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环境100文库! | 帮助中心 分享价值,成长自我!

环境100文库

换一换
首页 环境100文库 > 资源分类 > PDF文档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pdf

  • 资源ID:4068       资源大小:2.83MB        全文页数:227页
  • 资源格式: PDF        下载权限:游客/注册会员/VIP会员    下载费用:2碳币 【人民币2元】
快捷注册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微博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2碳币 【人民币2元】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既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 电频率划分规定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合理、有效地利用无线电频谱资源,保证无线电业务的正常运行,防止各种无线电业务、无线电台站和系统之间的相互干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国际电信联盟无线电规则( 2016 年版)和我国无线电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研制、生产、进口、销售、试验和设置使用各种无线电设备,应当遵守本规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等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 第三条 在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内 使用无线电频率,应当分别遵守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有关无线电管理的法律规定。 本规定中列入的中国香港、澳门无线电频率划分表由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分别制定和执行,相关资料和规定以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法定文本为准。 本规定暂未列入中国台湾地区无线电频率划分表。 第四条 本规定自 2018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3 年 11 月 28 日公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 26号 )同时废止。 目 录 第 1 章 无线电管理的术 语与定义 ..............................................................................1 1.1 一般术语 .........................................................................................................1 1.2 有关频率管理的专用术语 .............................................................................2 1.3 无线电业务 .....................................................................................................2 1.4 无线电台与系统 .............................................................................................6 1.5 操作术语 ....................................................................................................... 11 1.6 发射与无线电设备的特性 ...........................................................................13 1.7 频率共用 .......................................................................................................16 1.8 空间技术术语 ...............................................................................................17 1.9 无线电频段和波段的命名 ...........................................................................18 1.10 常用字母代码和业务频段对应表 .............................................................19 1.11 国际电信联盟( ITU)区域划分 ...............................................................19 第 2 章 电台的技术特性 ............................................................................................21 第 3 章 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 ....................................................................................22 3.1 引言 ...............................................................................................................22 3.2 业务种类与划分 ...........................................................................................22 3.3 一般规定 .......................................................................................................23 3.4 无线电频率划分表 .......................................................................................24 3.5 国际电信联盟无线电频率划分脚注 .........................................................135 3.6 中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脚注 .........................................................................202 附录 ..............................................................................................................................206 附录 1 发射机频率容限 ...........................................................................................207 附录 2 发射设备杂散域发射功率限值要求 ...........................................................211 附件 1 确定杂散域发射和带外域发射界限的补充规定 ...............................214 附件 2 固定业务参考测量带宽的规定值 .......................................................216 附件 3 陆地移动业务参考测量带宽的规定值 ...............................................217 附录 3 发射标识和必要带宽 ...................................................................................219 1 第 1 章 无线电管理的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取自中国国 家标准无线电管理术语( GB/T 13622-2012)和国际电信联盟无线电规则 2016 年版,这些术语与定义仅作本规定统一称呼和理解其含义之用。如果下述文本中某个术语以加黑的仿宋字体印刷,则表示该术语本身在本章中已予定义。 1.1 一般术语 General terms 1.1.1 主管部门 administration 负责履行国际电信联盟组织法、国际电信联盟公约和行政规则中所规定的义务的任何政府部门或政府的业务机构。 1.1.2 电信 telecommunication 利用有线、 无线电 、 光或其他电磁系统所进行的符号、信号、文字、图像、声音或其他信息的传输、 发射 或接收。 1.1.3 无线电 radio 对 无线电波 使用的通称。 1.1.4 无线电波或赫兹波 radio waves or hertzian waves 频率规定在 3000GHz 以下,不用人造波导而在空间传播的电磁波。 1.1.5 无线电通信 radiocommunication 利用 无线电波 的 电信 。 1.1.6 地面无线电通信 terrestrial radiocommunication 除 空间无线电通信 或 射电天 文 以外的任何 无线电通信 。 1.1.7 空间无线电通信 space radiocommunication 包括利用一个或多个 空间电台 或者利用一个或多个 反射卫星 ,或利用空间其他物体所进行的任何 无线电通信 。 1.1.8 无线电测定 radiodetermination 利用 无线电波 的传播特性测定目标的位置、速度和 /或其他特性,或获得与这些参数有关的信息。 1.1.9 无线电导航 radionavigation 用于导航(包括障碍物告警)的 无线电测定 。 1.1.10 无线电定位 radiolocation 2 用于除 无线电导航 以外的 无线电测定 。 1.1.11 无线电测向 radio direction-finding 利用接收 无线电波 来确定一个 电台 或目标的方向的 无线电测定 。 1.1.12 射电天文 radio astronomy 基于接收源于宇宙 无线电波 的天文学。 1.1.13 协调世界时 ( UTC) Coordinated Universal Time 如第 655 号决议( WRC-15)所述,以国际单位制( SI)秒为单位的时间尺度。( WRC-15) 1.1.14 (射频能量的)工业、科学和医 疗( ISM)应用 industrial, scientific and medical ( ISM) applications( of radio frequency energy) 能在局部范围内产生射频能量并利用这种能量为工业、科学、医疗、民用或类似领域提供服务的设备或器械的运用,但不包括 电信 领域内的运用。 1.2 有关频率管理的专用术语 Specific terms related to frequency management 1.2.1 (频段的)划分 allocation( of a frequency band) 将某个特定的频段列入频率划分表,规定该频段可在指定的条件下供一种或多种地面或空间 无线电通信业务 或 射电天文业务 使用。 1.2.2 (无线电频率或无线电频道的)分配 allotment( of a radio frequency or radio frequency channel) 将无线电频率或频道规定由一个或多个部门,在指定的区域内供地面或空间 无线电通信业务 在指定条件下使用。 1.2.3 (无线电频率或无线电频道的)指配 assignment( of a radio frequency or radio frequency channel) 将无线电频率或频道批准给无线 电台 在规定条件下使用 。 1.3 无线电业务 Radio services 1.3.1 无线电通信业务 radiocommunication service 为各种 电信 用途所进行的 无线电波 的传输、 发射 和 /或接收。 在本规定中,除非另有说明,无线电通信业务均指 地面无线电通信 。 1.3.2 固定业务 fixed service 指定的固定地点之间的 无线电通信业务 。 1.3.3 卫星固定业务 fixed-satellite service 利用一个或多个 卫星 在处于给定位置的 地球站 之间的 无线电通信业务 ;该给定位置可以是一个指定的固定地点或指定区域内的任何一个固定地点;在某些情况下,这种业务也 3 可包括运用于 卫星间业务 的 卫星 至 卫星 的链路;也可包括其他 空间无线电通信业务的馈线链路 。 1.3.4 航空固定业务 aeronautical fixed service 为航空导航安全与正常、有效和经济的空中运输,在指定的固定地点之间的 无线电通信业务 。 1.3.5 卫星间业务 inter-satellite service 在人造地球 卫星 之间提供链路的 无线电通信业务 。 1.3.6 空间操作业务 space operation service 仅与 空间飞行器 的操作、特别是与 空间跟踪 、 空间遥测 和 空间遥令 有关的 无线电通信业务 。 上述 空间跟踪 、 空间遥测 和 空间遥令 功能通常是 空间电台 运营业务范围内的功能。 1.3.7 移动业务 mobile service 移动电台 和 陆地电台 之间,或各 移动电台 之间的 无线电通信业务 。 1.3.8 卫星移动业务 mobile-satellite service 在 移动地球站 和一个或多个 空 间电台 之间的一种 无线电通信业务 ,或该业务所利用的各 空间电台 之间的 无线电通信业务 ;或利用一个或多个 空间电台 在 移动地球站 之间的 无线电通信业务 。 该业务也可以包括其运营所必需的 馈线链路 。 1.3.9 陆地移动业务 land mobile service 基地电台 和 陆地移动电台 之间,或 陆地移动电台 之间的 移动业务 。 1.3.10 卫星陆地移动业务 land mobile-satellite service 其 移动地球站 位于陆地上的一种 卫星移动业务 。 1.3.11 水上移动业务 maritime mobile service 海岸电台 和 船舶电台 之间,或 船舶电台 之间或相关的 船载通信电台 之间的一种 移动业务 ; 营救器电台 和 应急示位无线电信标电台 也可参与此种业务。 1.3.12 卫星水上移动业务 maritime mobile-satellite service 其 移动地球站 位于船舶上的一种 卫星移动业务 ; 营救器电台 和 应急示位无线电信标电台 也可参与此种业务。 1.3.13 港口操作业务 port operations service 海(江)岸电台 与 船舶电台 之间,或 船舶电台 之间在港口内或港口附近的一种 水上移动业 务 。其通信内容只限于与作业调度、船舶运行和船舶安全以及在紧急情况下的人身安全等有关的信息。 这种业务不用于传输属于 公众通信 性质的信息。 1.3.14 船舶移动业务 ship movement service 4 在 海岸电台 与 船舶电台 之间,或 船舶电台 之间除 港口操作业务 以外的 水上移动业务 中的 安全业务 。其通信内容只限于与船舶行动有关的信息。 这种业务不用于传输属于 公众通信 性质的信息。 1.3.15 航空移动业务 aeronautical mobile service 在 航空电台 和 航空器电台 之间,或 航空器电台 之 间的一种 移动业务 。 营救器电台 可参与此种业务; 应急示位无线电信标电台 使用指定的遇险与应急频率也可参与此种业务。 1.3.16 航空移动 ( R) 业务 aeronautical mobile( R) service 供主要与沿国内或国际民航航线的飞行安全和飞行正常有关的通信使用的 航空移动业务 。在此, R 为 route 的缩写。 1.3.17 航空移动( OR)业务 aeronautical mobile( OR) service 供主要是国内或国际民航航线以外的通信使用的 航空移动业务 ,包括那些与飞行协调有关的通信。在此, OR 为航路外 off-route 的缩写。 1.3.18 卫星航空移动业务 aeronautical mobile-satellite service 移动地球站 位于航空器上的 卫星移动业务 ; 营救器电台 与 应急示位无线电信标电台 也可参与此种业务。 1.3.19 卫星航空移动( R)业务 aeronautical mobile-satellite( R) service 供主要与沿国内或国际民航航线的飞行安全和飞行正常有关的通信使用的 卫星航空移动业务 。 1.3.20 卫星航空移动( OR)业务 aeronautical mobile-satellite( OR) service 供主要是国内和国际民航航线以外的通信使用的 卫星航空移动业务 ,包括那些与飞行协调有关的通信。 1.3.21 广播业务 broadcasting service 供公众直接接收而进行发射的 无线电通信业务 ,包括声音信号的发射、 电视 信号的发射或其他方式的发射。 1.3.22 卫星广播业务 broadcasting-satellite service 利用 空间电台 发送或转发信号,以供公众直接接收(包括个体接收和集体接收)的 无线电通信业务 。 1.3.23 无线电测定业务 radiodetermination service 用于 无线电测定 的 无线电通信业务 。 1.3.24 卫星无线电测定业务 radiodetermination-satellite service 利用一个或多个 空间电台 进行 无线电测定 的 无线电通信业务 。 这种业务也可以包括其操作所需的 馈线链路 。 1.3.25 无线电导航业务 radionavigation service 5 用于 无线电导航 的 无线电测定业务 。 1.3.26 卫星无线电导航业务 radionavigation-satellite service 用于 无线电导航 的 卫星无线电测定业务 。 这种业务也可以包括其操作所必需的 馈线链路 。 1.3.27 水上无线电导航业务 maritime radionavigation service 有利于船舶航行和船舶安全运行的 无线电导航业务 。 1.3.28 卫星水上无线电导航业务 maritime radionavigation-satellite service 地球站 位于船舶上的 卫星无线电导航业务 。 1.3.29 航空无线电导航业务 aeronautical radionavigation service 有利于航空器飞行和航空器的安全运行的 无线电导航业务 。 1.3.30 卫星航空无线电导航业务 aeronautical radionavigation-satellite service 地球站 位于航空器上的 卫星无线电导航业务 。 1.3.31 无线电定位业务 radiolocation service 用于 无线电定位 的 无线电测定业务 。 1.3.32 卫星无线电定位业务 radiolocation-satellite service 用于 无线电定位 的 卫星无线电测定 业务 。 这种业务也可以包括其操作所必需的 馈线链路 。 1.3.33 气象辅助业务 meteorological aids service 用于气象(含水文)的观察与探测的 无线电通信业务 。 1.3.34 卫星地球探测业务 earth exploration-satellite service 地球站 与一个或多个 空间电台 之间的 无线电通信业务 ,并可包括 空间电台 之间的链路。在这种业务中 由地球 卫星 上的 有源遥感器 或 无源遥感器 获得的有关地球特性及其自然现象的信息; 从空中或地球基地平台收集同类信息; 此种信息可分发给系统内的相关地球站; 可包括平台询问。 此种业务也可以包括其操作所需的 馈线链路 。 1.3.35 卫星气象业务 meteorological-satellite service 用于气象的 卫星地球探测业务 。 1.3.36 标准频率和时间信号业务 standard frequency and time signal service 为满足科学、技术和其他方面的需要而播发规定的高精度频率、时间信号(或二者同时播发)以供普遍接收的 无线电通信业务 。 1.3.37 卫星标准频率和 时间信号业务 standard frequency and time signal-satellite service 6 利用地球 卫星 上的 空间电台 开展与 标准频率和时间信号业务 相同目的的 无线电通信业务 。 这种业务也可以包括其操作所需的 馈线链路 。 1.3.38 空间研究业务 space research service 利用 空间飞行器 或空间其他物体进行科学或技术研究的 无线电通信业务 。 1.3.39 业余业务 amateur service 供业余无线电爱好者进行自我训练、相互通信和技术研究的 无线电通信业 务 。业余无线电爱好者系指经正式批准的、对无线电技术有兴趣的人,其兴趣纯系个人爱好而不涉及谋取利润。 1.3.40 卫星业余业务 amateur-satellite service 利用地球 卫星 上的 空间电台 开展与 业余业务 相同目的的 无线电通信业务 。 1.3.41 射电天文业务 radio astronomy service 涉及 射电天文 使用的一种业务。 1.3.42 安全业务 safety service 为保障人类生命和财产安全而常设或临时使用的 无线电通信业务 。 1.3.43 特别业务 special service 在本节内未另作规定、专门为一般公益事业的特定需要而设立,且不对 公众通信 开放的 无线电通信业务 。 1.4 无线电台与系统 Radio stations and systems 1.4.1 电台(站) station 为开展 无线电通信业务 或 射电天文业务 所必需的一个或多个发信机或收信机,或发信机与收信机的组合(包括附属设备)。 每个电台应按其业务分类,在该业务中可以是常设或临时地操作。 1.4.2 地面电台 terrestrial station 实现 地面无线电通信 的 电台 。 本规定中,除非另有说明,任何 电台 均指 地面电台 。 1.4.3 地球站 earth station 位于地球表面或地球大气层主要部分以内的 电台 ,并拟与 一个或多个 空间电台 通信; 通过一个或多个 反射卫星 或空间其他物体与一个或多个同类 地球站 进行通信。 1.4.4 空间电台 space station 位于地球大气层主要部分以外的物体上,或者位于准备超越或已经超越地球大气层主要部分的物体上的 电台 。 7 1.4.5 营救器电台 survival craft station 用于 水上移动业务 或 航空移 动业务 ,专为救生目的而设置在任何救生艇、救生筏或其他营救器上的 移动电台 。 1.4.6 固定电台 fixed station 用于 固定业务 的 电台 。 1.4.7 高空平流层电台 ( HAPS) high altitude plat station 位于 20 至 50km 高度处,并且相对于地球在一个特定的标称固定点的某个物体上的 电台 。 1.4.8 航空固定电台 aeronautical fixed station 用于 航空固定业务 的 电台 。 1.4.9 移动电台 mobile station 用于 移 动业务 ,专供移动时或在非指定地点停留时使用的 电台 。 1.4.10 移动地球站 mobile earth station 用于 卫星移动业务 ,专供移动时或在非指定地点停留时使用的 地球站 。 1.4.11 陆地电台 land station 用于 移动业务 ,在固定点使用(不在移动时使用)的 电台 。 1.4.12 陆地地球站 land earth station 用于 卫星固定业务 或有时用于 卫星移动业务 ,位于陆地上某一指定的固定地点或指定的区域内,为 卫星移动业务 提供 馈线链路 的 地球站 。 1.4.13 基地电台或 基站 base station 用于 陆地移动业务 的 陆地电台 。 1.4.14 基地地球站 base earth station 用于 卫星固定业务 或有时用于 卫星陆地移动业务 ,位于陆地上某一指定的固定地点或指定的区域内,为 卫星陆地移动业务 提供 馈线链路 的 地球站 。 1.4.15 陆地移动电台 land mobile station 用于 陆地移动业务 ,能在一个国家或一个区域的地理范围内进行地面移动的 移动电台 。 1.4.16 陆地移动地球站 land mobile earth station 用于 卫星陆地移 动业务 ,能在一个国家或一个区域的地理范围内进行地面移动的 移动地球站 。 1.4.17 海(江)岸电台 coast station 用于 水上移动业务 的 陆地电台 。 8 1.4.18 海岸地球站 coast earth station 用于 卫星固定业务 或有时用于 卫星水上移动业务 ,位于陆地上某一指定的固定地点为卫星水上移动业务 提供 馈线链路 的 地球站 。 1.4.19 船舶电台 ship station 用于 水上移动业务 ,设在非长久停泊的船舶上的 移动电台 ,但不同于 营救器电台 。 1.4.20 船舶地球站 ship earth station 用于 卫星水上移动业务 ,设在船舶上的 移动地球站 。 1.4.21 船载通信电台 on-board communication station 用于 水上移动业务 的一种低功率 移动电台 ,用于船舶内部通信,或在救生艇演习或工作时用于船舶及其救生艇和救生筏之间的通信,或用于一组顶推、拖带船舶之间的通信,亦可用于列队和停泊的指挥。 1.4.22 港口电台 port station 用于 港口操作业务 的 海(江)岸电台 。 1.4.23 航空电台 aeronautical station 用于 航空移动业务 的 陆地电台 。 在某些情况下, 航空电台 也可设在船舶或海面工作平台上。 1.4.24 航空地球站 aeronautical earth station 用于 卫星固定业务 或有时用于 卫星航空移动业务 ,位于陆地上某一指定的固定地点为卫星航空移动业务 提供 馈线链路 的 地球站 。 1.4.25 航空器电台 aircraft station 用于 航空移动业务 ,设在航空器上的 移动电台 ,但不同于 营救器电台 。 1.4.26 航空器地球站 aircraft earth station 用于 卫星航空移动业务 ,设 在航空器上的 移动地球站 。 1.4.27 广播电台 broadcasting station 用于 广播业务 的 电台 。 1.4.28 无线电测定电台 radiodetermination station 用于 无线电测定业务 的 电台 。 1.4.29 无线电导航移动电台 radionavigation mobile station 用于 无线电导航业务 ,专供移动时或在非指定地点停留时使用的 电台 。 1.4.30 无线电导航陆地电台 radionavigation land station 用于 无线电导航业务 ,在固定点使用(不在移动时使用)的 电台 。 1.4.31 无线电定位移动电台 radiolocation mobile station 9 用于 无线电定位业务 ,专供移动时或在非指定地点停留时使用的 电台 。 1.4.32 无线电定位陆地电台 radiolocation land station 用于 无线电定位业务 ,在固定点使用(不在移动时使用)的 电台 。 1.4.33 无线电测向电台 radio direction-finding station 利用 无线电测向 技术的 无线电测定电台 。 1.4.34 无线电 信标电台 radiobeacon station 用于 无线电导航业务 的一种 电台 ,其 发射 是用来使某个 移动电台 能测定自己与信标电台的相对方位或方向。 1.4.35 应急示位无线电信标电台 emergency position-indicating radiobeacon station 用于 移动业务 的一种 电台 ,其 发射是 用来为搜索和救助工作提供方便。 1.4.36 卫星应急示位无线电信标 satellite emergency position-indicating radiobeacon 用于 卫星移动 业务 的一种 地球站 ,其 发射 是用来为搜索和救助工作提供方便。 1.4.37 标准频率和时间信号电台 standard frequency and time signal station 用于 标准频率和时间信号业务 的 电台 。 1.4.38 业余电台 amateur station 用于 业余业务 的 电台 。 1.4.39 射电天文电台 radio astronomy station 用于 射电天文业务 的 电台 。 1.4.40 实验电台 experimental station 以发展科学或技术为目的而利用 无线 电波 进行实验的 电台 。 本定义不包含各种 业余电台 。 1.4.41 船舶应急发信机 ship’s emergency transmitter 为遇险、紧急或安全目的而在一个专用遇险频率上使用的船舶发信机。 1.4.42 雷达 radar 以基准信号与从被测物体反射或重发来的无线电信号进行比较为基础的 无线电测定 系统。 1.4.43 一次雷达 primary radar 以基准信号与从被测物体反射的无线电信号进行比较为基础的 无线电测定 系统。 1.4.44 二次雷达 secondary radar 以 基准信号与从被测物体重发来的无线电信号进行比较为基础的 无线电测定 系统。 1.4.45 雷达信标 ( racon) radar beacon( racon) 同固定导航标志设在一起的收发信机,当其被某个 雷达 触发时,会自动送回一个鉴别 10 信号,该信号能在触发 雷达 的显示器上提供距离、方位和识别等信息。 1.4.46 三坐标雷达 three coordinate radar 能同时测定多个空间目标的三个坐标(距离、方位角和仰角或由此推导出的高度)的雷达 (又称空间雷达)。 1.4.47 脉冲雷达 pulse radar 发信机不连续工作,而是每经过一定时间间隔产生一个短促的高频脉冲的 雷达 。 1.4.48 脉冲压缩雷达 pulse compress radar 发射 时采用一个宽脉冲,接收时将这个宽脉冲压缩成窄脉冲的 雷达 。 1.4.49 频率分集雷达 frequency discerption-concentrate radar 采用几个频率不同而频率偏移又不大的发射信号送往同一天线的 雷达 。 1.4.50 仪表着陆系统( ILS) instrument landing system 对即将着陆及着陆过程中的航 空器提供水平与垂直方向的引导,并在某些固定点上,指示出距着陆参考点距离的 无线电导航系统 。 1.4.51 仪表着陆系统航向信标 instrument landing system localizer 仪表着陆系统 中的水平引导系统,用以指示航空器与沿跑道轴线的最佳下降路线的水平偏差。 1.4.52 仪表着陆系统下滑信标 instrument landing system glide path 仪表着陆系统 中的垂直引导系统,用以指示航空器与最佳下降路线的垂直偏差。 1.4.53 指点信标 marker beacon 用于 航空无线电导航业务 的发信机,它垂直发射一个鉴别图形,以此向航空器提供位置信息。 1.4.54 无线电高度表 radio altimeter 航空器或 空间飞行器 上的 无线电导航 设备,用以测定航空器或 空间飞行器 离地球表面或其他物体表面的高度。 1.4.54A 气象辅助陆地电台 meteorological aids land station 不是供移动中使用的 气象辅助业务 的电台。( WRC-15) 1.4.54B 气象辅助移动电台 meteorological aids mobile station 在移动中或在非指定地点停留时使用的用于 气象辅助业务 的电台。( WRC-15) 1.4.55 无线电高空测候器 radiosonde 用于 气象辅助业务, 通常装在航空器、自由气球、风筝或降落伞上的一种用以发送气象数据的自动无线电发信机。 1.4.56 自适应系统 adaptive system 可根据信道质量而改变其无线电特性的无线电通信系统。 11 1.4.57 空间系统 space system 一组为特定目的而相互配合进行 空间无线电通信 的 地球站 和 /或 空间电台 。 1.4.58 卫星系统 satellite system 使用一个或多个人造地球 卫星 的 空间系统 。 1.4.59 卫星网络 satellite network 仅由一个 卫星 及其相配合的多个 地球站 组成的 卫星系统 或 卫星系统 的一部分。 1.4.60 卫星链路 satellite link 一个发射 地球站 与一个接收 地球站 通过一个 卫星 所建立的无线电链路。 一条卫星链路由一条上行链路(上行线)和一条下行链路(下行线)组成。 1.4.61 多卫星链路 multi-satellite link 一个发射 地球站 和一个接收 地球站 间通过两 个或多个 卫星 ,不经过任何其他中间 地球站 所建立的无线电链路。 多卫星链路由一条上行链路、一条和多条卫星至卫星间链路及一条下行链路组成。 1.4.62 馈线链路 feeder link 从一个设在给定位置上的 地球站 到一个 空间电台 ,或从一个 空间电台 到一个设在某固定点的 地

注意事项

本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pdf)为本站会员(南极冰川)主动上传,环境100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环境100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17 环境100文库版权所有
国家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6041442号-6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