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环境100文库! | 帮助中心 分享价值,成长自我!

环境100文库

换一换
首页 环境100文库 > 资源分类 > DOC文档下载
 

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榆林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 资源ID:6917       资源大小:31.50KB        全文页数:10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权限:游客/注册会员/VIP会员    下载费用:5碳币 【人民币5元】
快捷注册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微博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碳币 【人民币5元】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既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榆林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榆林市 “ 十二五 ” 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榆林市 “ 十二五 ” 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榆政发 [2011]28 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榆林市 “ 十二五 ” 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榆林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榆林市 “ 十二五 ” 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 “ 十二五 ” 全市节能减排工作,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节约型社会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推动榆林 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省上下达我市的“ 十二五 ” 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降低能源消耗强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与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相结合,坚持把优化产业结构与淘汰落后产能、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业相结合,坚持推动技术进步、强化工程措施与加强管理监督相结合,进一步强化责任,依法行政,完善政策,加强监管,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实现 “ 十二五 ” 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 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和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到 2015年,全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 2010年下降 17;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10 年降低 1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比 2010 年下降 7.9、 11、 6.5、 6.8。 三、主要任务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进一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强化质量、安全、能耗、环保等指标约 束作用。有关部门及金融机构对新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要依法严格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建设用地和贷款审批。建立健全项目审批责任制,认真查处越权审批、分拆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建规局、安监局) 2、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开展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落后产能排查,摸清落后产能底数。制定 “ 十二五 ” 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将任务分年度落实到相关县区和企业。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对未完成淘汰任务的县区, 实行项目限批到完成任务为止;对未完成淘汰任务的企业,不予审批、核准和备案新的投资项目,依法吊销落后产能企业排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 3、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加大企业技术改造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对产业升级带动作用大的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合理引导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发展拥有国内外著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大中型企业。(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 4、提高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完善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体制环境,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型服务业。到 2015 年,服务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不低于 26。鼓励发展低能耗、高附加值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到 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 2。(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二)推动重点领域和企业节能减排 1、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研究制定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办法,探索总量控制的具体方式和有效方法,明确目标和工作机制。加强用能管理,建立能源消费总量预测 预警机制,跟踪监测和统计各县区综合能源消费量、原煤消费量、高耗能行业用电量、高耗能产品产量等情况。对能源消费和高耗能产业增长过快的县区,合理控制能源供应;对工业增加值能耗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县区,实行区域限批,切实改变敞开口子供应能源、无节制使用能源的现象。(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统计局) 2、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评和环评制度。建立完善的能评、环评配套制度,严格评审标准和程序,加强评审监管。严格能评和环评审查,对能源消费总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增长过快、没有完成年度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区域和企业,实行能评、 环评限批。未按规定开展能评、环评,或者评审未通过的投资项目,投资主管部门不得审批、核准或备案,项目不准开工建设,有关部门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等。加强对县区能评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严肃查处各种越权审批能评、环评的行为。(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 3、加强节能发电调度和需求侧管理。按照能效水平对火电机组进行排序,优先安排节能、环保、高效发电机组上网。开展发电权交易,限制能耗高、污染重的低效发电机组发电。完善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制定配套政策,规范有序用电,发挥电力调度对节能减排 工作的调控作用,建立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供电局、榆林供电公司) 4、加强政府和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建立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完善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和能耗定额管理制度,加强能耗监测平台和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加大办公楼及相关用能设备节能改造,淘汰高耗能设备,合理配置并高效利用办公设施、设备。落实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强制采购高效节能、节水、环境标志产品,禁止采购低能效产品,加强评审监督。积极推进公务用车改革,严控公车数量,加快淘汰低效公务车辆,严 格公务车油耗定额管理,提高公务车辆中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比例。(牵头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5、推进新能源快速发展。大力调整电力结构,积极推进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加强石油、天然气等在开采、加工中的节能减排管理。大力推广煤炭清洁利用技术。加快煤层气产业化开发。(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6、推进工业节能减排。以重点行业、重点园区、重点企业、重点产品为着力点,加快构建结构优化、产业链完备、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小、污染排放少的工业体系,推动工业节能减排迈上新台阶。加强电力、石化、化工 等行业污染物深度治理,促进工业企业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 7、强化建筑节能。全面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尽快出台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强化施工阶段标准执行情况监管,开展绿色建筑示范。加强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开展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上的应用。严格执行夏季、冬季空调温度设置标准。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全面推行新建建筑供热计量收费,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加强城市照明管理,严格控制装饰性景观照明。(牵头单位市建规局、住建局) 8、推动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加强节能型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快城市快速公交建设,引导居民绿色出行。建立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优化货运组织管理。全面推行甩挂运输和不停车收费。支持机场、车站节油、节电改造。加速淘汰老旧机动车和尾气排放不合格车辆,积极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9、促进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因地制宜发展小水电、太阳能,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能源化利用。加大农村沼气利用力度,到 2015 年,全市沼气用户达 20 万户,年用沼气160 万立方米。推进节能型农 宅建设,推广省柴节煤灶。加强节电、节油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及农业节水、节肥、节药技术推广。大力推行清洁生态养殖,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污染防治力度。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鼓励使用高效、安全、低毒农药。(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 10、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行动。依法加强年耗能 5000 吨标煤以上企业的节能管理工作,下达 “ 十二五 ” 重点用能企业目标责任书,严格考核。重点用能企业要建立严格的节能管理体系,将节能任务落实到分厂、车间和班组,加强考核监督,落实 奖惩措施。要深入开展能源审计和能效水平对标活动,按要求报送能源利用状况,实现能源计量器具达标配备,确保能耗限额全达标。对未完成年度节能任务的,强制开展能源审计,限期整改。(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三)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1、加快节能减排改造工程。积极推进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建筑节能改造、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市、县区政府要在财政预算中安排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采用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节能重点工程、高效节能产品和节能 新机制推广、节能管理能力建设等,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占财政收入比重要逐年增加。(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 2、实施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城市矿产示范基地、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示范推广、农业循环经济等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将榆神、榆横工业区建设成为循环经济示范区。(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榆神、榆横工业区管委会) 3、加大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实施力度。加大城镇污水处理实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力度,推进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改造提升现有治理 设施,到 2015 年,污水处理率达到 90以上,县城、重点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率达到 80以上,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 50以上,再生水回用率达到 20以上,加快中水回用项目建设,回用率达到70以上。加快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强化垃圾渗滤液处置。(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4、推动脱硝脱硫工程。新建燃煤机组全部安装脱硫脱硝设施,现役燃煤机组要安装完善脱硝脱硫设施,确保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所有火电机组全部实施脱硝改造。实施石油炼化、化工、有色冶炼、建材窑炉、炼焦炉、大型燃煤锅炉的脱硫改造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 1、加强规划指导和政策引导。全面完成榆林市循环经济试点市建设任务,制定循环经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深化循环经济示范试点,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建立健全循环经济统计评价制度。(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2、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加强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推动煤矸石、粉煤灰、脱硫石膏、冶炼和化工废渣、建筑废弃物、道路废弃物以及农林废物资源化利用。到 2015年,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 85以上。推动 “ 禁实 ” 向 重点镇发展,大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建规局) 3、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在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推广应用清洁生产技术。开展重点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推进农业、服务业清洁生产示范。(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工信局) 4、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推进农业节水增效,推广普及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提高工业用水效率,促进重点用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加强城乡生活节水,推广节水器具,提高公众节水意识。大力推进再生 水、矿井水利用。(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 1、科学分解节能减排指标。经过综合考虑县区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及节能潜力,合理确定并下达了各县区 “ 十二五 ” 节能减排目标任务(见附表)。各县区要将市上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 “ 十二五 ” 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分解落实到下一级政府、有关部门和重点单位,严格责任考核。(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2、强化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加强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统计,完善能耗统计 方法,加强环境统计体系建设,提高氨氮、氮氧化物的统计能力。同时,把县区目标考核与行业目标评价相结合,把落实五年目标与完成年度目标相结合,强化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县区政府每年要向市政府、人大报告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有关部门每年要向市政府报告节能减排工作落实情况。将节能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县区和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节能减排表彰奖励办法,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县区、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制定节能减排行政问责管理办法,对未完成任务、工作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建立节 能减排统计预警机制,加强对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的跟踪监测和预警,每季度发布各县区节能减排目标完成进度情况晴雨表。(牵头单位市统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环保局) (二)加快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 1、加快节能减排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将节能减排纳入年度科技计划,完善节能环保技术创新体系。继续深入推进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组织节能减排技术攻关,攻克一批共性、关键和前沿节能减排技术。强化节能减排基础性、前沿性和共性研究平台建设,建立政府指导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多种形式的 产学研战略联盟。加强节能减排科技基础研究和条件能力建设,组建一批省级节能减排工程实验室和重点实验室。(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2、加快高效节能减排技术推广应用。继续加大推广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及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探索节能技术评价认定体系,根据节能技术的共性技术特点,形成节能技术分类遴选、示范和推广的动态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三)完善促进节能减排的经济政策 1、贯彻执行价格和环保收费标准。按年度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限额执行情况核查,对超能耗 (电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实行差别电价或惩罚性电价。出台鼓励余热余压发电企业的上网和价格优惠政策,推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严格落实脱硫电价。提高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强化金融业节能减排服务。加大各类金融机构对节能环保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探索适合节能减排项目特点的信贷管理模式,进一步提高节能减排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实行鼓励商业银行和民间资本投入节能环保产业的融资担保政策,引导私募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社会捐赠金和国 际援助资金对节能环保领域加大投入。(牵头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榆林分行) (四)加快节能减排新机制的推广 1、加大能效标识和节能环保产品认证实施力度。实施强制性能效标识制度,继续落实能效标识产品目录,加强能效标识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应标不标、能效虚标、虚假宣传等问题。加强能效标识宣传,提高消费者辨识能力。(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部门市质监局) 2、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引导重点用能单位积极采用合同能源利用方式实 施节能改造。公共机构实施节能改造应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鼓励大型重点用能单位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组建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支持节能服务公司加强技术研发、服务创新、人才培养和品牌建设,做大做强。(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3、发展环保特许经营。鼓励采用 BOT等多种市场化运营模式开展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烟气脱硫脱硝的特选经营。要完善准入标准,规范招标行为,打破地方保护,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规范特许人和受许人的权利与义务,县区政府是城(市)镇污水、垃圾处理的责任主体,特许企业是烟气脱硫脱硝 的责任主体;要通过合同形式约束受许人的经济责任,督促受许人加强特许经营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高效运行。(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五)加强节能减排执法监督和检查 1、加强节能减排执法监督。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检查,督促各项工作落实,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污染源的执法检查力度,对严重违反节能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开曝光,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监察局) 2、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督管理。加强污染源在线监 测、环境境监控中心建设和运营管理。所有国控重点污染源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中、省、市环境监控平台联网。建立完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台账,加强设施日常运行监管。(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3、强化节能减排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着力加强市、县节能监察机构能力建设。到2012 年,县级政府基本建立节能监察机构,建立覆盖市、县两级的节能监察体系。推进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建设大气环境自动监测和污染源监控中心。(牵头单位市编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环保局) 4、充分发挥监察、审计部门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管力度。监察 、审计部门要加大对节能减排工作以及项目的审计、监察力度,建立节能减排监察、审计制度,规范节能减排运行机制。(牵头单位市监察局、审计局) (六)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 1、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组织好每年一次的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及世界环境日、地球日、水日宣传活动。持续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抓好家庭社区行动、青少年行动、企业行动、学校行动、政府机构行动、科技行动、科普行动和媒体行动,广泛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参与节能减排,普及节能减排知识和方法,开展节能减排技术和典型经验交流 ,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环保局) 2、加强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把节能减排宣传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体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广播电视、文化部门和相关社会团体的作用。积极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强舆论监督,宣传先进,曝光落后,积极营造节能减排的良好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注意事项

本文(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榆林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doc)为本站会员(江山易美)主动上传,环境100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环境100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17 环境100文库版权所有
国家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6041442号-6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