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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T 2.2-9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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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T 2.2-9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HJ/T 2.2-93 大气环境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Atmosphere environment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制定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大气环境环境影响评价的方法与要求。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与建设项目的新建或改、扩建工程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城市或区域性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亦应参照使用。 2 引用标准 GB 3095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TJ 36-79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HJ/T 2.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3 符号 本标准使用的主要符号的意义见表1。 序号 符号 意义 单位 1 c 地面浓度 mg/m32 c0i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mg/m33 cm最大地面浓度 mg/m34 cL小风时地面浓度 mg/m35 Cf熏烟时地面浓度 mg/m3尘粒子的地面浓度 mg/m36 cp或大气定压比热 J/gK 7 cs面源或无组织排放源的地面浓度 mg/m38 ca非正常排放条件下的地面浓度 mg/m32 序号 符号 意义 单位 9 c 长期平均浓度 mg/m310 D 排气筒出口内直径 m 11 d 尘粒子直径 μm 12 f 地转参数 13 fijk有风时风向方位、稳定度、风速联合频率 14 fLijk静风或小风时风向方位、稳定度和风速联合频率 15 g 重力加速度 m/s216 H 排气筒距地面几何高度 m 17 Hc 逼近山体时烟羽的临界高度18 He 排气筒有效高度19 ΔH 烟气抬升或下沉高度 m 20 H 面源的平均排放高度21 h 混合层高度22 hf熏烟时混合层高度 m 23 ho太阳高度角 deg 24 Ii评价指数 25 Kij第j类(个)源i种污染因子的污染分担率 26 L 莫宁-奥布霍夫长度 m 27 Lb试验站距评价项目主排气筒距离 Km 28 Lc排气筒距海岸线的上风方距离 m 29 no烟气热状况及地表状况系数 30 n1烟气热释放指数31 n2烟气高度指数32 P 风速高度指数33 Pi等标排放量 m3/h 34 P130min取样时间的横向稀释系数 35 P.S Pasquill稳定度分级法36 Q 单位时间排放量 mg/s,kg/h,t/h,t/a - 3 序号 符号 意义 单位 37 Qi第i个污染物单位时间排放量 mg/s,kg/h,t/h,t/a 38 Qj第j个网格内的单位面积单位时间排放量 mg/sm2 39 Qv实际排烟率 m3/s 40 Qh烟气热释放率 kJ/s 41 S 面源面积 km2烟羽扩散时间 s 42 T 或绝对温度 K 43 t 烟羽或烟团扩散时间 s 44 t 烟团排放初始时间45 TL拉格朗日时间积分尺度 s 46 ΔT 烟气出口温度与环境大气温度差 K 47 ΔTL陆地上与水面上的气温差48 U 排气筒出口处的平均风速 m/s 49 U10距地面10m高处的10min的平均风速 m/s 50 U* 摩擦速度 51 X 沿平均风向的坐标轴或评价区东西向坐标轴 52 Xm一次最大地面浓度处距排气筒的距离 m 53 Xf熏烟时距排气筒的最近距离 m 54 Y 在水平面上与X轴垂直的坐标轴 55 Z 铅直方向的坐标轴56 Z0地表面粗糙度 m 57 α1横向扩散参数回归指数 58 α2铅直扩散参数回归指数59 β 拉格朗日和欧拉时间尺度比60 γ 探空气温曲线斜率 61 γ1横向扩散参数回归系数62 γ2铅直扩散参数回归系数63 γd干绝热递减率4 序号 符号 意义 单位 64 σx平均风向(X方向)扩散参数 m 65 σy垂直于平均风向的水平横向(Y方向)扩散参数 m 66 σz铅直方向(Z方向)扩散参数 m 67 σu脉动速度标准差(X方向) m/s 68 σv脉动速度标准差(Y方向) m/s 69 σW脉动速度标准差(Z方向) m/s 70 σyf熏烟时垂直于风向的横向扩散参数 m 71 σyτ1对应取样时间为τ1时的横向扩散系数72 σyτ2对应取样时间为τ2时的横向扩散系数 m 73 Φs, ΦP概率函数 74 ρa大气密度 g/m375 Δθ/ΔZ 位温梯度76 Гη,τ 不完全伽马函数77 ϕ 当地纬度 deg 78 λ 当地经度79 δ 太阳倾角 deg 4 总则 4.1 评价工作的分级 4.1.1 根据评价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周围地形的复杂程度以及当地应执行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等因素,将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划分为一、二、三、级。 4.1.2 经过对建设项目的初步工程分析,选择1~3个主要污染物,计算其等标排放量Pi(下标i为第i个污染物),Pi的定义为 910⋅oiiicQP(1) 式中 iP等标排放量,m3/h; 5 iQ单位时间排放量,t/h oic大气环境质量标准,mg/m3 oic一般选用GB3095中二级标准的一次采样浓度允许值,对该标准中未包含的项目,可参照TJ36-79中的相应值选用。如已有地方标准,应选用地方标准中的相应值。对某些上述标准中都未包含的项目,可参照国外有关标准选用,但应作出说明,报环保部门批准后执行。iQ应符合国家或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4.1.3 项目周围地形特征可分为平原和复杂地形两类。复杂地形系指山区、丘陵、沿海、大中城市的城区等。 4.1.4 评价工作的级别,按表2划分,Pi按公式(1)计算。如污染物数大于1,取Pi值中最大者。 Pim3/h 地形 Pi≥2.51092.5109>Pi≥2.5108Pi<2.5108复杂地形 一 二 三 平原 二 三 三 4.1.5 可以根据项目的性质、总投资和产值,周围地形的复杂程度,环境敏感区的分布情况,以及当地大气污染程度,对评价工作的级别作适当调整,但调整幅度不应超过一级,对于三级评价项目,如果Pi<2.5108,其评价内容可按下述规定进一步从简。调整或从简结果应征得环保主管部门同意。 4.2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的确定 4.2.1 建设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主要根据项目的级别确定,此外还应考虑评价区内和评价区边界外有关区域(一下简称界外区域)得地形、地理特征及该区域内是否包括大中城市的城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保护敏感区。一般可取项目的主要污染源为中心,主导风向为主轴的方形或矩形。如无明显主导风向,可取东西向或南北向为主轴。 4.2.2 对于一、二、三级评价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的边长,一般分别不应小于16~20km、10~14km、4~6km。平原取上限,复杂地形取下限,对于少数等标排放量较大的一、二级项目,评价范围应适当扩大。 4.2.3 考虑到界外区域对评价区域的影响,对于地形、地理特征和排放高度、排放量较大的点源的调查,还应扩大到界外区域,各方位的界外区域的边长大致为评价区域边长的0.5倍。 表2 评价工作级别(一、二、三级) 6 4.2.4 如果界外区域包含有环境保护敏感区,则应将评价区扩大到界外区域,如果评价区包含有荒山、沙漠等非环境保护敏感区,则可适当缩小评价区的范围。 4.3 对于新建项目,应以项目建议书批准的内容为准,按最终规定的规模,作出完整的评价;对于改、扩建项目,既应评价改、扩建工程,也应评价现有工程。 4.4 技术工作程序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工作程序见图1。 7 环境对策建议 结论 结束 大气扩散模式选择、计算参数确定 大气质量影响预测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室内模拟试验 建设项目初步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 划分评价级别确定评价范围 编制大气环境评价大纲(方案)工程分析,重点是污染调查,污染因子筛选环境状况调查 大气环境评价标准或环境目标值确定 评价区污染源 社会 工业 民用 城镇社会结构 地理、地形、气候等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自然 污染气象及大气扩散规律土地利用 环境敏感区 发展规划常规气象资料、经验数据的收集、统计和分析大气边界层平均场观测 湍流扩散参数测量8 5 大气环境状况调查 5.1 地理地形图 收集评价区及其界外区的地形图(比例尺可在1/25000~1/100000之间选取),在该地形图上应标有地表状况,拟建项目厂区、村镇、城市分布、主要厂矿及大型建筑物、构筑物分布,常规气象站和监测站位置等,并划明评价区及界外区范围。 5.2 自然环境调查 重点应调查当地的长期气候特点,选用地理条件基本一致距建设项目最近的气象台站的气候要素资料(最近5年以上的平均值),列表载明逐月及全年的气压、气温、降水、湿度、日照、蒸发量、平均风速、主导风向、大风、雷暴、雾日、扬沙等项内容(其中蒸发量、雷暴、雾日、扬沙等项目视地区气候特点而定)。此外还应简要说明环境水文、土壤、植被概况及特点。 5.3 社会环境概况调查 主要说明评价区及界外区中城镇、村落分布、城市性质、工业结构,农、牧、林业结构、风景旅游点、名胜古迹分布,该地区城市发展规划及环境规划要点等。 5.4 大气污染源调查和统计 5.4.1 污染因子的筛选 在污染源调查中,应根据评价项目的特点和当地大气污染状况对污染因子(即待评价的大气污染物)进行筛选。首先应选择该项目的等标排放量Pi较大的污染物为主要污染因子,其次,还应考虑在评价区内已造成严重污染的污染物。污染源调查中的污染因子数一般不宜多于5各。对某些排放大气污染物数目较多的企业,如钢铁企业,其污染因子数可适当增加。 5.4.2 大气污染源调查的对象 对于一、二级评价项目,应包括拟建项目污染源(改扩建工程应包括新、老污染源)及评价区内工业和民用污染源;对于三级评价项目可只调查拟建项目工业污染源 5.4.3 拟建项目污染源调查方法 对于新建项目可通过类比调查或设计资料确定;对于改扩建项目的现有工业污染源调查,可以现有的“工业污染源调查资料”为基础,再对变化情况进行核实、调整。 5.4.4 一级评价项目污染源调查内容 5.4.4.1 按生产工艺流程或按分厂、车间分别绘制污染流程图。 5.4.4.2 按分厂或车间逐一统计各有组织排放源和无组织排放源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5.4.4.3 对改扩建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给初现有工程排放量、新扩建工程排放量,以及预计现有工程经改造后污染物的削减量,并按上述三个量计算最终排放量。 9 5.4.4.4 除调查统计主要污染物的正常生产的排放量外,对于毒性较大的物质还应估计其非正常排放量。如点火开炉,设备检修,原燃料中毒性较大成分含量的波动,净化措施达不到应有效率的设备及管理事故等。除极少数要求较高的一级评价项目外,一般只对上述各项中排放量显著增加的非正常排放进行统计。 5.4.4.5 污染物排放方式 统计时,可将污染源划分为电源和面源。面源包括无组织排放源和数量多,源强源高都不大的点源,可根据污染源源强的源高的具体分布状况确定点源的最低源高和源强。厂区内某些属于线源性质的排放源可并入其附近的面源,按面源排放统计。 5.4.4.6 点源调查统计内容 a. 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一般按国家坐标系)及分布平面图; b. 排气筒高度(m)及出口内径(m); c. 排气筒出口烟气温度(K); d. 烟气出口速度(m/s); e. 各主要污染物正常排放量(t/a,t/h,或kg/h); f. 毒性较大物质的非正常排放量(kg/h); g. 排放工况,如连续排放或间断排放,间断排放应注明具体排放时间,时数和可能出现的频率。 5.4.4.7 面源调查统计内容 将评价区在选定的坐标系内网格化。可以评价区的左下角为原点分别以东(E)和北(N)为正X和正Y轴。网格的单元,一般可取11km2,评价区较小时,可取500500m2,建设项目所占面积小于网格单元面积时,可取其网格单元面积。然后,按网格统计面源的下列参数 a.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t/hkm2]; b. 面源排放高度(m),如网格内排放高度不等时,可按排放量加权平均取平均排放高度。 c. 面源分类,如果面源分布较密且排放量大,当其高度差较大时,可酌情按不同平均高度将面源分为2~3类。 5.4.4.8 对排放颗粒物的重点点源,除排放量外,还应调查其颗粒物的密度及粒径分布。 5.4.4.9 原料、固体废弃物等堆放场所产生的扬尘可作为“风面源”处理,应通过试验或类比嗲查确定其起劲风速和扬尘量。 5.4.5 二、三级评价项目污染源调查 对于二级评价项目,污染源调查内容可参照5.4.4进行,但可适当从简;对于三级评价项目,可只调查5.4.4.3,5.4.4.5,5.4.4.6,5.4.4.7等条内容。 10 5.4.6 评价区内其他污染源调查 5.4.6.1 评价区内其他工业污染源的调查内容,一般可直接取近期的“工业污染源调查资料”,对于重点污染源,必要时,应进行核实。具体调查项目可参照5.4.4中有关内容进行。 5.4.6.2 民用污染源调查,主要污染因子可限于二氧化硫、粉尘二项,其排放量可按全年平均燃料使用量估算,对于有明显采暖和非采暖期的地区,应分别按采暖期和非采暖期统计。 5.4.7 界外区域较大点源的调查内容,可参照5.4.6.1执行 5.5 大气环境质量状况调查 5.5.1 现有例行监测资料分析 收集评价区内及其界外区各例行大气监测点的近三年监测资料,统计分析各点各季的主要污染物的浓度值、超标量、变化趋势等。 5.5.2 大气质量现状监测 5.5.2.1 监测项目 按5.4中污染眼调查中的主要污染因子确定。 5.5.2.2 监测方法 按国家环境保护局所发布的标准方法进行。 5.5.2.3 监测布点 在评价区内按以环境功能区为主兼顾均布性的原则布点,一级评价项目,监测点不应小于10个;二级评价项目监测点数不应小于6个;三级评价项目,如果评价区内已有例行监测点可不再安排监测,否则,可布置1~3个点进行监测。 5.5.2.4 监测制度 一级评价项目不得少于二期(夏季、冬季);二级评价项目可取一期不利季节,必要时也应作二期;三级评价项目必要时可作一期监测。 每期监测时间,一级评价项目至少应取得有季节代表性的7天有效数据,每天不应小于6次(北京时间02、07、10、14、16、19时,其中10、16时两次可按季节不同作适当调整)。对二、三级评价项目,全期至少监测5天,每天至少4次(北京时间02、07、14、19时,少数监测点02时实施确有困难者可酌情取消)。 5.5.2.5 监测应与6.2规定的气象观测同步进行,对于不需气象观测的三级评价项目应收集其附近有代表性的气象台站各监测时间的地面风向、风速资料。 5.5.2.6 监测结果统计分析要点 各点各期各主要污染物浓度范围,一次最高值,日均浓度波动范围,季日均浓度值,一次值及日均11 值,超标率,不同功能区浓度变化特点及平均超标率,浓度日变化及季节变化规律,浓度与地面风向,风速的相关特点等。 6 污染气象与大气湍流扩散参数的调查分析 6.1 建设项目所在地附近气象台站现有常规气象资料的统计分析 6.1.1 根据气象台(站)距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距离以及二者在地形、地貌和土地利用等地理环境条件方面的差异确定待气象台(站)的气象资料的使用价值。 6.1.1.1 对于一、二级评价项目,如果气象台(站)在评价区域内,且和该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地理条件基本一致,则其大气稳定度和可能有的探空资料可直接使用,其他地面气象要素可作为该点的资料使用。 如果气象台(站)不符合上述条件,则应按6.3条中的规定执行。 6.1.1.2 对于三级评价项目,可直接使用建设项目所在地距离最近的气象台(站)的资料。 6.1.1.3 对于不符合6.1.1.1中规定条件的建设项目所在地附近的气象台站资料,必须在与现场观测资料进行相关分析后方可考虑其使用价值。 6.1.2 相关分析方法建议采用分量回归法,即将两地的同一时间风矢量投影在X(可取E-W向)和Y(可取N-S向)轴上,然后分别计算其X、Y方向速度分量的相关。所用资料的样本数不得少于按6.3中规定的观测周期所获取的数量。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资料,可根据求得的线性回归系数a、b值,对气象台站的长期资料进行订正。一级评价项目,相关系数r不宜小于0.45,二级评价项目不得小于0.35。 6.1.3 调查期间对于一级评价项目,至少应为最近三年;二、三级评价项目至少应为最近一年。 6.1.4 地面气象资料调查内容 一级评价项目应至少包括以下各项 a. 年、季(期)地面温度,露点温度及降雨量; b. 年、季(期)风玫瑰图; c. 月平均风速随月份的变化(曲线图); d. 季(期)小时平均风速的日变化(曲线图); e. 年、季(期)各风向,各风速段,各级大气稳定度的联合出现频率及年、季(期)的各级大气稳定度的出现频率;风速段可分为5档,即<1.5m/s,1.5~3m/s,3.1~5m/s,5.1~7m/s;段数可适当增减;稳定度可按附录B或其他符合该建设项目实际的方法划分。 二、三级评价项目至少应进行6.1.4 b和6.1.4 e两项的调查。 12 6.1.5 高空气象资料的调查内容 如果符合6.1.1中所规定的气象台(站)的高空探空资料,对于一、二级评价项目,可酌情调查下述距该气象台(站)地面1500m高度以下的风和气温资料; a. 规定时间的风向、风速随高度的变化; b. 年、季(期)的规定时间的逆温层(包括从地面算起第一层和其他各层逆温)及其出现频率,平均高度范围和强度; c. 规定时间各级稳定度的混合层高度; d. 日混合层最大高度及对应的大气稳定度。 6.1.6 混合层高度的调查方法 把高空探空资料中各层的气温和高度,按纵横坐标在直角平面坐标纸上绘图(标准层可直接使用探空数据,特性层应利用气压、气温和绝对温度等参数换算出高度和气温的关系),再与以干绝热递减率γd为斜率的直线比较,当探空曲线斜率γ<γd时,大气为稳定状态,γ>γd和γ=γd时,大气分别为不稳定和中性状态。混合层高度即从地面算起至第一层稳定层底的高度。任一时间的地面温度和γd绘制的直线与北京时间07时探空曲线的交点(或切点)可作为该时间的混合层高度。日最高地面温度和γd绘制的直线与北京时间07时探空曲线的交点(或切点)即日混合层最大高度。计算时可取γd=0.0098C/m。 6.2 现有的大气边界层平均场和大气湍流扩散试验资料或经验数据的收集和统计。 6.2.1 现有的大气边界层平均场和大气湍流扩散试验资料系指符合6.3条和6.4条要求且经鉴定通过的资料,经验数据系指国家颁布的标准、规范等正式文件中推荐的经验数据。 6.2.2 现有的大气边界层平均场和大气湍流扩散试验资料的使用价值,视其进行观测和试验的区域和待评价项目的评价区域在地理条件方面的差异而定。其使用价值可按下述原则判断 a. 对于二、三级评价项目,地理条件基本一致时,可直接使用。 b. 对于一级评价项目,地理条件基本一致且现有资料的试验中心站距待评价项目的主排气筒距离(Lb)不大于50km时,可作为该项目的参考资料,以便尽量减少6.3和6.4条中所要求的工作量。 6.3 大气边界层平均场参数的观测 6.3.1 本条主要用于复杂地形地区的一、二级评价项目。复杂地形地区的三级评价项目可适当减少本条所规定的工作量,平原地区的评价项目一般可不必进行本条所规定的工作,其预测模式所需的平均场输入参数可根据6.1、6.2、7.6及附录B中的有关规定或建议给出。 6.3.2 观测站点的选择 6.3.2.1 应设置一个临时气象中心站和若干气象观测点,以便观测地面气象要素和低空风、温的时空变化规律,选用正态模式预测时,其气象输入参数主要采用气象中心站的观测数据。 13 6.3.2.2 临时气象中心站应选择在主排放源附近不受建筑物或树木影响的空旷地区。 6.3.2.3 根据评价区域的大小和地理、地形条件,除气象中心站外,应在评价区域内对反映平均流场有代表性的地点增设1~5各观测点。复杂地形地区的三级项目取下限,一级取上限。对于地形十分复杂,评价区边长超过20km的一级项目,其观测点数目还可适当增多。 6.3.3 观测期间 观测周期为一年。一、二级评价项目至少应有冬、夏两个季节代表月份,每月观测次数,除北京时间02、07、14、19时4次外,应在黎明前后、上午和傍晚增加观测2~8次,以便了解辐射逆温层的状况和混合层的生消规律。 6.3.4 地面观测内容和要求 a. 地面大气温度、湿度、气压; b. 总云和低云量; c. 距地面10m高的风向、风速; d. 复杂地形下,应观测山谷风、海陆风、城市环流等可能出现的频率、时段和风速阙值,并尽可能观测除这些局地风所涉及的空间范围; e. 在山区,应着重注意背风涡和下洗现象,观测其出现的气象条件、频率、空间范围以及下洗程度等。 增设的各观测点主要观测6.3.4 c、6.3.4 d两项。 根据中心站和观测点的上述同步资料,分析月或季的地面流场变化规律。如选用平流扩散方程,随机游动等数值模式观测,还应对流场进行客观分析。 6.3.5 低空探测内容与要求 至少应设有一个低空探空点(一般应设在气象中心站)。根据地形的复杂程度,还应适当地增设探空点。 6.3.5.1 测出地面1.5km高度以下的风速、风向随高度的变化关系,并按大气稳定度分类,给出其数学表达式、一般情况下,建议选用幂律,即 PZZUU 1212(2) 式中U2、U1分别为距地面Z1(m)和Z2(m)高度处10min平均风速,m/s;P为风速高度指数,依赖于大气稳定度和地面粗糙度。应根据观测结果,利用统计学方法求出。根据具体的观测数据,也可采用风速随高度变化的对数或其他半经验公式。 14 6.3.5.2 求出各级大气稳定度的混合层高度并分析其各季的日变化规律(参阅6.1.6),分析逆温的变化规律(如逆温出现的频率、层次,各层顶部和底部的高度及平均厚度,各层的强度以及生消时间等)。 6.3.6 观测方法与要求 6.3.6.1 地面观测6.3.4 a~6.3.4 c各项及低空探测(6.3.5)中所需测风经纬仪的观测方法,应按我国国家气象局编订的地面气象观测规范及高空气象探测规范有关章节中的规定执行。 6.3.6.2 有条件时,地面观测还可采用其他更有效的仪器观测,如大气稳定度仪,气动风速低于1.5m/s的风速计或风温仪等,6.3.4 e可采用平移气球或放烟照相法观测(参阅附录A),也可采用室内装置(风洞、水槽)进行模拟试验。 6.3.6.3 低空探测可采用低空探测仪,系留气艇、气象塔、测温声雷达、多普勒声雷达等手段。 6.3.6.4 使用6.3.6.2、6.3.6.3所规定的各种仪器装置时,都应该按其经过鉴定的各项性能在试验前进行校准,并按其操作规范进行试验或观测。 6.3.6.5 如使用未经鉴定的上述装置或临时性设备(如系留气球、非气象专业塔等),应将该装置或设备的可行性论证材料附在该项目评价报告中同时接受审议。 6.4 大气湍流扩散参数的测量和模式验证 6.4.1 大气湍流扩散参数主要指扩散参数(σx、σy、σz)以及脉动速度标准差(σu、σv、σW)、拉格朗日积分尺度(TuL、TvL、TWL)等湍流参数(上、下标中的u、v、w分别代表X、Y、Z方向的速度分量)。扩散参数用于正态模式;湍流参数主要用于可能采用的平流平流方程,随机游动等数值模式。 对于热释放率较大的污染源还可酌情进行烟气抬升高度(ΔH)的测量。 6.4.3 试验场地应选择在评价项目的主排气筒附近,并能覆盖评价区域内关心的部分。 6.4.4 测量周期,一般可只做一期,有效天数约20天左右,以在不同大气稳定度条件下能获取足够的统计样本数为原则。应尽可能做全不稳定、中性和稳定三类条件。对于大气湍流扩散参数的测量,如只能做出其中的一或两类,应采用与其他经验资料类比的方法,补全各类稳定度条件下的数据。 6.4.5 测量方法和适用范围 6.4.5.1 测量方法 a. 示踪剂法(如SF6); b. 平移球法(等容球或平衡球); c. 放烟照相法(平面或立体照相); d. 固定点脉动风速仪或风温仪; e. 其他遥感方法(如激光测烟雷达等); f. 环境风洞模拟试验。 15 6.4.5.1 a~6.4.5.1 d所规定的四种方法试验要点见附录A。 6.4.5.2 适用范围 6.4.5.1 a所规定的方法既可用于测量扩散参数,也可用于模式验证。由于实验技术或原理上的限制,6.4.5.1 a,6.4.5.1 b所规定的两种方法主要适用于水平扩散参数的测量。6.4.5.1 c的平面照相法可作为6.4.5.1 a,6.4.5.1 b两种方法的补充,用以测量垂直扩散参数。有条件时,可选用较经济实用的6.4.5.1 d所规定的方法。 7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 7.1 预测任务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应利用数学模式和必要的模拟实验,计算或估计评价项目的污染因子在评价区域内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 7.2 预测内容 7.2.1 一、二级评价项目的预测内容 7.2.1.1 一次(30min)和24小时取样时间的最大地面浓度和位置。 7.2.1.2 不利气象条件下,评价区域内的浓度分布图及其出现的频率。不利气象条件系指熏烟状态以及对环境敏感区或关心点易造成严重污染的风向、风速、稳定度和混合层高度等条件(也可称典型气象条件)。熏烟状态可按一次取样计算,其他典型气象条件可酌情按一次取样或按日均值计算。 7.2.1.3 评价区域季(期)、年长期平均浓度分布图。 7.2.1.4 可能发生的非正常排放条件下相应于7.2.1.1~7.2.1.3各项的浓度分布图。 7.2.1.5 一级评价项目在必要时,还应预测施工期间的大气环境质量。 7.2.2 三级评价项目可只进行7.2.1.1~7.2.1.3所规定的预测内容。 7.3 预测方法 7.3.1 三级评价项目,建议采用7.5中所列的正态模式进行预测。 7.3.2 一、二级评价项目,可采用正态模式(包括某些修正的正态模式)或平流扩散方程、随机游动等数值模式预测,预测中应估计到地形的影响及气象平均场的时空变化规律,并尽可能估计污染物的迁移转化规律。 7.3.3 对于一、二级评价项目,在可能出现背风涡以及下沉、下洗气流的复杂地形或高大建筑物附近,必要时,还应通过室内模拟(风洞、水槽)试验进行预测。 7.4 多源叠加问题 16 7.4.1 一级评价项目可按下述规定执行 7.4.1.1 计算该建设项目每期建成后各大气污染源的地面浓度,并在接受点上进行叠加。 7.4.1.2 对于改扩建项目,还应计算现有全部大气污染源的叠加地面浓度。 7.4.1.3 对于评价区的其他工业和民用污染源以及界外区的高大点源,应尽可能叠加其地面。如果难以获得上述污染源的调查资料或其浓度监测值远小于大气质量标准时,也可将其监测数据作为背景值进行叠加(对于改扩建项目,背景值可用评价区现状监测浓度中减去该项目现状计算浓度的方法估计)。 7.4.2 二、三级评价项目可主要执行7.4.1.1和7.4.1.2。对于7.4.1.3可按以监测数据作为背景值对浓度进行叠加处理。 7.5 扩散模式 7.5.1 有风时(距地面10m高平均风速U10≥1.5m/s)点源扩散模式 7.5.1.1 以排气筒地面位置为原点,下风方地面任一点(X,Y),小于24小时取样时间的浓度c(mg/m3),可按下式计算 FYUQcyzy− 2exp222σσσπ(3) 式中Q单位时间排放量,mg/s; Y该点与通过排气筒的平均风向轴线在水平面上的垂直距离,m; yσ垂直于平均风向的水平横向扩散系数,m; zσ铅直扩散参数,m; U排气筒出口处的平均风速,m/s。 ∑− − −−kknzezeHnhHnhF222222exp22expσσ(4) 式中h混合层高度,m; He排气筒有效高度,m。 He按下式计算 HHHe∆(5) 式中H排气筒距地面几何高度,m; 17 H∆烟气抬升高度,m,计算方法见7.6。无实测值时,U可按公式(2)计算,公式中的U1可取邻近气象台(站)距地面10m高度处的年平均风速U10,调查期间按6.1.3执行。 对于三级评价项目,风速高度指数P,建议按表3选取。 稳定度等级 地区 A B C D EF 城市 0.1 0.15 0.20 0.25 0.30 乡村 0.07 0.07 0.10 0.15 0.25 一、二级评价项目,可取(4)式中的k=4;三级评价项目可取K=0,此时,2exp222zeHFσ− 扩散参数yσ、zσ可表示为下式 11αγσ Xy,22αγσ Xz(6) 式中1α横向扩散参数回归指数; 2α铅直扩散参数回归指数; 1γ横向扩散参数回归系数; 2γ铅直扩散参数回归系数; X 距排气筒下风方水平距离,m。 无实测值时,上述各指数、系数的定值及稳定度划分方法见附录B。 7.5.1.2 排气筒下风方一次(30min)取样时间的最大地面浓度cm(mg/m3)及其距排气筒的距离Xmm,建议按下式计算 122PHUeQXcemm⋅⋅⋅⋅π7 式中 表3 各稳定度等级下的P值 18 121112121/2112121212112ααααααααααγγ−−−⋅⋅⋅eHPe8 2/121/12221ααααγ−emHX9 7.5.2 小风(1.5m/s>U10≥0.5m/s)和静风时(U10<0.5m/s=的点源扩散模式 以排气筒地面位置为原点,平均风向为X轴,地面任一点(X,Y)小于24小时取样时间的浓度cL(mg/m3)建议按下式进行计算 GQYXcL⋅2022/322,ηγπ10 式中η和G按下式计算 2202201222eHYX ⋅γγη11 { }212/2/22012sseeGsUΦ⋅⋅⋅−πγ12 ∫∞−−Φstdtes2/221π13 ηγ01UXS 14 sΦ可根据s由数学手册查得,01γ、02γ分别是横向和铅直向扩散系数的回归系数(yσ=xσ=T01γ,yσ=T02γ),T为扩散时间(s),01γ、02γ的定值见附录B。 7.5.3 长期平均模式 7.5.3.1 对于孤立排放源,以排气筒地面位置为原点,任一风向方位i距排气筒下风方X处的季(期)或年长期平均浓度iXc −(mg/m3)建议按下式计算 LijkkLijkjijkkijkifcfcXc∑∑∑−15 19 式中ijkf为有风时风向方位、稳定度、风速联合频率,ijkc为对应予该联合频率在下风方X点的浓度值,ijkc可按下式计算 FnXUQczijk⋅/22/3σπ16 F的确定方法同前,n为风向方位数,一般取16;j、K分别为稳定度和风速段的序号,其加和总数取决于所划分的稳定度和风速段数目,j的总数不宜少于3(稳定、中性、不稳定);如不单独考虑静风频率时,k的总数也不应少于3。Lijkf为静风或小风时,不同风方位的稳定度的出现频率(下标k只含有静风和小风两个风速段)。Lijkc的计算方法同cL。如果He较大(>200m)且得自常规地面气象资料的Lijkf不太大<20 %时,Lijkf可以不单独统计,此时, iXc −公式的右侧括号内只包括前一项。 7.5.3.2 如果评价区的排气筒数目多于一个,则评价区坐标系(参阅5.4.4.7)内任一接受点(X,Y)的季(期)或年长期平均浓度为 ∑∑∑ ∑ ∑ijk r rLijkLrijkijkrijk fcfcYXc ,17 式中rijkc和Lrijkc分别是在接受点上风方n/2π方位角内对应于ijkf和Lijkf联合频率的第r个源对接受点的浓度贡献。rijkc、Lijkc的公式形式分别和ijkc和Lijkc相同(参阅7.5.3.1),但应注意坐标变换,将坐标转换到以接受点为原点i风方位为正X轴的新坐标系后,再应用ijkc和Lijkc公式。计算Lrijkc时,对其作贡献的源可适当地增加(通过增大方位角)。 7.5.4 熏烟模式 熏烟模式主要用以计算日出以后,贴地逆温从下而上小时,逐渐形成混合层(厚度为hf)时,原来积聚在这一层的污染物所造成的高浓度污染,这一浓度值fc mg/m3可按下式计算 2exp222PYUhQcyfyfffΦ−σσπ18 式中 zefHhP σ/ −19 20 8/Hyyfσσ20 PΦ的表达式及确定方法与7.5.2中的sΦ相同。yσ和zσ应选取逆温层破坏前稳定度层结的数值。注意(18)、(19)式中的fh , yσ和zσ都是下风距离fX(或时间ft,UXtff/)的函数,当给定fX时,fh应由下述二式确定 ffhHh ∆21 22fffhHhAX ∆∆22 式中A和fh∆按下式计算 cpaKUcA 4/ρ23 zfPHh σ∆∆ , m24 []31022.3/99.0exp186.4 − dZdKcθ , J/msK 25 式中H∆烟气抬升高度,m,参阅7.6条; aρ大气密度,g/m3; pc大气定压比热,J/gK; dZd /θ位温梯度,K/m,0098.0// ≈ dZdTdZdaθ ,Ta为大气温度,如无实测值,dZd /θ 可在0.005至0.015 K/m之间选取,弱稳定(D~E),可取下限,强稳定(F)可取上限。 fc最大值可用迭代法求出,P的初试值可取2.15。fc分布值可以fX为自变量,由上述各式解出其所对应的P、fh和ft的关系,可用实验值校正。 7.5.5 海岸熏烟模式 如果评价项目设置在沿海或大面积水域附近,还应计算海岸线熏烟地面浓度的最大值和分布值。风由水面吹向陆地时,来自水面上的稳定空气被较暖的陆地表面加热后,将形成一个自岸边向陆地逐渐增厚的混合层(即热力内边界层),当处于稳定大气中的烟羽进入这一混合层后,同样会出现高浓度污染,这种情况通常称为海岸线熏烟,计算这一浓度fc(mg/m3)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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