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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安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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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安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 1 - 贵安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实施方案 ( 征求意见稿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 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全国及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贵州省贵安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的要求,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在调结构转方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快推进贵安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建设,探索绿色金融服务我省产业转型升级、“三变”改革,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推动全省加快形成绿色产业体系,实现社会经济绿色发展,结合贵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18 年开始,绿色信贷投放规模保持适度增长,利用财政贴息支持金融机构提供更多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加快发展。力争到 2020 年,基本建立完备的绿色金融标准认证体系、多元化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多层次绿色金融组织机构体系、多层级绿色金融支撑体系、健全的绿色金融风险防范化解体系和高效灵活的市场运作机制,全省绿色信贷贷款余额突破 3000 亿元,绿色债券规模累计达到 200 亿元,绿色基金规模突破 300 亿元,- 2 - 绿色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形成辐射面广、影响力强的绿色金融综合服务体系, 推动贵州绿色资源资本化和社会经济绿色转型发展。 二、具体措施 (一)建设绿色金融标准认证体系 1.加快绿色金融标准认证体系建设。绿色认证标准体系由绿色项目认证标准体系、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认证标准体系构成,是绿色金融的基石。试验区通过市场化模式,以大数据产业和“三变”改革为突破口,加快推进绿色项目评级标准体系、绿色专营机构评价标准体系、绿色信用标准体系、绿色金融统计指标标准体系、绿色金融发展评价标准体系、绿色金融风险防范标准体系等绿色标准认证体系建设, 将认证标准信息化, 打造贵州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探索制定绿 色金融“贵州标准”。强化金融供给端和需求端综合管理、动态跟踪、风险控制、信息匹配、业务对接,建立分层级的绿色产业项目库和相对应的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以及多层级的财政支持激励政策,实现 “绿色项目认证”“绿色金融产品服务”“企业环境信息披露” “财政支持激励政策”动态管理,并通过平台不断完善绿色金融标准认证体系。以绿色信贷认证标准建设为突破口,同步探索绿色保险认证标准建设,不断完善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认证标准体系。 (牵头单位贵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贵阳中支、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贵州银监 局、贵州证监局、贵州保监局;参加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 3 - 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旅游发展委、省林业厅、省质监局、省大数据管理局、相关金融机构) 2.在试验区建立绿色金融备选项目库和绿色产业项目信息系统,定期开展新能源、新材料、大数据、绿色建筑、绿色交通、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环保等绿色企业和项目的遴选、认定和推荐工作,为入库企业和项目提供绿色信贷支持、绿色债券发行、基金投资、上市融资和融资对接等服务。 (牵头单位贵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贵阳中支、贵州银监局、贵州 证监局;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大数据管理局、贵州保监局) (二)创新多元化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 1.创新“三变”改革绿色金融服务。建设省级“三变”绿色产权交易平台,以赤水市、绥阳县、钟山区、普定县、思南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地区为示范点,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大力支持全省“三变”改革,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助力精准扶贫,助推乡村振兴。加大全省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的支持力度,培育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 展新动能,打造绿色金融支持特色产业发展的“贵州名片”。施经营权等项目收益权抵押方式。推进森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小型水库资源使用权等新型抵押质押方式,创新茶园果园经营权、旅游设林资源有序流转,- 4 - 推广经济林木所有权、林地经营权、公益林和天然林收益权、森林资源核算价值抵押贷款改革,拓宽贫困人口增收渠道。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创新绿色惠农信贷产品,针对贵州特色山地农业、生态林业、生态旅游等设计符合产业自身规律的绿色信贷产品。依托交易平台盘活绿色资源,探索开发国有林场、国有水库 等绿色资源资产证券化产品。重点支持生态旅游、生态养老、现代农业种养殖、生态林业、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农业生产排污处理等绿色产业项目加快发展,支持培育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林)场、联户林场、 专业大户、新型职业农民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 (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办、省农委、省林业厅、省扶贫办、贵州银监局、贵州证监局、省供销社、贵安新区管委会、人民银行贵阳中支;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省旅游发展委、贵州保监局、贵州省金融 商会、相关金融机构) 2.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投贷联动融资服务模式创新,通过股权和债权的结合,为绿色企业提供全链条式金融服务。引导社会资本发起设立各类绿色基金,实行市场化运作,合理设定绿色基金的组织形式、政府参与形式和退出机制。大力支持扶贫产业子基金投资绿色项目,做大做强一批特色优势绿色产业,支持壮大一批区域特色绿色产业,带动一批农民脱贫致富,全力助推脱贫攻坚。重点支持带动农民脱贫增收的绿色产业,优先支持全产业链绿色项目、农林产- 5 - 业化绿色企业、带动脱贫能力强的绿色企业,打造产加销一体化扶贫产业体系,做大产业 、建强品牌,带动群众脱贫致富。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金融办、贵州银监局、贵州证监局、人民银行贵阳中支;参加单位贵安新区管委会、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旅游发展委、省林业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扶贫办、省水库和生态移民局、贵州保监局、省供销社、贵民集团、在黔金融机构) 3.大力发展绿色环保信贷与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研发适合节能减排、绿色矿山建设、资源综合利用的能源效率贷款、节能减排专项贷款以及适合污染防 治等环保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项目、生态农业、黑臭水体整治、排水防涝设施“补短板”等领域的绿色信贷产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和合同环境服务融资。 (牵头单位人民银行贵阳中支、贵州银监局、省环境保护厅;参加单位贵安新区管委会、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政府金融办、在黔金融机构) 4.支持贵阳银行、贵州银行发挥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优势,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打造绿色金融服务品牌。利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服务网点遍布全省的优势,加快发展绿色金融。支持村镇银行、小 额贷款公司等发挥支农支小的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绿色金融创新。鼓励融资租赁公司、典当行、担保公司和专业性中介机构等积极参与绿色金融业务,为绿- 6 - 色产业、企业和项目提供专业服务。支持依法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私募基金依法合规参与绿色投资。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贵阳中支、贵州银监局;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贵安新区管委会、贵州证监局、在黔金融机构 5.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贵州企业利用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绿色债券,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资产证券化 ;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以绿色信贷资产作 为基础资产的证券化产品,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支持绿色企业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探索农村小额信贷资产证券化,并纳入绿色债券的支持范畴。支持各政府部门优先将在新三板和贵州股交中心挂牌的中小微企业纳入重点产业牵头部门的政府性基金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企业的自主创新资金等各类政府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支持将贵州股交中心打造成为省人民政府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措施的综合运用平台,支持中小微企业加快推进股份制改造。 牵头单位贵州证监局、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贵阳中支;参加单位贵安新区管委会、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农委、省卫生计生委、省旅游发展委、省能源局、省大数据管理局、贵州金控集团、相关金融机构 6.筛选符合绿色发债条件的企业,建立绿色企业债券发行项目库,引导具备资质的大型绿色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支持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企业债券、交易所绿色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主要投向绿色循- 7 - 环低碳发展项目。支持试验区内中小型绿色企业发行绿色集合债,探索发行绿色项目收益票据,拓宽绿色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贵阳中支、贵安新区管委会;参加单位省经济和信 息化委、省环境保护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国资委、省能源局、省政府金融办) 7.鼓励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重点投向绿色产业和项目,尤其是资源循环利用工程、新能源公交车、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工业节能节水节电等环保基础设施项目。支持贵州银行、贵阳银行加快发行绿色金融债,鼓励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 (牵头单位人民银行贵阳中支、贵州银监局、省环境保护厅;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农委、省能源局、贵州保监局、贵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金融办、相关金融机构) 8.稳妥有序探索 推进资源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建设。建立资源环境权益抵质押登记和公示系统。探索推动节能项目收益权、海绵城市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项目收益权、排污权等权益及其未来收益权成为合格抵质押物,进一步降低环境权益抵质押物业务办理的合规风险,发展环境权益回购、保理、托管等金融产品,拓宽企业绿色融资渠道。(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省能源局、贵安新区管委会、人民银行贵阳中支;参加单位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政府金融办、- 8 - 贵州银监局、贵州证监局、贵州保监局、在黔金融机构) 9.鼓励 和支持社会资本在试验区设立绿色低碳发展基金,重点投向低碳能源、低碳工业、低碳交通、低碳建筑等低碳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新装备等低碳项目,引导大数据等低碳低能耗项目在试验区集聚发展。(牵头单位贵安新区管委会、省环境保护厅、省发展改革委、贵州证监局;参加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省大数据管理局、省政府金融办、贵州金控集团) 10.加大绿色金融对特色小镇、特色小城镇和美丽乡村的支持力度。创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产业投资基金、绿色债券、环保并购基金 等工具应用,引导、撬动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特色小镇、特色小城镇和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企业上市、绿色私募投资等方式,进一步培育壮大乡镇产业基础,完善乡镇公共服务,优化乡镇生态环境,推动产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体系建设。 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人民银行贵阳中支、省发展改革委、贵州证监局;参加单位贵安新区管委会、省财政厅、省文化厅、省旅游发展委、省政府金融办、贵州银监局、贵州保监局、在黔金融机构 11.鼓励贵州股交中心在试验区设立绿色环保板,为绿色 企业提供专业化股权交易及融资服务。 (牵头单位省政- 9 - 府金融办、贵安新区管委会;参加单位贵州证监局、贵州股交中心) 12.推进信贷、信托、股票、债券等传统金融工具绿色化转型,综合运用多种金融工具,重点支持空气污染、土壤污染和流域水环境联防联治;大力支持试验区绿色制造、绿色建筑、绿色消费、绿色交通、绿色能源和绿色农业协同发展,逐渐推进绿色金融服务全省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贵州绿色制造体系,进而服务全省其他产业绿色化转型,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提供绿色金融服务保障。( 牵头单位人民银行 贵阳中支、省环境保护厅、贵州保监局、省政府金融办;参加单位贵安新区管委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能源局、贵州银监局、贵州证监局) 13.鼓励保险机构研发环保技术装备保险、针对低碳环保类消费品的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化工污染损害责任保险、森林保险和农牧业灾害保险等具有贵州特色的保险产品。选择环境风险较高、环境污染事件较为集中的领域,建立贵州省高风险领域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探索将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企业投保环境污染保险情况,作为 获得绿色信贷等金融服务的重要参考,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关注“两高”(高污染、高耗能)目录内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情况。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参与环境风险治理体系建设。鼓励保险- 10 - 机构充分发挥防灾减灾功能,积极利用互联网等先进技术,研究建立面向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投保主体的环境风险监控和预警机制,实时开展风险监测,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及时提示风险隐患,高效开展保险理赔。鼓励保险机构充分发挥风险管理专业优势,开展面向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环境风险管理知识普及工作。支持农业保险扩大保险品种和覆盖面。引导和督促保险业金融机构根据各类型企 业的潜在环境污染风险、能源消耗水平、环保守法情况等,设计多样化绿色保险品种;探索发展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险、场所污染责任保险等业务。鼓励支持保险机构开发推广符合农村“三变”改革需要的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积极推动保险机构参与养殖业环境污染风险管理,建立农业保险理赔与病死牲畜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省农委、省林业厅、贵州保监局、贵州金控集团;参加单位贵安新区管委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安全监管局、省政府金融办、贵州银监局、相关保险机构) 14.引导保险机构 开发针对新能源汽车生产、环保技术提升、生态农业、节能节水等领域的绿色保险产品,为绿色产业发展保驾护航。鼓励保险资金支持试验区轨道交通、绿色建筑、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绿色产业园区等重点绿色项目和园区建设。鼓励保险机构为试验区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提供增信措施,运用保险手段解决中小绿色企业融资难问题。 (牵头单位贵安新区管委会、贵州- 11 - 保监局、省环境保护厅、省农委、省能源局;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政府金融办、相关保险机构) 15.科学设计金融评价指标,支持开展绿色信贷业务审批、投向监测和绩效评估。加强对关键指标的监测和评估,适时调整政策导向,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投向和产品组合,提高金融支持绿色产业的精准度。 (牵头单位人民银行贵阳中支、贵州银监局;参加单位贵安新区管委会、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境保护厅、省政府金融办、相关金融机构) 16.在试验区建立绿色信贷评价机制,明确评价指标设计、流程组织及成果运用,引导金融机构完善与绿色信贷业务相适应的制度框架和内部流程,创新开展绿色信贷业务。(牵头单位贵州银监局;参加单位 人民银行贵阳中支、省政府金融办、贵安新区管委会、相关金融机构) 17.充分利用试验区大数据技术优势,加强金融管理部门与相关政府部门之间的信用信息共享,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将企业环保、安全生产、节能减排、违法违规情况等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企业征信系统。 (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贵阳中支、省大数据管理局、贵安新区管委会;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省工商局、省安全监管局、贵州银监局、贵州证监局、贵州保监局) - 12 - 18.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成果转化与应用,针对新型农村生产合作组织发起的绿色农业产业项目,探索将组织内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情况作为项目信用等级评估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人民银行贵阳中支、省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贵安新区管委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农委、省工商局、省扶贫办、贵州银监局、相关金融机构) 19.依托现有合格交易场所开展绿色股权、绿色债券和其他绿色金融资产交易。积极探索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等新型绿色投融资机制,完善定价机制和交易规则。 (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办、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贵州证监局;参加单位贵阳市人民政府、贵安新区 管委会、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人民银行贵阳中支、贵州金控集团、贵州绿色金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或者再融资。探索建立试验区绿色企业上市培育和辅导机制,严格甄选、重点培育一批市场前景广阔、项目回报稳定、征信记录良好的优质绿色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平台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后备上市资源培育力度,推动大数据、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大健康新医药、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生态旅游业、绿色建筑和绿色交通产业等绿色企业上市和“新三板”挂牌,加快推进绿色企业股份制改造和绿色股权融资 。支持贵州股交中心设立绿色产业板,推动绿色企业挂牌融资。(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办、贵安新区管委会、贵州证监局;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13 - 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旅游发展委、省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大数据管理局、贵州股交中心、相关金融机构) 21.鼓励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业务,支持金融机构和试验区内企业在符合宏观审慎管理制度的前提下通过发行绿色债券或上市融资等方式从境外融入资金,支持试验区绿色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贵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贵阳中支;参加单位贵州证监局、 贵州银监局、相关金融机构) 22.探索开展绿色企业、项目采购第三方环境效益认定服务,对绿色债券支持绿色产业项目发展及其环境效益影响等实施持续跟踪评估。 (牵头单位贵安新区管委会、省环境保护厅;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政府金融办、贵州证监局) (三)打造多层次绿色金融组织机构体系 1.支持在黔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法人银行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绿色分行或绿色支行等绿色金融专营机构,支持试验区内已设立的金融机构转型为绿色金融机构。 (牵头单位贵安新区管委会、人民银行贵阳中支、贵州银监局、贵州 保监局;参加单位省政府金融办、贵州证监局、相关金融机构) 2.争取全国性金融机构在贵安新区设立后台服务中心、数据处理中心和灾备中心。 (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办、贵安新区管委会;参加单位人民银行贵阳中支、贵州银监局、贵州证监局、贵州保监局、省大数据管理局、相关金融机构) - 14 - 3.探索绿色金融市场交易机构与国外交易所成立合资公司,提升资本跨境投资流动效率,推动省内市场与境外成熟市场接轨。 (牵头单位贵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贵阳中支;参加单位贵州银监局、贵州证监局、相关交易场所) 4.支持证券、基金 、保险、担保、小贷、金融租赁、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和金融控股集团在贵安新区探索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或专业子公司。支持设立贵州绿色保险机构,支持贵州金控集团牵头发起设立绿色保险公司。 (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贵阳中支、贵州银监局、贵州证监局、贵州保监局、贵州金控集团;参加单位贵安新区管委会、相关金融机构) 5.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整车生产或销售企业在试验区发起设立汽车金融公司,开展新能源汽车相关金融业务。支持金融机构或大型企业在试验区发起设立以互联网消费为主要形式的消费金融公司,鼓励引导发展绿色消费。 (牵头单位贵州银监局、贵安新区管委会、人民银行贵阳中支;参加单位省政府金融办、相关金融机构) 6.探索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务体系和评级体系。建立适用于试验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评价指标,定期开展实施情况自评价,探索开展绿色银行评级,将评级结果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评级、机构准入、业务准入、高管人员履职评价的重要依据。 (牵头单位贵州银监局;参加单位人民银行贵阳中支、省政府- 15 - 金融办、在黔银行业金融机构) (四)完善多层级绿色金融支撑体系 1.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商业银行加大 对绿色产业、绿色项目的信贷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涉农领域中绿色项目的信贷投入,鼓励养老基金、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开展绿色投资。加大绿色金融产品财政贴息支持,对金融机构扶持绿色项目给予适度奖励,鼓励金融机构针对绿色项目量身定制金融产品。完善绿色信贷统计制度,强化金融政策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探索通过再贷款和建立专业化担保机制等措施支持绿色信贷发展。 (牵头单位人民银行贵阳中支、省政府金融办、省财政厅、贵安新区管委会;参加单位省民政厅、贵州银监局、贵州保监局、在黔金融机构) 2.对在试验区开展绿 色信贷、绿色债券业务的金融机构给予绿色再贷款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建立有效的绿色金融业务考核评价体系,积极支持绿色、循环和低碳发展。 (牵头单位人民银行贵阳中支、贵州银监局;参加单位贵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金融办) 3.制定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授信指导意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对绿色环保产业和国家重点调控的限制类或有重大环境风险的行业实行差别化授信政策。 (牵头单位人民银行贵阳中支、贵州银监局;参加单位贵安新区管委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境保护厅) - 16 - 4.探索建立绿色项目和绿色金 融产品与服务约束激励机制,促进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贵阳中支;参加单位贵安新区管委会、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境保护厅、省农委、省林业厅、省大数据管理局、贵州证监局) 5.试验区专设绿色金融发展奖补资金,提高金融机构参与的积极性,强化绿色金融业务发展。 牵头单位贵安新区管委会;参加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贵阳中支、贵州银监局、贵州证监局、贵州保监局、在黔金融机构 6. 通过放宽市场准入、完善公共服务定价、实施特许经营模式、落实财政 和土地政策等措施,完善收益和成本风险共担机制,依法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贵安新区管委会;参加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省林业厅、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贵阳中支、省税务局) 7.在试验区设立绿色金融综合服务中心和绿色金融街政务中心,为绿色企业和项目提供行政事务单一窗口办理和绿色金融一站式、一网式服务,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 (牵头单位贵安新区管委会;参加单位相关金融机构) 8.制定关于支持贵安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 若干意见,统筹人力、物力、财力,加大对贵安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工作的支持力度。 (牵头单位省政府金- 17 - 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参加单位贵安新区管委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环境保护厅、人民银行贵阳中支、贵州银监局、贵州证监局、贵州保监局) 9.制定关于支持贵安新区引进和培育绿色金融专业人才的实施意见,大力引进国内外绿色金融专业人才。建立绿色金融专业人才储备库,发挥专业人才指导辖内各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在发展绿色金融业务上的作用。从金融和环保领域挑选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进行岗位轮换学习 ,熟悉绿色金融相关领域业务。深化与国内外专业机构和高等院校等合作,有条件的单位可出国学习考察国外绿色金融先进理念及业务情况,加强绿色金融人员培训和能力建设,加快培育专业化、复合型的绿色金融人才队伍,为发展绿色金融提供人才支撑。将试验区内绿色金融业务骨干纳入省高层次金融人才范畴,按有关政策规定,在人才落户、子女教育医疗、购房等方面享受相应待遇。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贵安新区管委会;参加单位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贵阳中支 、贵州银监局、贵州证监局、贵州保监局) 10.设立贵州省绿色金融发展创新研究院,整合国内外资源,研究绿色金融创新发展理论与实践,适时发布绿色金融发展指数和蓝皮书。组织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案例征集、发布和推广。 (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办、省教育厅、贵州财经大学;参加单位贵安新区管委会、省- 18 - 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民银行贵阳中支、贵州银监局、贵州证监局、贵州保监局、相关金融机构) 11.加大对绿色金融的宣传力度。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绿色金融宣传和培训,推动 绿色金融业务的有序发展。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站等传媒,积极宣传绿色金融领域的优秀案例和业绩突出的金融机构和绿色企业,推动形成发展绿色金融的广泛共识,提高社会关注度,激发各参与主体的积极性,为全面推进试验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全社会形成共建生态文明、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政府金融办;参加单位贵安新区管委会、人民银行贵阳中支、贵州银监局、贵州证监局、贵州保监局、其他相关成员单位及省直部门) (五)健全绿色金融风险防范化解体系 1.建立健全绿色金融风险监 管体系。加强绿色投资相关的金融风险监管,鼓励金融机构建立绿色信贷风险监测和评估机制,控制绿色贷款不良贷款率不高于小微企业贷款平均不良贷款率水平;密切监测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的杠杆率和偿付能力等关键指标变化,将试验区绿色债券违约率控制在贵州省平均水平之下;控制和监督绿色项目融资杠杆率,防止出现资金空转等问题,确保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充分发挥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优势,加强与保险经纪公司、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合作,不断提高风险评估、风险防范、损害鉴定、防灾防损等专业化能力,深度参与投保企业的风险- 19 - 管理全过程,全面提 升企业的风险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人民银行贵阳中支、贵州银监局、贵州证监局、贵州保监局、贵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金融办;参加单位省财政厅、相关金融机构) 2.建立健全绿色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健全客户重大环境和社会风险的内部报告制度、公开披露制度、与利益相关者的沟通互动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类市场主体环境责任,建立绿色金融市场约束机制,积极稳妥做好风险化解和处置工作。鼓励金融机构建立健全绿色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开展环境风险压力测试,提高对绿色信贷和债券的风险分析能力,严格监控大中型绿色项目的杠杆率和偿付能力等 信用风险指标。 (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贵阳中支、贵州银监局、贵州证监局、贵州保监局、省财政厅;参加单位贵安新区管委会、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省工商局、省安全监管局) 3.在试验区内建设绿色金融风险监测及管理信息平台,在贵州金融云平台的基础上,建设绿色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绿色金融风险分析系统、绿色金融业务信息管理系统,运用科技手段提升绿色金融风险识别能力,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加强政府环保系统、安全生产系统、金融监管部门风险识别系统、商业银行风险管控系统、担保公司备案登记系统以及第三方机 构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共享,实现绿色企业和项目风险评估全覆盖。 (牵头单位贵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贵阳中支、贵州银监局、贵州证监- 20 - 局、贵州保监局;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安全监管局) 4.在试验区建立健全绿色项目风险补偿机制,对开展绿色信贷、绿色基金、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绿色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按其损失金额给予风险补偿,切实提高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的积极性。着重引导和支持保险业金融机构支持保险资金以股权、债权、基金、资产支持计划等形式参与绿色产业发展。建立绿色项目 风险补偿基金,分担项目运行的损失风险。 (牵头单位贵安新区管委会、贵州银监局、贵州保监局、贵州证监局、省财政厅;参加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境保护厅、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贵阳中支、在黔保险机构) 三、组织保障 1.加强省绿色金融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对绿色金融工作的领导和统筹规划,协调试验区建设和全省绿色金融发展,解决绿色金融发展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定期跟踪落实情况,适时开展试点评估。各成员单位及其他相关省直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好省人民政府加快发展绿色金融的决策部署,按照职责统筹规划、协调推进绿色金 融改革各项工作,将绿色金融发展与本单位重点工作融合推进,加强沟通配合,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绿色金融发展情况。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适时组织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估。 (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贵阳中支;参加单位其他成员单位及省直相关部门) - 21 - 2.充分利用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等平台组织举办绿色金融论坛,借鉴国内外发展绿色金融的先进经验,加快我省绿色金融发展,积极推广贵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成果。 (牵头单位贵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贵阳中支;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贵州银监局、贵州证监局、贵州保监局 、在黔金融机构) 3.建立“新区主体、省直联动”工作机制,贵安新区搭建工作专班,积极探索绿色金融实践,做实做大做强绿色产业;省直各有关部门做好业务指导和政策支持。 (牵头单位贵安新区管委会;参加单位其他成员单位及省直相关部门) 4.定期与国务院有关部门沟通,争取国家有关支持政策。(牵头单位人民银行贵阳中支、省政府金融办、贵安新区管委会;参加单位其他成员单位及省直相关部门、相关金融机构) 5.在黔金融机构积极争取总部给予政策倾斜。 (牵头单位人民银行贵阳中支、省政府金融办、贵安新区管委会;参加单位其 他成员单位及省直相关部门、相关金融机构) 6.加强绿色金融的持续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国内外绿色金融专业机构的技术合作,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进入贵州设立机构、开展绿色项目投资。加强与国内外业务较为成熟的绿色金融机构沟通交流。 (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贵阳中支;参加单位贵安新区管委会、贵州银监局、贵州证监局、贵州保监局、贵州金控集团、相关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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