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环境100文库! | 帮助中心 分享价值,成长自我!

环境100文库

换一换
首页 环境100文库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宁发改环资〔2018〕574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重点任务的通知.docx

  • 资源ID:7207       资源大小:29.52KB        全文页数:18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权限:游客/注册会员/VIP会员    下载费用:5碳币 【人民币5元】
快捷注册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微博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碳币 【人民币5元】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既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宁发改环资〔2018〕574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重点任务的通知.docx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重点任务的通知 宁发改环资〔 2018〕 574 号 委机关有关处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宁政发〔 2018〕 34 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委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工作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打赢蓝天保卫战、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是党中央确定的重大政治任务。自治区政府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了具体的工作关键点、时间表和路线图。各责任处室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重点任务的推进落实。要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职责,指定专人负责,切实抓好落实。 二、细化工作方案。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我委牵头任务12 项,配合任务 14 项。各责任处室要按照责任分工,对标自治区目标要求、时限节点,细化分解任务,制定 落实举措,持续精准发力,确保按时保质完成重点任务。要加大督查力度,定期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推动各地重点任务落实。 三、强化工作调度。各责任处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掌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各责任处室每季度后 10 日前将上个季度牵头任务进展情况报环资处。 联系人贾晓军 联系方式 0951-6038171 邮 箱 附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工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8 年 9 月 19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工表 序号 重点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责任处室 工作进展情况 一、牵头任务( 12 项) 1 扎实推进产业布局调整 制定自治区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实施方案,2018 年 10 月底前各市编制搬迁工作方案。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群众反映强烈的大型企业2018 年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 2020 年底前完成;其他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 2020 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产。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财政厅、安监局、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产业处、西部处 2 持续推进落后产能严控 “ 两高 ” 行业产能,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要严格执行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建设项目必须落实自治区经济和信息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财产业处 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 等量或减量置换,并向社会公告置换方案。重点区域不得新建、扩建产生异味的生物发酵项目。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依 法依规推进落后产能退出,严防 “ 地条钢 ” 等列入淘汰名录的低端落后产能死灰复燃。到 2020 年,全区钢铁、电解铝建成产能分别控制在700 万吨和 192 万吨以内。 化委、发展改革委 政厅、质监局 3 持续推进绿色环保产业发展 完善规划措施,依托现有循环经济工业园、生态工业示范园等平台,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提高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绿色产业技术、装备和服务水平,推动壮大绿色产业规模。积极推行节能环保整体解决方案,加快发展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社会化监测等新业态。促进大气治理重点技术装备等产业化发展和推广应用。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科技厅 环资处、 产业处、服务业发展处 4 削减煤炭消费比重 制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管理。到 2020 年,扣除热电联产用煤,全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 1.19 亿吨以内。加强煤炭洗选和清洁利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环资处 、能源行业管理处 2020 年全区原煤入选率达到 86。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重点区域城市煤炭消费总量实现负增长,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煤炭消费总量分别下降 10、 5、 5左右。严格控制耗煤行业煤炭新增量,各地级市所有新建、改建、扩建耗煤 1 万吨及以上项目(除热电联产外)一律实行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 厅、经济和信息化委 5 加快发展清洁能源 切实降低燃煤消费,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2020 年,力争全区非化石能源消费总量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0左右,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提高到 20。优化风能、太阳能开发,到 2020 年,全区风电装机规模达到 1100万千瓦以上,争取光伏发电规模达到 1000 万千瓦以上。鼓励发展生物质发电,推进垃圾发电、生物质直燃发电、生物质沼气发电等多种形式的综合应用,到 2020 年,力争生物质发电装机达到 20 万千瓦 。实施煤矿瓦斯综合利用,加快地热能资源开发和利用。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基本解决弃风、弃光问题。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财政厅 能源产业发展处 6 深入推进清洁取暖 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 煤、宜热则热,确保全区群众安全取暖过冬。调整优化城市供热规划,到 2020 年,全区城镇集中供热范围进一步扩大。 2018年制定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清洁取暖实施方案( 2017-2021 年),并分年度组织实施。在集中供热管网确实无法覆盖的区域,依实际情况实施电代煤、气代煤等清洁供暖工程。具备地热资源开发条件的地区,以集中式与分散式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地热供暖开发。对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地区,积极推广将洁净煤作为清洁供暖体系的有益补充措施。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财政厅、环境保护厅 能源产业发展 处 7 抓好天然气供储销体系建设 落实自治区天然气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分工方案,加大天然气供应和推广力度。积极协调国家争取我区天然气指标,力争 2018 年我区管道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达到 28亿立方米;到 2020 年达到 30 亿立方米,占全区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4左右。坚持 “ 以气定改 ” ,在落实气源的情况下有序推进 “ 煤改气 ” 。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步伐,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 自治区财政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能源行业管理处 2020 年采暖季前,地方政府和城镇燃气企业的储备能力达到量化指标要求。坚持 “ 民生优先 ” ,建立完善调峰用户清单,采暖季实行 “ 压非保民 ” ,优先保障民生用气。 8 加快农村“ 煤改电 ” 电网升级改造 加快农村 “ 煤改电 ” 电网升级改造,电网企业要统筹推进输变电工程建设,满足居民采暖用电需求。鼓励推进蓄热式等电供暖。地方政府对 “ 煤改电 ” 配套电网工程建设应给予支持,统筹协调 “ 煤改电 ” 、 “ 煤改气 ” 建设用地。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国土资源厅 能源产业发展处 9 强化燃煤电厂治理 严格控制新建燃煤自备电厂,除国家有特殊政策规定且纳入国家电力建设规划的项目外,原则上不再新(扩)建燃煤自备电厂。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加大燃煤自备电厂改造和淘汰力度,全面开展全区小火电机组排查工作,建立清单和台账。 2018 年底前,淘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相关产业政策规定的淘汰类机组及能耗、环保、安全等不达标的 30 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安监局、质监局、国家能源西北监管局、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 能源产业发展处 10 加大对纯 加大对纯凝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技术改造力度,稳步推进 自治区发 自治区环境 能源产业 凝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技术改造 城市高效燃煤热电联产和余热回收利用项目建设,加快供热管网建设,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2018 年 10 月底前,银川市完成 “ 东热西送 ” 一期工程,2020 年底前,中宁县力争完成天元锰业热电联产项目。在不具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条件的地区,现有多台燃煤小锅炉的,可按照等容量替代原则建设大容量燃煤锅炉,取消分散燃煤锅炉。 2020 年底前,重点区域 30 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 15 公里供热半径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全部关停整合。 展改革委、住房城 乡建设厅 保护厅 发展处 11 切实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增量双控行动,到 2020 年,扣除宁东煤化工项目影响后,完成国家下达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 14,能耗增量控制在 1500 万吨标准煤以内的“ 十三五 ” 能耗 “ 双控 ” 目标任务。持续实施 65建筑 节能标准,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快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2019 年起全区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新建建筑设计阶段绿色建筑设计标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质监局 环资处 准执行率达到 55; 2020 年新建建筑设计阶段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执行率达到 60,有改造价值的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低于城镇居住建筑总量的 5。 12 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 制定实施自治区运输结构调整行动计划。加大公转铁建设项目支持和补贴力度,将神华宁煤、宁夏钢铁、灵武电厂等公路年到发量约 2000 万吨的重点企业优先纳入公转铁运输企业名录,推进相关地市与铁路部门签订铁路运输战略合作协议。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支持利用城市现有铁路、物流货场转型升级为城市配送中心。推进重点企业铁路专用线、铁路货运重点项目建设,力争 2018 年开工建设包银高铁惠农至银川段,充分释放包兰铁路货运运输能力; 2019 年开工建设宝中铁路固原至中宁段增建二线,完善干线货运路网结构;到 2020 年,铁路货运比例进一步 提高,运输结构进一步优化。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环境保护厅、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公司、宁夏城际铁路有限公司 基础设施处 二、配合任务( 14 项) 1 持续推进 各市、县(区)要进一步深化供给侧改革,结合产业结构 自治区环 自治区发展 产业处 “ 散乱污 ” 企业综合整治 调整、开发区优化整合和 “ 僵尸企业 ” 清理,深入排查整治 “ 散乱污 ” 企业,全面开展 “ 散乱污 ” 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制、台账式、网格化管理, 2018年底前实现阶段性清零。建立 “ 散乱污 ” 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 “ 散乱污 ” 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 “ 散乱污 ” 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确保取缔到位。实施分类处置。按照 “ 先停后治 ” 的原则, 2020 年底前,全区基本完成各类 “ 散乱污 ” 企业整治。列入淘汰类的,基本做到“ 两断三清 ” ;列入整合搬迁类的,要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 现代化产业原则,搬迁至合规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列入升级改造的,树立行业标杆,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 境保护厅、经济和信息化委 改革委、国土资源厅、安监局、工商局 2 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 重点区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 排放限值。 2018 年底前,全区 30 万千瓦及以上公用燃煤发电机组、 10 万千瓦及以上自备燃煤发电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放,其他火电企业(含自备电厂)全部达到特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 能源产业发展处 别排放限值要求。 2020 年,全区所有具备改造条件的火电机组(含自备电厂)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2018 年年底前,重点区域钢铁、水泥、石化、有色等重点行业完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特别排放限值改造,其他区域在 2019 年年底前完成达标改造。推动实施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鼓励粗钢产能 200 万吨以上钢铁企业实施超低改造。切实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 2018 年 底前,完成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铁合金、电石、活性炭、铸造等行业和燃煤锅炉的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物料运输、装卸、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全区 2020 年底前基本完成。加强堆场扬尘污染治理。各地要组织对工业企业大型料堆、工业固体废弃物堆场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清单,制定堆场扬尘整治计划,实行 “ 一企一策 ” 。 3 推进工业园区绿色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8 年底前,将全区现有 33 个开发经济和信息化委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环产业处、能源产业发低碳循环发展 区整合为 22 个。到 2020 年,各开发区按照区块设定的主导产业值占比达到 60以上。 2018 年,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导目录,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推进各类园区循环化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对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进行集中整治,限期进行达标改造,减少工业集聚区污染。排查全区重点工业园区供热(汽)情况,各工业园区根据需要制定集中供热(汽)实施方案。重点推进产业集聚区周边纯凝发电机组 以及 6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实施供热改造,鼓励工业园区通过周边公用电厂供热改造和建设 “ 以热定电 ” 背压式供热机组,不断推进工业园区集中供热(汽)。到 2020 年,力争建成 10 个以上国家级、自治区绿色工业园区。 境保护厅、科技厅、商务厅 展处 4 强化散煤煤质监管 全面开展城中村、农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在用散煤消费情况和散煤经营单位排查,制定散煤削减替代方案及年度计划,鼓励各地开展城市建成区 “ 无煤区 ” 建设。全面禁止劣质散煤的销售。 2018 年各地级城市建成区 加快清洁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质监局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能源行业管理处 配送中心建设; 2019 年年底前,重点区域建成以县(市、区)为单位的全密闭配煤中心,固原、中卫力争 2020 年完成建设。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各级工商、质监、环境保护等部门要组织开展秋冬季民用散煤治理专项检查行动,加大抽测、抽检力度,对不符合宁夏民用煤质量标准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进行处罚,确保生产、流通、使用的民用煤质达标。 5 强化燃煤锅炉整治 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一律禁止新建 35蒸吨 /小时以下燃煤锅炉,以及茶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其他地区一律不再新建 10 蒸吨 /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 2018 年底前,银川市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燃煤锅炉(保留的应急锅炉、调峰锅炉除外),其他市、县城市建成区全部淘汰 20 蒸吨 /小时以下燃煤锅炉。 2019 年年底,继续淘汰地级城市建成区不能达标排放的 35蒸吨 /小时以下燃煤锅炉。 2020 年,全区各地级市建成区基本淘汰 35 蒸吨 /小时以下燃煤锅炉。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质监局、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 改革委 能源行业管理处、能源产业发展处 6 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 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全面加强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应定期对市售油品和车用尿素质量进行抽样检查,确保全区国五汽、柴油全覆盖。结合区内炼油企业实际情况,推动实施国六标准成品油升级计划, 2019 年 1 月1 日起,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自治区质监局、工商局 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 能源行业管理处 7 加快绿色交通体系建设 推进新能源交通体系建设。公交、环卫等行业和政府机关要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采取直接上牌、政府补贴等措施鼓励个人购买,提高电动汽车保有量。推广应用节能和清洁能源运输装备,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逐步完善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到 2020 年,基本形成便捷的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服务网络。加快沿黄 2小时经济区城际路网建设,基本解决城际交通结构单一问题。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经济和信息化委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环境保护厅 能源产业发展处、基础设施处 8 全面加强秸秆和氨排放管控 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制定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坚持堵疏结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 2018 年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自治区农牧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农经处、环资处 83, 2020 年底前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85。全面加强秸秆禁烧监管,强化各级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建立辖区内秸秆焚烧易发多发区域清单,落实县包乡(镇)、乡包村、村包组、组包地块的分片包干工作责任制,对秸秆焚烧行为加强宣传教育,保持常态化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秸秆焚烧行为,建立秸秆禁烧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卫星遥感、无人机等现代化手段应用,对出现着火点的市、县(区)进行通报,并问责相关责任人。到 2020 年,全区农作物秸秆焚烧现象得到有效管控。 财政厅 9 开展重点区域秋冬季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制定并实施全区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减少重污染天气为着力点,狠抓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聚焦重点领域,将攻坚目标、任务措施分解落实到城市。各地级市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督促企业制定落实措施。围绕重点区域,统筹调配全区环境执法力量,实行交叉联合执法、驻地督办,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农牧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环资处 10 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制定并落实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统筹油、路、车治理,实施清洁柴油车(机)、清洁运输和清洁油品行动,确保柴油货车污染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加强柴油货车销售、注册使用、检验维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落实国家天地车人一体化的全方位监控体系建设要求,实施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各地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环境保护厅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管局、经济和信 息化委、公安厅、商务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 能源行业管理处 11 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 制定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各类工业炉窑管理清单。加大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气发生炉。鼓励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由周边热电厂供热。重点区域取缔燃煤热风炉,基本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淘汰炉膛直径 3 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加大化肥行业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化炉整改力度;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将工业炉窑治理作为环保强化督查重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质监 局 产业处、 能源产业发展处、能源行业管理处 点任务,凡未列入清单的工业炉窑均纳入秋冬季错峰生产方案。 12 开展挥发性有机物( VOCs)专项治理行动 制定全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严格涉 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准入,新建项目实行区域内 VOCs 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开展重点行业 VOCs 排查工作, 2018年底前结合环境统计初步建立全区 VOCs 排放基数。核查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 LDAR)实施情况,加大制药、农药、煤化工、日用化工等化工行业 VOCs 治理力度。加大餐饮油烟治理力度。兼顾解决恶臭问题,开展 VOCs 整治专项执法行动。继续保持对重点区域内生物发酵及制药企业环境监管的高压态势。实施 VOCs 排放总量控制,完成国家下达减排任务。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质监局、商务厅 产业处、能源行业管理处 13 建立完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出台宁夏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研究制定宁夏地方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宁夏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2018 年底前完成民用煤质量标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能源行业管理处 准的发布工作。 监局 14 建立完善经济政策 拓宽融资渠道。发挥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引导作用,加大对大气污染治理项目、清洁取暖和产业升级等领域的信贷投放,加大对节能环保项目资金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鼓励合同环境服务,推进第三方环境整治。引导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定向用于支持绿色产业项目。积极支持金融机构承销绿色债券,拓展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融资渠道。 自治区金融工作局、宁夏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 经财处、环资处

注意事项

本文((宁发改环资〔2018〕574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重点任务的通知.docx)为本站会员(气候使者)主动上传,环境100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环境100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17 环境100文库版权所有
国家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6041442号-6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