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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二五”节能和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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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二五”节能和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doc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 “ 十二五 ” 节能和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 “ 十二五 ” 节能和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闽政〔 2011〕 54 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 “ 十二五 ” 节能和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 福建省 “ 十二五 ” 节能和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规划 二〇一一年五月 随着福建省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 十一五 ” 规划的胜利完成,我省已进入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与此同时,能源、水、土地、矿产等资源供应不足的矛盾更为突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形势日益严峻。要化解资源与环境的制约,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必须全面推进节能降耗,加快循环经济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及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相关法规、规划,由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牵头组织编制福建省 “ 十二五 ” 节能和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规划,使之与其它有关规划相衔接,成为 “ 十二五 ” 期间福建省节能和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和行动纲领。 本规划的基准年为 2010年,规划期为 2011-2015 年。 第一章 发展现状 第一节 “ 十一五 ” 发展成效 “ 十一五 ” 期间,福建省依靠技术创新、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强化科学管理、典型示范和项目 带动,节能和循环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十一五 ” 节能和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任务基本完成,单位 GDP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等主要指标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节能和循环经济公众基础得到加强,政策体系和运行机制逐步完善,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一、 “ 十一五 ” 节能和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任务基本完成 2010 年福建省万元 GDP能耗为 0.783吨标准煤,比 2005年下降 16.4,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 “ 十一五 ” 节能目标,单位 GDP能耗处于全国先进水 平;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 75,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达到 60,循环经济发展的主要指标明显改善(主要指标详见专栏 1)。 二、节能政策体系和运行机制趋于完善,节能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制定并实施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福建省 “ 十一五 ” 重点节能工程行动方案、福建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能耗统计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逐步完善。各级政府建立节能管理机构和联席会议制度,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制度,建立了 GDP 能耗指标联合公告制度。进一步 加强节能管理与执法能力建设,节能监察、节能服务能力得到强化。全面落实十大节能重点工程,持续推进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节能降耗工作,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大力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落实节能规划任务。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与审查,部分行业盲目发展、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严重浪费能源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专栏 1 “ 十一五 ” 节能和循环经济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指 标 规划目标 实现情况 1 单位 GDP 综合能耗(吨标煤 /万元) 0.79 0.783 2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吨标准煤 /万元) 1.1 1.08 3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70 75 4 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 ) ≥60 60 5 农业灌溉水平均有效利用系数 0.5 0.5 6 全省城镇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 ) 100 100 7 沼气池建设数量(万户) 50 55.8 三、循环经济体系初步建立,发展模式逐步形成 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全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方向和目标,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循环经济发展的意见,一批循环经济型示范城市、综合性示范区域、产业园区、试点示范企 业以及资源再生基地、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生态旅游基地逐步建立,一批经济效益好、资源投入低、环境污染少的清洁生产企业相继建成,资源耦合共生的产业链逐步形成。全省共建立 5家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和 14 个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 94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 181家企业通过资源综合利用认定。我省已初步形成 “ 资源-产品-再生资源 ” 生态产业链、企业间资源共享、副产品互用和企业内部节约利废、循环利用等多种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四、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通过持续推进节能降耗、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我省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全省现有国际花园城市 2 个,国家园林城市 3个,环保模范城市 3 个,国家和省级生态示范区试点 266 个,生态农业试点县 15 个,国家级和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 15 个,国家级和省级水土保持示范城市 4个、示范县 4个。生态省建设全面推进,重点区域、行业环境整治得到加强。森林覆盖率达 63.1,保持全国首位,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 35,城市污水处理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从全国的第 18 位、第 6 位上升到第 10 位和第 4位,生态环境质量综合评价指数位居全国前列。 五、节能和循环经济的公众基础得到加强 广泛深入开展 节能和循环经济宣传教育,开展 “ 节能全民行动 ” 、 “ 节能宣传周 ” 、 “ 城市水日 ” 、 “ 环境日 ” 、 “ 地球日 ” 等专题宣传活动,将节能和循环经济知识纳入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各级工会、共青团组织重视和加强对广大职工特别是青年职工的资源节约教育;有关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节能管理、技术推广、宣传培训、信息咨询等工作;新闻媒体对节能和循环经济发展的宣传力度不断加大,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增加报道频次,提高宣传深度,充分发挥了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社会公众节能与环保意识普遍提高,绿色消费的理念得到普及,节能和循环经济发展 的社会氛围已基本形成。 第二节 机遇和挑战 根据福建省 “ 十二五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到 2015年全省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将赶超东部地区平均水平,基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主要目标。 “ 十二五 ” 期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 10以上, 2015 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超过 2.5 万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 6.6万元以上,三次产业增加值比重调整为 751 42,城镇化率达到 60.1,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改善。这些目标的实现,将使得能源、水、土地、矿产等资源不足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形势日趋严峻。我省节 能和循环经济工作既面临着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历史机遇,也面临诸多风险与挑战。 一、面临的机遇 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为应对新的形势和挑战,党中央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要求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把推进节能降耗、发展循环经济、建设 “ 两型 ” 社会作为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来抓。国务院对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予以高度重视,为我省节能和循环经济工作的开展带来难得的机遇。国家鼓励和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有利于节能和循环经济产业的成长壮大。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 经济全球化趋势、国际产业转移和技术合作的不断深入,为我省节能和循环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把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置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总体战略框架下,全面推进节能和循环经济发展已经成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 “ 十一五 ” 期间,我省先后颁布了一系列节能和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标准和管理制度,为全面推进节能降耗、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建设了一批示范企业、园区、城市和项目,通过典型示范和项目带动,取得显著成效,为进 一步开展节能和循环经济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实践基础和社会基础。 二、面对的挑战 福建经济正处于工业化的中期阶段,产业结构还不尽合理,服务业发展较慢,高新技术产业化步伐不快,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的第三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较低。随着沿海临港重化工业等产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能源、资源的需求将持续增长,能源供给形势严峻,环境压力也不断加大。同时,我省促进节能和循环经济发展的科技研发能力薄弱,推广应用平台不够完善;节能和循环经济发展的专业管理人员缺乏,能源统计监测体系还不健 全;节能和循环经济法规政策体系仍不完善,节能执法队伍尚未建立,执法力度不强;节能和循环经济发展的资金投入不足。这些问题对我省节能和循环经济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以优化资源利用方式为核心,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降低废物排放量为目标,加快存量升级、增量优化的步伐,为经济发展腾出资源环境空间。进一步强化责任,健全法制,完善政策,加强监管,遵循 “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注重实效 ” 的方针,加快形 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激励约束机制,在资源节约、清洁生产、废物利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取得突破,不断提高资源与产品的循环利用和废物资源化水平,逐步建立具有福建特色的节能与循环经济发展体系和运行机制,实现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坚持 “ 开发与节约并举、节约优先、效率为本 ” 和 “ 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减量化优先 ” 的原则,把节能和发展循环经济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切入点,从根本上改变高耗能、高污染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 二、坚持源头 控制与存量挖潜、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按照管住增量、调整存量、上大压小、扶优汰劣的思路,加大调控力度,为经济发展腾出资源环境空间。通过强化法规约束和政策激励,全面推进节能和循环经济发展。 三、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带动相结合。强化政府责任,加强宏观调控,努力营造有利于节能和循环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积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利用市场机制,引导企业自觉开展节能和循环经济工作。 四、坚持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相结合。加强产学研合作,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节能、循环经济技 术,组织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提高创新能力。大力推广使用节能、资源循环经济利用的技术、产品和设备。 五、坚持项目实施和示范带动相结合。以项目为抓手,组织实施重点工程,加快节能、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工作,分层次分系统推动,以项目和典型示范带动节能和循环经济工作开展。 第三节 总体目标 以现有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条件为基础,通过科技进步、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以及产业链的整合,有效遏制部分行业盲目发展、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严重浪费资源的现象;节能、资源综合利用、节水、节地等主要指标明显改善,资源利用率 进一步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得到完善,废物最终处置量明显减少;节能和循环经济示范工程项目建设取得成效。到 2015 年,建立比较完善的节能和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政策支持体系、技术创新体系、评价指标体系和有效激励约束机制,基本实现农业生产生态化、工业生产清洁化、资源使用减量化、废物处置资源化、垃圾处理无害化、生活消费节约化。推进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的国民经济体系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 十二五 ” 节能和循环经济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指 标 2010 年 指标 2015 年 规 划目标 增长或提高 指标 属性 1 单位 GDP 综合能耗(吨标准煤 /万元) 0.783 0.657 -16 约束性 2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吨标准煤 /万元) 1.08 0.91 -16 预期性 3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75 ≥75 持平 预期性 其中粉煤灰利用率( ) 85 95 10 个百分点 4 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 ) 60 ≥65 5 个百分点 预期性 5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立方米 /万元) 130 ≤104 -20 约束性 6 农业灌溉水平均有效利用系数 0.5 0.53 6 预期性 7 全省城镇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 ) 100 100 持平 预期性 8 新型墙体材料在城区内的应用比例( ) 60 80 20 个百分点 预期性 9 散装水泥率( ) 40 50 10 个百分点 预期性 10 沼气池建设数量(万户) 55.8 80 43 预期性 第三章 主要任务 “ 十二五 ” 期间,通过建立健全节能和循环经济工作机制、体制,全面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着重从优化产业结构、节能、资源综合利用、节水、节地、清洁生产、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实 施重点工程、建设示范城市(园区、企业)和提升管理服务能力等 10 个方面入手,依靠技术创新,以项目为基础,通过示范带动,全面推动节能和循环经济工程建设。 第一节 优化产业结构 坚持科学发展与调整优化相结合,以节能、减排、低碳为发展方向,按照优化增量、调整存量、上大压小、扶优汰劣的方针,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建立低碳、节能和循环经济产业体系。 一、提高第三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 完善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体制环境,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推动厦门等城市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 产业结构。到 2015 年,第三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 42。大力发展资源消耗低、附加值高的高技术产业,积极培育发展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到 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 10以上。 二、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 推进传统产业高端化、高新技术产业化、新兴产业规模化,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相融合。提高重点行业先进生产能力比重,推广应用先进、高效装备。严格限制 “ 两高 ”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进一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对新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依法严格节能评估审查、环境 影响评价、建设用地和贷款审批。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到 2015 年新型干法水泥比重达 90。 三、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 2010〕 7号)要求,以电力、煤炭、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焦炭、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为重点,强化安全、环保、能耗、质量、土地等约束,引导企业调整与退出技术装备落后、资源利用率低、环境污染严重的低端生产环节,依法淘汰落后产能。 四、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 鼓励企业建立循环 经济联合体,实现内部生产工艺间节能和物料循环利用,重点在电力、交通、建筑、冶金、化工、石化等行业推行循环型产业链和共生产业模式。 专栏 2节能和循环经济发展重点 第一产业建设闽东南高优农业、闽西北绿色农业、沿海蓝色农业产业带。拓展、延伸农业循环经济产业链,促进农林资源多层次循环利用。走农业产业化、特色化、规模化、生态化、标准化发展道路,构建循环型农林产业发展模式,建设农业经济省级循环经济实验区、生态养殖示范点。 第二产业以建设循环型产业集聚带为目标,以发展新兴产业为主导,以产业研发、制造、物流、服务的综 合发展为途径,通过一体化、基地化、园区化布局和清洁化生产,促进专业化生产和企业互相协作配套,形成产业集中度高、产业配套能力强、生态环境友好的新兴工业基地。 第三产业创建和发展绿色服务业,构建与发展绿色物流框架,发展生态旅游,调整生态旅游消费模式,建设一批生态旅游示范区,发展山林氧吧、蓝色海洋、绿色农业等生态旅游。支持服务业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社区回收、市场集散和加工利用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第二节 开展节能降耗 在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和农业等领域,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 组织实施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实施节能核心技术、关键设备、最优流程等列入省科技计划和先进制造业基地产业化项目计划,加快产业化进程。推进节能技术进步,促进节能科技成果转化。到 2015年,组织实施节能重大工程 1500 项,主要高耗能工业产品的能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主要耗能领域节能取得明显成效,单位 GDP 综合能耗下降到 0.657 吨标准煤 /万元,比 2010年下降 16。 一、工业节能 以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为着力点,持续推进工业领域节能。到 2015年,全省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到 0.91吨标准煤 /万 元, 比 2010 年下降 16。重点抓好电力、建材、钢铁、化工、石油石化、纺织等行业节能,推动企业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加大节能减排科研和技术改造投入力度,加强节能管理,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推广建设能源管理中心,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强重点企业节能,开展重点企业节能行动。依法加强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节能管理,制定重点企业节能行动方案,公布重点企业名单。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指导推进重点用能单位依法配备和检定能源计量器具,开展能源计量数据分析应用,促进节能降耗。完善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组织实 施重点企业能源审计和节能诊断,广泛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制定和实施主要耗能产品的能耗定额标准,引导企业比照标杆找差距,制定改进方案,持续不断地降低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水平。推行企业 “ 能源管理师 ” 制度、 “ 能源审计师 ” 制度。推行 “ 领跑者 ” 标准制度,加大领跑者指标的宣传。 电力行业。建设高参数大容量低消耗燃煤机组、高效洁净煤发电机组,进一步提高大容量机组比例,继续淘汰高能耗、低效率中小火电机组。提高技术水平和运行水平,提高机组发电效率,降低厂用电率。推进特高压大容量电网建设,优化电源结构,充分利用风能、太阳能 、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优先调度可再生发电资源和低耗机组发电,最大限度地减少能源、资源消耗。 2015 年全省风电装机容量达 200万千瓦。合理配置调峰电源,减少火电深度调峰,降低煤耗。结合区域供热、供冷、供电需要,发展区域集中供热、热电联产和热电冷联产,提高热电联产的比重。优化电源布局,积极在负荷中心建设电源,积极发展智能电网技术,优化电网结构,简化电压等级,降低电网损耗;积极推行电力需求侧管理。 建材行业。加快淘汰落后水泥生产工艺和设备,发展新型干法窑外分解、纯低温余热发电及应用低热值燃料、可燃废弃物 等工艺技术。淘汰落后建陶窑型,推广辊道窑技术和全保温、富氧和全氧燃烧等工艺技术,鼓励采用 LNG 等洁净燃料。严格控制平板玻璃产能,限制小型浮法生产线,积极推广窑炉全保温技术、富氧和全氧燃烧技术等。 钢铁行业。完善高炉喷煤系统,提高综合喷煤能力,配建炉顶压差发电装置( TRT),逐步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置。对现有连铸机进行高效化改造,提高全行业连铸比,实现连轧化。推广高炉热风炉余热回收、烧结余热回收、入炉煤调湿等节能技术,充分利用高炉煤气、焦炉煤气、转炉煤气和铁合金电炉煤气等可燃气体和各类蒸汽。逐步建立并完善 能源管理中心,采用计算机控制系统对能源进行统一管理、调度,实行能源优化配置。 化学工业。合成氨装置采用常压循环流化床间歇气化技术、富氧连续气化技术,推广应用新型脱碳工艺和节能型氨合成过程集散控制系统及优化控制系统,采用原料路线优化、回收发生炉煤气、回收造气炉余热,推广燃气轮机 -空压机联合循环、联醇或二甲醚多联产、蒸汽自给或热电联产等技术,对有条件的合成氨生产企业进行全厂能量系统优化节能改造。煤造气采用水煤浆或先进粉煤气化技术替代传统的固定床造气技术。烧碱生产逐步淘汰石墨阳极隔膜法烧碱,提高离子膜法烧 碱比重。纯碱生产推广使用大型化、自动化设备。 石油化工行业。提高石油炼制装置开工负荷和换热效率,优化减压蒸馏操作方式和换热流程,实现常减压过程能源优化。推广降低焦炭产率和减少装置结焦技术,采用再生烟气 CO 器外燃烧技术,回收余热,实现催化裂化过程能量优化。推广高效溶剂,应用低能耗过滤一吸附再生法抽提新工艺;加氢过程采用热联合技术,优化流程;蒸汽动力系统实施热电联产、凝结水回收、管网保温等节能技术改造,实现炼油生产全厂能量系统优化。优化乙烯生产原料结构,采用先进技术改造乙烯裂解炉,优化急冷系统操作,加强 装置管理,降低非生产过程能耗。 纺织行业。提高纺织业终端能源利用效率,加快淘汰落后设备、加快产业集聚和企业规模扩大。推广中支转杯纺纱工艺和前纺重定量、后纺大牵伸新工艺;采用精梳机、自动络筒机、喷气纺纱机、高智能型宽幅无梭织机等技术。推广微悬浮体染色、等离子体加工、生物酶处理、自动制网、数码印花等新技术,推广冷扎堆一步法、一浴法等新工艺,采用高效节水、节能型助剂和智能化高效短流程前处理机、高效节能的拉幅定型机等产品和设备。推广熔融纺、直接纺和使用粘胶长丝连续纺丝机等高速、高效纺丝技术和设备。 专栏 3 主要耗能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指标 单位吨标准煤 /万元 序号 主要工业行业 2010 年 2015 年 下降率( ) 1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4.87 4.70 3.5 2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2.43 1.95 20 3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4.23 3.60 15 4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3.78 3.22 15 5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1.75 1.40 20 6 纺织业 0.59 0.50 15 7 造纸及纸制品业 1.02 0.81 20 8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0.50 0.43 15 9 食品制造业 0.36 0.31 15 10 农副食品加工业 0.17 0.15 10 专栏 4重点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下降指标 序号 主 要 产 品 2010 年 2015 年 下降率( ) 1 火电(克标准煤 /千瓦时) 329 325 1.22 2 钢铁(千克标准煤 /吨) 620 590 4.84 3 电解铝(交流电耗千瓦时 /吨) 14000 13500 3.57 4 煤炭(千瓦时 /吨) 40 38 5.00 5 水泥(千克标准煤 /吨) 110 95 13.64 6 平板玻璃(千克标准煤 /重量箱) 16 15 6.25 7 建筑陶瓷(千克标准煤 /吨) 280 224 20 8 墙体材料(吨标准煤 /万块标砖) 0.8 0.7 12.50 9 合成氨(千克标准煤 /吨) 1670 1500 10.18 10 烧碱(离子膜法液碱 ≥30 ) (千克标准煤 /吨) 370 340 8.11 11 电石(吨标准煤 /吨) 1.1 1.0 9.09 12 机制纸和纸板(千克标准煤 /吨) 370 333 10.00 二、建筑节能 新建居住和公共建筑的设计和施工中严格执行节能 50的建筑节能标准,推动既有公共建筑开展以节电为主的节能改造。鼓励采用蓄冷、蓄热空调及冷热电联供技术,中央空调系统风机水泵采用变频调速技术,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建设一批节能型建筑示范项目。开展大型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加强城市照明管理,严格控制装饰性景观照明。大力推广新型墙体材料,支持节能新型建材产业化,全面淘汰粘土类墙体材料。到 2015年,实现全省城镇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 100,新型墙体材料 在城区内的应用比例提高到 80。 三、交通运输节能 优化基础设施结构,优化物流组织模式,促进甩挂运输发展。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突出公交公益性定位,中心城市要优化公交和出租车运输组织和管理。实施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制度。推广替代能源应用,提高燃油装备能效,在城市公交、出租车、中短途客运推广天然气等清洁能源车辆。在港口推进装卸设备 “ 油改电 ” 、码头岸电改造。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在交通运输的研发应用,对车辆营运的安全、管理、生产提供服务,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建设交通公共信息平台、客运联网售票 系统、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交通能耗监测统计系统,扩大高速公路联网不停车收费应用规模。到 2015 年,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比 2005年下降 10。 四、公共机构节能 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能耗计量、统计、监测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制定公共机构节能技术支撑体系示范和推广计划,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深入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大节能资金投入力度。开展办公建筑物及其附属用能系统、公务用车、政府采购、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利用等重点领域的节能行动,实施百家节能示范单位建设工程、能耗监管工程、绿色照明工 程、绿色数据中心工程、燃气灶具改造工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广工程、新能源节能型公务用车推广工程、零待机能耗工程、节水工程、资源综合利用工程等 10大重点工程。到 2015年,公共机构人均能耗比 2010 年下降1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 12。 五、农村节能 充分发挥农村可再生能源优势,提高农村户用沼气池普及率,推广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到 2015年实现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数量 80 万户。扶持推广生物质秸秆气化炉、节能烤烟房、节能炒茶灶、节能砖瓦窑;推广太阳能热水器。淘汰高耗能落后农业机械和渔船装备, 对大中型水利排灌设备实施节电改造。 第三节 推进资源综合利用 以优化资源利用方式为核心,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降低废物排放量为目标,在生产、建设、流通和消费各领域强化资源的节约,减少自然资源的消耗。积极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加强矿产资源、工业 “ 三废 ” 的资源化利用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提高综合回收利用率和重点行业资源循环利用水平。 一、资源开采环节,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 以节约资源、加强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以增强资源保障能力为目标,加强矿产资源开采的统筹规划和监督管理,在龙岩、三明等主要矿区大力推广先进 适用的开采技术、工艺和设备,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的开采利用水平,推进低品位矿、共(伴)生矿、尾矿等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 煤炭行业重点发展高产高效矿井,关闭非法开采、技术落后、破坏浪费资源、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小煤矿;金属矿产行业重点加强中低品位矿产资源的综合回收利用和矿业废物的再生利用,开发矿物分离、富集与综合利用技术、工艺和设备,实现矿物加工利用的新突破;非金属矿产行业重点发展低品位以及残矿的资源化利用,发展共(伴)生非金属资源的综合利用和深加工。 二、资源消耗环节,大力推进资源的节约利用 加强钢铁、有色金属、火电、煤炭、石化、化工、建材、轻工、纺织、农业等重点行业的能源、原材料、水等资源消耗管理,制定主要工业产品资源消耗定额标准,严格设计规范、生产规程、施工工艺等技术标准和材料消耗核算制度。推广产品生态设计和使用再生材料,优先选择采用易回收、易拆解、易降解、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的材料和设计方案。推进资源的节约利用和循环利用,降低资源消耗,减少废物最终处理量,提高资源利用率。 推行节约木材,限制耗材严重、低水平利用的生产行为,鼓励林区 “ 三剩物 ” 的综合利用,积极发展竹浆纸一体化 、林板一体化和林产品加工业。加强木材精深加工技术研究,提高木质材料综合利用水平,加快木材替代产品的研发与应用。 加大散装水泥推广力度,大力发展预拌混凝土和干混砂浆,到 2015年散装水泥率达50以上。加快包装行业的技术创新和产品更新,实行包装材料可回收利用的环境标识制度,落实生产者的包装回收义务,大力压缩无实用性材料消耗,禁止过度包装,节约包装材料。 三、废物产生环节,加强循环利用 强化污染预防和全过程控制,加强资源的循环利用,推动不同行业合理延伸产业链,实现循环式生产,推进企业废物 “ 零排放 ” 。积极鼓励生产和使用高强度、高性能材料和耐腐蚀金属材料,逐步完善产品最低使用期限的控制标准,提高材料性能和使用寿命。 加强对冶金、化工、火电等行业产生的废物的综合利用。重点强化粉煤灰、煤矸石、冶炼渣、化工渣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和有机废水、废气的资源化利用,加强粉煤灰、煤矸石、石材废渣等在制造水泥以及新型建筑材料方面的应用。推广大掺量和高附加值利废建材技术,发展规模化和产品多元化的利废建材企业。推广使用人工砂,鼓励脱硫石膏、化工磷石膏等合成石膏替代天然石膏的资源化利用。至 2015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 75以上。 加强餐饮业废油脂等城市垃圾、污泥的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降低废物最终处置量。开展农业废物资源化利用,推广秸秆过腹还田、秸秆速腐制肥、秆制气等应用技术,推进生物技术开发和应用;加强规模畜禽养殖企业的综合治理,发展大中型沼气工程,促进畜禽粪便、污水资源化。 四、再生资源产生环节,大力回收和循环利用各种废旧资源 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的政策体系,规范再生资源回收领域的市场秩序,加快建设以城市社区和乡村分类回收站点为基础、集散市场为枢纽、分类加工利用相衔接的再生资源回 收利用体系,有效开展废旧物资的收集和再利用,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加强建筑渣土和建设工程废物的管理和综合利用,加强废金属、废纸、废塑料、碎玻璃、废旧轮胎、报废汽车、废旧电子电器设备与器件、废旧电池、废旧机电产品和废弃包装物等的回收利用,推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等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全面推进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分类处置,建立和完善再生资源回收、拆解利用以及无害化处理系统,建设区域性的再生资源交易、分拣、加工基地,形成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的产业链。推广垃圾发电,积极利用垃圾填埋气体,因地制宜建设垃 圾发电站。 五、消费环节,大力倡导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 倡导绿色消费,鼓励全社会使用能效标识产品、节能节水认证产品和环境标识产品、绿色标志食品和有机标志食品。鼓励使用再生产品和环境友好产品,培养绿色消费意识与绿色消费需求。减少过度包装和一次性用品的使用。鼓励节约使用生活用品,少用一次性物品。倡导参与生活垃圾的回收、交投等废品回收利用活动。 第四节 节约水资源 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在工业、农业、生活用水等领域大力倡导节约用水。实行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制定科学的水资源综合规划和用水指标体系。 加强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健全节水体制,建立起全社会节水的长效机制,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可持续利用,建成布局优化、结构合理的具有循环经济特征的节水型社会经济体系。 一、节约用水 --工业节水。按照 “ 以水定供、以供定需 ” 的原则,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鼓励发展用水效率高的高新技术产业,推进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严格审批高取水、高污染的工业项目;加快节水技术和节水设备、器具及污水处理设备的研究开发,大力推广工业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强化节水管理,使重点耗水行业及产品的单位耗水量达到国内先进水 平;重点抓好火电、纺织、石化、造纸、钢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的节水工作,推广企业水平衡测试,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活动。加强工业用水定额和计划管理,建立完善取水、用水计量体系,发展节水型产业和企业,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建立工业企业节水监督与考核制度,促进企业落实节水措施。到 2015 年,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 2010年下降 20。 --农业节水。继续推进农业节水灌溉,提高农业灌溉水利用率。结合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和耕作制度改革,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应用农业节水灌溉设备。建设一批与高效、高产、优质农业相 适应的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和生态农业,实现传统农业向节水型农业转变。大力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提高灌溉利用率。到 2015 年,建成节水灌溉面积 79.5万公顷,农业灌溉用水利用系数提高到 0.53。 --城镇生活节水。深入开展节水型城市建设,提高城镇生活节水水平。全面推行节水型用水器具,引导居民使用节水器具,提高生活用水节水效率;加强对大型商场、医院、学校、写字楼、洗车场、酒店等的用水监管;在建筑业、绿化养护和环境卫生等重点用水行业提倡使用再生水技术;在洗车业推广用水循环 利用技术和微水洗车技术;在游泳池用水中推广循环消毒利用技术;在宾馆和酒店推广中水利用技术。对城镇居民用水推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加快城镇供水管网技术改造,降低输、配水系统管网漏失率。完善监督管理体制,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 二、中水利用 在火电、纺织、石化、造纸、钢铁、啤酒六大耗水行业全面推行中水回用,提高工业企业中水利用比率;加大园林灌溉、道路保洁、洗车、城市喷泉、厕所冲洗、冷却补充用水等方面的中水用量;鼓励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的中水回用;制定相关政策,确定中水使用范围、建设标准和要求 ,培育中水利用市场。 三、海水综合利用 海滨城市适度发展海水直接利用,以海水代替淡水作为工业冷却水、城市生活冲厕用水和景观用水等;推进沿海缺水城市、海岛海水直接利用和海水淡化工程,缓解淡水资源紧缺的局面。 第五节 集约利用土地资源 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按照 “ 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管住总量、集约高效 ” 的原则,规范使用土地资源。改善建设用地结构、布局,加强土地管理,推进土地整理,挖掘用地潜力,强化土地集约利用,提高城乡用地的集约化水平;推行土地利用 “ 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城 镇集中、居民向社区集中 ” ,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 一、加强规划引导,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贯彻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城镇布局、产业布局、功能分区、基础设施配置进行科学合理安排,确定合理的城镇用地规模,加强土地利用相关行业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进一步整合现有开发区,调整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发挥集聚效应,促进集约合理用地。逐步建立城市立体化空间开发模式,明确城市地下空间开发使用权及相应的管理办法,提高城市土地使用效益。 建立异地发展、利益共享的园区开发模式,在充 分明晰产权、税收分成的基础上,引导有产能扩张的企业集中转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和经营性用地及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复垦农村废弃地,建立土地资源保护动态监测网络,提高土地管理水平和效率。禁止毁田烧砖。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强化建设用地审批管理。 二、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着力抓好工业项目集约用地 严格控制工业建设用地规模,提高企业用地节约集约化水平。加快土地集约利用的指标体系建设,按照行业、产业、单位面积的投资额确定建设项目供地数量。加快工业园区和标准化厂房建设,推广建设多层 标准式厂房,引导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努力提高单位土地面积的投入强度和产出率,逐步淘汰占地规模大、投资强度低的落后产业。坚持以项目定用地、以投资额定用地,加强项目的跟踪管理,防止新的土地闲置,杜绝“ 小项目大圈地、无项目乱圈地 ” 等行为。严格控制限制性产业项目供地,从土地供应上制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工业项目用地其建筑系数应不低于 30。 三、立足内涵挖潜,优先盘活利用存量土地 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解决土地供给矛盾,着重提高现有土地利用率。加大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力度,提高城镇化水平和村镇土地集 约水平。大力推进以林、田、路、水、村综合整治为内容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土地复垦,改善土地生态环境,恢复已破坏的土地资源。充分利用荒草地、工矿废弃地等闲置土地,用于工业企业和园区的建设,实现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建立区域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考核制度,开展城市及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制定盘活存量土地的实施办法和政策措施,促进存量土地的开发利用。 第六节 推行清洁生产 “ 十二五 ” 期间,全面推行清洁生产,通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优化生产运行方式,实现从末端治理向污染预防和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变,达到污 染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一、大力推行工业清洁生产 鼓励企业自愿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依法对污染物排放超过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污染严重企业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促使企业制定和实施切实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在火电、石化、冶金、建材、轻纺、煤炭、造纸、皮革等高能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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