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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评价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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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评价指南.docx

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评价 指南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 前 言 “十三五” 是我省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是 实现工业绿色发展的攻坚阶段。近年来,我省工业绿色发展水平有明显提升,但仍面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较 低、机电设备落后、能源消耗偏高、绿色发展意识有待提高等问题。2017年以来,我省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要求,积极 培育企业、园区,组织 开展有关申报工作,截至目前我省获批国家级绿色园区4 家、绿色工厂 10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 2 个,绿色制造体系初具规模,但总体数量相比其他省区仍存在不小的差距,尤其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仍是空白。为加快推进我省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建设, 按照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贵州 实施方案 贵州省绿色制造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 要求, 参 照国家有关 标准 ,制定本指南,并根据本指南开展 省级 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 试点 评选,符合要求的, 评定 为省级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 试点 ( 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 ) ,并择优向国家推荐 。 一 、 绿色制造体系 建设内容 (一)绿色工厂 创建 绿色工厂创建范围 绿色工厂是制造业的生产单元,是2 绿色制造的实施主体,属于绿色制造体系的核心支撑单元,侧重于生产过程的绿色化。重点在 化工、建材、有色、食品、轻工、机械、汽车、电子信息、医药、 冶金 等行业选择一批具备绿色发展 基础、管理体系完善、节能降耗 成效突出 的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创建。 绿色工厂创建要求 采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和高效末端治理装备,淘汰落后设备,建立资源回收循环利用机制,推动用能 源 结构优化。采用绿色建筑技术建设改造厂房,预留可再生能源应用场所和设计负荷,合理布局厂区内能量流、物质流路径,推广绿色设计和绿色采购,开发生产绿色产品,实现企业运行全流程的绿色发展。 鼓励企业开展能源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节水节材评价,能源审计等。 加快创建具备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特点的绿色工厂 。 绿色 工厂评价要求见附件 1。 (二)绿色园区 创建 绿色园区创建范围 绿色园区是突出绿色理念和要求的生产企业和基础设施集聚的平台,侧重于园区内工厂之间的统筹管理和协同链接。重点在我省现有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经济开发区等范围内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代表性强的工业园区,开展省级绿色园区创建示范。 3 绿色园区创建要求 按照产业结构绿色化、能源利用绿色化、运营管理绿色化、基础设施绿色化的要求,以产业集聚、生态化链接和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推行园区综合资源能源一体化解决方案,推进工业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集中供热、污染集中处理等工程项目,实现园区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升园区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推动园区内企业开发绿色产品、主导产业创建绿色工厂,龙头企业建设绿色供应链,实现园区整体的绿色发展。 绿色园区评价要求见附件 2。 (三)绿色设计产品 创建 绿色设计产品创建范围 绿色产品是以绿色制 造实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最终体现,侧重于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化。结合我省产业发展情况,在 轻工、 化 工 、 钢铁、建材、有色、 机械、 电子 等行业,选择条件成熟、销售量大、消费者接受度高的产品, 培育绿色设计产品。 绿色设计产品创建 要求 开展全省绿色设计示范试点,按照全生命周期的理念,在产品设计开发阶段考虑原材料选用、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处理等各个环节对资源环境造成的影响,实现产品对能源资源消耗最低化、生态环境影响最小化、可再生率最大化。应用产品轻量化、模块化、集成化、智能化等绿色设计共性技术,采用高性能、轻量化、4 绿色环保的新材料,开发推广具有无害化、节能、环保、高可靠性、长寿命和易回收等特性的绿色产品,着力提升绿色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引导绿色消费理念。 绿色产品的通用评价方法 见生态设计产品评价通则( GB/T32161),评价要求以工 信部发布的 91 项标准(见 绿色设计产品标准清单 )为依据( 详见附件 4)。 企业自行到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下载有关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并 按照评价技术规范开展评价,出具产品生命周期评价报告。 (四)绿色供应链 创建 绿色供应链创建 范围 绿色供应链是绿色制造理论与供应链管理技术结合的产物,侧重于供应链节点上企业的协调与协作。重点在我省 大型成套装备、机械、 电子信息 、动力蓄电池、汽车、 化工、建材 等行业选择一批代表性强、行业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管理水平高的龙头企业, 创建绿色供应链。 绿色供应链创建 要求 按照产品全生命周期理念,加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间的协调与协作,发挥引领带动作用,确立企业可持续的绿色供应链管理战略,实施绿色伙伴式供应商管理,优先纳入绿色工厂为合格供应商,强化绿色生产,建设绿色回收体系,搭建企业供应链绿色信息管理平台,带动上下游企业同步绿色发展。 5 绿色供应链评价要求见附件 3。 三、 工作步骤 (一) 培育 创建。 各市(州)、贵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以工业行业龙头企业、循环经济工业园等为重点,选择 各方面 基础条件较好、 绿色发展潜力大 的企业、园区,对照相关评价标准要求,组织对标 培育 ,开展能源审计,督促企业完善能源认证管理体系、节水节材评价等相关工作, 培育创建 本地区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及绿色供应链的重点企业、园区。 (二) 申报 评价。 达到绿色工厂、产品、园区、供应链评价标准的企业、园区, 可 向本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评价报告 ,各地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初审后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示范评定。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各地提交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必要时开展现场评审 。依据评审情况,确定省级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试点。评为省级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试点的单位,总评分原则上应达到 80 分以 上。 根据省级评分排名情况 ,择优进行培育,推荐申报国家级绿色制造体系称号 。 具体申报时间 以国家 工 信 部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正式下达组织申报文件规定时间为准 。 (四)强化管理。 各地要加强对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试点单位进行管理,对不再符合绿色制造评价要求的单位,6 及时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报送有关情况,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进一步强化监督,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绿色制造名单。 附件 1.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2.绿色园区评价要求 3.绿色供应链评价要求 4.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报告格式 7 附件 1 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一、总则 (一)评价指标框架 绿色工厂(以下简称 “工厂 ”)应在保证产品功能、质量以及制造过程中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引入生命周期思想,满足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环境绩效的综合评价要求。绿色工厂评价指标框架如图 1所示。 图 1 绿色工厂评价指标框架 (二)评价依据 1.绿色工厂评价通则( GB_T36132-2018)。 2.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的绿色工厂评价标准体系,以及各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标准。 8 3.绿色工厂试点示范项目评价工作按行业进行,工厂所属行业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4754)分类。 (三)评价方式 1.绿色工厂评价由企业组织实施,第三方进行指导。 2.实施评价的企业应收集整理评价证据,并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评价报告应对评价证据进行分析,评价工厂是否满足评价要求提出的综合评价指标。 二、评价指标 绿色工厂评价指标分为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一级指标包括,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资源 投入、产品、环境排放和绩效等六个方面,二级指标具体要求分为必选要求和可选要求。必选要求是纳入绿色工厂试点示范项目的必选评价要求,可选要求是绿色工厂创建的参考目标和鼓励目标。具体指标要求见表 1。 表 1 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表 序号 级指标 二级 指标 具体评价要求 要求 类型 1 基础设施 建筑 工厂的建筑应满足国家或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 必选 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时,应遵守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三同时制度”、“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产业政策和有关要求。 厂房内部装饰装修材料中醛、苯、氨、氡等有害物质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标准要求。 9 序号 级指标 二级 指标 具体评价要求 要求 类型 危险品仓库、有毒有害操作间、废弃物处理间等产生污染物的房间应独立设置。 建筑材料( 1)选用蕴能低、高性能、高耐久性和本地建材,减少建材在全生命周期中的能源消耗;( 2)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满足国家标准GB18580~ 18588 和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 的要求。 可选 建筑结构采用钢结构、砌体结构和木结构等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小的建筑结构体系。 绿化及场地( 1)场地内设置可遮荫避雨的步行连廊。( 2)厂区绿化适宜,优先种植乡土植物,采用少维护、耐候性强的植物,减少日常维护的费用。( 3)室外透水地面面积占室外总面积的比例不小于 30。 再生资源及能源利用( 1)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占建筑总能耗的比例大于 10;( 2)采用节水器具和设备,节水率不低于 10。 适用时,工厂的厂房采用多层建筑。 照明 人工照明应符合 GB 50034 规定。 必选 不同场所的照明应进行分级设计。 工厂厂区及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尽量利用自然光。 可选 工艺适用时,节能灯等节能型照明设备的使用占比不低于 50。 公共场所的照明采取分区、分组与定时自动调光等措施。 设备 设施 工厂使用的专用设备应符合产业准入要求,降低能源与资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 必选 适用时,工厂使用的通用设备应达到相关标准中能效限定值的强制性要求。已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和能耗高、效率低的设备应限期淘汰更新。 工厂使用的通用设备或其系统的实际运行效率或主要运行参数应符合该设备经济运行的要求 10 序号 级指标 二级 指标 具体评价要求 要求 类型 工厂应依据 GB17167、 GB24789 等要求配备、使用和管理能源、水以及其他资源的计量器具和装置。 能源及资源使用的类型不同时,应进行分类计量。工厂若具有以下设备,需满足分类计量的要求( 1)照明系统;( 2)冷水机组、相关用能设备的能耗计量和控制;( 3)室内用水、室外用水;( 4)空气处理设备的流量和压力计量;( 5)锅炉;( 6)冷却塔。 必要时,工厂应投入适宜的污染物处理设备,以确保其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污染物处理设备的处理能力应与工厂生产排放相适应,设备应满足通用设备的节能方面的要求。 工厂使用的通用用能设备采用了节能型产品或效率高、能耗低、水耗低、物耗低的产品。 可选 2 管理体系 一般 要求 工厂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 GB/T19001 的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 必选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可选 工厂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 GB/T28001 要求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必选 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可选 环境管理体系 工厂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 GB/T24001 要求的环境管理体系。 必选 通过环境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可选 能源管理体系 工厂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 GB/T23331 要求的能源管理体系。 必选 通过能源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可选 社会 责任 每年发布社会责任报告,说明履行利益相关方责任的情况,特别是环境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报告公开可获得。 可选 3 能源资源投入 能源 投入 工厂应优化用能结构,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减少不可再生能源投入。 必选 建有能源管理中心。 可选 11 序号 级指标 二级 指标 具体评价要求 要求 类型 建有厂区光伏电站、智能微电网。 使用了低碳清洁的新能源。 使用可再生能源替代不可再生能源。 充分利用余热余压。 资源 投入 工厂应按照 GB/T 7119 的要求对其开展节水评价工作,且满足 GB/T 18916(所有部分)中对应本行业的取水定额要求。 必选 工厂应减少材料、尤其是有害物质的使用,评估有害物质及化学品减量使用或替代的可行性。 工厂应按照 GB/T 29115的要求对其原材料使用量的减少进行评价。 使用回收料、可回收材料替代原生材料、不可回收材料。 可选 替代或减少全球增温潜势较高温室气体的使用。 采购 工厂应制定并实施包括环保要求的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供方的准则。 必选 工厂应确定并实施检验或其他必要的活动,以确保采购的产品满足规定的采购要求。 工厂向供方提供的采购信息包含有害物质使用、可回收材料使用、能效等环保要求。 可选 满足绿色供应链评价要求。 4 产品 生态 设计 工厂在产品设计中引入生态设计的理念。 必选 按照 GB/T 24256 对生产的产品进行生态设计。 可选 按照 GB/T 32161对生产的产品进行生态设计产品评价,满足绿色产品(生态设计产品)评价要求。 有害物质使用 工厂生产的产品(包括原料和辅料)应减少有害物质的使用,避免有害物质的泄露,满足国家对产品中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的要求。 必选 实现有害物质替代。 可选 节能 工厂生产的产品若为用能产品或在使用过程中对最终产品 /构造的能耗有影响的产品,适用时,应满足相关标准的限定值要求。未制定标准的,产必选(适用时) 12 序号 级指标 二级 指标 具体评价要求 要求 类型 品能效应不低于行业平均值。 达到相关标准中的节能评价值 /先进值要求,未制定标准的,产品能效达到行业前 20的水平,前5为满分。 可选(适用时) 减碳 采用适用的标准或规范对产品进行碳足迹核算或核查。 可选 利用核算或核查结果对其产品的碳足迹进行改善。核算或核查结果对外公布。 适用时,产品满足相关低碳产品要求。 可回收利用率 按照 GB/T 20862的要求计算其产品的可回收利用率。 可选 利用计算结果对产品的可回收利用率进行改善。 5 环境排放 大气污染物 工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要求,并满足区域内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必选 工厂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标准中更高等级的要求。 可选 水体污染物 工厂的水体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要求,或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委托具备相应能力和资质的处理厂进行处理,并满足区域内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必选 工厂的主要水体污染物排放满足标准中更高等级的要求。 可选 固体废弃物 工厂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应符合 GB 18599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工厂无法自行处理的,应将固体废弃物转交给具备相应能力和资质的处理厂进行处理。 必选 噪声 工厂的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要求。 必选 温室 气体 工厂应采用 GB/T 32150或适用的标准或规范对其厂界范围内的温室气体排放进行核算和报告。 可选 获得温室气体排放量第三方核查声明。 核查结果对外公布。 13 序号 级指标 二级 指标 具体评价要求 要求 类型 可行时,利用核算或核查结果对其温室气体的排放进行改善。 6 绩效 用地集约化 按照 GB/T 36132 附录 A 计算工厂容积率,指标应不低于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要求。 必选 按照 GB/T 36132 附录 A 计算工厂容积率,指标达到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的 1.2 倍及以上, 2倍及以上为满分。 可选 按照 GB/T 36132 附录 A 计算工厂建筑密度,建筑密度不低于 30。 必选 按照 GB/T 36132 附录 A 计算工厂建筑密度,建筑密度达到 40。 可选 工厂的单位用地面积产能应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或工厂的单位用地面积产值不低于地方发布的单位用地面积产值的要求;未发布单位用地面积产值的地区,单位用地面积产值应超过本年度所在市州的单位用地面积产值。 必选 工厂的单位用地面积产能指标优于行业前 20,前 5为满分;或单位用地面积产值达到地方发布的单位用地面积产值的要求的 1.2 倍及以上, 2倍为满分;未发布单位用地面积产值的地区,单位用地面积产值应达到本年度所在市州的单位用地面积产值 1.2 倍及以上, 2倍为满分。 可选 原料无害化 按照 GB/T 36132 附录 A 识别、统计和计算工厂的绿色物料使用情况。 必选 按照 GB/T 36132附录 A计算工厂主要物料的绿色物料使用率达 30及以上。 可选 生产洁净化 按照 GB/T 36132附录 A计算单位产品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指标应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无相关行业数据的,近三年单位产品主要污染物排放应逐年下降。 必选 按照 GB/T 36132附录 A计算单位产品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 可选 14 序号 级指标 二级 指标 具体评价要求 要求 类型 氧化物等),指标优于行业前 20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前 5为满分。无相关行业数据的,近三年单位产品主要污染物排放每年下降均超过 10为满分。 按照 GB/T 36132 附录 A 计算单位产品废气产生量,指标应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无相关行业数据的,近三年单位产品废气排放应逐年下降。 必选 按照 GB/T 36132 附录 A 计算单位产品废气产生量,指标优于行业前 20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前 5为满分。无相关行业数据的,近三年单位产品废气排放每年下降均超过 10为满分。 可选 按照 GB/T 36132 附录 A 计算单位产品废水产生量,指标应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无相关行业数据的,近三年单位产品废水排放应逐年下降。 必选 按照 GB/T 36132 附录 A 计算单位产品废水产生量,指标优于行业前 20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前 5为满分。无相关行业数据的,近三年单位产品废水排放每年下降均超过 10为满分。 可选 废物资源化 按照 GB/T 36132附录 A计算单位产品主要原材料消耗量,指标应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无相关行业数据的,近三年单位产品原材料消耗应逐年下降。 必选 按照 GB/T 36132附录 A计算单位产品主要原材料消耗量,指标优于行业前 20水平,前 5为满分。无相关行业数据的,近三年单位产品原材料消耗每年下降均超过 3为满分。 可选 15 序号 级指标 二级 指标 具体评价要求 要求 类型 按照 GB/T 36132附录 A计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指标应大于 65(根据行业特点,该指标可在 20之间选取)。 必选 按照 GB/T 36132附录 A计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指标达到 73(根据行业特点,该指标可在 20之间选取), 90为满分。 可选 按照 GB/T 36132 附录 A 计算废水处理回用率,指标高于行业平均值。无相关行业数据的,近三年废水处理回用率应逐年提高。 必选 按照 GB/T 36132 附录 A 计算废水处理回用率,指标优于行业前 20水平,前 5为满分。无相关行业数据的,每年废水处理回用率提高均超过 3 个百分点为满分。 可选 能源低碳化 按照 GB/T 36132 附录 A 计算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指标应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标准中的限额要求。未制定相关标准的,应达到行业平均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无相关行业数据的,近三年单位产品能耗应逐年下降。 必选 按照 GB/T 36132 附录 A 计算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指标达到相关国家、行业标准中的先进值要求。未制定相关标准的,应优于行业前 20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前 5为满分。无相关行业数据的,近三年单位产品能耗每年下降 均超过5为满分。 可选 按照 GB/T 36132 附录 A 计算单位产品碳排放量,指标应优于行业平均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无相关行业数据的,近三年单位产品碳排放量应逐年下降。 必选 按照 GB/T 36132 附录 A 计算单位产品碳排放量,指标优于行业前 20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前 5为满分。无相关行业数据的,近三年可选 16 序号 级指标 二级 指标 具体评价要求 要求 类型 单位产品碳排放量每年下降均超过 5为满分。 三、绿色工厂建设内容 本部分给出了绿色工厂创建的一般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一)基础设施 1. 建筑 ( 1)工厂的建筑应满足国家或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并从建筑材料、建筑结构、采光照明、绿化及场地、再生资源及能源利用等方面进行建筑的节材、节能、节水、节地、无害化及可再生能旅利用。适用时,工厂的厂房应尽量采用多层建筑。 充分利用自然通风,采用围护结构保温、隔热、遮阳等措施,宜采用钢结构建筑和金属建材、生物质建材、节能门窗、新型墙体和节能保温材料等绿色建材,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优化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外窗气密性等参数,降低厂房内部能耗。 ( 2)新建、改建和扩建根据规模生产的特点多采用一次规划、分期实施,厂房分期建设、设备分期采购,产品分期投入的方式以满足生产和企业发展的要求,总体工艺设计应充分考虑分期衔接,实现投资的技术经济合理性、资源、能源的高效利用,预留太阳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应用场地和17 设计负荷,考虑与所在园区产业耦合度 高,充分利用园区的配套设施。 2. 照明 工厂的照明应满足以下要求 a)工厂厂区及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应尽量利用自然光,人工照明应符合 GB50034 规定。 b)不同的场所的照明应进行分级设计; c)公共场所的照明应采取分区、分组与定时自动调光等措施。 3. 设备设施 ( 1)专用设备 专用设备应符合产业准入要求,降低能源与资像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 ( 2)通用设备 通用设备应符合以下要求 a)适用时,通用设备应采用效率高、能耗低、水耗低、物耗低的产品。 b)已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和能耗高、效率低的设备应限期淘汰更新。 c)通用设备或其系统的实际运行效率或主要运行参数应符合该设备经济运行的要求。 ( 3)计量设备 18 a)工厂应依据 GB17167、 GB24789 等要求建立起计量体系,配备、使用和管理能源、水以及其他资源的计量器具和装置,并定期进行较准。能源及资源使用的类型不同时,应进行分类计量。 b)具有废气、废水、粉尘、固体废弃物、噪声等重点环境排放测量设施,现有计量设施无法满足实际需求的,需与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签订协议,定期对工厂相关的环境排放进行监测 ; c)对所有计量结果需建立完善的记录,并进行定期分析,制定和实施改造计划; d)有条件的企业,可采用信息化手段对能源、资源的消耗以及环境排放进行动态监测。 ( 4)污染物处理设备设施 必要时,工厂应投入适宜的污染物处理设备,以确保其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污染物处理设备的处理能力应与工厂生产排放相适应,设备应满足通用设备的节能方面的要求。 (二)管理体系 1.一般要求 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工厂的质量管理体系应涵盖顾客需求确定、设计研制、生产、检验、销售、交 付的全过程策划、实施、监控、19 纠正与改进活动,应满足 GB/T19001的要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应满足 GB/T28001的要求。工厂宜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2.环境管理体系 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环境管理体系。工厂的环境管理体系应满足 GB/T 24001的要求。工厂宜通过环境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3.能源管理体系 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能源管理体系。工厂的能源管理体系应满足 GB/T 23331的耍求。工厂宜通过能源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4.社会责任报告 工厂可按照 GB/T 36000-2015、 ISO26000或 SA8000的要求,编制社会责任报告,发布在网站或通过印刷形式向利益相关方传达。 (三)能源与资源投入 1.能源投入 工厂应优化用能结构,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减少不可再生能源投入。 工厂宜建设能源管理中心、厂区光伏电站、智能微电网,使用低碳清洁的新能源;使用可再生能源替代不可再生能源;充分利用余热余压等。 20 2.资源投入 工厂应按照 GB/T 7119的要求对其开展节水评价工作,且满足 GB/T 18916(所有部分)中对应本行业的取水定额要求。 工厂应减少材料,尤其是 有害物质的使用,评估有害物质及化学品减量使用或替代的可行性,宜使用回收料、可回收材料替代原生材料、不可回收材料,宜替代或减少全球增温潜势较高温室气体的使用。工厂应按照 GB/T 29115的要求对其原材料使用量的减少进行评价。 3.采购 工厂应制定并实施包括环保要求的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供方的准则。 必要时,工厂向供方提供的采购信息应包含有害物质使用、可回收材料使用、能效等环保要求;满足绿色供应链评价要求。 工厂应确定并实施检验或其他必要的活动,以确保采购的产品满足规定的采购要求。 (四)产品 1.一般要求 工厂宜生产符合绿色产品要求的产品。 2.生态设计 工厂应在产品设计中引入生态设计的理念。工厂宜按照21 GB/T 24256对生产的产品进行生态设计,并按照 GB/T32161对生产的产品进行生态设计产品评价。 3.有害物质使用 工厂生产的产品(包括原料和辅料)应减少有害物质的使用,避免有害物质的泄漏,满足国家对产品中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的要求。适用时,工厂宜实现有害物质替代。 4.节能 工厂生产的产品若为用能产品或在使用过程中对最终产品 /构造的能耗有影响的产品,适用时,应满足相关标准的限定值要求,未制定标准的,产品能 效应不低于行业平均值,并努力达到更高能效等级。 5.减碳 工厂宜采用适用的标准或规范对产品进行碳足迹核算或核查,核查结果宜对外公布,并利用核算或核查结果对其产品的碳足迹进行改善。适用时,产品宜满足相关低碳产品要求。 6.可回收利用率 工厂宜按照 GB/T 20862的要求计算其产品的可回收利用率,并利用计算结果对产品的可回收利用率进行改善。 (五)环境排放 1.大气污染物 工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22 及地方标准要求,并满足区域内排放总控制要求。工厂宜努力使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标准中更高等级的要求。 2.水体污染物 工厂的水体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要求,或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委托具备相应能力和资质的处理厂进行处理,并满足区域内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工厂宜努力使主要水体污染物排放满足标准中更高等级的要求。 3.固体废弃物 工厂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应符合 GB 18599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工厂无法自行处理的,应将固体废弃物转交给具备相应能力和资 质的处理厂进行处理。 4.噪声 工厂的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要求。 5.温室气体 工厂应采用 GB/T 32150或适用的标准或规范对其厂界范围内的温室气体排放进行核算和报告。工厂宜委托第三方进行温室气体排放核查,获得温室气体排放量第三方核查声明,核查结果宜对外公布。可行时,工厂应利用核算或核查结果对其温室气体的排放进行改善。 (六)绩效 23 1.一般要求 工厂应依据本标准提供的以下方法计算或评估其绩效,并利用结果进行绩效改善。适用时,绩效指标应至少满足行业准入要求,综合绩效指标应 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2.用地集约化 工厂应采用下列方法计算工厂容积率、建筑密度、单位用地面积产能。工厂容积率指标应不低于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要求,建筑密度应不低于 30,单位用地面积产能应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或工厂的单位用地面积产值不低于地方发布的单位用地面积产值的要求,未发布单位用地面积产值的地区,单位用地面积产值应超过本年度所在市州的单位用地面积产值)。 ( 1)容积率 容积率为总建筑物(正负 0标高以上的建筑面积)、构筑物面积与厂区用地面积的比值,公式如下 R A总建筑物 A总建筑物A用地 A.1 式中 R工厂容积率,无单位; A总建筑物 工厂总建筑物建筑面积,建筑物层高超过 8m的,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面积加倍计算,单位为平方米( m2); A总构筑物 工厂总构筑物建筑面积,可计算面积的构筑物种类参24 照 GB/T 50353,单位为平方米( m2); A用地 工厂用地面积,单位为平方米( m2)。 ( 2)建筑密度 建筑密度为工厂用地范围内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占(用)地面积总和(包括露天生产装置或设备、露天堆场及操作场地的用地面积)与厂区用地面积的比率,公式如下 r a总建筑物 a总构筑物A用地 A.2 式中 r 工厂建筑密度 a总建筑物 工厂总建筑物占(用)地面积,单位为平方米( m2); a总构筑物 工厂总构筑物占(用)地面积,单位为平方米( m2); A用地 工厂用地面积,单位为平方米( m2)。 ( 3)单位用地面积产能 单位用地面积产能为工厂产能与厂区用地面积的比率,公式如下 n NA用地A.3 式中 n 单位用地面积产能,单位为产品单位每平方米( m2); N 工厂总产能,单位为产品单位,视产品种类而定; A用地 工厂用地面积,单位为平方米( m2)。 注 1因产品不同,不同工厂的产品单位不同,如钢铁厂、水25 泥厂,其产品单位为吨( t);家电厂、机械设备厂,其产品单位为台 /套。 注 2工厂总产能以年代表产品可产出量的当量求和计算,其中,代表产品为可产出量与工时定额乘积最大的产品,其他产品应换算为代表产品。换算系数 ki由下式求得。 𝑘i tit0式中 ki 第 i种产品的换算系数; ti 第 i种产品的时间定额; t0 代表产品的时间定额。 3.原料 无害化 工厂应采用下列方法计算绿色物料使用率,工厂主要物料的绿色物料使用率宜达 30及以上。 GiMiA.4 式中 ε 绿色物料使用率; Gi 统计期内,绿色物料使用量,单位视物料种类而定;绿色物料宜选自省级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目录等,或利用再生资源及产业废弃物等作为原料;使用量根据物料台账测算; Mi 统计期内,同类物料总使用量,单位视物料种类而定。 26 4.生产洁净化 工厂应采用下列方法计算单位产品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单位产品废气产生量、单位产品废水产生量。 单位产品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应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单位产品废气产生量应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单位产品废水产生量应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 ( 1)单位产品主要污染物产生量 si SiQ A.5 式中 si 单位产品某种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单位为污染物单位每产品单位; Si 统计期内,某种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单位为污染物单位,视污染物种类而定; Q 统计期内合格产品产量,单位为产品单位,视产品种类而定。 ( 2)单位产品废气产生量 27 i GiQ A.6 式中 gi 单位产品某种废气产生量,单位为吨( t)每产品单位; Gi 统计期内,某种废气产生量,单位为吨( t); Q 统计期内合格产品产量,单位为产品单位,视产品种类而定。 ( 3)单位产品废水产生量 w WQ A.7 式中 w 单位产品废水产生量,单位为吨( t)每产品单位; W 统计期内,某种废水产生量,单位为吨( t); Q 统计期内合格产品产量,单位为产品单位,视产品种类而定。 5.废物资源化 工厂应下列方法计算单位产品主要原材料消耗量、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废水回用率。单位产品主要原材料消耗量应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应大于 65(根据行业特点,该指标可在 20之间选取),废水处理回用率应高于行业平均值。 ( 1)单位产品主要原材料消耗量 Mui MiQ A.8 28 式中 Mui 单位产品主要原材料消耗量,单位为原材料单位每产品单位; Mi 统计期内,生产某种产品的某种主要原材料消耗总量,单位为原材料单位,视原材料种类而定; Q 统计期内合格产品产量,单位为产品单位,视产品种类而定。 ( 2)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K𝑟 ZrZZwA.9 式中 Kr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Zr 统计期内,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不含外购),单位为吨( t); Z统计期内,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单位为吨( t); Zw 综合利用往年储存量,单位为吨( t)。 ( 3)废水回用率 Kw VwVw Vd 100 .A.10 式中 Kw 废水回用率; Vw 统计期内,工厂对外排放废水处理后的回用水量,单位为立方米( m3); 29 Vd 统计期内,工厂对外排放的废水量(不含回用水量),单位为立方米( m3)。 6.能源低碳化 工厂应采用下列方法计算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单位产品碳排放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应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标准中的限额要求。未制定相关标准的,应达到行业平均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单位产品碳排放量应优于行业平均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 ( 1)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Eui EiQ A.11 式中 Eui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单位为吨标准煤每产品单位; Ei统计期内,工厂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即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的综合能耗,单位为吨标准煤; Q 统计期内合格产品产量,单位为产品单位。 ( 2)单位产品碳排放量 c CQ A.12 式中 c 单位产品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每产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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