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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国碳价调查》全文电子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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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国碳价调查》全文电子版.pdf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 2020 年 中国碳价调查 Huw Slater ICF / 中国碳论坛 Dimitri de Boer 中国碳论坛 钱国强 中创碳投 王庶 ICF I 摘要 本报告 是对 2020年中国碳价调查结果 的总结 。 今年 的 调查 开展于 2020年 7月至 8月, 在此期间 ,项目团队与行业协会合作, 对中国已经被纳入或即将被纳入全国碳市场的重点 排放行业的行业代表,尤其是来自电力行业的的代表,进行了广泛的调查,收集了中国碳 市场各利益相关方对中国未来碳价的预期。 作为同类别中覆盖面最广的 调查, 本次调查的 结果将持续增强人们对 中国 碳价 发挥作用 的信心,即 中国的碳价水平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 上涨,且碳价对投资决策的影响将越来越大。中国 政府于 2020 年 9 月宣布将加快建设 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 市场 ,大多数 发电行业 受访 者 也 预计 发电行业将于明年为在全国碳市场全面 履约做好准备 。 在未来十年内 ,碳市场有望 成为激励公司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最重要的政策 工具 之一 。 受访 者 还对 中国在 2030年 实现 碳排放 达峰 目标 表现出极大 的 信心 ,许多人甚至 预计中国将 提前达峰 。 但与此同时, 也有 部分受访者 预计全国碳市场 的 正式交易 将因疫情 影响 而 被推迟。 关键词 碳价 , 碳排放交易 , 碳市场 , 公共政策 , 利益相关者调查 , 中国 推荐引用 Slater, H., De Boer, D.,钱国强,王庶, 2020年中国碳价调查, 2020 年 12月,中国碳 论坛,北京 通讯地址 中国碳论坛 卫诚然( Peter Edwards) 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正觉胡同 5 号,邮编 100035 电话 86-13051228667 电邮 forumchinacarbon.info II 致谢 本调查由中国碳论坛、 ICF 国际咨询公司 和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开展,挪 威环境局 在此期间贡献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挪威驻华大使馆、 美国环保协会及能源基金 会中国办公室则 给予了大力支持 。 报告执笔人休斯雷特 ( Huw Slater) 、 龙迪 、 钱国强 和 王庶感谢 所有为本报告作出 贡献的其他组织和个人。 感谢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 NCSC) 团队 与项目团队就调查进行 的 沟通 交流 , 并 参与项目举办 的行业专家圆桌会议。 感谢为 本次 调查和报告 贡献宝贵意见的专家 ICF 国际咨询公司的 雷纳托 罗尔丹 ( Renato Roldo) 以及 荷兰环境局的卡瑞娜海姆达尔沃格( Carina Heimdal Waag)。 我们也非常感谢以下行业协会及其代表协助 发放 调查问卷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 国有色金属行业协会、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中国水泥协会以及 中国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 院。 特别鸣谢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气候经济与政策中心的 弗兰克约佐( Frank Jotzo) 教授。 是他启动并带头执笔了 2013 年首次调查(后续系列报告的开端), 他 为团队提供了宝贵意 见和 调查方法 。 本项目由中国碳论坛的 卫诚然( Peter Edwards )负责 管理,我们还要感谢中创碳投的 郑尹莉 、于佳卉与 陈志斌 作出的贡献。最后,感谢张妍琦和 黎瑞鑫 为本报告 的 翻译提供 支 持 。 III 目录 执行摘要 ........................................................................................................................................... V 调查简介 ............................................................................................................................................ 1 中国碳市场动态 ................................................................................................................................ 3 调查受访者 ........................................................................................................................................ 9 碳排放交易试点 .............................................................................................................................. 13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 ................................................................................................................... 16 新 冠 疫情影响 .................................................................................................................................. 27 排放交易的准备程度 ...................................................................................................................... 30 碳价对投资的影响 .......................................................................................................................... 36 碳价背景 .......................................................................................................................................... 39 排放峰值 .......................................................................................................................................... 40 附录 1 2019-2020 年碳交易试点政策要点 .................................................................................. 41 附录 2 CCER 备案签发情况 .......................................................................................................... 43 项目合作伙伴 .................................................................................................................................. 45 项目资助 方 ...................................................................................................................................... 46 IV V 执行摘要 2020 年中国碳价调查于 2020 年 7 月至 8 月期间进行,共收集了 数百 名利益相关方对中国 碳价未来的预期,汇集了各利益相关方的“最佳猜测”。虽然并不能因此宣称该报告具有充分 的代表性,但它也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利益相关方对中国未来碳价的预期。 2013 年、 2015 年、 2017 年、 2018 年和 2019 年 开展的类似 调查 为本次调查奠定了基础 。 中国碳市场的发展 2013 年至 2016 年期间,中国在五个城市 (北京、重庆、上海、天津和深圳)和三个省份 (广东、湖北和附件)相继启动了碳市场试点。上述试点对配额分配机制、覆盖行业、抵消机 制的使用以及各类衍生产品等方面进行了不同的尝试。 中国于 2015 年巴黎协定达成前夕宣布将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并于 2017 年年 底发布了全国碳市场的建设路线图。过去几年,中国政府和许多国际合作项目都将 全国碳市场 的能力建设作为 重点 工作 上。 本次调查结束后 不久 , 2020年 9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联合国大会上宣布, 中国将 力 争 在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引发了全球对中国气候行动的关注 。 生态环境部 也多次 表示 将尽快启动全国碳市场。 2020 年 11 月初,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 稿)。该文件阐明了市级环保局的职责划分、履约单位的碳抵消信用比率、对未履约单位的 处罚,以及排放核查费用将由政府承担等内容。 受访 者 调查收集了来自不同行业的专业人士的 答复 567 份 ,包括 来自行业 ( 69)、市场相关服 务 提供商 ( 13)、行业协会( 5)、研究机构和碳交易所(各 3)。将近一半( 46)的受 访者来自已经被地方试点碳市场纳入的企业或可能被即将启动的全国碳市场纳入的企业。 23 的受访者来自电力行业。 32的受访 者 来自碳市场试点地区, 67 的受访者 来自非试点地区,其余 1的受访者 来 自中国大陆 地区之外 的 机构 。调查的地域覆盖 面逐年 扩大 ,反映出全国各地对碳市场的参与 度越来越高。 对调查作出回应的受访对象 更有可能参与 了 碳市场的准备工作,从而导致对碳价的预期 偏向乐观。我们通过与行业协会合作,争取获 得更多具有代表性的行业回应,以减轻这种影 响 。另一方面,在中国作出 2060 年碳中和承诺 后,各界对碳市场的信心有可能会较此显著增加。 图表 1 受访者所在机构的地理分布情况 VI 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体系 半数受访者( 50)预计全国碳市场会于 2021 年启动交易,首先将纳入电力行业。但只有 12的受访者认为全国碳市场能够在 2021 年全面运行 1 。 72的受访 者预计到 2025 年中国能建 起一个成熟完善的碳市场。全国碳市场预计将逐步纳入其他重点排放行业,水泥、钢铁、化工、 电解铝及石化等行业被认为是下一步最有可能被纳入的行业。 受访者 预计, 碳排放权交易体系 将对投资决策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 。 37的 受访者 预计 2020 年的 投资决策将受到 很大 或 中等程度 的影响, 而 对于 2025 年 ,持这一观点 的受访者比例 则 上升到 69。 仅有 5的 受访者预计 即使 到 2025 年投资决策 也 不会受到影响。 预计碳排放交易将 对 投资决策产生越来越大 的 影响 图表 2 到 2020 年 /2025 年 /2030 年 /2050 年,您预期中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是否会影响贵 单位的投资决策( n362, 360, 346, 324) 碳价预期 全国碳市场的平均价格预期从 2020 年的 49 元 /吨升至 2025 年的 71 元 /吨, 并在 2030 年 增至 93 元 /吨。我们征询了利益相关者对本世纪中叶的碳价预期,以了解碳价在中国中长期低 碳战略中可能发挥的作用。 2050 年的平均碳价预期为 167 元 /吨。然而, 与大多数碳市场一样, 实际 价格水平仍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尤其是在更遥远的未来。 20-80 百分位数区间将从 2030 年 的 28 元 /吨至 100 元 /吨变为 2050 年的 30 元 /吨到 200 元 /吨。 关于 价格 的 预期 ,本次调查所得 到的预期 与 2019 年的调查结果 相似 。 1 完整问题 “您预期到什么时候中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能够完全运转 注完全运转指主要建设要素 齐全,包括法律法规、总量和配额管理、监测、报告、核查和认证体系、注册登记系统、交易平台、市场监管 等均趋于完善。 ” 8 14 38 53 29 55 47 31 35 26 12 13 28 5 4 4 2020 2025 2030 2050 否 是,微小影响 是,有一定影响 是,有重大影响 VII 预计中国碳价将稳步增长 图表 3 试点市场的实际价格范围以及 受访者 对全国体系的碳价预估 新冠疫情的影响 今年,新冠疫情重创全球。 认为 全国碳市场的 正式 启动 将会推迟六个月或更久的受访者占 比最高( 42) 。 25的受访者认为新冠疫情不会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正式启动产生显 著影响。 大多数受访者认为新冠疫情不会对中国的气候雄心目标产生影响( 44),或中国会继续 增强气候雄心( 43)。需要指出的是,本调查于七月和八月开展,当时中国尚未宣布 2060 实 现碳中和目标。在问及新冠疫情对全球气候雄心目标的影响时,受访者的回应较为分散。认为 全球气候雄心将有所降低的受访者比例略高( 39)。 中国 全球 图表 4 您预计新冠疫情对中国(左)和全球(右)的气候雄心产生何种影响( n268, 266) 44 43 13 27 34 39 没有pe著影响 将增强全球的气候雄心 将降低全球的气候雄心 VIII 中国的排 放目标和排放峰值 80的受访者预计中国将在 2030 年实现碳排放达峰, 36的受访者预计中国的排放量将在 2025 年或更早达峰。这些结果与 2019 年的调查基本一致。值得注意的是,有 12的受访者认 为中国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已经达到峰值或将在 2020 年达到峰值,高于去年的 10,低于 2017 年的 25。 中国有望 到 2030 年实现碳排放达峰 图表 5 您预期中国碳排放将于何时达到峰值 ( n461) 12 2 22 44 18 已ˆ达峰2020年2021-2025年2026-2030年š于2030年 1 调查简介 本报告是对 2020 年中国碳价调查成果的总结,调查由中国碳论坛、 ICF 国际咨询公司 和中创碳投联合开展, 在此期间 ,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建材集 团、中国水泥协会、中国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给予了大量的支持, 挪威环境署也贡献了宝贵的 意见。 此前 ,项目团队 已于 2013 年、 2015 年、 2017 年 、 2018 年和 2019 年开展过 类似调查, 每 次调查的许多问题都 保持 相似, 以便对历年的 结果 进行 比较。 2013 年的调查是在中国大部分碳 市场试点开始运行之前进行的, 2015 年的调查提供了 碳市场 试点运行两年后的意见缩影, 2017 年和 2018 年的调查开展 于 中央政府发布全国碳市场 方案 前后,而 2019 年的调查则是在中央政 府发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 ( 发电行业 ) 前后进行的,且就在 全国举办 18 场大型碳市场配额分配和管理系列培训和研讨会之前。 今年调查开展之际,中国正在从国家 碳排放权交易体系 发展的基础建设阶段,迈向 于 2017 年 12 月 发布 的全国碳市场建设方案中 所 提到的模拟运行阶段。而在调查开展之后, 全国 碳市场 的建设 又出现了几个关键性的进展。 2020 年 11 月初,生态环境部发布了新的 全国碳 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 ( 试行 )(征求意见稿) 。 该文件对此前尚未明确的一些设计环节进行 了进一步的说明,例如市级环保局的职责划分、履约单位的碳抵消信用比率、对未履约单位的 处罚,以及排放核查费用将由政府承担等。 全国碳市场将于 2021 年启动, 以电力为突破口, 率先开展交易, 并 按照“成熟一个行业纳入一个行业”的原则逐步扩大覆盖范围 2 。 此次调查的开展正值全球 高度 关注中国实施 碳定价机制 之际。 2020年 9月,国家主席习近 平在联合国大会上宣布中国将 力争 在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 2030 年前实现碳排放达峰。 为了实现 2060 年的碳中和目标,中国会更加重视碳市场的建设。首先,碳市场可以激励市场 对低碳能源的投资,加速淘汰化石能源;其次, 碳排放权交易体系 所采用的“总量 控制 和交易” ( cap and trade)方式与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目标相一致;第三,碳市场可能促进具有碳 排放吸收能力的碳汇抵消项目 的开发 ,为实现碳中和做出重要贡献。在 习近平主席对碳中和与 碳达峰目标作出重要发言后,中国政府于近期发布了一系列宣示及政策计划。其中,碳市场作 为应当加强的政策工具被反复提及。 因此,全国碳市场 有望 于 2021 年开始运行,并在 “十四 五 ”期间( 2021-2025 年) 得以 逐步完善。 随着欧盟在其于 2019年 12月颁布的欧洲绿色新政中承诺到 2050年实现温室气体“净 零排放”后, 中国也增强了其 气候雄心。在习近平主席作出承诺后,日本和韩国也相继作出了 “净零排放”的承诺。 与此同时, 随着美国大选 结果 的尘埃落定,美国未来的气候政策和 力度 , 包括重新加入巴黎协定 的可能性 似乎 也指日可待。 中国政府已 作出 具体减排承诺, 即 到 2020 年, 国民经济的 碳强度将比 2005 年 水平 下降 40到 45,到 2030 年 下降 60到 65 3 。截至 2019 年年底, 2020 年目标已经 超预期 实现(比 2005 年 水平 下降 45.8),意味着 2030 年目标 也 实现在望 4 。国内 具 有 声望 的专家也主张 将 2030 年的碳强度下降目标下限定为 65。 本调查于 2020 年 7 月 2 日至 8 月 2 日 期间 通过安全在线调查平台“调查派” 匿名 开展 。 调查 提供了 中英双语版本 的问卷 , 我们 通过各种渠道 向潜在调查对象 分发了调查问卷 , 通过与 2 预计最终将覆盖的其他部门是政府碳排放监测和报告条例中详细规定的部门,即石化、化工、建筑材料、钢铁、有色 金属、造纸和 航空。 详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6、 2017 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 3 碳强度是指单位 GDP 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CO2/GDP) 4 新闻办就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 2019 年度报告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11/27/content_5456146.htm 2 相关行业协会进行合作, 本次调查得以对 中国碳密集型行业,尤其是对即将被纳入全国碳排放 权交易体系的电力行业的从业代表进行了重点调查。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水泥协会、 中国有色金属行业协会、中国水泥协会以及 中国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等行业协会 和机构 协 助向 企业 分发了调查问卷。我们也通过 中欧碳市场对话与合作项目下开展的培训向参与培 训的学员发放调查问卷,以及向 参与过 2019年调查并留下联系方式的调查对象发放问卷。 此外,我们还利用社交媒体,尤其是微信平台 5 ,有针对性地 向潜在 调查对象发放了问卷。 本次调查 共收到来自行业、市场 相关服务提供商、 研究机构和碳交易所等各界专业人士的 答复 567 份。在所有受访者中, 将近 一半的 受访者 来自已经被 地方试点碳市场纳入的 企业或可 能被即将启动的全国碳市场 纳入 的企业 。 此外,还有四分之一的调查反馈来自于不确定 是否会 被全国碳市场纳入 或预计不会被全国碳市场 纳入 的行业 的 代表, 5来自于行业协会 。 行业意见 的总体代表性达到 74( 424 份反馈)。 在 相关行业协会 的 积极推动 下,各行业对本次调查作 出了积极响应。 除调查 外 ,项目组还于 2020 年 9 月 就调查结果和行业预期举行了行业圆桌会议。圆桌会 议邀请到了各 行业代表和行业协会 代表 以及政府 内部负责 碳市 建设部门的 专家 参会 。会议 旨在 为 政策制定者提供一个 聆听行业对碳市场建设意见的渠道 ,同时拓宽关于全国碳排放 权 交易体 系 重要 领域 的公众讨论的范围(圆桌会议 的 公开报告 详见 中国碳论坛 官网)。 这项调查 评估 了专家和市场参与者对未来中国碳价 的 预期 ,以及 碳价 如何 融入 中国更广泛 的气候变化 减缓的 行动 。 调查 量化了对市场设计、相关政策、碳价以及对投资决策的影响的预 期。 因此 ,调查可以增进 市场和政策制定者对行业和专家如何看待碳价前景的理 解。 本报告中所得出的预期可被理解为对未来影响中国碳价运作的各类因素有着清晰认识和深 刻见解的部分群体所作出的“最佳猜测”。 就 行业 受访者 而言 ,尚未做好准备的企 业仍对碳市 场持不确定的态度, 因而 不太愿意完成调查,因此调查样本可能会偏向准备较为充分的市场参 与者。我们与各行业协会合作,争取获得更有代表性的行业答复,以减轻由此带来的影响。另 外,自上一次调查以来,纳入碳市场的行业持续得到能力建设 方面的 支持 6 。由于不存在业内 代表专家名单,且 受访者 都是自愿参与调查, 因此本调查不能绝对代表所有专家和各行各业在 这些问题上的观点。 此类调查得出的未来碳价格预期在概念上不同于市场期货价格,后者反映了市场预期,但 是市场预期会根据市场风险进行调整,并受制于市场需求和资本供应。本调查中的未来碳价预 期也与基于对潜在市场因 素和政策假设进行量化分析得出的预期价格存在概念上的区别。 本报告首先 回顾 了中国 碳排放权交易体系 建设 的最新 进展, 然后 概述了 调查的主要结果, 包括碳市场试点地区经验、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体系 预期、新冠疫情对碳市场的影响、企业准备 程度、碳价对投资决策的影响、碳市场与其他政策的关系以及中国碳排放达峰时间预期等方面。 本报告旨在客观呈现受访者的观点,为政策制定者和市场参与者 提供 参考。 5 项目合作伙伴中创碳投通过其微信公众平台协助发放了调查问卷 。该微信公众平台拥有超过一万名订阅者。 项目团队希望能够收到 来自各机构负责碳市场问题的专业人士或对碳市场领域具有相当程度了解的人士的反馈 。 6 例如,从 2018 年 12 月到 2020 年 10 月,中欧碳市场对话与合作平台为 48 个省市的 8000 多名行业和地方政府代表举办了能力建 设培训。在此次培训中,约 70的学员为地方政府代表。 2019 年底,生态环 境部也举办了培训,约 4600 人参加,其中约三分之二 是行业代表。 3 中国碳市场动态 从 2013 年年中开始, 8 个 地方 排放交易体系 在 中国 部分 省市(深圳、上海、北京、广东、 天津、湖北、重庆、福建) 相继 启动 ,为中央政府制定全国性的碳价机制提供了宝贵经验。每 个省都制定了自己的碳强度目标,到目前为止,中国的 地方 排放交易体系也采用了基于碳强度 的上限,而不是国际上其他排放交易体系 所采用的 绝对排放上限。中国政府认为这种方式最适 合实现经济增长和减排的双重需求。 2017 年,国家发改委印发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简称全国 碳市场建设方案),标志着备受关注的全国碳市场的正式启动。全国碳市场将以电力为突破 口,率先开展交易,按照“成熟一个行业纳 入一个行业”的原则逐步扩大覆盖范围。全国碳 市场建设方案提出了全国碳市场发展的目标和路线图表,明确了启动交易活动应 完成 的工作, 并确认了 “ 三步走 ” 的路线图,即基础建设期、模拟运行期和深化完善期三个阶段。 根据该方 案,模拟运行期启动约一年后将进入深化完善期。 2018 年,中国对国务院组成部门进行 了 系统性重构。之后,中国全国碳市场的建设责任 转 移到 生态环境部。 国家已收集了 发电企业 2013-2018年度的 碳排放 数据 ,正在收集 2019 年度数 据 ,为全国碳市场的配额分配、 注册 登记和市场运作做好了准备。 2019 年 12 月,财政部印发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 也于 2019 年 发布通知,正式启动碳排放数据的监测、报告与核查工作,并 要求各地报送 发电 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单 。 2020 年,受新冠疫情的影响,企业提交 2019 年温室气体数据报告和核查的截止日期延长 至 5 月 31 日至 7 月 31 日。 2020 年 下半年 ,中国 发布了几项重大政策或草案,详见下节。 近期大事件 回顾 一、中国已出台碳排放 配额 有关会计的规定 2019 年 12 月 16 日,财政部印发碳排放交易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该规定明确了碳排放 配额 的会计处理办法以及重点排放单位的财务报表的提交和披露 方法 。与 2016 年财政部发布 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新版规定具 有 强制性 ,并明确了规定的 适用 范围 。此外,该规定的颁布和 实施也充分表明了国家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视和监管的决心,为重点排放单位提供了规范 的指引。 二、 2019 年启动监测计划、数据上报及核查情况,并 要求各地报送 发电行业重点单位 名单 2019 年 12 月 27 日,生态环境部下发通知,要求上报和核查 8 个工业行业 2019 年碳排放 数据,并 报送 发电行业 重点 排放 单位名单。通知还要求于 2020 年 5 月 31 日前完成所有相关工 作。 与往年相比,此次通知下发的时间更及时,这反映出气候变化主管部门希望将碳核查工作 逐步常态化,以便给下属部门更充足的准备时间。根据通知中对发电行业的工作安排可以看出, 确定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单是此次的重点工作之一,这也意味着率先以发电行业为突破点 的全国碳交易市场将在 2020 年年底启动。。 三、中国加快全国碳市场建设,推动气候投融资发展 2020 年 9 月 22 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宣布,中国将力争在 2030 年实现碳排放达峰, 2060 年实现碳中和。作为中国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的重要政策工具和经济手段,全国碳市场也有 望 尽快 正式启动。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李高表示, 即将出台的 “ 十四五 ” 规划将 4 意味着 中国碳市场发展的里程碑时期 的到来 。中国将实现从试点到全国统一市场、从单一行业 到多行业融合、从交易启动到持续稳定运行的转变。 在推动使投融资活动更好地服务于气候变化减缓和适应行动方面, 2020 年 10 月,生态环 境部、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工作的指导意见, 对未来 5 年中国气候投融资发 展作出了战略部署。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扩大碳市场交易的主体范围,探索发展碳金融产 品。总体要求还提到要 “坚持市场化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气候投融资中的决定性作用”。此 外,五部门联合发布的意见也明确提出“充分发挥碳排放交易权机制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因此,意见的出台也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启动和进一步发展带来了更多机遇。 四、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全国碳排放权登记 交易结算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发布 2020 年 11 月 2 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通知,公布了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 ( 试行 )和全国碳排放配额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其中, 全国碳排放权交 易管理办法 ( 试行 )是在国家发改委 2014 年 12 月 10 日公布的全国碳排放交易权管理办 法(试行)基础上的修订版。草案正式公布后,发改委的版本将失效。 从框架上看,草案与前一版本的章节设置基本一致,但 在 旧版的四十八条的基础上新增了 三条。第五章 “ 监督管理 ” 增加了更多内容,充分体现了碳市场监管机制的重要性。在具体 内容上,新草案与旧版相比有几处明显变化,包括管理级别由 两级调整为三级(增加市级管理 部门),省级可能不再持有配额分配的自主权,核查工作不再面向所有重点排放单位,核查经 费由政府承担,明确了允许履约单位 使用的碳抵消信用比率 ,以及对不履约行为的处罚。 五、 2019-2020 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征 求意见稿) 2020 年 11 月 20 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 2019-2020 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 分配实施方案 (发电行业)(征求意见稿)。此公开版本是在 2020 年 9 月的一次内部版本 基础上修订而成。 本次征求意见稿在此前发布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基础上, 进一步明确了管理单位、配额总量的确定和分配方式、配额分配等内容。此外,实施方案还针 对重点排放单位的合并、分立和关停制定了相应措施。 实施方案还提供了 2019-2020 年燃煤、燃气机组配额分配和各类机组碳排放基准值。 生态环境部将结合各方意见和 2019 年排放数据,制定最终的分配方案。 5 中国碳市场交易数据 试点 截至 2020 年 10 月 30 日,一、二级现货市场累计成交 4.25 亿吨,成交额 98.6 亿元。广东 成交量和成交额最高,位于第一梯队;湖北、深圳、上海、北京位于第二梯队;虽然北京的交 易量排名第五,但由于北京的价格偏高,所以 成交额 仅次于广东和湖北,排名第三(见下图表 4)。而天津、重庆、福建的成交量相对较低,位于第三梯队。 图表 1 截至 2020 年 10 月 30 日 8 个地方碳市场累计交易量(百万吨) 图表 2 截至 2020 年 10 月 30 日 8 个区域市场累计成交额( 百万 元) 48.4 66.5 13.1 16.1 14.3 5.4 9.1 9.0 87.3 16.6 44.8 27.1 25.8 8.3 2.0 17.6 7.0 0.1 2.5 3.9 广XC湖北深圳上海北京天津福建重h 拍]}成交量 ˆ下成交量 ˆ上成交量 905 1,495 453 477 875 140 201 0.4 1,451 305 922 494 795 126 33 815 163 103 73 广XC湖北深圳上海北京天津福建重h 拍]}成交量 ˆ下成交量 ˆ上成交量 6 从各履约期 地方 试点的成交量来看,成交量呈逐年上升之势。尤其 2018 年履约期,在成 交量与成交额上均有大幅提高。受疫情影响,大部分试点 2019 履约年度的履约 截止日期被推 迟。截至 2020 年 10 月,部分试点仍未完成履约,因此交易量仍低于 2018 履约年度。 图表 3 试点一、二级现货市场历年交易量和成交额( 亿 吨/亿元) 2019 年至 2020 年各试点配额价格总体保持稳定 北京 北京 全年 价格大多数时候维持在 80 元 /吨以上 上海 上海总体介于 40 元 /吨之间。 湖北 湖北价格稳定在 20-30 元 /吨之间 广东 广东稳定在 20-30 元 /吨之间 天津 天津的碳格自 2019 年底以来一直在上涨,目前维持在 25 元 /吨左右 福建 2019 年底福建碳价跌破 10 元 /吨, 2020 年逐步回升至近 20 元 /吨。 重庆 重庆碳价在 2019 年底开始上涨, 2020 年中期达到 30 元 /吨,目前回落至 15 元 /吨左右。 深圳 2019 年底价格跌破 10 元 /吨。 2020 年不同类型的配额价格差异较大。 表 1 2019/20 试点价格走势,以截至 2020 年 10 月 30 日的价格排序 10.4 9.4 11.1 12.9 14.1 21.9 18.5 - 0.2 0.4 0.6 0.8 1.0 1.2 亿吨X元 2013-2014 2014-2015 2015-2016 2016-2017 2017-2018 2018-2019 2019-2020 7 图表 4 2013 年 6 月 -2020 年 10 月网上交易月度均价 ( 人民币 /吨 ) 碳抵消信用 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 CCER) 287 个核证自愿减排量项目进行了减排登记。 2017 年 3 月,国家发改委宣布暂停所有与核 证自愿减排量相关的审批,因为需要审查和修订现行法规。因此, 2017-2018 年交易量极低。 2018 年 5 月,随着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平台的恢复运行,交易量开始回升。截至 2020 年 10 月 30 日,自市场启动以来,一、二级市场共交易自愿减排量 2.56 亿吨。 2020 年 11 月公布的全 国碳交易权管理办法 (试行) ( 征求意见稿 ) 规定,排放企业可以使用核证自愿减排量抵扣 不超过 5的排放量。用于抵消的核证自愿 减排量应来自可再生能源、碳汇、甲烷利用等领域 的减排项目。 图表 5 国家 核证自愿减排量成交量(百万吨) 0 20 40 60 80 100 2013-06 2014-06 2015-06 2016-06 2017-06 2018-06 2019-06 2020-06 深圳上海北京广XC天津湖北重h福建 7.0 57.4 53.8 25.3 47.8 50.5 2014-2015 2015-2016 2016-2017 2017-2018 2018-2019 2019-2020 8 全国碳市场动态 全国碳市场的发展现状和未来动向如下表所示。 当前状况 未来动向 政策 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 管理办法和全国碳排放权登记交易 结算管理办法。 全国碳市场建设分基础建设期、模拟运 行期和深化完善期三个阶段。 生态环境部正在会同其他部门发布国务院 的 国家排放交易计划条例 和生态环境部门自己 的 国家排放交易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具体政 策。 纳入行业 首批仅纳入发电行业。 未来按照成熟一个纳入一个的原则,逐步纳 入电力、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 造纸、航空八大行业。 配额分配 2019-2020 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 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布并征求意见。制 定了水泥、电解铝行业的配额分配方案,并 进行了试算。 根据试算结果确定配额分配方案,执行配额 分配。 监测、报告 和核查 ( MRV) 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做好 2018 年度碳 排放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计划制定工作的 通知,要求地方组织制定 2019 年年度排 放报告、核查和监测计划,并于 2020 年 5 月前报送。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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