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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建设低碳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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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建设低碳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doc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建设低碳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建设低碳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三府办〔 2011〕 283 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低碳发展的若干意见责任分解方案(琼府办〔 2011〕 93 号)和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低碳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 (三府〔 2011〕 46 号),现将三亚市建设低碳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责任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 ○ 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三亚市建设低碳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责任分解方案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低碳发展的若干意见责任分解方案(琼府办〔 2011〕 93 号)和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低碳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三府〔 2011〕 46 号),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共建共享国际性 热带滨海旅游城市,特制定本方案。 一、低碳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培育低碳产业,打造低碳经济。 1.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着力打造低碳型国际旅游城。以建设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大力发展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全面提升低碳化旅游业管理服务水平,积极推进金融保险、文化体育、会议会展、时尚博览、购物中心、教育培训、文化娱乐、现代物流等低碳型的服务产业,着力打造面向世界的低碳旅游品牌,将低碳作为推介海南国际旅游城的一张名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旅游委、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市 商务局) 2.积极发展热带特色现代农业,控制农业活动温室气体排放。延长农产品加工产业链,逐步由初级加工向高附加值精深加工转变,进一步推广节肥节水技术,选育高产水稻等农作物品种,积极发展生态型畜牧业,推动热带特色农业与旅游相结合,建设示范基地,着力打造有热带特色的生态循环农业、绿色农业、品牌农业和休闲农业,努力降低农业单位产值的温室气体排放水平。积极发展非粮生物质能源产业,推进生物能源研究开发和应用,加大沼气规模化生产的扶持和建设力度。(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3.加快推进传统产业低碳化发展,加 大低碳技术应用力度。在坚持不污染环境、不破坏资源、不搞低水平重复建设的 “ 三不原则 ” 下,切实提高项目准入门槛,高起点、高水平引入大项目,确保新上项目低碳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以低碳技术改造提升已有的传统产业项目,主要高耗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工信局) 4.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技术产业化水平。加快建设创意产业园建设,积极推进新能源和节能技术发展,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发展节能服务产业,推广应用低碳技术和产品,力争在光伏发电、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应用、太阳能热 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应用、生物质能源、地热资源等重点领域取得突破,将低碳高新技术产业培育为三亚未来的经济增长点。(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 5.努力发展低碳海洋产业,拓展结构调整空间。加快海洋渔业和海洋交通运输等传统产业的低碳化发展进程,着力培育海洋清洁能源利用、海水利用、海洋种植等新兴海洋产业,构建低碳海洋产业体系。(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 (二)推进建筑节能,打造低碳建筑 1.打造节能精品建筑。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强度投入、高效能管理的“ 四高 ” 方针,从 优化建筑设计入手,关注建筑整体、长期的使用效率,强调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低碳排放,推广太阳能光电光热技术、热泵技术,以及多用复合材料和钢结构在建筑中的应用,提倡建筑材料的循环使用。(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科工信局) 2.实施 “ 阳光屋顶示范工程 ” 。坚持产品开发和应用推广并举,充分利用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住宅建筑、公共设施等各类建筑和构筑物表面(含屋顶、幕墙等),加装太阳能光伏电池组件、电能控制系统和并网系统,加大光伏发电在建筑领域的推广应用力度。(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3.实施城市 “ 屋顶绿 化 ” 计划。出台推行立体绿化政策意见和技术标准,推动立体绿化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积极探索立体绿化和垂直绿化的新方法、新品种,做好见缝插绿、破墙透绿、合理播绿、全民植绿文章,凡有条件的新建建筑应实施屋顶绿化,安全许可的市政干道的边坡和挡土墙以及河岸驳坎应同步实施绿化覆盖,提高城市立体空间的绿色浓度,降低城市热岛效应。(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园林局) 4.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结合庭院改善、危旧房改善,以建筑外围护结构为重点,实施建筑节能改造,提高建筑节能效果。组织实施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大力推 广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发展。(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三)倡导绿色出行,打造低碳交通 1.倡导低碳出行方式。深入开展无车日活动,组织系列绿色出行的主题宣传活动,倡导市民选择低能耗、低排放的低碳交通出行方式,少开私家车、多乘公交车、多骑自行车,推动无车日活动常态化,缓解交通 “ 两难 ” ,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全民健身。(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市交通局) 2.严格执行机动车低排放标准。机动车严格执行国 Ⅲ 标准,新购或外地转入的机动车辆必须达到国 Ⅲ 及以上排放标准,方可办 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新增公交车辆执行欧Ⅳ 排放标准。加快淘汰老旧交通工具和强化机动车报废工作,鼓励发展和使用高效节能型车辆,推广使用清洁环保交通工具,逐步提高车辆燃油经济性标准。(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交警支队) 3.推进交通智能化管理。积极推进智能化交通设施建设,加强人车路之间的监控、信息联系和调度能力,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建立实时、准确、高效的运输综合管理系统,使人、车、路井然有序、和谐统一,增加交通运输中的科技含量,建设高效的交通物流体系,减少迂回运输、重复运输、空车运输,降低碳排放,营造 “ 清洁、 静谧、健康、高效、有序 ” 的交通环境。(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交警支队) (四)倡导绿色消费,打造低碳生活 1.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国家和本省低碳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提高全社会对低碳发展的认识,鼓励和倡导生活简单、简约化,积极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引导游客选择低碳的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效控制和减少 “ 奢侈消费 ” 等行为,从需求端引导低碳产业发展,努力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形成绿色、低碳的科学消费模式。(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 ) 2.编写低碳生活家庭行为手册。推行 “ 绿色居家准则 ” ,组织编写低碳生活家庭行为手册,介绍在家庭生活中减少碳排放的方法,引导人们在使用家用电器、家庭照明、用水用气、住宅装修、垃圾分类、旧物利用、饮食方式、交通出行等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做好节能减排减碳(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市科协)。 3.推动绿色照明工程。加强城市照明节能管理,按照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确定的节能管理原则和措施进行建设,并积极探讨城市照明节能机制,加强城市照明设施节能运行管理,严格控制景观照明的范围和规模,加快淘汰低效照明产品。(责 任单位市住建局) (五)加强生态建设,打造低碳环境 1.发展林业产业,增加林业碳汇。进一步加大植树造林力度,加强防护林、生态林和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继续推进城市绿化和绿色通道建设,加快森林资源培育,加强低效人工林改造,提高森林质量,扩大森林面积,增加森林蓄积量,提高森林的固碳能力与碳汇总量。(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2.加强对海洋、红树林及湿地等生态环境保护。合理开发利用海洋,发展各种适用的海洋污染防治技术,控制海上污染排放,加强对珊瑚礁、红树林、湿地等脆弱生态系统的保护与生态修复, 增加 “ 蓝碳 ” 量。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海洋局、市国土局) 3.大力开展城镇、海岸线、园林和交通干线绿化建设。加大园林绿化建设力度,采取点、线、面相结合的办法,推动公园、道路、单位庭院、社区等的绿化建设。利用本地乔木、灌木等覆盖所有海岸带和高速公路等交通干线。(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林业局、园林环卫局) (六)变革城市管理,打造低碳社会 1.推行 “ 绿色办公 ” 计划。切实发挥党政 机关在节能减排减碳方面的表率示范作用,加快对政府、商务办公大楼进行低碳化运行改造,更换节能灯,安装太阳能照明系统,控制空调使用,选用节能电脑和办公设备,推广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实现无纸化办公或尽量采用纸张双面打印,建立办公大楼能源需求与使用管理系统。(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公共机构节能办) 2.推行 “ 绿色学校 ” 节能计划。面向学生推行 “ 绿色学校 ” 节能计划,开展低碳主题科普宣传进校园活动,开展百场科普讲座进校园,邀请专家学者进校园宣讲低碳知识,组织低碳科技图版展览,引导学生了解低碳知识,提高学生节能意识 ,培养学生低碳生活习惯。(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3.打造 “ 低碳社区 ” 。借鉴国际低碳社区、 “ 碳中和 ” 社区成功经验,积极探索“ 零碳、零废弃物、可持续性交通、当地材料、本地食品、水低耗、动物和植物保护、文化遗产保护、公平贸易、快乐健康的生活方式 ” 等低碳生活模式,建设 “ 低碳家庭 ” ,研究制定低碳社区的评价体系和认定标准,推广低碳社区规划手段、建筑技术和管理方式,打造一批标杆性 “ 低碳社区 ” 。(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各区、镇政府) (七)加强统计,健全能源统计体系 1.所有能耗部门建立统一的能源统 计机制、统一的统计口径和顺畅的统计渠道,完善与掌控全市能耗统计口径与数据;加强能耗统计工作的人员配备和资金支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市统计局) 2.提高能耗计量能力 逐步完善能源消费的统计数据,特别是交通行业和居民生活用能的统计;加强对建筑物能耗分项计量,重点是交通运输部门的站场建筑物、公共建筑和办公建筑;工业企业健全三级计量制度,要求企业配备必要的计量器具,落实统计台帐制度。(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市交通局) (八)推进节能工作,打造低碳工业、商贸等体系 1.强化工业企业节能,进一步降低碳排放强度。加大废气、余热等资源综合利用力度,加快集中制冷设施建设,加快循环经济发展,加强工业企业节能管理,鼓励企业加大节能技改和技术创新投入。(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 2.创意产业园低碳园区试点。三亚创意产业园为低碳园区试点,重点开展低碳园发展规划编制,延长产业链和提高产业技术水平,推广和应用低碳技术,建立低碳园区管理体系,探索单位产品二氧化碳排放标准及统计和核算方法。(责任单位创意园管委会、市科工信局) 3.推动农村和商贸流通节能,全面降低碳排放水平 。加快淘汰和更新高能耗落后生产机械。在全省主要旅游宾馆、酒店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引导和鼓励企业使用节能设备和技术,在家电销售场所推行节能标识制度,在流通领域抑制商品过度包装,在经营性服务场所广泛推广采用节能、节材型产品和技术等。(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旅游委、市质监局) 二、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三亚市建设低碳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科工信局)负责制定发展低碳发展规划,统一部署低碳发展工作,协调解决低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指导、和推动低碳发展的相关研究,探索建立发展低碳经济的 评价考核体系,为低碳发展提供保障。发改、商务、教育、财政、国土、规划、住建、交通、林业、园林、统计、气象等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发展低碳经济工作纳入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共同推进低碳示范城市工作。各成员单位每半年将进展落实情况反馈市科工信局。(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市发改委) (二)强化规划引导。完善低碳经济发展规划体系,引导低碳经济发展。把单位 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等低碳经济约束指标纳入 “ 十二五 ” 规划和年度计划;抓紧编制三亚市低碳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发展低碳经济的思路、原则、目标,确立主要任务 和发展重点,制定低碳经济评价指标体系等。依据三亚市低碳经济发展规划,各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低碳产业、低碳交通、低碳建筑等相关专项规划,加快形成发展低碳经济的规划体系。(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市发改委) (三)强化政策支撑。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产业、税收、价格等政策,整合现有财政专项资金,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每年对全市低碳发展的规划研究、重大项目、科技研发、产品推广及先进单位采取奖励或补助的方式给予支持,制定节能管理办法及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节能评估考核机制,引导低碳经济快速发展。 创新低碳经济的体制机制,探索在市域范围内开展 “ 碳排放权交易 ” 试点,对区域内的碳排放水平进行经济调节,完善低碳经济发展的激励约束政策机制。(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 (四)强化金融扶持。建立促进低碳发展的资金投入机制,在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和省市地方资金扶持的同时拓展融资渠道,创新金融制度和金融工具,鼓励银行设立发展低碳经济专项贷款,为低碳产业发展提供资金保证;引导社会各界资金投入低碳经济工作,将科技风险投资引入低碳经济领域。积极争取利用外国政府、国际组织等双边和多边基金,开展低碳经济领 域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行三亚支行) (五)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政府、媒体、企业、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大力营造以低碳经济为主流的社会环境,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低碳经济发展格局。新闻媒体要进行广泛报道,刊播发展低碳经济的公益性广告。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等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低碳宣传,广泛宣传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要性、紧迫性。(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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