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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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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的通知.doc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公共机构节能 “ 十二五 ” 规划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公共机构节能 “ 十二五 ” 规划的通知 (渝办发〔 2011〕 328 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公共机构节能 “ 十二五 ” 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 ○ 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重庆市公共机构节能 “ 十二五 ” 规划 目录 一、编制依据 二、重庆市公共机构概况 (一)公共机构基本情况 (二)公共机构能源利用 概况 三、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一)主要工作成效 (二)存在的问题 (三)面临的形势 四、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遵循原则 (三)节能目标 五、节能重点领域 (一)建筑物及其用能系统 (二)附属设施 (三)公务车辆 (四)政府采购 (五)应用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 (六)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 六、节能重点项目 (一)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建设 (二)空调系统节能改造 (三)供配用电器系统优化改造 (四)能耗监测体系和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 (五)既有建筑围护结构改造 (六)节水工程 (七)绿色照明 (八)电梯节能改造 (九)燃具设备改造 (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广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管理体系 (二)建立目标责任制,实行目标考核 (三)加强节能统计,实施重点监督检查 (四)拓宽资金渠道,加大节能资金投入 (五)依托技术进 步,加快新技术推广示范 (六)广泛宣传培训,增强节能意识及管理水平 附件重庆市公共机构 “ 十二五 ” 节能重点项目 重庆市公共机构节能 “ 十二五 ” 规划 公共机构节能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全社会节约能源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全社会节能具有重要影响和导向示范作用。多年来,我市公共机构在节能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但也存在着管理体系不完善、节能奖励和约束机制未建立、节能技术推广力度不够、节能监管体系薄弱、节能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 为推动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深入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重庆市节约能源条例、重庆市公共机构节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公共机构实际,制定重庆市公共机构节能 “ 十二五 ” 规划。 本规划以 2010 年为基准年,规划期为 20112015 年,适用于全市公共机构,即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是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指导性文件和公共机构节能项目建设的重要依据。 一、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主席令第七十七号)。 (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 531 号)。 (三)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 530 号)。 (四)重庆市节约能源条例(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2007〕第 24 号)。 (五)重庆市公共机构节能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 243号)。 (六)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的意见(渝委发〔 2007〕 52号)。 (七)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渝府发〔 2009〕 69号)。 二、重庆市公共机构概况 (一)公共机构基本情况。 2010 年,全市公共机构共计 15455 个,其中国家机关 8455 个、事业单位 6832个、团体组织 168 个。 2010 年,全市公共机构建筑总面积 9208.51万平方米,其中国家机关 4505.66万平方米、事业单位 4649.75万平方米、团体组织 53.10 万平方米。 2010 年,全市公共机构用能人数 380.52万人,其中国家机关 98.16万人、事业单位280.86万人、团体组织 1.50 万人。 2010 年, 全市公共机构公务车共计 37202 辆,其中国家机关 24019辆、事业单位12965 辆、团体组织 218辆。 (二)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概况。 1.能源资源消耗总量。 2010 年全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耗总量 102.84 万吨标煤,较 2005 年增长 27.56,其中电力消耗 62.12亿千瓦时,煤炭消耗 6.44 万吨,天然气消耗 7633.75 万立方米,液化石油气消耗 54.54吨,汽油消耗 8579.34 万升,柴油消耗 412.74 万升;总用水量 1.26亿吨。详见图 21 。 图 2-1 2005-2010 年重庆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耗总量图(图略) 2.能源消耗结构。 重庆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费结构以电力为主。 2010 年,全市公共机构电力、煤炭、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汽油、柴油、其他能源消费量分别为 76.35 万吨标煤、 4.60 万吨标煤、 9.27 万吨标煤、 0.01 万吨标煤、 9.15 万吨标煤、 0.49 万吨标煤、 2.97万吨标煤;分别占全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的 74.24、 4.47、 9.01、 0.01、 8.90、 0.48、2.89。详见图 22 。(图略) 3.能耗分布。 2010 年全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耗总量为 102.84 万吨标煤,其中国家机关 53.25 万吨标煤,占比 51.78;事业单位 48.80 万吨标煤,占比 47.45(其中教育事业单位占比18.24、科技事业单位占比 0.48、文化事业单位占比 0.69、卫生事业单位占比8.31、体育事业单位占比 1.80、其他事业单位占比 17.93); 团体组织 0.79 万吨标煤,占比 0.77。详见图 23 。(图略) 4.能源利用水平。 2010 年全市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为 11.17 千克标煤 /平方米,较 2005 年减少20.27;人均能耗为 413.04千克标煤 /人,较 2005年减少 21.79;人均用水量为 33.08吨 /人,较 2005 年减少 22.85;公共机构单车月均油耗为 200.53升,较 2005年降低21.82。详见表 21 。 表 21 “ 十一五 ” 期间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表 序号 指标 单 位 2005 年 2010 年 降幅 ( ) 节能目标 ( ) 1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 千克标煤 /平方米 14.01 11.17 20.27 20.00 2 人均能耗 千克标煤 /人 528.10 413.04 21.79 20.00 3 人均水耗 吨 /人 42.88 33.08 22.85 20.00 4 单车月均油耗 升 256.50 200.53 21.82 20.00 注自 2009年起将事业单位中的学生及病患者纳入公共机构用能人数统计范围,2010 年人均能耗以同口径人数及能源消耗量计算。 三、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一)主要工作成效。 “ 十一五 ” 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全市各级公共机构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 构节能条例,扎实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完成了 “ 十一五 ” 期间公共机构人均能耗、人均水耗及单车月均油耗下降 20的节能目标。 1.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组织建设。成立了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重庆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和市级机关单位分别成立了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市机关事务局增设了节能工作处,各区县(自治县)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也相应设立了节能科室,市级机关单位也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全市公共机构节 能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的工作局面。 2.健全公共机构节能政策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 “ 十一五 ” 期间,市政府出台了重庆市公共机构节能办法,从节能规划与管理、节能措施、监督检查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也印发了贯彻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实施意见。 3.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制度建设。建立了全市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制度,自2007 年起将市级各部门、单位节能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自2009 年起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市政府 对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考核内容。建立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制度,搭建节能信息平台,及时传达节能工作部署情况。建立了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制度,全市各级公共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能源消费统计;制订了重庆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实施方案,能耗数据填报工作实现网络基本覆盖。 4.积极推行政府节能采购。建立了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制度,制定了“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 和 “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 ,并在此基础上对办公设备、照明产品和用水器具实行强制采购。目前,热水器、冰箱、复印机等 19 类节能 产品和轻型汽车、太阳能集热器、再生鼓粉盒等 24 类环境标志产品列入政府优先采购范围,空调、计算机、照明产品等 9 类节能产品列入政府强制采购范围。 5.稳步推进节能改造示范工程。 “ 十一五 ” 期间,全市公共机构累计投入资金 3500万元,对中央空调系统、用水器具、照明灯具和厨房燃气灶等重点用能设施设备进行了节能改造。其中,市级机关单位照明灯具已全部更换为高效节能照明灯具。创建了一批以江北区政府、渝中区政府、市国土房管局、市工商局等为代表的节能示范单位,在全市各级公共机构中起到了较好的示范效应。 6.注重 搞好节能宣传培训。 “ 十一五 ” 期间,组织了以 “ 节能宣传周 ” 为主要形式的节能宣传活动,通过倡导绿色办公理念及低碳生活方式、发放宣传画、节能知识答题、公共机构征文暨创意作品征集大赛和节能知识培训,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节能意识明显增强。 (二)存在的问题。 1.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不平衡。市级机关单位节能工作起步较早,组织领导、制度建设、能耗统计、节能管理等工作较为规范,但各区县(自治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在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公布后才开展,与市级机关单位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各区县(自治县)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致,政府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同,使得各区县(自治县)之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存在较大差异。 2.公共机构节能资金投入不足。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和节能改造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公共机构节能能力建设较为滞后,节能工作压力较大,节能改造及技术推广进展缓慢。 3.公共机构节能基础管理工作较为薄弱。公共机构用能统计计量不到位、不规范等现象还比较普遍。能耗统计手段相对落后,数据不全面、质量不高、迟报误报的现象比较突出,信息化建设亟待加快,统计分析有待加强。节能教育培训方式比 较单一、覆盖不全,用能管理人员配备不专一,管理水平参差不齐。 4.公共机构节能潜力有待进一步挖掘。一是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办公建筑修建时间早、数量多、体积大、能耗高,用能设施相对落后,较少采用节能产品;二是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投入资金较大,而公共机构节能资金不足,全市公共机构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有限;三是全市公共机构已实施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较为单一,仅限于空调系统、用水器具、照明灯具和厨房燃气灶等方面,缺乏系统性的节能技术改造。 (三)面临的形势。 “ 十二五 ” 时期,是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深入开展、节能技术全面推广、节能工程大力实施的关键时期,形势更加严峻,任务更加繁重。 1.能源供需矛盾突出。 2010 年全市能源对外依存度已达到 20,电力、原煤、天然气等主要能源均存在较大缺口。 “ 十二五 ” 期间,由于小型煤矿持续关闭、电网建设滞后、外购电困难、西南油气田减产、城镇化进程步伐加快等诸多原因,全市能源约束将进一步加大,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 2.节能任务艰巨。 “ 十二五 ” 期间,重庆市进入到落实 “314” 总体部署、统筹城乡改革发展的攻坚时期 ,工业化和城镇化将加速推进,必将推高全市能源消耗总量。在既要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又要实现节能目标的环境下,全市节能任务将更加艰巨。 3.公共机构节能压力逐渐加大。一是公共机构作为全市节能工作的重点领域,需要发挥积极的示范作用,带动全社会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随着公共服务领域的扩大,工作量的进一步增加,全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费需求呈刚性增长态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形势更加严峻;三是要完成新的节能目标,公共机构将面临较大的压力。 “ 十二五 ” 期间,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必须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 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战略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公共机构节能重点领域从节能管理转变到节能技术改造上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拓宽节能范围,深挖节能潜力,建立节能专项资金,探索节能新模式,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中发挥表率作用,为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建设、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实现全市 “ 十二五 ” 节能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四、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 观,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重庆市公共机构节能办法,以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率为核心,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健全管理体制,完善制度标准,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监督管理,深化宣传教育,建立节约型公共机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节能工作中的示范作用,带动全社会节能工作深入开展。 (二)遵循原则。 以科学规划、切合实际、突出重点、量化指标、目标管理、经济合理、有效节能为出发点,坚持率先垂范,重视发挥公共机构节能示范作用;坚持依法节能,提高公共机构节能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全面发展;坚持政策激励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引导公共机构自觉节能。 (三)节能目标。 1.管理目标。 到 2015 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机构节能组织管理体系、政策法规体系、监督考核体系、宣传培训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市场化服务体系。 2.节能目标。 以 2010 年能源消费为基数, 2015年人均能耗下降 16,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2。 五、节能重点领域 (一)建筑物及其用能系统。 做好 建筑物及其用能系统节能工作是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重点。强化公共机构新建建筑节能,主城区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严格把关建设项目节能评审,加强建设过程节能监管,发展绿色建筑。推进既有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采用高效保温墙体材料和节能门窗。实施配电、空调、照明、电梯、饮用水等重点耗能设备的节能改造,推广应用无功补偿、变频调速、高效冷却塔、高效换热器、 LED灯、回馈发电装置等节能新技术、新设备。全面推进公共机构办公建筑能耗监测和能源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市场化机制。 (二)附属设施。 数据中心、食堂是公共机构附属设施节能的重点。积极推进绿色数据中心建设,采用高效换热设备、节能不间断电源( UPS)等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做好数据中心配电及制冷系统节能工作。建立公共机构绿色数据中心标准。开展公共机构食堂灶具、排烟系统节能改造,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灶具。 (三)公务车辆。 2010 年全市公务车辆耗油量占全市公共机构总能耗的 9.34,公务车辆节能仍是“ 十二五 ” 期间公共机构节能重点。加快淘汰更新 “ 高污染、高排放 ” 公务车辆,实施公务车辆油耗定额管理。提高 新购公务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重。加强公务车辆配备使用管理,压缩公务用车规模。 (四)政府采购。 深入推进高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对应用范围广、节能效果显著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建立公共机构节能技术及产品推荐目录,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宏观调控功能和市场导向作用。完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评价监督机制。 (五)应用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 结合重庆市公共机构实际情况,加大力度推广应用地热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展地(水)源热泵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努力提高公共机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使用率。 (六)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 推进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推广应用节水器具,加强再生水利用。开展公共机构废弃物循环综合利用,促进资源化处理,建立资源循环利用的长效机制。 六、节能重点项目 (一)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建设。 为更好地发挥公共机构带动和引领全社会节能的表率作用, “ 十二五 ” 期间,在全市公共机构中选择一批节能工作基础好、能耗总量较大、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单位,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工作。到 2015 年,力争建成节能示范单位 60 家,预计实现节能量 4万吨标煤;节能示范公 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应比所在地区同类型公共机构低1015 。 (二)空调系统节能改造。 空调系统用电量约占全市公共机构用电总量的 18.73。 “ 十二五 ” 期间,全市公共机构应加强空调系统运行管理,逐步淘汰高能耗空调,更换节能型空调产品(能耗标识 1级或 2 级);鼓励并扶持公共机构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采用变流器、高效冷却塔和高效换热器等节能新技术、新设备,对中央空调(分体空调)系统实施节能改造,提高空调运行效率。到 2015年,力争全市公共机构空调系统节能改造率达到 5060 ,空调系统能耗 下降 1520 ,预计节电 11798万千瓦时,折合 1.45 万吨标煤。 (三)供配用电器系统优化改造。 随着公共机构办公设备的不断增加,办公设备待机能耗问题日益突出。 “ 十二五 ”期间,通过实施 “ 零待机 ” 能耗计划,采用先进电源管理技术,推广节能插座,有效降低待机能耗,实现办公设备日常电耗下降 10左右;通过对供配电系统优化改造,实现供配电系统自耗下降 20左右。到 2015 年,力争完成 5000 家公共机构供配电系统优化改造,预计节电 34378万千瓦时,折合 4.22万吨标煤。 (四)能耗监测体 系和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 全面推进公共机构能耗监测体系和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到 2015 年,力争实现全市重点耗能公共机构能源分户、分类及分项计量。 (五)既有建筑围护结构改造。 既有建筑围护结构改造主要从采用新型保温隔热墙体、天面材料、保温隔热玻璃和外遮阳设施入手,鼓励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既有建筑围护结构改造项目。 “ 十二五 ” 期间,力争完成 175 万平方米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预计节约 5.10 万吨标煤。 (六)节水工程。 公共机构用水在城市用水中占 重要比例,是节约用水的重点领域。推进公共机构节水工程,科学、合理、高效地利用水资源,不仅对缓解城市用水矛盾、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而且对保护和使用水资源也将产生深远影响。 “ 十二五 ” 期间,对全市公共机构用水器具实施节水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实施中水回用改造项目。到 2015年,力争完成 7500家公共机构节水工程改造,全市公共机构节水率达到16以上,预计节水 2334万立方米,折合 2000 吨标煤。 (七)绿色照明。 照明系统用电量占全市公共机构用电总量的 7.69。 “ 十二五 ” 期间 ,在全市公共机构中全面实施绿色照明工程,采用国家推广的节能灯具,实现建筑照明节电 2030 。到 2015 年,力争全市公共机构绿色高效照明灯具普及率达到 100,预计节电 12205 万千瓦时,折合 1.50万吨标煤。 (八)电梯节能改造。 电梯用电量约占全市公共机构用电总量的 0.82。 “ 十二五 ” 期间,通过安装能量回馈器和电梯智能控制装置对电梯系统进行节能改造,使电梯系统节能 1520 。到 2015年,力争全市公共机构电梯系统节能改造率达到 95,预计节电 895万千瓦时,折合0.11 万吨标煤。 (九)燃具设备改造。 公共机构食堂日常灶具等燃具耗气量占全市公共机构耗气量的 5.76。 “ 十二五 ” 期间,通过对燃具设备的改造,提高燃烧效率,减少热量散失,节气率将达 20。到 2015年,力争全市公共机构燃具设备节能改造率达到 100,预计节约天然气 91万立方米,折合 0.11 万吨标煤。 (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广。 我市公共机构新能源和可再生资源应用比例很低。 “ 十二五 ” 期间,在全市公共机构范围内推广地(水)源热泵项目,力争使全市公共机构地(水)源热泵系统建筑应用面积达到 50 万平方米,预计实现节能量 2.5万吨标煤。公务车能耗在公共机构能耗中约占 9.34,通过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有效降低公共机构公务车油耗量,引导全社会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 “ 十二五 ” 期间,力争推广新能源汽车 500 辆,预计实现节能量 250吨标煤。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管理体系。 按照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重庆市公共机构节能办法的规定,市机关事务局要充分发挥协调、推进、指导、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职能作用,加强与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城乡建委等部门的配合,形成运转 顺畅、执行有力、监管有效的公共机构节能组织协调机制。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部门和实行垂直管理的机构应根据自身行业特点,建立相应的节能管理和监督机制。区县(自治县)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要加强组织建设,落实人员编制,建立健全各项节能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切实履行职责,保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建立目标责任制,实行目标考核。 根据节能规划确定的节能目标,分级、分机构层层分解落实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健全完善节能考核评价办法。各级公共机构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单位节能工作负总责,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管理。 (三)加强节能统计,实施重点监督检查。 完善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统计制度,改进数据采集、传输、加工等处理手段,推进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提高统计工作效率。加大数据审核力度,开展统计专项监督检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加强节能统计队伍建设,建立节能统计员制度,提高节能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对节能规章制度不健全、超过能源消耗定额使用能源情况严重的公共机构,实施重点监督检查。 (四)拓宽资金渠道,加大节能资金投入。 建立以政府资金为引导,市级与区县级财政 联动,带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公共机构节能资金投入机制。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经费和节能改造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对重点节能项目和重大节能技术示范项目,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出台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补贴政策和节约资金激励措施,带动社会资金投入公共机构节能领域,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 (五)依托技术进步,加快新技术推广示范。 制定公共机构节能技术支撑体系示范和推广计划。根据公共机构特点,建立科学的节能新技术及新产品遴选、鉴定、试用、推广机制,制定公共机构节能技术及产品推 荐目录,积极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节能效果显著的节能技术和产品。对示范性、实用性、效果佳的节能技术和产品,组织在节能重点工程中优先示范应用。加强信息技术与传统节能技术融合,推广适用的节能解决方案。深化节能采购制度,提高高效节能产品和技术在公共机构终端用能产品中的比重。 (六)广泛宣传培训,增强节能意识及管理水平。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传播媒介,深入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曝光能耗高、浪费严重的公共机构,宣传节能典型,发挥引导作用,建立公共机构节能长效培训机制,分层次组织公共机构节能 主管负责人、节能联络员、能耗统计人员、能源管理人员等开展各类专项节能培训。推进公共机构能源管理师制度,完善培训认定机制,对培训合格人员颁发上岗证书,逐步推行持证上岗制度。大力推行低成本、无成本节能管理,通过日常管理实现节能。定期组织节能技术和经验交流,广泛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活动,全面提高公共机构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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