以上断面劣 V类水体比例( ) 其中国考断面劣 V类水体比例( ) 3.2 0 0 0 ( 11)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71.3 85 ( 12)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比例( ) 基本消除 ( 13) 废水主要污 染物排放总 量减少( ) 化学需氧量 [12.86] 氨氮 [12.92] 总氮 [9.19] 总磷 [9.87] 改善城乡环境 ( 14) 空气质量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67.7 ≥ 73.7 细颗粒物未达标的城市浓度下降比例( ) [20] ( 15) 废气主要污 染物排放总 量减少( ) 二氧化硫 [20] 氮氧化物 [20] 挥发性有机物 [20] ( 16)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 90 ( 17)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 ≥ 90 管控环境风险 ( 18)五年期突发环境事件总数下降比例( ) [10] 注 1. [ ]为五年累计百分比。 2.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断面按照南通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其中国考断面 5个,省考以上断面 31个。 3.地表水省考以上断面基数采用 2016年南通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断面数。 11 三、进一步推动水资源保护与科学利用 突出节约优先,推进水 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强化水资源总量红线约束,促进区域经济布局与结构优化调整,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和科学调度,增强供水调控和保障能力。 (一)严格用水总量与强度双控 实行用水总量管理。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健全覆盖市、县行政区域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加强相关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严格取水许可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到 2020年,全市用水量控制在 46亿立方米内;到 2030年,用水总量控制在 46.45亿立方米以内。 专栏 2 用水总量控制要求 地区 2020年要求(亿立方米) 2030年要求(亿立方米) 市区 15.01 15.11 通州区 5.36 5.42 海安县 5.28 5.34 如皋市 7.27 7.32 如东县 6.82 6.88 启东市 3.1 3.16 海门市 3.16 3.22 合计 46 46.45 开展用水强度控制。建立重点用水单位监控名录,对纳入取水许可证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健 全覆盖市、县行政区域的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到 2020年,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 2015年下降 20,降至 12立方米 /万元。 推进重点领域节水 。 大力推进农业、工业、城镇节水,建设 12 节水型社会。大力推进农业节水,优化农业种植结构,加快循环型和节水型农业建设,继续推进灌区配套设施建设和节水改造。推广和普及田间节水技术。到 2020年,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全市节水灌溉工程面积占耕地面积比例达到 6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 0.63。强化工业节水,加快实施高耗水行业生产工艺节水改造,降低单位产品用水量。执行国家鼓励和淘汰的用水技术、工艺、设备、产品目录及高耗水行业取用水定额标准,落实 火力发电、钢铁、造纸、化工、印染、 化纤、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省级用水定额 。强化城镇节水,以宾馆、饭店、医院等为重点,全面推进城市节水,加快节水型服务业建设。以管网改造、节水型器具推广等为重点,加快推进城市节水工程建设。开展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创建、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创建,建成省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 6个、全国节水型社会达标县 3个。 (二)实行以水定城以水定产 科学确定城镇规模。 城镇建设和承接产业转移区域不得突破水资源承载能力。“十三五”期间,对生活需水量增幅较大的地区,合理控制新城建设规模,有效控制城镇居民用水增量。大幅提升再生水利用水平,加大非常规 水源利用,建设海绵城市,将再生水、雨水和微咸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 控制高耗水行业发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契机,倒逼钢铁、制浆、印染、火电等高耗水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严控新增产 13 能。加强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管理,严格控制高耗水项目建设。鼓励电力、化工、石化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鼓励沿海地区电力、化工、石化等行业直接利用海水作为循环冷却水。到 2020年,全市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工业水循环利用率达到 90。 严格水资源开发利用。 加大供水安全保障力度, 优化水资源配置,优先保障生活用水,切实保障基本生态 用水需求,合理配置生产用水。 在水资源配置总体布局上,沿江地区充分发挥长江水源优势,进一步扩大引江能力,完善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 。完成九圩港提水泵站工程建设并加强运行管理,保障工程效益;推进焦港泵站工程建设,研究通吕运河泵站工程建设方案。提高河道输水能力,疏浚整治骨干输水河道。继续做好东凌水库的配套工程,使水库尽快发挥效益。 完善供水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用水需求及应急供水。加强污水处理运营管理,加大再生水利用力度,到 2020年,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率达到 20。 (三)强化水资源保护 保障河 流生态流量(水位)。 深化河流水系连通运行管理和优化调度,制定基于生态流量保障的水量调度方案,采取区域联合调度、引排结合、生态补水等措施,发挥水利工程在改善水质中的作用,维持河流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 14 开展水功能区水质达标建设。按照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要求,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措施,切实监管入河排污口,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通过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实行企事业单位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自上而下推动行业减排,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照水功能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总量要求,核定企事业单位许可排放污染物种类、浓 度、排放量,推动排放控制与水质改善紧密挂钩。实施长江经济带沿江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合理布局调整取、排水口。 2020年底前完成 22个入河排污口整治,全面完成重点河道非法或设置不合理排污口的清理,完成重点河道生态综合整治工程。 专栏 3 水资源优化配置 01 水资源优化配置 完善沿江引水工程体系。完成九圩港提水泵站工程建设并加强运行管理,保障工程效益;研究实施引江调水工程,推进焦港泵站工程建设,研究通吕运河泵站工程建设方案,进一步扩大引江规模。 扩大引江调水能力。疏浚整治骨干输水河道,继续做 好东凌水库的配套工程,使水库尽快发挥效益,提高水环境容量,满足沿海开发和滩涂围垦水资源供给需求。 02 节水改造 优化调整区域产业布局,开展企业生产工艺节水改造。实施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开展建筑单位和居民小区节水示范基地建设。 四、进一步加大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 坚持建设、保护、治理并举,贯彻“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严守环境底线,严格源头预防,强化自然资源保护力度,维护生态平衡,保障生态安全,不欠新账、多还旧账,推动生态资产保值增值,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多的生态财富。 (一)提升生态红线保护水平 15 按要求做好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优化调整工作。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措施,加强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的监督管理,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严肃查处在生态红线区域内违规开发建设行为,确保全市生态红线区域占国土面积比例保持 23以上。强化刚性约束,加强相关规划之间的衔接,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空间规划编制的重要基础 ,相关规划要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空间管控要求,不符合的要及时进行调整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严格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 效考核,结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及责任追究、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 (二)强化岸线保护 科学确定岸线功能。根据国家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实施方案,严格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编制沿江共抓大保护“一张图”,落实上级产业指导目录和市化工行业负面清单要求,加强岸线、河段、区域、产业的衔接,优化长江南通段生态格局。九圩港以西至小李港岸线(沪通大桥保护区除外)以临港产业岸线为主,有效控制如皋港区和天生港区工业岸线规模;市区沿江段将逐步退出货 运功能,以城市生活岸线为主,兼顾邮轮运输;富民港区、江海港区主要为开发区服务,同时兼顾公共货物运输;通海港区以集装箱运输为主; 16 海门城区段及以东以生活、生态岸线为主,限制工业发展;启东沿江岸线崇启通道和北沿江通道之间以生活和生态为主,崇启通道以东以生活、生态岸线为主,控制船舶工业园发展规模,保障湿地保护区生态安全,注入生活功能。实施岸线利用总量控制,到 2020年,长江干线及洲岛岸线开发利用率保持在 50以下。 推进岸线整合与利用。提升开发利用区岸线使用效率,合理安排港口岸线、过 江通道岸线、取排水口岸线。控制相 关企业无序占用岸线,推进公共码头建设。港口工业生产岸线腾退转移,生活、生态岸线空间稳步增加,实现“三生”空间有序发展,统筹重要过江通道岸线的控制预留。加快沿江原南通港区、任港港区、狼山港区、富民港区以及江海港区的分期转移和整合,形成沿江五港区的总体格局。严控新增港口岸线利用,取消或调整与水源保护、生态红线区域等有冲突的港口码头。对一些开发布局不合理、未按国家有关规定、不符合规划的开发利用项目逐步加以纠正。对涉及岸线利用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清理整顿,逐步消除存量,坚决遏制增量。依法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非法码头和装卸点,到 2020年,沿江非法码头彻底消除。建立健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协调机制,统筹岸线与后方土地的使用和管理。探索建立岸线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17 专栏 4 岸线整合与利用 01 通海港区 规划范围位于通常汽渡至海门港闸之间。新通海沙圈围后,规划港口岸线 14.2km,可建设千吨级及以上泊位 68个,形成陆域面积 2370万m2。 发展目标通海港区未来打造成为沿江集装箱运输内贸枢纽中心、近洋集散中心、远洋分拨中心。 功能定位现代化集装箱公共港区,长江沿线地区物资中转的重要 节点,兼顾服务后方临港产业。 02 如皋港区 根据国家港口发展规划,加快现代港口物流发展体系建设,促进港口业态转型。立足服务苏中腹地,开辟近洋航线,连接沿海港口和长江中上游港口,构建“江、海、河、铁、公”联动枢纽,加快发展“散改集”绿色环保物流,改变传统的港口物流发展方式,提升港口发展质量和社会效益。 (三)开展生态保护与修复 加快绿色南通建设。 切实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坚持“两沿三园”绿化思路,实施沿江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优化沿江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提升沿江 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加强绿色通道和农田林网建设,积极推进退化防护林修复、低质低效林改造和中幼龄林抚育,提高森林生态功能。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建设沿江、沿河水资源保护带和生态隔离带,增强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到 2020年,全市林木覆盖率 达到 24。 推进五山森林公园建设。 整合“五山”与沿江岸线生态资源,统筹推进狼山中心片区、军山森林公园片区、南通植物园片区、滨江观光带片区、啬园片区、狼山古镇片区和旅游配套片区等 7大片区规划建设,扩大景区生态空间, 2020年前建成国家级森林 18 公园和国家 5A级旅游景区。 加强 河流生态保护。 加强河流保护,全面清理河道乱占乱建、乱垦乱种、乱排乱倒,严格控制并适度增加水域面积。以现有水域面积作为最低控制阀值,全市各地水域面积基本保持动态平衡,维持平原水网地区特色,并保持水环境容量。完善健康评价指标体系,全面开展水功能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重要河流健康等评价。 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 编制全市湿地保护规划,强化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恢复,通过设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海洋特别保护区、湿地保护小区等方式,加强重要湿地保护,建立覆盖全市重要湿地的保护体系,提高全市湿地保护率和保护等级。加强长江 江滩及通江河流等重要湿地保护。通过河岸带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湿地植被恢复、有害生物防控等措施,实施湿地综合治理,提高湿地生态功能。 专栏 5 五山森林公园建设 01 规划范围北至长江南路 -啬园路、东南到裤子港河、西南临长江,总面积约 12平方公里。 发展目标以生态涵养为目标,以佛教文化为内涵,以休闲旅游为主线,打造国家森林公园和国家 5A级景区。 功能定位通过南通植物园、五山森林公园军山片区等的建设,实现五山地区生态涵养的目标,构建城市绿肺;打造沿江休闲路线,拓展沿江生态空间,展现南通最具特色的沿江风貌; 控制景区建筑总量,形成建筑隐映绿化丛中的五山整体风貌。 (四)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提升水生生物保护水平。 扩大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数量和规模,加快恢复水生生物资源量,维护水域生态平衡。认真实施 19 长江禁渔制度,加强长江渔政巡航执法督查,严厉打击“绝户网”和“电毒炸”等非法捕捞行为,大力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加强渔政与公安、海事等水上执法部门协调配合,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强重要渔业水域污染防治,积极调查处理渔业水域污染事故。 加大物种生境的保护力度。 加强长江珍稀濒危及特有鱼类资源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 道等重要生境的保护。加强启东长江口(北支)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系统保护,推进规范化建设。加强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救助与扩繁,加大候鸟栖息地原生境保护力度。加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进一步规范保护设施,提升保护水平。在如皋长江刀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实施全面禁捕,采取分批分步方式有序推进长江渔船渔民退捕转产工作。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强化落实涉渔工程建设项目对水生生物资源影响专题评价与生态补偿。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加强对航道疏浚、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等涉水活动的规范管理。 加大长江 干支流河漫滩、洲滩、岸线、河口滩涂等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恢复。 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范能力。加 大林业有害生物检疫监管力度,防范外来有害生物的人为传播。构建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预警和防控管理体系,组织开展外来入侵物种分布情况监测。加强重点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防控与治理。基于南通口岸动植物检验检疫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推进,不断建立和完善 5个一类开放口岸 20 的查验机制,不断提升南通口岸防控外来生物及有毒有害物质传入的能力。重点开展加拿大一枝黄花、美国白蛾等外来入侵物种的防控,开展检疫性实蝇、舞毒蛾、外来杂草、重要农产品疫情及突发疫 情等监测及调查。 专栏 6 生态保护与修复 01 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 扎实推进省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试点工作,以县(市)、区行政区划为单元,以生态红线区域为重点,组织开展全市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 每隔 5年开展一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编制实施湿地保护规划。开展林木种质资源调查。 02 生物多样性保护 编制出台南通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全面指导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开展长江鸟类栖息地监测,设立鸟类救助点。 03 湿地生态修复 加强对长江沿线湿地修复治理。在里下河湖荡适宜区域实施沼泽湿地修复示范工程。加 强对滨海生态保留地滩涂湿地的保护,恢复长江口等滨海滩涂湿地。 五、进一步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 以“河长制”为抓手,以治污控源为重点,强化重点区域、重点断面治理,坚持问题导向,顺应群众期盼, 解决突出水环境问题, 不断优化水生态、改善水环境、营造水景观, 切实维护和改善长江水质。 (一)实行质量底线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省环境质量标准,将水质达标作为环境质量的底线要求,从严控制污染物排放。建立流域 控制单元 控制断面的治理体系,以控制单元治理保障断面水质达标,以断面水质达标确保流域控制目标完成,实施水环境保护精细化管 理。对 21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现状优于Ⅲ类等水质良好类控制单元,采取水生态保护及风险防范措施,在确保水质不退化的基础上持续改善;对水质为劣Ⅴ类、Ⅴ类或其他水质需要改善提高的控制单元,制定水质达标方案,将治污任务逐一落实到汇水范围内的排污单位,明确防治措施和达标时限,并定期向社会公布。进一步深化“河长制”“断面长制”,以“三河三行业整治”为重点,实施“拆、封、建、转、清、畅、管、绿”八大工程,推进河岸共治,全面、系统、持续推进水环境治理。实行按月监测通报、按年度考核,严格按照断面水质结果实施水环境区域补偿和奖励,同 时将考核结果作为区域限批、地方领导责任追究重要依据。到 2020年,地表水省考以上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 74.2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 85。 专栏 7 需要改善的省考断面 根据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江苏省水污染目标任务书,到 2020年,全市有 5个省考断面水质较 2014年有所改善,其中 3个断面由 Ⅳ 类改善为 Ⅲ 类,2个断面由劣 Ⅴ 类改善为 Ⅴ 类。 通吕运河货隆大桥、任港河任港桥和通启运河营船港闸 3个断面由 Ⅳ 类提升为 Ⅲ类;通 榆河古贲大桥和南城河和平南桥 2个断面由劣 Ⅴ 类提升为 Ⅴ 类。 (二)提升污染防治水平 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强化监管。基于环境质量改善要求,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严控污染增量,削减污染存量。 强化源头污染防治。依法加快处置“散乱污”企业,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 22 案的通知, 2018年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并建立管理台账;在此基础上,分类施策、妥善处置, 2020年底前,“散乱污”企业全面整治完毕。严格落实化工、原料药加工、印染、电镀、造纸、焦化等“十大”重点行业改建、扩建项目主要水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要求。加快布局分散的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有序推动工业园区水污染集中治理工作,强化园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后督查。推进绿色工厂建设,促进环境综合治理。深入开展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专项整治,有序推进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开展化工、印染、钢丝绳“三行业”专项整治, 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长江沿岸重点规划区域、通榆河清水通道沿岸两侧 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的关停并转迁任 务。到 2020年,现有化工、印染(工序)、钢丝绳(工段)企业关闭搬迁率达到 25以上,化工、印染(工序)企业入园进区率分别达到 60、 50。在排污口下游、干支流入河地区因地制宜地大力建设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控制船舶港口污染,提高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能力,所有港口均应具备船舶污染物接收能力,满足到港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需求。做好接收设施与市政环卫设施的转运衔接,实现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加强船舶修造企业环境监管,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环保局等四部门南通市船舶修造企业污染防治专项执法 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依法对船舶修造企业修船除锈环节除下的铁锈直排入江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23 强化全面系统治污。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全面达到一级 A排放标准。推进建制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应稳定达到一级 B以上排放标准,鼓励达到一级 A排放标准;新扩建污水处理厂应尽量达到一级 A排放标准。三河流域城关镇污水处理厂率先试行更加严格的尾水排河要求,2019年底前按照主要污染指标(氨氮、总磷)不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Ⅳ类标准实施提标改造。加强截污配套管网建设与维护,重点推进城中村、老旧城区、 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纳管,实现污水不入江。到 2019年,市区、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 95、 88。到 2020年,全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 10万 m3/d以上,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污水收集与处理水平显著提高,沿江城镇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加强污泥处理处置,全面完成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利用或永久性处理处置设施提标改造。 2020年底前,各县(市)、区实现永久性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全覆盖,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 100。深入推进城乡垃圾分类管理,完善城乡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加大垃圾分类处理终端建设力度, 积极推行城乡生活垃圾全量焚烧处理方式。到 2020年,实现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全覆盖,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沿江城镇垃圾实现全收集全处理。 (三)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深入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加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违章建设项目的清拆力度,依法查处保护 24 区内的违法行为。巩固狼山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成果,逐步搬迁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集装箱及散货专业码头。排查和依法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以及影响水源地保护的码头,实施水源地及周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定期调查评 估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环境状况。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定期开展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按照“水量保证、水质达标、应急保障”的要求,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及应急备用水源达标建设。对未达到Ⅲ类水质要求的饮用水水源要制定并实施水质达标方案。加强饮用水水源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沿江取水口和排污口布局。强化对水源周边可能影响水源安全的制药、化工、造纸、制革、印染、电镀、农药等重点行业企业的执法监管。推进水厂加速提标扩能,组织实施狼山水厂深度处理改造,实现供好水向供优质水转变。到2020年,全市基本实现“双源供水”。 专栏 8 饮用水水源保护 01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 巩固南通市长江狼山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和如皋市长青沙七匡水源地保护区达标整治成果。建设长青沙上游水质预警站。完善海门匡河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开展保护区环境整治。开展启东市头兴港备用水源地环境整治,清拆一级保护区内包括居民住宅在内的所有与供水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对保护区内 17条支流河道实施涵闸截污工程。开展新通扬运河海安备用水源地保护区整治,清拆一级保护区内包括居民住宅在内的所有与供水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 ;对二级保护区内已有居民住宅通过截污纳管送城镇污水处理厂,或建设小型、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02 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 全面推动李港水厂及水库建设,力争 2020年前开工建设,确保全市区域供水能力的提升。继续做好老洪港应急水库的运行管理以及城乡供水水质监测监管,保障全市饮用水安全。 25 (四)着力解决突出水环境问题 全面整治城乡黑臭水体。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疏浚活水、生态修复、长效管理”的技术路线,系统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实现城市“河道清洁、河水清澈、河岸美丽”。对已经排查清楚的黑臭水体逐一编制和实 施整治方案。全面排查,建立县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档案,制定整治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完善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向社会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采取截污、清淤、活水、保洁、生态修复等措施,系统治理黑臭水体,实现水面无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口、水体无异味。到 2020年,将全市黑臭河道疏浚一遍,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重点治理劣Ⅴ类水体。根据关于印发南通市重点断面水质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对重点断面开展水质提升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制定劣Ⅴ类断面(点位)所在控制单元水质达标方案 ,开展水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定期向社会公布实施情况,对水质不达标的区域实施挂牌督办,必要时采取区域限批等措施。对枯水期等易发生水质超标的时段,实施排污大户企业限产限排等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保障水质稳定达标。加强入江支流、入海河流环境综合整治,编制整治方案,加强断面水质自动监测,消除劣Ⅴ类入江和入海河流。 26 专栏 9 重污染水体治理 01 劣 V类断面(点位)名单( 2017年) 海安县西楹桥、立发界墩渡口和镇宁桥断面。 海门市东洲大桥、秀山大桥断面。 启东市和平南桥断面(省考)。 通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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