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环境100文库! | 帮助中心 分享价值,成长自我!

环境100文库

换一换
首页 环境100文库 > 资源分类 > PDF文档下载
 

山西省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地表水与沉积物(征求意见稿).pdf

  • 资源ID:10233       资源大小:2.00MB        全文页数:118页
  • 资源格式: PDF        下载权限:游客/注册会员/VIP会员    下载费用:2碳币 【人民币2元】
快捷注册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微博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2碳币 【人民币2元】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既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山西省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地表水与沉积物(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 2 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地表水与沉积物 (征求意见稿)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identification and assessment of eco-environmental damage Surface Water and Sediments 2019 年 11 月 目 录 前 言 1 1 适用范围 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3 术语和定义 5 4 工作程序 8 5 鉴定评估准备 10 6 地表水与沉积物损害调查确认 14 7 地表水 与 沉积物损害因果关系分 析 33 8 地表水与沉积物损害实物量化 39 9 地表水与沉积物损害恢复 44 10 地表水与沉积物恢复效果评估 52 11 报告编制 54 附录 A 56 推荐性引用附录 A 63 推荐性引用附录 B 69 推荐性引用附录 C 78 推荐性引用附录 D 95 推荐性引用附录 E . 98 推荐性引用附录 F . 111 1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 共和国 水污染防治法 ,保护地表水与沉积物环境及 水 生态 系统 服务 功能,保障公众健康,规范地表水与沉积物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为环境管理与环境司法提供 技术 依据,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规定了地表水与沉积物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 的 内容、程序 和技术要求。 本指南为指导性文件。 本指南为首次发布。 本指南由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 订并解释 。 本指南主要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 中心、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 2 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地表水与沉积物 1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因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导致的地表水与沉积物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规定了地表水与沉积物 的 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内容、工作程序、方法和报告编写要求等内容。 本指南不适用 于 核与辐射事故导致的地表水与沉积物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 2 规 范性引用文件 本指南引用了下列规范 性 文件中的部分条款或内容。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指南。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GB/T 50594 水功能区划分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试行) GB 36600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3 控标准(试 行)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22234 基于 GHS 的化学品标签规范 GB 13690 化学品分类和危害性公示 通则 CJ/T 206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NY/T 396 农田水源环境质量监测技术 HJ 710.7 生物多样性观 测技术导则 内陆水域鱼类 HJ 710.4 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鸟类 HJ 710.6 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两栖动物 HJ 710.12 生物多样 性观测技术导则 水生维管植物 HJ 710.8 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淡水底栖大型无脊椎动物 HY/T 078 海洋生物质量 监测技术规程 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 194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HJ 589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 HJ 494 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 HJ 495 水质 采样方案设计技术指导 HJ 493 水质采样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4 HJ 168 环境监测 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 HJ 630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 GB/T 14551 生物质量 六六六和滴滴涕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5009 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标准系列 HJ 831 淡水水生生物水质基准制定技术指南 HJ 837 人体健康水质基准制定技术指南 HJ 838 湖泊营养物基准制定技术指南 GB/T 21678 渔业污染事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 SL 563 水库鱼产力评价标准 SC/T 9401 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程 GB 50707 河道整治设计规范 HJ 2.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 GB/T 25173 水域纳污 能力计算规程 LY/T 2735 自然资源(森林)资产评价技术规范 LY/T 2899 湿地生态系统服务规范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林业部、农业部令第 1 号)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水生动物物种核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 69 号) 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总纲(环办政法〔 2016〕67 号) 5 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损害调查(环办政法〔 2016〕 67 号) 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方法(第 Ⅱ 版)(环办〔 2014〕90 号) 生态 环境损害鉴 定评估 技术 指南 土壤 与地下水 (环办法规 〔 2018〕 46 号)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环境损害评估推荐方法(环发〔 2014〕 118 号) 关于虚拟治理成本法适用情形与计算方法的说明(环办政法函〔 2017〕 1488 号) 污染死鱼调查方法(淡水)(农渔函 〔 1996〕 62 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 指南 。 3.1 地表水 Surface Water 指 存在于 陆地表面各种形态的水体, 主要 包括 各种河流(包括运河、渠道)、 湖泊 和 水库 ,根据地表水管理现状,还包括淡水河口 。 3.2 沉积物 Sediment 指可以由 水体携带、 并最终沉着在水体底部 , 形成底泥状的任何 物质。通常是黏土、泥沙、有机质及各种矿物的混合物,经6 过长时间物理、化学及生物等作用及水体传输而沉积于水体底部所形成。 3.3 水功能区 Water function zone 指 为满足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需求,根据水源的自然条件和开发利用现状,按照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依其主导功能划定范围并执行相应水环境质量标准的水域。 3.4 水生态 环境 事件 Water eco-environmental incidents 指由于人类活动或各类突发事件引起污染物进入水环境,或由于过度捕捞、非法采砂、 工程 建设、 侵占 围垦 、物种入侵 等生态破坏活动,造成水体生态环境 质量下降 ,导致水生态 系统 服务功能减弱或丧失的事件 。根据事件原因的不同,包括水环境污染事件和水生态破坏事件。 3.5 水 生态环境损害 Water eco-environmental damage 指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 地表水 、沉积物等环境要素和水生生物等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及上述要素 构成 的水生态系统功能退化 和服务减少 。 3.6 水生态环境损害鉴定 Identification for water eco-environmental damage 指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综合运用科学技术和专业知识,调查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与水生态环境损害情况,分析污染7 环境或破坏生态行为与水生态环境损害间的因果关系,确定水生态环境损害类型、原因及损害量。 3.7 水生态环境损害评估 Assessment for water eco- environmental damage 指 对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行为所致水 生态环境 损害的范围和程度进行评估,确定受损水生态环境恢复至基线并补偿期间损害的恢复 措施,量化水生态环境损害数额的过程。 3.8 水 生态 系统 服务功能 Water ecosystem service 指人类从水生态系统中获得的 收益 ,包括供给 服务 功能、调节 服务 功能、文化 服务 功能以及支持 服务 功能。 3.9 水生态环境基线 Baseline of water eco-environment 指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未发生时,评估区域内水生态环境 质量 及 水 生态系统服务 功能 的状态。 3.10 调查区 Survey area 指为确定地表水与沉积物生态环境损害的类型、范围和程度,需要开展勘查、监测 、观测、观察、调查、测量的区域,包括 水生态 环境 事件 可能的影响区域、损害发生区域和对照区,以及可能造成水环境污染事件的污染源所在区域。 3.11 评估区 Assessment area 指经调查发现发生地表水与沉积物环境质量和水生态 系统服务功能退化,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识别、分析与确认的区域。 8 3.12 二次污染 Secondary pollution 指污染物由污染源排入地表水环境后或在应急处置过程中通过投加药剂与原有污染物,在物理、化学、生物作用下生成新的污染物,对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产生再次污染的过程 。 3.13 特征污染物 Particular pollutant 指水环境污染事件中向水体直接排放或通过二次污染产生可能导致潜在污染或对周边环境保护目标产生影响的主要污染物。 4 工作程序 地表水与沉积物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程序包括 4.1 鉴定评估准备 掌握地表水与沉积物的生态环境损害的基本情况 和主要特征,确定 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内容 、范围和 方法,编制鉴定评估工作方案。 4.2 损害调查确认 通过开展地表水与沉积物污染状况调查以及水生态 系统 服务功能调查 , 确定地表水与沉积物环境质量及 水 生态 系统 服务 功能的基线水平 , 判断地表水与沉积物环境及 水 生态 系统 服务功能是否受到损害。 4.3 因果关系分析 9 基于损害调查结果,分析污染 环境 行为或破坏 生态 行为和地表水与沉积物环境及水生生物、水生态系统、水生态 系统 服务功能损害之 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 4.4 地表水与沉积物损害实物量化 筛选确定 地表水与沉积物 环境及水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损害的 评估 指标 , 对比相关指标的现状与基线水平,确定地表水与沉积物 环境 及 水 生态 系统 服务功能损害的范围和程度,计算地表水与沉积物生态环境损害实物量。 4.5 地表水与沉积物损害恢复 或价值量化 基于等值原则 , 编制并比选生态环境恢复方案, 量化 地表水与沉积物 环境 及 水 生态 系统 服务功能的损失。 4.6 地表水与沉积物损害鉴定评估报告编制 编制地表水与沉积物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意见)书,同时建立完整的鉴定评估工作档案。 4.7 地表水与沉积物恢复效果评估 定期跟踪地表水与沉积物环境及 水 生态 系统 服务功能的恢复情况,全面评估恢复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如果未达到预期目标,应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直到达到预期目标。 地表水与沉积物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程序见图 1。 10 图 1 鉴定评估程序 5 鉴定评估准备 通过资料收集分析、文 献查阅、座谈走访、问卷调查、现场踏勘、现场快速检测等方式,掌握地表水与沉积物的生态环境损害的基本情况,了解评估区的自然环境与社会状况,分析地表水11 与沉积物可能的受损范围,明确地表水与沉积物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的主要内容,研究确定每一步评估工作要采用的具体方法,编制鉴定评估工作方案。 5.1 基本情况调查 5.1.1 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行为调查 对于水环境污染事件, 了解水域及周边区域 排污单位 、纳污沟渠及农业面源 等 污染分布情况,分析或查明污染来源;对于突发 水环境污染 事件, 还 应查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可能产生污 染物的类型和性质、排放量(体积、质量),污染物浓度等资料和情况 。 对于水生态破坏事件,查明 破坏 生态 行为发生的地点、位置、时间 、频次 等情况 。 5.1.2 污染源调查 涉及 排污单位 的,应调查生产及污染处理工艺,包括主要产品、设计产量及实际产量;所使用的主要材料的来源、 使用 量、运输及储存方式;主要产污节点及特征污染物;污染处理的工艺;污染处理设施的运行状况等。 调取排污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环境 管理 体系认证资料等 相关 技术和审批文件,历史相关监测数据等 资料 。 对于 排放 污水 的 ,应调查污水排放来源,点源应该标明监测点 位名称、排放口的属性 ( 总外排口、车间排口 ) 、平面位置、12 排放方向、排放流量;非点源应该标明排放方式、去向 ( 有组织汇集 、 无组织漫流等 ) ;调查外排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排放规律 ( 稳定连续排放、周期性连续排放、不规律连续排放、有规律间断排放、不规律间断排放等 ) 、排水去向、排放量、污水处理工艺及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GB 8978 规定的 第一类污染物是否在车间有处理设施或专门另设了污染物处理设施等。 对于 产生 固体废弃物 的 ,调查固体废物种类、形态、数量、特性、所含主要污染物 ,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固体废物产生时间、产生形式,贮存及 处置方式 ( 露天堆存、专用危险废物库内堆存、渣棚内堆存 ) ;固体废物去向;尾矿库情况;防扬散、 防雨、 防洪、防渗漏、防流失等污染防治措施。 5.1.3 环境 污染或生态破坏基本情况调查 掌握 受污染或破坏水生态系统的自然环境(包括水文、水文地质、水环境质量) 、 水生生物 和服务功能 受损害的时间、方式 、过程 和影响范围 等信息 。 对于水环境污染事件,了解 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时间、排放频率、排放去向,特征污染物类别、浓度;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进入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生成的次生污染物种类、数量和浓度等信息 。 5.1.4 事件应对基本情况调 查 13 了解 污染物清理、防止污染扩散等控制措施,地表水与沉积物环境治理修复以及水生态系统恢复实施的相关资料和情况,包括实施过程、实施效果、费用等相关信息 。 掌握 环境质量与水生生物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及监测数据 。 5.2 自然环境与 水功能 信息收集 调查收集 影响 水域以及水域所在区域的自然环境信息,具体包括 a)水域历史、现状和规划功能资料; b)水域地形地貌、水文以及所在区域气候气象资料; c)水域及其所在区域的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 d)地表水与沉积物历史监测资料; e)影响水域内饮用水源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湿地、风景名胜区及所在区域内养殖区、基本农田、居民区等环境敏感区分布信息,以及浮游生物、底栖 动 物、 大型水生植物、鱼类 、水禽、 哺乳动物 及河岸植被 等主要生物资源的分布状况。 5.3 社会 经济 信息收集 收集 影响 水域所在区域的社会经济信息,具体包括 a)经济和主要产业的现状和发展状况; b)地方法规、政策与标准等相关信息; c)人口、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和水资源供给等相关信息。 5.4 工作方案制定 14 根据所掌握的监测数据、损害情况以及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信息,初步判断地表水与沉积物 环境 及 水 生态 系统 服务功能可能的受损范围 与类型,必要时利用实际监测数据进行污染物与水 生生物损害空间分布模拟。 根据事件的基本情况和鉴定评估需求,明确要开展的损害鉴定评估工作内容,设计工作程序,通过调研、专项研究、专家咨询等方式,确定鉴定评估工作的具体方法,编制工作方案。 6 地表水 与 沉积物 损害调查确认 按照评估工作方案的要求,参照 HJ/T 91、 HJ 493、 HJ 494、HJ 495、 HJ 589 等相关规范性文件,针对事件特征开展地表水与沉积物布点采样分析,确定地表水与沉积物 环境 状况,并对水生态 系统 服务功能、水 生 生物种类与数量开展调查;必要时收 集水文和水文地质资料,掌握流量、流速、河道湖泊地形及地貌、沉积物厚度、地表水与地下水连通循环等关键信息。同时,通过历史数据查询、对照区调查、标准比选等方式,确定地表水与沉积物环境及水生态 系统 服务功能的基线水平,通过对比确认地表水与沉积物环境及水生态 系统 服务功能是否受到损害。 6.1 确定 调查 对象与范围 6.1.1 水生态 系统 服务功能调查 获取调查区域水资源使用历史、现状和规划信息,查明地表水 与 沉积物损害发生前、损害期间、恢复期间评估区的主要生态15 系统 功能与服务类型,如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索 饵场、鱼虾类越冬场和洄游通道、 种质资源保护区、航道运输等支持 服务 功能, 洪水调蓄、 侵蚀控制 、净化水质 等调节 服务功能, 集中式饮用水源用水、水产养殖用水、农业灌溉用水、工业生产用水等供给服务 功能 ,人体非直接接触景观功能用水、一般景观用水、游泳等休闲娱乐等文化服务 功能 。 6.1.2 不同类型事件的调查重点 根据事件概况、受影响水域及其周边环境的相关信息,确定调查对象与范围。 对于突发 水环境 污染事件,主要通过现场调查、应急监测、模型模拟等方法,重点调查研判污染源、污染物性质、可能涉及的环境介质、受水文和水文地质环境以及 事件应急处置影响污染物可能的扩散分布范围和二次污染物、污染物在水体中的迁移转化行为、水生态 系统服务 功能和水 生 生物受损程度和时空范围。 对于累积水 环境 污染事件,主要通过实际环境监测和生物观测等方法,重点调查污染源、污染物性质、可能涉及的环境介质、污染物的扩散分布范围、污染物在水体、沉积物、生物体中的迁移转化行为及其可能产生的二次污染物、水生态 系统服务 功能和水 生 生物受损程度和时空范围。 对于水生态类事件,主要通过实际调查、生物观测、模型模拟等方法,重点调查水生态 系统服务 功能和水生生物受损程度和16 时空范围、水生态破 坏行为可能造成的二次污染及其对水环境与水生态 系统服务 功能和水生生物的影响。 6.2 确定调查指标 根据水生态 环境 事件的类型与特点,选择相关指标进行调查、监测与评估,见表 6-1。 17 表 6-1 不同类型水生态环境事件调查指标 事件 类型 环境质量 水生态 系统 服务功能 污染物浓度 产品供给 支持服务 调节服务 文化服务 水产品生产 水资源供给 生物多样性维护 地形地貌 航运支持 洪水调蓄 水质净化 气候调节 土壤保持 休闲娱乐 景观科研 地表水 沉积物 生物体污染物残留浓度 种类 数量 水量 生 物体污染物残留浓度 种类 致畸致死数量 数量 栖息地面积 运量 调蓄 量 净化 量 蒸散 量 保持 量 突发水 环境 污染事件 累积水 环境 污染事件 过度捕捞 非法采砂 侵占围垦 18 事件 类型 环境质量 水生态 系统 服务功能 污染物浓度 产品供给 支持服务 调节服务 文化服务 水产品生产 水资源供给 生物多样性维护 地形地貌 航运支持 洪水调蓄 水质净化 气候调节 土壤保持 休闲娱乐 景观科研 地表水 沉积物 生物体污染物残留浓度 种类 数量 水量 生 物体污染物残留浓度 种类 致畸致死数量 数量 栖息地面积 运量 调蓄 量 净化 量 蒸散 量 保持 量 工程建设 物种入侵 注 表示需要调查, 表示需要重点调查。 19 6.2.1 特征污染物的筛选 对于污染源明确的情况, 参考行业排放标准, 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根据排污企业的生产工艺、使用原料助剂,以及物质在地表水与沉积物迁移转化中发生物理 、 化学变化或者与生物相互作用可能产生的二次污染物,综合分析识别特征污染物。 对于污染源不明的情况, 通过对采集样品的定性和定量化学分析,识别特征污染物。 特征污染物的筛选应优先选择我国相关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3838、 GB 5084、 GB 11607) ,以及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 中规定的物质。对于检测到的相关标准中没有的物质,应通过查询国外相关 法规 标准、开放数据库、研究成果,根据化学物质的理化性质、易腐蚀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急慢性毒性和致癌性等特点,筛选识别特征污染物。必要时结合相关实验测试,评估其危害,确定是否作为特征污染物。化学物质的危害性分类方法参考 GB/T 22234 和 GB 13690。所 依据的化学物质的毒性数据质量需符合 HJ 831 相关筛选原则。 水 环境 污染事件涉及的常见特征污染物主要包括 ( 1)无机污染物重金属、酸碱、无机盐等 ; ( 2)有机污染物油类、脂肪烃、苯系物、溶剂、有机酸、醇醛酮、酚类、酯类等 ; 20 ( 3)富营养化特征 指标 总磷、总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氨氮、 藻华 、异味物质等。 可能影响污染物对地表水和沉积物 环境 及水生生物潜在损害的监测指标主要包括 ( 1)物理指标温度、流速、深度 、 其他与流动变化有关的水文指标; ( 2)水质指标 pH、硬度、溶解氧、浊度、 COD、病原微生物 等 。 6.2.2 水文与水文地质指标的确定 对于 河流 类水体,重点关注事件发生的河流流域水系、流域边界、河流断面形状、河流断面收缩系数、河流断面扩散系数、河床糙率、降雨量、蒸发量、河川径流量、河底比降、河流弯曲率、流速、流量、水温、泥沙含量、本底水质 、地表水与地下水补给关系、河床沉积结构 等指标。 对于湖库类水体,重点关注湖泊形状、水温、水深、盐度、湖底地形、出入湖(库)流量、湖流的流向和流速 、 环流的流向、流速、稳定时间,湖(库)所在流域气象数据,如风场、气温、蒸发、降雨、湿度、太阳辐射 、地表水与地下水补给关系、湖 库底层及侧壁地层岩性、导水裂隙分布 等指标。 6.2.3 水生生物指标的确定 21 根据水生态环境事件类型和影响水域实际情况,选择代表性强、操作性好的水生生物指标开展监测。 石油类、毒性有机物、重金属等污染物导致的水环境污染事件的水生生物调查指标包括生物种类、数量或生物量、形态和水生生物组织中特征污染物的残留浓度。酸碱、氮、磷等污染物和有机质、溶解氧、热能等指标变化导致的水环境污染事件的水生生物调查指标包括生物种类、数量或生物量。 浮游生物调查指标包括种类组成、生物量;底栖动物调查指标包括种类组成、数量和生物量;鱼类 及 其它 大型 水生 生物调查指标包括 种类 组成、数量 和 生物量等; 水禽调查指标包括种类组成和数量。重点关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水生动物和鸟类相关物种,参 阅推荐性引用附录 A。 6.2.4 水生态系统服务 功能 指标的确定 对 水生态系统支持服务 功能 改变的,调查监测指标主要包括生物种类、数量和 生物量 、栖息地面积、航运量、水文和水文地质参数,重点关注 保护物种、 濒危物种; 对 水生态系统生产服务功能 改变的,调查指标主要包括 水资源量、水产品产量 和种类;导致水生态系统调节服务 功能 改变的,调查评估指标主要包括 洪水调蓄 量 、 降温量 、 蒸散量、 水质净化 量 、土壤保持 量; 对 水生态系统 文化 服务 功能 改变的,调查评估指标主要包括 休闲娱乐 人次和水平 、 旅游人次和服务水平。 22 6.3 水文 和水文地质调查 6.3.1 调查目的 水文和水文地质调查的目的在于了解调查区地表水的流速、流量、水下地形地貌、流域范围、水深、水温、气象要素 、地层沉积结构、与周边水体水力联系 等信息,获取污染物在 环境介质中 的 扩散条件,判断事件可能的影响范围,污染物在地表水和沉积物中的迁移情况、采砂等活动对水文水力特性、地形地貌的改变情况,为地表水与沉积物污染状况调查分析提供技术参数,为水 生态 系统 服务功能受损情况 的量化提供依据。 6.3.2 调查原则与方法 a)充分利用现有资料。根据现有资料对调查区水文信息进行初步提取,重点关注已有水文站建档资料,以初步识别污染物在地表水与沉积物中迁移所需的水文学、水力学参数 。 现有资料不足时,开展进一步调查。 b)兼顾 所在 区域和评估水域水文学、水力学参数展开调查。以评估水域为重点调查区,获得评估水域水文 学 、水力学资料 。根据区域资料初步判断水文学、水力学信息,区域资料不能满足评估精度时,开展相应的水文测验、水力学试验获取相关参数。 6.4 布点采样 6.4.1 布点采样 要求 23 以掌握 环境损害 发生 流域(水系) 状况、反映发生区域的污染 状况 或生态影响的程度和范围为目的,根据 水系 流向、流量、流速等水文特征、地形特征和污染物性质等情况,结合相关规范和指南的要求,合理设置 监测 断面或 采样 点位。一般在事件发生地点上游 且 未受干扰 的 区域 设置对照断面( 可在水系入境断面设置 对照 断面 ) 。依据水 生态系统服务 功能和事件发生地的实际情况,尽可能以最少的 监测 断面(点)和采样频次获取足够有代表性的信息,同时考虑采样的可行性。 对于突发水 环境 污染事件,根据实际情况和 HJ 589 的要求进行布点采样 。初步调查和系统调查可以同步开展, 系 统调查采样应不晚于初步调查 24h 开展 。 事件刚发生时,采样频次可适当增加,待摸清污染物变化规律后, 可以 减少采样频次。 对于累积水 环境 污染事件,根据流向和 污染 情况进行地表水和沉积物布点采样;应 在 地表水体和沉积物 污染 区域等间距布设监测断面或 采样 点位, 并在死水区、回水区、排污口处等 疑似污染较重区域布点 ;对河流的监测断面布点应在损害发生 区域 及其下游加密布点采样,对湖(库)的监测垂线布设以损害发生地点为中心,按水流波动方向以一定的间隔扇形或圆形布点采样。 对于水生态破坏事件,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技术导则进行 水体、沉积物和 水生生物布点采样。 24 采样时应 准确记录采样点的空间位置信息 ;采样结束前,应核对采样方案、记录和样 品 ,如有错误和遗漏,应立即补采或重采。 6.4.2 调查采样准备 开展水 生态 环境事件现场调查,应准备的材料和设备主要包括记录设备,录音笔、照相机、摄像机和文具等;定位设备,卷尺、卫星定位仪、经纬仪和水准仪等;采样设备,现场便携 式检测 设备,调查信息记录装备,地表水、沉积物、生物等取样设备,样品保存装置;安全防护用品,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药品箱等。 采样前,应采用卷尺、卫星定位仪、经纬仪和水准仪等工具在现场确定采样 点的具体位置和地面标高,并在图中标出。 6.4.3 初步调查采样 初步调查采样的目的是通过现场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进行定性、半定量及定量分析,初步判断污染物类型和浓度、污染范围、水 生态系统服务 功能变化和水生生物受损情况,为研判污染趋势、进一步优化布点、精确监测奠定基础。 初步调查阶段,对于污染物监测以色味观测、现场快速检测为主,实验室分析为辅,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现场或实验室分析方法,或两者同时开展。根据污染物的特性及其在不同环境要素中的迁移转化特点,对于易挥发、易分解、易迁移转化的污染物25 应采用现场快速监测手段 进行监测。按环境要素,监测的紧迫程度通常为地表水 沉积物 生物。进行样品快速检测的同时保存不低于 20比例的样品,以备复查。 对于污染团明显的难溶性污染物,可以结合遥感图、影像图进行辅助判断。 按污染物的理化性质和结构特征分类,尽可能采用能涵盖多指标同类污染物的高通量快速监测分析方法。 6.4.4 系统调查采样 系统调查阶段的目的是通过开展系统的布点采样和定量分析,确定污染物类型和浓度、污染范围、水生生物受损程度,为损害确认提供依据。 6.4.4.1 污染源 布点 采样 根据 排污单位 的现场具体情况,对产生污染物的 污 染源排污口 布点 ,对污染物进入地表水体的重污染区域布点 。 a)污 染物 进入水体前,对 污染源 排口进行采样,生产周期在 8h 以内,采样时间间隔应不小于 2h;生产周期大于 8h,采样时间间隔应不小于 4h;每个生产周期内采样频次应不少于 3 次;如没明显生产周期、不稳定连续生产,采样时间间隔应不小于4h,每个生产日内采样频次应不少于 3 次。 b) 污染物进入水体 后 , 应在刚进入水体的重污染区域 布设采样断面 。一般可溶性 污染物, 当水深大于 1m 时,应在表层下26 1/4 深度处采样;水深小于或等于 1m 时,在水深的 1/2 处采样;不溶性 轻质污染物, 应 在水体 表层采样 ; 不溶性重质污染物,应在 水体 底层采样 。 6.4.4.2 地表水 布点 采样 对于 河流 ,根据污染物排放、泄漏、倾倒的位置,沿 河流 流向在下游 (控制断面) 设置监测断面(点),并在上游布设对照断面 ( 点 ) 。 采样 断面位置尽量选择顺直河段、河床稳定、水流平稳、水面宽阔、无急流、无浅滩处。监测断面尽量与水文 观测断面一致,以便利用其水文参数,实现水质监测与水 文 监测的结合。如 河 流的流速很小或基本静止,可根据污染物的特性在不同水层采样;在影响区域内饮用水和农灌区取水口处必须设置采样断面 ( 点 ) 。 对于湖(库), 可确定污染范 围的事件, 应以事件发生地点为中心,按水流方向 以 一定间隔扇形或圆形 布设监测垂线 采样点 ,并根据污染物的特性在不同水层采样,同时根据水流流向,在其上游 或 未 受影响 区 域 适当距离布设对照点。 无法确定污染范围的事件,采样点应布设在 湖库区的不同水域,如进水区、出水区、深水区、浅水区、湖心区、岸边区,按水体类别设置监测垂线。湖库区若无明显功能区别,可用网络法均匀设置监测垂线。必要时,在湖 ( 库 ) 出水口和饮用水取水口处设置采样断面 ( 点 ) 。27 监测垂线上采样点的布设一般与河流的规定相同,但有可能出现温度分层现象时,应作水温、溶解氧的探 索性试验后再 确 定。 河流 、 湖 (库)布点采样 具体要求参照 HJ/T 91、 HJ 495 等相关技术规范执行。 6.4.4.3 沉积物布点采样 沉积物样品的 检测 主要用于了解水体中易沉降 、难降解污染物的累积情况 ,为 确定沉积物 中 污染物 的 沉积时间, 应该 分层采样,模拟了解污染物沉积过程 。 沉积物采样点位通常为水质采样垂线的正下方。当正下方无法采样时,可略作移动,移动的情况应在采样记录表上详细注明;沉积物采样点应避开河床冲刷、底质沉积不稳定及水草茂盛、表层底质易受搅动之处;湖 ( 库 ) 沉积物采样点一般应设在主要河流及污染源排放口与湖 ( 库 ) 水混合均匀处。 河流、湖(库)沉积物采样布点位置和数量可以参考地表水体布点方案确定,为确定 沉积物损害 面积或 方量 ,可以根据 沉积物模型 的 需求确定 。 6.4.4.4 生物布点采样 在 水 生态环境 事件 影响范围内,考虑 水体面积、水功能区、水生生物空间和时间 分布特点 和调查目的 ,采用空间平衡随机布点法布置采样点或沿生物 、 生态系统受损害梯度布置采样点。 a) 对于 湖(库) 水生生物的调查, 以 事件发生地点为中心,28 按水流方向在一定间隔的扇形或圆形范围内布点采样 ,并 在近岸和中部 布设水生生物采样点 ,沿岸浅水区(有水草区、无水草区)随 机分散 布点 。 b) 对于河流水生生物的调查, 应在 事件发生地的 上、中、下游, 受影响 支流汇合口及上游、下游等河段设置 水生生物调查采样断面。 c) 对受损害水体影响的陆生生物(如鸟类、两栖动物和其他陆生动物及岸边植物)的调查,根据生物类型,在受损害水体的两边 50m100m 范围内布点调查。 采样方法具体 参照 HJ 710.4、 HJ 710.6、 HJ 710.7、 HJ 710.8、HJ 710.12 以及污染死鱼调查方法(淡水) 等相关技术规范执行 ,缺少规定的,可以参考 HY/T 078 等相关技术规范执行。采样时间应考虑生 物节律,包括植物的季节变化以及动物的季节变化和日变化。水生生物调查采样方法参阅推荐性引用附录 B。 6.4.4.5 其他 如果地表水对岸边土壤可能造成污染,地表水与地下水存在连通的可能,需要对土壤和地下水开展必要的布点采样 , 可将污染地表水水体作为污染源,参照 生态 环境损害鉴定评估 技术 指南 土壤 与地下水 等 相关 技术 规范进行布点采样 。

注意事项

本文(山西省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地表水与沉积物(征求意见稿).pdf)为本站会员(江山易美)主动上传,环境100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环境100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17 环境100文库版权所有
国家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6041442号-6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