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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政办〔2017〕70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建设方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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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政办〔2017〕70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建设方案的通知.docx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洛阳市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建设方案的 通 知 洛政办〔 2017〕 70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建设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 7 月 21 日 洛阳市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经济转型升级的战略部署,探索建立具有洛阳特色的产业金融合作模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发展先进制造业、引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政策要求,紧紧围绕“ 92”工作布局和“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强化诚信体系建设,加强政银企互动,建立完善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对接合作机制,构建产业与金融良性互动的生态环境。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突出金融机构和企业的主体地位,加强规划引导,建设全市诚信体系,促进产业与金融良性互动。 特色突出,示范引领。依托我市工业优势和金融资源,结合先进装备制造业、军工产业等发展需求,重点支持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新能源等产业领域金融需求,探索老工业基地产融合作新思路。 重点推进,创新驱动。改革监管服务体制机制,构建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对接合作新模式,加强产融信息共享、创新基金合作模式、完善产业链金融,切实推进全市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 三、工作目标 建立完善产融合作平台及合作机制,探索创新金融产品、 基金合作模式及财政引导模式,切实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能力,完成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建设任务,促进全市制造业更好更快发展。到2020 年,全市金融业增加值达到 375 亿元以上,占 GDP 比重达到 7以上,占全市税收比重达到 10以上;规模以上制造业增加值率年均提高 0.4 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主营业务利润率年均提高0.5 个百分点。 四、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搭建产融合作平台 1.深化沟通交流和信息共享机制。建立政府与金融机构沟通协调机制,搭建银 企对接合作平台,组织项目对接会、融资洽谈会等形式的银企对接活动;建立企业运转资金应急处置会商机制,通过设立还贷周转金资金池等方式,帮助企业缓解暂时资金困难。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工业信息化委、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建立产融信息对接服务平台。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依托信息技术开发优势企业,建立产融信息对接服务平台,及时有效向企业和金融机构传递产业、环保、财政、金融等政策信息,畅通信息沟通交流渠道,便于金融机构及时获取企业达标排放、安全生产、经营销售、诚信履约、融资需求等 信息;便于企业实现融资需求网上申请、即时汇总、分类整理、及时推荐,提高产融信息对接效率。 责任单位市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信银行洛阳分行 (二)加强企业融资支持 3.发展中长期融资。建立工业强基、智能制造、绿色制造、高端装备等重点领域中长期融资项目清单,重点支持有竞争力、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对清单内项目制定个性化贷款方案,优先贷款,适当延长贷款期限;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优先为清单内项目提供担保。鼓励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发挥中长期投融资主力军作用,发行中长期债券直接融资;鼓励金融机构通过项目贷款、专项贷款、银团贷款等方式,为企业提供大额、中长期的信贷支持。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工业信息化委、科技局,各金融机构 4.支持企业直接融资。支持企业通过对接资本市场 、引进股权投资机构等方式实现多元化融资,引导企业采取并购重组等手段实现再融资,扩大直接融资规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5.积极发展绿色债券。引导金融机构、工业企业依据各自职能及市场需求,扩大绿色债券发行主体,发行绿色金融债、绿色企业债、绿色公司债等多类型的绿色债券。筛选储备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节能环保类企业,支持其发行绿色债券。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发展改革委、工业信息化委,人行洛阳市中心支行,洛阳银监分局,地方法人金融机构 6.充分发挥大型企业集团财务公 司的融资功能。指导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大型企业集团组建财务公司,引导企业财务公司探索产业链融资模式,加大金融衍生品、产业链上游金融服务、保险代理、租赁和国际业务等业务的创新力度。 责任单位洛阳银监分局,市工商局 (三)探索产业基金模式 7.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效应。通过财政资金引导、企业资金参与、社会资本跟进,共同设立各类支持产业发展的投资基金。积极对接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互联网 产业发展等基金,共同成立子基金,大力拓展投资领域,积极支持我市智能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 展改革委、工业信息化委 8.提升各类投资基金支持能力。发挥市创业创新投资引导基金、军民融合产业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等各类专项引导基金作用,优化专项基金投向,支持重大技术改造工程和新兴产业培育工程。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工业信息化委、科技局 9.完善创业投资基金政策。出台支持孵化器发展的政策,鼓励和支持多元化主体投资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载体。加快我市天使投资引导资金与县(市、区)政府、各类科技园区合作,推动设立天使投资基金,促进科技金融紧密结合。引进创业投资资源,加快发展私(公) 募股权基金、风险投资基金,推进创新型、成长型制造业企业股权融资,支持投资基金与商业银行投贷联动。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金融办、发展改革委、工商局 10.支持市属国有大企业设立产业创投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的原则,发挥市创业创新投资引导基金作用,鼓励、引导市属国有大企业设立产业创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投向新兴产业上下游的初创期或成长期中小企业。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 (四)创新金融产品模式 11.探索多种贷款抵质押品,开发“轻资产”金融产品和服务 。针对“双创”、“互联网 ”、智能制造领域内“轻资产”类项目或企业,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创新信贷产品和业务,以资信条件为基础,拓宽合格抵质押品范围,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收益权、应收账款、销售或购买合同、政府采购订单、境内大型企业订单、进出口订单、仓单、现金担保、外汇凭证等无形资产和动产抵押质押融资,扩大贷款抵质押品范围,开发符合企业需求的贷款产品和服务。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科技局,人行洛阳市中心支行,洛阳银监分局,各金融机构 12.探索多元化融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团队)创办 企业,积极推荐股改、挂牌、上市,加强融资扶持,扩大风险池资金、科技“创新券”、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融资扶持资金总量,探索“科创贷”等高效金融服务。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科技局、国资委 13.实施差别化信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紧盯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重点支持列入“ 565”现代产业体系的 20家大型企业、 30 家高新技术企业、 100 家中小企业;支持郑洛新“中国制造 2025”试点示范城市群建设,推动先进制造业发展。以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载体,将信贷资金向高新技术产业和创新创业企业倾斜, 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产品快速发展。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发展改革委、工业信息化委、科技局,人行洛阳市中心支行,洛阳银监分局 14.发展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拓宽服务范围,提高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大限度发挥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方面的重要作用。丰富创业担保贷款资金的筹集渠道,扩大创业担保贷款规模,适时增加市财政担保基金投入。采用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的方式给予创业者支持。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建设期内计划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 30亿元,扶持 3 万人实现创业。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金融办, 人行洛阳市中心支行 15.发展综合授信。搭建“信贷 信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平台,实施“双信”联动,筛选一批有市场、有效益、成长性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的科技型企业,成立信用合作联盟,建立信保基金资金池;筛选合作银行对入盟企业普遍授信,根据企业需求情况动态发放贷款,针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发放信用贷款。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人行洛阳市中心支行,各金融机构 16.探索市场化银行债转股。以股权价值市场化定价为基础,以市场化运作为核心,基于银行和企业自愿参与的原则,鼓励我市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开展市场化银行债转 股,逐步降低企业的杠杆率。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行洛阳市中心支行,洛阳银监分局 17.发挥保险机构的信贷增信作用。建立由政府、银行和保险公司三方损失共担的机制,加大政府对保险公司的保费、损失补贴,控制保险公司经营风险。鼓励保险公司开展信贷保证保险业务,重点加强对新兴产业企业的信贷增信,缓解企业融资成本负担。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金融办,洛阳市保险行业协会 (五)完善金融调控机制 18.高效开展还贷周转金工作。 根据市场形势及企业需求,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应保尽保,最大程度满足企业需求,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财政局 19.深化对接域外金融中介机构。建立同沪深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系统、中原股交中心的工作联系,加强业务沟通交流。吸引各类金融机构入驻,大力发展相关配套服务,促进金融产业集聚;引进各类金融机构信息数据中心、后台服务中心、软件研发中心、运行结算中心等落户洛阳。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工商局,人行洛阳市中心支行 20.推进 PPP 模式深入开展。进一步理顺 PPP 工作机制,发挥财政部门的牵头作用,积极与项目实施机构和有关单位开展有效的沟通协作,共同推进 PPP 工作。积极探索 PPP 模式支持工业园区发展,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制造业重大项目建设、企业技术改造和关键基础设施建设。鼓励银行探索股债结合的方式,支持制造业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PPP 项目。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1.促进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发展。积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支持融资租赁企业依托我市新能源汽车、建筑工程机械、农业机械、大型矿山设备等优势装备制造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加强农 机等设备租赁业务模式创新,探索“批量下单,包销直租”、“零售业务批发做”、转租、委托租赁等业务模式,为金融租赁公司提供一定形式的风险保障补偿。鼓励洛银金融租赁公司加强与洛阳银行下属分支行及村镇银行的合作力度。 责任单位洛阳银监分局,市商务局,洛银金融租赁公司 22.深化银团贷款。积极发挥银行业债权人委员会作用,实行联合授信,对授信银行超过一定数量、授信金额超过一定规模的企业贷款,原则上以银团联合方式开展。加强各银行业机构信息交流,形成帮扶企业合力,推动债权银行精准发力、分类施策,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责任单位洛阳银监分局,市金融办,人行洛阳市中心支行 (六)大力发展科技金融 23.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鼓励银行向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科技贷款,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资金池规模扩大到 4000 万元,引导发放科技贷款累计达到 4 亿元。增加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授信,探索发展科技小额贷款、科技担保、科技保险等业务,建立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特点的管理体系,为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科技园区建设、孵化器建设、众创空间建设等提供特色金融服务。 责任单位 市科技局、金融办,人行洛阳市中心支行,洛阳银监分局 24.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扶持。加大“玉洛汇”计划创业券使用和科技创新券的推广,投入创新券资金 3000 万元,重点支持 300个创业团队;投入科技创新券资金 5000 万元,支持 300 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对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的金融机构、科技支行和小额贷款公司,按照发放贷款金额的 2‰进行奖励,提高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财政局、金融办 25.加强科技和金融结合的中介服务体系建设。 引进和培育一批知识产权评估、交易、托管及法律、财务、咨询、培训等科技金融中介服务机构。探索创新金融商务区管理方式,采取社区化、信息化管理,为进驻的金融机构提供舒适便捷的综合服务。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金融办 26.支持设立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成果转化引导子基金。积极与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对接,在高新区设立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成果转化引导子基金,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金融办,高新区管委会 27.进一步发展科技支行。引导金融机构在制造业产业集聚区设立专业支行、特色支行或事业部。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高新区等科技型中小企业密集地区设立一批科技支行,广泛开展科技贷款业务。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科技局,洛阳银监分局,洛阳银行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工业信息化委、金融办、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国资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商务局、工商局,人行洛阳市中心支行、洛阳银监分局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洛阳市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业信息化委。领 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城市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动落实重点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人行洛阳市中心支行、洛阳银监分局、市金融办等部门负责引导和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加大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方式创新力度,探索创新金融支持产融合作的有效模式;通过市场化和法制手段引导企业加强财务状况、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能耗水耗等信息披露,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负责对全市正在运行的风险资金池、融资担保池,以及已出台的各类贷款贴息政策、担保补贴及补助、上市奖励政策进行梳理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和效益。市工业信息化委负责整合工业系统资源,建立工业企业资金需求库,做好工业企业生产经营及融资需求信息的收集整理。 (三)强化政策引导。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建设工作的政策解读和规划引导,及时总结试点城市建设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对接,加大对我市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建设的政策支持,共同推动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建设深入开展。 附件洛阳市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工作职责 洛阳市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宛康 市长 副组长吴孟铎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侯占国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娄卷明 市工业信息化委主任 罗克振 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刘庆林 市财政局局长 赵德旺 人行洛阳市中心支行行长 蒋红华 洛阳银监分局局长 张伊民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苗惠芳 市政府国资委主任 王 进 市科技局局长 张玉琪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徐 林 市商务局局长 袁 剑 市工商局局长 宁现伟 洛阳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业信息化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娄卷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工业信息化委副调研员卫树红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工作职责 1. 统筹实施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各项建设任务,研究协调试点城市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重点工作,指导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工业企业和科研机构开展产融合作。 2. 制定工作计划,细化落实各项保障措施;整合完善产业、财政、金融等相关优惠政策,推动银企、银政、创投、投融等产融合作工作深入开展,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能力。 3. 加强工作督导检查,督促各部门、各金融机构落实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建设方案的各项目标任务,及时总结试点城市建设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做好考核评估,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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