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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本市第二批低碳社区试点创建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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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本市第二批低碳社区试点创建工作的通知.doc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本市第二批低碳社区试点创建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本市第二批低碳社区试点创建工作的通知 (沪发改环资〔 2017〕 47 号) 各区发展改革委 节能低碳和应对气候变化是上海率先转变发展方式,建设生态宜居家园的重要内容和抓手。近年来,本市积极探索绿色低碳发展路径,着力部署低碳发展试点工作。 2014年,本市探索启动首批低碳社区试点创建,遴选了 11 个低碳社区试点开展为期两年的创建试点,并取得一定成效。为进一步推进本市低碳城市建设,在本市更多区域、更广范围开展低碳 实践,拟再选择若干社区开展第二批低碳社区试点创建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范围 上海市低碳社区创建工作中的 “ 社区 ” 包括城市居民委员会辖区或农村村民委员会辖区,既可以是一个独立的居住小区,也可以是多个居住社区群,其地域范围最大不超过一个街道或镇,最小不小于一个居委会或村委会。社区范围包括辖区内的居民小区、社会单位、配套设施等,通过构建气候友好的自然环境、房屋建筑、基础设施、生活方式和管理模式,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实现低碳排放。 二、推进机制 本市低碳社区创建工作按照 “ 政府引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 ” 的组织原则开展。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协调全市低碳社区创建工作。为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在推进低碳发展事务中的积极作用,创建活动委托上海市认证协会具体负责,承担创建申报的受理、审核、组织评选、跟踪推进和日常事物管理工作。各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区域内低碳社区创建工作的动员、组织、推荐和指导协调工作。社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创建工作。 三、工作流程 1、申报推荐并确定低碳试点社区名单。创建单位按要求组织申报,编制创建实施方案,并报 送各区发展改革委。各区发展改革委汇总并确定推荐名单后,将推荐名单和有关申报材料报市认证协会。市认证协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论证,择优列为试点社区,将结果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确认后,予以公布。 2、试点社区开展低碳创建工作。上海市低碳社区创建周期为 3 年时间。试点社区按照实施方案,积极主动开展低碳社区创建工作。创建过程中,市认证协会负责与试点区域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及时跟踪社区的创建活动,并做好指导、支持工作。 3、试点验收工作。创建期满,由市认证协会组织专家对低碳试点社区进 行评估验收,并将结果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4、评定低碳示范社区。对通过验收的试点社区,由市认证协会提出 “ 上海市低碳示范社区 ” 建议名单,由市发展改革委确认后,授予 “ 上海市低碳示范社区 ” 称号。 5、后续推进工作。创建期满后,列为上海市低碳示范社区的,将持续示范运营,并参与申报和创建 “ 国家低碳示范社区 ” 。未列入低碳示范的试点社区,可继续参与创建工作,连续两个创建期后都未评定为 “ 示范社区 ” 的,取消参与试点的资格。 6、支持政策。对于纳入试点的低碳社区,在创建期内所申报项目符合本市节能减排专项资 金相关要求的予以优先支持。各区、街道(镇)可结合地区实际,给予相应资金支持。鼓励外资、社会资本共同参与低碳社区试点。 四、具体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由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作为申报主体,择优选择辖区内的一个或多个居住社区(含镇管社区),提出参加上海市低碳社区试点的申请,并开展创建工作。各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申报和创建工作的支持、指导。 2、申报条件。申请纳入试点的社区需满足以下条件( 1)社区内的住户须达到2000 户(含)以上;( 2)有明确的领导机构和相关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推进低碳社 区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3)社区在节能减排、低碳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具有较好工作基础;( 4)社区对低碳发展有明确的目标和工作思路,拟开展的创建措施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发改办气候 [2015]362号)中相关建设指标和建设内容要求;( 5)近五年内未出现重大环境安全责任事故且未出现群体性不稳定事件。 3、申报材料。具体申报材料包括( 1)各区发展改革委转报的申报创建本市第二批低碳社区的申报函;( 2)低碳社区的创建实施方案。方案中要明确申报创建区域开展低碳发展工作情况介绍,内容包括 社区基本情况、能耗和碳排放的现状数据、低碳发展的基本思路、基础条件、预期节能和减碳目标、建设内容、项目及进度安排、预计成效等。具体可参照上海市低碳社区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体例编制(见附件 1);低碳创建的项目和建设内容应对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发改办气候[2015]362号)(附件 2)中的相关内容编制和推进。( 3)相关证明文件(能证明社区在节能减排、低碳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具有较好工作基础的材料)。 4、申报截止时间。请各区发展改革委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申报的组织工作, 在街道(镇)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开展组织推荐,原则上每区推荐 1- 2 个社区参与申报。相关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本刻录光盘),请于 8月 1 日前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 特此通知。 联系人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环资处 杨舒涵 电话 23119465 上海市认证协会 唐雯婷 电话 6471021-64711566, 13818577186 电邮 地址长乐路 1219号 6楼( 200031)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 年 5 月 26 日 附件 1 上海市低碳社区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为推动本市低碳社区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指导各区县、各社区编制试点实施方案,特制定本编制指南。各社区编制实施方案时应与自身发展相结合,在建设目标、建设重点等方面要充分体现社区和区域特色,在主要任务、政策措施等方面要有所创新和突破。 一、创建社区的基本情况 1、社区情况简介。社区地理位置、面积、区位、交通条件,与周边基础设施的衔接等内容,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管辖范围内的构成情况,如居住小区数量(包括居民住宅建筑面积、户数、常住人口数 、户籍人口数,社会单位、配套设施等)。 2、创建活动实施方情况。社区创建活动主要实施推进机构 /部门介绍,组织架构等。 二、社区开展低碳试点的可行性分析 1、系统介绍社区低碳建设的现状。如,社区低碳意识培养现状、建筑节能改造情况、低碳出行现状、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现状、绿化现状等。 2、重点分析开展试点的可行性。从开展试点的有利条件、碳减排潜力等方面系统阐述建设低碳社区试点的可行性。 三、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方案 1、主要目标。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提出低碳社区试点建设 目标。 2、总体思路。结合社区低碳建设现状,提出推进低碳社区建设的总体思路和主要考虑。 3、低碳社区试点建设内容。按照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要求,对社区低碳建设进行总体框架设计,从组织管理、低碳行为和低碳示范项目等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任务,推进低碳化建设。具体内容可对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发改办气候 [2015]362号)中的相关内容进行阐述。 4、保障措施。主要从组织管理、资金保障、建设安排、宣传培训等方面进行阐述。 附件 2 国家发展改革委低碳社区试 点建设指南(节选) 第四章 城市既有社区试点 4.1 试点选取 城市既有社区试点选取应遵循以下原则 ( 1)体现地域特色文化、城市建设特点,考虑社区类型,具有典型性; ( 2)社区管理主体明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 ( 3)低碳发展潜力较大或节能低碳、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等相关工作基础较好,能够对当地低碳发展产生引领示范作用; ( 4)优先考虑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国家循环经济城市试点、节能减排综合示范城市建设、低碳工业园区试点 、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等范围内的社区; ( 5)优先选择开展老旧小区节能改造和综合整治、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等工作的社区。 4.2 建设指标 4.2.1指标体系 试点建设指标体系设置突出降低社区碳排放量,覆盖了既有建筑、基础设施的改造和社区环境、运营管理和生活方式的提升等方面,共设定了 9类一级指标和 32个二级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是试点建设必须要达到目标参考值要求的指标,引导性指标是试点建设可根据自身情况确定目标参考值的指标。 试点社 区应参照本指标体系,按照试点先进性要求,在开展现状评估和减碳潜力分析基础上,合理确定试点社区各指标目标值。各地区可根据社区类型的差异性和区域特点,适当增加特色指标。 表 2城市既有社区试点建设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性质 目标参考值 碳排放量 社区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 约束性 ≥10 (比照试点前基准年) 节能和绿色建筑 新建建筑绿色建筑达标率 约束性 ≥60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比例 约束性 北方采暖地区 ≥30 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比例 引导性 ≥20 交通系统 公交分担率 约束性 ≥60 自行车租赁站点 约束性 ≥1 个 电动车公共充电站 引导性 ≥1 个 社区公共服务新能源汽车占比 引导性 ≥20 能源系统 社区可再生能源替代率 引导性 ≥0.5 能源分户计量率 约束性 ≥30 可再生能源路灯占比 引导性 ≥30 建筑屋顶太阳能光电、光热利用覆盖率 引导性 ≥10 水资源利用 节水器具普及率 约束性 ≥30 非传统水源利用率 引导性 ≥10 社区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容量 引导性 ≥100 0m/平方公里 固体废弃物处理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 约束性 ≥80 生活垃圾资源化率 引导性 ≥30 餐厨垃圾资源化率 引导性 ≥10 环境美化 社区绿化覆盖率 引导性 ≥5 运营管理 开展社区碳盘查 约束性 有 碳排放统计调查制度 约束性 有 碳排放管理体系 约束性 有 碳排放信息管理系统 引导性 有 引入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和企业数量 引导性 ≥3 个 低碳生活 低碳宣传设施 约束性 有 低碳宣传教育活动 约束性 ≥2 次 /年 低碳家庭创建 活动 约束性 有 节电器具普及率 引导性 ≥50 社区公共食堂和配餐服务中心 约束性 有 社区旧物交换及回收利用设施 约束性 有 社区生活信息智能化服务平台 约束性 有 低碳生活指南 约束性 有 4.2.2指标运用 试点社区应根据本指标体系,科学推进社区改造工作。在改造方案编制阶段,围绕指标涉及领域,组织开展现状评估和碳盘查工作,明确试点建设任务和改造重点;在改造实施环节,把低碳指标要求落实到具体项目中;在运营管理阶段,应按照低碳指标建立或完善相关管理 制度和管理体系,并持续推动改造工作。 4.3 改造方案 4.3.1现状评估 调查分析。针对辖区内建筑、能源、交通、水资源、固体废弃物及生态环境等各领域,组织开展现状摸底调研,梳理总结社区在发展绿色建筑和节能建筑、节水节地节材、资源循环利用、交通出行、绿化等方面的工作基础、存在不足和问题,深入了解居民、企事业单位和市政基础设施管理运营机构等各类主体的改造需求和意愿。 碳盘查。根据现状评估情况,综合采用社区碳排放核算相关方法学,核算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以及领域构成、人均碳排放量、单位面 积碳排放量等数据信息。各地区相关部门应组织开展社区碳排放调研统计分析的专项培训工作。 4.3.2方案编制 明确目标任务。立足社区基础条件和碳排放现状,科学预测未来碳排放趋势,研究分析社区碳减排潜力,提出试点改造目标,明确具体指标要求,确立低碳改造的重点领域、重点任务,编制实施方案。试点任务既包括硬件设施改造,也包括运营模式和管理手段改进。要充分考虑既有社区设施类型复杂、产权多样等因素,科学确定具体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合理配置资金投入与相关资源。 建立推进机制。实施方案应明确政府 部门、社区居委会以及相关参与主体的责任,明确工作程序和组织落实模式,加强建筑、供热、道路、电力等领域的统筹协调。针对拟实施的重点改造项目,建立项目专项论证和专家咨询机制。在方案制定和落实中,要广泛邀请相关单位和居民讨论参与,积极开展宣传引导,调动社会主体支持配合改造实施工作。相关部门应对试点改造方案组织开展低碳专项评审。 4.4 设施改造 4.4.1既有建筑改造 根据改造方案目标,制定具体的既有建筑节能低碳改造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落实到社区每栋建筑。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单位应根据建筑节能 改造相关标准,科学开展设计施工。设计单位应根据试点社区详细踏勘结果,结合当地气候条件,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做好综合节能低碳改造设计。改造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抓好质量控制,做到绿色施工、文明施工。相关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要做好改造工程的监督管理与验收,改造完成后,对改造工程节能低碳效果进行评估。发挥居民在节能低碳改造中的监督作用。对社区内的规划新建建筑,应尽可能按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设计建设。 4.4.2交通基础设施 优化社区路网结构。充分考虑社区的出行需求和交通流特征,通过加强 社区支路建设,打通断头路和瓶颈路,改善社区交通微循环。合理配置社区内公共自行车道、人行道及车辆通行道,加强社区与公共交通 “ 最后一公里 ” 无缝接驳系统建设。改善社区交通配套设施。试点社区应增设社区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站点和设施,统筹规划充电桩、充电站等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充分利用社区边角空地,在不影响小区绿化面积情况下,增设绿荫停车场、立体停车设备,因地制宜地新建、扩建、改建机动车位和非机动车位,解决占道停车和路内停车现象。完善无障碍设施和道路指示牌、人行横道线、减速标志、信号灯设置和道路照明等。 4.4.3能源基础设施 优化能源供应系统。结合本地能源禀赋和供应条件,通过煤改电、煤改气等多种方式,积极推进燃煤替代。在有条件的社区,优先推广分布式能源和地热、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鼓励专业机构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投资社区节能改造。 推广利用新设备新技术。鼓励在社区改造中选用冷热电三联供、地源热泵、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技术,鼓励安装太阳能热水装置,实施阳光屋顶、阳光校园等工程。在供热系统节能改造中,鼓励采用余热回收、风机水泵变频、气候补偿等技术,推广新型高效燃煤炉具。在社区照明改造中,推 广太阳能照明、 LED 灯等高效照明设备。 加强社区能源计量改造。结合能源系统改造优化,提升能源计量仪表及设备的技术水平,完善水、电、气、热分类计量体系,实现能耗数据采集智能化,鼓励建设社区能源管控中心。推广家庭能源管理系统或软件,完善家庭能源计量器配备。 4.4.4水资源利用系统 给排水管网综合改造。统筹供水管网、排水管网、中水管网改造和消防专项整治等工作,优化升级社区给排水管网,综合解决给排水管网老化、跑冒滴漏、水质安全隐患、污水外溢等问题。有条件的社区,探索建立社区内污水分类处理设 施,尽可能实现中水社区内回用。 社区节水改造。考虑平房、别墅、高层楼房等不同建筑类型,完善水资源计量管理,对按总水表计量的已建楼房,实施 “ 计量出户、一户一表 ” 改造。推行小区绿化用水单独计量,尽量采用中水。实施社区绿化节水技术改造,推广应用喷灌、滴灌等技术和调节控制器等节水器具。雨水综合利用。根据降雨量和地形地貌特点,建设适宜的雨洪水资源化利用系统,通过采取建造蓄水池、渗水井和对硬质铺装地面进行透水化改造等措施、加强相关配套输送管网建设,提高雨洪水综合利用能力。 4.4.5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 完善垃圾分类收运系统。完善社区内的垃圾分类引导标识,加强家庭分类收集装置和社区垃圾分类投放容器的标准化配置,重点强化废纸、废塑料和厨余垃圾分类收集。推进社区清洁站分类装卸存储与清洁密闭化改造,提升垃圾分类中转效率,避免二次污染。 完善社区可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布局,支持专业回收企业或生产企业在社区布置自动回收机等便利有偿回收装置,完善社区回收网络。建设垃圾社区化处理设施。鼓励社区在有场地条件的餐馆、商场、酒店、菜市场等场所,就近建设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开展就地化处理和利用。在大型公共绿地、公园、绿 化面积较大的小区和社会单位,鼓励就地处置,实现绿肥就地回用。严格社区建筑垃圾管理,鼓励采用多种就地消纳方式进行建筑垃圾处理利用。 4.4.6生活服务设施 构建便捷的生活服务网络。深入开展社区居民需求调查,配套完善社区餐饮、洗衣店、菜市场、家政和老年生活服务网点,推进 “15 分钟生活圈 ” 建设,为社区居民提供高效、便利的生活服务。支持社区建设旧物交换及回收利用设施,开设定期、定点交换集市。充分利用公共空间,建设低碳科普宣传设施。完善社区信息化服务平台。加快社区物流信息化建设,支持社区便利店等传统设 施与电子商务服务有效衔接,开发面向社区居民的消费信息服务系统,提供在线销售服务。 4.4.7社区生态环境 拓展社区绿色空间。因地制宜推广建筑外墙绿化、屋顶绿化、家庭绿化等。结合“ 城中村 ” 、 “ 边角地 ” 、老旧小区和胡同街巷的市容市貌整治工作,加强社区闲置土地整治,通过见缝插绿、拆墙透绿、腾地造绿,最大限度增加绿化面积,提升社区环境质量。 改善社区水环境。结合雨洪调蓄利用等城市水利工程建设,完善社区雨水排水系统,改善社区积水问题。加强社区过境河流、湖泊水体水岸整治,加强水岸景观建设,营造洁 净宜居的水域环境。推进社区内水体疏浚治理改造。 4.5 运营管理 4.5.1健全物业低碳管理体系 对物业缺失、服务体系不健全的老旧小区,应以试点建设为契机,积极引入第三方运营机构,加快建立物业管理体系,同步推行低碳管理模式。对已有物业管理的社区,加快建立低碳物业管理制度、流程、标准,完善低碳管理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鼓励物业公司集成社会资源,丰富服务内容,提供 “ 一站式 ” 低碳生活服务。加强水、电、气、热等市政设施和园林绿化的日常维护。 4.5.2强化社区碳排放管理 试点社区 应建立覆盖社区内各类主体的碳排放管理体系,制定碳排放管理制度,建立社区碳排放统计调查制度和碳排放信息管理台账,组织开展统计核算和碳排放评估工作,加强碳排放信息公示,制定有针对性的碳排放管控措施。 4.6 低碳生活 4.6.1加强低碳生活理念宣传 普及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宣传方案。充分利用社区公共空间,通过专题展板、报栏、社区电子屏,宣传社区低碳改造建设计划、进展及取得成就,鼓励居民参与。举办社区特色低碳宣传活动,定期在学校、展览馆、公共活动广场等开展低碳生活、低碳消费、低碳建筑、低碳技术 等低碳体验活动,组织低碳家庭评选。 4.6.2推广低碳生活方式 制定低碳生活指南。从衣、食、住、行、用等方面,引导居民日常生活从传统的高碳模式向低碳模式转变,养成健康、低碳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倡导清洁炉灶、低碳烹饪、健康饮食,减少食品浪费。鼓励总结节电、节油、节气、节煤、节水和资源回收及废料应用等低碳生活小诀窍,指导居民学习运用节能低碳新知识和新技能。 推广低碳消费模式。引导社区商场、超市、餐饮等服务机构提供绿色低碳的产品和服务,打造社区商业低碳供应链。鼓励社区居民在房屋装修、电器 更换、商品采购各方面选购低碳产品和简约包装商品,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的环保购物袋。 倡导绿色低碳出行。支持购买混合动力汽车、电动车等低碳交通工具,发展电动车租赁服务。鼓励居民采用步行、自行车、拼车、搭车等低碳出行方式,宣传低碳旅游方式。 第五章 农村社区试点 5.1 试点选取 试点选取可重点遵循以下几点原则 ( 1)体现所在地区农村建设发展的特点,具有典型性、代表性; ( 2)有健全的村民自治组织或社区管理主体,具备较强的试点建设组织能力,社区居民有参与试点建设的积 极意愿; ( 3)具有开展低碳建设工作的基础条件,能够显著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 4)优先支持列入国家扶贫开发地区、生态移民区的农村社区,优先选取国家生态县、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县、可再生能源示范区等县(市)范围内的社区。 5.2 建设指标 5.2.1指标体系 试点建设指标体系设置突出以低碳发展支撑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围绕村庄规划、建设和管理,设定了 10类一级指标和 28 个二级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是试点建设必须要达到目标参考值要求的指标,引导性指标是试点建设可根据自身情况确定目标参 考值的指标。 试点社区应结合自身发展基础,参照同类农村低碳发展先进水平,在开展现状评估和分析减碳潜力基础上,确定各项指标的目标值。根据不同地区的自然气候、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等差异,各地区可适当增加反映地域特色的指标。 表 3农村社区试点建设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性质 参考值 碳排放量 社区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 约束性 8(比照试点前基准年) 规划布局 村庄规划 约束性 有 畜禽养殖区和居民生活 区分离 引导性 是 绿色农房 新建农房节能达标率 引导性 ≥50 既有农房节能改造率 引导性 ≥50 人均建筑面积 引导性 45-55 ㎡ /人 交通系统 公交通达 引导性 有 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汽车 引导性 有 能源系统 太阳能热水普及率 引导性 ≥80 可再生能源替代率 约束性 ≥5 家庭沼气 /燃气普 及率 引导性 ≥50 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率 约束性 100 生活垃圾资源化率 引导性 ≥30 秸秆回收利用率 约束性 ≥90 水系统设施 饮用水达标率 约束性 100 节水器具普及率 约束性 ≥50 环境综合整治 生态保护和修复措施 约束性 有 小流域综合治理措施 引导性 有 低碳管理 碳排放统计调查制度 约束性 有 村庄保洁制度 约束性 有 历史文化和风貌管控措施 引导性 有 碳排放管理体系 约束性 100 低碳生活 低碳宣传设施 约束性 有 低碳生活示范户 约束性 有 低碳宣传教育活动 约束性 ≥2 次 /年 节能器具普及率 引导性 ≥50 清洁节能炉灶普及率 引导性 ≥50 低碳生活指南 约束性 有 5.2.2指标运用 试点社区应参照本指标体系,科学指导村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在规划环节,将低碳指标要求贯彻到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建设、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用地布局与具体安排中;在村庄建设环节,把各项指标融入落实到绿色农房、低碳交通、垃圾处理、水系统设施、环境治理等各领域的具体工作中;在运营管理环节,要按照指标要求完善村庄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 5.3 低碳规划 5.3.1规划编制 试点社区要依据所 在区域总体规划,突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立足农村实际,体现乡村特色,编制符合低碳理念和试点目标要求的村庄低碳建设规划。规划编制应突出生产、生活功能分区,科学划定村庄空间布局,建设符合农村特点的基础设施,传承乡村风貌和历史文化,确定试点目标和改造、新建内容。规划编制要深入实地调查,坚持问题导向,鼓励村民参与。对已经编制村庄规划的试点社区应参照试点建设指标体系对规划进行碳评估,补充低碳建设内容或制定社区低碳化改造方案。 5.3.2规划落实 试点社区所在地相关部门应做好试点低碳规划审查工作,将规划中 低碳试点建设相关要求落实到农村土地流转、项目招标和土地审批等具体环节中。要加强基层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定期评估试点规划实施情况。充分利用村庄广播、村民会议等方式,加强村庄低碳建设相关工作的宣传,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理事会等村民组织作用,引导村民全过程参与试点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 5.4 低碳建设 5.4.1绿色农房 新建农房。按照国家绿色农房、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等相关标准,对政府统一规划建设的农房提出明确的建设标准要求,对农民自建住房给予有针对性的指导。新建农房设计应充分考虑当 地气候条件,最大化利用自然采光通风,推广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应用。优先采用本地化的建筑材料。在满足居住所需建筑面积的同时,提倡紧凑型农宅庭院布局。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进住宅产业化建造,组织提供专业的农房设计服务。 既有农房。农房低碳改造工作应与危房改造、抗震节能改造、灾区重建等工作统筹推进。既有农房应按照当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开展节能改造,推广应用保温隔热围护结构材料、绿色建材产品,加强全流程的改造监管工作。对于改造中的建筑废弃物,倡导转化为可用建材,提高资源化利用率。 5.4.2交通设施 在有条件地区,合理设置公交站点、公交线路,因地制宜开通城、镇、村之间的客运车辆,为农村居民提供便捷的绿色出行条件。加快淘汰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标准的高耗能、高排放的燃油机动车(船)、农用机械,抓好农村机动车、农用机械的检测维修和保养。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广使用液化天然气( LNG)等清洁能源车辆。在风景名胜区和特色旅游村,全面推广新能源车辆,提供低碳的景点游览和接驳服务。 5.4.3低碳能源系统 能源供应系统。加快淘汰低质燃煤,实现农村住户炊事低碳化。结合集中连片的新农村建设,在农业秸秆、畜禽养 殖粪便等生物质资源丰富的地区,推广建设规模化的沼气场站,推进沼气在炊事、发电、供热等方面的综合利用。在居住点较为分散的社区,推广建设户用沼气池,提高家用沼气覆盖率。在沿海等风能资源丰富区域,推广中小型风力发电和风光互补等技术应用。 节能低碳设施和设备。针对不同地区农村的炊事、采暖等用能特点,推广清洁节能炉灶等。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采暖设备、小型光伏发电系统、太阳能光伏大棚,以及节能低碳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低碳农业设施。 5.4.4垃圾处理设施 垃圾收运体系。因地制宜构建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体系,合理配置村域垃圾收集设施,分户配置标准化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指导村民科学分类投放。鼓励资源化优先和 “ 就近就地 ” 的无害化处理方式,健全 “ 村收集、镇转运 ” 的收运体系。 垃圾综合处理系统。加强农村社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设置回收站点,构建县、乡、村三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加大秸秆露天焚烧整治力度,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推广使用可降解地膜。对人畜粪便、厨余垃圾、农林废弃物等有机垃圾采用堆肥方式处理。加强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综合整治,科学建设就地无害化处理设施。 5.4.5水 资源利用设施 加强农村安全饮用水集中供给系统建设,鼓励建设联村联片、规模适度的供水系统。建设适宜的小型污水处理设施,优先采用人工湿地、好氧塘等低碳生态处理工艺。加强农村畜牧养殖废水的收集,严格做好污水处理。干旱缺水区域要推广应用适宜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推广滴灌、喷灌等节水灌溉技术,推广水肥一体化模式。推广应用节水、节能、减排型水产养殖技术和模式。 5.4.6村域生态环境 环境绿化美化。加强农村自然景观保护,保留有地域特色的田园风貌。立足自然地理和气候资源条件,选用适宜的乡土植物种类, 加强村域林木环境、道路林荫和庭院美化,构建不同层次的绿色景观。因地制宜建设碳汇林,综合运用草畜平衡、休牧、围栏等措施,加强草原保护。 生态修复建设。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加强植树造林、退耕还林还草,加快废弃矿山治理、荒漠化防治。加强荒山荒地造林,实施河道清淤和排洪沟建设,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高应对洪涝、水土流失等防灾减灾能力。加强对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生态脆弱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管。 5.5 低碳管理 5.5.1完善村庄公共服务 借鉴城市社区管理和服务模式,在试点村庄 推行社区化管理。加强网络、广电通讯等信息设施和便民超市、农资超市等服务设施建设。依靠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多方力量,提升农村教育、卫生、劳动就业、法律、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水平。 5.5.2健全村庄公共管理 加强农村公用设施管理,建立村庄道路、给排水、垃圾和污水处理、沼气等公用设施和水体、湿地、林地等生态系统的长效管护制度,培育市场化的专业管护队伍,做好专业管护人员技能培训。加强历史文化名村、古村落保护,建立健全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的监管机制。鼓励引入专业化物业管理公司,探索农村社区物业管理新模 式。鼓励社会企业通过捐赠、投资等方式,在试点农村社区开展公益碳汇林建设。 5.5.3加强村庄碳排放管理 加强农村电力、煤炭、燃气等能源资源计量工作,科学配置入村、入户的电表、水表、气表,建立村庄资源能源统计调查制度和碳排放信息管理台账。定期开展能源资源调查统计,分析能源资源消耗总量、结构和变化情况,评估碳排放水平,制定有针对性的碳排放管控措施。 5.6 低碳生活 5.6.1宣传低碳文化 把低碳文化融入农村文化建设,开展反映本地特色的低碳文化活动。充分利用农村广播、文化活 动室、农家书屋、宣传栏等,加大低碳文化传播。建立城乡低碳资源联动、低碳信息共享机制,组织开展低碳科技、低碳文化下乡活动,支持开办低碳专题展览,提高村民低碳意识,营造低碳村风、家风和民风。 5.6.2倡导低碳生活方式 引导村民低碳消费行为,编制农村社区低碳生活指南,在社区超市、小卖部、集贸市场等悬挂张贴低碳产品选购常识、倡议书,鼓励居民选用低碳产品。提倡以勤俭节约方式举办婚丧嫁娶等活动,反对铺张浪费、大操大办。在学校开设低碳教育课堂,普及节水、节电、垃圾分类回收等低碳生活知识,组织评选低碳生活 示范户,带动村民形成低碳消费行为习惯。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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