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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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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的通知.doc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节能减排“ 十二五 ” 规划的通知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节能减排 “ 十二五 ” 规划的通知 (衡政办函〔 2013〕 8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衡水市节能减排 “ 十二五 ” 规划已经市政府第 6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3 年 2 月 4日 衡水市节能减排 “ 十二五 ” 规划 为确保实现 “ 十二五 ” 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缓解资源环境约束矛盾,促进我市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 ,实现可持续发展。依据衡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河北省节能减排规划相关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大幅度降低能源消耗强度、显著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目标,更加注重结构与工程节能减排,更加注重能耗污染总量控制与标准限额约束,更加注重市场推动与依法监管,抓重点、克难点,控增量、优存量,强激励、严约束,加快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 社会共同参与的节能减排推进格局。 (二)基本原则。 统筹协调,倒逼转型。把节能减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来定位和思考,统筹把握经济增长速度和节能减排力度,在制定实施发展战略和专项规划中,落实节能减排工作要求;把能耗增量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谋划发展的重要依据,形成倒逼机制,使有限的能源资源和环境容量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狠抓关键,力求突破。把结构优化升级作为节能减排的主攻方向,严把源头准入关口,加快技术改造步伐,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发展低能耗、低排放产业,在构建节能环保型 产业体系上迈出坚实步伐,提高结构节能减排贡献率。 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下大力抓好重点区域、领域、行业和企业节能,大幅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强力推进重点行业、流域、农业源和机动车污染防治,显著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根据行业特点,实施针对性、差别化政策措施,实现节能减排与经济发展的互促共赢。 健全机制,强化基础。完善价格、金融、财政、税收、土地等政策,健全促进节能减排的市场机制;加强计量、统计、监测、预警等基础管理,加快节能减排法制化、规范化进程。 (三)总体目标。到 2015年,全市万元 GDP 能耗比 2010年下降 16,单位 GDP 二氧化碳排放量比 2010 年下降 16;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 9.25 万吨、 0.76万吨、 3.93 万吨和 3.84 万吨以内,比 2010年分别减少10.5 、 14.1、 3.9和 18.3(详见附表 1、 2)。 二、实现途径 (一)结构节能减排 通过结构调整实现节能 120万吨标煤;实施水污染物结构减排项目 81 个,形成削减化学需氧量 3654吨、氨氮 211吨的减排能力,实施大气污染物结构减排项目 207 个,形成削减二氧化硫 7228吨、氮氧化物 2584吨的减排能力。一是合理调整三次产业比重。深入实施 “ 一产抓特色,二产抓提升,三产抓拓展 ” 经济发展战略,下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力促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到 “ 十二五 ” 末,全市 GDP中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提高 4个百分点。二是优化工业和能源结构。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力促低耗能、低排放行业快速发展,到 2015年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分别提高 8 和 6 个百分点。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产业化步伐,大力发展太阳能、生物 质能等绿色能源,加大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利用力度,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提高低排放、低污染、高热值清洁绿色能源比重,着力推进社会用能方式变革。三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和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 2010 年本),坚定有序淘汰电力、钢铁、建材、印染、氮肥等行业落后产能、装备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电动机、变压器等耗能产品,关闭小化工等 “ 五小 ” 企业,减少能源消耗 50 万吨标煤。(由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工信局负责) (二)工程节能减排 把工程 项目建设作为推进节能减排的重要载体,下大力谋划、建设、投运一批重点项目,将直接节能减排量落实到每一个项目上。 “ 十二五 ” 期间,全市实施重点节能技改项目 60 项以上,实现节能 45 万吨标准煤;实施重点减排工程 188项,形成削减化学需氧量 18274吨、氨氮 2611吨、二氧化硫 4225吨、氮氧化物 13008吨的减排能力。一是围绕产业谋项目。跟踪产业调整和升级谋划项目,用先进适用技术和高新技术实施节能改造,提升产业装备水平,力争用 3-5年时间,将锅炉(窑炉)、电机、风机、变压器等高耗能设备改造完毕,基本实现高炉、转炉、电 炉、窑炉和化工余热全利用。二是依据规划抓项目。引导企业在实施节能减排项目时,优先采用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中推荐的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对列入规划的节能减排项目,在项目审批、资金安排、土地配置等方面重点支持;实行季度调度、半年通报、年度考核制度,促其早竣工、早投运,确保每年竣工投运重点节能技改项目 12 项以上、重点污染减排项目 37 项以上,项目节能能力占全年节能量比例达到 30以上。(由市发改委、市环保局负责) (三)管理节能减排 把加强管理作为推进节 能减排的有力抓手,实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将节能减排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地各企业,实行工作全覆盖、指标全量化、责任全落实。一是推行精细管理。按照能耗排污总量逐级分解,按照能耗排污标准精益生产,按照时间进度精准算账,做到总量不超限定指标、单耗不超限额标准、时间不超规定要求。二是完善制度管理。全面建立并完善科学决策制度、运行管理制度、绩效监督制度、问责奖惩制度,用 3 年左右时间,重点耗能排污企业全部建立能源管理体系( GB/T23331)和完备有效的节能减排管理制度。三是强化信息管理。建立并完善市、县节能监察管理信息平 台,年耗能 5000 吨标煤以上的重点耗能企业全部纳入信息化管理系统。对 71 家列入省千家环保重点监控企业全部建立环境监测和污染监控信息系统,实现数字化、视频化,并与省监控中心联网,实行全程监管。(由市发改委、市环保局负责) 三、重点领域 (一)工业领域 以化工化肥、机械制造、电力等高耗能行业为重点,严格能源消费总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格能耗排污限额标准管理,严格政策法规激励约束,倒逼企业调整产品结构、优化生产力布局、提升装备技术水平,促进能源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和污染物的集中治理。到 2015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增加值能耗力争比 2010 年下降 21.2以上;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削减 3970 吨、 15819吨。(由市工信局、市环保局负责) (二)建筑领域 严格执行新建民用建筑节能标准,设计、施工阶段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 100;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对建筑节能强制性技术标准实施全过程监管,确保市、县新建居住建筑全部执行节能 65标准、公共建筑严格执行节能 50标准。严格建筑节能专项验收,达不到节能标准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强制进行整改。加快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 量及节能改造,到 “ 十二五 ” 期末全市要完成具备改造价值的老旧住宅的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面积 35以上,县级市要完成 70以上,达到节能 50强制性标准的既有居住建筑基本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继续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 250 万平方米以上。 重点推广太阳能光热技术、地源热泵技术在建筑中的应用。到 2015年,力争在全市建成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总容量 10 兆瓦;全市新增浅层低能应用面积 50 万平方米;全市太阳能光热应用集热面积达到 38。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每年保证市区开工建设 3 个以 上,各县级市开工建设 1个以上绿色建筑示范小区。抓好市直单位公共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等试点、示范工作,研究制定用能标准、能耗定额和超定额加价、节能服务等制度,做好政府公共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全市政府公共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有计划有组织地推进节能改造。(由市住建局负责) (三)交通运输 实施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对不合格车辆各县(市、区 )运管部门不予发放道路运输证,并严格禁止不合格车辆进入运输市场。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加快电动车充电设施建设。加快构建便捷、安全、高效、低碳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轨道交通和快速公交建设,优化配置交通资源。出台衡水市机动车氮氧化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提高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准入门槛,实施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严格实施机动车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加快实施第五阶段排放标准,加快提升车用燃油品质和实施油品替代。加强外地转入车辆注册登记管理,不符合现阶段排放标准的车辆 一律不予以登记注册。实施高排放黄标车限行工作, 2012 年 7月 1 日起衡水市区实施黄标车限行。到 2015年底,全部淘汰 2005 年以前注册的运营黄标车,实现削减氮氧化物排放量 1686 吨。(由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负责) (四)农业农村 推进农村节能型住宅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系统,建设户用(联户)沼气 5 万户。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 “ 以奖促治 ” 和 “ 以奖代补 ” 政策,推进农村生态示范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实施农村清洁工程,以 “ 一站三池 ” 建设为主要内 容,因地制宜建设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人畜粪便、作物秸秆、农业投入品包装袋瓶等生产生活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害综合控制技术,提倡使用高效、安全、低毒农药,实现田园清洁、家园清洁和水源清洁。鼓励生活垃圾统一分类收集、集中安全处理,城镇周边和环境敏感区的农村逐步推广 “ 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 ” 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由市农牧局负责) (五)商用民用 推动全市商业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引导企业对现有商用建筑进行保温、隔热及采暖、通风、空调系统等方面的能效系统 设施改造;重点推动企业做好照明、空调、电梯、冷藏及其他耗能设备的节能工作,严格控制商业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能耗。 推进餐饮服务业节能减排工作。推动创建绿色饭店、节水节电,降低能耗,减少使用 “ 一次性 ” 筷子等一次性用品。充分发挥流通服务业连接生产和消费的桥梁作用,引导生产企业生产节能产品、使用节能材料、限制生产和消费过程中耗能高、污染重的商品进入市场。倡导绿色消费、理性消费理念,鼓励零售企业向消费者推荐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引导消费者购买、使用节能产品,推动生产和消费模式向节能环保方向转变。 完善 相关法规和标准,形成流通服务业节能减排政策促进体系;推动重点节能减排技术在流通服务业广泛运用,培育一批节能减排示范企业; “ 十二五 ” 期间,在全市建成一大批节能型商场、超市和绿色饭店,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经营模式和消费模式。到 2015 年底,全市商贸流通业单位营业收入能耗比 2010年下降 15。(由市商务局负责) (六)公共机构 加快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新建建筑严格实施建筑节能标准,大力推广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严格用车使用管理,全面实行定点加油、 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制度,推行单车能耗核算、用油定额管理等制度及定期核定行驶里程、油耗、运行费用支出统计报告和公布制度。组织实施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工程、绿色照明工程、节水工程、零待机能耗工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广工程、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合同能源管理示范工程等。建立完善公共机构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和能耗定额管理制度,加强能耗监测平台和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到 2015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机构节能组织管理体系、政策法规体系、计量统计和监督考核体系、宣传培训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市场化服务体系,形成全市各级公 共机构节能长效机制;力争实现人均能耗降低 1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降低 12,人均用水下降 15。(由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 四、重点工程 (一) “ 双千 ” 企业节能减排工程 对冀衡集团、银海化肥、衡丰电厂、恒兴电厂、东华冀衡化工、东北助剂等 38 家列入省 “ 十二五 ” 千家节能重点企业,建立健全节能管理机构,抓好能源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和能源管理师培训,开展能源审计和编制节能规划,切实提高节能水平。督促各县市区节能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已下达的 38家重点耗能企业节能量目标(详见附 表 3、 4)进行分年度分解,促其全力确保完成。对 “ 千家 ” 环保重点监控企业实施全程监管,严格执行行业排放标准和清洁生产标准;引导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依法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示范企业。力争 “ 十二五 ” 期间千家重点节能企业实现节能量 29.8 万吨标煤;千家污染减排重点企业分别形成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能力 6734 吨、 904吨、 9036吨、 13432吨。(由市发改委、市环保局负责) (二)节能技术改造工程 实施节能 5000 吨标煤以上重点项目 60 项, 形成年节能能力 45 万吨标煤。锅炉(窑炉)改造工程。实施燃煤锅炉节能改造和锅炉房系统更新改造,提高锅炉热效率和运行管理水平,推动供热管网、换热站节能改造。电机系统改造工程。采用高效节能电动机、风机、水泵、变压器等,更新淘汰落后耗电设备;对电机系统实施变频调速、永磁调速、多功补偿等节能改造,优化系统运行和控制,提高系统整体运行效率。能量系统优化工程。加强合成氨、水泥、玻璃、电力等行业企业能量梯级利用和能源系统整合改造,开展汽轮机组通流改造、冷却塔循环水系统优化、冷凝水回收利用等,优化蒸汽、热水等载能介质管网配置 ,深入挖掘系统节能潜力,促进系统能源利用率明显提高。余热余压利用工程。大力推进余热余压利用,促进低热值余热余能高效转换。化工行业实施炭黑余热利用、硫酸生产低品位热能利用项目。(由市发改委负责) (三) “3255” 循环经济示范工程 继续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突破口,重点推进循环工业园、农业循环经济建设。一方面,推动列入省 “3255” 循环经济试点建设。加快推进深州、饶阳等省 “3255” 循环经济示范县和武邑循环经济工业园、老白干等循环经济示范园区(企业)和深州嘉信等一批循环经济示 范项目的建设。另一方面,推进蔬菜清洁生产项目建设。全力推进饶阳废弃物清洁生产项目建设,利用蔬菜废弃物搞秸秆气化,实现水肥一体化和循环式生产。(由市发改委负责) (四)污水垃圾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按照 “ 完善、提升、延伸 ” 的思路,进一步加快设施建设,强化运行管理。完成衡水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桃城区滏东污水处理厂、桃城区赵圈镇污水处理厂、冀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安平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处理能力由 3万吨 /天提升至 5 万吨 /天)、景县龙华镇污水处理厂、故城县夏庄镇污水处理厂等污水 处理厂新建项目,实施衡水市污水处理厂、深州市污水处理厂、枣强县大营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同时做好配套管网建设,确保完成纳入国家 “ 十二五 ”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项目。到 2015年,全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 95以上,管网覆盖率达到 80以上,再生水利用率达到 30以上,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60以上。形成削减化学需氧量8800 吨、氨氮 460 吨的减排能力。(由市环保局负责) (五)重点行业、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 以电力、化工、印染、食品加工等行业和滏阳河流域为重点,加大水污染物治理力度,实施水 污染物深度治理和技术改造工程,着力提高水循环利用率。到 2015年,完成水污染物减排工程 30项,形成化学需氧量 1500吨、氨氮 250吨的减排能力。(由市环保局负责) (六)烟气脱硫脱硝工程 提高电力行业脱硫脱硝能力,河北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衡水恒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 4 机组 2012年完成烟气脱硝及低氮燃烧改造工程, 1、 3机组 2013年完成烟气脱硝及低氮燃烧改造工程。实施电力企业脱硫设施烟气旁路拆除工程,到 2013 年底前,电力企业全部拆除烟气旁路。加强较大吨位锅炉烟气治理,全市所有 4吨以上锅炉 全部建成高效烟气脱硫设施,脱硫效率达到 70以上。到 2015年,全市新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削减能力 10783吨、 15592 吨。(由市环保局负责) (七)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 以集约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为重点,实施粪尿分离的干清粪模式,建设雨污分离污水收集系统、尿液及冲洗水厌氧发酵处理设施,粪渣和沼渣通过堆肥发酵生产肥料。在养殖场周围的农田区域配套建设分布式粪污贮存设施,鼓励对养殖废弃物统一收集,集中治理。加强规模化养殖场沼气发酵装置、预处理设施、沼气和沼肥利用设施建设。对小型规模养殖场或 散养比较集中的地区,分片建设集中处理设施,对畜禽粪便实行统一收集、处理和利用。到 2015年全市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完善固体废物和污水贮存处理设施,分别新增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削减能力 7147吨、 582 吨。(由市环保局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目标责任,把落实目标责任作为重大举措。一是分解目标。合理分解各县市区 “ 十二五 ” 及各年度节能减排目标,各县市区要将市下达目标逐级落实,做到区域全覆盖、企业全包括、目标全量化,要扎实稳步推进节能减排,避免出现前松后紧或时紧时松的情况。二是落实 责任。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各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地区、本企业节能减排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三是考核奖惩。健全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把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作为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要考核内容,加大奖惩力度,实行严格问责和 “ 一票否决 ” 。 (由市发改委、市环保局负责) (二)强化源头控制,把源头管理作为关键环节。一是严控能耗排污增量。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对没有 能耗增量来源的拟建项目,各级投资主管部门一律不得审批、核准和备案;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倒逼能源利用水平和效率的提高。严格履行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并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对没有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来源的新上项目,各级环保部门一律不得审批环评报告。二是严把项目准入关。所有新上项目要设定更加严格的能耗污染准入标准,新上工业项目必须采用国内最先进技术工艺,必须按照循环经济理念考虑产业链的延伸,必须达到同行业能耗和排污先进水平,必须将能耗和排污总量控制在核定范围内。 三是严格项目建设监管。把新建项目落实节能措施作为节能监察的重要内容,由项目所在县市区节能监察机构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跟踪监督,对节能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限期整改。认真落实环保 “ 三同时 ” 制度,对未按要求建设环保设施的责令立即纠正,违规建成的不予环保验收,不得投产运行。(由市发改委、市环保局负责) (三)强化机制建设,把健全机制作为有效手段。一是健全财政扶持机制。落实国家支持节能减排的税收优惠政策,深化 “ 以奖代补 ” 、 “ 以奖促治 ” 支持办法,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性采购制度。二是强化价格调节机制 。完善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措施,探索对违规建设 “ 两高 ” 项目征收差别电价;制定鼓励余热余压发电上网价格。严格电力行业烟气脱硫电价管理,根据脱硫设施运行情况,拨付脱硫电价补贴。全面推行供热计量收费制度。研究将污泥处理费用逐步纳入污水处理成本。出台补助非电力行业脱硫脱硝建设运营、淘汰黄标机动车的政策。三是完善金融支持机制。健全绿色信贷机制,将企业节能减排成效与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贷款获得、利率高低相挂钩,重点扶持 “ 双三十 ” 单位、 “ 双千 ” 企业、重点节能减排改造工程、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项目等。(由市发改委、市环保局负责 ) (四)强化科技创新,把技术的创新和进步作为强大动力。一是加快重大技术产业化应用。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用信息化手段促进节能减排。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改进落后工艺、技术和装备,力争用 3-5 年时间使大中型企业工艺技术装备基本达到行业先进水平。二是加速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具有核心竞争能力的节能环保产品和企业,为节能减排提供技术和装备保障。三是完善节能环保技术创新体系。加强节能减排技术人才培养,加快节能 减排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设,逐步建立政府指导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多种形式的产学研战略联盟,不断提高技术研发、制造、系统集成和产业化能力。(由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工信局负责) (五)强化对标行动,把对标行动作为重要抓手。一是制定企业对标指南。及时公布先进标杆指标和行动准则,指导企业确立对标标杆,制定对标实施方案,明确追赶路线图和时间表。二是实行 “ 领跑者 ” 制度。对于已经达到节能减排指标先进水平的企业,要合理确定更加先进的超越目标,促其成为全行业的先进标杆。三是加大实施推进力度。对于尚未达到标 杆值的企业,通过采取技术和管理等措施,尽快达到标杆值,用 3年左右时间,重点行业 70以上的企业能耗和排放指标要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对于未达到能耗限额的企业,要按有关规定实行惩罚性电价措施,并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列入淘汰落后产能名单,促其尽快淘汰。(由市发改委、市环保局负责) (六)强化依法监管,把依法依规监管作为坚强保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节能减排法律、法规,积极推进我市节能减排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二是加强监督检查。依法开展节能减排监察和检查,组织开展节能监察、污染减 排专项行动,规范企业用能排污行为。对超标准限额用能企业执行惩罚性电价,超标准限额排污企业加倍征收排污费。三是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监管。重点监控企业要安装运行管理监控平台和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系统,定期报告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排放信息。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监控平台建设,实施运行和污染物削减评估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核拨污水处理费的重要依据,对污水处理不达标、设施运行不正常、污泥处置不规范等行为,依法予以处罚。(由市发改委、市环保局负责) (七)强化能力建设,把提高监管能力作为有力支撑。一是完善节能监察体系。充实人员力 量,加强人员培训,健全覆盖全市的节能管理、监察、服务 “ 三位一体 ” 的节能管理体系。开展能源管理师试点,重点用能企业重要岗位必须配备能源管理师。以化工、建材等行业为重点,加快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完善企业节能决策、管理、技术等支撑体系。二是完善统计制度。加强能源生产、流通、消费统计,建立和完善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制度,实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费月报制度。加强氨氮、氮氧化物统计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农业源和机动车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提高统计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保持节能减排数据的协调性。三是完善能源计量体系。 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健全能源消耗计量手段,按照规定配备使用能源计量器具。在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能源利用状况在线监测工程,建立能源计量器具管理及能源利用状况信息数据库。四是推进环境监管机构标准化。提高污染源监测、机动车污染监控、农业源污染检测和减排管理能力,建立健全市级减排监控体系,加强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由市发改委、市环保局负责) (八)强化全民参与,把全社会参与作为坚实基础。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节能减排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重要成就和先进典型,定期向社会公布节能减排责任单位、 目标要求、完成时限,充分发挥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作用,促进节能减排扎实开展。二是开展全民节能减排专项行动。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节能减排,开展家庭社区、企业、学校、政府机构和媒体等节能减排专项行动,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三是抓好典型示范。组织开展节能减排模范先进评比表彰活动,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树立一批节能减排的模范单位和标兵,发挥其带动作用,促进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为节能减排做贡献的良好环境和浓厚氛围。(由市发改委、市环保局负责) 六、规划实施 节能减排是一项系统性、全局性工程,涉及方方面面。节能减排规划目标具有法律约束力,必须确保实现。各县市区政府要把节能减排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硬任务,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硬举措,作为考核各级干部的硬指标,认真履行职责,做好专项规划与本规划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相关措施的衔接,保障规划目标任务的完成。各级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对本领域、本行业的节能减排工作切实负起责任,构建地方为主、条块结合的工作格局。各级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跟踪督导,将规划实施纳入节能减排年度考核, 并把规划执行情况及时报告同级政府。 附表 1 各县市区 “ 十二五 ” 及年均节能计划指标 单位 序号 县市区 “ 十二五 ” 单位 GDP 能耗降低率计划 年均单位 GDP 能耗降低率计划 1 武邑 18 3.89 2 冀州 18 3.89 3 景县 18 3.89 4 深州 17 3.66 5 桃城 17 3.66 6 开发区 16 3.43 7 安平 16 3.43 8 阜城 16 3.43 9 故城 16 3.43 10 枣强 15 3.2 11 武强 15 3.2 12 饶阳 15 3.2 13 滨湖新区 10 2.1 附表 2 各县市区 “ 十二五 ” 减排计划目标 序号 县市区 污染物种类 “ 十二五 ” 减排任务目标 控制排放量 /吨 削减比例 / 1 开发区 化学需氧量 262.04 13.8 氨氮 45.65 16.2 二氧化硫 10940.9 7.8 氮氧化物 13826.13 38.3 2 桃城区 化学需氧量 10137.29 9.9 氨氮 408.13 14.8 二氧化硫 670.33 4.1 氮 氧化物 114.71 0 3 枣强县 化学需氧量 4942.08 12.1 氨氮 467.36 14.8 二氧化硫 2384.92 2.5 氮氧化物 811.31 0 4 武邑县 化学需氧量 9481.19 10.4 氨氮 526.11 14.3 二氧化硫 2463.02 3.0 氮氧化物 641.58 0 5 武强县 化学需氧量 4636.35 10.6 氨氮 333.12 14.4 二氧化硫 1787.47 2.0 氮氧化物 407.61 0 6 饶阳县 化学需氧量 6534.90 10.4 氨氮 430.10 13.8 二氧化硫 1510.55 2.5 氮氧化物 500.72 0 7 安平县 化学需氧量 6781.28 10.2 氨氮 832.84 13.5 二氧化硫 1660.82 2.0 氮氧化物 412.08 0 8 故城县 化学需氧量 11664.68 11.0 氨氮 831.58 14.6 二氧化硫 2776.74 3.0 氮氧化物 1119.92 0 9 景县 化学需氧量 12219.23 10.2 氨氮 857.45 13.7 二氧化硫 2407.01 3.0 氮氧化物 784.71 0 序号 县市区 污染物种类 “ 十二五 ” 减排任务目标 控制排放量 /吨 削减比例 / 10 阜城县 化学需氧量 5176.99 11.2 氨氮 535.85 15.1 二氧化硫 1414.22 2.0 氮氧化物 323.13 0 11 冀州市 化学需氧量 3206.30 11.4 氨氮 398.49 14.2 二氧化硫 2459.67 5.0 氮氧化物 1112.82 1.3 12 深州市 化学需氧量 12742.87 10.2 氨氮 1121.49 14.0 二氧化硫 3432.84 2.0 氮氧化物 521.27 0 附表 3 衡水市万家企业情况表(年耗能 10000 吨以上) 序号 企业(单位)名称 2010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吨标煤) “ 十二五 ” 节能量计划安排(万吨标煤) 1 衡水恒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618858 1.5 2 河北衡丰发电有限则任公司 598810 1.5 3 河北冀衡集团有限公司 219887 5.5 4 邯钢集团衡水薄板有限公司 40979 1 5 衡水供电公司 30703 0.2 6 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有限公司 17544 0.9 7 衡水京华化工厂 25738 1.2 8 衡水京华制管有限公司 13562 0.4 9 衡水永利钢丝有限公司 12000 0.4 10 河北省景化化工有限公司 152046 4.2 11 晋煤冀州市银海化肥有限公司 216781 3 12 冀州市春风铸造有限责任公司 25677 0.5 13 阳煤集团深州化肥 有限公司 121814 3 14 河北省亚泰电化有限公司 25961 1.3 15 雅来动物保健品(深州)公司 10990 0.3 16 河北凯德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35549 1 17 冀州市中科能源有限公司 48532 1.2 18 深州嘉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2900 0.6 19 河北精信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12060 0.3 共计 19 家 2250391 28 附表 4 衡水市千家企业情况表(年耗能 5000-10000 吨标煤) 序号 企业(单位)名称 2010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吨标煤) “ 十二五 ” 节能量计划安排(吨标煤) 1 河北东华冀衡化工有限公司 9943 1400 2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9799 1400 3 东北助剂化工有限公司 9656 1400 4 河北燕赵蓝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596 1300 5 泰山石膏(衡水)有限公司 8547 1100 6 深州鲁花浓香花生油有限公司 7929 1000 7 衡水宝力工程橡胶有限公司 7914 1000 8 美利达颜料工业有限公司 7590 1000 9 河北联冠电极股份有 限公司 7220 1000 10 故城山水水泥有限公司 6628 900 11 景衡化工产品有限公司 6462 800 12 衡水东港化工有限公司 6272 800 13 河北春风银星胶辊有限公司 6235 800 14 河北卓盟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6150 700 15 衡水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5946 700 16 冀州市华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5875 700 17 深州市宏利丝网有限公司 5536 700 18 河北同心风机配件有限公司 5490 500 19 衡水中铁建工程橡胶有限责 任公司 5320 500 共计 19 家 138108 17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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