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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石油化学工业》(HJ 947-20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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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石油化学工业》(HJ 947-2018).pdf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标 准 H J 9 4 7 2 0 1 8 排 污 单 位 自 行 监 测 技 术 指 南 石 油 化 学 工 业 S e l f - m o n i t o r i n g t e c h n o l o g y g u i d e l i n e s f o r p o l l u t i o n s o u r c e s P e t r o l e u m c h e m i s t r y i n d u s t r y 本 电 子 稿 为 发 布 稿 。 请 以 中 国 环 境 出 版 社 出 版 的 正 式 标 准 文 本 为 准 。 2 0 1 8 - 0 7 - 3 1 发 布 2 0 1 8 - 1 0 - 0 1 实 施 发 布 生 态 环 境 部H J 9 4 7 2 0 1 8 i 目 次 前 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i i 1 适 用 范 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3 术 语 和 定 义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4 自 行 监 测 的 一 般 要 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 5 监 测 方 案 制 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 6 信 息 记 录 和 报 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 7 其 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 附 录 A ( 规 范 性 附 录 ) 废 水 有 机 特 征 污 染 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 附 录 B ( 规 范 性 附 录 ) 废 气 有 机 特 征 污 染 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0 附 录 C ( 规 范 性 附 录 ) 不 同 合 成 树 脂 类 型 废 水 污 染 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1 附 录 D ( 规 范 性 附 录 ) 不 同 合 成 树 脂 类 型 废 气 污 染 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2 附 录 E ( 资 料 性 附 录 ) 产 生 含 金 属 废 水 的 生 产 工 艺 及 产 品 种 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3H J 9 4 7 2 0 1 8 i i 前 言 为 落 实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 , 指 导 和 规 范 石 油 化 学 工 业 排 污 单 位 自 行 监 测 工 作 , 制 定 本 标 准 。 本 标 准 提 出 了 石 油 化 学 工 业 和 合 成 树 脂 工 业 ( 聚 氯 乙 烯 树 脂 生 产 装 置 除 外 ) 排 污 单 位 自 行 监 测 的 一 般 要 求 、 监 测 方 案 制 定 、 信 息 记 录 和 报 告 的 基 本 内 容 和 要 求 。 本 标 准 为 首 次 发 布 。 本 标 准 由 生 态 环 境 部 提 出 并 组 织 制 订 。 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单 位 中 国 环 境 监 测 总 站 、 中 国 石 油 集 团 安 全 环 保 技 术 研 究 院 、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抚 顺 石 油 化 工 研 究 院 、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兰 州 石 化 分 公 司 环 境 监 测 站 、 北 京 飞 燕 石 化 环 保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 本 标 准 生 态 环 境 部 2 0 1 8 年 7 月 3 1 日 批 准 。 本 标 准 自 2 0 1 8 年 1 0 月 1 日 起 实 施 。 本 标 准 由 生 态 环 境 部 解 释 。H J 9 4 7 2 0 1 8 1 排 污 单 位 自 行 监 测 技 术 指 南 石 油 化 学 工 业 1 适 用 范 围 本 标 准 提 出 了 石 油 化 学 工 业 排 污 单 位 自 行 监 测 的 一 般 要 求 、 监 测 方 案 制 定 、 信 息 记 录 和 报 告 的 基 本 内 容 和 要 求 。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石 油 化 学 工 业 和 合 成 树 脂 工 业 ( 聚 氯 乙 烯 树 脂 生 产 装 置 除 外 ) 排 污 单 位 在 生 产 运 行 阶 段 对 其 排 放 的 水 、 气 污 染 物 , 噪 声 以 及 对 其 周 边 环 境 质 量 影 响 开 展 监 测 。 排 污 单 位 自 备 火 力 发 电 机 组 ( 厂 ) 、 配 套 动 力 锅 炉 的 自 行 监 测 要 求 按 照 H J 8 2 0 执 行 。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本 标 准 内 容 引 用 了 下 列 文 件 或 其 中 的 条 款 。 凡 是 不 注 明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有 效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标 准 。 G B 1 4 5 5 4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 B 1 8 4 8 4 危 险 废 物 焚 烧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 B 3 1 5 7 1 石 油 化 学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 B 3 1 5 7 2 合 成 树 脂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H J / T 5 5 大 气 污 染 物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测 技 术 导 则 H J / T 9 1 地 表 水 和 污 水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H J / T 1 6 4 地 下 水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H J / T 1 6 6 土 壤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H J / T 1 9 4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手 工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H J 4 4 2 近 岸 海 域 环 境 监 测 规 范 H J 6 6 4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监 测 点 位 布 设 技 术 规 范 ( 试 行 ) H J 7 3 3 泄 漏 和 敞 开 液 面 排 放 的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检 测 技 术 导 则 H J 8 1 9 排 污 单 位 自 行 监 测 技 术 指 南 总 则 H J 8 2 0 排 污 单 位 自 行 监 测 技 术 指 南 火 力 发 电 及 锅 炉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 环 境 保 护 部 、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 公 安 部 令 第 3 9 号 ) 3 术 语 和 定 义 G B 3 1 5 7 1 、 G B 3 1 5 7 2 、 H J 8 1 9 界 定 的 以 及 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标 准 。 3 . 1 石 油 化 学 工 业 p e t r o l e u m c h e m i s t r y i n d u s t r y 以 石 油 馏 分 、 天 然 气 等 为 原 料 , 生 产 有 机 化 学 品 ( 参 见 G B 3 1 5 7 1 附 录 A ) 、 合 成 树 脂 、 合 成 纤 维 、 合 成 橡 胶 等 的 工 业 。 3 . 2 合 成 树 脂 工 业 s y n t h e t i c r e s i n i n d u s t r y 以 低 分 子 化 合 物 单 体 为 主 要 原 料 , 采 用 聚 合 反 应 结 合 成 大 分 子 的 方 式 生 产 合 成 树 脂 的 工 业 , 或 者 以 普 通 合 成 树 脂 为 原 料 , 采 用 改 性 等 方 法 生 产 新 的 合 成 树 脂 产 品 的 工 业 。 也 包H J 9 4 7 2 0 1 8 2 括 以 合 成 树 脂 为 原 料 , 采 用 混 合 、 共 混 、 改 性 等 工 艺 , 通 过 挤 出 、 注 射 、 压 制 、 压 延 、 发 泡 等 方 法 生 产 合 成 树 脂 制 品 的 工 业 , 或 者 以 废 合 成 树 脂 为 原 料 , 通 过 再 生 的 方 法 生 产 新 的 合 成 树 脂 或 合 成 树 脂 制 品 的 工 业 。 3 . 3 废 水 有 机 特 征 污 染 物 o r g a n i c c h a r a c t e r i s t i c w a s t e w a t e r p o l l u t a n t s 附 录 A 列 出 的 废 水 中 的 有 机 污 染 物 。 石 油 化 学 工 业 企 业 根 据 生 产 过 程 使 用 或 产 生 量 大 于 等 于 1 0 吨 / 年 的 原 料 、 产 品 、 副 产 品 和 中 间 产 品 , 对 照 附 录 A 确 定 企 业 排 放 废 水 中 应 控 制 的 废 水 有 机 特 征 污 染 物 。 3 . 4 废 气 有 机 特 征 污 染 物 o r g a n i c c h a r a c t e r i s t i c a i r p o l l u t a n t s 附 录 B 列 出 的 废 气 中 的 有 机 污 染 物 。 石 油 化 学 工 业 企 业 根 据 生 产 过 程 使 用 或 产 生 量 大 于 等 于 1 0 吨 / 年 的 原 料 、 产 品 、 副 产 品 和 中 间 产 品 , 对 照 附 录 B 确 定 企 业 排 放 废 气 中 应 控 制 的 废 气 有 机 特 征 污 染 物 。 3 . 5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v o l a t i l e o r g a n i c c o m p o u n d s 指 参 与 大 气 光 化 学 反 应 的 有 机 化 合 物 , 或 者 根 据 规 定 的 方 法 测 量 或 核 算 确 定 的 有 机 化 合 物 。 本 标 准 使 用 非 甲 烷 总 烃 作 为 排 气 筒 和 企 业 边 界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排 放 的 综 合 控 制 指 标 。 4 自 行 监 测 的 一 般 要 求 排 污 单 位 应 查 清 本 单 位 的 污 染 源 、 污 染 物 指 标 及 潜 在 的 环 境 影 响 , 制 定 监 测 方 案 , 设 置 和 维 护 监 测 设 施 , 按 照 监 测 方 案 开 展 自 行 监 测 , 做 好 质 量 保 证 和 质 量 控 制 , 记 录 和 保 存 监 测 数 据 , 依 法 向 社 会 公 开 监 测 结 果 。 5 监 测 方 案 制 定 5 . 1 废 水 排 放 监 测 5 . 1 . 1 监 测 点 位 排 污 单 位 须 在 废 水 总 排 放 口 、 车 间 或 生 产 设 施 废 水 排 放 口 、 雨 水 排 放 口 设 置 监 测 点 位 。 5 . 1 . 2 监 测 指 标 与 频 次 执 行 G B 3 1 5 7 1 的 排 污 单 位 , 应 执 行 表 1 石 油 化 学 工 业 企 业 类 型 相 应 监 测 要 求 , 还 应 根 据 使 用 原 料 , 生 产 工 艺 过 程 , 生 产 的 产 品 、 副 产 品 , 从 附 录 A 中 筛 选 废 水 有 机 特 征 污 染 物 指 标 开 展 自 行 监 测 。 执 行 G B 3 1 5 7 2 的 排 污 单 位 , 应 执 行 表 1 合 成 树 脂 工 业 企 业 类 型 相 应 监 测 要 求 , 若 生 产 附 录 C 中 列 举 的 合 成 树 脂 , 还 应 根 据 产 品 类 型 从 附 录 C 中 选 取 其 他 废 水 污 染 物 指 标 开 展 自 行 监 测 。H J 9 4 7 2 0 1 8 3 表 1 废 水 排 放 监 测 指 标 最 低 监 测 频 次 企业类型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直接排放 间接排放 石油化学 工业 废水总排放口 化学需氧量、氨氮、流量 自动监测 周 p H 值、 悬浮物、 总氮、 总磷 、 石油类、 硫化物 、 挥发酚 周 月 五日生化需氧量、 总有机碳、 氟化物、 总钒、 总 铜、总锌、总氰化物、可吸附有机卤化物 月 季度 废水有机特征污染物 半年 车间或生产设 施废水排放口 a 总铅、 总镉、 总砷、 总镍、 总汞、 总铬、 六价铬 月 苯并 a 芘、烷基汞 半年 b 雨水排放口 p H 值、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悬浮物 日 c 合成树脂 工业 废水总排放口 化学需氧量、氨氮、流量 自动监测 周 p H 值、悬浮物、总氮、总磷 周 月 五日生化需氧量、 总有机碳、 可吸附有机卤化物 月 季度 其他废水污染物 d 半年 车间或生产设 施废水排放口 总铅、 总镉、 总砷、 总镍、 总汞、 总铬、 六价铬 月 烷基汞 半年 b 雨水排放口 p H 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 日 c 注 1 设区的市级及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污染物指标,须采取自动监测 。 注 2 监测污染物浓度时应同步监测流量。 注 a 凡涉及附录 E 中规定的生产工艺及产品种类,须在涉及该生产工艺及产品的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 口监测产生的污染物指标;附录 E 中不涉及的,应根据使用的原料,生产工艺过程,生产的产品、副 产品,确定是否在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进行该项指标的监测。 b 2 0 2 0 年 1 月 1 日起按月执行。 c 排放期间按日监测。 d 指附录 C 中列举的其他废水污染物。 5 . 2 废 气 排 放 监 测 5 . 2 . 1 有 组 织 废 气 排 放 监 测 点 位 、 指 标 与 频 次 5 . 2 . 1 . 1 监 测 点 位 废 气 通 过 排 气 筒 等 方 式 排 放 至 外 环 境 的 , 应 在 烟 道 上 设 置 监 测 点 位 ; 相 同 监 测 指 标 多 股 废 气 混 合 排 放 的 , 应 在 废 气 汇 合 后 的 共 用 烟 道 上 或 分 别 在 各 个 烟 道 上 设 置 监 测 点 位 ; 有 机 废 气 回 收 处 理 装 置 应 分 别 在 其 废 气 入 口 及 排 放 口 设 置 监 测 点 位 。H J 9 4 7 2 0 1 8 4 5 . 2 . 1 . 2 监 测 指 标 与 频 次 执 行 G B 3 1 5 7 1 的 排 污 单 位 , 应 执 行 表 2 石 油 化 学 工 业 企 业 类 型 相 应 监 测 要 求 , 还 应 根 据 使 用 原 料 , 生 产 工 艺 过 程 , 生 产 的 产 品 、 副 产 品 , 从 附 录 B 中 筛 选 废 气 有 机 特 征 污 染 物 指 标 开 展 自 行 监 测 。 执 行 G B 3 1 5 7 2 的 排 污 单 位 , 应 执 行 表 2 合 成 树 脂 工 业 企 业 类 型 相 应 监 测 要 求 , 若 生 产 附 录 D 中 列 举 的 合 成 树 脂 , 还 应 根 据 产 品 类 型 从 附 录 D 中 选 取 其 他 废 气 污 染 物 指 标 开 展 自 行 监 测 。 表 2 有 组 织 废 气 监 测 指 标 最 低 监 测 频 次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工艺加热炉排气筒( 单台额定功率≥1 4 M W ) 氮氧化物 自动监测 二氧化硫、颗粒物 季度(月 a ) 工艺加热炉排气筒( 单台额定功率<1 4 M W ) 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 季度(月 a ) 含卤代烃有机废气排气筒 c 非甲烷总烃 b 月 氯化氢、氟化氢、溴化氢 d 、氯气 季度 废气有机特征污染物 半年 其他有机废气排气筒 c 非甲烷总烃 b 月 废气有机特征污染物 半年 废水处理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装置排气筒 非甲烷总烃、硫化氢 月 废气有机特征污染物 半年 合成树脂生产设施排气筒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月 其他废气污染物 e 半年 合成树脂废水、废气焚烧设施排气筒 非甲烷总烃、 颗粒物、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二氧化碳、一氧化碳 月 其他废气污染物 e 半年 二噁英类 f 年 危险废物焚烧炉排气筒 g 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 自动监测 烟气黑度、 一氧化碳、 氟化氢、 氯化氢、 汞 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 (砷、镍及其 化合物) 、 铅及其化合物、 (铬、 锡、 锑、 铜、 锰及其化合物) 月 二噁英类 年 注 1 设区的市级及以上环 境保护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污染物指标,须采取自动监测。 注 2 废气监测须按照相 应标准分析方法、技术规范同步监测烟气参数。 注 3 对于 多个乙烯裂解炉(工艺加热炉),仅需选择炉膛温度最高的裂解炉排气筒进行自动监测。 注 a 若燃料为净化后干气、瓦斯气、天然气或甲烷氢,则按季度监测,若采用其他燃料,则在使用期间按 月监测 ,特殊时段时应加密监测频次。H J 9 4 7 2 0 1 8 5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b 非甲烷总烃有去除效率要求的,应同时监测污染治理设施进口。 c 有机废气排放口排气中若含有颗粒物、二氧化硫或氮氧化物,须 按月进行监测。 d 待国家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发布后实施。 e 指附录 D 中列举的其他废气污染物。 f 适用于废水、废气中含有卤素的情况。 g 危险废物焚烧炉排气筒监测的其他要求按 G B 1 8 4 8 4 执行。 5 . 2 . 2 无 组 织 废 气 排 放 监 测 点 位 、 指 标 与 频 次 无 组 织 废 气 排 放 监 测 点 位 设 置 、 监 测 指 标 及 最 低 监 测 频 次 按 表 3 执 行 。 表 3 无 组 织 废 气 监 测 指 标 最 低 监 测 频 次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企业边界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氯化氢 a 、苯、甲苯、 二甲苯 b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 季度 苯并 a 芘 b 年 泵、压缩机、阀门、开口阀或开口管线、 气体 / 蒸气泄压设备、取样连接系统 挥发性有机物 季度 法兰及其他连接件、其他密封设备 挥发性有机物 半年 注 1 对于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泄漏检测,若同一密封点连续三个周期检测无泄漏情况,则检测周期可 延长一倍,但在后续监测中该检测点位一旦检测出现泄漏情况,则监测频次按原规定执行。 注 2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以及原料工艺等确定是否监测 G B 1 4 5 5 4 中的其他恶臭污染物。 注 3 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的其他要求按 H J 7 3 3 及其他国家挥发性有机物管理规定执行。 注 a 适用于生产装置的原料、排气中含卤代烃的情况。 b 对于仅含有合成树脂生产装置的排污单位,可不监测二甲苯、苯并 a 芘。 5 . 3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监 测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监 测 点 位 设 置 应 遵 循 H J 8 1 9 中 的 原 则 , 主 要 考 虑 机 泵 电 机 、 空 冷 电 机 、 压 缩 电 机 、 风 机 等 噪 声 源 在 厂 区 内 的 分 布 情 况 。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每 季 度 至 少 开 展 一 次 昼 夜 监 测 , 监 测 指 标 为 等 效 A 声 级 。 周 边 有 敏 感 点 的 , 应 提 高 监 测 频 次 。 5 . 4 周 边 环 境 质 量 影 响 监 测 5 . 4 . 1 其 他 环 境 管 理 政 策 , 或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及 其 批 复 ( 仅 限 2 0 1 5 年 1 月 1 日 ( 含 ) 后 取 得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批 复 的 排 污 单 位 ) 有 明 确 要 求 的 , 按 要 求 执 行 。 5 . 4 . 2 无 明 确 要 求 的 , 若 排 污 单 位 认 为 有 必 要 的 , 可 对 周 边 水 、 土 壤 、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开 展 监 测 。 可 按 照 H J 6 6 4 、 H J / T 5 5 、 H J / T 1 6 4 、 H J / T 1 6 6 、 H J / T 1 9 4 中 相 关 规 定 设 置 环 境 空 气 、 地 下 水 、 土 壤 监 测 点 位 , 对 于 废 水 直 接 排 入 地 表 水 、 海 水 的 排 污 单 位 , 可 按 照 H J / T 9 1 、 H J 4 4 2 中 相 关 规 定 设 置 周 边 地 表 水 、 海 水 监 测 点 位 , 监 测 指 标 及 最 低 监 测 频 次 可 参 照 表 4 执 行 。H J 9 4 7 2 0 1 8 6 表 4 周 边 环 境 质 量 影 响 监 测 指 标 最 低 监 测 频 次 企业类型 类别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石油化学 工业 环境空气 a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氯化氢 b 、苯、甲苯、二甲苯、氨、硫化氢 半年 苯并 a 芘、废气有机特征污染物等 年 地表水 p H 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 磷、总有机碳、石油类、硫化物、氟化物、挥发酚、总钒、总铜 、 总锌、总氰化物、可吸附有机卤化物、总铅、总镉、总砷、总镍 、 总汞、总铬、六价铬 季度 苯并 a 芘、烷基汞、废水有机特征污染物等 年 地下水 p H 值、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总 有机碳、石油类、硫化物、氟化物、挥发酚、总钒、总铜、总锌 、 总氰化物、 可吸附有机卤化物、 苯并 a 芘、 总铅、 总镉、 总砷、 总 镍、总汞、烷基汞、总铬、六价铬、废水有机特征污染物等 年 海水 p H 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 磷、总有机碳、石油类、硫化物、氟化物、挥发酚、总钒、总铜 、 总锌、总氰化物、可吸附有机卤化物、总铅、总镉、总砷、总镍 、 总汞、总铬、六价铬 半年 苯并 a 芘、烷基汞、废水有机特征污染物等 年 土壤 p H 值、硫化物、苯并 a 芘、总铅、总镉、总砷、总镍、总汞、烷 基汞、总铬、六价铬等 年 合成树脂 工业 环境空气 a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氯化氢、苯、甲苯、 氨、硫化氢 半年 其他废气污染物 c 等 年 地表水 p H 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 磷、 总有机碳、 可吸附有机卤化物、 总铅、 总镉、 总砷、 总镍、 总 汞、总铬、六价铬 季度 烷基汞、其他废水污染物 d 等 年 地下水 p H 值、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总 有机碳、 可吸附有机卤化物、 总铅、 总镉、 总砷、 总镍、 总汞、 烷 基汞、总铬、六价铬、 其他废水污染物 d 等 年 海水 p H 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 磷、 总有机碳、 可吸附有机卤化物、 总铅、 总镉、 总砷、 总镍、 总 汞、总铬、六价铬 半年 烷基汞、其他废水污染 物 d 等 年 土壤 p H 值、总铅、总镉、总砷、总镍、总汞、烷基汞、总铬、六价铬 等 年 注 a 每次连测 3 天。 b 适用于生产装置的原料、排气中含卤代烃的情况。 c 指附录 D 中列举的其他废气污染物。 d 指附录 C 中列举的其他废水污染物。H J 9 4 7 2 0 1 8 7 5 . 5 其 他 要 求 5 . 5 . 1 除 表 1 ~ 表 3 中 的 污 染 物 指 标 外 , 5 . 5 . 1 . 1 和 5 . 5 . 1 . 2 中 的 污 染 物 指 标 也 应 纳 入 监 测 指 标 范 围 , 并 参 照 表 1 ~ 表 3 和 H J 8 1 9 确 定 监 测 频 次 。 5 . 5 . 1 . 1 排 污 许 可 证 、 所 执 行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 控 制 ) 标 准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及 其 批 复 ( 仅 限 2 0 1 5 年 1 月 1 日 ( 含 ) 后 取 得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批 复 的 排 污 单 位 ) 、 相 关 环 境 管 理 规 定 明 确 要 求 的 污 染 物 指 标 。 5 . 5 . 1 . 2 排 污 单 位 根 据 生 产 过 程 的 原 辅 用 料 、 生 产 工 艺 、 中 间 及 最 终 产 品 类 型 、 监 测 结 果 确 定 实 际 排 放 的 , 在 相 关 有 毒 有 害 或 优 先 控 制 污 染 物 名 录 中 的 污 染 物 指 标 , 或 其 他 有 毒 污 染 物 指 标 。 5 . 5 . 2 各 指 标 的 监 测 频 次 在 满 足 本 标 准 的 基 础 上 , 可 根 据 H J 8 1 9 中 监 测 频 次 的 确 定 原 则 提 高 监 测 频 次 。 5 . 5 . 3 采 样 方 法 、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 监 测 质 量 保 证 与 质 量 控 制 等 按 照 H J 8 1 9 执 行 。 5 . 5 . 4 监 测 方 案 的 描 述 、 变 更 按 照 H J 8 1 9 执 行 。 6 信 息 记 录 和 报 告 6 . 1 信 息 记 录 6 . 1 . 1 监 测 信 息 记 录 手 工 监 测 记 录 和 自 动 监 测 运 维 记 录 按 照 H J 8 1 9 执 行 。 6 . 1 . 2 生 产 和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运 行 状 况 记 录 要 求 6 . 1 . 2 . 1 生 产 设 施 运 行 状 况 a ) 主 体 设 施 按 班 次 记 录 正 常 工 况 各 主 要 生 产 单 元 每 套 装 置 的 运 行 状 态 、 生 产 负 荷 , 重 点 记 录 各 装 置 的 原 料 用 量 、 辅 料 用 量 、 主 产 品 产 量 、 副 产 品 产 量 、 取 水 量 ( 新 鲜 水 ) 、 废 水 排 放 量 、 燃 料 消 耗 量 、 燃 料 含 硫 量 、 原 料 含 硫 量 与 各 种 金 属 类 含 量 、 运 行 时 间 等 参 数 情 况 。 b ) 公 辅 设 施 包 括 污 水 处 理 装 置 、 储 罐 、 火 炬 系 统 、 动 力 站 等 , 储 罐 包 括 设 计 规 模 、 工 艺 参 数 ( 温 度 、 液 位 、 周 转 量 ) 等 , 火 炬 系 统 应 连 续 记 录 引 燃 设 施 和 火 炬 工 作 状 态 ( 火 炬 气 流 量 、 火 炬 头 温 度 、 火 种 气 流 量 、 火 种 温 度 等 ) 。 c ) 全 厂 运 行 情 况 年 生 产 时 间 分 正 常 工 况 和 非 正 常 工 况 ( 生 产 装 置 或 设 施 开 停 工 、 检 维 修 ) 、 原 辅 燃 料 使 用 量 、 主 要 产 品 产 量 等 。 辅 料 重 点 记 录 与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和 污 染 物 排 放 相 关 的 内 容 。 6 . 1 . 2 . 2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运 行 状 况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运 行 管 理 信 息 应 当 包 括 设 备 运 行 校 验 关 键 参 数 , 能 充 分 反 映 生 产 设 施 及 治 理 设 施 运 行 管 理 情 况 。 a ) 废 水 治 理 设 施 包 括 预 处 理 设 施 和 集 中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两 部 分 , 需 每 天 记 录 废 水 处 理 量 、 回 用 水 量 、 运 行 参 数 ( 包 括 运 行 工 况 等 ) 、 药 剂 使 用 量 、 投 放 频 次 、 电 耗 、 污 泥 产 生 量 等 。 如 出 现 设 施 停 运 、 检 维 修 、 事 故 等 异 常 情 况 , 需 进 行 记 录 。H J 9 4 7 2 0 1 8 8 b ) 有 组 织 废 气 治 理 设 施 需 记 录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运 行 时 间 、 运 行 参 数 ( 包 括 运 行 工 况 等 ) 、 使 用 药 剂 、 投 放 频 次 等 。 如 出 现 设 施 停 运 、 检 维 修 、 事 故 等 异 常 情 况 , 需 进 行 记 录 。 c ) 无 组 织 废 气 排 放 控 制 需 记 录 措 施 执 行 情 况 , 包 括 储 罐 、 动 静 密 封 点 、 装 卸 的 维 护 、 保 养 、 检 查 等 运 行 管 理 情 况 。 6 . 1 . 3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和 危 险 废 物 记 录 记 录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的 产 生 量 、 综 合 利 用 量 、 处 置 量 、 贮 存 量 ; 按 照 危 险 废 物 管 理 的 相 关 要 求 , 按 日 记 录 危 险 废 物 的 产 生 量 、 综 合 利 用 量 、 处 置 量 、 贮 存 量 及 其 具 体 去 向 。 原 料 或 辅 助 工 序 中 产 生 的 其 他 危 险 废 物 的 情 况 也 应 记 录 。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及 危 险 废 物 产 生 情 况 见 表 5 。 表 5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及 危 险 废 物 来 源 类别 废物名称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灰渣、脱硫石膏、袋式(电袋)除尘器产生的破旧布袋 危险废物 废碱液、废酸液、废催化剂、含油污泥等 注 其他可能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按照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或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 。 6 . 2 信 息 报 告 、 应 急 监 测 报 告 、 信 息 公 开 按 照 H J 8 1 9 执 行 。 7 其 他 排 污 单 位 应 如 实 记 录 手 工 监 测 期 间 的 工 况 ( 包 括 生 产 负 荷 、 污 染 治 理 设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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