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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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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 “ 十二五 ” 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 “ 十二五 ” 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达市府发 [2012]30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达州市 “ 十二五 ” 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 21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 ○ 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达州市 “ 十二五 ” 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为深入落实四川省 “ 十二五 ” 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切实树立绿色、低碳发 展理念,进一步把节能减排作为我市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作为检验经济是否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标准,加快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全面完成我市 “ 十二五 ” 节能减排目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围绕建成川渝鄂陕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的发展定位,坚持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相结合,形成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倒逼机制;坚持强化责任、健全法制、完善政策、加强监管相结合,健全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坚持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技术进步、强化工程措施、加强管理引导相结合,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显著减少污染物排放;进一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节能减排工作格局,确保实现 “ 十二五 ” 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主要目标。 2015年,全市万元 GDP 能耗下降到 1.179吨标准煤(按 2010 年价格计算),比 2010 年的 1.404吨标准煤下降 16;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 2010年下降23.5;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 78409 吨、 8126 吨以内,比 2010 年的89101 吨、 9029 吨分别减少 12(其中工业+生活减少 13.67)、 10(其中工业+生活减少 10.24);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 55085吨、 43470吨以内,比2010 年的 60466 吨、 52374吨分别减少 8.9、 17。 二、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 (三)节能减排指标分解。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 构、节能减排潜力、环境容量及全市产业布局等因素,将全市 “ 十二五 ” 节能减排目标纵向分解到各县(市、区)和达州经开区、横向分解到各行业,合理确定节能减排年度目标,防止出现前松后紧的现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达州经开区管委会要将市上下达的节能减排指标细化分解落实,明确有关部门、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排污单位的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本行业的节能减排目标层层分解,层层落实责任。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统计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管 理局、市政府督查室、达州电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四)加强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工作。加强能源生产、流通、消费统计,建立和完善建筑、交通运输、商业、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制度以及分地区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指标季度统计制度,完善统计核算与监测方法,提高能源统计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修订完善减排统计监测和核查核算办法,统一标准和分析方法,实现监测数据共享。加强氨氮、氮氧化物排放统计监测,建立农业源和机动车排放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继续做好全市、各县(市、区)和达州经开区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及主要污染物排 放指标公报工作。 牵头单位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畜牧食品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五)加强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建立健全节能减排考核评价体系,把落实五年目标与完成年度目标相结合,把地区目标考核与行业目标评价相结合,把年度目标考核与进度跟踪相结合,完善节能减排考核办法。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每年要向市政府节能减排工作领 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节能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市政府每年组织开展各地各行业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告。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目标管理和有关国有企业业绩管理,对成绩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没有完成目标和工作不落实的实行问责和 “ 一票否决 ” 。 牵头单位市政府督查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统计局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国资委、达州电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六)加强节能减排统筹协调。强化节能减排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力、管理规范、运作高效的协调机制。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综合协调;市经信委负责全市工业节能降耗工作;市环保局负责全市污染减排方面的工作;市统计局负责全市能源统计和监测工作,尽快完善各行业能源统计制度,健全能源统计体系;其他各 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协调配合,按职能承担节能减排的相关工作。 要统筹经济发展与合理用能、环境保护的关系,将节能减排纳入全市各级政府和达州经开区管委会经济形势分析的重要内容,做好跟踪监测和预警调控。健全节能减排工作报告制度。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统计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农业局、市畜牧食品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三、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七)控制高耗能、 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进一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强化节能、环保、土地、安全等指标约束,依法严格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用地审查,严格贷款审批。建立健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责任制,严肃查处越权审批、分拆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行为,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安全监管局、达州电业局 、人行达州市中心支行、达州银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八)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抓紧制定水泥、铁合金、焦炭、电石、平板玻璃、化肥、造纸等重点行业 “ 十二五 ” 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将任务按年度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和达州经开区。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指导、督促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做好职工安置工作。市本级、各县(市、区)和达州经开区要积极安排资金,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资金对淘汰落后产能的支持。完善淘汰落后产能公告制度,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暂停重点行业建设项目 办理核准、审批和备案手续;对未按期淘汰的企业,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对虚假淘汰行为,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县(市、区)人民政府或达州经开区管委会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国资委、市安全监管局、达州质监局、市统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九)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推动特色优势 产业高端化发展。重点支持对产业升级带动作用大的重点项目和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合理引导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达州质监局、人行达州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十)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改革,大力提高非化石能源和低碳清洁能源的比重,加快发展生物质能、太阳能、沼气等新能源和再生能源,积极发展智能电网、分布式能源。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畜牧食品局、达州电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十一)提高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汽车及环保节能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产业、电子产品及工模具高端产品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资源循环利用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到2015 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 33以上。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科技 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人行达州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四、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十二)实施节能重点工程。实施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节约替代石油、建筑节能、绿色照明等节能改造工程,以及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和节能能力建设工程。到2015 年,重点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指标达到国内平均水平,工业锅炉、窑炉平均运行效率比 2010 年分别提高 5 个和 2 个百分点,电机系 统运行效率提高 2-3个百分点,高效节能产品市场份额大幅度提高。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达州质监局、达州电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十三)实施污染物减排重点工程。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改造提升现有设施,强化脱氮除磷,大力推进污泥处理处置,加强重点流域区域污染综合治理。到 2015 年,县城及建制镇基本建成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完善城 镇污水收集管网,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 85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 60。强化垃圾渗滤液治理,实现达标排放。加大造纸、印染、化工、钢铁、食品饮料等重点企业工艺技术改造和废水治理力度。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工程,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削减分别达到 10.0、 11.7。 2015 年前,现役燃煤机组必须安装脱硫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要进行更新改造或淘汰,烟气脱硫设施要按照规定取消烟气旁路, 30 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全部实施脱硝改造;钢铁烧结机、球团设备全面实施烟气脱硫改造;现役新型干法水泥窑实施低 氮燃烧技术改造,熟料生产规模在 2000吨 /日以上的生产线必须实施脱硝改造。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畜牧食品局、达州电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十四)实施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实施 “ 城市矿产 ” 资源化利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再制造产业化、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在通川区实施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市经信委、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农业局、市畜牧食品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十五)多渠道筹措节能减排资金。节能减排重点工程所需资金主要由项目实施主体通过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社会资金解决,全市各级政府和达州经开区管委会要切实承担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的主体责任,严格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和管理。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资金对我市节能减排重点项目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积极为节能减排项目提供融资服务。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 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达州市中心支行、达州银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五、加强节能减排管理 (十六)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落实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作为控制各县(市、区)和达州经开区能源消费增量和总量的重要措施。建立能源消费总量预测预警制度,跟踪监测各县(市、区)以及达州经开区综合能源消费量、高耗能行业用电量等指标,对能源消费总量增长过快的地区及时预警 调控。全面加强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商业、公共机构以及城乡建设和消费领域的用能管理。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政府督查室、达州电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十七)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加强省上下达我市的 76 户动态监管的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落实目标责任,实行能源审计制度,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建立健全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开展能源管理师试点;实行能源利用状况 报告制度,加快实施节能改造,提高能源管理水平。各级节能主管部门每年要对进入国家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的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公告考核结果。对未完成年度节能任务的企业,强制进行能源审计,限期整改。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统计局、达州电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十八)加强工业节能减排。重点推进电力、钢铁、化工、建材、造纸、纺织、印染、酿造、食品加工等行业节能减排,明确目标任务,加 强行业指导,推动技术进步,强化监督管理。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推广分布式能源。开展智能电网试点。推广煤炭清洁利用,提高原煤入洗比例,加快煤层气开发利用。实施工业和信息产业能效提升计划。推动信息数据中心、通信机房和基站节能改造。实行电力、钢铁、水泥、造纸、印染等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脱硫脱硝改造。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重金属污染防治,开展重金属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达州电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十九)推动建筑节能。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制定并实施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从法规、规划、技术、标准、设计等方面全面开展 “ 绿色建筑 ” 行动。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提高标准执行率。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推广光电一体化建筑示范,推广使用新型节能建材和再生建材及自保温材料,继续推广散装水泥和预拌砂浆。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完善能源审计、能效公示,推动节能改造与运行管理。加大精装房的推广力度,实行建筑使用全寿命周期管理制度,寿命期内建筑原则上不得拆毁。加强城市照明管理,严格控制过度装饰和亮化 。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二十)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加快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优化交通运输结构。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科学合理配置城市各种交通资源。实施低碳交通城市试点,深入开展 “ 车船路港 ” 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推广公路甩挂运输,全面推行不停车收费系统。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基本淘汰 2005 年以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加快提升车用燃油品质,加强车辆用油定额考核,严格执 行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制标准。优化道路运输组织管理,对客车实载率低于 70的线路不得投放新的运力。鼓励发展节能和新能源汽车。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二十一)促进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加大可再生能源推广力度,积极推进大中型沼气工程和农村户用沼气项目。开展秸秆能源化利用示范和省柴节煤炉灶升级换代项目。鼓励使用先进节能农业机械,淘汰落后农业机械。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农村清洁 工程,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的比例达到 60以上,鼓励污染物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分布式、低成本、易维护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鼓励使用高效、安全、低毒农药,推动有机农业发展。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畜牧食品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二十二)推动商业和民用节能。重点推动商业企业使用节能设备和技术,做好照明、空调、电梯、冷冻冷藏系统及其他能耗设备的节 能工作,引导酒店、宾馆等企业开展节能活动,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建立绿色管理制度。实施产品能效标识,规范节能产品市场。推广使用有节能认证标志的高效节能电冰箱、空调器、电视机、洗衣机、电脑等家用及办公电器,降低待机能耗。大力推进绿色照明工程,推广使用节能高效灯具,减少普通白炽灯使用比例,逐步淘汰高压汞灯,提高高效节能灯的使用比例。引导企业实行绿色包装,销售适度包装的商品,严格实施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严格执行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夏季空调室内温度 26℃ 的最低标准,在全社会倡导夏季用电高峰期间室内空调温度提高 1-2 度。加强节能宣传培训,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提高全社会的节能意识。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旅游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二十三)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减排。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绿色采购制度,禁止采购能效低的产品和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和设备。优先选用节能环保型车辆,加强公务用车油耗管理。加强空调、照明、电梯、热水器等公用设备日常管理,减少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等耗能设备的待机能耗,降低设备能耗和办公消耗。建立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考 核体系,制定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办法。建立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实施办法,积极开展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加强各级公共机构用能监督管理。继续开展 “ 节约型机关 ”创建活动,加强节能宣传,对用能单位设备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进行节能培训。到2015 年,力争实现按照建筑节能标准改造的政府机构建筑面积占总面积的 40,全市公共机构的单位建筑能耗和人均能耗分别降低 10以上。 牵头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六、大力发 展循环经济 (二十四)加强政策引导和规划指导。研究提出加快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建立循环经济发展统计评价制度。加大对循环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深化循环经济示范试点,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农业局、市畜牧食品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二十五)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强清洁生产工作统筹协调和管理,出台促进清洁生产工作的意见。围绕主要污染物减排和重金属污 染治理等,推进农业、工业、建筑、商贸服务等领域清洁生产示范,从源头和全过程控制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降低资源消耗。实施清洁生产示范工程,推广应用清洁生产技术。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农业局、市旅游局、市卫生局、市畜牧食品局、达州质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二十六)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加强共伴生矿产资源及尾矿综合利用,建设绿色矿山。推动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冶炼和化工废渣、建筑和道路废弃物以及农作物秸秆综 合利用、农林废物资源化利用,大力发展利废新型建筑材料。废弃物实现就地消化,减少转移。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达州电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二十七)加快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加快 “ 城市矿产 ” 示范基地建设,推进再生资源规模化利用。培育一批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矿山机械、办公用品等再制造示范企业,发布再制造产品目录,完善再制造旧件回收体系和再制造产品标准体系,推动再制造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加快建设城市社区和乡村回收站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 三位一体 ” 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农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二十八)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健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制度,完善分类回收、密闭运输、集中处理体系。鼓励开展垃圾焚烧发电和供热、填埋气体发电、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鼓励工业工程协同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厂污泥。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 责任 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二十九)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推行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 “ 三条红线 ” 控制管理,逐步建立区域、行业和产品用水效率体系。推广工程节水技术和农耕农艺节水措施,大力发展节水高效农业和生态农业。加大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力度,提高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加快城镇节水步伐,推广节水器具应用,落实新、改、扩建项目节水 “ 三同时 ” 制度。推进再生水、矿井水等非传统水资源利用。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农业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七、加快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 (三十)加快节能减排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争取国家、省对我市节能减排科技研发的支持,全市各级政府和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在相关科技计划和专项中要加大对节能减排科技研发的支持力度,完善技术创新体系。继续推进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组织高效节能、废物资源化以及小型分散污水处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共性、关键和前沿技术攻关。 牵头单位市科 技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畜牧食品局、达州质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三十一)加大节能减排技术产业化示范。实施节能减排重大技术与装备产业化工程,重点支持高效节能电机、半导体照明、低品位余热利用等节能关键技术与设备产业化,支持生物脱氮除磷、烧结机烟气脱硫脱硝一体化、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理、污泥和垃圾渗滤液处理处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资源化、金属无害化处理、废水磁化处理、高效微生物组合菌剂、新型高压静电除尘等关键技术与设备产业化,加快产业化基 地建设。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三十二)加快节能减排技术推广应用。积极推荐我市重点节能技术和重大环保技术纳入国家和省目录。建立节能减排技术遴选、评定和推广机制,建立完善节能减排技术转移推广服务体系。重点推广能量梯级利用、低温余热发电、高压变频调速、蓄热式加热炉、吸收式热泵供暖、冰蓄冷、高效换热器等节能技术和设备。推广干法和半干法烟气脱硫、膜生物反应器、流化床处理技 术工艺及设备,推广垃圾渗滤液、乡镇新型生活污水、集约化畜禽养殖废水处理等减排技术工艺及设备。加强节能环保领域的技术交流合作,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的节能环保技术,加大推广力度。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达州电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八、完善促进节能减排的经济政策 (三十三)推进资源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继续推行城乡居民用电和非居民用水阶梯价格,条件成熟时逐步推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完善电力峰谷分时电价办法。对 能源消耗超过国家规定的单位产品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实行惩罚性电价,必要时可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按规定程序加大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实施力度。严格落实脱硫脱硝电价。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政策,逐步将污泥处理费纳入污水处理成本。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加大征收力度,降低征收成本。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达州电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三十四)完善财政激励政策。强化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加大市级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 金投入,完善资金管理办法。深化 “ 以奖代补 ” 、 “ 以奖促治 ” 以及采用财政补贴方式推广高效节能家用电器、照明产品、节能汽车、高效电机产品等支持机制,完善企业节能减排财政补贴激励政策,建立加快老旧机动车淘汰的财政鼓励政策,提高农业源污染治理工程补助标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要继续支持企业实施节能减排项目。各县(市、区)和达州经开区要加大对节能减排的投入,落实企业节能减排引导资金。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完善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逐步提高节能环保产品比重。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畜牧食品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三十五)落实税收支持政策。落实国家支持 “ 节能减排 ” 相关的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积极稳妥推进资源税费、环境税费改革。落实国家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执行进出口税收政策,落实大型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设备进口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的税收优惠政策。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三十六)强化金融支持力度。引导督促金融机构严格落实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市场准入及淘汰落后产能等要求,从严控制对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消耗型的企业和项目的融资支持。金融机构要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对环保产业、循环经济发展、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等方面的信贷支持。加强对辖区内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金融服务工作的跟踪监测,建立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支持和鼓励综合经济效益好的节能产品生产企业、重点用能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非金融企业融资工具,扩大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 融资来源。 牵头单位人行达州市中心支行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达州银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九、强化节能减排监督检查 (三十七)加强节能减排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节约能源条例、四川省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四川省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及四川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节能法规政策,结合实际,适时出台适合我市的节能管理实施办法。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 规划建设局、市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达州质监局、市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十八)严格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把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对电力、钢铁、造纸、印染等行业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对年度减排目标未完成、重点减排项目未按目标责任书落实的地区和企业,实行阶段性环评限批。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投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有关单位不得供水、供电。加强能评 和环评审查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各种违规审批行为。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达州质监局、市统计局、市安全监管局、人行达州市中心支行、达州银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三十九)加强重点污染源和治理设施运行监管。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建立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排污总量跟踪监测和预警制度。强化重点流域、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污染源监管,适时发布主要污染物超标严重的国控、省控企业名单。列入重点环境监控的电力 、钢铁、化工、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的企业要安装运行管理管控平台和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系统,定期报告运行情况及污染物的排放信息,推动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联网共享。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监控平台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做好运行和污染物削减评估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核拨污水处理费的重要依据。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收费政策不落实、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水量达不到设计能力 60,以及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但无故不运行的县(市、区),暂停审批该县(市、区)项目环评,暂缓下达有关项目的建设资金。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水务局、达州电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四十)加强节能减排执法监督。各级人民政府和达州经开区管委会要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检查,督促各项措施落实,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污染源的执法检查力度,加大对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建筑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情况以及节能环保产品质量和能效标识等的监督检查。对严重违反节能环保法律法规、未按要求淘汰落后产能、违规使用明令淘汰用能设备、虚标产品能 效标识、减排设施未按要求运行等行为,进行通报或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实行节能减排执法责任制,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力等行为,严肃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达州质监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达州电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十、推广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 (四十一)加强节能发电调度和电力 需求侧管理。大力推进差别电量计划和替代发电,优先安排水电以及余热余压、煤矸石和垃圾等发电上网,不断提高上网比重。按照能效水平和污染物排放绩效排序,优先安排节能、环保、高效发电机组发电上网。落实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制定配套政策,规范管理用电。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发展改革委、达州电业局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达州电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四十二)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落实财政、税收和金融等扶持政策,引导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 造,扶持壮大节能服务产业。鼓励和支持大型能源利用企业、能源设备制造企业、大型重点用能单位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组建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引导和支持信用担保机构提供风险分担服务。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达州质监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四十三)加大能效标识和节能环保产品认证实施力度。扩大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识实施范围,加强宣 传和政策激励,引导消费者购买高效节能产品。鼓励重点耗能企业开展能源体系认证。继续推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环保装备认证。加强标识、认证质量的监管。实施 “ 领跑者 ” 标准制度,将 “ 领跑者 ” 能效标准与新上项目能评审查、节能产品推广应用相结合,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促进能效水平快速提升。 牵头单位达州质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四十四)推行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特 许经营。推广燃煤电厂烟气脱硫特许经营试点经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鼓励采用多种建设运营模式开展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工业园区污染物集中治理,确保处理设施稳定高效运行。实行环保设施运营资质许可制度,推进环保设施的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服务。完善市场准入机制,规范市场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十一、加强节能减排基础工作和能力建设 (四十五)加快节能环保标准 体系建设。严格执行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产品能效和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国家标准,以及建筑节能标准和设计规范,提高准入门槛。完善机动车燃油消耗量限值标准、低速汽车排放标准,实施车用燃油国家标准。依法制定更加严格的节能环保地方标准。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达州质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四十六)强化节能减排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节能管理、监察、服务 “ 三位一体 ” 的节能管理体系,加强政府节能管理能力 建设,完善机构,充实人员。节能主管部门要加强节能监察机构能力建设,配备监测和检测设备,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完善节能监察体系。加强市县两级节能统计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全社会节能统计指标体系和监测体系,提高节能统计能力,建立全社会节能预测预警系统。推动落实重点用能单位按要求配备计量器具,推行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实时监测。开展城市能源计量建设示范。加强减排监管能力建设,推进环境监管机构标准化,提高污染源监测、机动车污染监控、农业源污染检测和减排管理能力,建立健全减排监控体系,加强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统计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农业局、市畜牧食品局、达州质监局、达州电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十二、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 (四十七)加强节能减排宣传教育。建立涵盖中小学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的节能减排教育体系及社会再教育的节能减排培训体系。组织好节能宣传周、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日常性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节能 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宣传节能减排的政策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宣传节能减排先进典型,普及节能减排知识,加强舆论监督和对外宣传,积极为节能减排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文广影视局、市广播电视台、达州日报社、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科技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畜牧食品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达州电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四十八)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抓好家庭社区、青少年、企业、学校、军营 、农村、政府机构、科技、科普和媒体等 10 个节能减排专项行动,通过典型示范、专题活动、展览展示、岗位创建、合理化建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发挥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队伍作用,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畜牧食品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文广影视局、达州电业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四十九)强化政府机关节能减排带头作用。政府机关要将节能减排作为机关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责任,细化管理措施,树立节约意识,践行节约行动,作节能减排的表率。 牵头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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