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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口市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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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口市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doc

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口市节能减排“ 十三五 ” 规划 2016 2020 年 的通知 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口市节能减排 “ 十三五 ” 规划( 2016-2020 年)的通知 (营政办发〔 2018〕 9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营口市节能减排 “ 十三五 ” 规划( 2016-2020年)业经 2018年 3 月 28 日第十六届市政府第 7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 4 月 2日 营口市节能减排 “ 十三五 ” 规划( 2016-2020 年) “ 十三五 ” 时期( 2016- 2020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市 “ 十三五 ”期间节能减排工作高效开展,推动全社会节能降耗,有效缓解能源瓶颈制约,减少污染物排放,进一步加大节能工作力度,确保 “ 十三五 ” 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完成,促进全市经济转型升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营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 2014-2020年)和辽宁省 “ 十三五 ”控制温室气 体排放工作方案、辽宁省 “ 十三五 ” 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工业绿色发展规划( 2016-2020 年)、辽宁省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等,编制营口市节能减排 “ 十三五 ” 规划。 一、 “ 十二五 ” 节能减排成效与存在问题 (一)工作成效 “ 十二五 ” 期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全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节能减排部署要求,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本着节约资源、降低能耗、在地管理、重点监控的原则,把节能减排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转型 升级的重要工作,通过行政推动、政策激励、制度保障等多种手段,全力以赴开展节能调控,挖掘节能减排潜力,加大力度推动改革创新,节能减排取得了明显成效。 1.能源消费总量有效控制 2015 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 1755.7万吨标准煤左右,较 2010年降低 6.03,其中2012 年和 2013 年能源消费总量出现负增长; “ 十二五 ” 期间,以能源消费年均约 10的增速支撑了年均 9的经济增长,节约能源约 163822吨标准煤,促进了环境保护和温室气体减排。 图 1-1 营口市能源消费总量曲线图 2.能源消费强度有所下降 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由 2010年的 1.246 吨标准煤 /万元下降到 2015 年的1.151 吨标准煤 /万元(以 2010年为基年折算),五年累计下降 7.6, “ 十二五 ” 时期,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 16.5; 2015 年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纺织业、造纸及纸制品业、石油加工炼焦业这七大高耗能行业综合能耗 1166.67 万吨标准煤,总量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能耗的 86.26,比 “ 十一五 ” 期末( 89.76)降低 3.5 个百分点。 3.能源消费结构有所优化 “ 十二五 ” 期间,产业结构逐渐优化,服务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稳步发展,三次产业比例由 2010 年的 7.7 55.3 37,调整到 2015 年的 7.3 48.1 44.6, “ 十二五 ” 能源消费结构以煤炭为主,但结构逐渐优化, 2015 年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天然气和原油的消费总量占比为 86.85、 2.78和 10.37,和 2010 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比例( 98.84、 0.03和 1.14)相比,煤炭的比例明显下降,天然气的比例有所上升。 4.节能减排改造成效明显 加强项目排查和推进,重点实施电力、钢铁、有色、石化、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的燃煤锅炉(炉窑)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等重点节能工程, “ 十二五 ” 期间,我市共组织实施省以上节能工程 63 项。其中省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 38项,省节能专项 25 项。共节约 163822 吨标煤;完成两家燃煤电厂脱硫改造和脱硝建设工程;完成 3 家钢铁企业实施烧结机脱硫工程;完成 93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粪污治理工程建设;完成西部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和东部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 建设;有效控制了污染物排放。 5.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协同推进 一是工业领域节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 十二五 ” 期间,我市淘汰落后产能钢铁 3万吨、水泥 106.3万吨、造纸 4万吨、印染 1.58 亿米、化纤 0.68 万吨、电熔镁砂 3.72万吨、电力 3.3 万千瓦时。建立并落实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按照省里部署,我市下发了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工作责任分解到市政府有关部门,并制定了营口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责任;成立了由有关部门组成的淘汰落后 产能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积极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二是建筑领域节能。( 1)我市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目标任务已全面完成。( 2)继续严格执行新建建筑施工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目前,我市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在设计阶段全部达到 100。( 3)组织实施公共建筑节能。在空调系统正常运行期间,基本能达到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 26℃ 的要求。( 4)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全部落实。截至 2015年底,我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程已全部完工,全面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改造任务。 三 是交通领域节能。严格实施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费量限值标准和准入制度,对运输车辆的燃料消耗情况进行核查。立足车辆源头管理,禁止高耗能客、货车辆进入道路运输市场;大力推进交通运输行业的运力结构调整,鼓励发展技术先进、经济安全、节能环保的运输装备和运输方式,加快淘汰技术落后、污染严重、能效低下的运输装备,到 2015 年底,全市道路运输行业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达到 5410 辆,占营运车辆总数的 3.6;城市公交车、出租车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数量分别达到 605 辆、 4004 辆,分别占城市公交车和出租车总数的 50.1和 80.1。积极推广开展甩挂运输,宏通物流获得国家级甩挂运输试点企业,培育 5 家省级试点单位,并获得国家及省多项政策支持,利用新技术、新工艺实施节能减排示范项目,营口港开展 LED节能路灯及高杆灯改造工程,安装 LED 高杆灯和路灯 1702 套,并完成了 “ 绿色拌合站 ” 建设中车载清洁能源技术应用试点工作, 2015年营口市成为全省 7个 “ 绿色交通城市 ” 支撑城市之一,并编制了营口市创建绿色交通城市实施方案( 2015-2018年)。 四是商业和民用领域节能。( 1)着重推进大型零售商业的节能降耗工作,各大商场、酒店更换节能灯管 、照明灯具,更换率达 98。( 2)大力推广散装水泥工作。 “ 十二五 ” 期间散装水泥量为 818 万吨,散装水泥率为 56,减少粉尘排放 53.8万吨。( 3)做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 十二五 ” 期间,已全部完成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目标,建设完成废金属炉料市场 1个,分拣中心新建和改建 16 个,新建和改建废旧商品回收站点 520 个。( 4)进一步加大限塑工作,抑制白色污染和过度包装。在全市商品零售场所印制宣传条幅,倡导使用可回收购物袋,控制 “ 白色污染 ” 。( 5)积极促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 “ 十二五 ” 期间在国家的优惠政策推动下,我市报 废汽车回收量为 5365辆,比 “ 十一五 ” 增长 7。( 6)积极推进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截止到 “ 十二五 ” 末,结合营口市蓝天工程,我市共有 243家企业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目前已全部完成此项工作( 7)截止到 2015 年,我市可再生能源技术在建筑工程上推广应用总建筑面积219.35万平方米,其中地源热泵技术在建筑工程上推广应用面积为 182.25万平方米,太阳能光热光电技术在建筑工程上推广应用面积为 37.1 万平方米。 五是公共机构领域节能。 2015年,营口市 1382家公共机构的总能耗为 7.94 万吨标准煤。其中人均 综合能耗 276.41公斤标准煤,单位建筑面积能耗 17.01 公斤标准煤,人均用水耗 29.18吨。与 2010年相比,人均综合能耗下降 15.56,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 12.62,人均水耗下降 15.03。 “ 十二五 ” 间,全市公共机构累计节约各类能源折合标煤 3.48 万吨。 6.节能技术水平持续提升 一是将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列入年度科技计划,促进节能减排技术的研究开发。 “ 十二五 ” 期间,被列入国家 863 计划的项目有 “ 纳米改性东北硅藻土制备环保建筑新材料的关键技术 ” 、 “ 特种多孔陶瓷及其复合材料研制与应用 ” 和 “ 低品位菱镁矿高效制备电熔镁高效节能减排技术与设备 ” ;被列入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的项目有 “ 菱镁矿高效利用绿色生产技术 ” 、 “ 寒冷地区中小型城市垃圾干法连续发酵技术集成与示范 ” 、“ 电化学海水淡化( 5 万吨 /日)成套技术设备及城市饮用水示范工程 ” 和 “ 悬浮闪速制备高活性轻烧氧化镁新流程开发与示范 ” ;其中 “ 低品位菱镁矿高效制备电熔镁节能减排技术与装备 ” 项目是全国菱镁产业第一个列入国家 863 计划的创新项目。该项目建成后,年产电熔镁砂 5 万吨,回收二氧化碳 3 万吨,菱镁矿综合利用率 75以上。目前,该项目进展顺利,已结题验收 。 7.污染物减排成效显著 “ 十二五 ” 期间营口市上下共同努力污染减排取得了一定成效,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放缓。其中, 2015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2010 年下降 13.74,氨氮排放量下降 13.12,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 9.92,氮氧化物排放量上升 6.05。化学需氧量、氨氮和二氧化硫均超额完成了任务;截止 2015年底,关闭淘汰产能落后、污染严重、效益低下等工业企业 77 家, COD减排 2146.8吨,氨氮减排158.8 吨,二氧化硫减排 5152.1 吨,氮氧化物减 排 1722.8吨。截止 2015 年底,我市211 个减排项目实现化学需氧量减排量 0.84 万吨,氨氮减排量 0.11万吨,二氧化硫减排量 1.51 万吨,氮氧化物减排量 0.18 万吨。 “ 十二五 ” 期间,全市固体废物管理水平持续提高,推进再生产业园区和入园重点项目建设,有效控制固体废物污染。 2015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 707.34万吨,综合利用率 90.49,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 581 万吨,综合利用率 90.75。全市危险废物产生量 5044.64 吨,安全处置量 4826.088 吨,贮存量为 2180.552 吨。 8.节能管理落实到位 “ 十二五 ” 期间,强化目标责任落实,及时调整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实行 “ 一把手 ” 负责制,细化分解节能指标,制定了年度全市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以市政府文件下发,将任务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重点园区和重点企业,确保完成节能任务指标;强化节能目标评价考核,实施问责和表彰奖励制度,制定下发营口市 “ 十二五 ” 单位 GDP 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形成市、县(市)区两级扎实有效的节能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强化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管理;强化政策支持,稳妥推进价格改革,完 善电力峰谷分时电价办法,鼓励谷期用电,转移高峰负荷,认真落实国家对煤、电、油、气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政策及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利用余热余压发电、热电联产等实行的相应电价政策;大力推进差别电价政策的落实,扩大实施范围,提高差别价格幅度,对国家产业政策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企业实施惩罚性差别电价,制定城镇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完善了我市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落实国家实行的节能环保项目税收优惠政策。 9.执法监察不断强化 “ 十二五 ” 期间,我市先后出台了营口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督管理规定、营口 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运行管理规定、关于印发营口市主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关于印发营口市农村环境集中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进一步推进节能法制化进程。一是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工业污染源的日常监督检查,市经信委与市节能监察中心对我市年综合能耗在万吨标准煤以下的 32 户万家企业进行能耗限额及节能量现场考核,市锅检所现已建立了锅炉能效测试管理体系,并完成工业锅炉能效测试资格评审;建立节能环保违法行为和事件举报电话和网站,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对严重违反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和规章,未按要求淘汰 落后产能、违规使用明令淘汰用能设备、虚标产品能效标识、减排设施未按要求运行等行为,公开通报或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二是排污许可证管理,强化重点流域、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污染源监管。对列入国家、省重点环境监控的电力、钢铁、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的企业安装运行管理监控平台和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系统,定期报告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排放信息。 10.节能支撑能力进一步加强 一是加强节能监察机构建设,营口市节能监察中心能力建设项目被列入国家节能重点工程;二是加强重点企业能源计量工作,召开重 点耗能企业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要求工作培训;三是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按年度严格制定并实施了营口地区有序用电方案。 2014年率先建成了全省首家市级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四是大力推广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引导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积极培育第三方节能审查评估机构。鼓励大型重点用能单位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组建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五是积极开展全社会节能宣传,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通过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节能知 识及节能工作的成果和经验,积极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 (二)存在问题 1.环境约束日益凸显 大气、水污、土壤污染防治行动相继实施,能源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不断提高,要求全市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逐步扩大天然气利用,提高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加快能源绿色发展进程。 2.能源结构有待提高 我市围绕 “ 十二五 ” 节能减排的总目标,以提高能源利用率为核心,以企业为主体,大力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推进节能技术创新,使全市节能减排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 是,按照省下达我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2015年比 2010年下降 17.5,实际下降 7.6,节能指标未完成。主要原因之一是结构性高耗能问题突出。由原来的轻纺工业为主发展成现在以重化工业为主, 2015年,七大高耗能行业综合能耗占规模以上工业能耗的 86.26。成为我市能耗增大的主要原因。二是少数重点耗能企业对综合能耗影响大。 2014 年,占规模以上工业总数 3.3的重点企业,综合能耗占规模以上综合能耗的 9成以上,对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耗的影响举足轻重。三是随着中海石化 DCC、鞍钢二期等规划项目陆续开工建设并竣工 投产,将会给我市 “ 十三五 ” 期间节能降耗带来很大压力。 3.节能减排空间不断缩小 经过前几年大强度的改造升级,企业节能减排潜力释放,主要污染物企业已进行了较大幅度削减,因此持续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实现污染减排目标的压力巨大。与之相对应,全市经济社会仍将平稳较快发展,能源增长刚性需求显著增加,企业新上生产线投运、机械化自动化程度提升、居民消费水平提高等快速发展,都将增加能源消耗,给节能减排工作带来巨大压力。 4.推进机制有待提高 “ 十二五 ” 期间,辽宁省下达我市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 耗下降指标为 2015年比2010 年下降 17.5,但实际下降 7.6,节能指标未能按照省里要求顺利完成,其主要原因是我市结构性高耗能问题突出,由原来的轻纺工业为主发展成现在以重化工业为主;但也侧面反映了我市有的地方和单位对节能减排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研究问题不明,开拓创新举措不多,存在思想认识、基础工作、能力建设不到位的问题。有利于节能的经济政策还不够配套完善,基于市场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不健全,企业节能内生动力仍需进一步激发。 二、 “ 十三五 ” 节能减排工作形势分析 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新的增 长动力正在加快形成,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站在新的起点上;营口市节能减排工作面临新的形势。 从国际看,绿色发展成为当今世界潮流,西方发达国家为了重构新的竞争优势,大力推动节能环保低碳技术发展,同时设置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节能减排工作构成严峻挑战。 从国内看,为应对气候变化,解决经济发展面临的能源、环境约束矛盾,国家实施能耗强度和能源消费总量 “ 双控 ” 措施,提出到 2020 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 50 亿吨标准煤的总量控制目标, 2015 年 1 月 1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简称新环保法 )的正式实施,全面贯彻 “ 气十条 ” 蓝天方针、 “ 水十条 ” 治水方略、“ 土十条 ” 护土行动,深化生态环保机制改革,对节能减排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也形成了倒逼压力。 从营口市看,国家大力支持新一轮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 “ 十三五 ” 时期国家将在重点建设项目安排、财政金融等方面给予东北地区更多支持,为营口市的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 一带一路 ” 战略实施带来对外开放难得发展机遇。营口是 “ 一带一路 ” 战略向北开放的重要节点城市,积极推动与沿线国家经贸关系,促进产能合作,发挥沿海和港口的区位优势,为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构筑全方位开 放格局提供广阔空间;国务院出台 “ 中国制造 2025” 和 “ 互联网+ ” 行动计划,全力推进制造强国战略,抢占制造业新一轮竞争制高点,将推动营口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释放产业发展潜力,还将带来资源能源消耗量的持续增长,环境风险形势趋于严峻,破解环境难题刻不容缓。 总而言之,新常态下,各级政府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济发展方式正从规模速度型转向质量效率型,经济结构正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举的深度调整,经济发展动力正加速从传统增长点转向新的增长点,污染物减排压力持续增加,这些为节能减排工作提 供了重要契机。必须充分认识到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直面挑战,把握机遇。 三、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 “ 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 “ 四个全面 ” 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动力,按照 辽宁省 “ 十三五 ” 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和营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有关指标,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确保完成 “ 十三五 ” 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改善双赢,为建设生态文明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强化约束,倒逼转型 不断强化节能减排目标的约束性作用,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实行能耗强度和能源消费总量双控,倒逼经济转型升级。 2.优化升级,调存增优 加快对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注重盘活存量,化解过剩产能,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从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强化节能评估审查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增长,努力提高新增项目的能效水平;加快淘汰落后和低端产能,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3.创新驱动,完善机制 加快节能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完善激励、约束和倒逼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增强用能单位和公民自觉节能的内生动力。 4.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既要突出抓好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减排,大幅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又要以建设生态文明为主线,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节能减排活动,推动形成绿色化生产和生活方式。 (三)主要目标 依据辽宁省 “ 十三五 ” 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我市的节能减排目标如下 节能目标到 2020年,全市单位 GDP能耗在 2015年基数上累计下降率达到 16,能耗增量控制在 322万吨标准煤。 减排目标到 2020年,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下降率达到 13.4;氨氮排放总量下降8.8, 2020 年重点工程减排量达到 392.34 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下降 16.5, 2020 年重点工程减排量达到 5688.09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下降 17.2, 2020年重点工程减排量为 6672.58吨。 四、主要任务 (一)优化能源产业结构 1.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全面实施中国制造 2025营口行动纲要,加快实施 “ 互联网+ ” 协同制造,促进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支持装备制造、镁制材料、冶金、石化、轻工、新型建材和纺织服装等重点行业优化升级,鼓励企 业瞄准国际同行业标杆,加强节能环保技术、工艺、装备推广应用,组织实施锅炉(窑炉)、配电变压器及电机系统改造、能量系统优化、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等节能改造,促进传统产业能源利用改造升级。进一步开展清洁能源推广和清洁生产工作。依据营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到 2020年,建成一批智慧工业示范推广基地,现代产业体系进一步形成,信息化与工业化 “ 两化 ” 融合试点示范工程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进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加快制造业绿色改造升级。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化解过 剩产能,坚决杜绝新增过剩产能,继续淘汰落后产能。 建立节能减排激励机制,扩大工业有效投资,争取上级资金(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鼓励企业实施节能技改项目,落实落后产能退出补偿政策,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加快推进低端产业和落后产能有序退出。 依据营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到 2020 年,力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比 2015年下降 12,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 2015 年下降 22。(牵头单位市工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参加单位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资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 2.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能耗增长 加强高耗能行业能耗监管,严格控制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低水平项目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行业盲目发展;加快淘汰石化、镁质材料等主导产业和水泥等高污染、高能耗行业的落后产能;对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严格落实能耗等量和减量置换;对能源消耗超过单位产品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加大实行惩罚性电价力度,落实国家差别电价政策。对年度节能不达标地区,新上高耗 能项目采取区域限批措施。支持企业通过主动压减、兼并重组、转型转产、国际产能合作等途径退出过剩产能。 实施工业能效提升计划,在重点耗能行业全面推行能效对标,强化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和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推进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耗。(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环保局) 3.调整优化能源结构 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降低煤炭消费比例,推广使用优质煤、洁净型煤,推进煤改气、煤改电。把发展清洁低碳能源作为调整能源结构的主攻方向,进一步提高天然气、煤层气和煤气的消费比重,推进可再生 能源发展;进一步提高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及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积极推进风电场建设,提高地区风电消纳能力。发展分布式能源,促进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在工业园区厂房屋顶及新建居民小区建筑屋顶推广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积极推广农村沼气工程、秸秆气化和生物质热电气三联产技术。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多元化能源输入网路。增强新能源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新能源技术推广应用,促进新能源装备产业做大做强。依据中国制造 2025 营口行动纲要,到 2020 年,全市新能源产业初具规模,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 能源核心技术,成为省内重要的新能源技术研发和装备制造基地。(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参加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水利局、营口供电公司、市科技局、市农委等部门) 4.加快新兴产业发展 积极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先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产业、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产业,依据营口市新兴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要求积极创建国家级新材料产业基地。基于云平台构建区域性的大数据中心,建设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园区体系,吸引国内外龙头企业的云计算大数据中心落户营口,围绕电子 政务、电子商务、智慧城市,形成云计算应用服务业聚集区及云计算大数据应用服务产业链,积极推动环渤海(营口)大数据产业园建设。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着力发展智能装备和智能产品,形成初具规模的高端装备制造业体系。提高节能、环保及资源循环利用领域重大技术、装备、工艺、产品及服务水平,建立核心环保产业调查统计制度,完善环保产业服务信息平台,加大对节能环保产业集聚区的支持力度,支持节能环保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按照营口市新兴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要求,积极打造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和推广应用示范性基地。推行合同能源管 理,加快形成节能服务产业体系,积极鼓励和支持节能服务公司、各类节能技术服务机构提供专业能源计量和审计、能效测试、节能项目设计、节能量检测、培训咨询等专业化节能服务。以掌握核心关键技术为突破口,推动电子商务、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新型服务领域的快速发展;加快新能源技术推广应用,培育新能源技术研发和装备制造基地。通过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协同创新,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采用招商引智、企业孵化、实施应用示范行动等方式,扶持新兴产业发展壮大。 依据营口市新兴产业十三五发展规 划,到 2020 年,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形成具有特色的镁质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功能高分子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建筑装饰产品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电气设备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印刷包装设备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实施投资千万元(含)以上新兴产业项目累计达到 500 个,其中亿元(含)以上项目 200 个。(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参加单位市科技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统计局等部门) 5.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培育形成一核两区多点支撑的发展空间布局。优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以产 业转型升级需求为导向,着力推进现代物流、金融、科技和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创新发展。培育骨干物流企业,加快港口物流贸易园区、快递物流园等新型物流园区建设。整合物流信息平台资源,提高物流信息化、标准化和智能化水平,加快吸引和培育各类金融机构设立分支机构,推进营口港口金融创新试验区、市区金融集聚区、光大金融大厦等项目建设。深化普及电子商务应用,加快培育本土特色电商平台,大力发展面向制造业的信息技术服务。提质发展旅游产业、商贸流通业、房地产业、健康、养老服务业等生活性服务业。 推动服务业集聚区发展,着力推 进以商贸商务、现代物流、科技研发、温泉旅游、文化休闲、金融等六类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依据营口市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到 2020年,全市服务业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达到 1160亿元,年均增长 13左右,到 2020 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 48以上。发展站前区、鲅鱼圈区、大石桥市基本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导的产业结构。(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市商务局) (二)加强重点领域节能 1.加强工业节能 抓好电力、冶金、石化、建材、造纸、纺织、印染、食品加工等重点行业的能耗 管控,实施节能综合改造工程,加强煤炭清洁和替代利用。开展能效 “ 领跑者 ” 引领行动,发挥能效 “ 领跑者 ” 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实施工业能效提升计划,在重点耗能行业全面推行能效对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和节能产品认证,强化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和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加快高效节能机电产品推广应用,加速淘汰落后机电设备。落实阶梯电价政策,运用价格手段推进高耗能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到 2020年,工业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化水平显著提高。 电力行业。大力发展煤洁净燃烧高效锅炉,推动现役机组实施节能减排综合改造。推广实 施汽轮机通流部分现代化改造技术、汽轮机汽封技术、回转式空气预热器接触式密封技术、火电厂烟气综合优化系统余热深度回收技术、火电厂凝汽器真空保持节能系统技术、等技术的应用。 钢铁行业。优化高炉炼铁炉料结构、降低铁钢比、提高连铸坯热送热装和直接轧制技术采用的比例。鼓励烧结机余热发电、余热资源梯级利用、低热值高炉煤气燃气 -蒸汽联合循环发电、电炉余热和加热炉余热联合发电技术、环冷机液密封技术等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 石化、化工行业。积极开展石化装置能量系统优化技术、化工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等关键节能 共性技术的研发攻关和应用示范。加快推广应用合成氨综合节能改造技术、先进煤气化节能技术、低能耗水溶液全循环尿素生产技术、高效复合型蒸发器冷却技术等重点节能技术。 建材行业。组织开发推广高温窑炉节能、环保和低碳化技术。以水泥、玻璃等行业为重点,推广应用新一代节能窑炉、集成示范高能效工艺技术和装备,加快现有窑炉节能改造升级。推广玻璃熔窑余热发电技术、全(富)氧燃烧技术、多通道燃烧节能技术、高效节能选粉技术等节能技术。 纺织印染行业。积极推进短流程、冷轧堆、小浴比、高温高压气流染色等印染新技术。采用 高效水洗机提高水洗效率,减少能耗。采用高效轧车通过降低织物含水率,降低烘干时所需要的能量。在纺织印染设备上推广节电技术。 轻工造纸行业。大力推广高效双盘磨浆节能技术、机械式蒸汽再压缩技术、高效强化传热技术、余热回收技术、预热机械浆的热能回收、连续蒸煮技术、造纸机高效脱水技术和电机系统节能技术。(牵头单位市工信委,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 2.强化建筑节能 深入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实施绿色建筑全产业链发展计划。完善绿色建筑建设标准体系,严格执 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行绿色施工方式,推广节能绿色建材、装配式和钢结构建筑。进一步完善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完善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推动节能改造与运行管理,强化建筑节能的设计专项审查、实施过程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全面开展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验,落实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制度,推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积极探索并开展建筑节能产品推广认证试点工作。开展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工程,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上的应用,鼓励利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空气热能、工业余热等解决建筑用能需求。推动建筑节能宜居综合改造试点 城市建设,鼓励老旧住宅节能改造与抗震加固改造、加装电梯等适老化改造同步实施 依据营口市城乡发展十三五规划,到 2020年,城镇居住建筑普遍执行节能率75设计标准和公共建筑普遍执行节能率 65设计标准;城镇绿色建筑预期占当年新建建筑比例达到 50。(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等部门) 3.促进交通运输节能 强化交通运输节能降碳。推广应用节能环保运输装备,积极发展低碳、高效、大容量的快速公交系统,加大城市公交和出租车使用新能源的工作力度,推进城市公交 和出租车 “ 油改气 ” ,并加强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发展甩挂运输等高效运输方式,严格执行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鼓励引导客运班线、旅游包车和货运企业优先选购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车辆。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企业节能减排效果评价体系,定期定时对全市各类道路运输企业进行节能减排考核评估。 “ 十三五 ” 期间,按照营口市创建绿色交通城市实施方案( 2015-2018 年),计划开展绿色能源应用、城市公交便利化、绿色枢纽场站、绿色交通能力建设、绿色交通配套工程、绿色低碳港口工程 7类重点工程。 依据营口市交通运输发展十 三五规划,到 2020 年,形成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高效益,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促进交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城市公交、出租车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比重达到 100;交通运输废旧材料再生和固体废物循环利用率达到 100;绿色拌合站比重达到 100;干线公路绿化率达到99,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 23。(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政府办公室等部门) 4.推动商贸流通领域节能 推动商贸流通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建立绿色节能低碳运营管理 流程和机制。结合流通领域的特点,广泛宣传绿色商场标语,并开展创建绿色商场、绿色消费引导、绿色餐饮、绿色回收、节约示范企业五项主题活动。引导企业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做好建筑、照明、空调、等耗能关键领域的技术改造和能源管理,推广使用 LED 灯等节能照明产品,淘汰高耗能照明设备;引导和鼓励企业使用屋顶、墙壁光伏发电节能设备和技术,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建立商场节能量交易机制和温室气体排放核查制度。加快绿色仓储建设,推动仓储设施利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鼓励建设绿色物流园区。提倡绿色包装,推广可循环包装、减量包装和可 降解包装,限制过度包装,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旅游委等部门) 5.推进农业农村节能 加快老旧农业机械和渔船淘汰更新,加强节能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的推广应用,推广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加快农业机电设备节能改造,加强用能设备定期维修保养。加强农作物高产种植措施的集成配套,推广高效节能农业机械设备。进一步加强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多能互补发展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规划建设秸秆直燃发电项目、 生物质燃料、养殖场沼气发电项目,加快城镇燃气管网向农村延伸,推动省柴节煤灶更新换代,增加节能炊事暖炉利用量。逐步改善农村生活用能结构。结合新农村建设,推广应用保温、省地、隔热新型建筑材料,引导农民建设节能型住房。积极推进农村清洁采暖模式试点建设,推动农村燃煤锅炉改造,进一步完善农村能源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农委,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科技局等部门) 6.加强公共机构节能 开展绿色建筑行动,严格新建建筑节能评估审查,提高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激发公共机构节能服务的市场需求, 以合同能源管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等市场化手段为依托,积极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综合改造。开展绿色办公行动,以节电、节水、节油、节气、节材为重点,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开展绿色食堂行动,在公共机构食堂中推广应用节能节水灶具和其他餐饮设施设备;开展绿色文化行动,积极倡导公共机构开展个人工作生活 “ 碳足迹 ” 计算,减少个人工作生活对自然环境的影响,践行减少“ 碳足迹 ” 的环保理念。引领新能源汽车的消费和应用,逐步提高配备更新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新建和既有停车场要规划建设配备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 实施试点示范工程,继续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巩固前期创建工作成果。在此基础上,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全面使用节水器具。推进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的开展,实施资源综合应用工程,应用热泵技术,在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推广空气源、水源热泵项目。 依据营口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到 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公共机构节能组织管理体系、制度标准体系、技术推广体系、监督考核体系、市场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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