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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碳排放MRV问答汇总201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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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碳排放MRV问答汇总2016年7月

国家温室气体排放 MRV 问答汇编 (截止 2016年 7月份) 2016 年 8 月 8 日 目 录 一、 温室气体核算相关问题 ................................................................. 1 (一) 核算边界问题 ................................................................................................ 1 (二) 核算方法 ...................................................................................................... 15 (三) 活动水平获取 .............................................................................................. 31 (四) 排放因子获取 .............................................................................................. 37 (五) 其他核算问题 .............................................................................................. 51 二、 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相关问题 ....................................................... 56 (一) 报告主体 ...................................................................................................... 56 (二) 报告流程 ...................................................................................................... 63 (三) 其他报告问题 .............................................................................................. 63 三、 温室气体排放核查相关问题 ....................................................... 65 (一) 备案管理 ...................................................................................................... 65 (二) 核查方法 ...................................................................................................... 66 1 一、 温室气体核算相关问题 (一) 核算边界问题 1. 木质燃料(木渣、木屑)以及其他生物质是否算入排放核算中 除航空生物质燃油外,生物质来源的排放不计入排放总量中。 [全行业 ] 2. 住宅使用电算不算污染排放 按照核算指南,厂区内为生产服务的部门和单位(职工食堂、车间浴室、保健站)应包括在核算边界内,其他不在核算范围内。[全行业 ] 3. 某企业涉及蒸汽发电,所发电量部分自用,部分外供,其排放量怎样核算 如果该企业为电力企业,首先判断蒸汽是自产还是外购,如果是自产,计算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排放,且不扣除外供部分电力的排放;如果是购买蒸汽,则按照外购蒸汽的排放计算排放量,且不扣除外供电力部分的排放。如果该企业为其他行业的企业,首先判断蒸汽是自产还是外购,如果是自产,计算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排放,且扣除外供部分电力的排放;如果是购买蒸汽,则按照外购蒸汽的排放计算排放量,且扣除外供部分电力的排放。关于如何扣除的问题,建议提问者进一步细化问题。 [全行业 ] 2 4. 净购入电力和净购入热力是否允许为负值 若企业不外购蒸汽,但是 存在外供蒸汽,净购入热力为负值。如果是能源消费的产业部门,即非纯供热或纯电力企业,净购入电力和净购入热力可以为负。 [全行业 ] 5. 若企业的外购蒸汽是生物质燃料产生的,是否可不计入总排放量,或区别对待 不可以。供热排放因子暂按 0.11 tCO2/GJ计,并根据政府主管部门发布的官方数据保持更新。 [全行业 ] 6. 若企业在注册地省份外,存在非独立法人的排放设施,此部分排放是向注册地省份报告,还是向实际所在地省份报告 向排放设施所在地报送。 [全行业 ] 7. 工业企业公务车汽油消耗等厂区外的移动源化石燃料燃烧是否纳入核算边界 如公务车的汽油消耗及运输原材料或产品的卡车的柴油消耗。企业核算边界的设施包括直接生产系统工艺装置、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原材料或产品的运输属于辅助生产系统,汽车用油所产生的排放应纳入企业排放,公务车的用油所产生的排放纳入与否可与企业的统计口径保持一致。 [全行业 ] 3 8. 某气体公司,在客户 A 厂区租赁场地并安装气体生产装置供给客户 A 气体,生产过程中会涉及使用电力及热力,生产的产品除客户 A使用的气体外存在少量液化气体外卖给其实客户,气体公司 与客户 A的合同中规定气体公司仅需支付外卖的液化气体所使用的电力及热力使用费用,生产客户 A 使用的气体所涉及的电力及热力由客户 A承担,气体公司的排放是否仅包括外卖液化气体所使用的电力及热力所产生的排放 按照运营控制权法,租赁出去的设备不纳入报告范围,若生产气体所耗的电力及热力由客户 A 支付并计入其统计体系,则气体公司仅需将外卖液化气体所使用的电力及热力所产生的排放计入其边界范围内。客户 A使用的气体所涉及的电力及热力产生的排放由客户 A上报。 [全行业 ] 9. ( 1) 、指南只明确了要报告净购入电量带来的排放,没有明确热力 如何计算和报告; ( 2) 、发电企业中的净购入电量需要用购入量减去输出量吗 ( 3) 、其他企业配套的热电站如何核算是否按发电企业的指南进行核算其中输出的电和热如何核算呢 ( 1) 发电企业不需要报告购入及输出的热量; ( 2) 发电企业报告的净购入电量即为从电网购入的电量,如果有转供其它企业的,可以扣减;但不能扣除其自发电量。 ( 3) 其他企业的配套发电厂按照发电企业的指南进行核算。输出的电和热从燃料侧进行核算。 [发电企业 ] 4 10. 国家 57 号文下发的发电行业补充数据表中,机组的化石燃料燃烧排放包括哪些 对于机组的化石燃料 燃烧排放,如果是燃煤发电机组,只包括煤炭燃烧和辅助燃油 /燃气的排放;如果是燃气发电机组,只包括天然气燃烧的排放。两种类型机组均不包括移动源、食堂等其他消耗化石燃料产生的排放。 [发电企业 ] 11. 发电企业的温室气体核算和报告范围包括哪些 发电企业的温室气体核算和报告范围包括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脱硫过程的氧化碳排放、企业净购入使用电力产生的二氧化碳。 [发电企业 ] 12. 发电机组通过抽凝机运行改造向外供热,产生的供热量是否参与供热分摊比计算 需要参与到供热分摊比计算。 [发电企业 ] 13. 补充数据表要求发电企 业填报供电量,考虑到供电量为企业内部考核电表读数计算获得,无法进行交叉核对,而上网电量可以采用企业财务结算数据和凭证进行核查,准确性和真实性较高,且供电量与上网电量通常差值很小,一般在千分之几。那么,补充数据表中的供电量一栏可否填写上网电量数据 前期调研中发现,部分企业对于不同类型的机组,上网电量可能没有拆分。因此建议企业仍按照补充数据表要求填写“供电量”数据。 5 [发电企业 ] 14. 发电企业的核算边界 1、发电厂从外面拉煤的火车(内燃机车)消耗的柴油是否计入企业排放量,在核算边界内吗如不计入,核查报告中是否需要说明 2、热电厂用于供热居民区的热泵房泵站(归热电厂所有)的外购电是否计入企业排放量,在核算边界内吗如不计入,核查报告中是否需要说明 1. 如果拉煤火车属于企业所有,则其消耗柴油的排放应该纳入,如果不归属企业所有,则不纳入;均需要在核查报告中说明 2. 热电厂用于供热居民区的热泵房泵站(归热电厂所有)的外购电应计入企业排放量,并在核查报告中说明用途,以后年度排放统计时注意边界一致。 [发电企业 ] 15. 发电行业的核算指南要求核算生产设施排放量,那么食堂、班车等是否纳入企业的排放量中 生产设施包括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及直接为生产服务的附属生产系统,食堂、班车属于这一范围,如果食堂、班车等属于企业所有,则需要纳入企业排放量中;如果不归属企业所有,则不纳入。以上情况均需要在核查报告中进行说明。 [发电企业 ] 16. 发电企业没有使用碳酸盐脱硫,而是使用废碱作为脱硫剂,是否计算脱硫产生的碳排放 若脱硫过程确认不产生温室气体,则不需要进行计算 [ 发电企 6 业 ] 17. 纳入核查的排放企业法人下包含一个大型水电站,由于水电外送电,企业净购入电为负值,导致整个企业的排放亦为负值,这种情况下整个企业上报的排放如何考虑 请确认纳入核查排放企业的性质,如果是发电企业,其外输电量不能扣除。 [发电企业 ] 18. 钢铁生产企业核算的几个问题请问 1)指南里没有包括( 1)采用碳酸盐进行烟气脱硫环节产生的二氧化碳和( 2)企业自己生产“石灰”产生的二氧化碳,是不是这两部分产生的二氧化碳就不用算了 2)企业如果在炼钢工序中使用焦炭(焦丁)做增碳剂,即当将炼钢降碳过程 中钢坯的含碳量过低时通过添加焦炭来提高钢坯含碳量,这部分做增碳剂的焦炭(焦丁)是不是就不算排放量了 3)国家发改委 57 号文附件 3 钢铁行业表格里,有个“其他辅助工序”,请问这个具体是指的什么 ( 1)根据钢铁指南,“如钢铁生产企业生产其他产品,且生产活动存在温室气体排放,则应按照相关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核算,一并报告。”( 2)根据指南,燃料燃烧排放是指“净消耗的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 CO2排放”。应以化石燃料是否燃烧作为是否纳入核算的标准。如某些化石燃料作为原料使用,没有燃烧,则不存在所谓的温室 气体排放。( 3)指除 4.14.6 工序以外的产品生产工序。 [钢铁企业 ] 7 19. 1、按照 57 号文附件 3 的“数据汇总表”中的“按照补充报告模板核算的企业或设施层面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一栏如何计算 2、57 号文附件 3“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补充数据表”中的“纳入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包括“化石燃料燃烧排放”和“净购入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后两项数据是否与企业核查报告中的“化石燃料燃烧排放”和“净购入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相同“纳入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是否可由补充数据表中各工序碳排放量加和得到 3、钢铁企业煅烧石灰石是否算作辅助工序 1、“按照补充报告模板核算的企业或设施层面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万吨)”是指按照附件三碳排放权交易企业碳排放补充数据核算报告模板中分行业模板进行核算的结果,对于以企业法人为边界的,其排放即为附件 3中“纳入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对于以设施或者工序为边界的,其排放为各设施或工序排放量汇总。2、“补充数据表”中的“ 1.1化石燃料燃烧排放”和“ 1.2净购入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与企业核查报告中的“化石燃料燃烧排放”和“净购入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相同;但是 “ 1.1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不一定等于各工序排放量之和,因为存在部分工序的输出作为其他工序的燃料; 3、在烧结、炼铁工序中可能有石灰石煅烧,不属于辅助工序。另外,补充数据表中只需要填报化石燃料燃烧和净购入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 [钢铁企业 ] 8 20. 在填写 57 号文附件 3 钢铁企业的“补充数据表”时,各工序中输出煤气对应的排放量是否需要在该工序中扣除其他工序使用自产煤气是否要计算其排放量 在填写 57 号文附件 3 钢铁企业的“补充数据表”时,各工序中输出煤气对应的排放量需要在该工序中扣除,其他工序使用自产煤气要计算其排放量。 [钢铁企业 ] 21. 钢铁行业核算指南中的固碳产品包括的“粗钢产品”是指什么,是否包括钢坯、钢材成品如果粗钢仅指钢坯,但钢坯绝大多数由轧钢工序自用,少量对外销售,则按照核算指南计算的固碳产品产量为负值,如何处理 核算指南中提到的“粗钢产品”应指企业生产的所有相关含碳产品,根据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可能包括钢材、钢坯、生铁等等,其中钢坯和生铁仅指不用于继续生产钢材而直接以产品形式存在的部分,如继续用于轧钢生产则不属于产品范畴,而仅考虑最终钢材产品。[钢铁企业 ] 9 22. 甲醇合成氨联产企业下游生产吗啉、双氧水的特殊情况如何 处理 一家合成氨甲醇联产企业,同时还生产双氧水和玛林。企业工程师提出,他们从甲醇合成氨联产系统中抽出了很多 H2 用于玛林生产,导致他们的甲醇合成氨系统消耗的煤、电、蒸汽都比较大,但甲醇产量并不大。如果他们停掉双氧水和玛林生产线,消耗同样的煤、电、蒸气会生产更多的甲醇和氨。一开始我理解由于是抽出的 H2,因此不会影响到煤中 C 的消耗,但是对方表示工艺不是这么简单的,若果不抽走 H2 将会合成更多的氨。现在的问题是,对方表示如果未来进入交易的只有甲醇合成氨车间,那么他们这个车间消耗的煤、电、蒸汽(主要是煤这一块)是有一 部分用于产生 H2 被抽走生产玛林和双氧水的,因此觉得应该从甲醇合成氨车间的能耗中扣掉,否则的话,他们的产品单耗是比较高的。如果需要扣掉的话(主要是煤)有没有经验比例呢。抽了多少 H2,大概需要耗多少煤、电、蒸汽另外,配额分配方法中有没有给这些特殊企业留有特殊考虑呢 煤化工联产多种产品在行业中常见,按照现有以产品作为界区核算碳排放难免会出现类似情况。抽出的氢气和能耗的折算跟煤种、转化率等都有关系,可根据企业生产实际情况测算得出。 [ 化工生产企业 ] 10 23. 水泥企业除了水泥熟料生产线以外,还有矿渣微粉和冶金辅料生产线, 这两条生产线的碳排放数据需要在补充数据表中体现吗还是说只补充熟料的 3 年数据即可指南中没有明确这个概念。注三者的生产工艺没有任何关系,且单独存在,无辅助或附属关系。 行业代码为 3011、且其综合能耗超过 10,000 吨标准煤(含)的水泥企业应该填报其排放边界内所有碳排放量,包括矿渣微粉和冶金辅料生产线的排放。另外,还应补充填报 3年的熟料数据。 [水泥生产企业 ] 24. 按 57 号文要求,在建材行业中水泥企业仅纳入水泥孰料生产部分,而不包括矿山开采以及水泥粉磨等部分 按照 57 号文附件 1,主营产品为水泥熟料( 310101)生产企业需要纳入,如果本企业法人内有矿山开采或水泥粉磨,则矿山开采或水泥粉磨的排放也需要计算在企业总排放中。但附件 3补充数据表中还是只需要填写水泥熟料生产工段的排放及生产数据。 [ 水泥生产企业 ] 25. 水泥行业在企业碳排放补充数据核算报告中需要核算窑炉粉尘、旁路粉尘吗 水泥行业在企业碳排放补充数据表中不需要核算窑炉粉尘、旁路粉尘的排放 [水泥生产企业 ] 11 26. 水泥企业, 57 号文附件 3 补充数据表中的“熟料生产工段”是否能够理解为“生料工序” “烧成工序” 一般将水泥生产企业的工序分为矿山开采、熟料生产和水泥生产三部分。熟料生产工段的核算边界包括从原材料和燃料进入生产厂区、到熟料烧成的整个熟料生产过程,详细起来包括粉磨、均化、烘干等原料和燃料的制备过程;生料的预热、煅烧和冷却等熟料制备过程;还包括余热利用和余热发电等过程。水泥生产工序包括混合材料的粉磨和烘干、熟料的粉磨和水泥的包装等过程。 [水泥生产企业 ] 27. 陶瓷生产企业核算指南规定的核算范围不包括法人边界内部后勤、生产管理等的 CO2 排放,与其他指南不一致,是否需要补充 按照与其他指南一致进行处理,内部后勤及生产管理均属于生产范围,需要核算。 [陶瓷生产企业 ] 28. 民 用航空企业中调机、训练等非商业飞行所使用航空燃料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是否纳入核算范围如果纳入核算,其中 57 号令附件 3 民用航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补充数据中,非商业飞行使用的航空燃料其运输周转量为零,导致其排放强度增加,对其配额分配是否有影响 根据核算指南,需要将其纳入核算范围。相关意见将转交配额分配研究组参考。 [民航企业 ] 12 29. 石化企业硫磺回收的过程排放是否需要报告 需要报告,可按碳质量平衡法核算硫磺回收的过程排放。[石油化工行业 ] 30. 石化行业指南未指出的工艺过程排放是否需要计算 补充数据核算报告中 ,炼油和乙烯不包括作为原料用途的能源 ,只涉及化石燃料燃烧、电力消费和热力消费所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石油化工行业 ] 31. 关于中国石油化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中的几个问题 2、第 13 页“石油化工企业生产运营边界内涉及到的工业生产过程排放装置主要包括催化裂化装置、催化重整装置、制氢装置、焦化装置、石油焦煅烧装置、氧化沥青装置、乙烯裂解装置、乙二醇 /环氧乙烷生产装置等。”,是否需要上报硫磺回收过程、石灰石脱硫过程的二氧化碳排放 依据中国石油化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除指南中列出的催化裂化装置、催化重整装置、制氢装置、焦化装置、石油焦煅烧装置、氧化沥青装置、乙烯裂解装置、乙二醇 /环氧乙烷生产装置几种工业生产过程排放外,其它产品生产装置的排放核算可参考该指南第 23页“ 10.其它产品生产装置”进行核算。 [石油化工行业 ] 13 32. 独立焦化企业包含焦炉煤气发电,是否按照焦化生产和发电两个部分分别进行核算独立焦化企业一般具有焦炉煤气进行发电。在核算整个企业 CO2 排放时,一种做法是将整个企业作为边界,焦炉煤气发电设施作为一 个固定设施排放源进行计算;另外一种做法是将整个企业分为两部分,一个焦化生产,一个发电过程。焦化生产按独立焦化指南,发电过程按发电企业指南进行核算,但这样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发电企业的外供电不扣减,但对于焦化过程来说,煤气发电设施所供的电属于外购电,应该加入,这样外供电的隐含排放是否属于重复计算还有这部分电的排放因子是按国家电网推荐值选取,还是按企业焦炉煤气发电的实际值选取还有,独立焦化指南和发电企业指南中的焦炉煤气单位热值含碳量有差别,如果分开计算时,是否依据相应行业进行选取 1.根据国家发改委 关于进一步贵发报送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拟纳入企业名单的通知, 2013-2015 年任意一年发电装机之和达到6000kw 以上的自备电厂,需要按照发电行业纳入并按照发电行业核算指南进行核算。 2.焦化装置使用的电力,如果全部来自自备电厂且自备电厂发电不上网,则焦化装置不用计算隐含的电力排放,如果焦化装置外购电网的电,则需要计算隐含的电力排放,排放因子按国家电网推荐值选取。 3.焦炉煤气单位热值含碳量分别按照两个指南进行选取。 [独立焦化行业 ] 14 33. 煤炭生产企业如果没有煤炭洗选,也不进行煤炭储存及运输的话,是否也计算矿 后活动而对于只进行煤炭洗选的企业是否计算煤炭矿后活动甲烷排放 鉴于矿后活动从煤炭运出煤矿就开始,到洗选、储存、运输一直到终端消费设备入口端才结束,建议矿后活动由煤炭开采者来计算和报告。因此,洗选者或储运者均无需计算矿后活动排放。 [ 煤炭生产行业 ] 34. 造纸企业的废水处理以 BOT 形式外包给某环保公司,环保公司负责建设和运营废水处理设施,同时收集废水厌氧处理产生的甲烷进行发电,所发电力卖回给造纸企业使用。造纸企业对废水处理设施和沼气发电系统均没有运营控制权,这种情况下,造纸企业是否还需要核算废水厌氧处理产生的甲 烷排放 按照运营控制权法,外包的生产活动不纳入报告范围。由于造纸企业对废水处理设施和沼气发电系统均没有运营控制权,造纸企业不需要核算废水厌氧处理产生的甲烷排放,废水厌氧产生的甲烷排放纳入环保公司的报告范围。 [造纸和纸制品生产企业 ] 35. 外售 CO2 产品(如食品级 CO2)从总排放量中扣减否 如果外售 CO2 来源于工业生产,可以扣除,但如果来源于生物发酵法或者空气压缩法,不能扣除。 [食品烟草及酒饮料和精制茶 ] 15 36. 长流程钢铁企业轧钢工序利用了本企业自产的高炉煤气,填报补充数据表时,轧钢工序的化石能源消耗排放是否要核 算高炉煤气排放量 应该分阶段核算,核算每一环节的实际消费量(生产量 -减去消费量),分阶段煤气实际消耗量可根据企业能源平衡表进行分阶段结算。也就是说需要核算轧钢工序的高炉煤气排放量,并从前面扣除。[钢铁企业 ] (二) 核算方法 1.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企业碳排放补充数据核算报告模板中的数值如何核算 根据相应行业的核算指南来核算。核算指南从以下网址下载( http// 、http// )[全行业 ] 2. 企业通过其它机构核算过企业温室气体的量,但是方法与国家标准核算法不一致,这样核算出碳排放量第三方机构核算时能通过吗 不能,需要采用国家核算指南(非标准)重新进行监测、报告,并经过政府认可的第三方核查机构核查,才能用于碳排放管理。[全行业 ] 16 3. 当购电发票的核算周期与碳排放核算周期(自年初至年末) 不一致时,该如何处理 优先使用企业直接计量数据作为电量消耗数据;如果企业没有每天抄表的数据,可以将电量折算成每日电量再换成核算年度的电量,折算时仅折算一月和十二月的数据,中间月份不用折算。 [全行业 ] 4. 同一法人企业涉及两个不同行业应如何报送 应按两个相关行业的核算指南,分别核算涉及行业的排放。[全行业 ] 5. 计算碳排放量是否可用能源终端消费量(标煤)乘以标煤排放因子得出与各能源分别乘以排放因子得到的排放量相同吗如不同,原因是什么 不能,请严格按照对应的行业核算和报告指南进行计算 [全行业 ] 6. 在计算 废水处理的排放时,关于以污泥形式清除掉的有机物总量指得是什么是指大厌氧中清除掉单位 COD 的污泥量么 以污泥形式清除掉的有机物指得是污泥中含有的有机物总量,以千克 COD为单位。 [全行业 ] 17 7. 如果存在某种工艺过程,所有行业的指南中都没有覆盖,是否需要核算,应如何核算如某电解铝厂中有生产碳阳极的工序,产生较大的过程排放。 如果某种工艺过程,所有行业的指南中都没有覆盖,则不需要核算。 [全行业 ] 8. 如果企业有自备电厂,那么自备电厂单独按电力行业报送,但该企业电力消耗来自于自备电厂,不是电网电量。这种情况下,该企业外购电力这部分,应该如何计算电力消耗乘以电网排放因子么还是无需计算,外购电力直接为 0 企业外购电力,是指以法人为边界从外部的购入电力。如无外购电力,则电力消费量为 0,电网排放因子为区域电网排放因子。[全行业 ] 9. 企业或设施层面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如何计算 指按照补充数据表中明确的边界和排放类型,计算出的企业或设施层面的排放总量。 [全行业 ] 10. 水力发电厂中的厂用电是否按间接排放核算并计入总排 放中 首先看水力发电厂综合能耗是否达到 10000吨标准煤,如果不达到则不需要报送;达到 10000吨标准煤的标准的,水力发电厂的厂用电如果来源于外购电力则需要按照间接排放计入总排放中;否则不计 18 入总排放中。 [发电企业 ] 11. 发电企业补充数据表中的“机组 1 供电二氧化碳排放量 /供电量”计算 1.公式中的“机组 1 供电二氧化碳排放量”是否就等于机组1供电量 *排放因子 2.公式中的“供电量”是否就是机组 1的供电量 1.机组 1 供电二氧化碳排放量 补充数据表中第 6 项“机组 1 二氧化碳排放量” 2.公式中的“供电量”是机组 1的供电 量。 [发电企业 ] 12. 发电企业碳排放可不可以按∑(各个船次的批煤量批煤含碳量碳氧化率 44/12)计算 不可以,须按核算指南中的要求核算。 [发电企业 ] 13. 抽水蓄能企业一般夜间从电网购电抽水蓄能,白天通过水电机组发电。在计算二氧化碳排放量时,是否应只考虑其购电部分的排放量而无需扣减其发电量 电力消费产生的排放使用购入电量进行计算,不扣减其发电量。[发电企业 ] 14. 部分热电企业存在掺烧污泥(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情况,此部分排放是否需要核算 如果污泥中有化石燃料,则仅计算化石燃料燃烧的排放,否则不计算排放。 [发电企业 ] 19 15. 热电联产的供热比如何计算 参考行业标准 DL/T 904-2015 火力发电厂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方法。如果企业没有提供供热比,可按以下方法计算 ( 1) 企业提供了供热煤耗 /供电煤耗 供热比 供热煤耗供热量 /自备电厂总耗煤量(折标) 供热煤耗供热量 /供热煤耗供热量 供电煤耗供电量 ( 2) 企业未提供上述参数 供热比 机组向外供出的热量 /锅炉总产出的热量≈供热量 /主蒸汽流量 *主蒸汽焓 -锅炉给水流量 *锅炉给水焓)) [发电企业 ] 16. 1钢铁生产企业炼焦 ,是采用将炼焦煤和其他 投入物视为燃料计算排放量,然后将产出的物质作为固碳产品,按平衡法进行计算,还是应该直接监测加焰口的燃料 2还原剂是否直接视为燃烧进行计算若视为燃烧计算氧化率为多少 独立焦化企业请参考中国独立焦化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中方法进行核算。钢铁联合企业参考钢铁指南进行核算。 [钢铁企业 ] 17. 钢铁企业焦炉、高炉煤气发电是否需要按发电指南报告排放量是否需要填发电企业补充数据表 如果该部分是独立法人,需要按照发电指南报告排放量,并且该部分排放需要从上游扣除。如果不是独立法人,则按本行业指南核算报告。补充数据按本行业填报。 [钢铁企业 ] 20 18. 国发改 57 号文附件三补充数据表中钢铁生产企业填报的数据4.2“烧结(或球团)工序”, 4.2.3“烧结(或球团)产量”,这里的“或”是指两个工序二选一吗有的钢铁厂烧结和球团工序是同时存在的,是不是就应该在报告中填入烧结和球团工序化石燃料燃烧、外购电排放之和、烧结矿球团矿产量之和 若两个工序都包括,应该在报告中填入烧结和球团工序化石燃料燃烧、外购电 排放之和、烧结矿球团矿产量之和。 [钢铁企业 ] 19. 对于化工企业,如果其生产过程中根据反应机理并不存在二氧化碳或者其他温室气体,则是否需要通过碳平衡来计算工业生产过程的排放 请按照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进行核算报告,指南对碳平衡法的使用进行了规定。本指南或其他指南中没有明确的排放,不需要计算。 [化工生产企业 ] 20. 请问化工电石生产企业核算中,工业生产过程核算时碳输出要不要减掉炭材除尘灰输出的碳炭材除尘灰作为副产品卖出,如要扣除无含碳量数据怎么处理另外,电极糊只有测固定碳怎 么确定含碳量 需要扣除炭材除尘输出的碳,但若缺乏含碳量数据,按保守性原则取 0。电极糊的含碳量原则上应使用元素碳含量,如果没有元素碳含量,按( 100-硫份 -灰份)估算;后两数也没有的,按保守性原则取 100。 [化工生产企业 ] 21 21. 根据化工行业指南,作为原料的碳流入主要为化石燃料和其他碳氢化合物,那么生物质(如木薯淀粉、蔗渣纤维、糖蜜等)作为反应原料,是否将生物质作为碳流入进行排放量计算呢生物质原料产出的产品、二氧化碳回收外供等是否也应纳为碳流出进行计算呢 目前的企业温室气体报告制度不要求核算和报告生物质 原料及生物质燃料携带的碳及其去向。因此,化工企业若原材料为生物质(如木薯淀粉、蔗渣纤维、糖蜜等),不作为碳流入。在可以肯定这些产品或二氧化碳中的碳源自生物质原料或生物质燃料的情况下,生物质原料产出的产品、二氧化碳回收外供等也不应作为碳输出进行计算。 [化工生产企业 ] 22. 电解铝企业中生产炭阳极的工序该怎么计算 中国电解铝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没有覆盖该工艺,不需要核算。 [铝冶炼企业 ] 23. 水泥企业报送碳排放数据依据中国水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还是温室 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 8 部分水泥生产企业 GB/T 32151.8-2015 中国水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气候 [2016]57 号)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拟纳入的企业按照所属的行业,根据我委已分批公布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发改办气候 [2013]2526 号、发改办气候 [2014]2920 号 22 和 [2015]1722 号 的要求,分年度核算并报告其 2013 年、 2014 年和2015年共 3年的温室 气体排放量及相关数据。 [水泥生产企业 ] 24. 水泥企业核算中原料分解产生的排放为什么不以进厂石灰石的量作为核算依据,而是以水泥熟料产量作为核算依据 以水泥熟料产量作为核算依据比较可靠。因为生产出熟料必然导致碳酸盐原料的分解。如果采用进厂的碳酸盐原料为依据,可能导致企业排放量数据不稳定,因为原料可能进企业了,但没有煅烧,存于库房中;另外有的企业在配料中加入了部分分解的碳酸盐原料,如电石渣等。 [水泥生产企业 ] 25. 如何理解并计算“熟料中不是来源于碳酸盐分解的氧化钙氧化镁含量” 熟料中不是来源于碳酸盐分解的 CaO, MgO 含量,实际上是指生料中不以碳酸钙和碳酸镁形式存在的钙和镁的化合物(如 CaOH2、 MgOH2 等)折算成 CaO, MgO 的质量占熟料质量的比例。熟料中不是来源于碳酸盐分解的 CaO、 MgO 的质量,主要指有的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采用矿渣、石膏等配料中含有的钙和镁的化合物折算成的 CaO、 MgO 的质量,企业仅配料进行检测,也可参考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 8 部分水泥生产企业 5.2.3部分进行计算。 [水泥生产企业 ] 23 26. 关于水泥行业“不是来源于碳酸盐分解的氧化钙和氧化镁的含量”计算方法 1水泥行业指南中没有具体给出“不是来源于碳酸盐分解的氧化钙和氧化镁的含量”计算方法,企业普遍反映不知道如何计算。后来更新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水泥生产企业国家标准中给出了计算公式,那么本次碳交易前期历史数据报告(仍按照指南核算)能否采用标准中给出的计算公式来计算“不是来源于碳酸盐分解的氧化钙和氧化镁的含量” 2国家标准中“不是来源于碳酸盐分解的氧化钙和氧化镁的含量”计算公式需要用到“生料中不是以碳酸盐形式存在的氧化钙 和氧化镁含量”这一数据,但企业反映并不直接测定生料的数据,而是会对生料中添加的配料进行测定。能否采用下式来计算“生料中不是以碳酸盐形式存在的氧化钙和氧化镁含量” 生料中不是以碳酸盐形式存在的氧化钙和氧化镁含量 添加的配料质量 配料中 CaOMgO百分比 / 配合好的生料总质量1熟料中不是来源于碳酸盐分解的 CaO, MgO 含量,实际上是指生料中不以碳酸钙和碳酸镁形式存在的钙和镁的化合物(如 CaOH2、 MgOH2 等)折算成 CaO, MgO 的质量占熟料质量的比例。熟料中不是来源于 碳酸盐分解的 CaO、 MgO 的质量,主要指有的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采用矿渣、石膏等配料中含有的钙和镁的化合物折算成的 CaO、 MgO 的质量,企业仅配料进行检测,也可参考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 8 部分水泥生产企业 5.2.3部分进行计算。 2可以 [水泥生产企业 ] 24 27. 对于同时存在外购电力以及自备余热发电机组的水泥企业,无法知道具体各工序所用电量中外购电量以及自备余热电站电量的消费量,因此无法填报 57 号文补充数据表中“熟料生产工段”消耗的电力“加权平均排放因子”,如何处理这种情况 首先计算加权电 量排放因子,加权电量排放因子 (外购电量 *电网排放因子) /外购电量 余热供电量),然后根据每个工序的消耗电力 *加权电量排放因子计算 [水泥生产企业 ] 28. 陶瓷生产企业核算指南未纳入净购入热力引起的排放,在核查时是否需要补充 由于陶瓷行业存在大量余热利用,基本不存在外购热力的情况,因此不需要纳入核算。 [陶瓷生产企业 ] 29. 天然气开采企业的中央处理站会进行脱水除杂处理,在碳核查时是按天然气开采集气站还是天然气处理业务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呢 建议按照“天然气处理”业务相关方法进行计算 [石油天然气生产行业 ] 30. 某企业是碳素生产企业,主要生产工艺是将石油焦煅烧后加沥青生成碳阳极,请问是应该用“化工生产指南”还是“工业其他行业指南” 炭素生产企业不用填写补充数据核算报告。可参照国家发展改 25 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批 4 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通知中的中国石油化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进行报告。 [石油化工行业 ] 31. 石油化工企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企业碳排放补充数据核算报告模板数据汇总表”中“按照补充报告模板核算的企业或设施层面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万吨)”是不是指补充模板中的“ 2 二氧化碳排放总量” 前提是 2016年无新增装置。 [石油化工行业 ] 32. 对于炼油过程中的中间装置(进口原料非原油,而是炼油中间产品),此类装置在计算其能量因数时,装置加工量系数如何计算 对于炼油过程中的中间装置(进口原料非原油,而是炼油中间产品),此类装置在计算其能量因数时,装置加工量系数如何计算 参考 GB30251-2013炼油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附录 B 炼油生产装置能量系数进行选取 [石油化工行业 ] 33. 石油化工指南第 16 页,计算公式中没有碳氧化率这一项,而下面的“数据的监测与获取”中提到“烧焦设备的 碳氧化率 OF 可取缺省值 0.98”,到底需不需要在公式中乘上碳氧化率呢 核算指南出现排版错误,公式应乘以碳氧化率,请根据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6 [石油化工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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