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环境100文库! | 帮助中心 分享价值,成长自我!

环境100文库

换一换
首页 环境100文库 > 资源分类 > PDF文档下载
 

关于绿色金融助推林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pdf

  • 资源ID:7332       资源大小:465.72KB        全文页数:11页
  • 资源格式: PDF        下载权限:游客/注册会员/VIP会员    下载费用:5碳币 【人民币5元】
快捷注册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微博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碳币 【人民币5元】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既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关于绿色金融助推林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pdf

- 1 - 关于绿色金融助推林业改革发展的 指导意见 ( 征求意见 稿)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森林是水库、钱库、粮库”、“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指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我省“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进一步深化我省林业金融服务,创新、推广林业金融新模式、新产品,巩固和扩大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加快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国办发„ 2016‟ 83 号)、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 2009‟ 170 号)、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银发„ 2016‟228 号)、中国银监会等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银监发„ 2017‟ 57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绿色金融助推林业改革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明确工作目标 林业是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和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战略实施的重要载体,林业改革发展事关广大林农的切身利益,事关全省林区脱贫致富和同 步小康,事关我省生态安全和经- 2 - 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金融机构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绿色金融助推林业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围绕生态资源培育、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绿色产业发展,聚焦“十大生态修复工程”、“ 十大林业产业基地建设 ” ,发展林下经济、林产品加工、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林业产业,建设森林城市、森林小镇、森林村寨、森林人家,构建现代林业生态智能综合体,完善林业基础设施等, 持续深化林业绿色金融改革,将绿色金融融入到林业生产发展以及林业资源抚育、 流转、交易、收储、赎买等各个环节,实现林业生产经营各领域各环节绿色金融服务全覆盖,各乡镇林业绿色金融服务全覆盖,林业生产周期贷款全覆盖,有信贷需求且符合贷款条件的林业经营主体授信全覆盖,力争到 2020年,林业贷款余额和户数实现大幅度增长。 二、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 (一)加大林业有效信贷投入力度 1.提供林业全周期信贷产品。 一是 在林业生产经营方面,围绕实施“十大生态修复工程”(植树造林、森林抚育、低效林改造、珍贵树种繁育、湿地修复、生态廊道建设、石漠化综合治理、生态家园建设、野生动植物繁育、生物多样性保护) 、“十大林业产业基地建设”(油茶、刺梨、核桃、竹、花卉苗木及珍贵林木、木本中药材、工业原料林、生态精品水果、生态有机茶和国家储备林)、林业产业园区和林- 3 - 业基础设施建设,设计推出 10 年以上与林木生产周期相匹配的贷款品种。大力推广林农小额信用贷款、普惠金融卡等金融产品和模式,为林农、林业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支持。二是 在支持林下经济发展方面,根据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产品经营加工特别是林下中药材、食用菌等林下经济特点,推广林业经营收益权质押贷款、电子仓单质押贷款等产品,加大林下经济信贷资源投入。金融机构在核定林业 企业和林农授信额度时,要考虑林下种养殖物,尤其是易监管、具有持续产出能力的种养殖物的增信作用,合理评估其资产,增加贷款额度。对与上下游具有稳定购销关系的林下经济项目,鼓励发展“公司+林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农产品订单质押融资等供应链金融,畅通林下经济产、供、销环节融资服务。 三是 在扶持森林旅游和森林康养产业发展方面,适应全省旅游井喷式增长的需要,专门研究和推出一批信贷产品和工具,支持具有一定实力的企业依法依规利用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等生态资源,投资发展森林旅游和森 林康养,重点支持打造 100 个森林旅游目的地、 100 个森林康养基地、 100 个森林小镇、 100 个生态家园、 100 个现代林业生态智能综合体。鼓励各级政府融资平台率先转型发展森林旅游和森林康养,打造“旅游 金融 互联网”的跨产业融合新模式,整合扶贫、旅行社、林业合作社、担保公司、林农等要素,探索、创新和丰富各种信贷组合,加快推进林区精准脱贫。 四是 在- 4 - 支持林业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方面,农发行、国开行省内分支机构要积极向总行争取将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纳入抵押补充贷款支持范围,依法合规通过 PPP、特许经营等模式,为地方政府 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提供融资服务,对现有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推进的商品林赎买项目提供后续资金支持,促进重点生态区位内林业资源的保护。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开展生态公益林补偿未来收益权质押或保理业务,进一步盘活林业资源。积极创新与林业碳汇项目规划期相匹配的林业融资产品,充分利用林业资源探索开发碳汇未来收益、碳排放权等质押产品,加强与贵州绿色金融交易中心合作,提供林业碳汇交易结算、投融资等综合金融服务。五是 在林权流转方面,借鉴二手房交易金融服务模式,积极为林权流转提供交易资金监管服务,提高林权流转效率。推广银行 “林权支贷宝”、“林业收储贷款”和“活立木不动产按揭贷款、抵押贷款、生产经营贷款”等产品,合理设置交易信用结构,为林权转入方提供交易资金支持。 六是 各金融机构要深入研究林业生产周期不同阶段的特点和融资需求,按照“实用、方便、快捷”的原则,探索“公司 林业合作社 林农”、“公司 基地 林业合作社 担保机构 林农”、“旅行社 担保机构 林农”等信贷新模式,按照贵州省林权抵押贷款实施意见(贵银发„ 2009‟ 155 号)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和创新扶贫贴息贷款、林权抵押贷款、林农小额信用贷款和林农联保贷款等业务,合理 确定林业贷款额度、期限- 5 - 和贷款利率,鼓励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降低贷款利率、创新还款方式。 2.创新林业抵押担保模式。各金融机构要结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新政策、新举措,按照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要求,探索制定林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支持林业经营主体以不动产权和林权抵押融资,盘活林地上的林木及其他附着物资产。借鉴福建“福林贷”、浙江“林权 IC 卡”等林权融资模式,积极创新“爽绿贷”等金融产品。探索开展林业经营收益权和公益林补偿收益市场化质押担保贷款。积极鼓励政府性担保公司壮大实力 ,努力消除担保公司为林业企业提供担保的相关障碍。鼓励各类担保机构通过再担保、联合担保以及担保与保险相结合等多种方式,积极提供林业生产发展的融资担保服务。采取整村推进、银村共建模式,发挥村级合作担保基金作用,发展“银行+合作基金+村委会+林农”的普惠制林业金融,有效解决单户林农抵押难、融资难问题。探索林权抵押贷款尽职免责机制。 3.提升绿色金融助推林业改革发展服务能力。有条件的金融机构要实施单独管理、单独配置信贷额度、单独财务核算、单独条线部署,提高林业金融服务的专业性、有效性。鼓励已开办林业金融服务的金融机 构设立林业贷款专门窗口或快速服务通道,对林权抵押贷款等各类林业绿色金融服务实行专审快批,简化办贷流程,提高办贷效率。采用“双- 6 - 向挂职”等方式,加大“金融+林业”复合型人才的储备和培养力度,建立和完善符合林业金融特点的内控制度、专业团队和工作机制。支持和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符合绿色企业和项目特点的信贷管理制度,加大对绿色企业和项目的支持力度。探索通过再贷款和建立专业化担保机制等措施支持绿色信贷发展,推动开展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大力发展林业绿色保险,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宣传和推广森林保险典型经验。加大集体林 森林保险推进力度,力争森林保险对集体林全覆盖。开发创新型商品林保险产品,积极探索开展林下种养殖保险,并将其列入地方特色保险奖补范围,降低投资风险,保障农民收益。 (二)加快推进林业企业直接融资步伐 1.支持林业绿色金融服务多元化发展。 一是 加快构建林业绿色金融体系。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支持地方充分利用绿色债券市场为中长期、有稳定现金流的绿色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国际金融机构和外资机构与地方合作,开展林业绿色投资。 二是 鼓励林业龙头企业参与资本市场融资。指导和支持林业龙头企业充分挖掘贵州林业特 色优势和发展潜力,打造和培育知名品牌,规范企业公司治理,引导企业实现产权改革、自主经营,逐步进入资本市场融资。 三是 积极运用债券融资产品融资。认真研究国家支持发行的各类债券融资品种的特点,探索林业产业融资新模式。努力推动规模较大、实力较强和信誉较好的龙头企业,- 7 - 通过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为其上下游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力争林业债券融资取得明显成效。 2.引导基金加大对林业的投资力度。针对国家林业产业发展基金、扶贫产业基金等有关基金,各级要成立工作专班,加大宣传力度,认真组织培训,抓好项目谋划 ,开展重点指导,强化对接沟通,搞好协调调度,提高有融资需求、符合基金申报条件的林业经营主体项目申报率和资金落地率。适应我省作为国家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的需要,落实国家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有关要求,根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要求和林业改革发展的特点,组建全省林业发展公司,整合中央、省相关涉林投入,加快设立全省林业绿色发展基金,引导各类基金加大对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支持各地设立或利用各类创业投资基金发展林业产业。 3.开展林业产业大招商活动。制定加快林业招 商引资引智的实施意见,加大林业产业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加强与省外有关资金和优质企业的对接,大幅度引入省外资金和优质企业参与全省林业改革发展。 三、强化外部环境建设 (一)完善绿色金融助推林业改革发展服务平台 加快推动融资对接、林权流转、信息发布等平台建设。定期筛选具有一定经济实力、诚信经营、发展前景良好、示- 8 - 范带动作用强的林业经营主体,建立林业经营主体名录库,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向当地金融机构推介,提高融资对接效率。加快林权确权登记步伐,搭建互联互通的林权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和交易平台。推进林权管理服务机构建设,培 养专业工作人员,逐步建成覆盖省、市、县三级的林权流转管理服务体系,为各类林业经营主体提供林权抵押贷款的“一站式”金融服务。 (二) 改进林权评估服务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建立抵押财产价值评估制度,对抵押林权进行价值评估,实行分类管理。对于贷款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含 30 万元)的林权抵押贷款项目,具备专业评估能力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自行评估,也可以通过森林资源调查和价格咨询等方式进行评估。对于贷款金额在 30 万元以下的林权抵押贷款项目,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参照当地市场价格自行评估,不得向借款人收取评估费。银监部门会同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按照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规范评估行为,定期选择并公布一批公正中立、评估咨询业务能力强、质量优、信用好、收费适中的评估机构,建立省、市、县优秀评估机构名录库,供银行业金融机构参考。对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机构出具的非国有森林资源抵押贷款项目评估咨询报告,金融机构应积极予以采信。在第三方交易平台进行规模交易的林权(不动产权)产品,具备真实的市场价格数据,也可作为金 融机构评估的- 9 - 主要依据。 (三)优化林权流转登记流程 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要按照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规定,及时为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提供林权登记信息查询服务。根据当事人意愿,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规规章和省国土资源厅 省农委 省林业厅关于做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黔国土资发„ 2018‟ 7 号)要求,及时高效地为当事人双方办理林权转移、抵押等登记事项。积极推广省农权抵押管理系统,通过区块链方式为办理林权抵押贷款的相关各方提供便利。各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人民银行要共同推进不动 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林权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与省农权抵押管理系统相互对接,方便群众登记,确保交易安全。 (四)支持林权收储担保机构建设 鼓励国有、民营等不同所有制经济主体设立林权收储担保机构,有条件的地方要探索建立政策性林权收储担保机构。支持省级以上的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社开展林业经营主体间林权收储担保业务。鼓励金融机构与林权收储担保机构合作,扩大可抵押林木范围,开办优势森林资源资产抵押担保业务,对林权收储担保机构承诺收储或提供担保的,在利率上给予优惠。各地要加大对林权收储担保机构建设和发展的政策支持,对收储的抵押林权,在林权变更、林木采伐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将抵押林权的评估、- 10 - 管护等服务外包给林权收储担保机构,提高林权收储 担保机构的担保服务能力和专业化运作水平。林业主管部门会同银监部门探索制定林业经营主体间林权收储担保监管办法,对收储担保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逐步建成覆盖省、市、县三级的林权收储担保体系,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林权收储、信贷担保、抵押物处置等提供服务。 四、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人民政府要成立绿色金融助推林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建立绿色金融助推林业改革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作,增强合力,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金融机构要把绿色金融助推 林业改革发展作为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内容,把绿色金融助推林业改革发展相关业务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推动我省绿色可持续发展。要定期组织开展绿色金融助推林业改革发展工作督查,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和金融机构进行表扬,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金融机构予以通报,确保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二) 强化正向激励 各级发改、财政部门根据林业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在预算内据实列支工作经费,推进林业项目前期工作顺利开展。加强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助推林业改革发展情况的监测和考核,对林业贷款投放多、创新成效明显的金融机构,各- 11 - 级人民银行优先 办理再贷款、再贴现,提供央行资金支持,并将其纳入金融机构综合评价范围,加大考核权重。银监部门要推动有条件的辖内银行业机构加快组建绿色金融服务专业机构和业务团队,适当提高对林业贷款特别是林权抵押贷款的不良容忍度,并将考评结果作为机构市场准入、高管履职评价、监管评级等重要参考。加大林业贷款贴息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落实林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对符合中央财政贴息条件的林业贷款,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贴息支持,对符合省级财政贴息条件的花卉苗木种植设施设备贷款,在预算额度内足额安排贴息资金。推动设立和完善林业信贷的风险担保、补 偿机制,加快建立林业专项风险基金或林业投资风险补偿金,有效提升金融推进林业资源开发建设的积极性。 (三) 防范金融风险 加快构建评估、保险、监管、处置、收储五位一体的林权抵押贷款风险防控机制。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搭建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和政府部门共同参与的信用促进体系,通过信息共享、风险分担等机制,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引导资产管理机构和民间资本参与林权抵押贷款风险处置工作。持续推动森林保险创新,探索生态林业贷款保证保险、生态林业绿色债券履约保险等“绿色增信”新产品,对办理林权抵押贷款需要在政策性保险 基础上增加保险金额的,保险费率参照政策性森林保险费率执行。

注意事项

本文(关于绿色金融助推林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pdf)为本站会员(风云天下)主动上传,环境100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环境100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17 环境100文库版权所有
国家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6041442号-6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