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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朔州市“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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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朔州市“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朔州市 “ 十三五 ”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朔州市 “ 十三五 ”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朔政发 [2018]21 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朔州市 “ 十三五 ”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第 4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朔州市人民政府 2018 年 4 月 27 日 朔州市 “ 十三五 ”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 “ 十三五 ”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发〔 2016〕 61 号)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山西省 “ 十三五 ”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发〔 2017〕 44 号)精神,确保完成我市 “ 十三五 ”时期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各项目标任务,推进全市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础背景 (一)背景形势。 气候变化是当今人类社会面临的共同挑战。工业革命以来的人类活动加剧了以变暖为主要特征的全球气候变化,严重威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群健康。 2015年通过的巴黎协定对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总体机制做了制度性安排,以更加科学灵 活的方式联合各国共同应对气候变化。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 “ 十三五 ” 期间,将全面推进落实 “ 十三五 ”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国家自主贡献等,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全国能源和重化工基地,山西省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难以动摇,产业结构高碳排放特征突出,资源环境约束和经济社会发展矛盾突出。按照山西省 “ 十三五 ”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要求, “ 十三五 ” 时期将强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深入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朔州市作为全国重要的煤电基地,产业结构重化工特征明显,工业领域温室气体排放占绝对比重,在大气环境治理 硬约束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大背景下,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将是 “ 十三五 ” 时期重点工作。 (二)工作基础。 产业结构不断升级。 “ 十二五 ” 以来,我市经济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深化,转型升级步伐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彰显特色,工业转型步伐加快,装备制造、新材料、医药、化工、特色食品加工等非煤电产业逐步壮大,服务业发展态势良好,第三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由 37.4提高到 48.7。 能源结构逐步优化。 “ 十二五 ” 时期,我市低热值煤发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发电等迅猛发展,低热值煤发电装机、风能和太阳能等新能源发电装机均居 全省第一。全国综合能源基地建设基本成型, “ 亿吨级煤炭、千万千瓦级电力 ” 基地初具规模。 节能减排持续推进。 “ 十二五 ” 时期,我市强力推进节能各项工作,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 18.17,超额完成省下达我市 “ 十二五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目标 16,能效水平显著提升。 森林碳汇稳步增加。 “ 十二五 ” 时期,我市持续推进造林绿化,五年全市完成营造林面积 154 万亩,圆满完成省下达目标。截至 2015 年,全市营造林面积累计达到 550.26万亩,全市森林面积达 382.8 万亩,森林蓄积量达到 524 万立方米,森 林覆盖率约达24。 试点建设有序开展。 2014年,我市被国家发改委列为国家资源综合利用 “ 双百工程 ” 示范基地,被工信部列为全国区域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五个试点城市之一,被省发改委列为省级低碳试点城市。各类试点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体制机制探索不断推进。多年来,我市通过 “ 输入端减少碳源、转化端提高能源效率、输出端减少煤炭消费、全过程增加吸收 ” 等四条途径,努力实现黑色经济绿色发展,初步探索出一条高碳能源城市低碳转型之路,绿色低碳发展体制机制探索成效明显。 (三)机遇挑战。 从机 遇来看,我市推进低碳发展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具有良好的发展机遇。我市具有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较好优势,独特的区位、深厚的文化底蕴为我市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政策优势利好长远。我市被国家工信部列入全国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全国工业绿色转型发展试点城市,被国家发改委列入全国资源综合利用 “ 双百工程 ” 示范基地,被农业部列为全国唯一的草牧业发展试验地级试点市,我省 “ 十三五 ” 规划在我市布局建设晋北现代煤化工基地等,这些都为我市绿色低碳发展带来难得的机遇。后发优势日益彰显。我市建市时间短,历史包袱轻,城镇化、服务 业、新兴产业发展等方面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这都为我们提供了在新常态下推进低碳发展提供了较好的基础。 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作为典型的资源型城市,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前进道路上还有不少挑战,面临着破解 “ 资源型经济困局 ” 的重大课题,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仍然突出,主要表现在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落后,产业化水平不高,发展现代农业的任务十分繁重 ;工业经济结构单一、 “ 一煤独大 ” 的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经济发展缺乏多元支撑,优化经济结构的任务十分艰巨 ;第三产业弱小散,特别是现代服务业仍是短板 ;生态环境依 然脆弱,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压力较大 ;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经济低位运行局面难于短时间扭转,贫困面较大,贫困程度较深,提升发展质量的任务艰巨繁重。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 “ 五位一体 ” 总体布局和 “ 四个全面 ” 战略布局,牢固树立 “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 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绿色发展战略部署,强化绿色低碳理念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全面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力推动能源革命,推进产业绿色低 碳转型,引导新型城镇化低碳发展,深化低碳试点示范,强化低碳发展基础能力保障,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努力建设美丽朔州和 “ 塞上明珠 ” 。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温室气体排放控制与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协调。 将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作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将绿色低碳发展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将低碳发展理念融入经济和社会建设的全过程,以经济发展水平提升带动温室气体减排,以碳排放约束倒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联动开展。 2.坚持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相辅相成。 深入实施创新 驱动战略,强化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中科技的支撑作用,坚持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深化改革,协同推进理论创新、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文化创新,构建以全面创新为内生动力的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支撑体系。 3.坚持政府引导和社会参与多头并进。 加强政策引导和宣传教育 ,强化企业主体意识,发挥企业技术创新和节能降耗的主体作用,提高公众应对气候变化认识,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公众为基础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新局面。 4.坚持重点突出和全面控制有机结合。 以产业低碳转型和能源结构低碳化调整为工作重点,优先控制工 业领域温室气体排放,强化交通、建筑领域温室气体控制,兼顾农业、废弃物领域减排和林业增汇。 (三)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到 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明显,能源结构和能源利用方式逐步优化,碳汇能力持续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逐步提升,应对气候变化基础能力显著增强,公众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的意识明显提高。 温室气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到 2020 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 年累计下降 18.5,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居民生活等重点领域节能减碳成效明显,温室气体排放总 量增速逐步减缓。 产业转型取得明显成效。高碳产业低碳化发展成效明显,煤炭安全、绿色、清洁、高效开发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新兴接替产业规模不断壮大,现代服务业发展态势良好,到 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稳定到 47以上,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能源结构得到合理优化。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逐年提升,煤炭消费总量实现有效控制,分布式能源逐步推广,能源结构和能源利用方式持续优化。 碳汇能力持续增强。造林绿化和矿山生态建设工作深入推进,森林抚育管护逐步加强,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到 2020 年,森林覆盖率达到 28,森林蓄积量达到552 万立方米。 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大幅提升。农业、林业、水资源、人群健康等重点领域和矿山等生态脆弱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逐步增强,应对极端天气和气候事件能力有效提升。 应对气候变化基础能力显著增强。市级温室气体核算和考核体系基本建立,低碳发展科技创新能力有所提升,宣传培训成效明显,全社会应对气候变化意识显著增强。 三、强力推动能源革命 (一)强化碳排放指标约束。 严格贯彻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 “ 双控 ” 目标,到 2020 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省下 达的目标要求以内,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费比 2015年累计下降 16。市域范围大型发电集团单位供电二氧化碳排放严格控制在省定目标 550 克二氧化碳 /千瓦时以内。 (二)坚持能源节约优先。 严格贯彻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推进实施节能评估审查,控制新增能耗。落实国家能效 “ 领跑者 ” 制度实施方案,深入开展火电、水泥、钢铁等主要耗能行业能效对标活动。重点实施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居民生活等关键领域节能工程项目。强化节能监察执法,开展主要耗能行业节能专项监察。推广应用节能技术和产品,加快修订 节能标准,建立节能长效化机制。继续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推动节能服务产业健康发展。 (三)着力推动煤炭革命。 加快煤炭产业升级改造,按照大型化、现代化、集约化的发展要求,以市场为导向,建立矿井关闭、落后产能、僵尸企业退出机制,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有效控制煤炭生产总量,提高煤矿生产集中度。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合理安排新增产能,到 2020年将全市全部矿井建设成为标准化矿井,全市煤炭产销能力控制在 2 亿吨左右。大力发展煤炭分质分级利用技术,提高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到 2020 年,全市洗精煤产量达到1.8 亿吨,原煤入 选率提高到 90以上,井工煤矿采区回采率达到 75以上,露天煤矿回采率达 98以上,矿井水综合利用率平均达到 90以上。全面推进电力供给侧改革,以“ 黑色能源绿色发展,高碳能源低碳发展 ” 为原则,加快发展低热值煤发电和高参数大容量超临界、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培育煤电一体化园区扩大规模,实现煤炭电力行业协调发展,打造山西最大的煤电一体化发展先行区。 (四)合理发展非化石能源。 充分发挥我市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资源优势,加快做大做强风电、光伏发电和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产业。优化风电开发布局,加快风能资源分散开 发利用;利用我市盐碱地、采煤沉陷区、露天矿排土场等未利用土地优势,积极争取成为国家先进技术光伏发电示范基地;抓住国家草牧业试点市契机,大力开发生物质能。力争到 2020年全市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 800 万千瓦,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占总装机规模的 30左右。探索推广智能电网、多能互补、储能等多种技术创新,形成风电、光电、生物质能发电等多轮驱动的新能源供应体系,推动单一煤电基地向综合能源基地转变。着力开展大型光伏太阳能发电、风电互补发电及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应用,形成平鲁、右玉以风电为主,朔城区、山阴、怀仁、应县以光电 为主的新能源产业集群。 四、持续推进产业低碳转型 (一)加快发展低碳农业。 以 “ 全省特色农产品加工基地 ” 和 “ 全国生态畜牧养殖基地 ” 建设为重点,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构建特色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特色现代农业发展道路。整合各渠道资金,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力争到 2020年每年完成 11.2万亩田间工程建设任务。积极推进土地整治工作,加快推进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项目,突出抓好 7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发展保护性耕作和机械深松整地,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 实现粮油高产基地和蔬菜标准园测土配方施肥全覆盖。 (二)严控工业领域排放。 围绕工业生产源头、过程和产品三个重点,实施工业能效提升计划,推动主要高耗能产品单位产品碳排放达到先进水平。鼓励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和高新技术改造提升煤炭、电力、化工、建材等传统产业。以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为重点,促进资源循环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工业产业链。加快企业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开发生产低碳产品。实施低碳标杆引领计划,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碳排放对标活动。争取到 2020年煤炭、电力、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二氧 化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总量趋于稳定。 (三)培育新兴低碳产业。 推进新材料开发利用。以全国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 “ 双百工程 ” 示范基地为平台,推动固废利用向绿色材料方向发展,鼓励并引导传统企业对粉煤灰、煤矸石、脱硫石膏进行综合利用,到 2020 年建成 2 3 家全国领先的新材料研发中心,实现新材料工业年产值 200 亿元。做大做强装备制造业。发挥现有装备制造业产业基础和人才优势,依托矿用设备维修技术积累,瞄准矿用设备关键、易损、多用配件,加快我市装备制造发展成为大产业。着力推动陶瓷产业低 碳发展。制定朔州市陶瓷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对在技术创新、节能减排、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企业或项目给予扶持奖励。积极发展新能源电动汽车产业,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总体发展规划,到 2020年基本实现公共场所、住宅小区和单位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全覆盖。以山西天朔电动汽车有限公司为龙头,有效带动电动汽车相关产业,推动新能源电动汽车产业集聚发展。 (四)增加生态系统碳汇。 以右玉为示范引领,以 “ 一城两线 ” 为工作重点,加快推进造林绿化步伐,到 2020年和 2030年分别实现右玉县全域宜林荒山基本绿化和 朔州市宜林荒山全部绿化。推动生态建设与脱贫攻坚有机结合,由种植生态林为主转向种植生态林、经济林并重,优先发展经济林,优化森林树种结构。用足用好国家和省的扶持政策,积极争取更多国家、省生态建设项目落地朔州,通过植树即补、多种多补、分类奖补、长期定补的方式,不断加大市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开展碳汇造林,增强碳汇吸收能力。加强未成林地管护抚育,提高森林经营管理水平。强化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与能力建设,稳定并增强湿地固碳能力。到 2020 年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至 28,森林蓄积量达到 552 万立方米。 五、有序推动城镇化低 碳发展 (一)促进建筑领域低碳发展。 按照朔州市 “1413” 紧凑组团式城乡发展新格局,在城乡建设规划中认真落实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和要求,开展城市碳排放精细化管理,探索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模式。加快水、路、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重大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工程,优化城乡基础设施布局,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实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标准,稳步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强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动绿色村庄建设和农村居住建筑节能。推动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以及大型公共建筑等重点建筑全面执行绿 色建筑标准,大力推进城市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建设。 (二)加快构建低碳交通体系。 通过 “ 加快发展高速路、提升改造干线路、建好高铁机场路、打通西部瓶颈路、铺筑农村小康路 ” ,形成以高速公路为骨架,干线公路为主体,快速客运通道为纽带,高密度农村公路为支撑,旅游公路和国防公路为补充的对外大开放、对内大循环公路交通网络。推进西纵高速朔州段、环城高速东北环建设,形成境内 “ 两横两纵一环三连接 ”高速公路网。加快应繁高速公路建设。推进朔州机场和大西高铁客运专线朔州段建设,建设直达机场和高铁站的快速通道,使公路网络与民航、铁 路、城市交通和邮政有机衔接,形成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到 2020 年,营运货车、营运客车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完成省下达目标。完善公交优先的城市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城市轨道交通、智能交通和慢行交通。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加大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在城市公交客运领域的应用,支持充电站和加气站在交通运输领域的规划建设。继续开展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 (三)推进废弃物低碳化处置。 创新城乡社区生活垃圾处理理念,合理布局便捷回收设施,科学配置社区垃圾收集系统,研究制定垃圾分类 制度,积极落实国家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加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力争到 2020 年城市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总处理能力的比重达到 50以上。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实施餐厨垃圾收运体系一体化建设。立足全国最大的粉煤灰综合利用产业集聚区发展基础,促进煤矸石、粉煤灰等综合利用产业化,提高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和规模。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重点抓好城市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工作。开展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甲烷收集利用及与常规污染物协同处理工作。 四)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利用全国低碳日 等节日及各类新媒体,依托我市特色地域文化,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加快培育绿色文化,弘扬以低碳为荣的社会新风尚,营造绿色低碳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树立绿色低碳消费观,抑制不合理消费,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倡导开展 “ 光盘行动 ” 等低碳餐饮模式,鼓励选用低碳绿色环保建筑材料和节水、节能器具,推广 “135” 绿色低碳出行方式,鼓励购买新能源汽车。鼓励政府机关等公共机构率先践行绿色低碳理念 ,引导全社会低碳生活。 六、拓展低碳试点示范效应 (一)深入开展试点示范。 全面总结低碳试点建设成效,明确存在的问题及 不足,制定下一阶段低碳试点建设计划及目标,进一步深化试点建设工作。在全面总结评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开展城市碳排放达峰路线及减排路径研究,明确朔州市达峰路线图。积极申报国家和省级低碳试点产业园区,创新工业园区低碳发展模式。鼓励条件成熟的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生态功能区、工矿区、城镇等开展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鼓励各类社区积极申报低碳社区试点,开展低碳社区建设和改造。立足右玉县等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探索开展低碳旅游试点建设,推进旅游基础设施低碳化。鼓励具备条件的商场、宾馆、餐饮等商业机构开展低碳商业试 点示范。 (二)探索低碳 扶贫模式。 按照山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对朔州的功能定位,将绿色低碳理念贯彻到扶贫工作中,探索符合我市贫困区域发展实际的低碳扶贫模式。以光照条件好的怀仁县、平鲁区等贫困县区为重点,加快推进光伏扶贫。依托朔城区司马泊村 神海湿地公园 、怀仁县鲁沟村 鲁沟生态旅游园区 等全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的区位条件、资源特色和市场需求,着力打造休闲观光和农事体验型特色生态旅游村。结合易地扶贫搬迁,统筹规划搬迁新区(村)建设,注重后续产业发展,避免盲目接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转移,积极培植具有地 方特色的绿色低碳产业体系。 七、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 (一)建立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体制。 积极落实国家和省碳排放权交易相关法律法规与管理办法,与全省同步配套相关政策制度体系。在山西省碳排放权交易领导机构的统一领导下,逐步构建朔州市碳排放权交易领导组织机制,将有关工作责任落实至下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各部门根据职责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目标。 (二)加强碳排放权交易能力建设。 鼓励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相关企业及技术支撑机构等积极参与国家、省组织的碳交易能力建设培训活动,提高各方对碳排放权交 易的认识水平和参与能力。推进本市碳交易企业加快完善碳排放数据统计,加强企业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强化企业碳排放管理。积极整合多方资源,培养本地化碳交易专业技术支撑队伍。开展碳排放权交易相关知识宣传,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探索开展碳普惠制、碳积分交易等碳交易机制研究和试点示范。 八、着力强化基础能力建设 (一)增强基础统计核算能力。 着力完善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指标体系,贯彻落实能源统计报表制度和应对气候变化部门统计报表制度(试行)规定和要求,强化能耗统计和温室气体统计培训工作,提升基础统 计工作能力。推进市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常态化,实行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报告制度,推动重点工业企业建立健全能源消费和温室气体排放统计台账。建立完善市县两级行政区能源碳排放年度核算方法和报告制度,提升应对气候变化数据支撑能力。 (二)着力推进低碳科技创新。 强力实施低碳科技创新,加强煤基领域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研究与示范。加大节能低碳技术推广力度,强化煤炭、电力等高能耗、高碳排放行业的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鼓励 “ 产学研用 ” 有效结合,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建立低碳技术创新联盟,增强高校、企业孵 化器、产业基地、高新区对低碳技术产业的支持力度,提高核心技术研发、制造、系统集成和产业化能力,推动低碳技术成果转化。 (三)加强低碳人才队伍建设。 强化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技术支撑机构建设,积极引进和培育第三方服务机构。建立并完善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计划,加快培养应对气候变化领域专业人才。促进应对气候变化知识与教育教学有机结合,开展 “ 低碳进课堂 ” 活动。加强对领导干部、企业管理者的专业素质提升培训,增强政策制定者和企业家的战略决策能力。 (四)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合作。 广泛开展外部交 流合作,借鉴试点先行地区在低碳发展方面的先进经验,充分利用相关资金和先进技术支持开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新能源开发利用、传统产业低碳化改造、碳捕集利用封存等工作。紧抓国家 “ 一带一路 ” 战略,推进与相关国家和地区开展低碳项目合作。利用各种平台积极参与南南合作,努力寻求与发展中国家(地区)开展低碳项目、低碳产品、低碳技术及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合作。 九、完善低碳发展保障体系 (一)组织保障。 成立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建立完善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协调机制。推动各县区人民政府将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社会发 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落实具体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将相关任务纳入本行业规划和年度计划,确保本方案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二)机制保障。 逐步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责任考核评估机制,加强对县一级人民政府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估、考核,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年度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跟踪评估机制,公开考核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对应对气候变化等相关工作任务落实。 (三)政策保障。 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应对气 候变化政策,建立相关政策成效评价跟踪考核机制。逐步构建适合朔州实际和发展需求的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体系,制定适合朔州实际和发展需求的应对气候变化相关政策和规则,弥补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政策缺失,强化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支持。充分发挥政府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发挥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功能,鼓励优先或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低碳等绿色产品。 (四)资金保障。 统筹利用现有资金,加大对低碳发展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采用 PPP 项目模式、合同能源管理等多种途径拓宽低碳发展资金来源渠道,强化低碳发展资金保障。引导鼓励绿色投融资,鼓励发展绿 色金融,推动建立绿色信贷机制,实施 “ 有扶有控 ” 的差别化信贷政策。创新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机制,统筹各类现有基金,合理引导现有资金向绿色低碳领域倾斜。 附件 1.朔州市 “ 十三五 ” 应对气候变化主要目标 .doc 2.朔州市 “ 十三五 ”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任务分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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