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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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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的通知.doc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 “ 十二五 ” 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的通知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 “ 十二五 ” 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的通知 (黔建科通〔 2012〕 737 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局) 现将贵州省 “ 十二五 ” 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贵州省 “ 十二五 ” 建筑节能专项规划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 年 12月 4 日 贵州省 “ 十二五 ” 建筑节能专项 规划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 年 12 月) 目录 前言 一、现状与形势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三、主要任务 四、保障措施 前言 “ 十一五 ” 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将节能减排工作作为调结构、促转型、扩内需的重要抓手,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在全省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建筑节能的各项目标任务,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 转变。 为完成我省 “ 十二五 ” 建筑节能目标任务,走出贵州特色的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之路,实现贵州 “ 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 ” ,根据国家、省相关方针、政策,制定贵州省 “ 十二五 ” 建筑节能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4.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5. “ 十二五 ” 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 [2011]26号) 6. “ 十二五 ” 建筑节能专项规划 7.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8、贵州省 “ 十二五 ” 发展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专项规划 9、贵州省 “ 十二五 ” 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规划适用范围贵州省 规划时限 2011-2015年,规划编制基准年为 2010年 规划是未来五年指导我省建筑节能工作的总体蓝图和行动纲领。 一、现状与形势 (一) “ 十一五 ” 工作回顾 “ 十 一五 ” 是全面推行建筑节能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节能减排的要求,按照贵州省建筑节能 “ 十一五 ” 规划纲要确定的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通过完善政策法规、健全管理机制、加强节能监管、实施重点节能工程等一系列措施,初步建立建筑节能的工作体系,建筑节能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快发展,较好地完成了 “ 十一五 ” 期间建筑节能的各项任务。全省建筑节能形成 55 万吨标煤节煤能力,完成建筑节能面积 4000 万平方米,城镇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95.8,其中设计阶段执行率 100,施工阶段执行率 95,较好地完成了 “ 十一五 ” 建筑节能目标任务,建筑节能重点工作和重点工程取得重要突破或较大进展。此外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城市道路照明节能改造等领域也进行了探索和试验。 1.实现逐年提高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比例。 2007 年,按照节能标准进行设计的建筑面积近千万平方米,施工阶段的标准执行率还比较低。 2008年以后新建建筑设计阶段标准执行率均达到 100, 2008年、 2009 年、 2010 年新建建筑施工阶段标准执行率分别为 87.4、 90和 95.8,实现逐年增长。 2.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 工作取得重要突破。贵阳市金阳景怡苑住宅小区可再生能源(热泵)技术应用国家级示范项目获得成功,项目采用的地下水源热泵+低温地板辐射采暖方式在我省具有典型示范意义。贵阳市被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全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示范引导工作,实际示范面积10 万平方米,全省形成由单一项目到城市示范,由点到面,规模逐步扩大的格局。 3.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取得突破。全省经建筑能耗审计的建筑总数达到 333栋。 2010年 9 月,被批准为第三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 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示范省市,是全国九个示范省市之一,已完成软件开发,建成省级数据中心、省级监管平台,首栋监测建筑贵州建设大厦已完成分项计量装置的安装调试,实现建筑用能情况动态监测。贵州大学节约型校园能耗监管平台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目前北校区平台的软、硬件运行良好,节水、节能成效显著。 4.建设领域节能科技进步得到加强。紧紧围绕节能减排,组织实施建设科技开发计划项目 28 项,其中科技部项目 1 项,建设部项目 3项,组织开展贵州省建筑节能关键技术研究、我国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支撑体系研究等课题研究。贵州大学 磷石膏大板节能住宅体系、喀斯特灌木护坡技术在工程建设得到广泛应用。实行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认定制度,认定省内外节能技术和产品 120多项,基本满足工程应用的需要,保证了建筑节能工作的顺利实施。 5.建设领域节能配套能力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机构建设方面省及九个市、州、地及县都落实机构和人员从事建筑节能管理,半数以上的县设立了专门机构。基本建立了上下贯通的工作联系。标准体系方面,编制完成贵州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含修订) 2 部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正在编制贵州省建筑气象参数标准、贵州省地源热泵技术设计 规程等 7 部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完成外墙保温建筑构造、节能断桥铝合金门窗图集等 7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监测机构建设方面批准建筑节能能效标识测评机构 2 家,组织开展建筑门窗能效标识检测机构和可再生能源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建设。 6.积极推进绿色建筑示范。贵阳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会议中心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等 3个项目被列入 2009 年贵州省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示范面积 30万平方米,实现我省绿色建筑零突破。为进一步推动贵州特色绿色建筑发展,组织开展了贵州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编制工作。 (二) “ 十一五 ” 存 在的问题 1.建筑节能责任意识亟待增强 一是我省资源条件和优势工业来看,我省是能源资源优势地区,是我国南方地区重要的能源基地,能源丰富、价格具有优势,相比发达地区,能源价格造成的节能动力相对不足。我省气候大多属温和地区,加上长期形成的生活习惯,节能意识尚需进一步提高,节能的主动性尚需进一步增强。 二是部分区县政府对建筑节能工作不够重视,地、县建设主管部门建立的建筑监管机构,大多是与其它科室合署办公,也没有落实专人专职,随着建筑节能工作的不断深入,人员配备不足的矛盾会越发突出,影响建筑 节能工作的顺利开展。 2.建筑节能的支撑体系亟待完善 一是法制体系不健全。虽然国家颁布了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但缺乏配套规定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能耗监测、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报表、可再生能源应用等制度建立过程中的相关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做出明确规定,缺乏有效约束,随着节能工作的深入,这些问题逐步暴露。 二是建筑节能经济激励措施力度不够,建筑节能工作还主要依靠政府采用行政手段强制推动,市场各方主体被动参与,因为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积极性普遍不高,工作开展难度较大。 (三) “ 十二五 ” 发展面临的形势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国家 “ 十二五 ” 规划纲要明确指出, “ 十二五 ” 期间 “ 必须增强危机意识,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以节能减排为重点,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 。 随着我省 “ 工业强省和城镇化带动战略 ” 和 “ 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 ” 的主基调的实施和推进,如何更好地在节能减排工作中通过建筑能耗下降减轻工业能耗下降的压力,助推全省工业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发展,是我省建筑 节能工作面临的重大机遇,建筑节能工作将进一步受到高度重视,成为我省建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抓手。另一方面,人民群众对生活质量需求不断提高对建筑品质提出更高要求,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让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具有更加广阔的空间。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机遇,围绕工业化强省和城镇化带动战略要求,以转变城乡建设模式为根本、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改善人居环境为目的。以实现国家 节能减排任务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以引导建筑向绿色生态发展为重点,全面推进建筑节能事业,实现城乡建设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 2015 年,建筑节能形成 150万吨标准煤节煤能力,其中新建建筑 102万吨标准煤,发展绿色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运行管理 28 万吨标准煤,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建筑应用实现替代常规能源 20 万吨标准煤。 (三)主要目标 1.城镇新建建筑节能。全省实施节能 50%的设计标准。城镇新建建筑设计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 100,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标准执行率 100。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项目开展执行节能 65标准的试点、示范工作。 2.乡、村庄新建建筑节能。到 2015 年,全省乡规划区内新建公共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 70以上。支持村庄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批节能农房和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开展建筑节能示范。 3.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运行管理。以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和运行管理为重点,结合国家夏热冬冷气候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政策,力争完成改造 200万平方米。 4.国家机关办公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初步建立比较完善的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 设贵阳、遵义、六盘水市级数据中心和监测中心,建设 2-3 个节约型校园监管平台。 5.可再生能源等新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继续扩大可再生能源应用规模。积极发展分布式能源,在条件具备的地区,开展冷热电三联供示范。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建筑应用面积 400万平方米以上。 6.规模化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在城市规划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综合体、棚户区改造和旧城改造项目中实施 1-2 个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开展绿色小城镇建设示范。全省绿色建筑示范面积 200万平方米以上。 三、 主要任务 (一)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监管和指导。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建筑节能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严格实施规划方案阶段、初设审查阶段、施工图审查阶段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制度。二是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强化新建建筑节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力度,重点加强县城民用建筑施工阶段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和检查,确保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的不断提高。三是加强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施工质量,确保建筑节能取得实效。四是抑制新建高耗能建筑,逐步将能耗标准作为大型公共建筑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前置 条件,开展大型公共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将其作为竣工验收备案的必备条件之一。 (二)试点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一是研究探索适合我省特点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模式和技术路线。二是建立有效的既有建筑改造机制,通过政策引导、经济激励等措施,充分调动政府、部门、企业和个人积极性,注重探索和总结成功模式,确保改造目标实现。三是国家政策支持的情况下,开展既有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试点示范。 (三)建立国家机关办公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一是完善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效公示制度,将单位面积能耗高于全省 平均水平和年总能耗高于 1000 吨标准煤的建筑确定为重点用能建筑,对重点用能建筑实施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加强监督指导。二是将监管平台建设纳入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建立完善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平台,推进节约型高校节能监管平台建设,实施能耗动态监测、计量。三是研究制定能耗定额制度和超定额加价制度。四是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建立以节能服务市场为主体的节能服务体系,改造高耗能建筑,提高用能效率。 (四)扩大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在建筑中应用规模。因地制宜,综合考虑气候、地质、资源及应用条件,以太阳能 、浅层地热能建筑和清洁能源建筑应用为重点,制定相应的建设标准和配套政策。以区域推广为重点,争取更多市、县、镇成为国家示范,将城市推进转变为区域连片推进,为全面推进打下基础。同时建立市场机制为主导的推广模式,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健康发展。 (五)大力推广绿色建筑、生态建筑。在总结 “ 十一五 ” 绿色建筑示范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结合实际,编制贵州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相关标准。以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为抓手,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研究和建立绿色建筑的激励政策和措施,充分调动社会各方 发展绿色建筑的积极性。积极争取国家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开展区域性绿色建筑示范,倡导绿色城镇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建筑节能和相关重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密切与相关部门联系,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建筑节能各项工作。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对全省建筑节能目标任务进行层层分解。加强建筑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对各地开展建筑节能工作的情况,由省有关部门每年组织考核评价。督促各地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落实建筑节能专门的工作机构和人员,以适应建筑节能工作不断深入发展的需要。 (二)健全政策法规体系。开展贵州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立法的各项工作,并力争出台,形成以节约能源法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为主体的,贵州省建筑节能条例为补充的我省建筑节能法制体系。切实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结合建筑节能工作的新形势,制定节能配套措施和相关优惠政策,不断完善全省建筑节能政策法规体系。一是建立建筑节能激励机制。逐步完善对低能耗建筑、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建筑节能产 业化发展的经济激励措施,形成主动节能的良好局面。二是逐步建立市场化运作模式。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建筑节能服务模式,争取在贷款、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开展清洁能源发展机制在建筑节能领域的研究和应用,引导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走市场化的道路。三是建立建筑能耗限额及超限额加价制度、节能考核体系等,加强建筑运行阶段的节能管理。 (三)完善技术支撑体系。根据全省建筑节能工作实际和工程应用经验,加强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等建筑节能新兴领域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构建系统、全面的建筑节 能技术标准体系,使建筑节能工作的各个环节有章可循。同时,加大与建筑节能基础标准相配套的技术应用措施的编制力度,进一步增强建筑节能技术标准的实用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建筑节能的标准化水平。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计划项目为核心,推动与建筑节能相关重点技术的研究开发力度,做好建筑节能重大科研专项、国际合作项目的策划和组织实施,进一步加大建筑节能技术集成创新,形成较完善的建筑节能技术创新体系。 (四)强化建筑节能监管。进一步落实建筑节能设计专项审查制度,继续严格实行“ 一票否决 ” 制,切实保证建筑节能标准在 设计阶段的有效执行;强化施工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落实,严格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监督,加强建筑节能检测能力建设,规范建筑节能实施过程中建设各方主体的行为,推动建筑节能施工质量的提高;全面实施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实现对新建建筑节能的闭合管理;严格执行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制度,加强对违反建筑节能相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项目的惩处力度。 (五)加强建筑节能宣传与培训。充分利用舆论的导向与监督作用,通过广播、电视、展览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建筑节能和发展低碳绿色建筑的重要意义及相关政策措施,并结合每年的节能宣 传周活动,开展建筑节能技术咨询和成果信息交流活动,定期发布建筑节能应用技术信息,普及建筑节能常识,提高全民建筑节能意识,形成建筑节能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对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执法人员和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质监等技术人员的建筑节能培训,提高综合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将建筑节能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等纳入注册人员执业资格继续教育内容,提高建筑节能知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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