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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改委无锡市低碳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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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改委无锡市低碳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改委无锡市低碳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改委无锡市低碳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锡政办发〔 2011〕 169 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发改委无锡市低碳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 ○ 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无锡市低碳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市发改委 2011 年 6 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 调可持续发展。现根据国家、省有关发展低碳经济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2011 年至 2015 年无锡市关于低碳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发展基础 “ 十一五 ” 时期,无锡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突出转型发展主线,大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制度,在促进自主创新、加快产业升级、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建设低碳、生态城市等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 2010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 5758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按常住人口计算)达到 1.3万美元以上,全市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始终位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产业层次得到显著提升。 201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 42.5,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超 45.7。高效农业面积占农业用地面积比例提升到 53.9。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崛起,微电子、新能源、软件与服务外包等产业发展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节能减排力度持续加大,在2005 年基础上, 5年来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削减 20以上,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累计削减 32以上。 5 年累计关停 “ 五小、三高两低 ” 企业 1900多家。生态建设迈上新台阶,持续开展大规模植树造林工作,大力加强森林、湿地和水体保护修复力度,全市林木覆盖率达 24.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 43.35。无锡跻身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行列,建成国家节水型城市、全省首个国家森林城市,率先建成国家生态市和生态城市群。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深化,积极推进环境资源管理体制改革、价格管理体制改革以及各项配套改革,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的突破,为推进低碳城市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低碳经济具有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和高效益等特征,是国际公认的应对气候变化、促进 可持续发展的新经济增长形态。无锡正处在工业化转型、城市化加速、国际化提升的关键时期,资源供给和环境承载能力仍然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压力。加快建设低碳城市,有利于推动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的战略转变,有利于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有利于缓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资源环境约束。加快推动低碳生产,倡导低碳生活,营造低碳环境,形成节约资源能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是无锡新一轮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以列入省首批低碳 经济试点城市为契机,以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为核心,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优化结构、节约能源、提高能效、增加碳汇、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为重点,大力发展低碳型新兴产业,推进技术进步,促进制度创新,完善政策体系,促进形成低碳的生产、消费和生活模式,为无锡率先形成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新模式,为加快建设生态城、高科技产业城、旅游与现代服务业城、宜居城,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目标提供有效支撑。 三、主要目标 通过推进低碳城市建设,形成资源消耗低、环境 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生活质量优、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格局,到 “ 十二五 ” 期末,将无锡建设成为具有一流创新力的低碳发展先行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低碳产业集聚区和具有重大影响力的低碳建设示范区。 (一)产业发展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发展的重大突破,基本形成服务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至 2015年一是服务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达到49.5以上,形成 “ 三二一 ” 产业格局;二是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 55,战略性新兴产业营销收入达到 12000亿 元。三是以骨干企业和市级以上开发区为重点,建成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工业废水回用等 15个循环经济产业链。每年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不少于 150 家。重点农业、工业、服务业园区建成循环经济园区,太湖沿岸纵深 5 公里范围内全面建成循环经济带。四是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下降 2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 80以上,再生水重复利用率达到 33。 (二)能源利用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比重,加快新能源推广应用步伐。至 2015 年一是降低 GDP能源强度。到 2015 年,万元 GDP 能耗比2010 年下降 20, 控制在 0.589吨标准煤以内。二是原煤消费量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在 2010 年基础上下降 10个百分点以上。原煤总量控制在 2800万吨 /年以内。形成 200平方公里左右的清洁能源区。三是天然气消费量年均增长 15,达到 20亿立方米以上,比重超过 4。市区天然气汽车达到 4800 辆。市区有 30以上的企事业单位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建成区范围内全面建成清洁能源区。四是光伏太阳能综合应用规模达到 60兆瓦,太阳能热水器集热总建筑面积达到 120 万平方米;五是混合燃料消费量占常规汽柴油燃料消费总量比重不低于 5,推广应用高 效低碳甲醇燃料等清洁能源。六是市区新能源汽车达到 1000辆以上。 (三)生态环境太湖综合治理、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创建取得更大突破,建成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全国最佳人居环境城市。到 2015 年一是单位GDP 二氧化碳排放量削减率达到 20;二是主要污染物排放削减率达到 20(指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等);三是全市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 98,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利用率达到 10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达到 60;四是全年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 保持在 95以上,城市建成区内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 100;五是全市林木覆盖率达到 27以上,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 45以上。 四、主要任务 围绕 “ 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 建设,立足无锡建设生态城、高科技产业城、旅游与现代服务城、宜居城的总体要求,以及把无锡建设成为创新型、服务型、国际化、现代化,具有独特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功能定位,突出抓好产业、能源、建筑、交通、消费等领域的低碳化,扎实推进低碳城市建设 “ 十大工程 ” ,全面提高低碳城市建设水平。 (一)产业低碳改造工程 1.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一是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全力打造物联网、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微电子、软件和服务外包、工业设计和文化创意八大新兴产业,加快新兴产业特色基地建设。二是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提升传统服务业,重点推动现代金融服务业、现代旅游业、现代物流业、现代商贸业、现代商务服务业、现代信息服务业等服务业的加快发展。大力发展研发、设计、营销、服务等高附加值环节,促进产业链向 “ 两端 ” 延伸,实现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的互动发展。优先发展旅游业,促进旅游与文化 、商贸、休闲、度假、会展等领域融合发展。三是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结合城乡一体化建设,推动发展生态型农业和都市型农业,加速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2.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落后用能设备。 “ 十二五 ” 期间,加快淘汰电力、煤炭、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焦炭、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中的落后产能,推进实施化工、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琉璃瓦和热电四个行业的整合整治,深入推进 “ 三高两低 ” 企业整治,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设备,凡列入国家明令淘汰用能设备目录的用能设备,应全部淘汰到位。组织开展工业窑炉专项整治。大力推进燃煤 工业窑炉改造,加快实施燃煤工业窑炉清洁能源替代工程。 3.建立碳排放约束机制。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产业发展。一律停止审批、核准、备案 “ 两高 ” 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能源监察、审计,建立差别电价和产品碳排放准入标准,鼓励企业推行绿色生产。严格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重点加强对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用煤控制,优先选择使用天然气、集中供热、电等清洁能源。 (二)能源结构调整工程 1.推进电力工业结构调整。停建火电厂,限制现有火电厂扩能,推进火电 厂节能技术改造,提高机组发电效率。加大能源供应调控力度,大力推进节能发电调度,优先调度可再生能源和大容量、高效率的燃煤火电机组发电上网。实施 “ 以大代小 ” 、 “ 上大压小 ” 和小机组淘汰退役,提高单机容量。严格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全面收严污染物排放限值,大力推广水煤浆技术,提高电厂清洁燃料掺烧比例。加强电源电网建设,提高电网受电能力和供应可靠度。扩大外电输入,减少本地电煤用量。在气源有保障的条件下,加快发展天然气发电。 2.加快发展热电联产。优化调整热力布局,加快供热管网建设。有序推进现有燃煤热电 厂整合及迁建,积极稳妥地发展天然气热电联产;市区快速内环线以外 5 公里范围内,不再保留燃煤热电厂;鼓励工业园区建设背压供热机组。推进天然气分布式冷热电三联供,全面淘汰集中供热范围内的所有燃煤、燃油小锅炉,积极鼓励用热单位建造燃气锅炉。凡现有燃煤热电厂管网覆盖范围内,已接管供热的商业酒店要逐步脱离,独立自建燃气或电供热系统,新建的酒店类项目一律不接燃煤供热。太湖新城范围内全部采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供热。加快燃煤热力机组技术改造,推广长输热网技术,扩大供热半径,提高输热能力。实施市区热电行业整合整治。 3.推进天然气利用。充分利用 “ 西气东输 ” 、 “ 川气东送 ” 工程建成的有利契机,增强气源保障,加大天然气利用,提高供气普及率和覆盖面。推进天然气储备基地建设,稳定市场供应,应对市场波动。建立多元化投融资体制,鼓励天然气在工业、交通等领域加快推广应用。进一步规范天然气市场运作,加强天然气利用的对外合作。 4.推进清洁能源区建设。根据市区热力规划加快推进供热管网建设,扩大集中供热覆盖面。禁止使用原煤、重油、渣油、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等高污染燃料。到 2011年底,中心城区(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关停 所有的燃煤锅炉,到2012 年,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新区关停供热管网和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小锅炉。江阴市、宜兴市也应制定清洁能源区建设工作计划,划定清洁能源区建设范围并推进实施。到 2015年,形成 200平方公里左右的清洁能源区。 (三)新能源推广应用工程 1.推进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新建 12 层及以下住宅(含农民拆迁安置房)和新建、改建、扩建的宾馆、酒店、商住楼等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应当统一设计和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既有居住建筑和宾馆、酒店、商住楼等有热水需要的公共建筑在进行节能 改造时,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新建高层居住建筑采用太阳能供热系统。 2.推进太阳能光伏发电应用。积极实施太阳能屋顶并网发电、建筑一体化并网发电和地面光伏并网电站工程,加强光伏发电在建筑领域和城市照明领域的应用。重点选择学校、医院、政府机关等公共建筑,以及工业厂房、研发大楼、公共设施、居住建筑等,加快光电建筑一体化建设。屋顶面积超过 2000平方米、适合建设光伏电站的建筑,在不影响城市景观和环境保护的基础上,应当优先考虑太阳能屋顶并网发电应用,优先支持兆瓦级并网型太阳能屋顶光伏电站建设。新建建筑 ,特别是政府投资建设的大型公益性建筑和交通枢纽、车站、轨道交通站房等公共设施,应当积极推行光电建筑一体化设计,实施建筑一体化并网发电工程。鼓励既有建筑在节能改造时,设计、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加强太阳能光电照明系统在城市道路、亮化工程和交通智能设施中的推广应用。支持选择公路、道路、广场、公园、绿地、旅游景点等公共空间,运用光电互补技术,建设地面光伏并网电站。 3.推动生物质能的应用。推动农村生物质能发展,重点发展生物质发电、沼气工程、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由以往注重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为主,向户用沼气、秸秆 气化等多能开发转变,拓宽农村能源发展模式。积极推进秸秆气化、秸秆固化燃料、秸秆发电等秸秆能源化工程建设。 4.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的应用示范。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的技术突破和产业发展。鼓励新增出租车、公交车、校车、旅游车和公园用车选购使用新能源汽车。启动无锡市新能源汽车的示范运行。在市区、江阴、宜兴等地选择特定公交线路或区域,开展城市公交新能源客车示范运行;在公园、景区、工业园区等地大力推广新能源观光车和专用车,重点支持无锡市新能源汽车企业,扩大新能源汽车的应用范围和数量。建设相配套的充电站、充电桩。 5.加快推广绿色照明的应用。大力推广绿色高效照明灯具,逐步普及替代传统的低效照明电光源。重点在工厂、办公楼、市政景观照明、公用设施照明、交通信号灯等场所,推广稀土三基色荧光灯、高效大功率自镇流紧凑型荧光灯、 LED灯、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等高效照明光源。 (四)建筑低碳节能工程 1.新建低碳节能建筑。以建设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集成的综合示范为重点,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标准。在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在建建筑中,全面推广区域供冷或水冷式空调系统、建筑外墙保温隔热、屋顶绿化等 先进节能技术,建设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低能耗、超低能耗和绿色建筑的示范项目。建立健全低能耗、超低能耗建筑、绿色建筑实施和认证标识。积极推广环保型建材,提倡适度装修。 2.改造既有高能耗建筑。积极开展既有建筑状况调查、能耗统计,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明确节能改造的目标、范围和要求,分步骤实施分类改造。重点完成无锡市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工作,建立江苏省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无锡市分中心,实施无锡市公共建筑的能耗能效审计和定额管理。实施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 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改造效果。加强可再生能源在城镇建筑中规范化、规模化应用。积极鼓励在农村集中居住点统一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大力推广应用新型建筑节能结构体系和新技术在城乡建筑中的应用 。 3.加强建筑能耗监管。参照国家和国际绿色节能建筑标准,制定 “ 可持续建筑标准 ” ,推广实施地方性建筑节能办法,出台城市建筑全生命周期能耗管理办法。重点抓好新建建筑、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切实发挥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带动作用,大力推动农村住房节能改造。加大建筑节能执法监督力度,提高建筑能耗智能化管 理水平,不断促进建筑运行节能。 (五)交通低碳化工程 1.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创造条件引导市民选择低碳环保的出行方式。以公交优先发展为导向,以城乡公交一体化为目标,坚持公交行业公益性定位,优先安排公交发展所需的建设用地、资金保障、路权分配等,加大社会停车场和居住区停车场建设改造力度,加快公交场站建设改造和布局调整,完善公交路网结构。 2.大力推进轨道交通建设。完成市区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工作,构建城市轨道交通骨架线网,全面建成地铁一号线、二号线,开工建设地铁三号线、四号线。完善站点周边 公交、自行车及停车换乘接驳设施。 3.推进清洁交通体系建设。加强城市交通智能系统建设,提高交通运行效率。推动新能源汽车使用,鼓励新增出租车、公交车、校车、旅游车和公园用车选购使用新能源汽车。配套建设充电站、充电桩。 4.完善交通节能标准政策。加快淘汰交通运输行业中的老旧交通工具,结合国家关于营运车辆能耗限额标准制定公交车、出租车、营运性客货运车等的油耗限额的核查方法或核查措施。同时,严控新增经营性车辆排放标准;以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监督管理办法为标准,禁止不达标的车辆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从 事经营活动。 5.应用新技术增加节能突破口。一是在公交(含出租车)、市政服务(邮政、环卫)、政府机构等领域逐步推广混合动力车辆。二是建立并完善出租车智能调度系统、客货运车辆智能调度系统和公交智能调度系统,减少车辆空驶。三是试点安装车辆运行油耗水平显示装置,提醒司机油耗变化情况。四是引导运输企业及消费者使用节油技术及产品,如节油型轮胎、节能型润滑油、节油器等。 6.加快推进混合燃料在加油站中的应用,制订实施国 Ⅳ 标成品油供应方案,推广应用高效低碳甲醇燃料等清洁型能源。组织实施加油站、储油库、油罐 车油气回收治理。 (六)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程 1.加强土地集约利用。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高效使用土地资源。严格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到 2015 年,工业集中区和经济开发区亩均土地产出提高 30。 2.加强水资源节约利用。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完善节水监督检查机制。发展节水型工业,大力推广直流水改循环水,以及空冷、中水、凝结水回用等节水措施。发展节水型农业,综合运用节水技术,创建 “ 节水灌溉示范园 ” 。积极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社区、 家庭、灌区和节水型学校、医院等创建活动,形成全社会节约用水的良好氛围。 3.加强能源节约利用。加强能源定额、限额管理,加快建立节能信息发布制度、节能产品认证和能效标识管理制度、合同能源管理制度等节能新机制,引导全社会挖潜节能。创新节能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年耗能 5000 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和监督。积极推广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提高企业节能降耗水平。 4.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大力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强化资源回收利用的导向机制,制定和完善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政策,建立 资源综合利用体系。加强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管理,实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工程,实现工业固体废物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 100。推行农业废弃物和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加大农作物秸秆直接还田和综合利用的推广力度。 5.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积极构建循环经济体系,加快制定循环经济的行业和社会标准,大力开发和推广资源节约、替代和循环利用技术,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企业循环生产、产业循环组合和社会循环消费。以骨干企业和市级以上开发区为重点,建成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工业废水回用等 15 个循环经济产 业链。积极实施一批重点节能和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在省内率先建成一批循环经济企业、基地和园区。全力组织实施清洁生产企业示范工程,重点在冶金、化工、机械等制造业领域和农业、建筑、交通等领域开展清洁生产,每年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不少于 150家。到 2015 年,重点农业、工业、服务业园区建成循环经济园区,太湖沿岸纵深 5 公里范围内全面建成循环经济带。 (七)低碳生活消费模式创建工程 1.构建低碳生活理念。开展 “ 低碳社区 ” 、 “ 低碳学校 ” 、 “ 低碳乡镇 ” 等系列创建活动,动员全社会关注气候变化,节约资源。开展 “ 低 碳社会宣传月 ” 、 “ 低碳节能救地球 ” 、 “ 居家生活低碳秀 ” 等宣传实践活动,动员市民群众人人争当 “ 低碳生活模范 ” 。发动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使全民养成节水、节电、节能、减碳的生活消费习惯。引导市民实行一次性住房装修到位,逐步降低或杜绝一次性用品使用,有效节省材料和资源。普及低碳生活方式,打牢全社会的低碳文明意识基础。 2.降低生活消费能耗。推广自然采光、雨水再利用等节能技术在低碳建筑的应用,严格控制城市灯光设施管理制度,合理调整区域内城市经营性灯光设施、户外光感灯光设施的夜间亮化时间。以降低夜间光污 染和节能为原则,优化城市亮化工程的方案。通过优化城市绿地系统布局,增加建成区广场和道路用地中透水面积的比重,改善城市热岛效应,提高工矿企业冷却水循环利用率,减少城市热源排放,降低能源消耗。逐步取缔一次性餐具、一次性用品的使用,重点取缔一次性餐具的使用。限制过度包装。推行绿色采购,进一步扩大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范围,确保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绿色产品占到 50以上。 (八)碳汇产业发展工程 1.提升碳汇能力和质量。深入开展城乡绿化造林,加强绿道网和公园绿地建设,加大湿地保护和沿山体、沿河道绿 化力度,发展垂直绿化和屋顶绿化,增加林木覆盖率,维持生物多样性,优化林木种类。加快林业产业集聚,打造林业科技产业园。加快培育吸收二氧化碳能力强的树种和品种,探索构建二氧化碳吸收储存能力强的营造林模式和林分改造模式。 2.大力开展碳汇造林。探索建立区域性森林碳汇交易平台,鼓励大型企业、组织、团体出资营造碳汇林或自愿购买森林碳汇。 (九)低碳试点示范工程 1.加快 “ 无锡中瑞低碳生态城 ” 建设。高标准建设 “ 无锡太湖新城 国家低碳生态城示范区 ” ,全面贯彻落实无锡中瑞低碳生态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力争三年内将中瑞低碳生态城基本建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低碳生态示范城。 2.开展全市低碳经济试点。在全市范围内从地区、园区、企业三个层面广泛开展低碳经济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形成一批有带动示范效应的低碳地区、低碳园区和低碳企业。 (十)低碳发展支撑体系建设工程 1.实施低碳专门人才和核心技术人才引进战略。依托 “530” 计划、 “ 无锡千人计划 ” 和国家级 “ 人才特区 ” 建设,打造一支优秀的低碳专门人才队伍。努力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低碳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工作站。对引进的国内外低碳技 术高端人才,给予创业启动资金、创业投资、资金担保和收益回报等政策优惠。 2.支持低碳技术开发应用。鼓励企业开发低碳技术和低碳产品,重点支持低碳清洁能源技术、二氧化碳捕集、运送、埋存和有效利用技术、智能电力系统开发和电力储存以及提高能效的相关技术等。加强排放监控技术和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工艺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清洁汽车技术和汽车尾气控制技术的研发与产业化。积极开发工业固体废物高效利用技术。组织实施光伏发电、生物质能发电以及与建筑一体化的光伏屋顶、光伏幕墙等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项目。依托高 校、科研院所建立低碳实验室,引导其面向应用、面向企业,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低碳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密切跟踪低碳领域技术进步最新进展,积极推动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或与国外的联合研发。 3.探索建立碳排放交易制度。研究制定 “ 碳排放交易办法 ” ,探索建立碳排放交易平台,试点运行碳排放交易,形成较完善的碳市场服务体系。探索节能量和节水量指标交易,积极推进林权交易。支持在绿色产业领域的创业活动,培育、扶持一批实力雄厚、具有核心技术的节能减排市场服务机构,为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的节能节水改造提供第三方审计、诊断、设计、改造、运行、管理等服务。 五、工作保障 (一)建立组织体系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市(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和市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无锡市低碳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制定低碳经济的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解决低碳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和推动低碳城市建设以及低碳经济示范试点工作。各地区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指导协调。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定期通告相关部门和地区工作进展情况。 (二)强化工作落实 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全面落实工作责任。低碳城市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应纳入各地区和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体系,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低碳城市建设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各地区、各相关部门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应职能积极研究出台具体支持政策,完善实施机制,推动低碳城市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三)完善工作体系 发展改革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把低碳发展目标纳入各地区和各部门的绩效考核,对已经出台的促进低碳发展相关政策、列入推广的低碳技术以及列入政府扶持的低碳示范 工程和项目,有重点地进行评价。统计部门、环保部门要建立健全温室气体统计核算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有关温室气体排放的统计监测和分解考核体系,发展和完善符合低碳发展要求的评价指标体系;同时要根据国家、省的有关要求编制我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通过编制清单理清我市温室气体的主要排放源,了解各行业排放现状,预测未来减缓潜力,有针对性地采取应对措施。 (四)加强政策配套 制定鼓励和扶持低碳经济发展的政策意见。以财政补贴、贴息、奖励、减税等形式扶持低碳经济的发展。支持企业开展低碳园区、低碳企业等相关质量体系的 认证和管理工作。建立低碳城市建设专项基金。对低碳项目给予扶持,对低碳经济试点给予资金引导,对低碳经济试点工作先进地区、园区、企业给予扶持或奖励。 (五)加强宣传发动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大力开展低碳经济发展与应对气候变化的宣传活动,宣传国家、省、市发展低碳经济的各项方针政策,提高全社会对发展低碳经济的认识,提高全社会的能源、气候和环境忧患意识,宣传普及低碳发展知识。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中纳入低碳经济普及与教育内容,通过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和实践活动,把低 碳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转变成全体公民的自觉行为,为加快推进低碳城市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无锡市低碳城市建设十大工程任务分解表 任务 名称 序号 任务分解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一)产业低碳改造工程 1 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全力打造物联网、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微电子、软件和服务外包、工业设计和文化创意八大新兴产业。 市发改委 市经信委、商务局、科技局 2 加快提升传统服务业,重点推动现代金融服务业、现代旅游业、现代物流业、现代商贸业、现代商务服务业、现代信息服 务业等服务业的加快发展。 市发改委 市政府金融办、经信委、商务局、信电局、旅游局 3 推动发展生态型农业和都市型农业,加速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市农委 各相关单位 4 加快淘汰电力、煤炭、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焦炭、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中的落后产能,推进实施化工、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琉璃瓦和热电四个行业的整合整治,深入推进 “ 三高两低 ” 企业整治,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设备,大力推进燃煤工业窑炉改造。 市经信委 市发改委、环保局 5 严格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一律停止审批、核准 、备案 “ 两高 ” 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 市发改委、 经信委 市环保局 (二)能源结构调整工程 6 推进电力工业结构调整。停建火电厂,限制现有火电厂扩能,推进火电厂节能技术改造。实施 “ 以大代小 ” 、 “ 上大压小 ” 和小机组淘汰退役。严格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市经信委 市环保局 7 有序推进现有燃煤热电厂整合及迁建,积极稳妥地发展天然气热电联产。推进天然气分布式冷热电三联供,全面淘汰集中供热范围内的所有燃煤、燃油小锅炉。太湖新城范围内全部采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供热。 市经信委 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 8 增强气源保障,提高供气普及率和覆盖面。推进天然气储备基地建设,稳定市场供应。加快推广天然气在工业、交通等领域应用。 市市政园林局 市经信委、交通运输局 9 推进清洁能源区建设。根据市区热力规划加快推进供热管网建设,扩大集中供热覆盖面。 市经信委 各市(县)、区政府 (三)新能源推广应用工程 10 推进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新建 12 层及以下住宅和新建、改建、扩建的宾馆、酒店、商住楼等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应当统一设计和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 市建设局 市规划局 11 积极实施太阳能屋顶并网发电、建 筑一体化并网发电和地面光伏并网电站工程,加强光伏发电在建筑领域和城市照明领域的应用。 市发改委 各市(县)、区政府,市建设局、财政局、规划局、市政园林局 12 推动农村生物质能发展,重点发展生物质发电、沼气工程、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积极推进秸秆气化、秸秆固化燃料、秸秆发电等秸秆能源化工程建设。 市农委 各市(县)、区政府 13 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的应用示范。启动无锡市新能源汽车的示范运行。建设相配套的充电站、充电桩。 市经信委 市规划局、市政园林局 14 大力推广绿色高效照明灯具,逐步普及替代传 统的低效照明电光源。 市建设局 市市政园林局 (四)建筑低碳节能工程 15 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标准。建立健全低能耗、超低能耗建筑、绿色建筑实施和认证标识。 市建设局 市市政园林局、质监局 16 开展既有建筑状况调查、能耗统计,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明确节能改造的目标、范围和要求,分步骤实施分类改造。 市建设局 各相关单位 17 加强建筑能耗监管,加大建筑节能执法监督力度。 市建设局 市质监局 (五)交通低碳化工程 18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大社会停车场和居住区停车场建设改造力度,加快公交场 站建设改造和布局调整,完善公交路网结构。 市交通运输局 市规划局、市政园林局、财政局 19 大力推进轨道交通建设。完成市区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工作,构建城市轨道交通骨架线网,全面建成地铁一号线、二号线,开工建设地铁三号线、四号线。完善站点周边公交、自行车及停车换乘接驳设施。 市轨道办 市交通局、规划局、财政局、市政园林局、城管局 20 推进清洁交通体系建设。加强城市交通智能系统建设,提高交通运行效率。推动新能源汽车使用,鼓励新增出租车、公交车、校车、旅游车和公园用车选购使用新能源汽车。配套建设充电站 、充电桩。 市交通运输局 市规划局、市政园林局、财政局、城管局 (五)交通低碳化工程 21 加快淘汰交通运输行业中的老旧交通工具,制定公交车、出租车、营运性客货运车等的油耗限额的核查方法或核查措施。严控新增经营性车辆排放标准。 市交通运输局 市环保局 22 在公交、市政服务、政府机构等领域逐步推广混合动力车辆。建立并完善出租车智能调度系统、客货运车辆智能调度系统和公交智能调度系统。 市交通运输局 各市(县)、区政府 23 加快推进混合燃料在加油站中的应用,制订实施国 Ⅳ 标成品油供应方案,推广应用 市经 市环保局 高效 低碳甲醇燃料等清洁型能源。组织实施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 信委、商务局 (六)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程 24 加强土地集约利用。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高效使用土地资源。严格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市国土局 各市(县)、区政府,市农委 25 加强水资源节约利用。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完善节水监督检查机制。发展节水型工业,大力推广直流水改循环水,以及空冷、中水、凝结水回用等节水措施。发展节水型农业,综合运用节水技术,创建 “ 节水灌 溉示范园 ” 。积极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社区、家庭、灌区和节水型学校、医院等创建活动, 市水利局 市发改委、经信委、农委、环保局 26 加强能源定额、限额管理,加快建立节能信息发布制度、节能产品认证和能效标识管理制度等节能机制。加强对年耗能 5000 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和监督。 市经信委 市发改委、质监局 27 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大力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加强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管理,实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工程,实现工业固体废物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推行农业废弃 物和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 市经信委 市农委 28 以骨干企业和市级以上开发区为重点,建成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工业废水回用等 15个循环经济产业链。实施一批重点节能和循环经济示范项目。继续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每年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不少于 150 家。 市经信委 市环保局 (七)低碳生活消费模式创建工程 29 构建低碳生活理念。开展 “ 低碳社区 ” 、 “ 低碳学校 ” 、 “ 低碳乡镇 ” 等系列创建活动,开展 “ 低碳社会宣传月 ” 、 “ 低碳节能救地球 ” 、 “ 居家生活低碳秀 ” 等宣传实践活动,动员市民群众人人争当 “ 低碳生活模范 ” 。 市发改委 市委宣传部, 市环保局 30 降低生活消费能耗。推行绿色采购,进一步扩大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范围。推广自然采光、雨水再利用等节能技术在低碳建筑的应用。增加建成区广场和道路用地中透水面积的比重。合理调整区域内城市经营性灯光设施、户外光感灯光设施的夜间亮化时间。 市发改委 各市(县)、区政府,市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政园林局 (八)碳汇产业发展工程 31 提升碳汇能力和质量。深入开展城乡绿化造林,加强绿道网和公园绿地建设,加大湿地保护和沿山体、沿河道绿化力度,增加林木覆盖率,优化林木种类。加快林业产 业集聚,打造林业科技产业园。 市农委、 市政园林局 市环保局、水利局 32 大力开展碳汇造林,探索建立区域性森林碳汇交易平台。 市农委、环保局 市发改委、 市政园林局 (九)低碳试点示范工程 33 加快 “ 无锡中瑞低碳生态城 ” 建设。高标准建设 “ 无锡太湖新城 国家低碳生态城示范区 ” ,全面贯彻落实无锡中瑞低碳生态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太湖新城建设指挥部 各相关单位 34 开展全市低碳经济试点。在全市范围内从地区、园区、企业三个层面广泛开展低碳经济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形成一批有带动示范效应的低碳地区、低 碳园区和低碳企业。 市发改委 各市(县)、区政府,市商务局 (十)低碳发展支撑体系建设工程 35 实施低碳专门人才和核心技术人才引进战略。打造一支优秀的低碳专门人才队伍。努力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低碳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工作站。 市科技局 市人保局 36 支持低碳技术开发应用。鼓励企业开发低碳技术和低碳产品。加强排放监控技术和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工艺技术的开发与应用。 市科技局 市经信委 37 探索建立碳排放交易制度。研究制定 “ 碳排放交易办法 ” ,探索建立碳排放交易平台,试点运行碳排放交易,形 成较完善的碳市场服务体系。 市环保局 各市(县)、区政府、各相关单位 北大法宝( 专业提供法律信息、法学知识和法律软件领域各类解决方案。北大法宝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资料,正式引用法规条文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 欢迎查看所有 产品和服务 。法宝快讯 如何快速找到您需要的检索结果 法宝 V6 有何新特色 扫描二维码阅读原文 原文链接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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