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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十二五”节能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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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十二五”节能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 “ 十二五 ” 节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 “ 十二五 ” 节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徐政发 [2012]72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徐州市 “ 十二五 ” 节能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徐州市 “ 十二五 ” 节能工作方案 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积极构建节能型产业体系,确保全面完成 “ 十二五 ” 时期节能目标 ,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苏省 “ 十二五 ” 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徐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强化责任、健全制度、完善政策、有效监管相结合,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优化产业结构、推进技术进步、科学管理引导相结合,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强度与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相结合,形成节能倒逼机制;进一步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有 效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推进节能工作格局,确保实现 “ 十二五 ” 节能约束性目标,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主要目标 到 2015 年,全市单位 GDP能耗降低 18,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各项节能任务。其中 工业领域全市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 20以上。 建筑领域建筑节能实现节约 86万吨标准煤,其中新建建筑节能 77.82 万吨标准煤,通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替代常规能源 3.84 万吨标准煤,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节约3.93 万吨标准煤。 交通运输领域营运车辆、营运船舶单 位运输周转量能耗分别下降 10、 15,港口单位吞吐量综合能耗下降 6。 公共机构领域公共机构人均能耗比 2010 年下降 1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2。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强化节能目标责任 1.落实目标任务。综合考虑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节能潜力及产业布局等因素,将节能目标合理分解到各地和年耗能 3000 吨标煤以上企业。〔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房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强 化目标考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每年向市政府报告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市有关部门及单位每年向市政府报告节能措施落实情况。市政府修订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办法,每年组织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告。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问责制和 “ 一票否决 ” 制;对成绩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健全节能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加强能源生产、流通、消费统计,健全完善单位 GDP 能耗季度统计制度,提高能源统计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按月公布各地工业用电增速与工业增加值增速对比指标,按季公布单位 GDP 能耗指标。建立完善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制度。〔责任单位市统计局、经信委、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房管局〕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抑制 “ 两高 ” 行业过快增长。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进一步提高能耗准入门槛,强化安全、环保、土地等指标约 束,依法严格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凡未经或未通过节能评估审查的项目,一律不得业扩报装接电。〔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安监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徐州供电公司〕 2.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制定 “ 十二五 ” 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将任务按年度分解落实到各地,完善淘汰落后产能公告制度。鼓励和支持各地结合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高落后产能淘汰标准,扩大落后产能淘汰范围,更大力度的淘汰高能耗、高排放、低效益的落后产能,加快构建节能型产业体系。积极安排财政资金,对按时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或企业进行适当补助,妥 善解决好职工安置、转型发展等问题。深入推进化工行业专项整治,落实主城区化工企业关停迁转实施方案。扩大燃煤小锅炉 “ 禁燃区 ” 范围,加快热电企业整合步伐,推进实施上大压小、供热区重组,积极探索联网互供。〔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经信委、财政局、发改委、环保局、质监局,徐州供电公司〕 3.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新建工业企业必须入园进区,鼓励引导零散分布企业向园区 集中,主城区工业企业全部入园进区,提高产业集中度,实现集约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4.着力提升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水平。坚持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和传统服务业巩固提升并重,重点打造商贸、物流、金融、房地产、旅游 “ 五大千亿元服务业产业 ” 。统筹推进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节能环保、物联网、软件与服务外包六大新兴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商务局、经信委、城乡建设局、旅游局、金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 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实施节能重点工程 1.实施节能重点工程。实施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节约替代石油、建筑节能、绿色照明等节能改造工程,以及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和节能能力建设工程。 “ 十二五 ”时期,年耗能 3000 吨标准煤以上企业全部实施节能改造,重点节能项目形成 120 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发改委、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科技局、房管局、城管局〕 2.实施循环经 济重点工程。实施资源综合利用、 “ 城市矿产 ” 示范基地、再制造产业化、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等重点工程,全市煤泥、煤矸石和粉煤灰利用率继续保持 100,资源综合利用产值实现翻番。〔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局、商务局、城管局〕 3.加大资金投入。各地要随财力增长适当增加节能专项资金,支持和引导节能技术改造,拓宽融资渠道,引导企业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社会资金积极投入节能重点工程。〔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行徐州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四)加强节能管理 1.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建立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机制,把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地和重点企业,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加大考核和监督力度。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作为控制地区能源消费增量和总量的重要措施。建立能源消费总量预测预警机制,跟踪监测各地能源消费总量和高耗能行业用电量等指标,对能源消费总量增长过快的地区及时预警调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统计局〕 2.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依法加强年耗能 3000吨标准煤以上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按年度下达节能目标; 组织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单位参加节能低碳行动。开展能源审计,组织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实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建立健全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加快实施节能改造,提高能源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统计局、质监局〕 3.狠抓工业节能。重点推进电力、煤炭、钢铁、化工、建材、造纸、纺织、印染、食品加工等行业节能。严格执行节能法规政策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标准。开展清洁生产先进企业和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发展热电联产,推广分布式能源,推广煤炭清洁利用,提高原煤入洗比例。〔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环保局、发改委〕 4.推进建筑节能。加强新建建筑节能全过程监管,严格执行建筑节能 6个专项监管制度,按照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对立项审批、规划许可、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工程监理、竣工验收、房屋销售等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管。大力推进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工作,逐步推行建筑能耗限额管理。研究制定全市绿色建筑行动方案,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市场服务机制,加快发展绿色建筑。推广使用新型节能建材和再生建材,继续推广散装水泥。〔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房管局、规划局、墙改办、散装水泥办〕 5.促进交通运输节能。加快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和甩挂运输,监督引导运输企业淘汰高耗能、高污染车辆,严格执行总质量超过 3.5吨的道路客、货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大力推进 “ 绿色汽修 ” 创建工作。积极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运用先进科技手段提高运输组织管理水平,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的协调和有效衔接,积极打造低碳运输体系。〔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6.促进公共机构节能。继续推进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强化能源消耗信息采集和统计分析,完善能耗数据库,实现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全覆盖。严格执行政府优先和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建立科学的政府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加强公共机构重点耗能设备节能更新改造。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发挥党政机关带头示范作用。〔责任单位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7.加强商业和民用节能。在商贸服务业开展节能行动,加快节能设施改造,严格用能管理。宾馆、商厦、写字楼、机场、车站等要严格执行夏季、冬季空调温度设置标准。在居民中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家电、照明产品,鼓励购买节能环保型汽车,支持乘用公共交通,提倡绿色出行。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限制过度包装,抑制不合理消费。〔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交通建设局、旅游局、经信委〕 8.推动农业和农村节能。加快淘汰和更新高耗能农业机械和渔船装备,加快农业提水排灌机电设施更新改造。推进节能型住宅建设,推动省柴节煤灶更新换代,稳步实施以农村户用沼气、规模畜禽场沼气处理和秸秆气化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清洁能源工程,推进 “ 一池三改 ” 户用沼气工程建设。积极推进秸秆压块、造粒等固化成型燃料、秸秆气化发电等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市农委、城乡建设局、农机局〕 (五)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1.加强对发展循环经济的宏观指导。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快 发展循环经济的意见,组织实施徐州市 “ 十二五 ” 循环经济规划。深化循环经济示范试点,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建立完善循环经济统计评价制度,组织创建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基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统计局、环保局〕 2.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编制清洁生产行动方案,重点围绕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全面推进工业、建筑、农业、商贸服务等领域清洁生产示范,从源头和全过程控制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降低资源消耗。公布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实施清洁生产示范工程,推广应用清洁生产技术。〔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环保局、城乡建设局、 农委、商务局〕 3.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加强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推动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冶炼和化工废渣、建筑废弃物以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林废物资源化利用,大力发展利废新型建筑材料。〔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发改委、环保局、农委〕 4.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密闭运输、集中处理体系。鼓励开展垃圾焚烧发电和供热、填埋气体发电、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建设社区和乡村回收站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 “ 三位一体 ” 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鼓励在工业生产过程中协同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和 污泥。〔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商务局、城乡建设局、发改委、环保局、经信委〕 (六)加快节能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 1.加大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实施节能重大技术与装备产业化工程,重点支持无油少油和等离子点火装置、节能机电产品、半导体照明、低品位余热利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资源化等关键技术与设备产业化,加快产业化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经信委、发改委、环保局〕 2.加快节能技术推广应用。重点推广能量梯级利用、低温余热发电、先进煤气化、高压变频调速、干熄焦、蓄热式加热炉、吸收式热泵供暖、冰 蓄冷、高效换热器等节能技术。〔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科技局〕 3.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落实财政、税收和金融等扶持政策,引导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引导和支持各类融资担保机构提供风险分担服务,扶持壮大节能服务产业。〔责任单位市经信委、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金融办,人行徐州市中心支行〕 (七)强化节能监督检查 1.严格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未通过能评审查的投资项目,不得审批、核准、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不得发放 贷款,不得供水、供电。加强能评审查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各种违规审批行为。〔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发改委、质监局、安监局、环保局、城乡建设局、水务局,人行徐州市中心支行,徐州供电公司〕 2.加强节能执法监督。组织开展节能专项检查,督促各项措施落实,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重点用能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加大对产品能耗限额限定值、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建筑施工阶段标准执行情况的督查。对严重违反节能法律法规,未按要求淘汰落后产能、违规使用明令淘汰用能设备、虚标产品能效标识等行为,公开通报或挂牌督办,限期整 改,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质监局〕 3.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落实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制定配套政策,规范有序用电。以建设技术支撑平台为基础,推广能效电厂。〔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徐州供电公司〕 (八)加强节能基础工作和能力建设 1.强化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节能管理、监察、服务 “ 三位一体 ” 的节能管理体系,完善机构,充实人员,不断提高节能管理能力。加强节能监察机构能力建设,配备检测仪器装备,保障执法经费,完善监察监测 手段,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完善市、县二级节能监察体系,在镇(办事处)设立专(兼)职节能管理人员。〔责任单位市经信委、财政局、编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推进能源计量统计能力建设。推动重点用能单位按要求配备计量器具,推行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实时监测。推进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鼓励工业园区、公共机构、高校建设基于物联网模式的能效监测和管理平台。〔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统计局、质监局、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九)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 1.加强 节能宣传教育。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节能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国家采取的政策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宣传先进典型,普及节能知识和方法,加强舆论监督和对外宣传,积极为节能营造良好的氛围。组织好全国节能宣传周宣传活动,利用网站、简报、会刊、职工培训等形式做好日常性节能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经信委、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教育局、科技局、科协〕 2.深入开展节能全民行动。抓好家庭社区、青少年、企业、学校、军营、农村、政府机构、科技、科普和媒体等十个节能专项行动,通过典型示范 、专题活动、展览展示、岗位创建、合理化建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发挥职工节能义务监督员队伍作用,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委、环保局、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商务局、农委、国资委、文广新局、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各主要新闻媒体〕 3.政府机关带头节能。政府机关要将节能作为机关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责任,细化管理措施,强化节约意识,践行节约行动,积极做社会节能的表率。〔 责任单位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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