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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低碳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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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低碳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低碳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低碳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珠海市低碳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 2012 年 8 月 25 日 珠海市低碳试点城市实施方案 为做好广东省低碳城市试点工作,探索具有珠海特色的低碳发展模式,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开展低碳城市和低碳县(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础条件 (一)自然生态禀赋优良。珠海拥有浪漫的海滨风光和优美的生态资源。全市陆域面积 1711.24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为 123.2平方公里,是珠三角海洋面积最大、海岸线最长、岛屿最多的城市,素有 “ 百岛之市 ” 的美誉,以优美的环境和清新的空气闻名中外。珠海地处珠江出海口,市域范围内水道遍布、山水相间、陆岛相望,拥有丰富的红树林、水松林、近岸滩涂等自然资源,具备较强的碳汇能力。全市活立木蓄积总量为2413016 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 28.8。全市自然生态保护区面积达 222.32平方公里,占 城市土地总面积的 13.07。红树林面积达 755公顷,是华南地区最大的同类生态保护区。珠海地处北回归线以南,属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冬夏季风交替明显,历年平均太阳总辐射量为 111.62 千卡 /平方厘米,年日照时数 1600~ 2500 小时,光能、风能资源丰富。连续十二年获评广东省环保考核优秀,连续五年实现污染减排目标,是首批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曾以整体城市景观入选 “ 全国旅游胜地四十佳 ” ,荣获联合国人居中心颁发的 “ 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 ” 。 (二)经济社会发展向好。 2011 年珠海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 GDP) 1403.24亿元,在全省 21 个地级以上市中排第 11 名。人均 GDP达 8.93 万元,位居全省第四。 2011年末常住人口达 156.76万人,户籍人口为 106.01 万人,是广东省人口最少的城市。 2011年三次产业的比重为 2.7 56 41.3。 2010年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55.4。先进制造业发展实现重大突破,中航通用飞机珠海制造基地、中海油深水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等重大项目落户建设,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43.8。高端新型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迅 猛,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达到 7。低碳产业发展远景可期,涌现了珠海兴业太阳能、优特科技等一批低碳企业。随着港珠澳大桥动工建设、经济特区范围扩大至全市、珠海被定位为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以及横琴新区发展纳入国家战略,珠海正处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成长期、转变发展方式的加速期、城市功能的提升期和综合实力的跨越期,经济社会发展将保持较快增长速度。 (三)能源消费结构优化。 “ 十一五 ” 期间,全市单位 GDP 能耗从 2005 年的 0.66吨标准煤 /万元下降到 2010年的 0.56吨标准煤 /万元,顺利完成省政府下达的 “ 十一五 ” 期间单位 GDP能耗下降 15的任务,单位 GDP 能耗位居全省第三低位。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由 2005年的 0.943吨标煤 /万元下降到 2010 年的 0.832吨标煤 /万元,累计下降 11.7。 2010 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费量为 756.9万吨标准煤,其中煤炭 68.2 万吨,焦炭 64.5万吨,石油 29.1万吨,转炉煤气 5248 万立方米,天然气4709 万立方米,热力 452004 百万千焦,电力 643385 万千瓦时。 2010 年全市电力消费量为 1022561万千瓦时,占全省电力消费量的 2.5,在珠三角 九市中居最末位。 (四)减排工作成绩斐然。 “ 十一五 ” 期末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2.78 万吨,比2005 年下降 10.32;二氧化硫排放量 3.56 万吨,比 2005年下降 24.26,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减排任务。全市共建成污水处理厂 10 座,日处理能力达 54.3 万吨。完成燃煤电厂的脱硫,建成并投运 4台共计 260万千瓦火电机组的脱硫设施。 “ 油改气 ” 和落后产能淘汰工作成绩显著,全部燃油机组完成燃烧天然气改造,关闭小火电机组 37.3 万千瓦,是国家下达任务的 1.63倍。 (五)体制机制趋于完善。珠海市委、 市政府始终秉持 “ 生态优先 ” 原则,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高度重视绿色发展,形成了有利于低碳发展的体制机制。制定出台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珠海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2008-2020)、珠海市“ 十二五 ” 污染减排规划、珠海市排水条例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坚定不移地实施新增工业项目百分百进入园区、裸露山体百分百恢复绿化、污水垃圾百分百达标处理、节能减排百分百实现目标的 “ 四个百分百 ” 行动方案。成立了珠海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建立市节能减排考核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节能联席会议。为保持珠海的生 态环境优势,珠海市政府每年投入超过 GDP2的经费专门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 “ 十一五 ” 期间,累计投入资金 1.8亿元,实施余热余压利用、绿色照明工程和区域热电联产等 57项重点节能工程。 2008年以来,珠海市连续每年安排减排专项资金1000 万元用于实施重点减排工程,特别是西部地区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建设项目。 二、基本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基本思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珠海为核心,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循序渐进的原则,按照建设资源节 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优化产业结构与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率和增加森林碳汇,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低碳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强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建设低碳社会,把横琴新区建成国家低碳经济的示范区,把珠海建成 “ 低污染、低排放、低投入和人居高品质、运营高效率、经济高产出 ” 的低碳发展示范城市。 (二)主要目标。经济发展质量明显提高,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低碳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低碳产业优势更加突出,低碳社会建设全面推进,健康、节约、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 费模式逐步确立,居民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到 2015 年,万元 GDP 二氧化碳排放量(碳强度)比 2010年下降 19.5以上,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 1088 万吨标煤以内,完成省下达的考核任务。 三、主要任务 全面推进产业低碳化、交通低碳化、能源低碳化、建筑低碳化、生活低碳化,加强节能和提高能效,走低碳发展之路,发挥核心城市的模式引领作用。重点推进产业低碳化、交通低碳化,增加森林碳汇,突出珠海低碳特色,让珠海城市更美丽,让人民生活更美好。 (一)产业低碳化。一是坚持产业高端化发展。 “ 三高 一特 ” (高端服务业、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特色海洋经济和特色农业)并举,大力发展现代产业。主动承接港澳现代服务业扩张和城市功能辐射,以横琴开发和香洲转型为抓手,优先发展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的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装备制造、石化等先进制造业,注重以先进技术和信息化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降低工业生产过程中的温室气体排放。重点发展软件和集成电路、信息材料、电子通讯等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高端新型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布局发展新材料、航空、海洋工程和节能环保产业。积极发展低 碳农业,建设具有岭南特色的都市型、外向型、生态旅游型的现代农业体系。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发展海岛旅游、海洋科技和现代渔业。严控高耗能、高排放产业发展。推动节能环保信息技术应用,实现生产设备数字化、生产过程自动化。二是坚持产业集聚化发展。继续实施 “ 东部大转型、西部大开发 ” 战略,打造 “ 东部服务 ” 和 “ 西部制造 ” 的产业功能布局。推动东部环港澳地区加快从生产型经济向服务型经济的战略性转变,集中发展现代服务业,实现与港澳现代服务业和城市功能的衔接;充分发挥西部地区海港、空港俱全,土地、岸线、淡水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发展先 进制造业和现代物流业,做大做强临港、临空产业。坚决推进产业发展园区化,所有新增的工业企业项目全部进入工业园区,园区以外的新增工业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同时对于城区老工业项目,积极通过三旧改造等措施促其进入园区,以园区集中的资源供给和完善的配套服务帮扶其不断更新技术手段,助力产业升级。加快完善园区配套设施,明确主导产业,做强特色产业,形成布局集中、产业集聚、土地集约的产业园区发展新格局。三是坚持循环经济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清洁生产为手段,以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效率、减少废物排放为主要目的,努力构 建循环经济体系。鼓励企业推进清洁生产,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材料,从源头上减少污染和废弃物排放。完善石化、能源、打印耗材等重点产业配套,延伸产业链,通过 “ 补链 ” 把产业链发展成生态链,在产业内部和产业之间形成资源能源的闭路循环,减少废弃物处理的温室气体排放。以高栏港经济区、高新区为试点,以园区生态化改造为重点,全面建设循环型工业园区。合理规划园区内的资源流和能源流,理顺入园企业的产业链接关系,使园区内上游企业产生的废物转化为下游企业的原料,实现区内资源消耗减量化和循环化。 (二)能源低碳化。一是加快能源基础 设施建设。力争 2013年建成一期处理能力350 万吨 /年的珠海液化天然气( LNG)接收站,以及首期产能 80-120亿方 /年的中海油天然气陆上终端项目,实施配套管道工程,推进 LNG 冷能利用项目。大力推进电源点建设,扩大电源装机容量,提高调峰能力,加快珠海电厂 5、 6 号各 1 台 100 万千瓦的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中海油天然气发电厂和平沙钰海 LNG 发电厂建设。以珠海电厂 5、 6号机组为重点,做好火电厂及大型燃煤燃油锅炉烟气脱硝及低氮燃烧改造,推广采用烟气脱硝技术,确保完成省下达的脱硝任务。加快管道网络建设,推动管道天然气 进入家庭,尽快实现香洲主城区用户 100具备使用天然气的条件。统筹推进热电冷联产和包括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 IGCC)在内的清洁煤发电项目建设,除上述两类项目外,不再规划、布点新建燃煤燃油电厂。二是集中发展清洁能源。大力发展低碳能源,加快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重。利用海上风能资源丰富的优势,加快推进海上风电开发建设,争取在 “ 十二五 ” 时期开工建设 20-45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 “ 十三五 ” 全市海上风电开工建设容量达 100-180 万千瓦。加快推进光伏发电应用,规划建设高新 区太阳能光伏屋顶示范项目、尖峰河风香堤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万山区海岛光伏发电项目、中航通飞产业基地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国华、龙博、中粤等太阳能发电项目。扩大太阳能热水器在医院、学校、宾馆、工厂宿舍等集体用户的应用比例,提高农村地区太阳能热水器普及率。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在 “ 十二五 ” 期间建成斗门茶冷迳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规划建设东部垃圾发电厂二期工程。适度发展生物质能,建设沼气利用工程。 (三)节能和提高能效。一是实施产业园区热电联产。对符合热电联产建设条件的产业园区,通过建设热电联产机组 实施集中供热,严禁建设分散的供热锅炉。推进集中式热冷电联产联供项目建设,对南湾片区实行供热改造,在高栏港经济区、富山工业园新建热电联供项目,建设横琴新区燃气热电冷多联供能源站。二是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在水泥、化工、纺织等高耗能行业推广干法熄焦、余热余压发电、低热值煤气燃气轮机、蓄热式加热炉、废气强化热交换等技术。提高电机系统效率,推广变频调速、永磁调速等先进电机调速技术。在电力、石化、纺织、食品、医药等行业实施高效节能风机和水泵、压缩机系统优化改造,推广自动化系统控制技术。推广节能变压器,发展智能电网。积极推 进以横琴岛为试点的智能电网示范项目建设,逐步将智能电网覆盖全市。三是普及推广绿色照明。建设广东绿色照明示范城市。加大在公共建筑推广节能照明技术的力度,提高公共建筑照明自动控制水平。市政工程的建设及改造要优先选用 LED 路灯、太阳能路灯以及风光互补路灯等新能源产品。完善和落实节能照明产品的财政补贴政策,鼓励群众优先选用 LED 光源、节能灯具。 (四)交通低碳化。一是构建内畅外联的交通路网。以港珠澳大桥为战略节点,以横琴口岸及综合交通枢纽为突破,加快推进与之相配套的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在建成珠江口西岸交通 枢纽城市的基础上构筑粤港澳交通枢纽,打造面向港澳、服务周边、联通全国、海陆空一体化的现代化立体交通运输网络。加快重大交通项目建设,全面贯通海港、空港、口岸三大节点。加快口岸建设,提高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加快市政道路建设。二是提高交通管理水平。学习借鉴港澳交通管理经验,提高市内道路通行效率,打造珠三角交通最畅顺城市之一。加快完善珠海城际轨道各站点与城市道路的交通设施及组织工作。建设规模适宜、布局合理并与道路设施和公交设施相协调的停车系统,科学规划设置城市道路交叉口、出入口、单行线和红绿灯,完善交通信号智能控制系统,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加快推进西部地区公交和长途汽车乘换中心等公共交通枢纽建设,推进东西部交通资源均衡化。三是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积极完善新能源汽车发展环境,落实鼓励新能源汽车应用和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充电、充气、维修维护等配套体系建设。提升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水平,加快建设新能源汽车公共技术研发、检测和试验平台,突破和掌握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积极参与建立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以公交、公务应用为重点,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工程。力争到 2015 年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客车。四是打造绿色交通体系。实施公交优 先战略,启动全市快速公交系统项目,城市主干道开设公交专用道,科学、合理增加公交线路和班次。加快自行车道、人行横道、人行过街设施、残疾人无障碍通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鼓励市民选用公共交通工具、拼车出行、自行车出行和步行。构建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在人流量大的区域设置公共自行车租用服务点, 2012年完成首期主城区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建设,设置一定数量的移动便捷式租用服务点,推广公共自行车租用 IC卡。 (五)建筑低碳化。一是构建组团式紧凑型城市形态。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引入低碳理念,合理规划城市功能布局,加强土地 集约节约利用,加快打造 “ 一条主轴(从情侣路到珠海大道)、两大板块(东部、西部)、三区一城(香洲核心城区+横琴新区+西部中心城区=主城区)、若干组团 ” 的城市发展格局。减少市民出行半径,降低城市居民生活成本和企业商务成本,减少城市扩张带来的资源和能源浪费。二是做好公共建筑节能。争取在 “ 十二五 ” 期间,实现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下降 10,其中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降低 15。重点推进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监测和用能管理,推进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以及能耗实时监管平台建设。建立完善既有建筑 节能改造的激励机制,落实补贴、退税等政策。严把新建建筑节能准入关,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推广使用节能建筑材料,对新建建筑实现从规划设计、施工到验收全过程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的监督管理。在珠海规划展览馆建设中,突出低碳发展的元素,增加以低碳城市为主题的展示内容。三是建设生态居住区。坚持以人为本,建设节地、节水、节能、智能化的生态居住小区。住宅小区的设计和建材的选择要充分考虑采光、保温和资源节约的要求,推广使用粉煤灰、建筑垃圾等废弃物加工生产的再生墙体材料。装修设计应坚持节能、节约原则,采用自然通风、采光,推行节能 灯与 LED节能灯,使用节能电器。建立并逐步完善社区垃圾分类化、资源化管理和循环利用网络系统。加强符合可持续发展原则的物业管理示范小区建设及推广工作。四是推广节能产品和清洁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完善财政补贴政策,鼓励群众购买节能空调等节能产品。加大对现有高能耗空调的改造力度,提高空调系统的自动化控制水平。在城市中推广普及太阳能一体化建筑、太阳能集中供热水工程,在农村推广家庭用太阳能热水器。以公益性建筑物为试点,建设与建筑物一体化的屋顶太阳能并网光伏发电设施,逐渐推广到其他建筑物。积极推广空气源和地热源热泵技术, 对具有冷热需求的建筑,推广采用热泵冷热联供系统和回收余热的热泵热水系统。 (六)生活低碳化。一是倡导低碳生活方式。提倡生活简单、简约化。引导市民尽量选用本地产品、季节产品及包装简单的产品,减少商品在运输过程中的碳排放,逐步限制直至取消一次性物品的使用。组织编写低碳生活家庭行为手册,介绍在家庭生活中减少碳排放的方法,促进人们日常生活从传统的高碳模式向低碳模式转变,养成健康、低碳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消除碳依赖。二是发挥政府示范作用。各级政府机关要带头实践低碳理念,成为全社会低碳发展的表率。对政府机构建 筑物及空调、照明系统进行节能改造。提高电子政务水平,减少资源消耗。鼓励办公物品的回收利用,严格控制办公经费开支。实施绿色采购,逐步提高政府采购中可循环使用的产品、再生产品以及绿色产品的比例。三是做好垃圾分类处理。加强垃圾的分类收集,将可循环利用的物资从垃圾中分离出来,分类放置。力争到 2015年实行垃圾分类收集的居民户数和单位数均达到 50以上。 (七)增加碳汇。一是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实施 “ 绿化珠海、美化家园、幸福珠海 ” 工程和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工程,增加林地面积,提高森林固碳能力。 2012年三季度前完成 广东省 4 号生态景观林带珠海段建设。在植树过程中,在注重景观性的同时,更加注重选择遮荫树种,方便居民绿色出行。二是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加快建设城市森林公园,保护和科学利用红树林、水松林、近岸滩涂等自然资源,申报设立竹洲省级水松湿地保护区,推动横琴海洋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推进淇澳红树林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打造珠三角最大、全国著名的湿地保护之城。三是推进城乡绿地系统建设。完善绿道网建设,使省立绿道和市立绿道、社区绿道有机衔接,打造路景结合、特色鲜明、功能明显的区域绿道网。研究开展建筑屋顶绿化。加快建设以园林绿化为 主体,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城市绿地系统。建设绿色生态乡村,搞好农村庭院和房前屋后绿化美化,推动实现城乡绿化一体化。 四、实施低碳发展示范工程 (一)横琴低碳示范区。按照横琴总体发展规划的要求,严格执行产业政策,重点做好对全岛物质流的规划布局,按 “ 碳零排放 ” 的标准和目标,合理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打造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 “ 生态岛 ” 以及国家低碳循环示范区。编制实施横琴新区低碳试点规划。优化产业结构,发展以高端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重点发展商务服务、休闲旅游、科教研发和高 新技术、金融服务、文化创意和中医保健等产业。推进横琴燃气多联供项目建设,向横琴新区提供集电、热(冷)汽、水多联供为特色的绿色清洁能源,岛内原则上不再规划、布点新建燃煤燃油电厂,新建建筑物原则上不得单独安装供暖供冷设施。打造低碳交通体系,将公共交通工具逐步置换成新能源汽车。做好红树林保护,利用丰富的湿地生态系统资源,增加碳汇能力。拓展光伏幕墙、风能发电等光风电建筑一体化工程,同时在清洁能源利用上避免光伏幕墙反射造成光污染。争取国家和省支持在横琴新区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建立广东省一体化的碳金融交易市场,力争进 入国家统一规划的国内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争取形成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区域性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争取在横琴新区建设珠三角低碳城市联盟永久会议所在地和粤港澳低碳发展联盟永久会议所在地。 (二)低碳示范社区。低碳社区是指在社区内将所有活动所产生的碳排放降到最低,并通过生态绿化等措施,达到 “ 低碳或零碳、低废弃或零废弃物、水低耗、快乐健康的生活方式 ” 的目标。各区(含经济功能区,保税区除外)在 2013 年前至少打造一个低碳示范社区,到 2015年打造 2 至 3个低碳示范社区。斗门区、金湾区在基础较好的农村社区开展低碳试点 ,着力实施珠海市农村沼气建设方案,结合畜禽养殖、污水垃圾处理,建设沼气利用工程。推广使用太阳灶、家庭用太阳能热水器、生物质能炉具等清洁能源设施。 (三)低碳示范企业。科工贸信、海洋农渔、交通、文体旅游等各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各区(经济功能区)分别从农业、工业、服务业等各行业中选取至少一家企业进行低碳试点。实施太阳能屋顶、光伏幕墙、风能发电等光风电建筑一体化工程,提高清洁能源的利用比例,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探索应用二氧化碳捕获与埋存的低碳技术。重点对企业建筑物及空调、照明系统进行节能改造,采购相关设备时要 优先选择节能产品。 (四)低碳示范公共机构。在全市公共机构中选取部分单位,探索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的低碳办公和低碳服务模式,率先开展低碳办公和低碳服务试点示范。完善珠海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制定合同能源管理实施细则,改革公共机构能源经费支付制度,探索建立定额支付取代实报实销制度。重点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和社会服务公共建筑、照明和空调系统严格执行新建项目节能标准,落实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制度,加强能耗水平统计监测,开展能源审计和节能技术改造,扶持推行合同能源市场化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制定规划。我市已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为做好省低碳城市试点工作,根据市政府换届及市直部门领导变动情况,完善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机构设置,增加各区(经济功能区)成员,对外视工作需要亦称珠海市建设广东省低碳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低碳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局,统筹低碳试点城市建设工作的实施。加快制定珠海市低碳城市发展规划,进一步细化建设低碳城市的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和工作重点。各有 关部门要根据规划任务分解,分别制定低碳社会、低碳交通、低碳产业、低碳建筑、碳汇等相关专项发展规划。 (二)加大扶持,政策引导。财政、国土、人力资源、教育、金融、环保、产业等部门及早出台扶持政策,支持低碳发展。加大对低碳产业的扶持力度,优先保证低碳产业项目建设用地。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和社会资金支持低碳重点工程、低碳产品和低碳新技术推广应用。加大各类金融机构对节能减排、低碳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建立银行绿色评级制度。安排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经费,用于支持低碳示范工程建设和低碳试点研究、推进工作。在政府采购、城市 建设等方面,优先考虑本地化的低碳产品。落实财税等优惠政策,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节能服务机制,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以珠海市现有大学园区为基础,通过与国内外低碳领域先进单位合作,吸引相关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培养和建立一支高水平的低碳研究队伍。 (三)加快合作,全面参与。以 “ 建设低碳示范城市、横琴新区低碳示范区 ” 为主要内容,加快与港澳、珠三角各市相关组织和研究机构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合作,建立低碳城市发展合作机制和低碳城市联盟。将节能减排和建设低碳城市宣传作为重大主题,制定宣传方案,开展宣传活 动。通过产业发展、技术交流、低碳城市建设等途径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树立 “ 低碳珠海 ” 形象。珠海主要新闻媒体要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进行系列报道,刊播低碳城市建设公益性广告,形成政府引导,重点工程示范,企业与居民广泛参与的 “ 低碳珠海 ” 建设格局。 六、实施步骤 “ 十二五 ” 时期建设珠海低碳试点城市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基础工作阶段( 2012 年 -2013年)。重点是全面纳入广东省低碳试点城市工作格局;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总体工作部署;开展低碳发展规划的委托编制工作;加强 组织领导,成立珠海市低碳试点联席会议,建立正常工作机制;培育低碳试点园区、企业、社区和公共机构等示范单位;按照省制订的碳排放考核任务指标进一步提出分解落实方案。 (二)启动实施阶段( 2013 年 -2014年)。在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和低碳试点各专项规划的基础上,全面启动并系统实施各项试点工作,重点是发展低碳产业、低碳交通、低碳建筑、低碳能源、低碳生活、增加碳汇;强化低碳宣传、鼓励全社会自主参与减排,发挥低碳试点单位的示范作用,推动全市碳排放强度下降;有计划地实施碳减排各项措施,确保完成各年度的碳减排考核分 解任务。 (三)改善提高阶段( 2014 年 -2015年)。按照低碳发展的要求,建立健全并逐步完善有利于低碳发展的体制机制;按照 “ 十二五 ” 珠海低碳城市建设和省下达碳排放指标考核任务的总体要求,对我市碳减排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和评估,推进各项低碳试点工作不断改善和提高。 “ 十二五 ” 珠海市低碳试点工作计划表 序号 工作事项 主要内容 完成 时间 负责 单位 1 成立珠海建设广东省低碳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完善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机构设置,增加各区(经济功能区)成员,对外视工作需要 亦称珠海市建设广东省低碳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低碳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局。 2012年6月底 市发改局 2 编制珠海市低碳试点发展规划 按照省开展低碳试点城市的通知要求组织进行编制,为保障实现碳减排考核任务目标,对低碳发展涉及产业、交通、建筑、能源、社会生活等各方面制订试点总体规划,将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节能、增加碳汇等方面结合起来,对采取各项措施的碳减排效果进行测算评估,提出碳减排重点目标、重点项目和重点措施。 2012年底 市低碳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委托 编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3 编制横琴新区低碳示范园区规划 按照省开展横琴新区低碳试点区的通知要求和横琴总体发展规划建设 “ 生态岛 ” 的目标要求组织进行编制,对低碳发展涉及现代服务业、交通、建筑、公共服务、社会生活等方面制订园区示范规划,将优化能源结构、节能、增加碳汇等方面结合起来,对采取各项措施的碳减排效果进行测算评估,提出碳减排重点目标、重点项目和重点措施。 2012年底 横琴新区管委会 4 建立 “ 十二五 ”各区碳强度下降约束性指标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及完成情况考核办法 按照省政府下达的 “ 十二五 ” 碳强 度下降指标分解任务进行落实实施,将低碳发展纳入政府工作政绩考核工作内容,建立工作保障制度。 2012-2013年底 市低碳城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 编制碳减排相关专项规划 根据各区和各部门工作实际和特点,启动编制开展低碳交通、低碳建筑、低碳办公、低碳消费、碳汇等领域的相关专项规划,市交通局、住规建局、市市政园林和林业局等部门研究制订相应的专项规划。 2012年底 市低碳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6 建立健全工作体系 加强低碳试点组织、协调能力建设,设立推动低碳发展工作专门岗位,抽调专职人员, 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建立正常工作体系和岗位责任制度,保障各项低碳试点工作正常开展。 2012年底 各区(经济功能区)政府(管委会) 7 研究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的统计体系,探索建立独具特色的城市碳减排评价指标体系。 加强与省的沟通协调,按照省制定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体系和方法,在市内试行开展统计业务。结合实际、注重可操作性,创新建立低碳发展城市评价指标体系,促进珠港澳和珠中江等对内对外加强交流与合作。 2012年底 市环保局、市统计局 8 推进产业低碳化,推动产业发展的高端化和集聚化,构建循环经济体系 大力发展 高端产业,注重以先进技术和信息化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降低工业生产过程中的温室气体排放。推进产业发展园区化,园区发展生态化,合理规划园区内的资源流和能源流,实现区内资源消耗减量化和循环化。 2012-2015年 各区(功能区)政府(管委会),市发改局,市科工贸信局 9 推进能源低碳化,加快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清洁能源。 统筹推进清洁煤发电项目,不再规划、布点新建燃煤燃油电厂。加快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重。 2012-2015年 各区(功能区)政府(管委会),市发改局 10 节能和提高能效 实施产业园区热电联产。在高耗能行业推广节能技术。发展智能电网。普及推广绿色照明。市政工程的建设及改造要优先选用 LED 路灯、太阳能路灯以及风光互补路灯等新能源产品。 2012-2015年 市发改局、市科工贸信局、市市政园林和林业局、市供电局 11 推进交通低碳化,打造交通畅顺城市,推广新能源汽车。 构建内畅外联的交通路网,建成珠江口西岸交通枢纽城市。提高市内道路通行效率,打造珠三角交通最畅顺城市之一。积极完善新能源汽车发展环境,落实鼓励新能源汽车应用和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充电、 充气、维修维护等配套体系建设。力争到 2015 年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客车。 2012-2015年 市交通局、市发改局 12 推进建筑低碳化,做好公用建筑节能,建设生态居住区。 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引入低碳理念,合理规划城市功能布局,减少城市扩张带来的资源和能源浪费。推进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建设节地、节水、节能、智能化的生态居住小区。推广节能产品和清洁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 2012-2015年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科工贸信局 13 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增强森林、湿地碳汇能力 探 索碳汇林业、湿地发展新模式,实施碳汇增汇、储存、计量监测等项目,加强水源涵养林工程、沿海防护林工程、水土保持林工程、林分改造工程、封山育林工程。加强生态系统修复与保护,重点保护红树林湿地,建设集生态、环保、教育和休闲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绿道网,深入发掘绿道网的综合功能,探索建立绿道网运营的长效机制,提出强化碳汇能力的方案。 2012-2015年 市市政园林和林业局 14 开展低碳示范 横琴新区开展低碳县(区)试点。 2012-2015年 横琴新区管委会 各区(含经济功能区,保税区除外)在 2013 年前 至少打造一个低碳示范社区,到 2015 年打造 2 至 3 个低碳示范社区。 2012-2015年 各区(经济功能区,保税区除外)政府(管委会) 斗门区、金湾区在基础较好的农村社区开展低碳试点。 2012-20斗门区、金湾区政府 15年 科工贸信、海洋农渔、交通、文体旅游、市政园林等各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各区(经济功能区)分别从农业、工业、服务业等各行业中选取至少一家企业进行低碳试点。 2012-2015年 科工贸信、海洋农渔、交通、文体旅游、市政园林等市直有关部门,各区(经济功能区)政府(管委会) 15 组织开展低碳发展知识专题培训 组织市有关部门、各区(功能区)及全市发展改革系统的业务负责人员每年开展一次低碳发展知识的专题培训,进一步宣传发动低碳试点工作,提高干部队伍业务素质。 2012-2015年 市委组织部、市低碳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6 组织开展低碳社会宣传倡导活动 利用各种媒体开展每年至少两次宣传教育,增进全市各界对低碳发展的了解和认识,倡导全民自觉行动,推动形成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全社会关注、参与的意识和氛围。 2012-2015年 市委宣传部 17 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体 制机制 为探索建立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体制机制,在横琴筹划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现已完成工作的基础上,在省试行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和碳排放权合理分配的前提下,协调建立横琴碳排放权交易机构,并纳入省碳排放权交易体系。 2013年底 横琴新区管委会 18 推进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监测体系 按照广东省 “ 十二五 ” 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要求,推进建设温室气体监测站网,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监测监管基础保障,加快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统计监测分析评估制度,为制订低碳发展政策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2013年底 市气象局 19 探索 开展建立碳标识等低碳认证制度研究和实践 在国家和省的支持指导下,按照省建立碳标识等低碳认证制度的思路和工作方案,选择部分行业和产品先行探索建立碳标识等低碳认证制度,并积极推广。 2013年底 市质监局 20 制定完善低碳发展的财政、税收国土规划配套政策 加大对低碳产业的扶持力度,优先保证低碳产业项目建设用地。 2012-2015年 市国土资源局 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和社会资金支持低碳重点工程、低碳产品和低碳新技术推广应用。 市发改局、市科工贸信局 加大各类金融机构对节能减排、低碳项目的信贷支持力 度,建立银行绿色评级制度。 市政府金融工作局 在财政预算内安排低碳城市试点专项资金和工作经费,用于支持低碳示范工程建设和低碳试点研究、推进工作。在政府采购、城市建设等方面,优先考虑本地化的低碳产品。落实财税等优惠政策,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节能服务机制,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 市财政局 以珠海市现有大学园区为基础,通过与国内外低碳领域先进单位合作,吸引相关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培养和建立一支高水平的低碳研究队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 名词解释 1.低碳城 市是指以低碳经济为发展模式和方向、市民以低碳生活为理念和行为特征、社会以低碳社会为建设标本和蓝图的城市。 2.低碳经济是指通过更少的自然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获得更多的经济产出,创造实现更高的生活标准和更好的生活质量的途径和机会,并为发展、应用和输出先进技术创造新的商机和更多的就业机会。低碳经济主要关注在经济发展中排放最少量的温室气体,同时获得整个社会最大的经济产出。 3.低碳社会是通过消费理念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在保证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高和社会发展不断完善的前提下,致力于在生产建设、社会 发展和人民生活领域控制和减少碳排放的社会。低碳社会强调日常生活和消费的低碳化,强调通过理念和行为方式的转变,达到人类社会与自然系统的和谐发展。 4.低碳生活是指通过转变消费理念和行为方式,在保证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的前提下,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 5.低碳交通是指在交通系统中实现低碳化,包括交通组织的高效化、出行方式的公交化、交通能源的低碳化等方面。 6.低碳建筑是指在建筑材料与设备制造、施工建造和建筑物使用的整个生命周期内,减少化石能源的使用,提高能效, 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低碳建筑目前已逐渐成为国际建筑界的主流趋势。从内涵上讲, “ 低碳建筑 ” 与目前推行的 “ 绿色建筑 ” 是基本一致的,但 “ 低碳建筑 ” 更加突出建筑应该具有的特性,有利于公众对发展低碳经济和建设低碳城市有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 7.低碳循环是指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目的,运用低碳技术,将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废物转化为可重新利用的资源和产品,实现资源再生和各类废物的循环利用。 8.碳交易是指为促进全球温室气体减排,减少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所采用的市场机制。京都议定书把市场机制作为解决 二氧化碳为代表的温室气体减排问题的新路径,即把二氧化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从而形成了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交易。碳交易基本原理是,合同的一方通过支付另一方获得温室气体减排额,买方可以将购得的减排额用于减缓温室效应从而实现其减排的目标。在 6种被要求排减的温室气体中,二氧化碳为最大宗,所以这种交易以每吨二氧化碳当量为计算单位,通称为 “ 碳交易 ” ,其交易市场称为 “ 碳市场 ” 。 9.碳汇是指从空气中清除二氧化碳的过程、活动、机制,它主要是指森林吸收并储存二氧化碳的多少,或者说是森林吸收并储存二氧化碳的能力。 10.碳强度是指单位 GDP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用来衡量国民生产总值与碳排放总量之间关系的量化评价统计指标。碳强度高低不表明效率高低。一般情况下,碳强度指标是随着技术进步和经济增长而下降的。 北大法宝( 专业提供法律信息、法学知识和法律软件领域各类解决方案。北大法宝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资料,正式引用法规条文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 欢迎查看所有 产品和服务 。法宝快讯 如何快速找到您需要的检索结果 法宝 V6 有何新特色 扫描二维码阅读原文 原文链接 http//www.pku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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