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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铅锌冶炼.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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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铅锌冶炼.pdf

附 件 2 HJ 863.1 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有色金属工业铅锌冶炼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and issuance of pollutant permitnon-ferrous metal metallurgy industry lead and zinc smelting2017-09-29 发 布 2017-09-29实 施环 境 保 护 部发 布 i 目 次前 言 ...........................................................................................................................................II1 适 用 范 围 .................................................................................................................................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13 术 语 和 定 义 .............................................................................................................................24 排 污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填 报 要 求 .................................................................................................25 产 排 污 节 点 、 对 应 排 放 口 及 许 可 排 放 限 值 ........................................................................ 86污 染 防 治 可 行 技 术 要 求 ........................................................................................................157自 行 监 测 管 理 要 求 ................................................................................................................168 环 境 管 理 台 账 记 录 与 执 行 报 告 编 制 要 求 ............................................................................ 39实 际 排 放 量 核 算 方 法 ..............................................................................................................710 合 规 判 定 方 法 .......................................................................................................................9附 录 A资 料 性 附 录 ) 锌 冶 炼 废 气 污 染 防 治 可 行 推 荐 技 术 .................................................12附 录 B资 料 性 附 录 ) 锌 冶 炼 废 水 污 染 防 治 可 行 推 荐 技 术 .................................................12附 录 C资 料 性 附 录 ) 环 境 管 理 台 账 记 录 参 考 表 .................................................................13附 录 D资 料 性 附 录 ) 手 工 监 测 报 表 示 例 表 ......................................................................... 22附 录 E( 资 料 性 附 录 ) 铅 锌 冶 炼 排 污 单 位 排 污 许 可 证 执 行 报 告 编 制 内 容 .......................23 ii 前 言为 贯 彻 落 实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 中 华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以 及 控 制 污 染 物 排 放 许 可 制 实 施 方 案 ( 国 办 发〔 2016〕 81 号 ) , 完 善 排 污 许 可 技 术 支 撑 体 系 , 指 导 和 规 范 铅 锌 冶 炼 排 污 单 位 排 污 许 可 证申 请 与 核 发 工 作 , 制 定 本 标 准 。本 标 准 规 定 了 铅 锌 冶 炼 排 污 单 位 排 污 许 可 证 申 请 与 核 发 的 基 本 情 况 填 报 要 求 、 许 可 排 放限 值 确 定 、 实 际 排 放 量 核 算 、 合 规 判 定 的 方 法 以 及 自 行 监 测 、 环 境 管 理 台 账 与 排 污 许 可 证 执行 报 告 等 环 境 管 理 要 求 , 提 出 了 铅 锌 冶 炼 行 业 污 染 防 治 可 行 技 术 要 求 。核 发 机 关 核 发 排 污 许 可 证 时 , 对 位 于 法 律 法 规 明 确 规 定 禁 止 建 设 区 域 内 的 、 属 于 国 家 和地 方 政 府 明 确 规 定 予 以 淘 汰 或 取 缔 的 铅 锌 冶 炼 排 污 单 位 或 者 生 产 装 置 , 应 不 予 核 发 排 污 许 可证 。 本 标 准 附 录 A、 附 录 B、 附 录 C、 附 录 D、 附 录 E 为 资 料 性 附 录 。本 标 准 为 首 次 发 布 。本 标 准 由 环 境 保 护 部 规 划 财 务 司 、 环 境 保 护 部 科 技 标 准 司 组 织 制 订 。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单 位 中 国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院 、 北 京 矿 冶 研 究 总 院 、 环 境 保 护 部 环 境 保 护对 外 合 作 中 心 、 中 国 有 色 金 属 工 业 协 会 。本 标 准 环 境 保 护 部 2017 年 09 月 29 日 批 准 。本 标 准 自 2017 年 09 月 29 日 起 实 施 。本 标 准 由 环 境 保 护 部 解 释 。HJ □ □ □ 2 0 □ □ 1 排 污 许 可 证 申 请 与 核 发 技 术 规 范 有 色 金 属 工 业 铅 锌 冶 炼1 适 用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铅 锌 冶 炼 排 污 单 位 排 污 许 可 证 申 请 与 核 发 的 基 本 情 况 填 报 要 求 、 许 可 排 放限 值 确 定 、 实 际 排 放 量 核 算 、 合 规 判 定 的 方 法 以 及 自 行 监 测 、 环 境 管 理 台 账 与 排 污 许 可 证 执行 报 告 等 环 境 管 理 要 求 , 提 出 了 铅 锌 冶 炼 行 业 污 染 防 治 可 行 技 术 要 求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指 导 铅 锌 冶 炼 排 污 单 位 填 报 排 污 许 可 证 申 请 表 及 在 全 国 排 污 许 可 证管 理 信 息 平 台 申 报 系 统 中 填 报 相 关 申 请 信 息 , 适 用 于 指 导 核 发 机 关 审 核 确 定 铅 锌 冶 炼 行 业 排污 许 可 证 许 可 要 求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以 铅 精 矿 、 锌 精 矿 或 铅 锌 混 合 精 矿 为 主 要 原 料 的 铅 锌 冶 炼 排 污 单 位 排 放的 大 气 污 染 物 、 水 污 染 物 的 排 污 许 可 管 理 , 本 标 准 不 适 用 于 独 立 以 铅 锌 二 次 资 源 为 原 料 的 铅锌 冶 炼 排 污 单 位 和 生 产 再 生 铅 、 再 生 锌 及 铅 、 锌 材 压 延 加 工 产 品 排 污 单 位 的 排 污 许 可 证 申 请与 核 发 工 作 。本 标 准 未 做 出 规 定 但 排 放 工 业 废 水 、 废 气 或 者 国 家 规 定 的 有 毒 有 害 大 气 污 染 物 的 铅 锌冶 炼 排 污 单 位 其 他 产 污 设 施 和 排 放 口 , 参 照 排 污 许 可 证 申 请 与 核 发 技 术 规 范 总 则 执 行 ,在 排 污 许 可 证 申 请 与 核 发 技 术 规 范 锅 炉 工 业 发 布 前 , 热 水 锅 炉 和 65t/h及 以 下 蒸 汽 锅 炉参 照 本 标 准 执 行 , 发 布 后 从 其 规 定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本 标 准 内 容 引 用 了 下 列 文 件 或 者 其 中 的 条 款 。 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有 效 版 本 适用 于 本 标 准 。GB 13271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GB 25466 铅 、 锌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GB/T 16157 固 定 污 染 源 排 气 中 颗 粒 物 测 定 与 气 态 污 染 物 采 样 方 法HJ 493 水 质 采 样 样 品 的 保 存 和 管 理 技 术 规 定HJ 494 水 质 采 样 技 术 指 导HJ 495 水 质 采 样 方 案 设 计 技 术 规 定HJ 819 排 污 单 位 自 行 监 测 技 术 指 南 总 则HJ 820 排 污 单 位 自 行 监 测 技 术 指 南 火 力 发 电 及 锅 炉HJ2049-2015 铅 冶 炼 废 气 治 理 工 程 技 术 规 范HJ-BAT-7 铅 冶 炼 污 染 防 治 最 佳 可 行 技 术 指 南 ( 试 行 )HJ/T 55 大 气 污 染 物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测 技 术 导 则HJ/T 75 固 定 污 染 源 烟 气 排 放 连 续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 试 行 )HJ/T 76 固 定 污 染 源 烟 气 排 放 连 续 监 测 系 统 技 术 要 求 及 监 测 方 法 ( 试 行 )HJ/T 91 地 表 水 和 污 水 监 测 技 术 规 范HJ/T 353 水 污 染 源 在 线 监 测 系 统 安 装 技 术 规 范 ( 试 行 ) 2 HJ/T 354 水 污 染 源 在 线 监 测 系 统 验 收 技 术 规 范 ( 试 行 )HJ/T 355 水 污 染 源 在 线 监 测 系 统 运 行 与 考 核 技 术 规 范 ( 试 行 )HJ/T 356 水 污 染 源 在 线 监 测 系 统 数 据 有 效 性 判 别 技 术 规 范 ( 试 行 )HJ/T 397 固 定 源 废 气 监 测 技 术 规 范HJ□□-201□ 排 污 许 可 证 申 请 与 核 发 技 术 规 范 总 则HJ□□-201□ 排 污 单 位 自 行 监 测 技 术 指 南 有 色 金 属 冶 炼 与 压 延 加 工HJ□□-201□ 环 境 管 理 台 账 及 排 污 许 可 证 执 行 报 告 技 术 规 范 ( 试 行 )铅 锌 冶 炼 工 业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环 境 保 护 部 公 告 2012年 第 18号 ) 固 定 污 染 源 排 污 许 可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整 治 技 术 要 求 ( 试 行 ) ( 国 家 环 保 局 环 监 〔 1996〕 470号 ) 污 染 源 自 动 监 控 设 施 运 行 管 理 办 法 ( 环 发 〔 2008〕 6号 ) 关 于 开 展 火 电 、 造 纸 行 业 和 京 津 冀 试 点 城 市 高 架 源 排 污 许 可 证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环水 体 〔 2016〕 189号 )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标 准 。3.1 铅 锌 冶 炼 排 污 单 位 lead and zinc smelting pollutant emission unit指 以 铅 精 矿 、 锌 精 矿 或 铅 锌 混 合 精 矿 为 主 要 原 料 的 铅 锌 冶 炼 企 业 。3.2 许 可 排 放 限 值 permitted emission limits指 排 污 许 可 证 中 规 定 的 允 许 排 污 单 位 排 放 的 污 染 物 最 大 排 放 浓 度 和 最 大 排 放 量 。3.3 特 殊 时 段 special periods指 根 据 国 家 和 地 方 限 期 达 标 规 划 及 其 他 相 关 环 境 管 理 规 定 , 对 排 污 单 位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情况 有 特 殊 要 求 的 时 段 , 包 括 重 污 染 天 气 应 对 期 间 和 冬 防 期 间 等 。4 排 污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填 报 要 求4.1 一 般 原 则排 污 单 位 应 按 照 本 标 准 要 求 , 在 排 污 许 可 证 管 理 信 息 平 台 申 报 系 统 填 报 排 污 许 可 证 申请 表 中 的 相 应 信 息 表 。 填 报 系 统 下 拉 菜 单 中 未 包 括 的 、 地 方 环 境 保 护 主 管 部 门 有 规 定 需 要填 报 或 排 污 单 位 认 为 需 要 填 报 的 , 可 自 行 增 加 内 容 。省 级 环 境 保 护 主 管 部 门 按 环 境 质 量 改 善 需 求 增 加 的 管 理 要 求 , 应 填 入 排 污 许 可 证 管 理 信息 平 台 申 报 系 统 中 “ 有 核 发 权 的 地 方 环 境 保 护 主 管 部 门 增 加 的 管 理 内 容 ” 一 栏 。排 污 单 位 在 填 报 申 请 信 息 时 , 应 评 估 污 染 排 放 及 环 境 管 理 现 状 , 对 现 状 环 境 问 题 提 出 整改 措 施 , 并 填 入 排 污 许 可 证 管 理 信 息 平 台 申 报 系 统 中 “ 改 正 措 施 ” 一 栏 。排 污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应 当 按 照 实 际 情 况 填 报 , 对 提 交 申 请 材 料 的 真 实 性 、 合 法 性 和 完 整 性HJ □ □ □ 2 0 □ □ 3 负 法 律 责 任 。4.2 排 污 单 位 基 本 信 息排 污 单 位 基 本 信 息 应 填 报 单 位 名 称 、 邮 政 编 码 、 是 否 投 产 、 投 产 日 期 、 生 产 经 营 场 所 中心 经 度 、 生 产 经 营 场 所 中 心 纬 度 、 所 在 地 是 否 属 于 重 点 区 域 、 是 否 有 环 评 批 复 文 件 及 文 号 、是 否 有 地 方 政 府 对 违 规 项 目 的 认 定 或 备 案 文 件 及 文 号 、 是 否 有 主 要 污 染 物 总 量 分 配 计 划 文 件及 文 号 、 颗 粒 物 总 量 指 标 t/a、 二 氧 化 硫 总 量 指 标 ( t/a) 、 氮 氧 化 物 ( 以 NO2计 ) 总 量 指 标( t/a) ( 仅 适 用 于 特 别 排 放 限 值 区 域 ) 、 化 学 需 氧 量 总 量 指 标 ( t/a) 、 氨 氮 总 量 指 标 ( t/a) 、铅 及 其 化 合 物 总 量 指 标 ( t/a) 、 汞 及 其 化 合 物 总 量 指 标 ( t/a) 、 总 铅 总 量 指 标 ( t/a) 、 总 砷总 量 指 标 ( t/a) 、 总 镉 总 量 指 标 ( t/a) 、 总 汞 总 量 指 标 ( t/a) , 其 余 项 ( 如 有 ) 由 企 业 自 行补 充 填 报 。4.3 主 要 产 品 及 产 能4.3.1 一 般 原 则在 填 报 主 要 产 品 及 产 能 时 , 应 选 择 “ 铅 锌 冶 炼 ” 。排 污 单 位 应 根 据 本 标 准 要 求 填 写 排 污 许 可 证 管 理 信 息 平 台 申 报 系 统 中 有 关 主 要 生 产 工艺 、 生 产 设 施 、 生 产 设 施 编 号 、 设 施 参 数 、 产 品 名 称 、 生 产 能 力 及 计 量 单 位 、 设 计 年 生 产 时间 及 其 他 选 项 等 信 息 。4.3.2 主 要 生 产 单 元主 要 生 产 单 元 具 体 分 类 如 下 a) 铅 冶 炼 分 为 备 料 、 熔 炼 还 原 、 烟 气 制 酸 、 烟 化 、 铅 精 炼 、 铜 浮 渣 处 理 、 公 用 单元 等 ;b) 湿 法 炼 锌 分 为 备 料 、 沸 腾 焙 烧 、 烟 气 制 酸 、 浸 出 净 化 、 锌 电 解 、 浸 出 渣 处 理 、公 用 单 元 等 ;c) 电 炉 炼 锌 分 为 备 料 、 沸 腾 焙 烧 、 烟 气 制 酸 、 电 炉 熔 炼 、 渣 处 理 、 锌 精 馏 、 公 用 单元 等 ;d) 竖 罐 炼 锌 分 为 备 料 、 沸 腾 焙 烧 、 烟 气 制 酸 、 调 和 制 团 、 焦 结 蒸 馏 、 渣 处 理 、 锌 精馏 、 公 用 单 元 等 ;e) 密 闭 鼓 风 炉 熔 炼 ( ISP 法 ) 分 为 备 料 、 烧 结 、 烟 气 制 酸 、 密 闭 鼓 风 炉 熔 炼 、 烟 化 、铅 精 炼 、 铜 浮 渣 处 理 、 锌 精 馏 、 煤 气 净 化 、 公 用 单 元 等 。4.3.3 主 要 生 产 工 艺主 要 生 产 工 艺 均 为 必 填 项 , 具 体 要 求 如 下 a) 铅 冶 炼 分 为 富 氧 底 吹 ( 顶 吹 、 侧 吹 ) 熔 炼 鼓 风 炉 还 原 炼 铅 工 艺 、 富 氧 底 吹 ( 顶吹 、 侧 吹 ) 熔 炼 液 态 高 铅 渣 直 接 还 原 工 艺 、 闪 速 熔 炼 ( 基 夫 赛 特 法 、 铅 富 氧 闪 速 熔 炼 ) 工艺 ; b) 湿 法 炼 锌 分 为 常 规 浸 出 法 、 高 温 高 酸 法 、 氧 压 浸 出 法 、 富 氧 常 压 浸 出 法 等 ; 4 c) 火 法 炼 锌 分 为 电 炉 炼 锌 、 竖 罐 炼 锌 、 密 闭 鼓 风 炉 熔 炼 法 ( ISP 法 ) 。4.3.4 生 产 设 施生 产 设 施 分 为 必 填 项 和 选 填 项 , 具 体 要 求 如 下 a) 铅 冶 炼 必 填 项 为 备 料 工 序 ( 包 括 原 料 库 等 ) 、 熔 炼 -还 原 工 序 ( 包 括 熔 炼 炉 、 还 原炉 等 ) 、 烟 气 制 酸 工 序 ( 包 括 制 酸 系 统 等 ) 、 烟 化 工 序 ( 烟 化 炉 ) 、 铅 精 炼 工 序 ( 包 括 熔 铅锅 、 电 解 槽 、 电 铅 锅 等 ) 、 铜 浮 渣 处 理 工 序 ( 包 括 反 射 炉 等 ) 、 公 用 设 施 ( 包 括 锅 炉 等 ) ,选 填 项 为 备 料 工 序 的 碎 磨 机 、 干 燥 窑 等 , 熔 炼 还 原 工 序 的 圆 盘 浇 铸 机 、 铸 渣 机 等 ;b) 湿 法 炼 锌 必 填 项 为 备 料 工 序 ( 包 括 原 料 库 等 ) 、 沸 腾 焙 烧 工 序 ( 包 括 沸 腾 焙 烧 炉 、焙 砂 仓 等 ) 、 烟 气 制 酸 工 序 ( 包 括 制 酸 系 统 等 ) 、 湿 法 浸 出 -净 化 工 序 ( 包 括 浸 出 槽 、 净 化槽 等 ) 、 锌 电 解 工 序 ( 包 括 电 解 槽 、 感 应 电 炉 等 ) 、 浸 出 渣 处 理 工 序 ( 包 括 回 转 窑 、 多 膛 炉等 ) 、 公 用 设 施 ( 包 括 锅 炉 等 ) , 选 填 项 包 括 备 料 工 序 的 碎 磨 机 、 干 燥 窑 、 冷 却 圆 筒 等 , 锌电 解 工 序 的 铸 锭 机 等 ;c) 电 炉 炼 锌 必 填 项 为 备 料 工 序 ( 包 括 原 料 库 等 ) 、 沸 腾 焙 烧 工 序 ( 包 括 沸 腾 焙 烧 炉 、焙 砂 仓 等 ) 、 熔 炼 工 序 ( 包 括 电 炉 、 回 转 窑 或 烟 化 炉 ) 、 精 馏 工 序 ( 包 括 锌 精 馏 炉 等 ) 、 烟气 制 酸 工 序 ( 包 括 制 酸 系 统 等 ) 、 公 用 设 施 ( 包 括 锅 炉 等 ) , 选 填 项 包 括 备 料 工 序 的 碎 磨 机 、干 燥 窑 等 , 电 炉 熔 炼 工 序 的 保 温 槽 、 冷 凝 器 等 ;d) 竖 罐 炼 锌 必 填 项 为 备 料 工 序 ( 包 括 原 料 库 等 ) 、 沸 腾 焙 烧 工 序 ( 包 括 沸 腾 焙 烧 炉 、焙 砂 仓 等 ) 、 调 和 制 团 工 序 ( 包 括 棒 磨 机 、 轮 碾 机 、 制 团 机 等 ) 、 焦 结 蒸 馏 工 序 ( 包 括 焦 结炉 、 竖 罐 蒸 馏 炉 等 ) 、 蒸 馏 残 渣 处 理 工 序 ( 包 括 漩 涡 熔 炼 炉 等 ) 、 精 馏 工 序 ( 包 括 锌 精 馏 炉等 ) 、 烟 气 制 酸 工 序 ( 包 括 制 酸 系 统 等 ) 、 公 用 设 施 ( 包 括 锅 炉 房 、 煤 气 发 生 炉 等 ) , 选 填项 包 括 备 料 工 序 的 碎 磨 机 、 干 燥 窑 等 , 锌 精 馏 工 序 的 保 温 槽 、 冷 凝 器 等 ;e) 密 闭 鼓 风 炉 熔 炼 法 ( ISP 法 ) 必 填 项 为 备 料 工 序 ( 包 括 原 料 库 等 ) 、 烧 结 工 序 ( 包括 烧 结 机 、 破 碎 机 等 ) 、 密 闭 鼓 风 熔 炼 工 序 ( 包 括 密 闭 鼓 风 炉 等 ) 、 烟 气 制 酸 工 序 ( 包 括 制酸 系 统 等 ) 、 铅 电 解 工 序 ( 包 括 熔 铅 锅 、 电 解 槽 、 电 铅 锅 等 ) 、 铜 浮 渣 处 理 工 序 ( 包 括 反 射炉 等 ) 、 锌 精 馏 工 序 ( 包 括 锌 精 馏 炉 等 ) 、 公 用 设 施 ( 包 括 锅 炉 房 、 煤 气 发 生 炉 等 ) , 选 填项 包 括 备 料 工 序 的 碎 磨 机 、 干 燥 窑 、 冷 却 圆 筒 等 , 铅 电 解 工 序 浇 铸 机 等 , 粗 锌 精 馏 工 序 的 保温 槽 、 冷 凝 器 等 。4.3.5 生 产 设 施 编 号生 产 设 施 编 号 为 必 填 项 , 具 体 要 求 如 下 a) 若 生 产 设 施 有 排 污 单 位 内 部 生 产 设 施 编 号 , 则 填 报 相 应 编 号 ;b) 若 生 产 设 施 无 排 污 单 位 内 部 生 产 设 施 编 号 , 则 根 据 关 于 开 展 火 电 、 造 纸 行 业 和 京津 冀 试 点 城 市 高 架 源 排 污 许 可 证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中 的 附 件 4 固 定 污 染 源 ( 水 、 大 气 ) 编码 规 则 ( 试 行 ) 进 行 编 号 并 填 报 。4.3.6 设 施 参 数设 施 参 数 分 为 必 填 项 和 选 填 项 , 具 体 要 求 如 下 a) 铅 冶 炼 生 产 设 施 中 熔 炼 炉 、 还 原 炉 、 熔 铅 锅 、 电 铅 锅 、 烟 化 炉 、 回 转 窑 、 反 射 炉HJ □ □ □ 2 0 □ □ 5 等 的 炉 型 、 处 理 能 力 , 公 用 单 元 的 锅 炉 生 产 能 力 、 原 料 库 贮 存 能 力 为 必 填 项 。 其 他 为 选 填 项 ;b) 锌 冶 炼 沸 腾 焙 烧 炉 、 烧 结 机 、 密 闭 鼓 风 炉 、 电 炉 、 焦 结 炉 、 竖 罐 蒸 馏 炉 、 漩 涡 炉 、烟 化 炉 、 回 转 窑 、 多 膛 炉 、 熔 铅 锅 、 电 铅 锅 、 反 射 炉 等 的 炉 型 、 处 理 能 力 , 公 用 单 元 的 锅 炉生 产 能 力 、 原 料 库 贮 存 能 力 为 必 填 项 。 其 他 为 选 填 项 。4.3.7 产 品 名 称产 品 名 称 为 必 填 项 , 具 体 要 求 如 下 a) 铅 冶 炼 分 为 粗 铅 、 电 铅 、 硫 酸 等 ;b) 锌 冶 炼 分 为 锌 焙 砂 、 电 锌 、 粗 锌 、 精 锌 、 硫 酸 等 。4.3.8 生 产 能 力 及 计 量 单 位生 产 能 力 及 计 量 单 位 为 必 填 项 , 生 产 能 力 为 主 要 产 品 设 计 产 能 。 产 能 和 产 量 计 量 单 位 均为 万 t/a。4.3.9 设 计 年 生 产 时 间设 计 年 生 产 时 间 为 必 填 项 , 应 按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及 批 复 或 地 方 政 府 对 违 规 项 目 的 认 定或 备 案 文 件 确 定 的 年 生 产 小 时 数 填 写 。4.3.10 其 他其 他 为 选 填 项 , 排 污 单 位 若 有 需 要 说 明 的 内 容 , 可 填 写 。4.4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及 燃 料主 要 原 辅 材 料 及 燃 料 填 写 内 容 包 括 种 类 、 原 辅 材 料 名 称 、 原 辅 材 料 成 分 、 燃 料 名 称 、 燃料 成 分 、 设 计 年 使 用 量 、 其 他 等 , 具 体 要 求 如 下 a) 种 类 分 为 原 辅 材 料 、 燃 料 ;b) 原 辅 材 料 名 称 1) 铅 冶 炼 原 料 包 括 铅 精 矿 、 粗 铅 、 含 铅 废 料 等 , 辅 料 包 括 纯 碱 等 ;2) 锌 冶 炼 原 料 包 括 锌 精 矿 、 铅 锌 混 合 精 矿 、 氧 化 锌 矿 、 锌 焙 砂 、 粗 锌 、 次 氧 化 锌 、含 锌 废 料 等 , 辅 料 包 括 硫 酸 、 氯 化 铵 、 锌 粉 等 。c) 原 辅 材 料 成 分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的 硫 元 素 占 比 ( 干 基 ) 、 主 要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成 分 及 占比 ; d) 燃 料 名 称 煤 、 焦 炭 、 重 油 、 天 然 气 等 ;e) 燃 料 成 分 应 填 报 燃 料 的 灰 分 、 硫 分 、 挥 发 分 、 热 值 , 其 中 硫 分 为 必 填 项 , 其 余 为选 填 项 ;f) 设 计 年 使 用 量 设 计 年 使 用 量 为 与 核 定 产 能 相 匹 配 的 原 辅 材 料 及 燃 料 年 使 用 量 , 单位 为 万 t/a 或 万 m3/a;g) 其 他 排 污 单 位 若 有 需 要 说 明 的 内 容 , 可 填 写 ;h) 上 述 a) f) 为 必 填 项 , g) 为 选 填 项 。 6 4.5 产 排 污 节 点 、 污 染 物 及 污 染 治 理 设 施4.5.1 一 般 原 则废 气 产 排 污 环 节 、 污 染 物 及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包 括 生 产 设 施 对 应 的 产 污 环 节 、 污 染 物 种 类 、排 放 形 式 ( 有 组 织 、 无 组 织 ) 、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及 工 艺 、 是 否 为 可 行 技 术 、 排 放 口 编 号 、 排 放口 设 置 是 否 规 范 及 排 放 口 类 型 。废 水 包 括 废 水 类 别 、 污 染 物 种 类 、 排 放 去 向 、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及 工 艺 、 是 否 为 可 行 技 术 、排 放 口 编 号 、 排 放 口 设 置 是 否 规 范 及 排 放 口 类 型 。4.5.2 废 气4.5.2.1 产 污 环 节铅 冶 炼 、 湿 法 炼 锌 、 电 炉 炼 锌 、 竖 罐 炼 锌 、 密 闭 鼓 风 炉 熔 炼 法 ( ISP 法 ) 的 产 排 污 节 点如 下 a) 铅 冶 炼 包 括 备 料 、 制 酸 系 统 ( 熔 炼 炉 烟 气 ) 、 还 原 炉 、 烟 化 炉 、 熔 铅 锅 、 电 铅 锅 、反 射 炉 、 锅 炉 、 环 境 集 烟 等 ;b) 湿 法 炼 锌 包 括 备 料 、 制 酸 系 统 ( 沸 腾 焙 烧 炉 烟 气 ) 、 浸 出 槽 、 净 化 槽 、 多 膛 炉 、 回转 窑 、 锌 熔 铸 、 锅 炉 等 ;c) 电 炉 炼 锌 包 括 备 料 、 制 酸 系 统 ( 沸 腾 焙 烧 炉 烟 气 ) 、 电 炉 、 烟 化 炉 ( 回 转 窑 ) 、 锌精 馏 系 统 、 锅 炉 、 环 境 集 烟 等 ;d) 竖 罐 炼 锌 包 括 备 料 、 制 酸 系 统 ( 沸 腾 焙 烧 炉 烟 气 ) 、 焦 结 炉 、 竖 罐 蒸 馏 炉 、 漩 涡 炉 、锌 精 馏 系 统 、 锅 炉 等 ;e) 密 闭 鼓 风 炉 熔 炼 法 ( ISP 法 ) 包 括 备 料 、 制 酸 系 统 ( 烧 结 机 烟 气 ) 、 烧 结 机 头 、 破碎 机 、 密 闭 鼓 风 炉 、 烟 化 炉 、 熔 铅 锅 、 电 铅 锅 、 反 射 炉 、 锌 精 馏 系 统 、 锅 炉 、 环 境 集 烟 等 。4.5.2.2 污 染 物 种 类污 染 物 种 类 应 根 据 GB 13271、 GB 25466 确 定 , 见 表 1。 有 地 方 排 放 标 准 的 , 按 照 地 方排 放 标 准 确 定 。4.5.2.3 治 理 设 施治 理 设 施 名 称 应 填 写 除 尘 设 施 、 脱 硫 设 施 、 脱 硝 设 施 等 。4.5.2.4 污 染 治 理 工 艺污 染 治 理 工 艺 填 写 除 尘 设 施 治 理 工 艺 ( 湿 法 除 尘 、 电 除 尘 、 袋 式 除 尘 等 ) 、 脱 硫 设 施 治理 工 艺 ( 石 灰 /石 灰 石 -石 膏 法 、 有 机 溶 液 循 环 吸 收 法 、 金 属 氧 化 物 吸 收 法 、 活 性 焦 吸 附 法 、氨 法 、 双 碱 法 、 双 氧 水 脱 硫 法 等 ) 、 脱 硝 设 施 治 理 工 艺 ( SCR、 SNCR 等 ) 。HJ □ □ □ 2 0 □ □ 7 4.5.3 废 水4.5.3.1 类 别铅 锌 冶 炼 废 水 填 写 类 别 包 括 生 产 废 水 ( 污 酸 、 酸 性 废 水 、 一 般 生 产 废 水 、 初 期 雨 水 ) 和生 活 污 水 等 。4.5.3.2 污 染 物 种 类污 染 物 种 类 应 根 据 GB 25466 确 定 , 见 表 1。 有 地 方 排 放 标 准 的 , 按 照 地 方 排 放 标 准 确定 。4.5.3.3 治 理 设 施治 理 设 施 名 称 应 填 写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 生 产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等 。4.5.3.4 污 染 治 理 工 艺污 染 治 理 工 艺 填 写 包 括 生 产 废 水 治 理 工 艺 ( 石 灰 中 和 法 、 高 密 度 泥 浆 法 、 硫 化 法 、 石 灰-铁 盐 ( 铝 盐 ) 法 、 生 物 制 剂 法 、 电 化 学 法 、 膜 分 离 法 等 ) 、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 生 物 接 触氧 化 法 、 序 批 式 活 性 污 泥 法 、 膜 生 物 反 应 器 处 理 工 艺 等 ) 。4.5.3.5 排 放 去 向 及 排 放 规 律铅 锌 冶 炼 排 污 单 位 应 明 确 废 水 排 放 去 向 及 排 放 规 律 。排 放 去 向 分 为 不 外 排 ; 排 至 厂 内 综 合 污 水 处 理 站 ; 直 接 进 入 海 域 ; 直 接 进 入 江 河 、 湖 、库 等 水 环 境 ; 进 入 城 市 下 水 道 ( 再 入 江 河 、 湖 、 库 ) ; 进 入 城 市 下 水 道 ( 再 入 沿 海 海 域 ) ;进 入 城 市 污 水 处 理 厂 ; 进 入 其 他 单 位 ; 进 入 工 业 废 水 集 中 处 理 设 施 ; 其 他 ( 回 用 等 ) 。排 放 规 律 分 为 连 续 排 放 , 流 量 稳 定 ; 连 续 排 放 , 流 量 不 稳 定 , 但 有 周 期 性 规 律 ; 连 续 排放 , 流 量 不 稳 定 , 但 有 规 律 , 且 不 属 于 周 期 性 规 律 ; 连 续 排 放 , 流 量 不 稳 定 , 属 于 冲 击 型 排放 ; 连 续 排 放 , 流 量 不 稳 定 且 无 规 律 , 但 不 属 于 冲 击 型 排 放 ; 间 断 排 放 , 排 放 期 间 流 量 稳 定 ;间 断 排 放 , 排 放 期 间 流 量 不 稳 定 , 但 有 周 期 性 规 律 ; 间 断 排 放 , 排 放 期 间 流 量 不 稳 定 , 但 有规 律 , 且 不 属 于 非 周 期 性 规 律 ; 间 断 排 放 , 排 放 期 间 流 量 不 稳 定 , 属 于 冲 击 型 排 放 ; 间 断 排放 , 排 放 期 间 流 量 不 稳 定 且 无 规 律 , 但 不 属 于 冲 击 型 排 放 。4.5.4 排 放 口 设 置 要 求根 据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整 治 技 术 要 求 ( 试 行 ) 以 及 排 污 单 位 执 行 的 排 放 标 准 中 有 关 排 放口 规 范 化 设 置 的 规 定 , 填 报 废 气 和 废 水 排 放 口 设 置 是 否 符 合 规 范 化 要 求 。4.5.5 排 放 口 信 息排 放 口 类 型 划 分 为 主 要 排 放 口 和 一 般 排 放 口 , 具 体 见 表 1 。废 气 排 放 口 应 填 报 排 放 口 地 理 坐 标 、 排 气 筒 高 度 、 排 气 筒 出 口 内 径 、 国 家 或 地 方 污 染 物排 放 标 准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批 复 要 求 及 承 诺 更 加 严 格 排 放 限 值 。 废 水 直 接 排 放 口 应 填 报 排 放 口地 理 坐 标 、 间 歇 排 放 时 段 、 受 纳 自 然 水 体 信 息 、 汇 入 受 纳 自 然 水 体 处 地 理 坐 标 及 执 行 的 国 家 8 或 地 方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废 水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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