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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十三五”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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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十三五”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 “ 十三五 ” 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 “ 十三五 ” 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府〔 2017〕 35 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亚市 “ 十三五 ” 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七届市政府第 1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人民政府 2017 年 2 月 9日 三亚市 “ 十三五 ” 国家低碳试点城市 建设实施方案 低碳发展是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特征的经济社会发展 新模式,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推进产业升级的有效途径,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 2010〕 158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 2017〕 6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 “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 五大发展理念的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加 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为总目标,以实现碳排放峰值目标、控制碳排放总量、探索低碳发展模式、践行低碳发展路径为主线,以建立健全低碳发展制度、推进能源优化利用、打造低碳产业体系、推动城乡低碳化建设和管理、加快低碳技术研发和利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为重点,以 “ 双城 ”“ 双修 ” 建设试点为契机,深入实施“ 生态立市 ” 战略,探索低碳发展的模式创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工程创新,进一步加强示范引领,搭建产业平台,强化组织保障,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逐步走出一条符合三亚实际、 具有热带滨海岛屿特色的绿色低碳发展道路,将三亚打造成为低碳经济、低碳交通、低碳建筑、低碳生活、低碳环境、低碳社会 “ 六位一体 ” 的低碳示范城市。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原则。充分理清政府与市场关系,完善责任体系,制定配套政策,把握好政府引导作用,建立完善的低碳管理体制和利益调节机制;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和主体作用,加大投入力度,设立引导资金,培育中介机构,带动企业投资,鼓励公众参与,逐步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导、公众参与的低碳城市建设长效机制。 2.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 原则。从三亚城市发展功能定位、产业结构特点和发展阶段的要求出发,按照 “ 多规合一 ” 要求,充分对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行业规划,妥善安排低碳城市试点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积累具有热带滨海岛屿特色的试点经验。 3.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原则。低碳城市建设是全局性、系统性、长期性的复杂工程,涉及面广,突破难度大,必须围绕重点领域,选择可行的重点项目,开展示范试点,力求有效突破,并逐步扩大试点的领域和范围,重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端服务业,着力探索热带滨海城市低碳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 4.坚持智力支撑、创新驱动原则。加大改革力度,大力发展和引用低碳技术,积极引进和培育专项人才,推进各领域的低碳发展模式创新,不断提升科技、人才对低碳城市试点建设的支撑作用,形成支持低碳试点的体制合力。 (三)总体目标 到 2020 年,基本建立较完善的支持低碳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体制机制趋于完善;建成若干个以低碳发展方式和低碳消费方式为特征的低碳发展示范区,基本形成具有示范效应的低碳生产生活模式,把三亚建设成为低碳发展的先行示范区和国际领先、亚洲一 流的国际热带滨海旅游精品城市。主要目标 --产业结构进一步升级。基本建立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现代产业体系,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占比继续提高,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 68%。 --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清洁能源消费占能源比例达到 60,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明显提高,天然气消费占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稳步上升。 --碳汇能力进一步增强。森林覆盖率稳定在 69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3。 --节能降碳成效进一步提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 2015 年下降 12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15 年下降 15以上(或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率控制在省下达的分解目标内),碳排放总量增量控制在省下达的指令性指标内,力争到 2025年实现全市碳排放总量达到峰值。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低碳产业体系 全面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按照第一产业 “ 增效调优 ” 、第二产业 “ 集中做强 ” 、第三产业 “ 转型跨越 ” 的总体要求,加快低碳产业体系建设进程,大力培育低碳产业发展,重点推动旅游业、热带高效农业、医疗健康产业、互联网产业、会展产业、金融 与商务服务业、商贸物流业、房地产业、科技教育文体产业等九大产业发展。 1.打造低碳旅游产业体系。依托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战略契机,打造三亚 “ 国际滨海旅游标杆 ” 品牌,提升优化旅游产业链,完善旅游交通服务体系和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服务配套能力,形成全景化、全覆盖、全时空、全民参与的全域旅游城市。面对激烈的国际旅游竞争市场,积极拓展国内外高端市场,通过多样化平台,推进旅游产业提质增效,持续优化旅游发展环境。实现到 2020年,接待过夜旅游总人数超过 2000万人次,其中入境游客超过 6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 450 亿元。 2.打造现代热带高效农业体系。发挥热带农业资源优势,着力推动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迈向发展规模化、产品生态化、产业链条化、地域品牌化的高效产业道路,全面促进 “ 增效调优 ” 。积极推动地方农业科技的研发与推广,建设 “ 种子硅谷 ” ,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生产效率和附加价值,建设低碳农业示范工程,打造现代热带特色农业基地。加强农业循环经济技术研究和应用,减少农药、化肥的用量,增加有机以及绿色农产品的比重。加强农业天气预报工作,减轻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提高农业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实现到 2020 年,农业总产 值过 100 亿元。 3.打造绿色低碳海洋经济产业体系。依托国家 “ 海洋强国 ” 和 “ 一带一路 ” 战略,结合三亚的海洋资源和特色旅游度假资源,发展绿色低碳海洋经济产业。挖掘三亚 “ 海洋旅游 ” 优势,实现三亚 “ 绿色崛起 ” ,重点挖掘未来的海洋产业发展潜力,作为未来三亚经济的重要增长点,为我国海洋旅游资源的开发提供示范。 4.打造低碳型新兴产业体系。重点扶持医疗健康、互联网、会展、金融与商务服务、物流、科技教育以及创新发展文化、体育等低碳新兴产业,调整优化房地产业,建设低碳产业园区,加快培育以医疗健康、养生服务为 特色的低能耗高附加值的新兴产业,抢占低碳产业发展制高点,打造低碳发展的支柱型产业,打造三亚品牌的明星产品、特色产品,逐渐树立三亚低碳产品的品牌效应。 (二)调整优化能源结构 以优化能源结构为核心,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大天然气、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利用,不断提高清洁能源比例,降低煤炭、油品等传统能源的使用,提高能源生产和输送效率,全面构筑低碳能源供应体系。 1.加大天然气引进和应用。实施多气源并举战略,巩固和稳定现有天然气供应,加大管输天然气供应量,继续完善管道燃气、天然气高压 管网建设,基本建成连接多气源的天然气主干管网。完成市天然气调度指挥中心建设,推进崖 13-1、崖 13-2,东方中深层管输天然气与环岛天然气管线共同作为主要供气气源,福山 LNG、洋浦 LNG、南山 CNG作为应急、调峰等补充气源。加快城市天然气利用,增加天然气对煤炭和石油的替代,进一步提高天然气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积极推广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的应用,继续拓展天然气在居民燃气、汽车、供热等领域的应用。加快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建设,大力推广天然气汽车和气电混合动力汽车。加快工业天然气推广,推进工业燃油锅炉天然气改造,推动重 点园区工业用天然气普及,加快推进华能南山电厂热电冷三联供项目。 2.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推进光伏应用,以创意产业园屋面 600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为示范,推进新建建筑和具备条件的既有建筑(如公共建筑、住宅楼等)的屋顶光伏、光热系统建设;在城市道路、市政公用、交通设施以及广场、车站等公共场所照明中推广使用光伏电源和使用太阳能 LED 产品。积极运用以生物质资源能源化利用为纽带、以企业为运营主体的多链条循环利用模式,逐步建立起 “ 养殖 -沼气 -生态农业 ”的发展链条,加大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力度,不断提高沼气后 续服务能力。积极开展生物柴油、燃料乙醇、能源植物等研发工作,适时试点开展生物液体燃料应用。大力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垃圾焚烧发电、生物质能发电等新能源,形成以清洁煤电、核电为主力电源,燃气和抽水蓄能为调峰电源,以可再生能源为重要组成部分的清洁能源结构体系。 3.提高能源生产、输送和管理效率。鼓励能源生产部门采用高能效发电技术,探索碳捕集与封存技术( CCS),同时,提高电网供电智能化和可靠性,推进光伏发电等可再生电力上网,对现有电网进行全面诊断,全力推进传统电网向智能化电网的升级改造,到 2020 年电力工 业碳排放大幅下降。尝试建立三亚市电力需求侧管理试点,推动电能管理服务公共平台与电力用户端电能采集监测系统的建设。汇集电力公司、分散用户的用电信息系统数据,并深入挖掘、处理与分析,从大数据角度为政府宏观经济运行调节和节能减排政策制定、执行评价、综合分析等提供政策参考,为用电客户内部能效服务、有序用电、负荷管理、需求响应等提供技术支撑。 4.积极开展光伏扶贫工作。立足本市贫困村、贫困户规模,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依托太阳能资源优势和电网结构、区位交通等地域优势,抓住国家和省光伏产业扶贫政策机遇,统筹扶贫 、光伏、税收、财政等各项政策,大力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建设独立光伏户用系统。 (三)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加快推进结构节能、技术节能、管理节能,加大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节能降耗力度,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能耗管理,继续推广节能技术和新能源产品,减少资源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进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发展绿色建筑,推广使用新型节能建材和再生建材,推动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 1.提高工业能效水平。实施工业能效提升计划,在重点耗能行业全面推行能效对标,推动工业企业能源 管控中心建设。持续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碳行动,推动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强化对年耗能 1000吨标煤以上企业的考核管理,对部分重点用能行业开展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管理;加强对年用电 50-100 万千瓦时企业的考核管理,建立能耗台账,年耗电 100万千瓦时以上或电力装机容量 315千伏安以上企业必须纳入企业考核管理。 2.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的服务与管理,整体推进园区、社区、景区的回收站点规范化建设,提高建设垃圾废物的利用率,做好医疗垃圾等危险废物处置利用,推进城市废弃物源头减量。同时加强水资源 综合利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促进节水减排,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加强生活垃圾收集、分类、处置和利用,积极探索餐厨垃圾处理的技术路径,完善激励机制,提高全社会参与度,整治产品过度包装,发动民间组织,做好垃圾分类宣传。 3.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体系建设。强化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改善车用燃油品质,提高机动车碳排放标准,加大在用车辆排气污染监管力度,加快高排放车辆淘汰更新,逐步建立机动车交通污染监测评估和预报预警体系。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导的交 通发展模式。优化调整全市交通出行方式,构建以轨道交通为骨架、常规交通为网络、出租车为补充、慢行交通为延伸的一体化公共交通体系,建设国际水准公交都市。建设有轨交通,探索空中交通、增强交通空间布局合理性。开展新能源公交大巴、出租车、公务车和私家车示范推广,落实三亚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2016 年 -2020年);出台三亚市充电基础设施管理暂行办法,搭建三亚市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平台,为新能源汽车大范围推广应用创造有利条件。 “ 十三五 ” 期间完成电动汽车推广任务 6000 辆。 4.发展绿色建筑。 配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技术标准,完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体系,大力开展和鼓励绿色建筑认证,构建绿色建筑技术管理信息交流平台,尝试举办国际性绿色建筑论坛。政府投资项目、单体建筑面积 2 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和省、市重点项目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保障性住房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并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建设。全面推广适宜本地气候条件的绿色建筑材料和再生建材,推广加气混凝土制品、烧结空心制品、防火保温装饰一体化墙体和屋面、低辐射镀膜玻璃、真空玻璃、断桥隔热门窗、遮阳系统等新型建材,鼓励发展推广应用再生建材。推进建筑技术集成创新,推广自然通风、自然采光等被动式建筑设计技术,引导建筑外遮阳、中水回用、雨水收集、人工湿地、透水铺装、通风隔音门窗、高效照明、可再生能源空调采暖等绿色建筑技术的集成应用。 (四)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大力实施 “ 绿化宝岛 ” 行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不断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1.进一步加大植树造林力度。加强防护林、生态林和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利用本地乔木、灌木等覆盖所有海岸带和高速公路等交通干线。加快森林资源培育,加强低效人工林改造,提高森林质量, 扩大森林面积,增加森林蓄积量,提高森林的固碳能力与碳汇总量,深入开展城乡绿化行动,鼓励全民义务植树,推动身边增绿,增强城市绿地碳汇能力。 2.加强生态修复。促进山体植被、保护区植被恢复,着力推进抱坡岭等山体修复和郊野公园、市民公园建设,继续实施三亚湾原生植被种植工作,推进海岸线保护,实施亚龙湾青梅港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建设。扎实推进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三年行动,科学开展红树林生态保护。 3.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加快推进 25度以上坡地的 “ 退果还林 ” 进度,全面推广生态果园建设。 4.加强森 林资源管理。坚决打击毁林现象,改进采伐作业措施,提高木材利用效率,采取更为有效的森林灾害控制措施。 5.普及城市道路绿化,推进林荫道路建设。以绕城高速及东线高速公路为重点,加强城市各条道路的绿化建设,全面推进包括国道以及乡村主干道路的绿化,确保到 2020年,全市硬板化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 100,城市林荫路推广率达到 85以上(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分级与考核标准中,道路绿化普及率是扣分项,要求道路绿化普及率必须达到100;城市林荫路建设属于否决项,要求城市林荫路推广率 ≥85 ,不达标则一票否决)。结合 三亚市绿道系统规划建设城市绿道系统,串连城市公园、湿地、景点、历史名胜等资源,推动三亚旅游生态、休闲、低碳、可持续发展。 (五)推进低碳示范试点建设 积极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 2010〕 1587 号)、国务院 “ 十三五 ”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国发〔 2016〕 61 号)中对 “ 创新区域低碳发展试点示范 ” 的要求,多层次、多渠道开展示范和应用,积极探索和总结低碳试点经验,构建试点示范评价标准体系,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向全市范围推广,加速我市低碳 发展进程。从空间布局、建筑、交通、资源综合利用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等方面着手,实施市级低碳园区、低碳社区和低碳景区的试点工程,尝试开展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创新实践,探索低碳建设新模式和新路径。 1.推进低碳园区示范试点建设。出台三亚市低碳园区示范点创建评价标准(试行),将低碳发展理念融入园区综合规划、建设、发展全过程,积极创新园区低碳发展模式,积极引进先进低碳技术、积极开展低碳项目建设,以园区低碳示范带动产业低碳发展。按照 “ 布局优化、企业集群、产业成链、绿色低碳 ” 的要求,推进企业园区化、集聚化、生态 化发展,结合低碳新兴产业的引进与建设,建设集聚程度高、辐射作用大、示范带动作用强的低碳产业园区,重点规划建设 6 个省级产业园区和 7 个市级产业组团。 2.推进低碳社区示范试点建设。出台三亚市低碳社区示范点创建评价标准(试行),选择条件较好的居住小区、商区和校区作为低碳社区示范重点,开展低碳社区示范工作。以提升社区自然生态环境、推进绿色消费、开展示范项目建设等为重要内容,普及低碳发展理念和低碳生活方式。争取建设成为省级和国家级低碳社区试点示范,在实现低碳排放的绿色友好社区模式建设中积累成功经验,为未来 开展全社会低碳社区建设奠定基础。 3.探索低碳景区示范试点建设。出台三亚市低碳景区示范点创建评价标准(试行),借鉴呀诺达雨林文化旅游区的低碳景区试点创建经验,选择一批旅游景区进行试点,通过景区低碳信息化建设、景区低碳工程建设、低碳旅游文化建设等措施,打造低碳绿色景区品牌。 4. 开展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建设。选择碳排放总量低、生态环境优越、具有显著的基础条件优势的蜈支洲岛,引入先进低碳发展模式和降碳技术开展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建设。建设重点为实现区内能源消耗、生产过程和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的近 零碳排放,并通过增加区域碳汇实现部分 “ 碳中和 ” ,同时在示范区大力倡导低碳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 (六)强化低碳基础能力建设 建立健全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构建低碳城市管理综合服务平台,从数据统计分析的可视化等方面探索建立碳数据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为政策制定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撑。积极开展碳排放达峰路线图研究,制定碳排放总量控制方案,根据不同假设情景制定具体的达峰措施及实施方案。配合全国碳交易市场建设,积极开展企业排放数据报送和第三方核查机构核查工作,逐步推动我市机构、企业、团体和个人参与国家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 1.建立健全温室气体统计核算体系。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对低碳试点城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的要求,建立健全本市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与调查制度,明确职责分工;搭建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平台,对重点用能单位进行碳排放核查,建立可信赖的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消费的台账记录,实现碳排放的可监测、可核查和可报告。探索建立碳数据管理的长效机制,指导碳数据管理相关工作常态化开展,快速、准确地掌握碳排放现状和趋势预测,为低碳城市建设和参与全国碳市场等相关政府决策和工作执行提供科学可靠的量化支撑。 2.开展低碳领域基础研究。针对 “ 十三五 ” 期间低碳城市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组织专业支撑团队开展低碳相关基础研究,更好地支撑低碳城市建设工作。重点开展达峰路线图和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控制的研究,根据提出的 2025 年我市碳排放总量达峰目标,结合城市发展现状及趋势,制定碳排放总量控制方案,确定中长期碳排放控制目标,并将其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中长期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分析碳排放峰值对应的假设情景,结合不同达峰路径的成本效益分析,分阶段、分步骤制定具体的达峰措施及行动方案,形成三亚达峰路线图,为顺利实现碳排放达峰、有效指 导低碳城市建设各项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3.配合开展全国碳市场交易工作。强化碳交易能力建设,组织开展系列培训和实践交流活动。在全国碳交易市场启动准备阶段,积极开展未来纳入企业历史排放数据报送工作,防止辖区内企业出现漏报、瞒报和错报的情况。配合海南省确定的第三方核查机构对企业报送数据的核查工作,协调第三方机构进驻企业现场。在 2017年全国碳市场运行阶段,重点关注纳入企业的年度报送、核查和履约情况,鼓励并协助企业借助国内碳排放权交易平台,通过配额交易获得经济收益或排放权益,组织开展 1-2 个企业碳管理与碳金 融创新实践典型示范。积极推动市内符合要求的机构、企业、团体和个人参与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持续开展碳市场跟踪评估、碳排放行业先进值、企业碳管理等重大问题的研究。 三、重点行动及任务分解(见附件 1) 四、组织领导与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低碳、节能减排的副市长为副组长的三亚低碳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园林环卫局、市 生态环境保护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旅游委、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办、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国资委、市科技工业发展委员会、市规划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教育局、市政务中心、三亚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三亚供电局、各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下设三亚低碳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主任为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统筹协调和归口管理全市低碳城市建设工作。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统筹领导低 碳城市试点工作,负责研究提出低碳城市建设的政策建议,加强与国家、省发展改革委的沟通协调,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建立健全多部门参与的决策协调机制,建立政府推动、企业和公众广泛参与的体制机制。把低碳试点工作纳入市绩效管理目标考核体系,建立低碳城区、低碳园区、低碳社区、低碳景区、低碳企业考核指标体系,实行严格的绩效管理目标考核制度,定期进行检查考核。 2.市各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工作职责建立低碳工作机构,配置专门工作人员。编制本区低碳试点实施方案,确保 2020年完成单 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较 2010 年累计下降 15的目标,对本辖区二氧化碳排放实施总量控制。推进低碳园区示范工程,在基础条件较好的园区因地制宜开展低碳示范建设,创建园区产业低碳发展模式,为低碳试点城市提供经验。 3.市属各部门、单位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单位(部门)、责任领导、联系人。建立“ 权责明确、分工协作、责任考核 ” 的工作机制,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做到责任主体明确,责权利统一,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低碳发展合力。 ( 1)市委宣传部规划建设低碳城市宣传教育基地;动员和利用各类媒体进行低 碳知识宣传和舆论引导。推动个人和家庭践行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开展低碳志愿者活动,构建低碳消费模式,倡导低碳出行方式。 ( 2)市发展改革委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筛选谋划一批低碳项目;制定低碳新兴产业培育目录,出台产业扶持政策;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完善鼓励服务业发展政策,构建与低碳产业体系相适应的服务业发展体系。积极扶持非化石能源利用,加快规划建设的太阳能、生物质能发电项目,逐步普及太阳能利用;贯彻落实光伏扶贫工作;鼓励农村沼气工程建设和秸秆能源化利用。推进低碳新城示范工程,以海棠区为低碳新城试点示范,探 索低碳城市规划和建设经验。编制低碳发展规划,深入研究市情,理清城市低碳试点工作思路,提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探索适应三亚特色的低碳发展模式。构建三亚低碳城市管理综合服务平台,整合清单编制、目标考核、峰值路径等工作。编制市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完成 2005- 2016 年市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并定期编制前一年度市级温室气体清单;建立碳排放降低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健全市、区两级低碳城市试点行政管理机构,组建市级低碳经济研究中心,明确部门分工和协作机制;确定科学合理的碳排放控制目标,制定碳排放 目标考核体系实施方案;完善鼓励低碳发展政策体系,制定促进全市低碳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低碳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探索建立规划和项目的碳评价制度;制定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动态跟踪评价制度。 ( 3)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淘汰落后产能和技术装备,对传统资源型产业实行规模总量控制;加快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传统产业循环化发展,全面推动清洁生产示范工程;促进传统产业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提升。实施重点工业节能项目,鼓励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重点抓好电力、建材等重点领域 和年综合能耗 3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企业的节能降耗;开展高效电机替代低效电机专项节能技改、余热余压回收利用节能工程、重大工艺优化和系统节能工程。推进低碳企业示范工程,选取条件较好的企业开展低碳企业试点示范,以低碳工艺技术、资源能源循环技术和低碳组织管理等为重点,积累企业低碳发展经验。开展低碳技术进企业活动,开展重点企业碳排查和碳评估、低碳技术引进、培训交流活动;开展工艺革新和节能竞赛活动;实施新技术、新能源的推广应用。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开展低碳理念进机关活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活动;组织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学习低碳知识;开展以低碳出行、低碳办公为重点的低碳机关创建活动,使机关工作人员成为低碳城市的率先实践者和宣传员。 ( 4)市科技工业发展委员会建设低碳关键技术研发平台,加强与省内外高校、国家科研院所等机构的合作,鼓励产、学、研联合,建立企业低碳技术研发中心。 ( 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建低碳发展科技人才队伍,制定和实施低碳人才引进战略;加强从事低碳技术研发和应用的专业技术人才及按照减排机制从事碳交易人才的管理和培养;开展低碳知识普及,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规模以上 工业、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 6)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完善废弃物处理机制,以减量化、资源化为原则,促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循环再利用,加强对危险废物(包括医疗废物)处置的全过程监管。 ( 7)市民政局协调推进低碳社区示范工作,指导各区在基础条件较好的城市社区,建设一批以低碳建筑技术示范、低碳制度管理示范、低碳伦理文化示范活动为内容的低碳社区,引导社区成员参与低碳城市试点活动,逐步建立起社区居民节电节水、垃圾分类等低碳行为规范,引导社区居民普遍认同绿色低碳的生活方 式。 ( 8)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实施重点建筑节能项目,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严格执行新建居住建筑节能强制标准,推广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推进绿色建筑、低碳建筑试点示范;加大建筑节能财政支持力度,鼓励节能服务公司进入节能建筑改造市场,扶持推进城市光电建筑一体化应用和农村地区建筑光电利用项目建设。 ( 9)市交通运输局实施重点交通节能项目,加快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完善行人和自行车慢行系统设施和服务;率先在市区建设公共自行车系统,并逐步推广;淘汰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车辆 ;鼓励车辆使用天然气、醇醚类燃料、油电混合、纯电动等清洁能源,重点推行公交车、出租车、柴油重卡实施 “ 油改气 ” 工程;加强重点公路工程、场站和大型运输企业能耗管理,严格实施交通运输业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积极发展智能交通及现代物流。 ( 10)市农业局大力发展循环农业,积极推广养殖业循环模式、种植业循环模式、农林牧复合模式、农产品加工及综合循环模式,重点扶持一批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低碳示范园区。加快发展生态农业,深入实施农业投入品减量化工程,大力推广生物有机肥、生物农药和可降解农膜。大力推广节约型农业技术 ,重点推广节地、节水、节时、节药、节肥、节种、节粮、节能等节约型农业技术和装备。大力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积极推进全市光伏扶贫工作,因地制宜地推广 “ 一池三改 ” 户用沼气和太阳能热水器,积极推进大中型沼气工程及农村秸秆、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 11)市水务局实施流域生态修复工程,推进市区各河流流域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实施,加强对污水、污泥的处置及全过程监管。 ( 12)市林业局深入开展 “ 绿化宝岛 ” 活动,加强天然林保护、未成林造林地管护、退耕还林、植树造林、中幼林抚育、低产低效林改造 力度,实施山上治本造林工程。实施身边增绿绿化工程,加快建设以通道绿化、交通沿线荒山绿化、城市绿化、厂矿企业绿化、村庄绿化和城郊森林公园建设为主的身边增绿工程,重点发展市域道路绿化工程、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重点城镇的绿色屏障工程、城郊型森林公园及林业生态村绿化工程。积极推进林权交易,开展补偿机制试点研究,鼓励大型企业、组织、团体出资营造碳汇林或者自愿购买森林碳汇。 ( 13)市统计局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统计与核算体系,组建市、区两级温室气体统计队伍,建立涵盖能源、工业生产过程、农业、林业及土地利用变化、废 弃物处理等领域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统计、核算体系;开展重点碳排放源核查,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数据信息平台。 ( 14)市财政局积极配合争取中央、省级专项资金,引导拓宽多元化社会资金投入渠道,发挥公共资金杠杆撬动功能,引导金融机构、担保机构、投资公司等社会资金投入各类低碳发展产业,积极扶持低碳研究、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和低碳试点项目建设。 ( 15)市园林环卫局完善城市园林绿地体系,着力构建点、线、面相结合的园林绿地系统,实现道路林荫化、城市园林化、市郊林网化。积极推进城乡垃圾处理,强化垃圾渗滤液治理, 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其他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的处理与全过程监管;推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每年实现垃圾焚烧发电 1亿度以上;加快推进建城区湿地公园建设及廊道绿化升级改造,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体系建设工程,逐步降低热岛效应。 ( 16)市旅游委探索低碳景区示范试点建设,选择一批旅游景区进行试点,通过景区低碳工程建设、景区低碳信息化建设、低碳旅游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创新实践,打造低碳绿色景区品牌。 ( 17)市商务局重点发展商务会展产业,建设商贸物流中心;探索低碳市场示范试点建设,选择一批 较大规模的超市、商业广场进行试点,打造低碳绿色商场品牌;建设区域性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和以再生原料为主的再生资源拆解加工基地,全面推进生产生活领域资源综合利用。 ( 18)市金融办拓展融资渠道,尝试建立碳金融公司,创新金融制度和金融工具,为低碳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吸引社会各界资金投入低碳经济工作,将科技风险投资引入低碳经济领域。积极争取利用外国政府、国际组织等双边和多边基金,支持低碳经济领域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及节能减碳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推出 “ 绿色信贷 ” 计划,对节能低碳企业优先贷款,尽快建立 “ 绿色信贷 ” 指导目录,并建立长效的信息共享机制。 ( 19)市国土资源局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注重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保障低碳项目用地,对经审批的低碳项目实施优先供地等政策支持。 ( 20)市国资委探索低碳企业示范试点建设,选择一批国有企业进行试点,打造低碳绿色企业品牌。 ( 21)市规划局划定绿地范围控制线,编制城市发展区生态绿地系统专项规划。支持低碳项目建设,在规划选址等审批方面实施政策鼓励。 ( 22)市海洋与渔业 局加快海洋资源开发和相关服务基地建设;扩大网箱养殖,推进外海远洋捕捞,促进海洋渔业发展;着力培育海洋生物工程、海水利用、海洋种植等海洋新兴产业,推动海洋经济跨越式发展。 ( 23)市教育局开展低碳学校创建活动,鼓励本地高校和职业院校加强低碳领域学科建设,在中小学开展低碳常识的教育,从小培养形成低碳生活习惯,使广大师生成为低碳城市建设的教育者和宣传员。 ( 24)市政务中心将低碳城市试点项目纳入审批服务绿色通道,积极推行一站式办理、异地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同城通办、委托代办等 服务;探索建立低碳项目承诺制办理机制,加强事后核查与监管,提高项目审批服务效率。 ( 25)三亚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开展建立碳标志、碳认证等制度研究。研究提出建立我市碳标志、碳认证制度的工作思路和实施方案,选择部分行业和产品先行建立碳标志和低碳认证,并积极推广。加强环境标志产品、有机食品、节能产品的认证,推广实施能效标准和标志,规范节能产品市场。 ( 26)三亚供电局积极支持太阳能光伏发电、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与推广应用,提供并网接入便利。支持城市充电设施基础建设,优先提供电力保障和技术支持。 五、工作安排 “ 十三五 ” 低碳城市建设工作期限定为 2016 年 7 月至 2020 年 12 月,主要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启动阶段( 2016年) 成立相关机构及工作组,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编制低碳城市发展规划、建设实施方案及相关专项规划,完善低碳发展鼓励政策,建立低碳城市试点工作指标体系、考核体系,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设立低碳专项支持资金等。 (二)实施阶段( 2017-2019 年)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开展、落实低碳发展任务和重点行动,推进低碳城市建设。在实施过程 中,对建设成效进行定期总结评估,选取工作领先、成效显著的企业、园区、社区分享经验,积累能复制、可推广的低碳建设有益经验。 (三)总结评估阶段( 2020 年) 对全市低碳发展和低碳试点中的重点指标、重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将低碳试点好的政策和成功经验推广到全省甚至全国。按照国家和海南省的要求,结合三亚市的实际,提出下一步发展的总体思路。 (四)低碳城市中长期建设阶段( 2021-2025 年) 以三亚市碳排放峰值目标为导向,结合 “ 十三五 ” 期间低碳城市建设经 验总结,按照国家、海南省对低碳城市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编制实施方案、低碳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以 “ 启动 -实施 -总结评估 ” 三个阶段为一个闭环周期,持续开展低碳城市建设,于 2025年实现达峰目标。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支持 强化低碳政策体系建设与制度保障,制定三亚市 “ 十三五 ”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修订完善三亚市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发布三亚市低碳景区示范点创建评价标准(试行)、三亚市低碳园区示范点创建评价标准(试行)、三亚市低碳社区示范 点创建评价标准(试行),研究制定重点用能单位的温室气体排放评估机制和目标考核机制和奖惩办法,出台低碳社区试点扶持政策。围绕推动低碳产业发展、加快低碳技术应用、建设低碳示范基地、促进低碳项目融资等方面,研究制定促进低碳发展的财政补助、贷款贴息等激励创新、引导投资和消费支持政策。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节能减排、循环经济、新能源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财政、税收、价格、金融等政策措施,加大低碳产业发展要素保障力度。 (二)加强资金扶持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及省级低碳发展相关专项资金等 ,鼓励辖区内不同主体多渠道申报与低碳发展相关的项目;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扶持低碳发展能力体系建设、低碳重点工程、低碳产品研发和低碳新技术推广应用;加大政府科技投入资金向低碳发展方面倾斜,发挥财政资金对与低碳投资有关产业投资的引导作用。拓宽多元化社会资金投入渠道,发挥公共资金杠杆撬动功能,引导金融机构、担保机构、投资公司等社会资金投入各类低碳发展产业。利用 2017 年启动的全国碳市场,鼓励并协助企业通过配额交易、核证减排量( CCER)交易等获得经济收益或排放权益,参与我市的低碳发展。 (三)加强能力建设 加强政府管理、科技支撑、投入保障、制度创新和监督考核等方面能力建设,广泛吸纳国内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建设一支从事我市应对气候变化、碳排放和低碳发展领域的高素质智力支撑队伍。积极营造低碳发展创新创业氛围,提升专业人才创新能力,增强低碳发展创新能力和持续发展潜力。加强对极端气候事件与灾害影响的适应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体系、协调机制及气候变化相关的统计和监测体系,不断提升我市应对气候变化基础能力。 (四)加强科技支撑 加强与省内外高校、国家级科研院所等机构合作 ,加快低碳技术研发;密切跟踪国内外低碳领域最新进展,积极推动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加强关键性技术推广应用,坚持政府引导与企业主体相结合,鼓励和支持企业应用低碳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加快低碳技术产业化步伐。制定低碳领域人才政策,将低碳领域人才培养和引进纳入本市人才培养和引进计划,加强本地高校低碳领域学科建设,加快培养相关专业人才;积极吸引国内外的领军企业、高端人才、科研机构来三亚发展低碳产业。 (五)加强宣传教育 积极开展低碳宣传,依托节能宣传周、低碳活动日、地球一小时等大型活动,充分发挥三亚 日报社、三亚广播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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